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我变成了一把剑

1.

我的灵魂被束缚在一把剑里,与其说是束缚,不如说我就是这把剑的灵魂,因为我人类的肉身已经消失殆尽。

我生前是一个铸剑师的学徒,这铸剑师在业内大名鼎鼎,专为公卿贵族与沙场大将铸剑,我原本以为能拜到他的名下,是自己的三生有幸,没想到,我的命却也在这里交代出去了。

那日师父要为一位大将军铸一把成色上好,无比锋利的好剑,就在他熔炼铜水,准备浇铸之时,师父突然把我叫到跟前。

“你知道什么样的剑才是一把不世出的上好之剑吗?”他问。

“当然是师父一手打造出来的剑。”

他摇了摇头,“我铸过的剑不说成千上万,也算过十过百了,又怎能说是不世出呢。真正算得上是不世出的好剑的乃是用那至真至纯的良善之人的血肉铸成的。”

下一刻,我已被他推进了熔炉中,我的血肉在炙热的铜水中融化不见,而我的灵魂就附在这铜水中,随着铜水变成了师父所说的上好之剑。

2.

我来到了将军府,被安置在将军豪华的书房中,而不是被扔在简陋的武器库中,这充分证明了我的价值。

将军待我很好,每天都细致的擦拭我的剑身。除了收剑当日用我砍下一块铁块,证明我果然名不虚传,削铁如泥之后,我并没有再被使用过,甚至连将军的儿子想要近距离观察我一下都不被允许。

“你虽然高高在上,但我知道你并不快乐。”夜深人静的时候,被将军落在案几上的匕首对我说。

我很是惊奇,原来这世间被变成兵器的不止我一个,“你生前也是一个人吗?”我问出了这有点别扭的一句话。

“人?不不不,我只是吸收了日月精华与无数人血之后从而有了一点灵气而已。”

我有一点点失落,“这么说你是一个匕首精了?”

“哈哈哈,可以这么说,你们人类总是把除了人以为能说话有感情的物品称为妖精。”

我又一次感到惊奇,“你怎么知道我曾是人类,并且又是怎么知道我不快乐的?”

“你刚才问我生前是不是也是个人类,这不恰恰从侧面印证了你的生前是个人类吗,至于为什么能看出你不快乐,我都已经修炼成精了,这点小事又有什么看不穿的。”

我心中大喜,“这么说来,你也定会那方士之术了,可否把我重新变回肉身,到时我一定做牛做马,用尽一生来报答你。”

“可是我并不会那方士之术,如果能变成肉身,我早已修炼成人,又岂会还是这没手没脚,不能行动自如的烂铁一个。我只是有了一点点灵气,并不能有扭转乾坤的力量。”

我沉默了,似乎看出了我的失落,它接着说:“其实作为一个武器也没有什么不好的,你们人类总是太过贪心,曾经有过什么一旦没有了,就万般不如意,但是这世间的所有动物植物,活物死物不都应该是平等的吗,凭什么只有人类能高高在上。我曾经是个没有思想不会说话的死物,现在修炼成了有思想能说话的半个‘活物’,我很开心,但我仍是不如你,我仍然要去杀人,要看着别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不像你在这书房的剑架上高高在上。但我已经很知足,不再做过分的妄想。”

它的安慰并没有起作用,我的心中仍然是有千般万般的不平与不忿,于是我并没有在这方面再做无谓的纠结,而是问了另一个问题:“将军非常的嗜杀吗?”

“我并不知道将军那样算不算嗜杀,因为我并没有见过别的将军的风格与品性。”它回答。

3.

就在我慢慢适应,已经习惯了做这将军府高高在上的兵器之王的时候,将军和他的谋士在书房的一席话让我知道我的处境并没有那么安逸。

“刺杀的事已经准备好了吗?”将军面向着我,负手而立,而他的这句话却是和身后的谋士说的。

谋士笑了笑,似是非常胸有成竹,“已经准备好了,现在所有的事已经安排妥当,只差最后的行动了。”

“好好好,”将军点点头,一连三个好字脱口而出,但我能明显的看出他脸上的紧张,“接下来的事就交给你去办吧,你办事我放心,事成之后,你便是当朝宰相,你我君臣二人共享这天下盛世,但如果败了,你我两家几百口性命就要共赴黄泉了。”

言毕,他将我拿起交到谋士手中,“这是我之前向天下最好的铸剑师求得的天下无二的绝世宝剑,就是不知道你所找的刺客配不配得上这等好剑了。”

谋士接过剑,道:“将军放心,此事不成功便成仁,我又岂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这时我才知道,将军为什么要求那天下无二的上好之剑,原来他们要做的是弑君,谋朝,篡位,而我就是为了那刺杀当朝皇帝而出世的。

4.

