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雅的猫与她的第一千张皮
雨打梨花深闭门,忘了青春,误了青春。
黎筱筱一个人走在大街上,她刚刚才得知自己的闺蜜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了。是什么时候在一起的呢?难道是自己出去参加作文大赛的时候?还是介绍他们认识的时候?又或许更早。她摇了摇头,想要把他们在一起的画面从脑海中甩出去。
黎筱筱和吴梦瑶是好闺蜜,从小学起就一直同班到大学,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班级,甚至爱好,习惯都一样。和她们熟的人都评价说:不是姐妹,却胜似姐妹。从背影真的很难分清她们俩。现在回想起来觉得都是笑话,所以他喜欢她闺蜜也是有原因的?原因是两个人差不多,而她更开朗活泼,而自己比较沉闷?
第一次遇到宋星泽是在大一新生会上,他就像一束光照进了她的心。于是兴冲冲跑回去和吴梦瑶说:“瑶瑶,我遇到了我想共度一生的人了!”马梦瑶笑笑,说:“哦,是谁啊?居然能让我们的筱筱小公主动心。”黎筱筱傻傻一笑,到时候你就知道了,说完就跑出去了。没过一会儿,黎筱筱气喘吁吁的跑回来,说:“瑶瑶,我加到了,我加了他微信,看我怎么拿下他。”
吴梦瑶宠溺地摸摸她的头,“嗯,给我一个,我替你考察一下这个人,看看他适不适合你。”黎筱筱立马就发了过去,还一副你真好的样子。添加到通讯录就睡觉去了,反正到时候会同意的。第二天早上醒来一看,果然显示对方已同意你的好友申请。
看了眼网名:顾清风。为什么要叫顾清风呢?筱筱心里腹诽着,没想到手下也打出来发了出去,对方显然懵了一下打了个问号?过了几秒回了句没什么,喜欢罢了。黎筱筱回过去一个笑脸说好吧。对方又回了个嗯。突然觉得这是个直男,可以把话题聊死。于是又问,你是哪个系的呀?宋星泽发了条语音过来:金融系的。
黎筱筱表示自己被这个声音酥到了,然后半天没回过神来。宋星泽发现对方没有再输入,就放下手机做作业去了。再后来,黎筱筱每天都会去找他聊天,不管多少琐碎都会说个没完没了,而宋星泽也好脾气的陪她聊天。
有一天她问:“你喜欢什么类型的女生呀?”那边没有回信息,黎筱筱略微失望。过了一会儿,手机叮咚震了一下,她打开手机看了一眼,宋星泽说:“和我志同道合的。”黎筱筱看到之后激动的不得了,忙回了句,好,那就晚安了,于是就美滋滋的去睡觉了。她突然想起来最近好像吴梦瑶挺忙的都不和自己一起走了,就跑去找她,打了个电话,“瑶瑶,你在哪呀?”那边的吴梦瑶好像在一个很嘈杂的环境说“我有事,你不用等我,我很快回来。”说完电话嘟了一声就挂断了。
黎筱筱失望的放下手机,第二天导师的电话打来:“筱筱呀,我们中文系今年有个作文大赛,老师觉得你作文写的挺好的,这次比赛就你去参加吧。”黎筱筱高兴的都要跳起来了“好呀,谢谢老师给我这次机会。”
等到电话挂了,她都觉得自己身处梦境,于是掐了一下自己哇疼哎,是真的。然后就屁颠屁颠的去收拾行李了。吴梦瑶回来见到她兴冲冲地收拾行李,问她干嘛去。“我呀,老师说有个比赛让我去一下,瑶瑶,我不在记得好好照顾自己。”吴梦瑶点点头,“好,等你回来。”黎筱筱见她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问她想说什么说出来就好了,吴梦瑶摇摇头,“没有。”黎筱筱说:“那好吧,遇到困难和我说,我今晚早点睡啦,明天就要走了。”两个人互道了晚安就睡觉去了。
第二天,黎筱筱起了个大早还发信息告诉宋星泽自己要去比赛了。宋星泽回了个加油。感觉满满的动力呀,黎筱筱的小脚步都是蹦蹦跳跳的。到了X市,她给宋星泽和吴梦瑶都发了信息,两个人同时回了她一句好的。觉得有点奇怪,但是还是努力准备把作文写好。中午打车去了考场,黎筱筱发现自己都不紧张,进了考场看到题目:你觉得最幸福的事。
