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错过了最后一趟末班车

张张第三次恋爱时,我还是个单身。张张替我着急,告诉我,爱情是辆公交车,大家目的地不一样,乘车路线不一样,公交车数量也不一样,有的车好等又多,有的车少间隔时间又长,所以你得紧张起来,不能错过,谁知道这是不是最后一辆,公交车好歹有时刻表,爱情可没有。

信奉“公交车爱情论”的张张,真是怕错过每一辆开往幸福的车,高考一结束,张张就和自己初中同学搞在了一起,之所以用“搞”这个词,张张说那是自己努力的象征。那个夏天,张张给三个和自己关系不错的男生打过电话,内容不同,情感相似,张磊就是那时候出现在张张的世界。

张张第一次给张磊打电话时,张磊正在澡堂里搓澡,慌张接起电话,是十个月没有见面的张张要求帮忙卖书,自从高中不在同一个学校后,张张和自己的联系并不频繁,但是初中深厚的友谊,还是让热心的张磊第二天一大早出现在了张张的家门口,卖完书的三十九块八,张张请张磊喝了杯饮料,一杯饮料,张张和张磊说了四个小时,饿的不行的张磊请张张一起吃了饭,不好意思的张张在第三天就火速请了回去,一来二去两人伟大的友谊回到了初中的巅峰时期。

在报志愿的那天,张磊给张张打了电话,你去哪个城市?那一刻张张用温柔出水的声音告诉张磊,你去哪我去哪。两人携手一起去了省城的大学,那个只距离家乡三个多小时火车的地方,见证了两人最单纯的时光。两人在一起两年,张张说自己每周会坐公交一个半点,跑去城市的另一头找张磊,两人一般会再坐车去市区,吃一顿好的,看一场电影,然后分开,日子平淡而甜美,当然张张说甜美可能是自己的一厢情愿。那单纯的时光就是穷开心,这点我倒是格外认同,上大学的张张确实让自己过得很憋屈,她喜欢给张磊惊喜,吃的、用的、或者并没有用的一些奇怪的东西,只要可以当作惊喜的都会给张磊。这些支出让她喜欢找我借钱、蹭饭、甚至是蹭衣服。

最夸张的时候,我曾接济过张张一个月的伙食,为了给张磊创造一个这辈子难忘的生日,张张搭进去一个月的生活费,买了一双aj的篮球鞋,同时她还借了学长的DV,逃课去了中心市区,让每一个陌生人录一段祝福张磊生日的话,彼时张张爱的很纯粹,觉得人高马大,干净锐气的张磊就是她人生的全部。

但故事总是会跑偏,生日的那天,张磊拒绝了那双篮球鞋,连视频都没有看,他只说了三个字:“分手吧”。那是张张人生的第一次失恋,哭着喊着,就差以死相逼,但张磊决绝的近乎残忍,他消失在了张张给他组的生日局,故事的最后,张磊和一个肤白貌美,腿长胸大的学姐走在了一起,一座城市,两所学校,是一个小时的85路转半小时的7路公交,张张说原来一个城市都会被距离打败,我下一次得找个一个学校的。

张张的下一次在分手后的两个月,突然袭来,这一次的公交车明显质量更好,这个大她两届的学长是张张实习时碰到的,毕业一年的学长沉稳睿智,冷峻的面容却能讲出逗逼的笑话,如此狗血的反差让张张慌乱不已,一向T恤牛仔裤的张张破天荒的借我一千块跑去商场整了约会套装,羞涩又可爱的张张被裙子映衬得格外可人,学长火速展开了攻势,吃饭、电影的俗套学长却运用的格外清新,我看得都想投怀送抱,何况是张张。

新的故事开始了,那个张牙舞爪、活蹦乱跳的张张成长为穿裙子、化淡妆、在图书馆刻苦复习考研的张张,那时我都有些恍惚,原来恋爱的力量这么大,张张说为了爱的人改变自己也是美好的事情,何况是如此正确的改变。这样的改变是不是正确我不敢说,但是张张真是变得好看了不少,以前只有我觉得这是个可爱的姑娘,可如今很多系的男生会说英语系有个跑步很快的小美女,张张出名了让我有些不爽,明明我俩差不多的,怎么一下子距离如此遥远。

拥有六块腹肌的学长,迷恋运动后满身汗水的感觉,他每周去健身房三次,在没事的情况下,还会每天晨跑五公里,你看,学长要锻炼,学长要工作,学长还要一丝不苟的保持好自己成熟男人的好形象,所以学长的时间真的很紧,他大多时候在电话里和张张谈恋爱,怎么谈呢,张张说那是一段她听过道理最多的时光。

学长说,英语专业不好找工作,要读研,张张开始备考;学长说锻炼的人才有精气神,张张每晚出现在操场上夜跑;学长说姑娘要有女人味才受欢迎,肢体不协调的张张还跑去学习了爵士舞……学长最喜欢的道理是,我们要成长为不惧这个世界的人,所以得一直努力,努力得到自己的想要的一切。

