你好,陌生人:回不去的旧时光
在南宁眼中,所有的一切都没有漫画来的使人陶醉。所以阳光下,女生一头海藻般浓密的长发,微微卷曲,眼睛象海水一样,皮肤很白,是象牙色,整个人看起来懒洋洋的,淡淡的微笑,而眼珠望着手中的最新上线的漫画。
挺秀的鼻梁,淡红的双唇,而她淡静的眼睛里恍如有着海洋般深不见底的感情。“我靠,女主不应该就这么死了啊”
不错,这就是南宁啊,满口脏话,一有不和心意就撸起袖子干一架,你以为她是个萌妹子,那么,你一定想多了。
数学老师抱着几本厚厚的参考书走了进来,因为常年脑袋与空气有亲密接触,所以南宁管他叫地中海,听见了有人在发牢骚,准备说说,看见准备站起来的南宁,特尴尬的说:“没事,下课来我办公室说说昨天题的思路,你是怎么想的,我从来没见过这样思路清奇却能把题答对的人”
站起来的南宁没有听数学老师说的话,而是望向窗外,窗外有白色的玉兰花,有随风飘散花瓣的樱花,有各种叫不上名字却异常好看的花,有火车隆隆隆的声音,有隔壁班体育委员打篮球的身影,还有一个不认识的男生。
那个男生穿着一身黑色运动装,脚上穿着一双普通的不能再普通小白鞋,小白鞋却系着张扬的红色鞋带,一身青春偶像剧里男主角的穿搭,不过,这人是不是见过呢?算了,不想了,反正南宁觉得自己不会和他有任何交集。
漫画里的结局只是不尽人意,连那本追了好久的小说都是那样,结局是女主死了,男主一人坐在桃树下,喝着女主生前酿的最后一盅酒,仰天长叹着:“我终究还是负了你啊”
“想着想着怎么又想到了那个男生呢?想到了,他不是和我抢门口张大妈的煎饼果子的那个人么,我一个脸盲竟然能记起一个人,真的是脑袋二次发育啊”
果然,还是有交集的嘛,不错,下课后居然在二楼左边的楼梯口遇到了刚刚领到校服的那个高高男生,南宁看了看手腕上新买的男神同款手表,笑着露出尖尖的小虎牙说“还有十秒,就要去找地中海了,五,四,三,二,冲”
计算准确,方向完美,速度优秀,只听南宁连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老师叫我,我有点急事”说着捡起地上那个男生的校服,还有最新的化学资料书,幸好还有包装,那可是有钱也买不到的啊,“没事,你没什么事吧”一声格外好听的男声,就像是清泉,凉凉的,南宁在脑补各种剧情,然后眼前人用手在南宁眼前晃晃,指着她的手上在楼梯拐角处刮出的口子。
“没事没事,我先去老师办公室了”
“我为什么要去地中海那里呢?我这不是傻吗?哎,最近得好好补补我这一百八的智商了,毕竟总有小人想害本小爷”于是南宁在去办公室路上拐弯去了小卖部,“老板,来十块钱的巧克力”
后来听说,那个男生在隔壁班,是数学老师的班里的,那天,他也是要去找数学老师。
只不过,她没有去罢了。
转眼之间,樱花落了,玉兰也落了,因为南宁所在的班级靠窗的人不是很爱关窗户,所以,雨透过窗户,被风吹到了南宁的书桌上,留下了一颗颗小小的雨滴,把黑色英雄墨水稀释,变成了一个个看不清的花纹。
只不过,那个男生又消失了,听隔壁班八卦会长说是男生的父母让男生在学校读半个学期,好转到B省理科最好的学校。
男生走后,南宁经常想起自己在楼梯口的小心思,但她始终不会知道,她走后,男生望着她在风里飞起来的长发,笑了,然后男生跟着她去了小卖部,买了巧克力,之后的半个学期每天买那个牌子的巧克力,路过南宁班级的窗户前时,慢慢的,慢慢的。
南宁也会在隔壁班上化学课的时候路过化学教室,看向那个最认真实验的男孩子。她不知道的是,她慢慢走后,男生望着窗户,笑了,漏出来浅浅梨涡。
高考过后,南宁发现,自己好像真的喜欢上了那个男生,然后,鼓起勇气去了数学老师办公室,想问问那个男生的消息,只有名字也好,总比不知道好吧,去了之后,老师什么都没说,给了她一个信封,“这是他给你的,看看吧,他说,他一直在等你”
走到教室的窗户外,教室里全是纸屑,是毕业前的同学们撕烂的,学校早早把教室锁了起来,靠在窗户前,然后读了起来。
“南宁,你好,我是你隔壁班的那个男孩,我叫宁夏,我发现我在一次次看你时,喜欢上了你,你午睡时的样子,粉雕玉琢的真可爱,我高考后准备报考航校,你愿意和我一起吗……”
说实话,这纸上,除了字好看,内容也没怎么好的,但,南宁好像真的,被打动了,那,联系方式呢,是不是那场大雨?