我与那刺客相见的场面是非常难忘的,因为我万没想到能去刺杀皇帝的刺客居然是个年方二八的少女。

少女白天的时候将我背在背上,夜晚之时将我放在枕边,这些时日,我与她同日出行,同榻而卧,我知道她并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她的眉间总是愁眉不展。

这日我突然决定开口同她说话,“姑娘为何总是愁眉不展?”

本来我并没有抱有希望,认为这世间能和我交谈的只有那匕首精,人类一定听不到我说的话,但没想到这姑娘却突然看向我,眼见流露了一丝惊奇,但马上就又归于平静,“我为什么愁眉不展,因为我的亲人已经故去,而朋友也离我而去。”

她听到我说话了,她居然能听到我说话的声音,我颇为惊喜,“姑娘居然能听到我说话,一把剑能说话,你不觉得惊恐吗?”

姑娘露出无奈的笑,“这世道已如此魔幻,一把剑能说话又有什么值得惊奇的,并且你不是被誉为这世上不世出的绝世宝剑吗。”

“姑娘的言论很有趣,在下斗胆一问,你小小年纪为何亲人故去,朋友相离,又是为何能走上刺杀皇帝之路?”

姑娘看向我,“你这把剑倒是像人一样好奇心颇重,告诉你也无妨,当朝皇帝在做皇子的时候与兄弟争夺帝位,我父亲乃是另一位皇子的门客,那位皇子政斗失败,身首异处,而我家也被牵连,满门抄斩,当时我尚年幼,被父亲的至交相救,并教我武功,我资质极好,后成为极富盛名的刺客,所以将军找上了我去刺杀皇帝,而我也早已做好了报仇的准备,便欣然同意,既然我都要去刺杀皇帝了,凶多吉少,自然要和朋友断绝关系,以除后患。”

没想到她小小年纪,肩上居然背负如此重担,我不禁觉得她和我都是苦命之人,竟生出了同病相怜之情。

“其实我也并不是一把剑,生前我是一个人,你想听听我的故事吗?”

她露出感兴趣的样子,我便把我这些日子的坎坷经历像她娓娓道来。

听完我的故事,她深表同情,“真是同是天涯沦落人。”

“你决定如何刺杀皇帝,何时动手?”我问。

“不急,下个月皇帝将会去行宫迎接太后,到时将会举办宴会,我已安排好进宫伪装成献艺之人的事宜,到时在表演时趁其不备刺杀他。”

“可是,如此大庭广众的刺杀,你岂不是凶多吉少?”

“怕什么,我这条命就是为了报仇的,要不然这些年还苟活于世干什么,但是听说刺杀成功之后,将军就会发起政变,希望到时如果一切都妥当的话,我能逃过一劫。”

我看出了她的不想死,毕竟她还那么年轻,还有许多美好的事情等着她。

接下来的一个月,我和她一起游山玩水,好不快活,一起交流心得,互成知己,她好像已经忘了自己是一个将死之人,我也好像已经忘了自己早已不是人,而是一把剑。

说出来可能好笑,我和她相爱了,一把剑和一个人相爱了,这看似不可能的一件事却真真实实的发生了,我喜欢她是肯定的,而我们之间虽然没有明说,但我也能真切的感受到她喜欢我。

刺杀的前一夜,她对我说:“如果事成之后,我能有幸活下去,那我以后就要好好的活,再也不当刺客了,你虽是剑身,存于世的时间一定很长,但我也要努力长寿,这样才能多陪你一些时日。”

我的感动已无以言表,我居然有点感谢上天让我变成了一把剑,不然,我又怎么能有幸遇到她。

5.

