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奇案:罪城之奇刑怪状
琴子掀开发皱的被子呆坐在床沿看着早已生锈破旧布满黑色脏屑的风扇出神。上个星期就叫陈竣下班回家把风扇拆下来清理一遍,却一直拖到现在。
床单上的一小滩油渍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留下来的,散发着淡淡的油渍味。
她披散着头发面容苍白地坐在污迹斑斑的沙发上喝水。茶几上还放着几天前吃剩下的几个宵夜盒,桌上粘了几滴凝固的菜汁和变硬的饭粒,烟灰缸烟盒打火机几张旧报纸凌乱的摊在桌上。
琴子握着手里的玻璃杯,眼睛没有焦点。
“砰”的一声玻璃杯被砸碎在墙角边了,像是忽然爆发的小兽琴子浑身颤抖暴戾。琴子起身快速的走进厨房举起一堆碗碟往地上砸,一阵一阵破碎的声音在耳边叫嚣禁莫名的让膨胀欲裂的心脏获得了短暂的快感。
“你搞什么?半夜发什么疯?”陈竣红着眼走过来指着地上的碎片质问。
“看不出来吗?跟你过腻了。”
陈竣笑了笑,伸手想要抓住她的头发使劲往门外拽。
“我要离婚。”琴子抬头缓缓说道。
“我想离婚我有错吗?我选择了一个错误的决定,而现在我决定舍弃和离开,重新开始我有错吗?你给不了我要的,你什么也给不了啊!放我走吧。你只是想拉个人陪你一起等死对不对?”琴子深深的吸了口气,眼眶似有东西在蔓延。
“放你走?你走我怎么办?我现在活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把你栓住我起码不会觉得孤苦伶仃,你和我是同类不是么?”陈竣瞪着眼睛咧开嘴,面目可怖,样子卑劣而恶心。左手突然扼住琴子纤细的脖子,慢慢用力,捏紧,被汗水打湿的发丝凌乱的散在琴子渐渐有些泛红的脸。
琴子真的很美啊,陈竣看着琴子被月光照映的白皙透明脸庞,不禁在心里发出感叹,琴子还是和两年前一样的美呐!光滑细腻的皮肤,摸起来就像水一样,让人真是不忍心这么对她啊!
“不要再幻想了,醒醒吧。”
琴子痛苦的闭上眼睛,右手忽然触及到一个锋利尖锐的东西。心脏突然缩紧了一下,她好像听到远处传来四面八方的声音,无数的高声谩骂,陈竣曾经的羞辱,嘲讽和打骂逐渐汇聚成海浪狂潮向她涌来,她仿佛变成举起镰刀乘着巨浪的孤勇战士,昔日所积攒的埋怨和愤怒在月光的刺激下沉默疯狂的冲向前轮,琴子握紧手里的水果刀挣开眼猛地扑上去狠狠地将刀刺进对方心脏。
这样的男人,活在这个世界也是一种恶意。
一阵猛烈地剧痛袭来,陈竣微微张口,嘴巴咕隆了一声,说不出话来,身体不受控制的向后仰去,但是左手还是死死的抓住琴子的脖子,琴子在陈竣左手的拉扯下,跌倒在对方身上,左手死死地拽住对方的衣襟右手机械般快速的在对方胸腔开始不停地插刺,一下一下,胸前的布料迅速被血染红,鲜红的血液狰狞的笑着,一股血腥味直冲脑门。
真是可怕极了。
可笑至极。