“真的是愚蠢至极啊”
南宁跑回家,找到那本被宁夏写着电话号码的书,有一个数字看不清楚了,一个个试,第一个,不是,第三个,又不是,第五个,还不是,最后一个了,调整呼吸。
“喂,你好,在吗,是不是打错了”又一次听到那个声音,南宁有些慌忙,“没,没有,我……找你”
【楔子】
明哲,人会有来世么。
明哲,你该在天上看着我吧。
你知道么,现在的我,没了你,是有多么孤独。
……
天空,灰霭。
细雨无声,而我泪滴拍打石阶的节奏,却是像是一柄柄锋利的匕首坠落插入心房一般让我窒息。
看着眼前那黝黑的大理石墓碑上那张黑白的熟悉的面容,我的心像是抽丝一般的绞痛。
“明哲,你他妈的回来好不好?!不是说过的么,好兄弟一辈子吗?!你他妈的……你他妈的……你他妈的的连半辈子都没到,怎么……怎么就这样走了……”
任凭我的手指多么颤抖地抚摸着那张挂着熟悉笑容的冰冷照片,他终究是无力在回答我了。
兄弟啊,来生,换我为你守护。
【一】搭救
黄昏时分,晚霞懒洋洋地挂在天边,通红的柔和光线布满校园,像是披上了一层淡淡的薄纱。
俯视下,无论是拿着书在看的学霸,还是正在慢跑的体育生,亦或是打情骂俏的小情侣们,高中校园的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美好。
然而,有件事情是必然的,无论多么光鲜的外表下,总是会有丑陋的部分被包裹着。
偏僻的假山后,嘲笑的踢打声和惊恐的求饶声不时地混响而起。
“嘿嘿,小子,没钱?!没钱的意思就是不给我们哥几个面子,所以不好好教训你一下,我看你是不知道哥几个厉害!给我打!狠狠打!”
“好嘞,鑫哥!”
不一会儿,在两个身着高中制服的学生的拳打脚踢下,躺在地上同样身着制服的男孩便鼻青脸肿,不断求饶。
没错,被打的男孩名叫禹轩,也就是我。
高中时期,我长得又瘦又矮,自然成了这些不良少年的“照顾”的重点对象。
由于眼眶严重肿起,我的视野可见度几乎为零,人都是这样,越是看不清自己身处的环境,越是有种莫名的恐惧感。
“谁救救我?!救救我啊!”
我无助地叫喊着。
在鑫哥他们三人的踢打和嘲笑声中,就在我觉得自己就要死了的时候,一个模模糊糊的身影出现在我的身前:
“小鑫,我说了多少遍,让你好好学习,不要再这样鬼混下去,你又在这欺负同学收保护费!看来你是不把我的话放在心上了。”
两个小弟立马停止了对我的踢打,颤巍巍地走到他们老大的身后,低着头,不敢看向说话的男子。
鑫哥此刻也没了之前的嚣张气焰,满脸的阿谀之色:
“明哲哥,您的话我哪敢不放在心上啊!嘿嘿……这次纯属意外!意外!您消消气,我以后一定不再这样了!我保证!”