一切和预想中的一样,皇帝前去行宫迎接太后,举行宴会,奇人异士纷纷献艺,而她,我心爱的姑娘,伪装成表演剑舞的艺人,带着我一起去完成报仇雪恨,改朝换代的大事。

表演到高潮处,随着转动的舞姿,我和她离皇帝越来越近,就当她要行刺之时,突然有一伙侍卫挡在皇帝身前,和我们展开了战斗,她不愧是世间顶级的刺客,武艺高强,一个姑娘居然能和一众侍卫展开殊死搏动,而作为她的武器,我也第一次感受到了杀人的滋味。

我和她都很疑惑,为什么皇帝会有所提防,随着将军谋士的出现,一切都真相大白了,他背叛了将军。

我和她还在和一众侍卫战斗,但侍卫后的皇帝并不急于躲避,而是饶有兴味的看着这一切。

那谋士劝道:“陛下,刀剑无眼,还请您为龙体着想,早做回避。”

皇帝摆摆手,“无妨,之前斩杀叛将之时,朕没有看到,今日,朕要亲眼看着这刺客死无葬身之地。”

战斗已到白热化,她的体力已不支,我们渐渐落入下风,随着一刀刺穿胸膛的声音,我的她口吐鲜血,缓缓倒地,我们终究没有报成仇,也没有活下来。

御座上的皇帝哈哈大笑,可笑声还未结束,就被割破了喉咙,未等众人反应过来,那谋士也被一把匕首正中胸口,那匕首就是当日将军府和我交谈的那把匕首。

“你怎么会在这?”我问道。

“这谋士背叛将军,见我还算合眼缘,就据为己有,一直带在身上,刚才的一切我都看在眼里,可是对不起,我之前还没有修炼到能控制自己的身体,我以为我再也修炼不到那一步了,但是看到刚才的一切我无法坐视不理,我努力想控制自己的身体,但一直未成,就在刚才,我使出全身的力气之时,终于成功了,我成功了,但我做的只能是为你报仇了,如果我能早一点成功就好了。”

“可是……这是为什么呢?”

“为什么?因为你是我的朋友啊,自我有思想能说话以来,只有你能听到我说话,我也只有和你说过话,我想,我们应该是朋友吧,最起码,我是把你当做朋友的。”

我笑了,虽然我是一把剑,并不能笑,但我还是在心里笑了,“对,我们当然是朋友,是最好的朋友。”

我又看向躺在我身边的她,她闭着眼睛,很安详,我想她也一定知道了自己的仇人已死,应该很开心吧。

后来,我和她还有匕首兄一起被方士扔进了祭天的火炉中,融化殆尽,魂飞魄散。

我这一生,当过最有名望也最卑鄙的铸剑师的徒弟,当过不世出的绝世宝剑,爱过最美丽,最英气的姑娘,和吸收日月精华,最仗义的匕首成为挚友,这就已经够了,如此曲折离奇的一生,我已知足。

6.

不知过了多久,我又投胎成人,现在的世界已是车水马龙,高楼林立,幸运的是,我居然还有前世的记忆。

大学报到的时候,一个人引起了我的注意,我的预感告诉我他是个熟人,虽然他已和前世大不一样。

我鼓起勇气走上前打招呼:“你好,请问我们以前是不是见过?”

他笑着看着我,“当然见过,而且还是生死之交。”

我俩一起笑起来。

“匕首兄。”

“贤弟。”

周围的人都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们,但我们根本不在意,这时一个姑娘向我们走过来,匕首兄向我介绍:“这是我妹妹,你也应该早就认识了。”

我看着她,喜极而泣,当然认识,我最心爱的姑娘。

(这是我为了迎合某公众号的风格而写的,我自己都不太喜欢,但投稿后仍然没过。但怎么说也是自己揪头发拽脸绞尽脑汁写出来的,还是发出来让大家见笑一下。)

1

呐喊声和兵器碰撞的声音逐渐消退在黑暗中。边关的寒风吹来,头顶的汗渗出阵阵凉意,他拖着疲倦的身子沉重地在树林中穿行。

这是邙东关的最后一场战役,也是东陵与北辰最后一场战役,因此战事异常惨烈,无论成败,硝烟散去一刻,就是落幕之时。

他是一个兵,一个逃兵。

曾经满腔报国热血勤奋操练,也曾在战火中浴血奋战满身伤痕,他的每一步都是追随着那个身影,同命同苦。

可是战争即将结束,如果他战死,除了黄土一抔,什么都不会留下。即使赢了他依旧是一个兵,一个功勋榜上不会出现名字的兵,光荣永远是将军的。

每当想到这儿他就有些愠怒,既然注定不能衣锦还乡,为何要为他人卖命,不如就此回家,至少还有村西头的小翠在等着他。

想到小翠他的脚步又沉重了,他从怀中取出珍藏的香囊,细细摩挲着,征兵前他发誓要出人头地抬八抬大轿回来,可如今…

胡思乱想间,天越来越沉,他的体力渐渐不支,视线也开始模糊,忽然见前面树影幢幢之间仿佛有个黑黢黢山洞,他迅速侧身闪进。

士兵小心地探着步子,脚步踩在枯树枝上发出吱呀的声音,安静的山洞里一点声响都异常清楚。眼睛渐渐适应了黑暗,山洞有些潮湿,他逐步深入,死死地盯着黑暗中,谨防下一刻就会野兽冲出将他扑倒在地。