学长是个行动派,他如闪电般升职加薪,他真的很努力,努力把自己从小人物变成大BOSS,努力把张张变得像个了不起的女人,努力在工作中找到已经变成不了不起女人的女人。这一次张张不哭不闹,她和学长那么和平的分了,她说学长值得更好的女人和他在一起,而我和他的距离中间有一个太平洋,我始终觉得张张有些夸张,学长不过是抱负大了些的男人么,有什么了不起,张张因为我这句话第一次说了我幼稚。

分手后的张张没有考研,她突然脚踏实地起来,没有了学长的大道理,张张一下子回到了生活中,她复习了几个月,考回了家乡的中学,成为了一名英语老师,那所学校是我和张张一起念过的初中,张张第一天去报道,说是碰上了自己当年的语文老师,她看着清新大方的张张,认了好久才隐约想起来那时短发瘦弱又癫狂的张张。

张张说,真奇怪,我都这么大了,那些教过我们的老师好像还那样,当年教咱数学的老王,还是讲不好代数,他们班数学成绩年级倒数,他还评了个优秀教师,还有教英语的小李老师,还念学校那个单词叫斯库,多误人子弟啊,还有物理的那个赵什么老师,还是喜欢扔粉笔……当了英语老师的张张突然生活气息浓郁的我都不敢相信,半年前,她还趾高气扬的踩着高跟鞋出现在学长的庆功宴上,宛若胜利的小孔雀。

毕业一年后的张张,通过相亲开始了第三段恋爱,这一次是如此平淡,平淡的我都不知道如何形容那段时光。那个男的,比我们大一届,是园林局设计城市景观的,安定、平实,和张张的唯一共同点是俩人都喜欢吃烧烤。但是张张说这是她的最后的公交车了,不找他,自己怕是找不到对自己这样温柔的人了,我傻笑,我对你不温柔,张张一脸鄙视的看着我说,你对谁不温柔了。

张张领证的那一天,她给我打了电话,说晚上一起吃饭,26岁的张张成了一个开朗快乐的大姑娘,她不再刻意把自己整成御姐,也没有了年幼时青涩的可爱,她大方健谈,她也依旧单纯美好,她说自己赶上了公交车,还让我快点。

可是张张,我已经错过了最后一趟末班车。

我第一次见张张是小学六年级的班会上,老师指着张张旁边的位置,让我这个转校生坐在她旁边,我一抬头,张张笑成月亮一样弯弯的眼睛冲着我。她那天给我吃了一个棒棒糖,两片薯片,三颗话梅,我才发现自己的同桌喜欢买零食,第二天我抽风一样,带去了好多零食送给了张张,她慌张的不行,说你不知道老师不让带吃的来啊,会被罚的。那一天我俩果真被罚打扫教室,张张一个人雷厉风行的扫完了整间屋子,她说不能因为自己拖累了我,就冲她这句话,六年级剩下的日子充斥着我买的零食和扫不完的教室。

然后我成为张张的初中同学,我们的友谊上升了新的高度,张张已经开始领我去她家写作业了,班里传着各种我俩青梅竹马的传说,我乐得要命,买了更多的零食送给她,她为了感谢帮我写了三年的英语作业。

我以为故事的走向是两小无猜,终成眷属。可高中毕业的那个夏天打断了我美好的幻想。张张突然给我打电话,她说打算早晨跑步,问我要不要一起同行,顺带吃个早点,我当时打篮球摔断了腿,只好拒绝。我这辈子可能牵起张张手的时刻就被张磊捷足先登,后来张张领着张磊来到医院看我,两人手牵手,给我讲初中我们一起逃课看世界杯被抓的时光。张磊长得帅,那时我就为张张担心,万一哪天张磊被拐跑了她怎么办,我填志愿时写了和张张一样的学校,至少我还在她身边,张磊欺负不了她。

张张和张磊的那两年,我一个人做了很多兼职,因为一个人的日子真是有些空虚,还有因为张张谈恋爱钱总是不够花。我就喜欢叫她一起吃饭,为了能及时给她伸出援手,我必须得有钱。张张周末喜欢和张磊去市中心看电影,我就在电影院里做兼职,给张张办了会员卡,还每次替她充值。我在张磊大二时,曾碰见他和学姐一起来看午夜场,当时我有些尴尬,张磊却自然的告诉我,学姐失恋了,他是友情帮助,就像我每次给张张友情帮助一样。我怎么会信这么蠢的借口,我那就不是友情帮助,是爱情。

我觉得我趁虚而入的时机到了,张磊头也不回的离开他自己生日的KTV包间,张张当时就追了出去,她一直在问:“我做错了什么?”还记得当时张磊看着一脸泪水的张张,平静的说:“你没错,我错了,不好意思。”

那段日子里,张张去过六次张磊的学校,被拒绝五次,第六次张张在张磊宿舍门口看见学姐亲吻着张磊,甜蜜的可以榨汁,大约就是那一刻,张张突然释然了。她开始正常了起来,上课、吃饭,找我一起看电影,她说她咋也得找一个一所学校的,好歹看得住。你看我的机会来了,然而现实总是有很多剧情,比如我被学校突然点名去做了交换生。