琴子像泄了气的皮球瘫坐在地上,低着头,发出奇异的怪笑。
就像失足跌入河流的人,明明知道岸边的杂草救不了你的性命,却还是死死的抓住一把抱在怀里,有人陪葬才不会寂寞啊,不管掉下去的地方是深渊还是虎口,只要不是寂寞的一个人心里就会舒服一些吧。
似乎过了许久,琴子抬起微微发抖的手将前面的头发拨到耳后,衣服像刚从水里捞出来似的,湿透了。
琴子缓慢的坐起来,抬手揉了揉发涨的眼睛。起身试图想把陈竣的尸体移到浴室,但这对一个女人来说显然是一项艰巨的事情。
她舔了舔干涩的嘴唇,深深的吸了口气。抓紧开始逐渐变得僵硬的尸体胳膊往厕所方向拖。
这时,卧室里传来手机的铃声,琴子快步走到卧室。
“妈啊,什么事?”琴子按下接听键,用故作轻松的口吻开口。
“噢!好,我明天去你那。”
“陈焌这几天很忙,就不去了”
“恩,就这样。”
待琴子终于把尸体放入浴缸清理好客厅的血迹,已经是早上10点。
她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理了理头发拿着钥匙匆匆出门。
今天天气有点热,没走几步路身上就冒了一层细密的薄汗,额头上湿湿的。琴子皱着眉抬起手背往额头上蹭了蹭,汗水沾在手背上汗津津的。迎面有风吹过带着些细小尘埃撞进眼睑,异常生涩。琴子揉揉了眼皮进了家小型超市。
琴子拿了一瓶白醋,酒精,妇炎洁,一小包卫生巾,还有面包递给收银员,绾在脑后的发髻有些松散,几缕发丝搭在肩上,但还是可以看见她白皙的后颈,她穿了件水蓝色的连衣裙,款式老旧,是好几年前的买的。因为天气热,后背一大块被汗水打湿,黏在身上隐隐透出里面肉色的胸罩的带子,小腿瘦长,脚上穿的双黑色高跟鞋仔细看看,可能是年岁久的缘故上面的漆皮已经有些许脱落了。
“小姐,要袋子么?”
“要一个。”琴子点头,淡淡的瞟了眼收银员。
我很想扯掉那些充满埋怨和仇恨的藤蔓,可是我现在已经是一颗等待腐烂的悲哀果实,不敢迈步,没有奇迹,等待坠落与泥土合并。
琴子回到家拿出刚买的酒精,又去厨房拿了刀具工具箱和打火机,走进浴室,蹲在平摊在浴缸里的尸体旁,拿出切肉的刀具猛的在陈竣喉咙处挥刀往下砍,可能是刀不够锋利的原因,头颅并没有被砍断,紫黑色粘稠的血液在地板化开,气味腥臭,令人窒息。
“真是恶心!”琴子皱着眉头小声嘀咕了一句。
就像处理动物的尸体是一个道理吧,把血放干净对处理尸体应该会有帮助。
琴子手里握着刀,脑子有些晕眩,神经变得有些麻痹。大概这就是对尸体的恐惧和害怕吧。接着,琴子用菜刀划开陈竣的肚子,黄色的脂肪层让菜刀打滑,琴子切了好半天,肚子才真正被打开。人体的器官,五脏六腑突然暴露在眼前,琴子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景象,感官上的刺激又叠加了几分,琴子细细欣赏着眼前的一切,额头的汗水落在陈竣腹腔与尸体里的液体融在一起,脂肪的滑腻感用肉眼清晰可见,脂肪组织,粘膜组织,肉,皮肤,器官,全身。血的腥味在四下的空气扩散,味道越来越浓烈,琴子透明的脸在浑浊的血浆里沉浮,她缓缓抬起头,深深呼吸了一下。