突然,一阵细微的咳嗽声让他浑身一震心猛地一紧,虽然那声音在努力压抑,可是山洞太小了,怎么也难以掩饰。

那是人的声音!可是兵荒马乱的年代,人心难测,士兵的心怦怦直跳,握紧进洞前从门口捡的树枝,咽了咽口水,往里看去。

“喂…你是谁”

“咳咳…”无人回应。

隐约中,角落的黑影逐渐显露,那人侧在地上,血腥味从他的身上蔓延出来,士兵顺着地上的人流血的脚看去,猩红色的液体从紧紧的腿绑带中渗出,破烂的袍子裹住他的身躯,因为重伤和寒冷,他的身躯在隐隐发抖,那熟悉的衣服让他有些欣喜,是邙东军营的士兵!

他快步跑过去,那人比想象中的伤的还要重,黑暗中看不清他的脸,那双犀利的眼睛却警惕地看着他。

“我也是邙东的士兵,你别动,我为你处理一下伤口”士兵晃晃身上的腰牌,扔掉手中的树枝,娴熟为他包扎,大腿上的箭伤不是致命但是大概是重伤后滚落磕到岩石上,他的小腿不仅溃烂感染还严重骨折。

“你的腿必须马上固定,你有没有什么可以用的东西,哦对了,把你的腰牌给我。”

士兵从身上解下自己的腰牌,抬头见那人呼吸沉重,迟疑犹豫着递出一块沾满血渍的木牌。

他见状把牌子翻过来边看边说,“我是胡井村的,兄弟你哪个村子的,家里还有什么人,我可以帮你回家乡带信儿的,你放心,我杨大庆…”

木牌哐当掉落在地上,士兵惊恐的看着那沾满血渍的脸,他一下子坐在地上,往后让退了几步,牌子上的字很旧很模糊,还带着血污,可他还是认出了那两个字,赵端,邙东关的镇东将军赵端。

2

他的脑子嗡的一声炸了,像是战场上的第一发炮火。他不知道将军带小队偷袭敌军的军营被流箭射中奄奄一息,他只知道一个逃兵正撞在将军手上。

他扭头转身爬起来就要跑,又蹲下身摸回自己的腰牌,战场逃兵被发现可是要杀头的。黑暗中的人突然发出的剧烈的咳嗽声,沉重的声音中带着血痰。

如果他跑了,那人要么在这里冻死饿死,要么被敌军发现乱刀砍死。如果他回去,那他要么战死要么接受军法审判。

逃兵面前这根本就不是一个两难的选择,可快跑到洞口的时候他的良心狠狠地疼了一下。他知道从沙场上无数刀剑血刃侥幸活下来的性命比任何东西都弥足珍贵。

士兵身子一僵,闭眼咬牙握着两块腰牌,扭头跑了回来,他从上袍撕下几条布条来,为地上的人固定腿骨。心想给他包扎完就算仁至义尽了,剩下的事生死有命。

他不断宽慰自己,虽然他当了逃兵,但如今将军在地上躺着半死不活,他又有什么可怕的呢。

然而手却控制不住地颤抖起来,一双刀疤横生的手突然攥住了他,他一哆嗦,抬头望向黑暗中的脸庞。

“你走吧,这种时候怕死是人之常情。”

士兵有些诧异,继而脸上快速闪过一抹愤怒,显然他认为这种宽纵是对他的一种嘲讽,手下一重,那人一阵闷哼。“我不怕死,我是怕死了也不会有人记住,将军当然不一样。”

地上的将军沉默一会儿道:

“如果战争没有胜利,战死的将军不会比一个逃兵更光荣。”

“那又如何,一样的厮杀流血,无论成败只有将军都会被铭记,英雄永垂不朽。而士兵永远当不了英雄。”

那人的动作渐渐慢了下来,他的眼睛是充满了对将军荣耀的向往还有不甘。

“呵,每一个年轻士兵都想当将军,可将军远不只是你看到的那样。”黑暗中,将军看了那兵一眼,缓缓闭上眼。

听到这里,杨大庆莫名有些烦躁,他觉得这种沧桑的口气和村里那些教训他要听他爹的话的老头一样烦闷。“你已经功成名就了,自然可以说教这些。”

