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君,离开我以后,你过得好吗
在遇见我以前,小君有过一个男朋友。
在教学楼门口第一次遇见她的时候,她穿着一身洗的发白的干净格子衬衫,梳着利落的马尾辫,挽着一个个子高高的帅哥。
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注意到这个有些矮的单眼皮女生。我想,可能是因为她很漂亮,和其他女生不一样。
有些不要脸的说,在那时我就想和小君谈恋爱了。我对旁边的同学说:“她早晚会是我的女人。”
那时候是高一学生刚入学,高二高三的单身学长们各个摩拳擦掌,虎视眈眈,仿佛又到了捕猎的季节。而我自恃从小就和女生无缘,长得不帅也不丑,身高勉勉强强达到一米六五,总体打扮和校园里的甲乙丙丁无任何差别。
身旁的同学“噗哧”一声笑了出来,抬起头点了点小君身边的帅哥。很显然,在旁人的眼光里,我远远不如他。
说来也巧,小君和我分到了一个班,就坐在我的侧面。
尽管我在那时学习还不错,但是因为外表一般,条件一般,所以并没有女生会特别注意我。小君不一样,她很漂亮,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弯成细细的两个月牙,她同桌的男生经常会以问数学题为借口找他搭话。
不同于她同桌的殷勤,小君总是那么的冷淡。我后来才知道,这是小君骨子里就存在的东西。没有人能改变得了。
至于怎么能让她注意到我,我想到一个妙计。每个善良的女孩生命里都有一个病殃殃的男孩,而且大部分都是装病。他们这么做,无非就是想激发女生们的同情心,好让女生注意到自己。但是这次很不奏效。
我用得是最笨的方法,自残。而且呆呆地望着自己的胳膊假装下不去手,一边用余光看坐在我左边的小君。我开始假装犹豫,用铅笔刀慢慢地划开皮肉,几只红色的小虫探头探脑地钻出来。
如果当时我能像现在这样了解小君,可能就不会傻逼成那样了。这种行为不仅不能引起她对我的注意,还可能适得其反,引起她的讨厌。
那天,我流了很多血。那些真正的勇士说,男人不在乎为自己心爱的女人流血。我对小君说:“同学,能借我点纸吗。”这是我对她说的第一句话。这句话是这么说的,但我不是十分确定这是我对小君说的第一句话。但我不想过多的去回忆这些无关紧要的事,尤其是已经发生的事。
对于已经发生的事,发生了就发生了。记忆是不能让人随意修改的东西。尽管大家都曾想过在大脑里重演那些经历过的尴尬场面,怎样的场景以及人物的布置会让这一切看似更加合理。但这一切都是徒劳的,就像再后悔一样也是没用。
小君的恋爱我不是很关心,对于她俩的爱情我只需知道两件事。我的条件远不及她男朋友的条件,外形和家庭都比不上;我配不上小君,也就是小君只会爱他不会爱我。可是我后来知道,小君谁也不爱。
我知道这件事是在我和小君渐渐熟络之后。小君说,她和我应该是同一种人。记得那天,胳膊上贴着一块创可贴的我站在讲台上。班主任说我这种行为属于自残,属于心理变态,会给班级带来不好的影响,要求我在全班同学面前道歉。我说既然这件事已经发生了,再多的言语也都是苍白无力,所以我不会道歉。对于已经发生的事,我向来持这种态度。
小君说,那天我在讲台上说的话真像从她口中说出来的。
小君说和我是同一种人。我们开始有共同的话聊,一起做事,一起反抗各种看不惯的事。因为我们的关系变得很好,后来我直截了当地对她说,小君,既然我们是好朋友,可不可以跟我谈恋爱。小君笑着说,既然是朋友怎么谈恋爱?我对她说没关系,你可以不爱我。小君同意了。这一切发生地都是那么理所当然。
小君和两个男人在一起,在别人的眼光里,一个她爱,一个她不爱。只有我知道,小君谁都不爱。我想要低调一点,可小君不。她要和我手牵着手走遍校园的任何角落。她手心里没有出汗,没有男人能让她的手心出汗。尽管男女再授受不亲,尽管我说出的妙语经常叫她笑得前仰后合。但是她的手心不会出汗,这说明她不会爱上别人。至少是我。
与其与这个世界握手言和,不如选择强大自己,等着这个世界向你主动示好。这看上去像是小君说的话。因为她和我一样,都属于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的偏执狂,自负的神经病。小君就是这样,她从来不会在意别人对她的感受,所以她特立独行,企图避开所有人的眼光。从不会希望得到别人廉价的认同感。小君是她自己的,她不属于任何人。
因为小君不属于我,那段与她缠绵暧昧的时光常常使我提心吊胆。她男友没有再找她,可能是由于我的存在使她们本来郎才女貌的爱情也蒙上了一层可悲的羞辱感。小君总说我讨厌,说她自己是贱逼,说怎么会放弃一个近乎完美的男朋友投入到我噩梦般的怀抱。那段日子我们总是躲躲藏藏,在羞辱的日子中快乐,真像是死于吸毒过量的病人。
可能小君不会,她从不会觉得这是什么不好的事。也没有一丝羞辱的感觉。在别人的眼里她是一个可耻的背叛者,一个偷吃的小三,但是小君不在乎这些。前头已经说过,她不属于任何人。可是在那个青涩的年龄里,谁又有资格说谁?