她的嘴角似乎沾到了一些血渍。
琴子抿了一下嘴唇,伸出舌头,在嘴唇上绕了一圈,把血渍带进了嘴巴里。
闭上眼,微微笑了起来。
要说起陈竣的五官哪里最好看,那一定是眼睛了,当年就是他的这双乌黑深邃的眼睛配上高挺的鼻子透着棱角分明的冷峻不知迷倒多少怀春少女。琴子看着握在手里的眼珠子就像即将融化的冰淇淋球。
琴子把内脏全部掏出来放到脸盆里,拿起旁边准备好的汽油,拧开瓶盖洒在尸体的衣服上,脸上,裸露的皮肤上,一股浓郁的汽油味缓缓散发开来。她握着打火机的右手微微抖了抖,哧的一声,跳跃的火焰出现在眼前。
琴子缓缓把打火机扔进浴缸,瞬间火光迅速包围整个身体,火势越来越大,像饥饿的火狼,争分夺秒的吞噬。
窗外天色阴沉,风刮的厉害。
这种阴沉的天气已经持续了两个星期,琴子透过浴室的窗目光聚焦在外面灰蒙蒙的一片,好像已经很久没有见过阳光了。
浴室的烟越来越大,浓烈的尸臭味和燃烧肉的味道混合在一起,就像突然爆发的炸弹,污秽的气味带着力道直冲进鼻腔,到达喉咙。琴子最终没能忍住,抓住马桶边缘,跪在地上,身子一顷,使出全身的力气,开始痛快淋漓的呕吐。
腐烂的恶臭像诅咒一样盘旋在上空,占领着整个浴室,蔓延到客厅。
琴子跪在地板上,喘着气,像一条垂死挣扎的鱼。
蝼蚁般的日子,真是可笑。
琴子将浴室的门关上,已经是精疲力竭。扭过头忽然看见安静立在一旁干净的黑色风扇,仿佛想起来什么一样,心脏像瞬间被一只手大力的提起狠狠的抛向远方,身体像破了个大窟窿,不断听到有风在体内叫嚣。
室内寒意蔓延,仿佛变成一只狠厉尖锐的手掌突然抓住了琴子的脚踝。
让人不敢动弹。
琴子瞪着眼睛看着客厅里安然无恙的人,眼皮开始不断抖动,牙齿瑟瑟作响,肚子一阵翻江倒海般的绞痛,胃部一阵痉挛。琴子捂着肚子,感觉肚子里有什么东西在里面胡乱挣扎想要用力往外钻。
陈竣坐在沙发上抬眼看着她,嘴里嚼着琴子早上从超市买回来的面包,喉结上下滑动了两下,发出一声古怪的轻笑。
阿锦是一尾金鱼,这个名字是一个好看的人给她取的,虽然,她只见过那人一次。
很可笑吧,一个见过一面的人随意取了一个名字,就对他念念不忘,但阿锦就是这么可笑的家伙。阿锦在一个无名湖里出生长大,从来没有见过人,不经意见到一个,自然就把所有好词都用到那人身上。
说来也是个套俗的故事,不过是一个不知从哪来的少年路过这里见这里风景不错便多待了几日,谁知就俘获一颗少女心,
“萤火,我要去找那个人了”在成功幻化人形的第一时间,她就决定了,跟这里唯一一直陪伴自己的萤火虫道别,去找他。
“你疯了吗”为了只有一面之缘的人而离开一直生活的地方,小萤火虫并不能理解,
“我已经决定了,萤火”阿锦的眼里满满都是光,
“可是,外面很危险的,人心险恶,你会受伤的!”萤火比阿锦还年长,她早已幻化人形,在人世间行走过几个年头,
“我不怕!”