将军看着眼前为他包扎的年轻人,思绪飘向远方,

“曾经我和你一样,可当我真正站在点将台上,发现那里真的很冷,一丝犹豫和退却都关系到上万人的性命,荣耀和光环都不能慰藉颤动的心,只有前进和胜利,孑然一生将一切交付于战争,始于此,终于此。”

看着曾经仰望的将军狼狈于此,士兵默默地为他包好最后一处伤口。

他突然觉得地上的人散发着熟悉的气息,就像边关无数个黑夜吹起的风,让人感到孤寂而压抑,甚至有些绝望。

士兵沉默着捡了几块石头和树枝堆在将军面前,转身挡坐在风口处。

3

寒冷和饥饿不断的向山洞袭来起来,阴森的风吹过山坡滑过洞口,留下凄惨的回声。

士兵换上了第三块包扎布以后,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还在这里,如果刚才不停留他现在也许已经快要看到小翠了。

可一看到那双沧桑中带着悲凉坚毅的眼睛,他就迈不动脚,这一刻他有些痛恨自己,他不但做不成将军,连个逃兵也做不好。

曾经他愤恨兵将同命不同运,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但是此时此刻他明白,这都是他在自欺欺人。

不过是自尊心和嫉妒心在煽风作祟,说穿了一切都是因为心底的懦弱,他才选择当逃兵。遥不可及的将军梦不过是给自己后退找的理由罢了。

就像小时候他跳着脚带人骂李村长家的弱鸡小儿考的举人是买来的一样,虽然他每次半夜去他们家菜地偷菜,李三儿的屋子里都隐现微弱的烛火,可他还是次次都在背后酸言酸语。

看着洞口隐隐晃动的树枝条影,他嗫嚅着“征兵前我曾发誓一定要做个英雄回去娶小翠。”士兵突然低下了头,肩膀微微颤动“可我真的做不到。逃兵真的很可耻,对吧。”

将军翻了翻沾着污血疲废的身躯,直直看着年轻的身影,“战争年代的英雄是士兵的信仰,不是百姓的。”

他抽出身下的匕首,递到士兵面前。“老百姓不喜欢英雄,英雄代表着正义,更代表着战争,而战争永远伴随着死亡。既然结果已定,那么何必增加无谓的伤亡。”

黎明的气息渐渐投进山洞,天空泛着死一般灰白色。

那一刻,杨大庆知道他这辈子都不可能像眼前这个男人一样,泪水从胸口涌向眼眶,他突然不想当将军了。

他永远也不想知道怎样的经历才能磨练出那颗背负整个战场千疮百孔却依旧坚毅包容的心,他只想当一个普普通通的兵,能在胆怯的时候当逃兵的兵。

“你走吧,这不是你一个人的战争。邙东还会有新的将军,可胡井村少不了杨大庆。”沙哑的声音渐渐模糊,像是最后一片压在心上的羽毛。

士兵抹了眼泪,攥紧手中的香囊,继而揣进怀里,头也不回的走进了朝阳。

尾声

“后来呢,后来呢”一粉面小娃娃歪着头追问门槛上抽土烟的男人。

“后来士兵带着将军的腰牌找到了救援的副将,再后来战争胜利了。”

“真的吗!那功勋榜上怎么没有他的名字,”小娃娃嘟着嘴,跑到男人面前争论着。

“因为他当过逃兵。”一妇人挎着臂箩笑着从屋内走出,麻利地开始晒瓜豆。

“瞎说!怎么没有名字!那皇榜上写得明明白白,仰酬顾复之恩,勉思抚字,励慰劬劳全体东陵将士。”

男人把烟袋往地上一磕,转身大着嗓门辩解着,想当年他送了酸秀才李三儿两只半烧鸡才背下了皇榜上这几句话。

小娃娃挠挠头,继而一脸崇拜地抱着男人的大腿,兴奋地问“爹,爹,这话是啥意思。”

杨大庆摸摸他的头骄傲地背着手“意思是,所有战斗的士兵都是英雄。”

继而又加了一句,“尤其是将军。”

我叫叶寒。

在寒冬那个沉默孤独的小村庄里,我轮回了,我妈分娩那天清晨,玻璃上结了一层层厚厚的冰花儿,我爸在外面打工,而奶奶徒步去了四十公里开外的姑姑家,家里只有我妈一个人。

当时,家里没有生火,没有旁人,也没有产婆接生,我妈自己生下了我,据说我是直接从炕沿儿上滑落进冰凉的洗脚盆里,后来是邻居听见我的哭声赶了过来,将我从洗脚盆里捞出来。