回来时,学长就站在了本应是我存在的地方,学长很优秀,他不帅却顺眼,他睿智又幽默,他请我也吃过饭,不管是什么话题我都只有听的份,我觉得自己遇到了对手,就那么退缩了。想想当时自己也很怂,只是默默学学长的样子改变着自己,我看学长豆瓣的藏书,我每天和张张一样去操场夜跑,我开始复习考雅思,我甚至找了口语班打算让自己变得高大上起来,然而这一过程很艰难,学长收藏的金融类书籍,对于我这个学编程的货来说很晦涩,好久不运动的我因为夜跑不当,让摔断过的腿又一次受伤,并不喜欢英语的我在去了三次补习班后,再也没有出现过。被学长碾压的我突然累了,我也许不是个能为心爱姑娘做一切的人。

那之后,我去了北京实习,我和张张第一次分开那么久,我经历了北京的雾霾,吃过了正宗的炸酱面,快递给张张一只烤鸭,也独自一人加班到两三点睡在了公司的地板上……我的生活在没有张张的日子里紧张忙碌还充实,然我并不开心。也许我这样懒惰的人并不适合首都这样精英荟萃的氛围,我决定回家,买房子置地,找个安定的工作,和张张来一场小城市的爱情故事,告诉她不要再相亲了,咱俩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走在一起过日子不是更好,买菜做饭,结婚生娃,好不欢乐。我回去的那晚,给张张打电话,她平静的讲述了自己三段相亲经历以及最后一次成功的故事。

我在火车站发了一晚上呆,我错过了那一天回家的列车,张张说我喜欢思考,我特么的就想骂自己,你就不能早点动起来吗。

可我还是回去了,像张张一样复习考试,然后在某次招聘考试后,成了张张男友的同事,他喜欢打篮球,吃烧烤,思想简单粗暴却安稳踏实。某次酒过三巡他说张张真是个好姑娘,两个人第三次见面,去吃饭,那是当时超级火的一家饭馆,排队的人都可以踢一场足球赛了,张张就和他站着一直等,后来他自己也等不行了就说换一家吧。那天下着雪,很大,天黑了,他的车钥匙一不小心掉在了雪里,他拿着手机就是各种照着找,他让张张回屋子里等着,因为真的很冷,张张突然蹲在地上,光手就那么开始在雪里找,然后不知道过了多久,突然兴奋的举着钥匙说,找到了,找到了,那笑容就和小孩子一样,她的手当时冻得好红,那一刻我突然觉得我得娶她,必须娶她,他还真是做到了。

张张领证的那一天,她给我打了电话,说晚上一起吃饭。我去赴了饭局,喝了好多酒,竟然还掉了几滴泪。记得高三那一年,我英语烂得掉渣,考大学很可能没戏了。张张是英语课代表,她每天五点就起来和我一起背单词,背课文,晚上晚自习悄悄换了座位陪我做卷子。老师把我俩叫到办公室,说张张你学习这么好可不能早恋。张张一脸正气的说,我俩同学这么多年,他不能就因为英语一门功课上不了大学吧,我帮帮他提成绩怎么就是早恋了,再说我俩今年都18了,也不早了。

那一刻我说我得娶她,说什么也得娶她,然我并没有做到。

我叫叶寒。

在寒冬那个沉默孤独的小村庄里,我轮回了,我妈分娩那天清晨,玻璃上结了一层层厚厚的冰花儿,我爸在外面打工,而奶奶徒步去了四十公里开外的姑姑家,家里只有我妈一个人。

当时,家里没有生火,没有旁人,也没有产婆接生,我妈自己生下了我,据说我是直接从炕沿儿上滑落进冰凉的洗脚盆里,后来是邻居听见我的哭声赶了过来,将我从洗脚盆里捞出来。

时隔多年后,那位将我从洗脚盆里捞出来的邻居一直不停得念叨着,当年她救了我的命,她是我的救命恩人。

一句话,念叨了好多年。

我出生不久,我妈和我奶奶由于婆媳不合,带孩子意见不统一,导致和我爸离婚了,丢下襁褓中的我回娘家了,从此我便由我奶奶带着,奶奶是个很节约的人,柜子里有亲戚送的好多奶粉,我每天的用量只有一勺,鸡蛋每天煮一个,而我只能吃到黄豆大小的一粒蛋白,由于营养不良,我是又黑又瘦,到了芒种的时候,奶奶要干活,我只能在家里拖拉机上和小狗一起睡觉,一起玩。

到了我刚会走路时,奶奶突然一病不起,没多久就离世了,刚离世没几天,我妈回来了,如果我说我三岁的事情还有些晃忽的记忆,也许不会有人相信,但记忆太深刻,忘不了。

我就记得我妈回来时,我终于有了归属感,后来陆续有了妹妹,弟弟,于是,我成了家中长女,可是地位却不是很高,我妈经常和两个小家伙合伙捉弄我,她们共同叫我“傻老大”,但我又无可奈何。

