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岁,在夜店里遇到幸福

命运的无情从很久之前就开始显现,到后来,它张牙舞爪,愈发放肆。就像一个被人惯坏了的孩子,从一开始的小偷小摸,到最后旁若无人的恣意抢夺。

世俗过于嘈杂,只有烟酒,没有糖茶。

-1-

故事的开头,我仍会像之前那样告诉我的读者们,这不是一个爱情故事。

我曾想过把我和方木的故事写成爱情故事,但毕竟还是要回归真实,从一开始就和爱情无关,所以也自然不能写成爱情故事了。

故事要从我高二那年说起,很长也很复杂。如果大家是来看青春校园言情的话,那出门左拐慢走不送。

事实上,我比任何人都希望这是个爱情故事。

-2-

二零一二年夏,学校里传开了“世界末日”的消息。

那年我虚岁十七,父亲在五年前工地受伤瘫痪,母亲没过多久就跑了。

前年时候,我早晨醒来,发现父亲用罐头瓶的尖锐处划开了手腕,红得发黑的血块牢牢贴在了粗糙的皮肤上。

我最后一个亲人也终于离我而去。

记得那时候我格外镇定,就好像早知道这事要发生一样。我敲了邻居的门,打了急救电话,联系外省的大姑借了点置办后事的钱。

电视上不断上报一些什么感动中国人物的故事,其中像我这样的孤儿也不少,但我却从来没对别人说过我家里的事。

父亲死后,我靠各种门路去了一家有特殊服务的KTV,负责给人陪酒。

从晚上八点到凌晨三点,我只能在最后一节晚自习翘课,每天只有两个小时的睡眠。

这姑且算作故事的发生背景。

在糜乱的夜色里,我日以继日地骑着自行车来到休息室,丢下书包脱下校服,换上黑丝做成的短裙,在烟雾里周旋辗转。

我并非用身体赚钱给家人治病的姑娘,而是个贪慕钱财,靠身子来养活自己的姑娘。

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3-

我在刚做这行的时候,接触过一个男人。

第一次陪客,包厢里金链子的刺眼光芒和中南海的味道把我逼到一个黑暗的角落。三五个男人说说笑笑,把烟蒂狠狠的按在桌子上,来回碾了又碾。

和我同在这包厢里的,是个大约二十岁出头的姐姐,红唇,白齿,黑色胸衣外面裹了件红纱,踩着一双红高跟,脚踝上纹了一排密密麻麻的英文。我管她叫英姐,老板让她带着我陪客。

包厢里的男人显然是英姐的常客,几个人举杯饮酒,英姐在旁边娴熟地倒。

“李姝,愣着干嘛,过来陪王老板喝一杯啊。”

听见英姐喊我,我便从沙发另一头往中间挪去。

英姐给我使眼色,大概是让我快点,但我离得越近,酒味就越浓,我也越头晕。

眼前的一个肥胖男人递给了我一杯啤酒,上面浮着白色酒花差点溢出来。我接过来放到嘴边,嘴唇碰到杯子那一刻不自觉回缩,又仰头喝下一口,不小心吐了出来,稀稀拉拉溅在了裙子上。

那酒火辣辣的,口舌之间全无知觉。

完了。我心想。

我抬起头看英姐,她正对着我皱眉,那个肥胖的男人看着我没说话。

“快给王老板道歉!”英姐把手搭到那男人肩上,说,“不好意思啊王老板,这姑娘新来的,不懂事,您别生气。”

我愣了几秒,连忙低头直说“对不起”。

那男人抬起我的下巴,问:

“第一次干这行?”

我说是。

“小姑娘长得多水灵,咋年纪轻轻的就到夜店来了?”

我刚想说什么,他又接了句:

“怕是毛还没长齐呢。”

本以为是句关心的话,到最后还是讽刺。

包厢里其他男人笑得刺耳,我看见英姐的表情从疑惑愤懑,到窃喜无奈。我站着不知道手该放哪里,只好捧着玻璃杯子盯着里面的酒发愣。

“小姑娘名字咋喊?”他问我。

“李姝。”我说。

“英英啊,好好练练这小姑娘,模样不错,就是笨了点没意思。”

英姐点头,一声谄媚的“好”从嘴里吐出。那瞬间我仿佛觉得自己置身古时勾栏,像是青楼里坐在达官显贵身边竭尽所能的烟花女子。

后来我才终于发现,我本来就是那样一个烟花女子。

饭局完了以后已经凌晨,英姐拉我出去。在走廊里,她对我说:

“明天这姓王的还来,你好好打扮打扮伺候好了,这可是个金主。…你们这些小姑娘年轻,身材好,要是陪得开心了,你这辈子都吃香喝辣的。”

我忍着眼泪说好,去吧台一口气灌完了两杯伏特加。

做酒女也是有好处的,起码可以在老板看不见的时候偷偷喝几瓶酒。

我不会喝酒,两杯下去头晕得很,但还是一直往胃里灌,就像这酒能洗去什么污浊一样。

因为头痛,第二天在学校好几节课都睡着,有一次被老师的粉笔头砸醒。

“李姝,想不到你这种好学生上课也会睡觉啊。”

后桌一个男生对我说。

那段日子,我的成绩从年级前三退到年级前十,不过好在再没往后退过。

一来二去,每天晚上那个肥胖的男人都会来会所找我,问我多大了,为什么要做这行,和我说些无关紧要的话。

“我闺女跟你差不多大,说实话,看你这么小就跟那些女的一样干这活,实在是…”

他话还没说完,就开始点烟。

口中吐出的烟圈在空中散去,他眼神突然落在远处的某个地方。

以后每次他来,都会让我陪他喝酒,时间长了,总有人说我被他包养了。

男人是个奇怪的生物,一边说着别干这行换个工作吧,一边又灌你酒摸你手。

不过他也会给我送一些化妆品和成套的内衣,每次我都笑着接受。那时在黑暗而孤独的红灯绿酒里面,我陪过数以百计的客人,只有王老板常来,隔几天就给我带点东西。

我把那当成,一个油腻男人最后的善举。

英姐见我和王老板走的熟,便经常对我讲,不能相信男人,尤其是这红灯区里来来往往的男人。

“你还小,你不懂,别以为他给你点东西就能信了。男人还不都是用下半身思考的?指不定哪天就哄你上床了。”

英姐声音放的很低,但却很凌厉。

“记着,那些男的摸你亲你都行,不能睡你。你才多大,要是早早就被人睡了,以后找男人更难。”

我听着,点点头。就好像在世人眼睛里,只有处女才有结婚的资格一样。

-4-

一天晚上,王老板把两千块钱拍在了桌子上,旁边还放着两瓶洋酒。

“这么长时间酒量也该大点了,让我看看啊…你把这两瓶酒都喝了,这钱就都给你。”

他把钱朝我推过来,用牙起开那两瓶酒。

我记不清浓度多少了,只记得那是我所没办法承受的。

那正是最缺钱的时候,我笑了一下就拿起瓶子直接灌。从咽喉到胃,酒精所经之处,都足以灼伤我的每一寸肌肤。

喝到第二瓶的时候,我越来越没有知觉,眼前都是昏黑,甚至浮现出了我父母的脸。

等我醒来的时候,眼前就是方木了。

方木是这家KTV老板的独子,个子高,五官也端正。

他跟我说,他是来帮老板卸酒的,看见王老板背着我不知道去哪,就拦了下来。

“你一姑娘家家的,还是别做这活儿了。”他说。

我说,身不由己。

“要不是我看见你了,你现在恐怕连骨头都不剩了。”

我低头,说了声谢谢,心里也在后怕。

那之后我再也没在KTV见过王老板,也没见过他那两千块钱。后来听说他的消息,是在新闻上:

“犯罪嫌疑人王某,于2012年8月4日因贩卖人体器官被抓获,曾在多个酒吧与KTV内杀人取肾,被害人中有7名酒女,2名酒保。”

我脊背发凉,差点瘫倒在地上。

那时候英姐的话我不得不信,果然这里的人来来往往,良莠鱼龙,各自混杂。

大家都是混口饭吃的,当然各谋己利了。

-5-

高二毕业的时候,方木这个人开始正式走进我的世界。

他是我在这纷乱人群里,第一眼看到的人。

带着耳钉,穿着红色短袖和牛仔裤,头发微卷,一路走过来也没有烟味。

有一次我递给他一支南京,他却摆了摆手。

“你不抽烟?”我问他。

“不会。”他说。

那时我意识到,或许这个人,是和别人不一样的。

城市里的夜风开始变冷转凉,白日里却仍旧火热。暑假时候,同学们都报了课外的辅导课,而我白天在一家餐馆打工,晚上接着去KTV做我的工作。

几乎日夜颠倒。

因为困到晕眩而摔了盘子被两家餐馆辞退,命运的无情从很久之前就开始显现。到后来,它张牙舞爪,愈发放肆。就像一个被人惯坏了的孩子,从一开始的小偷小摸,到最后旁若无人的恣意抢夺。