时隔多年后,那位将我从洗脚盆里捞出来的邻居一直不停得念叨着,当年她救了我的命,她是我的救命恩人。

一句话,念叨了好多年。

我出生不久,我妈和我奶奶由于婆媳不合,带孩子意见不统一,导致和我爸离婚了,丢下襁褓中的我回娘家了,从此我便由我奶奶带着,奶奶是个很节约的人,柜子里有亲戚送的好多奶粉,我每天的用量只有一勺,鸡蛋每天煮一个,而我只能吃到黄豆大小的一粒蛋白,由于营养不良,我是又黑又瘦,到了芒种的时候,奶奶要干活,我只能在家里拖拉机上和小狗一起睡觉,一起玩。

到了我刚会走路时,奶奶突然一病不起,没多久就离世了,刚离世没几天,我妈回来了,如果我说我三岁的事情还有些晃忽的记忆,也许不会有人相信,但记忆太深刻,忘不了。

我就记得我妈回来时,我终于有了归属感,后来陆续有了妹妹,弟弟,于是,我成了家中长女,可是地位却不是很高,我妈经常和两个小家伙合伙捉弄我,她们共同叫我“傻老大”,但我又无可奈何。

上学以后,由于我妈不会打扮我,我比较邋遢,衣服脏兮兮,没有丝毫营养的头发干涩涩的如同鸡窝,甚至还能找到虱子,同学们对我也很不友好,就连老师安排座位时我都是座到最后一排,没有同桌。

就这样,从幼儿园开始,到小学六年级,我一直都是自己孤零零的坐在最后一桌,到了初中开始,我才开始坐到最中间,但是同样的,由于我学习不怎么样,家庭条件也不行,很不受老师和同学的待见。

由于我学习不行,家里强迫我辍学了,年仅十七岁的我跟着村里比我年长的大姐姐们,去了北京,进厂打工了。

后来厂子倒闭后,我做过服务员,做过销售,摆过地摊,但最后还是选择了去美容院做学员,那时候我年轻,吃得了苦,挨得了骂,同事们都说我没有自尊,被老板骂成那样也不反击。

其实我不是没有自尊,只是从小遭受冷嘲热讽以及白眼多了,所以我根本不在乎。

老板只有在我身上能找到做老板的感觉,每次犯了错,她都劈头盖脸的朝我一顿骂,骂完之后,感觉过意不去,带我去吃饭,而且她对我也很信任,每次存钱都让我去存,别人她不放心。

他们都说我长得比较水灵,曾经有个男孩子对我表明过心意,但我没有同意,那时候我天真的的认为,处对象就是耍流氓。

2

第一次碰到那个令我怦然心动的人是在地铁上。

那是在北京地铁1号线复兴门那一站,我准备去换乘2号线去长椿街,刚下地铁不知怎么就踩了一空,差点摔倒,一只手扶住了我,我抬起头对他说着谢谢,就在我对上他的脸的那一瞬间,我脸红了,因为他也同样看着我。

他长得不是很俊,却很精神,尤其是他身上那温暖的气息吸引了我。

他说了句:

“别着急,小心点儿!”

他将手抄进风衣的口袋里,往2号线走去,我跟着他上了同一辆地铁,路过长椿街站我并没有停,他在安定门下车,于是我跟着他从安定门下了车,出去以后,看着他进入天鸿宝景大厦,于是我在门口等他,大约中午的时候,他出来了,我看着他和几个人一起去一家餐厅吃饭,那时候我只是个美容学员,学徒期间是没有工资的。

他们去的那家餐厅我是去不起的,直到他用完餐,和同事一起进入大厦,那时候我才知道他在里面上班。

从此以后,每当晚上下班时间,我都会提早的去天鸿宝景大厦转门那等他,大约九点的时候,他会出来,他出门时,我紧随而上,和他坐同一趟地铁回去,直到换乘,他到古城下车,而我住在八王玟,他下车以后,我比他晚一站下车,然后去对面继续座一号线,往四惠方向,一号线整整一条长安街,我自己回去,有时候想想那时候是不是有毛病,无所谓,反正在北京那时候只要2块钱座穿全北京。

坐了几次,他似乎注意到我了,主动和聊了起来:

“我每次都会见到你,你也在天鸿宝景上班吗?”