上学以后,由于我妈不会打扮我,我比较邋遢,衣服脏兮兮,没有丝毫营养的头发干涩涩的如同鸡窝,甚至还能找到虱子,同学们对我也很不友好,就连老师安排座位时我都是座到最后一排,没有同桌。

就这样,从幼儿园开始,到小学六年级,我一直都是自己孤零零的坐在最后一桌,到了初中开始,我才开始坐到最中间,但是同样的,由于我学习不怎么样,家庭条件也不行,很不受老师和同学的待见。

由于我学习不行,家里强迫我辍学了,年仅十七岁的我跟着村里比我年长的大姐姐们,去了北京,进厂打工了。

后来厂子倒闭后,我做过服务员,做过销售,摆过地摊,但最后还是选择了去美容院做学员,那时候我年轻,吃得了苦,挨得了骂,同事们都说我没有自尊,被老板骂成那样也不反击。

其实我不是没有自尊,只是从小遭受冷嘲热讽以及白眼多了,所以我根本不在乎。

老板只有在我身上能找到做老板的感觉,每次犯了错,她都劈头盖脸的朝我一顿骂,骂完之后,感觉过意不去,带我去吃饭,而且她对我也很信任,每次存钱都让我去存,别人她不放心。

他们都说我长得比较水灵,曾经有个男孩子对我表明过心意,但我没有同意,那时候我天真的的认为,处对象就是耍流氓。

2

第一次碰到那个令我怦然心动的人是在地铁上。

那是在北京地铁1号线复兴门那一站,我准备去换乘2号线去长椿街,刚下地铁不知怎么就踩了一空,差点摔倒,一只手扶住了我,我抬起头对他说着谢谢,就在我对上他的脸的那一瞬间,我脸红了,因为他也同样看着我。

他长得不是很俊,却很精神,尤其是他身上那温暖的气息吸引了我。

他说了句:

“别着急,小心点儿!”

他将手抄进风衣的口袋里,往2号线走去,我跟着他上了同一辆地铁,路过长椿街站我并没有停,他在安定门下车,于是我跟着他从安定门下了车,出去以后,看着他进入天鸿宝景大厦,于是我在门口等他,大约中午的时候,他出来了,我看着他和几个人一起去一家餐厅吃饭,那时候我只是个美容学员,学徒期间是没有工资的。

他们去的那家餐厅我是去不起的,直到他用完餐,和同事一起进入大厦,那时候我才知道他在里面上班。

从此以后,每当晚上下班时间,我都会提早的去天鸿宝景大厦转门那等他,大约九点的时候,他会出来,他出门时,我紧随而上,和他坐同一趟地铁回去,直到换乘,他到古城下车,而我住在八王玟,他下车以后,我比他晚一站下车,然后去对面继续座一号线,往四惠方向,一号线整整一条长安街,我自己回去,有时候想想那时候是不是有毛病,无所谓,反正在北京那时候只要2块钱座穿全北京。

坐了几次,他似乎注意到我了,主动和聊了起来:

“我每次都会见到你,你也在天鸿宝景上班吗?”

我只能点头,他问我在几层,我随意说了句,四层。

“你是在餐厅做服务员的吗?”

他这一说,我愣住了,只能点头称是。

我们相互留了QQ 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去过安定门,从那以后,我经常去后现代城的网吧,与他qq聊天,有时候聊着聊着不知道聊什么了,那我就静静地看着他的头像,听着那首听烂了的曲子,吹眼睛。

他问我,好久不在地铁上见我了,去哪里了,我想也没想就说,我搬八王玟来了,在光华路的一家美容院上班。

他说,挺好,女孩子学点技术挺好的,好好做吧,我跟他说,我来北京这么久还没有去过动物园,他说周日带我去。

我听到后心里是一阵高兴,但高兴过后,我又开始犯难了,我们美容行业,在周六日是最忙的时候,尤其是我在学徒期间,更不能请假,因为我还要给师傅们打下手,调面膜,给顾客建立档案。

但我是无论如何都要请假的,我谎称那天大姨妈来了,肚子痛,这才请了假。

我们出了西直门站一路走向动物园,路上也是如朋友一样谈着,从动物园出来以后天都黑了,他说去附近招待所住吧。

我没有拒绝,我不想放弃和他独处一室的机会,毕竟我对他有好感的。

招待所的房间有两张床,很拥挤,中间只能站立一个人。

关了灯,只留下墙壁上那盏柔和幽暗的壁灯,灰暗的墙面给人一种深不可测的感觉。

我和衣躺在床上,轻闭上眼睛,听着隔壁床他的呼吸声,大约九点钟,隔壁床的他悄然摸了过来,躺在了我的身边,床有些挤,我没有动,僵在那里,只感觉周围的气息是热的,他侧过身子,低头吻我,我的心一紧,初吻就这样没了,但我并没有躲开,紧接着,他的手伸进我的衣内,揉搓着我,轻声询问道:

“行吗!”