“哼!你最好记住你说的话,不然,你知道后果!滚吧!”
男子冷哼不断。
“是,是,我这就走!”
鑫哥带着两个小弟灰溜溜地逃也似的跑开了。
男子望着三人离去的背影,“这三个人,屡教不改,找个时间应该收拾他们一下了。”
转身,他扶起了还躺在地上抱着头不断说着“不要打我”的我,看着我身上许许多多的踢伤,不由得再次皱眉:
“下手那么重!”
说着,手伸进口袋,拿出了一瓶红花油,“别怕!也别动!我帮你处理一下伤口。”
……
全身的伤口被他抹上了红花油,不再那么疼痛了,就连眼眶的肿胀感也在他奇迹般的擦拭下渐渐消去,视线也慢慢清晰起来。
看着眼前的男子,身穿的是和我同样的校服,年头纪看上去比我大些,而头发却没有我想象中的颜色和长度,自然的黑色,短短的碎发,浓浓的眉毛下,一双大大的眼睛此刻正含笑看着我,我突然发现,除了发型之外,我好像看到了现实版的吴尊。
“额,你是小混混的头?!”
我一脸紧张地看着他。
【二】相交
见我一脸害怕的模样,他无奈地笑了笑,做到我的身边,拍了拍我的肩膀,“不要害怕,我叫明哲。”
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烟,自顾自的点燃抽了一口,目光却看向了远处。
我一旁偷偷地瞥向他,顿时有些困惑了,他怎么一副那么忧伤的模样呢?
“你……有不开心的事情?!”
他歪着脑袋,望了我半天,似是在犹豫,最后说出了一句话:
“你要听听我的故事么?”
想到刚刚那个臭名昭著的鑫哥在眼前的男子面前都不敢放肆,我就算是不想听也只能点点头,但更多的是对他的好奇,因为直觉告诉我,他是好人。
他再次深深地吸了一口手中的烟,眸光里似有理不完的悲伤。
“刚来这所高中的时候,我仗着家里有钱,整天不学无术,只会逃课、打架、抽烟、喝酒,终于浑浑噩噩地混到了这所高中老大的位置,自以为自己很了不起,就像是古惑仔中的老大陈浩南……呵呵……”
明哲自嘲的笑着,我不知道为什么,从他的笑声中,我听到的不是自豪,而是悔恨,是苦涩。
果然,他的眼角出现了两条泪痕。
“可是,当我仍旧不满足,想要向校外发展的时候,我爸妈却出了车祸……我妈当时便失去了生命,当我赶到医院的时候,你知道么,我爸全身都是鲜血啊!他用他那双满是血的手死死地抓住我,口中不断地溢出鲜血,只来得及对我说‘孩子啊,好好活下去,好好做人啊。’便永远的松开了抓住我的双手。”
说到这,明哲抱着头,全身都在抽搐着。
我就在一旁看着,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此刻也没了对他的害怕,一只手伸向他的肩膀,拍了拍。
“那一刻,我疯狂地叫着他们,可是他们却被盖上了一层白布,尽管是一层,却是生与死的隔绝。你不知道我是有多么痛恨我自己,爸妈活着的时候,他们多么希望有一天我能拿着优异的成绩单回家,而不是老师每一次的诉苦。
而我直到他们死去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以前是有多么的伤他们的心!我想要补偿,我想要好好学习,我想要他们看到自己的儿子是个好学生,只要能换回他们的生命,我就算是放弃一切,我都愿意啊!”
明哲拼命地拍打着自己的头,我知道,他的心里是有多么痛苦。
我紧紧地握住他的肩膀,“你不要这样!你现在已经不是混混了不是么?!我想叔叔阿姨在天上会看到的,他们会为你感到欣慰的!”
“是么?!”