“可这已许多年经过,以人类的年岁,早已死去,你怕是找不到他的”
“不会的,我相信,再见面,我一定会认出他的”
“……好,那你小心,若有什么不好,就回来,我一直在这里等你”
“好,萤火,我一定会回来的,等我”阿锦笑了笑,一转身不见,萤火叹了口气,修炼去了。
阿锦第一个见到的人便是一个除妖人。她刚入世,法力自然不比,毫无悬念被打成重伤,拼劲全力,才甩开那人,无奈伤的太重,无法维持人形,便躲到一口井里,慢慢恢复。
没过几日,路过一个书生,一见阿锦喜欢的很,把她带回了家里人工湖养着,每日逗着她玩,跟她讲一些心事,阿锦渐渐喜欢上了这个书生,他也许就是自己要找的人吧,每次见他,阿锦都很欢喜,游得也格外起劲,阿锦很想快点恢复,幻化成人形好可以跟他在一起,无奈这里灵气太少了,阿锦的伤恢复的很慢很慢,不过这样也好,能每天看到书生,阿锦也很开心。
明天跟意外永远说不准哪个会先来到,就像昨天还好好的人,今天突然病了,病情来势凶凶,眼见书生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阿锦很着急,可她没办法,她现在只是一个会吐泡泡的小鱼。
书生坚持每天跟阿锦说话,他的脸色越来越苍白,话也越来越少,甚至是说着说着,就睡着了,终于在某一天清晨,书生走了。
阿锦伤心了好久,后来她终于恢复,在人世间千百年,一直在寻找那个书生,寻找第一次见他的那口井,走过很多地方,终于找到那口井,却早已被荒草覆盖,阿锦累了,就在井边休息,她做了一个梦,梦里她身着素白衣服,看风卷起庭前落花穿过回廊,画下一幅画,笔墨不小心染了素衣,心里却还是很高兴,因为她画的,是自己心爱的人,他笑着弹琴,温柔的看着自己,阿锦笑了,笑着笑着就哭了,梦再美,终究是假的。
就在阿锦以为不会再见他时,意外的又见到他。是他,那双温柔的眼睛,跟千年前一样。阿锦默默看着他,跟着他,令阿锦欣喜不已的是,他家里也有一个人工湖,湖里有许多与她很像的鱼,阿锦在此安心住下,每日看着他,很满足。
也许上天,就是喜欢悲剧。这天夜里,一场突出其来的大火带走了一切,他不舍这一池金鱼,并不走,以身体护着这大他许多的湖,热浪伴着浓烟一波波袭来,要再一次看他离开自己吗?绝对不可以!眼见火势就要蔓延到他身边,阿锦现身,散尽修为将大火扑灭,救回了这里所有生灵,
“我终于让你见到我了……”这千百年的孤寂,都值了吧,
“我好像见过你……”
很久很久之前,他是除妖师,有一天不小心伤了一个很善良的小妖精,他散尽功力才救回她,却被仇人趁机报复,后来,又遇见她,还来不及问她的名字,她就要离开了,不,第一次见她,她应该还是一尾小金鱼,金灿灿的,在水里快乐的游着,无忧无虑的吐泡泡,不经意的对视了一眼,却不知一眼万年。
这些,他不记得,她也无所谓了,反正,来世太远,诺言寄不到的。
“阿锦”
残月小心翼翼的把淡淡的一缕魂收起来,养几年,就可以去轮回转世了。
“阿锦是个好孩子,她从来没有伤过人”
残月似乎是自言自语,又似乎是在跟墨羽说话,
“阿月哥哥,阿锦她……”萤火一脸忧伤,她可是自己从小看着长大的,那天自己就心神不宁,就知道是阿锦出事了,果不然,等找到阿锦的时候,就只剩这一缕魂了,而且颜色越来越淡,似乎随时都能消失不见。
“她只能如轮回了。所有的事她都不会记得”
墨羽看着远方,若有所思。
多年之后,那个他已经老了,坐在古井旁边晒着太阳,他眯起了眼,恍惚间又回到那天,画面似乎渐渐远去,“爷爷爷爷,你看阿锦的画好不好看呀?”他被一声甜甜的称呼叫醒,看着小姑娘胖嘟嘟的小脸,他满足的笑了。
高中毕业的时候,凌睿送了一个日记本给我。
本子很厚,足有几百张,表皮华丽,有些陈旧,像是被人翻过很多遍。
我小心翼翼的打开,第一页上画着我最喜欢的百合,下面有三个字:致方葭。除此之外,本子空白一片。
方葭是我的名字,凌睿是方葭喜欢了三年的男生。
凌睿是我的同班同学,也是A市一高的校草。
听说,凌睿家很有钱;听说,凌睿成绩很差;听说,凌睿有很多爱慕者;听说,凌睿在市篮球比赛中得了第一名。
从我来到一高开始,耳边就没断过关于凌睿的小道消息。传播这些的,当然是那些自称为凌睿守护团的花痴女。
对于这些,我是不屑的!