我只能点头,他问我在几层,我随意说了句,四层。

“你是在餐厅做服务员的吗?”

他这一说,我愣住了,只能点头称是。

我们相互留了QQ 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去过安定门,从那以后,我经常去后现代城的网吧,与他qq聊天,有时候聊着聊着不知道聊什么了,那我就静静地看着他的头像,听着那首听烂了的曲子,吹眼睛。

他问我,好久不在地铁上见我了,去哪里了,我想也没想就说,我搬八王玟来了,在光华路的一家美容院上班。

他说,挺好,女孩子学点技术挺好的,好好做吧,我跟他说,我来北京这么久还没有去过动物园,他说周日带我去。

我听到后心里是一阵高兴,但高兴过后,我又开始犯难了,我们美容行业,在周六日是最忙的时候,尤其是我在学徒期间,更不能请假,因为我还要给师傅们打下手,调面膜,给顾客建立档案。

但我是无论如何都要请假的,我谎称那天大姨妈来了,肚子痛,这才请了假。

我们出了西直门站一路走向动物园,路上也是如朋友一样谈着,从动物园出来以后天都黑了,他说去附近招待所住吧。

我没有拒绝,我不想放弃和他独处一室的机会,毕竟我对他有好感的。

招待所的房间有两张床,很拥挤,中间只能站立一个人。

关了灯,只留下墙壁上那盏柔和幽暗的壁灯,灰暗的墙面给人一种深不可测的感觉。

我和衣躺在床上,轻闭上眼睛,听着隔壁床他的呼吸声,大约九点钟,隔壁床的他悄然摸了过来,躺在了我的身边,床有些挤,我没有动,僵在那里,只感觉周围的气息是热的,他侧过身子,低头吻我,我的心一紧,初吻就这样没了,但我并没有躲开,紧接着,他的手伸进我的衣内,揉搓着我,轻声询问道:

“行吗!”

我虽然没有经历过男女之事,但也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我不知道怎么回答。

“我会对你负责的。”他又说道,小屋子里全是他的喘息声。

“我想想!”我小声的说着。

“好,你先想想,我先去买避孕套!”他说着起身拉开门走了出去,他刚出去,他放在床上的诺基亚7610来了条信息,我过去拿他的手机,只见一个名叫“丫头”的名字在短信的地方闪烁着。

“宁,你干嘛呢,吃饭了吗!”

我看到信息的一瞬间,愣住了,在往上翻全是这个“丫头”的短信,还有他的回复.

通过大量短信的内容,他们经常一起吃饭,一起开房。

那,在他眼里我算什么?炮友?

我可不想把第一次这样贡献出去,那样对自己太不负责任了。

放下他的手机,我整理好自己的衣服走出招待所,坐上最后一班地铁回去了。

从那之后,我再也没有联系过他,QQ 通讯录里也没有了他,我知道,他把我拉黑了。

3

到了2009年,我已经成了我们店的师傅级别的A纪美容师了,一个月工资能拿到五千左右,我有了好多朋友,但我还是很孤单,很想找个男朋友,看着她们每天去约会,我是真的很羡慕很羡慕。

回老家相过亲,但是都不太满意,主要还是因为我在北京的思想和老家不同的原因吧。

我有一个金卡VIP客户,李姐,我们很聊得来,她身上穿的,还有包包都是在新光天地买的,新光天地那个地方,离我很近,但我也只是隔着窗户看看,因为我买不起。

她问我有没有交过男朋友,我说没有,她问我:

“那你是处女喽!”

一句话问得我瞬间脸红,但也只能点头。

李姐很满意的点点头,说给我介绍个男朋友,当过兵的,要不要考虑下。

李姐的消费能力很强,每次在我这办卡就好几万,她介绍的人肯定不会差到哪里去,更何况还当过兵的,我点头答应了。

当天晚上就有个qq 加我,通过后,他说是李姐介绍的,就这样我们聊了起来,聊了几天后,他要求见面。

于是地点约在郎家园的湘粤楼,这个酒楼是在长安街上,我进去的时候,他已经坐好了位置,记得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我眼前一亮,他穿着白色体恤,看上去很干净,浓眉大眼,皮肤白皙,中等身高,我对他第一印象特别好,但形象这样好的人,我觉得我有些配不上,因为我的家庭条件,我有些自卑。

但我还是很自然的向他打招呼,坐下之后,表现得却很矜持,他说:

“你比相片中的还要可爱,做美容的女孩子皮肤都这么好吗?”