我虽然没有经历过男女之事,但也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我不知道怎么回答。

“我会对你负责的。”他又说道,小屋子里全是他的喘息声。

“我想想!”我小声的说着。

“好,你先想想,我先去买避孕套!”他说着起身拉开门走了出去,他刚出去,他放在床上的诺基亚7610来了条信息,我过去拿他的手机,只见一个名叫“丫头”的名字在短信的地方闪烁着。

“宁,你干嘛呢,吃饭了吗!”

我看到信息的一瞬间,愣住了,在往上翻全是这个“丫头”的短信,还有他的回复.

通过大量短信的内容,他们经常一起吃饭,一起开房。

那,在他眼里我算什么?炮友?

我可不想把第一次这样贡献出去,那样对自己太不负责任了。

放下他的手机,我整理好自己的衣服走出招待所,坐上最后一班地铁回去了。

从那之后,我再也没有联系过他,QQ 通讯录里也没有了他,我知道,他把我拉黑了。

3

到了2009年,我已经成了我们店的师傅级别的A纪美容师了,一个月工资能拿到五千左右,我有了好多朋友,但我还是很孤单,很想找个男朋友,看着她们每天去约会,我是真的很羡慕很羡慕。

回老家相过亲,但是都不太满意,主要还是因为我在北京的思想和老家不同的原因吧。

我有一个金卡VIP客户,李姐,我们很聊得来,她身上穿的,还有包包都是在新光天地买的,新光天地那个地方,离我很近,但我也只是隔着窗户看看,因为我买不起。

她问我有没有交过男朋友,我说没有,她问我:

“那你是处女喽!”

一句话问得我瞬间脸红,但也只能点头。

李姐很满意的点点头,说给我介绍个男朋友,当过兵的,要不要考虑下。

李姐的消费能力很强,每次在我这办卡就好几万,她介绍的人肯定不会差到哪里去,更何况还当过兵的,我点头答应了。

当天晚上就有个qq 加我,通过后,他说是李姐介绍的,就这样我们聊了起来,聊了几天后,他要求见面。

于是地点约在郎家园的湘粤楼,这个酒楼是在长安街上,我进去的时候,他已经坐好了位置,记得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我眼前一亮,他穿着白色体恤,看上去很干净,浓眉大眼,皮肤白皙,中等身高,我对他第一印象特别好,但形象这样好的人,我觉得我有些配不上,因为我的家庭条件,我有些自卑。

但我还是很自然的向他打招呼,坐下之后,表现得却很矜持,他说:

“你比相片中的还要可爱,做美容的女孩子皮肤都这么好吗?”

我笑了笑说:

“哪有啦,我家里条件一般,从小用不起好的化妆品,也吃不起油分大的饮食,所以皮肤没有那么多的负担而已。”

“果然是做美容的,说话都不离专业。”他笑着调侃道,他笑的时候,眉毛都是笑的。

他很健谈,我们聊天氛围很轻松,这过程中我大概了解了他,他是89年的,比我小两岁,他是李姐的儿子。

用完餐后,他送我回家,看着我那一个只有十平的小单间,屋里乱糟糟的,我有些不好意思。

虽说我比较爱收拾屋子吧,可是和我合住的室友比较能造啊,我昨晚刚收拾完,早上被她造成垃圾场了。

我心里有点担忧,我给他的印象一定是差极了,导致一下午都有些失落,但没过多久,我又释然了,缘分这东西,并不是谁说了算的。

但他走后,仍是和我聊天,而且每天都聊,他会经常去大望路等我,每次都是大包小包的零食给我,我从小是极度缺乏温暖的,所以遇到对我好的,我是极为的珍惜,又被他感动着。

我不止一次的问他,不介意我比他大两岁吗,每次他的回答就是:

“蛇盘兔,越盘越富。”

有一次休假,他大清早过来我出租屋里敲门,室友去上班了,只有我一个人,我打开门,只见是他提着热腾腾的早点站在门口,嘴里呼着哈气。

将他迎进来后,他直接坐在我的床上,将那冰凉的大手放在嘴边哈着气,边哈边说道:

“怎么住这么个破地方,不如去我家住呢。”

“你家住哪啊!”我边吃包子边问道,还真是,认识一个月了,都没有问过他住在哪里。

“我家就在百子湾那边儿!”

当天他就帮我收拾东西,打车往他家走,到了他们家的小区,我有些犹豫,这么快就去他家?是不是太不矜持了。

“磨叽什么呢,快走啊!”他一把将我拉上六楼。

他家是个两室一厅,只有他自己住,屋里有些乱,沙发上全是衣服。

他指着朝北的那间次卧告诉我:

“以后你住这间屋子吧!”

我看着次卧陈列的书籍,以及那张大床,小心问道:

“那房租多少?”