我那仅有的自尊心开始被撕裂,在命运的打压下我越来越难恪守底线。

在KTV陪酒的这些日子,有客人把手伸到我的大腿根乱摸,也有的浑身酒气就把舌头探进我口中。

我一开始哭了几次,一夜刷牙好几次,但后来却开始慢慢习惯,在那些男人的手触碰到我最柔嫩皮肤的那刻,我甚至会贴上去抚摸他们,即使面前的,是啤酒刺鼻的味道。

从那时我的观念就开始改变。就好像,女人越放荡,赚的钱越多。

在那个昏暗的高楼里,我像蝼蚁一样寻找寄托。每个人都毫不顾忌地露出自己的阴暗面,在凌晨的钟声里撕心裂肺。

方木跟我说,他也没有母亲,一直都跟着父亲在店里打工。

他那年二十一,读大学。

我问他在哪里读,他便说是个专科,支支吾吾羞涩起来。

和方木在一起的闲言碎语,是我聊以自慰的方式。

“你觉得我是个好姑娘吗?”在包厢里打扫的时候,我问他。

“我觉得你挺不错的。”他帮我把空酒瓶扔到桶里,没抬头。

我冷笑了一声。

“好姑娘怎么会给人陪酒…”

我说的声音很小,尤其是“陪酒”那两个字。

“生活所迫啊。大家生活都不容易不是?”

方木的话并没给到我安慰。

当年决定工作的时候,明明有很多可以做的工作,但我却偏偏做这样的工作。那时候太累,很多地方不收未成年,还有的夜间休息只上白班,索性去了夜店,以为只是给人倒酒唱歌的活计。

其实说白了,还是因为陪酒赚的钱多。

“像我这样的,以后可能连男朋友都找不到。”我说。

“呸,哪能这么说?你又没做什么出格的事,又没和那些人上床。”

方木走到我旁边。

我没说话。

“他们不要你,我要啊。”

他看着我的眼睛。

那时候我愣了,我知道我输了。

于是就这样含含糊糊的,我们确定了关系。

在这乱花渐欲迷人眼的红灯里,我自以为能守住我这薄如蝉翼的爱情。

但我终究太过天真,一个连自己都保护不好的人,又如何保护一份虚无缥缈的东西。

-6-

和方木在一起的日子,是我最快乐的时候。

他经常用相机给我拍照,亲自给我量尺寸去服装店定制衣服,也会早点让我下班回家睡觉。

开学以后的一天晚上,方木打了一个扒我衣服想强上我的男人。

那时的我,不知道爱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原生家庭给予我的东西,我都没办法甩开。我一直生活在冷漠和欺骗里,所以很容易被感动。

我带着方木去了隔壁的宾馆开了间房,急着便要脱衣服。

“小姝,你干什么?”他问我。

“我想把自己给你,好不好?”

我过去抱住他,能深切感受到他身体的炽热。

我正要解他的扣子,却被他制止。

“别!”他推开我,“你没做过,所以咱们要等到结婚以后,咱们有很多时间,不着急。”

我看着他的眼睛,差点哭出来。

那时我从心底高兴,我遇到了一个好人。

他问我,能不能跟他走,去别的地方,别在这里这样生活了。

“我不知道。”我说。

“我不希望你再做这种活了,我可以带你去别的城市,我工作养你。”

他说,我养你。

我突然想起来《喜剧之王》里面的那句,尹天仇对着柳飘飘喊的“我养你啊”。

那时我太容易,因为感动而放弃一些东西。

我说,好。

他说,他会订明晚的火车票,带我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十一点半,我等你。”他说。

但美好总不会轻易来到,正如我们错过的不可能简单追回。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

-8-

到了方木说的那天晚上,包厢里,有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把我按在了沙发上。

“听说你还没开过苞?”他问我。

我点头。

“陪我睡一觉吧…”他贴在我耳边说。

我不敢轻举妄动。

“那桌子上是五万块钱,买你一个初夜,应该够了吧。”

“不行。”我说。

“别给脸不要脸。”

那个男人扇了我一巴掌,顿时右脸火辣至极。

“这种不要脸的活都干了,还在我这装清纯?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这些小娘皮,给钱啥都能干出来。”

我往门的方向看,没看到方木,只看到那道安全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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