我来自乡下,用自己的实力考进这所全市最好的高中,并荣获全额奖学金。开学第一天,班主任蒋老师直接省略了投票推选,任我为班长。
我有我的骄傲,当然不会像那帮花痴女一样以凌睿为每天的主题。
可是,天之娇女的我也有致命的缺点:我的右半边脸上有块伤疤,虽然小,但足以影响到我的生活。
我习惯了孤独,总是一个人走在学校
的路上,好巧不巧的,这次居然碰见学校的风云人物——凌睿!
与我截然相反,凌睿有众多朋友,不是所谓的守护团的女生,而是一帮篮球场上结下深厚友谊的男生。
正要与他们擦肩而过时,一个男生注意到我:
“嘿,快看,那不是凌睿班里的班长,传说中拿了全额奖学金的女生吗?”
我不知道,我居然这么出名。
“哦,是那个丑小鸭啊?”
看吧,我就知道就算出名,也不会是好名。
我低下头,任由长发遮住脸,脚下加快,只想快点走开,远离这帮不知世事的花花公子们。
“说话都注意点儿,我们班班长也是你们随便谈论的吗?再说这样的话,小心我翻脸啊。”
这声音我认识,正是我刚刚归纳到花花公子一行的凌睿,开学第一天自我介绍时,我就记住这个好听的声音了。
“不是吧你,好,不说了,兄弟们,我们打球去!”
一帮男生嘻嘻哈哈的走了,我没搞明白凌睿话里的意思,他,是在为我出头?
也许是因为我懂得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吧,自从上次凌睿为我“出头”事件后,我也总是不自觉的帮助他。
早上,总是第一个来到教室的我,擦完。自己的桌子后,会帮凌睿擦一擦课桌;
收作业本时,我会检查凌睿的作业,模仿他的笔迹改正他做错的题,然后,看他在发作业时一脸疑惑;
下晚自习后,我总能找到凌睿的热水瓶,提前给他接好一壶开水。
我把这些举动称为“报恩”,其他人可不这么认为。
一个晚自习,我一如往常在教室学习到深夜,一个人走在回宿舍的路上,低着头,踢着路上的小石子。
“哟,这不是方葭吗?”
听见我的名字,我抬起头,面前是几个高挑漂亮的女生,为首的我认识,方婷婷,高二,也是凌睿守护团团长。
“啧啧,就这姿色,也想打我们家睿睿的主意?你也不撒泡尿照照,你自己什么德行!”
旁边几个女生哈哈大笑。
我不打算理会她们,转身打算从另一条路离开。
没想到这个举动刺激到方婷婷。
“方葭,你tm给老娘站住,给你脸不要脸了是吧,姐妹们,拦住这个贱女人。”
意识到不好,我撒腿就跑,如果被这几个疯女人抓住,见不见得到明天的太阳都是一回事,哪里顾得上别的什么。
身后的脚步越来越近,终于还是被她们抓住了。
方婷婷狠狠地扯我的头发,我疼的呲牙咧嘴。
“跑啊,你再跑啊,你不是很能跑吗?跑啊你!”
我知道,方婷婷已经进入癫狂状态,现在说什么都不能阻止她,干脆一声不吭。
就在方婷婷蹂躏我的头发正尽兴的时候,学校的保安拎着手电筒跑过来。
“喂,你们几个在干嘛?”
方婷婷等人一哄而散,我得以喘息,瘫坐在地上。
保安赶过来,关心的询问我。
“你没事吧?”