关键的问题来了,就是房租啊,八王玟的单间一个月500.他这楼房肯定会更高吧,我突然后悔跟他来了,每月高昂的房租费啊,只是下班睡个觉而已嘛,没必要住那么贵。

“交什么房租,哪有让女朋友交房租的。”他满不在乎的脱掉鞋子,从自己房间抱出新的被褥来,帮我整理好床铺。

从那以后,我就住在了他家,开启了和他同居的日子。

他没有工作,他家在北京大约有七套房子吧,他妈妈也就是李姐,自己在朝阳公园那边住一套房子,而他每月就是靠收房租挣钱,收完房租后,每天的生活就是打游戏。

他经常会邀请他的朋友到家里吃饭,一群人吆五喝六到天亮,其中还有两名女生,烫着朋客头,化着浓浓的妆,而且她们身上的香水很刺鼻,他们都亲昵的叫他哥,有时候管我叫嫂子。

虽然我很反感这些人,但毕竟是他的生活圈,我不好说什么,也不想去干涉他的私生活,但也不会加入他们。

他们走后,我就开始为他清扫战场,还会帮他揉按头部放松下,不交房租,做些家务事应该可以的吧,我偶尔也会为他做饭,他每次边吃边说:

“你一个女孩子家,做饭怎么就这么的难吃啊,有时间学学做饭吧。”

说归说,每次他都会吃完。

他对我也还算好,经常媳妇儿媳妇儿的叫我,偶尔带我去逛街,他知道我不喜欢迪厅那些吵闹的地方,他就带我去新光天地,去蓝色港湾,他说喜欢什么自己选,看了那些标价,我只是摇了摇头,说没有喜欢的。

他也会给我钱,给我一张没有密码的不限额度的透支卡,我收了,但从来没有花过,因为也我挣得钱除了寄给家里,剩下的足够我花了。

但如果不收,他会生气,好几天不理我。

有时候晚上会悄悄跑到我得卧室里,黑灯瞎火的摸向我的床钻进我的被子里,抱着我睡,开始虽然有些不自在,但过会儿就习惯了。

在那寒冷的冬天,我喜欢蜷缩在他的怀里,睡得很踏实。

其实好几次他都想和我发生些什么,我坚决不同意,护住那道防线,斩钉截铁的警告他,如果乱来,我就搬出去,他最后只能无奈的说:

那一年,她六岁,他八岁。

她因厌倦了父亲严酷的狱练而出逃,却迷失在江南的水道青街。他捡了她回家。她告诉他,她因父亲触怒魔道满门尽屠,自己躲在菜窖才躲过杀戮,现下逃命于此。他看她身量小巧,不苟言笑,又衣衫褴褛,血迹斑斑,境遇窘迫,而自己家中不过微有余粮,并无可图,便收留了她。

彼时,他不知她是叱咤天下的冥刹宫小主,只待她是命运舛误的可怜女孩;不知她是手染鲜血的夺命魑刹,只待她是不善交际的涩然姑娘。

她对他是艳羡的。他有做秀才的爹爹,温文有礼,教他识文断字,心怀天下;有做得一手好菜的娘亲,知性隽雅,为他洗衣做饭,伴他成长。而她,从地狱走来,是亲手收割活人性命的厉鬼。她觉得他就是这夜空中高悬的明月,干净,明朗。

她毕竟是只有六岁的小姑娘,父亲的手下终于找来了,她也该离开了她留书离去,只带走了他那日带她去河边亲手从河中捡起来的一颗白石头,留下了雅她用来杀人的匕首。

此行凶恶。唯恐牵及,不告而别,望尔珍重。阿离

这是她第一次告诉他自己的名字,没有姓,她怕她的姓会让他厌恶。大魔头殷修的姓氏在这江湖上又怎会不人人得而诛之?她在心头冷笑。她在离开前用那把匕首在石头上刻下了他的名字:苏杭。她觉得美好如他,衬得上苏杭这两个字。

再见,他十八,她十六,风华正茂,两相思量。

她奉命追杀夺了宫中数十性命的断魂刀风行。交手数白招身负重伤最终了结了那风行,力竭而昏睡于他上京赶考的途上。

身为举人的他已不是当年的穷小子,车夫勒停马车,转身俯首询问:“公子,道中躺了一个人,是否打发他走?”

“青竹,下去看看,若是那人有什么困难就给他些银两,帮助于他”他手不释卷,打发了书童下车查看。

青竹见那人手握短刃,身着黑衫,倒也看不出什么,只是那身躯下一大摊的浸入土中的血迹还同开在黄泉路上的曼珠沙华般鲜艳着。

“公子,这人怕是早已断气,流了好多血呢!”青竹后退了一步,向车内禀报。

“那我下来看看”当年他见她伤痕累累束手无策,便立志学医,为她拜在圣手谷医仙白术门下,如今也算得圣手神医。

只是,他救下无数奄奄一息,衣衫褴褛,血迹斑斑的人,却没有一个是她,那个面无表情,声音清冷地叫他苏杭哥哥的小姑娘,虽然哥哥是他硬逼着她这般叫的。回忆起那时候的她,他的嘴脸蓦的牵起一抹浅笑。