他抬起头,通红的眼中竟是乞求。
我坚定地点了点头。
他看了一会,便擦去眼中的泪水,深吸了一口气:
“谢谢你。刚刚失态了,因为今天是我爸妈的忌日,压抑了好久,今天没能控制的住。对了,小屁孩,你叫什么?”
我本来还想说不用谢,可一听到明哲叫我小屁孩,立马就不乐意了:
“不是,谁小屁孩啊?!锅锅好歹今年也十六了好吧,都快成年了!我叫禹轩。”
明哲一听也乐了,“哎呦,不错嘛,这所学校的所有混混都不敢用这样的口气跟我说话,你小子,有点意思啊!”
我一听,顿时打了个寒颤,说话也变得拘谨起来:
“额……不是,我不是有意的……”
还未等我说完,他便搂着我的肩膀:
“我去!就跟你开个玩笑,你还当真了!我心里很渴望能有一个真心的、不惧怕我的兄弟!禹轩,以后你就是我的兄弟了!再也没人能欺负你了!”
听他这么一说,我吊起的心安稳地放了下来,之前的直觉是正确的,不由得开始揶揄道:
“老大,锅锅就是个爱学习的乖学生啊!当你兄弟,要我加入混混行列我可干不来哇!”
顾及到我全身的伤,明哲只是用拳头轻微地对着我的胸口轻拍了两下:
“你小子是想死的节奏么?!看来是想再被揍啊你”
我故作惊恐状:
“不要啊,老大,我错了。”
……
【三】夕颜
从那天起,我便和明哲成了好兄弟,也和他说的一样,再也没有小混混敢找我麻烦了。
在他的影响下,我渐渐的变得开朗起来,也不再是一个只会趴在课桌上学习的书呆子,开始将体育场划入我生活的一部分。用明哲的话说,我现在太瘦太矮了,现在锻炼还来的及,要不然等以后一定是矮矬穷的屌丝男。
明哲十八岁,一米八二的个子,又是标准的小吴尊脸,走到哪都是所有妹纸花痴目光的焦点。
而我呢,十六岁,一米七不到,又黑又瘦,简直就是标准的屌丝男形象,一见面就成了被明哲打击的热点话题。
于是,为了摆脱这种状况,我下定了决心,在他的建议下,走进了学校体育场的篮球架下。
换做之前的我,打死也不敢靠近篮球场半步,因为那是要被异样的眼光嘲笑死的节奏。
可跟在明哲的身后,却没有这样的情况,因为他一去,无论是好学生还是小混混都会立马开溜,整个篮球场就剩下我和他,我完全没有了后顾之忧,便开始不顾形象地打篮球。
在他严格的督促下,一年后,我的个头直窜到一米七八,也许是因为就连睡觉、吃饭、上厕所也在一起的缘故,我竟然长的和明哲越来越像,由之前的屌丝一跃而成少女追捧的男神。
明哲也不断的在怀疑我到底是不是他的亲弟弟。
那一年,我十七,明哲十九。
那一年,我高二,明哲高三。
原以为,我们会一直这样无忧无虑地到离开这所高中,一起走进我们商量好的大学。
可一个人的出现,慢慢地打破了那一年的平静。
不知是因为什么,高二年级来了一个转学生,进入了我隔壁的班级。
她叫夕颜,人如其名,拥有一张和夕阳一般柔美的脸庞,一米六五的身高,即使是穿上校服,仍不能挡住她那似乎是与生俱来的高贵气质。
青春期的我们,荷尔蒙开始急剧增长,对异性的渴望与爱慕促就了青涩的早恋。
全校的男生除了明哲之外,都为之着迷,当然,我也不例外。
晚上,和明哲躺在操场上的时候我便把我喜欢夕颜的事告诉了他。
我以为明哲会为我感到高兴,会帮我追到夕颜,可是我错了。
他听到之后,旋即坐了起来,一脸严肃地看着我:
1.