我笑了笑说:

“哪有啦,我家里条件一般,从小用不起好的化妆品,也吃不起油分大的饮食,所以皮肤没有那么多的负担而已。”

“果然是做美容的,说话都不离专业。”他笑着调侃道,他笑的时候,眉毛都是笑的。

他很健谈,我们聊天氛围很轻松,这过程中我大概了解了他,他是89年的,比我小两岁,他是李姐的儿子。

用完餐后,他送我回家,看着我那一个只有十平的小单间,屋里乱糟糟的,我有些不好意思。

虽说我比较爱收拾屋子吧,可是和我合住的室友比较能造啊,我昨晚刚收拾完,早上被她造成垃圾场了。

我心里有点担忧,我给他的印象一定是差极了,导致一下午都有些失落,但没过多久,我又释然了,缘分这东西,并不是谁说了算的。

但他走后,仍是和我聊天,而且每天都聊,他会经常去大望路等我,每次都是大包小包的零食给我,我从小是极度缺乏温暖的,所以遇到对我好的,我是极为的珍惜,又被他感动着。

我不止一次的问他,不介意我比他大两岁吗,每次他的回答就是:

“蛇盘兔,越盘越富。”

有一次休假,他大清早过来我出租屋里敲门,室友去上班了,只有我一个人,我打开门,只见是他提着热腾腾的早点站在门口,嘴里呼着哈气。

将他迎进来后,他直接坐在我的床上,将那冰凉的大手放在嘴边哈着气,边哈边说道:

“怎么住这么个破地方,不如去我家住呢。”

“你家住哪啊!”我边吃包子边问道,还真是,认识一个月了,都没有问过他住在哪里。

“我家就在百子湾那边儿!”

当天他就帮我收拾东西,打车往他家走,到了他们家的小区,我有些犹豫,这么快就去他家?是不是太不矜持了。

“磨叽什么呢,快走啊!”他一把将我拉上六楼。

他家是个两室一厅,只有他自己住,屋里有些乱,沙发上全是衣服。

他指着朝北的那间次卧告诉我:

“以后你住这间屋子吧!”

我看着次卧陈列的书籍,以及那张大床,小心问道:

“那房租多少?”

关键的问题来了,就是房租啊,八王玟的单间一个月500.他这楼房肯定会更高吧,我突然后悔跟他来了,每月高昂的房租费啊,只是下班睡个觉而已嘛,没必要住那么贵。

“交什么房租,哪有让女朋友交房租的。”他满不在乎的脱掉鞋子,从自己房间抱出新的被褥来,帮我整理好床铺。

从那以后,我就住在了他家,开启了和他同居的日子。

他没有工作,他家在北京大约有七套房子吧,他妈妈也就是李姐,自己在朝阳公园那边住一套房子,而他每月就是靠收房租挣钱,收完房租后,每天的生活就是打游戏。

他经常会邀请他的朋友到家里吃饭,一群人吆五喝六到天亮,其中还有两名女生,烫着朋客头,化着浓浓的妆,而且她们身上的香水很刺鼻,他们都亲昵的叫他哥,有时候管我叫嫂子。

虽然我很反感这些人,但毕竟是他的生活圈,我不好说什么,也不想去干涉他的私生活,但也不会加入他们。

他们走后,我就开始为他清扫战场,还会帮他揉按头部放松下,不交房租,做些家务事应该可以的吧,我偶尔也会为他做饭,他每次边吃边说:

“你一个女孩子家,做饭怎么就这么的难吃啊,有时间学学做饭吧。”

说归说,每次他都会吃完。

他对我也还算好,经常媳妇儿媳妇儿的叫我,偶尔带我去逛街,他知道我不喜欢迪厅那些吵闹的地方,他就带我去新光天地,去蓝色港湾,他说喜欢什么自己选,看了那些标价,我只是摇了摇头,说没有喜欢的。

他也会给我钱,给我一张没有密码的不限额度的透支卡,我收了,但从来没有花过,因为也我挣得钱除了寄给家里,剩下的足够我花了。

但如果不收,他会生气,好几天不理我。

有时候晚上会悄悄跑到我得卧室里,黑灯瞎火的摸向我的床钻进我的被子里,抱着我睡,开始虽然有些不自在,但过会儿就习惯了。

在那寒冷的冬天,我喜欢蜷缩在他的怀里,睡得很踏实。

其实好几次他都想和我发生些什么,我坚决不同意,护住那道防线,斩钉截铁的警告他,如果乱来,我就搬出去,他最后只能无奈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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