“公子”青竹上前欲拦住他,唯恐那人伤及于他。

“无妨”他挥退了青竹的手,向她走去。

“我本是大夫,怎能置他于不顾?青竹,你过来搭把手”只是,在他见到她手中的短刃的时候僵住了,那是一把同自己多年来一直把玩的匕首十分相像的短刃。

他抖这双手翻过趴在地上的她,是个男子,不是她,他热切的心又变回苦涩。是啊,她离开自己了,又怎会回来?他见她左颊上一束曼珠沙华蔓延至脖颈,混着血迹越发阴厉。

师父告诉他:“右颊上有曼珠沙华的人是冥刹宫的杀手,而左颊上有曼珠沙华的人却是冥刹宫的厉鬼——四刹——魑魅魍魉,人人得而诛之。我圣手谷虽与他们无冤无仇,但当远离,避而不见。”他知晓他许是四刹之一,是杀人不眨眼的魔头,只是他手中的短刃教他无法这般放任他殒命于此。

“钟伯,你与我过来搭把手将这人抬到车上好救治于他。”

“公子,你怎可让这,这歹人上咱们的马车?”

“无妨。青竹,不可任性,还不过来搭把手?”

“公子,……”钟伯也打算劝阻,只是还没开口就被他温和却不容质疑的眼神噤了声。

因为他知晓,他决定的事,无可更改,虽文弱如书生的他,却拥有狠辣如他逍遥剑都无法企及的意志力。钟遇自从被他救下,便也放下江湖恩怨,在他身边护他周全。他比他那秀才爹爹虚长几月,他便叫他钟伯。

钟遇一只手将那人拎起,放进了车里,待苏杭二人上了车,继续赶路。

他为他解衣疗伤,他脖子上白色石头上的字令他心头一震,眼前裹胸的白布教他红了脸。

“青竹,你去将我的药箱取来,便一道同钟伯去外面赶车,我要同这位姑娘疗伤。”他停下了揭开她衣衫的手,转而摸向了她的脖颈处,果然如他所料,她是戴了面具的。

“什么!姑娘?公子,不可。我们还是将她扔出去吧,不然,不然,等待会儿进了城,让医馆为她看诊吧。”青竹劝阻的声音再一次响起。

“医馆?自师父仙去,本公子自诩若称第二,这江湖之中无人敢称第一。怎么?青竹莫不是已看不起我苏杭的医术了?”他的神色无法温和。

“公子,青竹不敢。”青竹立马跪下请罪,他知道,他,生气了?

“无妨,你且出去,叫钟伯驾车慢些,这姑娘经不得颠簸。”

他从箱子中取出药水抹在她的脖颈出,轻轻一揭,他曾无数次幻想的她的长大后的样子,比之十年前稚嫩的容颜,如今的她,更加的清丽,撩他心弦。许是疼痛,她眉头微皱,他轻轻为她抚平。

“阿离乖,马上就不疼了,苏杭哥哥在。”他轻声安抚于她,这令他牵挂了十年的姑娘。

用剪刀剪开她胸前裹胸的白布,许是为了扮男子的需要,她没有穿寻常女儿家那般的小衫,嫩白的胸脯俏生生傲立在他的眼前,教他本就微红的脸颊愈加红染,那上面的伤口也教他红了眼眶。那刀伤,若是在深伤一寸,绕是医仙白术在世,也回天乏术。颤抖着双手为她处理了伤口,喂她吃下的他的药,又从柜子中取出来他的衣袍为她穿上。

“阿离,你且将就着穿阵苏杭哥哥的衣袍,待入了城,苏杭哥哥便给你穿的衣裙。”他的手抚上她的眉眼,眷念又执拗。

只是待他到京城应试结束,做了状元郎,她也不曾醒来,他只得带她回了苏家,将她安置在家中,托付与双亲照看,匆匆只身回了圣手谷查阅病症和寻找药材。她,许是中了毒,他想。

翻阅了先代苗疆孤本,他应上了她的症,诊出她是中了蛊毒。只要下蛊之人死去,她便会同现下这般昏迷,待被那蛊虫蚕食掉脏腑,悄无声息的死去,而这个过程,不过短短七七四十九天。

如今,阿离已经昏迷一月之久,他甚为焦急,匆匆从谷中寻好药材准备归家为他驱蛊。只是,不待他走出谷,冥刹宫的人就闯了进来,带着昏迷不醒的她。

横抱着她的人,就那般搂抱着她跪在他面前。

“在下冥刹宫魉刹,逾礼闯入还望神医恕罪,请求神医能为冥刹宫小主诊治。若有要求,冥刹宫倾宫之力,万所不辞。也请神医看在魉刹对未婚妻的赤诚之下,妙手回春。”宫中其他手下也俱跪在他面前,请求他,救她。

冥刹宫所到之处,生息全无。只怕他苏家上下都已死在这些厉鬼刀下,教他如何救她?