何况偷吃这个词在这里本不恰当。我们小的时候常常因为馋嘴在餐桌上先动筷子而被妈妈打,我觉得这种事本不该怪罪于小孩,应该怪罪于那块肥得流油的猪头肉。小君已经品尝过肥美的猪头肉,只不过在咀嚼的时候已经尝到了肉的鲜香,所以她在自己的碗里夹了块青菜。我不是什么美味珍馐,我心里是有数的。
我们去天青山游玩是后来的事,记得那天我和小君赏够了奇珍异草和千年古刹,在后山歇息时我突发奇想,准备在这里留下点什么。小君眼神怪怪地看着我,我斥责她想得歪,但还是将她的胸罩脱下一半。小君的眼睛红了,骂我是流氓。这些都不打紧,我凑上去想吻她的嘴唇,她避开了,她说她本想找个合适的时机去做这件事,尽管她不爱我,但也必须让这件事保留一点神圣。说来惭愧,她跟我拍拖了几个月,彼此之间的行动只停留在牵手这个阶段。我本就知道我比不上他,但这些本就知道的事情还是令我恼羞成怒。我大声地骂他:“别装了,那人快把你的X草烂了吧!”小君在一旁面无表情,希望这是场梦。可惜不是。后来小君对我说,那一次差点爱上你。
后来小君的话曾让我诧异,以至于后来我常常把愤怒的神情带给我的另一半。因为我以为女人都喜欢愤怒时的男人。很多年以后我挨了无数计巴掌才知道,小君和别人不一样。小君是特立独行的。
那天,小君说她差一点爱上我。我不确定她到底爱不爱我,因为她只是丢给我一个不用负任何话语责任的句子。总之不是肯定句。所以,她以后又跟别人拍拖时她大可以说她从来没爱过我。这是渣女背叛时常说的让男人死心的话语,转念一想,小君现在到底算不算是个渣女。后来我知道,如果她不爱我,她就不是渣女。我还是向她提议来我家玩,有人说当人们在家时的样子才是一个人真正的样子。小君说她会来。
那天她来到我家,调皮地对我说:“我刚才感受到了真正的生命力。”这句莫名其妙蹦出来的话让我摸不着头脑,当时我正在阳台上抽烟,在焦急的等待中已经抽了一整盒的烟。小君不喜欢我抽烟,她觉得烟是落魄的象征。她莫名其妙地又开始哭。其实我是故意让她看到我抽烟的,我想告诉他,这才是真正的我。
其实回想以前的事是最难的,对于小君我还是忘不了那年的七夕,我用自己攒了很久很久的钱给她买了条项链。小君不喜欢我送她这个,说我浪费钱,这种首饰没有意义。但她还是一直带着它,从那天起到我和她分手那天,我只看见她在拍一寸照片时摘了一次。
小君说那条项链很有意义,她要一生珍藏她。她还说她已经是我的女人了。我笑了笑,就算是桀骜如小君的女人也敌不过物质的诱惑。后来我才明白那条项链其实没有意义,至少她爱上我已经反悔不了了。物质对她来说什么也不是。仔细想想那天,我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
小君说,那天她从人民公园路过时所感受到的绿意强于她以往二十年的时光中对于生命力的认知。她以前不明白,看似脆弱的小草尖是怎样能从高压水枪的喷射中茁壮成长,而且愈发挺拔,从而生长成连接一片的绿色。她说她曾想过后来走到我家时可能发生的任何美丽的风景,唯独除了那个满是烟灰的阳台。那时她用一种讶异的眼光看着我,几乎放弃了一切希望。
小君说,那天她看到我斜靠在阳台一根接一根地抽烟,烟灰有时落在地上,落在我的身上,发出灰白色的糜烂的光。是一种落魄的景象。她说她本不相信那是真的。她希望眼前的一切都是一场噩梦,于是她挽着我的手不停地哭泣,企图从一场噩梦中哭醒。结果也没有醒来。
小君说,那天我在天青山上耍流氓时也像是一场可怕的噩梦。她不相信我的眼中没有大自然的花花草草,没有天青山上的千年古刹。但是从那以后,她知道我只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流氓,和以前她的所有追求者并无异样。她也许想到了现实中发生的种种苦涩与无奈,所以她毫不犹豫地选择接受这场噩梦。就像她当初接受我一样。于是她忘情地享受着我粗糙的抚摸,心中快乐异常。
小君说,在别人的眼里她可能就是一个肮脏的背叛者。我问她为什么。
“因为我爱上了你。”小君坚定地说。
小君说,在那天她第一次来到我家时,看到我一根接一根地抽烟,突然感到一阵心疼。尽管那个场景不算美丽,甚至是一场噩梦。小君说为了我可以放弃一切美丽的事物。所以她在哭过之后发现自己没有从噩梦里醒来,拍了拍落在身上的烟灰,从容地接受着我的摧残。把自己的过往深深埋葬,眼中不再有悲凉。