黎筱筱觉得这个题目简直是合心意,然后奋笔疾书快速的写完了作文。而S的校园内,两个人正紧紧地抱在一起,没过一会儿两个人就开始忘情的亲吻。等到女生有点缺氧,男生才放开她。吴梦瑶说:“星泽,你会不会感觉我是个第三者啊?明明是筱筱喜欢你,可是我却和你在一起了。”宋星泽安慰她说:“不会的,我会和她解释的,你放心。”此刻的黎筱筱浑然不知自己的好闺蜜和自己喜欢的人已经在一起了。
等从考场出来,她发了张调皮的照片给宋星泽:我成功啦,快祝贺我。宋星泽说:嗯,可爱的女孩运气不会差。黎筱筱因为这句话在原地蹦的老高,真想马上乘飞机回去找他,可是没有这个条件。又发了条,明天我回来了。宋星泽只有一个嗯。她又给吴梦瑶发了信息,瑶瑶,我考完了,我觉得不错。吴梦瑶仅仅回了个嗯,然后对话框再没响应。
黎筱筱想,这个死女人,回去得好好骂骂她,居然一点都不关心自己。想到明天可以见到宋星泽就激动,于是梦里都是甜甜的气泡。
等第二天,她乘了最早的航班回S市,一到学校就马不停蹄的去找宋星泽,这可是第一次见面啊既激动又紧张。而当她走过人工湖时发现瑶瑶和宋星泽坐在长椅上,宋星泽还温柔的帮她拂了拂耳边的碎发。这是?黎筱筱感觉自己的脑子炸了,他们俩怎么会在一起。显然,两人也发现了她,吴梦瑶说:“筱…筱筱,我…”
黎筱筱气愤地说:“别叫我筱筱,我感觉恶心,是我闺蜜却和我喜欢的人在一起了。还答应帮我探探底细,结果自己勾搭上了。对啊,我早该察觉的。宋星泽,你是不是也觉得我特别好骗啊?觉得和她一起耍我看我出丑很开心?我之前喜欢你真是看走眼了,你们继续,我不妨碍你们。”
宋星泽想追上去问问,可是吴梦瑶却拉住他,告诉他筱筱需要自己一个人静静。他拉住吴梦瑶问:“她刚刚说她喜欢我?有这件事?”吴梦瑶眼神躲躲闪闪,不敢承认,而宋星泽也看出了端倪。于是他向黎筱筱走掉的方向追去,可惜没有找到。
六十年后,黎筱筱对着孙女说:“我这辈子,一直在等一束花开,等一个人来。只可惜他从没来过。小孙女问,那是谁呢?奶奶。黎筱筱说:一个不可能来的人。
(一)
天刚蒙蒙亮,笼里的公鸡早开口喊出它的第一声嘹亮,阿花便起床,快速的收拾好自己,走进厨房,在土垒起的灶台前开始准备早饭。
早饭准备好后要把它们放在一起用余火热着,而大锅则被清洗干净用来煮猪食。
家里养了两头猪,是一家子的命根子,养大了过年好卖,卖掉后她的大哥就有钱娶嫂子了,听阿爹说嫂子那边一开口就要了礼金两千。
阿爹当时就想走人,但耐不住大哥喜欢。
阿花提着猪食去喂,在猪圈遇到起早的大哥,他好像刚方便完,裤子都还没有拉好。
阿花走进去后,大哥突然走到她面前。
“阿花也是大姑娘了。”大哥故意拖长了声音,话听上去也是怪里怪气的。
说完,大哥突然伸手摸了一下阿花的脸。
阿花感觉自己的脸像是被蛇爬过一般,诡异的泛着冷,也起了一脸鸡皮疙瘩。
阿花并不理解这些是什么,只是感觉大哥的动作有些莫名其妙。
“来,阿花,你站好,把腰弯下去。”
大哥拉扯阿花,让她面对猪圈站着,手放着木栏杆上,腰弯下去。
阿花不明的回头。
大哥把下半身凑近了她,有什么东西抵在她的屁股那里,热热的。
大哥挨着她动起来。
阿花清楚的看到,大哥那一刻的表情变了,变得沉醉忘我。
大哥的动作越来越狠,最后,大哥低吼一声,有东西落在了她裤子上。
大哥伸手抓了一把阿花的胸。他啧了一声,转身走出猪圈。
阿花不明白这些是什么,她平静的喂猪去了。
结果在吃饭的时候,阿花去拿菜时,阿妈一眼就看到了阿花裤子,多看了几下,终于明白那是什么东西。
阿妈跟着她去了厨房,问裤子是怎么弄的。
阿花茫然回答:“大哥今天早上搞上去的。”
阿妈抬手就给了阿花一个耳刮子:“以后离你大哥远点!”