“你们走吧,我白前救不了她。”他双眼径直盯着在魉刹怀中的她。

“求神医救她,魉刹愿以三个承诺换以救治。”魉刹伏下头再次请求。

“三个承诺?本神医,若是要你的命呢?”他转身轻笑道。

身后冥刹宫众人兵刃出鞘,呈翼状护住魉刹。

“放肆!夏魂,护好小主,冬魂,率众人退出圣手谷。”魉刹喝退宫众,将她交于夏魂怀中,伸出手眷念地抚上她的眉眼,半晌,缓缓的放下手从腰间抽出软剑,抬起头盯着他。

“请神医遵守诺言。”顺势软剑便吻上脖颈。

“慢。”血已渗于雪刃。

“本神医看你倒是个有情之人,罢了,你带她到苗疆寻医吧,她中的事蛊毒,便是我,也束手无策,记得要快,她,恐怕时日不多了。你们,离去吧。下次,我圣手谷,也不是这样闯了的了。”没有再看她一眼,转身往谷中去了。

魉刹从夏魂怀中揽回她,正欲带她离去,只觉眼前一阵烟雾,自己同夏魂均已到了谷外,只是,看这谷口阵法与先前已大不相同。想起先前强行入谷折了的数十宫众,不禁叹想,这圣手谷怕是比冥刹宫还进不得。看了一眼,当即率众人赶往南疆。

而他,匆匆赶回苏家时,双亲正急欲寻他,告诉他,阿离姑娘失踪了,他当下僵在家门口。他不知道的是,托了爱逃跑的她的运气,冥刹宫上下戒令,不管在何处寻得小主,皆只得暗地将其带回,不可杀戮打斗。

就在双亲还拘泥于如何将此事与他解释的时候,他再次匆匆离开,朝着他推她离去的方向,一路疾行。

只是,他高估了自己一介书生的脚程却又低估这去南疆路途的安危,他没能追上他们。待钟遇寻得他时,他奄奄一息地躺在官道的岔道上。他只是遇到了山贼而已,被洗劫一空,狠揍了一顿,扔在了此处。

他就那般毫无生机地躺在泥地里,白色的云锦袍子上布满灰尘和脚印,整齐的束发散乱不堪,嘴角还溢出些许因胸腹破裂而流出的鲜血,脸色苍白到透明,像一个先天不足的小孩,饶是他逍遥剑也有些许不忍直视他。

钟遇将他缓缓抱起,一步一步地走回家,每一步都很轻,像是怕震碎了他。

归去之后,他卧床三月,收到朝廷任免的文书,赴京城做了官。

而她,还是死在了求医途中,没能找到那解蛊毒的人。

此后,他性情大变,喜怒无常,阴厉很辣,淫浸于青楼楚馆。苏母为他伤心,整齐以泪洗面,不久大病一场与世长辞。他变本加厉,培植党羽,苏父气极而逝。钟遇看他满眼悲戚,他知他伤痛,恨他放不下,从江湖中找来高手护他安危,助他成事。

传说,宰相苏杭生吃人脑,以金银铺地,玛瑙砌墙,白玉作椽梁,府中豢养美人上千,好男童,每月有数名仆人死于非命,生活淫迷奢华。他是一个人人唾骂的佞臣。

为政十年,他位极人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他却从来没有快乐过。

终于,众臣联名向皇帝奏发了他,此时他正坐在府中摘星楼的高台上对月浅酌,任家丁在府中表演厮杀。若是不动手者,变喂他吃下断肠草。青竹上前禀报他宫中之事,他说:“青竹,结束了。”顺手将案上的断肠草于他饮下。

从袖中拿出珍爱多年的匕首和他亲手配置的毒药,他早已服下解药,只是这府中之人,怕是无一人能够逃脱。下令将府门锁死,放出能雾化于空气中的毒药,看府中之人流窜挣扎。他早已不是当初救人于旦夕的神医,而是来自炼狱的恶魔。他仰天大笑出门,笑声与哀鸣混杂,使死亡来得愈加热烈。

“ 殷离,我的阿离,我做尽天下坏事,却没有一件比得过我不救你姓名令我悔恨,这该如何是好呢?”

“你看这匕首,漂亮么?染上我的心头血,怕是无双了呢!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噗,阿离,苏杭哥哥来陪你了……”

众臣的告发使皇帝终于等到可以扳倒苏杭这个权臣的机会,当即令御林军包围相府捉拿宰相苏杭。待御林军将相府的门撞开之后,触目皆是婢女家丁死相惨烈,宰相大人独自一人跪坐于高台之上,满目含笑,胸口直插一把匕首,如雪的白云锦上鲜血一大片一大片地晕开,如同传说中开在黄泉路上的曼珠沙华。

众将士无不色变振恐,两股战战,更有甚者连衣袍都被渗漏之物浸湿。纷纷后退,无人敢入。

御林军首领是以迅速入宫面圣,皇帝甚疑,又以为是天谴,令御林军掩下此事,一把火烧了那宰相府邸。所有血腥丑恶,恩怨情仇,财富美姬,付之一炬 。

那一天,京城宰相府邸走了水,大火燃烧了七日,百姓都以为是老天惩罚那无恶不作的宰相苏杭。

那七日,京城附近的寺庙车水龙马,满城百姓叩谢神佛援助。

后来,有打更人说夜半见过地府鬼使来捉拿宰相苏杭。后来在圣手谷,有一个立着一块无字碑的墓,墓里埋着一个异与寻常的棺椁,里面有一具女尸和一个白玉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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