小君说,她几乎不敢想象有一天我离开她时她会怎么做。她会自暴自弃,以泪洗面,咒骂着眼前不顺心的一切。所以她一面怕我离开,一面又矛盾地想从这场噩梦中醒来。她说她喜欢我已经深深的超过了喜欢他,所以当初她会放下曾经别人钦羡的一切,义无反顾地走向我。小君说如果有一天我会离开,她就当我死了。然后她再去死。但是在分开的时候她没有对我说一句话,我的手紧紧牵着的是另一个姑娘,错愕的眼光落在她的身上。
当初我送给她那条项链时,我说这是我花了很多钱买的东西,所以你也得给我一件宝贵的东西。小君的眼睛又弯成了一弯月牙,对我神秘地笑着。直到那天晚上我才知道,她把她最珍贵东西给了我。那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所最珍贵的东西。一辈子也不会再有。
分手后的那段日子我过得很好,在酒桌上我仿佛成了一个千杯不倒的不败战神。我对服务员说:“能不能给我一支打了就能忘记过去的针。”服务员愣了一下,瞪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我。一旁的朋友赶紧拉着我,迷迷糊糊地对服务员说:“不好意思啊,我这哥们喝醉了……”
我?喝醉?
不可能。
我一边重申自己没有喝醉,一边推开朋友。面前的服务员笑得眼睛弯成了月牙形,端着盘子离开了包间。我开始不再推开朋友,也不再辩解自己没有喝醉,而是拿开面前的酒杯,沉默不语。
这让我想起了小君。
奇怪,明明早就已经忘了她的。
其实也早就该忘了她的。
很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即使我真的得到了那支能忘记过去的针,但我的嘴唇,依然还会存在着她的余温。
我们都不是冷血动物,所以这些都是无法自己散去的东西。我爱上了一个不叫小君的女孩,而且这份爱更甚于对小君的,无论在任何一个场合我都不可以说自己对得起小君。我对不起她,这是个板上钉钉的事。
小君当初说,如果没有我她会当我死了,然后她再去死。然而现在的我很不相信这句话会是小君说的,她是个不属于任何人,只属于她自己的姑娘,永远不会爱上任何人。不知是记忆发生了模糊还是这句话确实出自小君之口。我只知道我失去了她,她失去了我。
我已经和另一个女孩相爱,虽然忘不了小君,但我也不能时常记起她。如果随随便便记起前任,那就是对现任的不衷心。可我知道我终于让小君爱上了我以后,她没有提起关于那个男人的任何一件事。
没有我以后,小君一定也过得不错。当然,这也只是我的主观臆断。分开后的一段时间小君就转学到了别的学校,听别人说,小君离开校门的时候走几步就回一次头。像是在
期盼着某人能从教学楼走出来,给她一个温暖的拥抱,这样她就可以笑着开心地离开这个学校。然而事实是,小君没有看到她希望看到的人。以我对她的了解,她一定没有哭,因为那样就代表着与这个世界妥协。
小君从来不会向这个世界妥协。这是深深扎根在她骨子里的东西。其实小君走的那天我就站在离校门口很远的操场上。那时候上课铃刚刚打响,同学们都争先恐后地涌入教学楼,像是黑压压地水流涌动,只有我一叶扁舟逆流而下,像一个被整个世界遗弃的孤儿。到了操场,我没敢再往前走一步,所以我没看见小君走的时候是不是哭了。我肯定她没哭。我在想她走时不停地回头,算不算是向这个世界妥协。
小君说,她不喜欢我送她项链,她觉得首饰是一件没用的东西。可那是她第一次佩戴首饰,而且每天都戴着。那天我俩手牵手散步时,她突然挣脱我的手调皮地跳到我的面前,拿起挂在脖颈上的项链问我,好看吗?像是顽皮的小孩向大人炫耀着他新买的玩具。
我若是个摄影师,一定会在这个瞬间按下快门。那天,金色的阳光洒在她的身上,将她的头发映得微黄,小君眯着她弯弯的眼睛。
那天夜里,一个女孩把她最宝贵的东西给了我。我了解小君,在她向这个世界妥协之前她绝对不会把自己的身体随随便便的送给别人。所以,那天我确定她认定了我是那个能陪伴她一生的人。那天她也没有哭,反而笑了。她笑着对我说,你好流氓,都弄疼我了。
我不知道在那以后她有没有再戴着那条项链。因为以后的几十年里,我再也没有见过她。更没有忘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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