陆知最大的烦恼,大概就是今天他想跟路过的方醒打招呼时,这个女孩又一次忽视了他的存在径自走过。
陆知不信邪,他的存在感真的那么弱吗?他想追上去,却被一个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人拉住。
哦,是班里的话唠小胖。
“班长班长,我和方同学可是小学同学!”
“那又怎样?”小胖这是在向他炫耀的意思吗?
“我刚刚全都看到了。你想给她送温暖,失败是必然的结果。”
谁说他是在送温暖了?
“她从小反应就这么迟钝,又呆又木,虽然你陆大班长心肠好,但光芒很难覆盖到每个同学,尤其是这个阴沉寡言的女生……”
小胖在陆知身边叽叽喳喳,一贬损起方醒就没个完了。
“小胖。”陆知终于出声打断他,并露出一个和善的笑容。
“啊?”
“我突然想起来,政治老师刚刚让我挑个同学给她抽查背诵,我看你这小伙子挺不错的,就决定是你了。”
“为什么!我招你惹你了?”
小胖实在想不通他拍马屁怎么会拍出了反效果,人真是不能当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2.
下课,方醒单手托腮,照例放空发着呆。同桌张莹莹忽然心血来潮,用手肘碰了碰她,笑得有些淫荡:“诶,方醒,你有没有喜欢的男孩子?”
“没有。”方醒几乎是脱口而出。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男生?”张莹莹不死心,誓要在她这块木头身上八卦点什么东西出来。
“不知道。”
张莹莹失望是必然的。或许每个处于青春期的少女都对异性有过或多或少的憧憬,可她没有,从来没有。什么穿白衬衫的少年,什么自行车的后座,在她心上那滩死水从来都激不起半点涟漪。
“算了,你果然无趣。像你这样的人,可能这辈子都没有体会过那种心跳加速的感觉。”
张莹莹不知道,方醒还真有过一次心跳加速,尴尬无措的经历。
那时高三刚开学,方醒屈膝坐在那片大草坪的桂花树下,背靠粗壮的树干,耳朵里塞着耳机。
她很喜欢这片草坪,因为这里能看到大片大片的天空。
身后暖红的阳光把树的影子拉得很长,方醒坐在这给予她荫蔽的影子里,手上把玩着一个破旧的网球,若有所思。
手不小心一抖,网球从指尖滑落。她慌忙扭头,只看到它急速滚到三四米远处时被一个人躬身拾起,并朝她走来。
那人逆着光,脸看得并不真切,方醒只辨认出是个高高瘦瘦的男孩子。他的身体被镀上了一层耀眼的光,随着脚步的渐渐逼近,他的脸庞也越来越清晰。
有这样好看的脸,他永远也不用担心被孤立。方醒心想。
他走到方醒面前,眼里分明含着笑意,伸出手臂,把手里的网球递给她。
风把桂花的香气散到四处的空气中,甜甜的。那时方醒的耳机中恰好播放到神思者的《Future》。忘了在哪看过一句话——不戴耳机,音乐是世界的一部分,戴上耳机,音乐就是整个世界。轻柔婉转的旋律从耳机里缓缓流淌到这个世界,像一场拥抱两人的雾,温柔缱绻。
“谢谢。”方醒接过网球,手指不小心碰触到了他掌心的皮肤。
男生自顾自在她身边坐下,她有些诧异,又瞥见他红透的耳根,可能是染上了夕阳余晖的缘故吧。
方醒才不会以为那个男生是对她害羞了呢,因为她的男生缘一直很不好,准确地说,是男生缘女生缘都不好。
手上的网球也在提醒她这个事实。
记得那时初中的学校组织班级网球赛,班主任鼓励同学们积极报名,从来不参加课外活动的方醒竟然心动了——受《网球王子》的影响,她对网球很感兴趣。
麻烦的是报名必须以小组的形式,而方醒根本就没有朋友可以组队。她不想就此放弃,厚着脸皮挨个找班上的同学问,可无论男女,她得到的答案都是一样的——这些人早已有了各自的小圈子,自然不欢迎外人。
最终方醒一个人在场下观看别人比赛,一个人在心里欢呼,又一个人在人后悄悄捡起那个被丢弃的破网球,算是留个念想。
“方醒,方醒!”她溺在那场回忆里,依稀听见有人呼唤她,她艰难撑开沉重的眼皮,第一眼看到的,是男生的喉结。
她居然把脑袋枕在那个男生的肩膀上睡着了!