阿花捂着脸不说话。
阿妈愤愤不平的走出厨房,走到一半还回头啐了一下:“小贱蹄子!”
下午家里来了客人。
那是一个矮胖矮胖的女人,身上穿着阿花只能在过年穿的红衣服,笑得一脸喜气,一进门就“哎哟”一句,扭着身子走向阿爸,说了一句“恭喜了”。
阿爸看上去也很高兴,黢黑苍老的脸露出了笑容,皱纹都挤在一起了。
阿妈推着阿花回屋,翻箱倒柜,找出一件有些泛黄的裙子,给阿花套上了。
出门时大哥恰好过来,看到阿花眼睛一亮。
阿妈瞪了大哥一眼,大哥才把目光转向了别处。
“阿花来了。”阿妈喊了一声,就把阿花带到女人面前。
“今年刚满十七岁,年纪刚刚好。”
女人本来有些挑剔的眼神变得满意,她上下扫描一下。
身板结实,能下地干活,手上有茧,是个勤劳的,长得端端正正,最重要是屁股大,好生娃。
女人点点头,阿爹就更高兴了。
女人捂住嘴笑:“家里好事将近了。”
阿花依旧一脸懵懂。
阿爹递上去一个红包,女人捏了捏厚度,花枝招展的走了。
第二天,女人带着一大堆的东西进门,也带来一个消息。
阿花要嫁人了。
是隔壁村三十几岁的光棍,家里穷,勤勤恳恳种了三十年的地,才凑齐了娶媳妇的钱。
看上阿花了,就直接请了媒人过来提亲。
阿爹本来不想让阿花嫁出去的,但是那聘礼丰厚,除去大儿子娶媳妇的钱,家里还能添置一些农具。
阿爹就这么算计着把阿花的亲事定了下来。
(二)
阿花不知道嫁人代表什么,她的生活也没有因此改变。
直到不久后,大哥走进了阿花的房间。
此时正是夏天,阿花睡觉时都把衣服脱了下来,穿着薄薄的一件汗衫,房子里闷热得很,阿花就盖了一层床单,汗水依旧打湿了衣衫。
阿花在睡梦中,模模糊糊感觉到有人在摸她。
她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就看见自己床前站着一团黑影,而自己身上的衣服已经褪去一半。
看见阿花醒来,那黑影开口说话了。
“阿花,过两天你就嫁人了。你知道嫁人是什么意思吗?不知道对吧,不知道哥哥告诉你。”
说完,大哥急不可耐的扒掉阿花的裤子,手伸了下去。
疼痛从下面渐渐蔓延上来。
阿花在大哥的身下挣扎。
她的身体里像是被钉进去一枚钉子,把她固定在那里,不管怎么动,都无法逃离。
阿花想到了过年时杀的猪。
肥硕的猪从猪圈里拉出来,四五个强壮的男人,死命的拉着,把猪拉到木板上,那木板不知道杀了多少头猪了,颜色变成了诡异的暗红色,猪被按在木板上,屠夫拿着一把刀,使劲把刀插进猪的喉咙里。
血一股一股的冒出来,流下去,成了人们眼中美味的食物。
猪终于死了。
大哥终于释放出来。
阿花像破布一样躺在床上,头发一缕缕的贴在脸上,喘着气,目光呆滞。
大哥邪笑着拍拍阿花的脸:“果然紧,不过只能享受这一次,还挺可惜的。”
阿花一直在床上躺着,直到天边出现第一缕光。
她听见阿妈骂骂咧咧的走了过来。
“这人还没嫁人就懒下来了,以后嫁了人那还得了了!”
阿妈推开房门,看到躺在床上的阿花愣了一下,看清阿花的状态后跑过来,拉着她的手让阿花坐起来,抬手就给了她一巴掌。
“小浪蹄子!说,是谁!”