我摇摇头,站起来,忍着头上的剧痛,摇摇晃晃的回去宿舍。
宿舍的人都休息了,我谁也没惊动,打了盆水,默默的清理头上的伤口。
这件事过去以后,我再也没有为凌睿做过任何事,方婷婷也没再找我麻烦。
很长一段时间的平静过后,一天,我的同桌忽然问我。
“葭葭,你是不是喜欢凌睿啊?”
我大吃一惊,喜欢凌睿?那个花花公子?好吧,从那次他帮过我之后,我就没把他当过花花公子了。但是,喜欢他?还是不可能的吧?而且,什么算喜欢呢?
我一向有话就问。
“文文,什么算喜欢?”
我可爱的同桌瞪起两只大眼睛,显得更可爱了。
“Oh my god,你居然不知道什么是喜欢?”
惊讶完,她又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
“来来来,让可爱的文文我,好好给你上一课。喜欢,就是说你看不到他会想他,时时刻刻想知道他在做什么,会有和他一起手牵手的幻想,关键时刻,甚至会为了他去死。”
我皱眉,这可是唯一一个我算得上朋友的人了,可不能因为发烧出什么事,于是将手放在文文额头上试探。
“咦,没发烧啊。”
文文愤怒的拍开我的爪子。
“方葭,我真是受够你了。”
说完,文文转身写作业了,我却低着头沉思。
莫非,我真的喜欢凌睿吗?像那帮花痴女一样?
我一向不喜欢藏事,既然确定了我喜欢凌睿,那就要知道他是不是也喜欢我。
在一个午后的楼梯口,我拦住凌睿。
“凌睿同学,我喜欢你,你呢?”
可能没料到我这么直接吧,凌睿愣在那儿,好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我也不说话,静静的等着,顺便数他身上的扣子。
好一会儿,凌睿恢复常色。
“对不起,我现在不能给你答复。”
不能给我答复?也就是说没拒绝?
那一刻,我不知道是欢喜还是忧愁。
我的成绩还是名列前茅,凌睿的小道消息还是从未间断。
一切,似乎都没改变,但好像,有什么在不知不觉中变了。
每隔一段时间,我都会向凌睿表白并询问,而他给我的回答永远是:
对不起,我现在不能给你答复。
于是,我又会纠结一段时间,然后接着发扬锲而不舍的精神。周而复始,不觉厌倦!
方婷婷又带人找我麻烦,被我用刚学的辩论知识骂个狗血淋头,灰溜溜的跑了。
学校没人再欺负我,相反,很多人开始围着我打转。人多到我总听文文的抱怨:
“方葭,你人缘太好了啦。”
就这样,平淡的高中终于迎来了最后。
每年的六月七八号,我们都能在新闻里听那些高考报道,今年,终于轮到我们了。
我心平气和走进考场,准备证明这三年的努力。
一切顺利的不可思议!
毕业联欢晚会上,凌睿趁所有人不注意的时候,悄悄告诉我:
“晚会后,操场见,我告诉你我的答案!”
那晚的月色很美,我穿着朴素的校服,一个人坐在操场上。
凌睿很快来了,三年的成长,他看起来更帅气了,比以前多了几分沉稳。
我站起来,平静的看着他。
他笑了,拿出一个日记本,很厚,表皮很漂亮,但有些旧。
把日记本递到我手里,他说:
“这就是我给你的答案!”
最后,他拥抱了我一下,转身走了。
拎着日记本好一会儿,我才打开,第一页上画着我最喜欢的百合,下面三个字:致方葭。除此之外,别无其他。
叹口气,我知道,他又一次给了我模糊的答案。
带着这本空白的日记本,我顺利步入梦想的大学。
我不知道凌睿的消息,也没刻意打听,那本日记本,我把它当作那场暗恋的终结。
我主修心理学,同寝的三个女生都比较好相处。
一个短头发的叫兰兰,另外两个是对双胞胎,分别叫鸢鸢,鸯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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