她像只受惊的猫一下子弹起身来,惊骇得半晌都说不出一句话,她这辈子都没有和一个男生这么亲近过,甚至连女生也没有。
她背过身,尴尬得想哭,忘了计较他为什么知道自己的名字。
“咳、你睡了很长时间,学校大门快关了,我才把你叫醒。”他的语气也不太自然。
方醒不知道该说点什么才能缓和气氛,她一心只想离开这个令人尴尬的地方,于是她真的拔腿就跑。
“我叫陆知,不要忘了我。”背后他提高音量的声音穿过傍晚暧昧的空气,方醒停住脚步回头,只看到他离去的背影。
方醒想忘也忘不了。因为第二天,她发现陆知就是新班级里的班长。
同个班里,低头不见抬头见。每次看到陆知,方醒就会想起那个下午,总会对自己那时糟糕透顶的表现更加懊恼一些。她枕了人家的肩膀那么久,醒了就跑,连一句对不起都没有说出口,他肯定觉得她脑子有病吧。
现在,同样接近黄昏时分,陆知正拿着板擦,仔细擦去黑板上密集得让人头疼的化学反应式。
夕阳映照他半边身体,金灿灿的光衬得他发丝细软。他眼睛微眯,修长的手臂上下挥舞。板擦或轻或重地摩擦黑板,扬起灰白的粉尘,缓缓在空气中漫开,些许飘落在他的校服上。
简直就像是雾里的人。
方醒正看着陆知出神,没料到他擦完黑板后转过身也看向她,正好对上她的目光。她愣愣的忘了要把视线移开,陆知对她扬起嘴角笑了一笑,眼下显出好看的卧蚕。
“你有没有喜欢的男孩子?”
张莹莹的问题又回响在耳边,方醒赶紧趴下去把头埋起来,摸摸自己的脸,糟糕,竟然是烫的!
3.
高三学业紧张繁重,学校规定每天下午放学后必须填完一张卷子才能回家。
方醒的前桌郑爱有事提前回家了,陆知拿着卷子坐到她的位子上。方醒感到有些窘迫。
“我数学很好。”他忽然把头转过来,没头没尾冒出这句话。
“你有哪里不会的可以问我。”看到方醒懵懵的表情,他又笑着补充。
“呃,好,谢谢!”
方醒见陆知丝毫没有把脸转回去的意思,甚至越凑越近,她的脑子一下子就乱成了浆糊,情急之下随手抓起一本书——把它立起来生生挡住自己的脸。
怎么会这么可爱?
方醒不同寻常的反应逗得陆知忍俊不禁,他只好乖乖把脸转回去。
教室里头只听得见偶尔的翻页声和笔尖在纸上写划的刷刷声,教室外却狂风大作。
正是夏秋交替之际,天气时冷时热,毫不痛快。窗外灰蒙蒙的,致密昏暗的乌云掩盖住天幕,又厚又重,随时都会掉下来。
凛风阵阵,闯进教室里大大敞开的窗户,轻易穿透方醒身上极为单薄的夏季校服,凉意渗入肌骨,她不自觉缩了一缩身子。
陆知不动声色地站起身,把教室里的所有窗户关得密不透风。
狂风哀嚎,当压抑的气氛达到某个临界点,大雨在天地间倾盆而下。雨势汹涌,方醒被震天动地的雨声惊起。
她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一觉醒来,教室里的人已经走了大半——陆知也回去了。
她找不到自己的伞,兴许根本就没有带。这个时候并不会有人跑过来对她说“幸好我有伞,我们一起回家吧”,因为她没有朋友。
踌躇着,她终于从书包里摸出手机,打开家人群的会话框。短短几句话编辑了很久才点了发送,因为小心翼翼,字字斟酌。她一向不喜欢麻烦别人,也不擅长请求帮助,即使对方是她的家人。
时间如流沙消逝,每分每秒都化为千万只凶悍的虫蚁,一点一点啃噬她的心脏。
消息提示音终于响起,得到的回复不出所料。
他们有自己的事情要忙,不能过来也是正常的,方醒反复告诉自己。
或许她根本就不该对任何人抱有希望吧。这种被所有人遗忘的感觉,她不是早就该习惯了吗?