“是大哥!”
阿妈又是一巴掌挥了过去,阿花的脸迅速肿了起来。
“你是不是离了男人就过不下去了是吧!敢勾引我儿子!我打死你这个贱人!一天到晚发什么骚!”
这件事并没有引起好大的风浪。
阿妈想到阿花几天后要嫁人了,就只是打了她几巴掌。
而大哥依然我行我素,但除了偷偷吃点阿花豆腐外,再没有碰过阿花。
很快,到了阿花出嫁的日子。
阿花穿上了红色的新衣服,她显然很高兴,一遍又一遍的摸着衣服上俗气的大红印花,把衣服撩起来用脸去感受光滑的感觉。
红盖头一遮,阿花就被带出了房子。
阿花骑在牛背上,摇摇晃晃,眼前是一片鲜艳的红色。
喜庆的音乐一直在耳边回响。
拜了堂,进了新房,就过门了。
阿花坐在新床上,突然感觉忐忑不安。
她从以前的房子到了一个新房子。
她的身份从女孩变成了女人。
她将是一个男人的女人。
她将是儿子的母亲。
(三)
阿花的红盖头被人揭开了。
阿花甚至还没有看清眼前站着的人长啥样,就被他急哄哄的大力推到了。
床上撒满了红枣花生桂圆,阿花的背留下一个又一个的印子。
阿花腾出手把背后的东西刨开。
那个男人做了和大哥一样的动作。
疼痛依旧无法忍受。
阿花突然想起小时候跟着阿爹到蓁上给家里的母猪配种。
他们把一头公猪和家里的母猪关在一个圈里。
它们叠在一起,公猪不停的耸动着身子。
就先现在的她和他。
两个月后,阿花怀孕了。
这在村里并不算什么大事,只是婆婆一直盯着她的肚子,每天向送子观音磕头,希望阿花能一下就生出儿子。
最好一下生几个!
李先生是个SOHO族(在家上班族),整天窝在家里,甚少出门。他住在某医院职工宿舍五楼的一个单元,房子是当医生的舅舅借他给住的,因为房子是房改前分配得到的,按照规定不能出租,而舅舅又在外面买了新房子,所以就只能便宜他了。
李先生写得一手好文章,在报业界有点小名气,他的作品经常出现在大小报刊的副刊上。但他私下其实是个典型的懒汉,一套衣服能穿上三五天,女朋友不过来也就不洗澡,在南方的炎热天气下,这也能称得上是匪夷所思的事儿了。
因为是一个人住,所以李先生的一日三餐基本上都是靠外卖解决,而且他又很懒,吃剩的饭菜就直接放在客厅的饭桌上,非得等女朋友过来为他清理。所以他女朋友经常说,如果她半个月不过来,这里就会变成垃圾收集站,半年不来就会变成垃圾堆填区。
虽然女朋友常常挖苦自己,但李先生依旧我行我素,也许他天生就是个懒惰的人。
大概一个月前,李先生突然发现吃剩的饭菜在第二天早上就不见了,饭盒子干净得像洗过的似的,菜汁也不剩一滴。他以为是老鼠蟑螂什么的,半夜爬过来“分享”他的残羹冷炙,所以就没有在意,而且还觉得这样挺好的,因为饭菜放的时间长了就会发出臭味儿。
可是,李先生为此沾沾自喜半个余月后,就后悔不迭了。某天夜里,他赶完稿子就直接上床睡觉了,睡到半夜突然被脚趾传来的痛楚惊醒,开灯一看,发现脚趾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咬了一大口,伤口深可见骨,流出的鲜血把床单都染红了一大片。
因为医院就在隔壁,所以李先生忙以衣服包扎伤口,忍痛移步到医院。第二天,他舅舅知道这事后,就问他是不是没有把吃剩的饭菜倒掉。还说医院附近有很多无主孤魂徘徊,这些孤魂因为长年没人祭拜,所以都变成了饿鬼,会像老鼠一样把能吃的东西都吃掉。要是家里的剩饭剩菜没及时处理,就会把饿鬼引来,而且饿鬼的胃口很大,吃多少都吃不饱,当吃了一段时间的剩饭后,就会向活人下手……
自此以后,李先生再也不敢把吃剩的东西随处摆放,因为他不想再招来“好朋友”和自己分享食物,甚至是自己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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