方醒本想咬牙淋雨跑回家,没想到雨越下越大,密密麻麻的大水珠倾泻而下,大有把人生生砸死的势头。她只好先拖着湿漉漉的身体,跑进学校生物园旁边的亭子里避雨。
“你怎么淋成这个样子?”
她怀疑自己出现幻觉了。陆知此刻竟然出现在她眼前,眉头紧皱地看着她狼狈的样子。
他不是早就回家了吗?
“我……没带伞。”
“早知道,我就不去参加那个无聊的会议了。”少年显得很是懊恼。
尽管方醒百般推脱,陆知还是固执地把自己的伞塞到方醒手里,自己转身跑进雨幕。
方醒满脸都是雨水,视线很模糊,只能看到一个蓝色色块在大雨中移动,那是被他高举起来挡雨的校服外套。
他奔跑的脚步声完完全全被哗啦啦的雨声掩去,她却感到前所未有的温暖踏实,忽然间明白了“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的含义。
4.
《爱上琉璃苣女孩》里,唯唯诺诺的陈欣怡在经历感情上的重创后,性情大变,等到纪存希再次找到她,才发现她已从自卑怯懦的丑小鸭摇身一变为独当一面的女王。
方醒当然知道自己这辈子也不可能经历这么一场轰轰烈烈洒狗血的情伤。她也从没想过改变,直到刚才。
她看见郑爱蹦蹦跳跳地跟在陆知身边有一句没一句地搭话,那双一直盯着陆知的眼睛里有细碎的光芒,笑得像阳光下最灿烂夺目的玫瑰花。她从来没有觉得郑爱这么漂亮过。
方醒远远地看着他们,心里忽然有些难受。
与朝气十足的他们相比,她觉得自己像一片凋零枯叶,舒展不开生命的脉络,只在被人踩过时脆脆生响。
可因为某个人,这片干枯的叶子又萌生了向阳而生的愿望。
方醒一直清楚笨拙的自己不招人喜欢。可这么多年,她第一次如此痛恨自己的不善交际,第一次如此强烈地希望自己能自如地谈笑风生,第一次渴望成为像郑爱一样活泼开朗的人,永远不让人觉得乏善可陈。
一个美丽朦胧的梦在她心里渐渐成形,她不敢细想下去,却又隐隐期待着什么,想到陆知之前对她的关心,他是不是有那么一丁点可能也对她抱着同样的期待呢?
眼看着郑爱那样自信而无畏,方醒终于觉得自己不能再退缩下去了。她决定主动迈出一步。
青涩的女孩不知酝酿了多久才对陆知开了口,扭捏笨拙得像幼儿园刚学说话的小孩:“你、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吗?那个时候我太失态了,没来得及跟你道歉就自顾自跑了,对不起啊。”
尽管方醒看不到,也知道自己的脸一定红得快滴血了。
陆知脸上却写满疑惑,一脸认真地问她:“什么时候?为什么要对我道歉?”
他居然不记得了。
明明是你让我不要忘记的,怎么自己忘了呢?
不对,是她自作多情了。回头想想,他是班长,责任感十足,之前照顾她这个班集体里的“几十分之一”实在再正常不过了,她不该尝了点甜头就得寸进尺的。
所有的希冀,所有自以为是的尊严,在顷刻间被毁得一干二净。
陆知本想追问什么,可方醒已经扭头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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