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灵异故事记录:枕边鬼

农村里一般都会有一个极大的打麦场,村里人几乎家家户户都会有麦草垛摞在场子里。这是一个有百十户人家的村子,每家一个大大的麦草垛,排列整齐划一给人一种浓烈的乡土气息。

打麦场大约二十亩地的样子,呈圆形,麦草垛一般都堆放在西边,东南北三边都空着,东南边盖了一排敞开的瓦房,供夏秋两季村里人摆放农具。

麦草垛一般是用来喂牛的,没有牛的人家就将麦草垛当柴火烧。冬天暮色将近时分,人们总爱去打麦场搬些麦草回家烧土炕。也有谈情说爱的年轻男女在麦草垛后边卿卿我我。

李妍的未婚夫叫胡磊,胡磊没死之前,和李妍常躲在麦草剁里互诉衷肠,描绘未来。

那是一个初冬之夜胡磊去城里替李妍拿定好的首饰。遇到同学一高兴就多喝了几杯,酒醉的胡磊从县城摇摇晃晃走回来,到了村口的麦场里,也不知他那根神经搭错了,也许是走累了,竟窝在麦草剁里抽了支烟,没想到抽着抽着就睡着了。

农村的人家睡得早,火光漫天,等大火救下来的时候整个打麦场烧的已经差不多了。人们在现场发现一具烧焦的尸体上一枚丑陋的戒指和一个首饰盒子。经辨认尸体是酒醉的胡磊。

胡家和李家长辈吵得不可开交。胡家认为是李妍害死了胡磊,要求退还礼金的基础上翻倍作为赔偿;李家则认为胡磊在麦场抽烟导致死亡,是自己活该倒霉。开始是口水战,最后演变为棍棒刀锹战。所有人在混战的时候,没有人理会李妍的痛苦,她失去的不单单是她的爱情还有未来。

李妍听着外面呼喝怒骂,以及乒乒乓乓交战的声音,摸着小腹唇边泛起一丝无助的笑:“孩子,就剩我俩了……你放心我不会抛弃你的。你爸爸会在天上看着我们。”未婚先孕,村里人每人一口口水也会喷死她。

但是她不怕!村里出面调停了两家的矛盾,胡家极不服气。当得知李妍怀孕了,胡家有主张要孩子的,有主张打掉的,李家一致的要求李妍打掉。

李妍得不到家人的支持,只好求助于胡家。胡家是独子当然愿意,但说好了是男孩就留下,是女孩就给李妍。农村人重男轻女的思想在老一辈的脑子里早已成为禁锢。

李家人一听李妍答应了这么苛刻的条件,气的和她断绝了关系,李妍忍着泪没有动摇丝毫。她住进了胡家的偏房,偏房正对着麦场西面。每天她睡前都要凝神看着那里很久才会入睡,她觉得胡磊就在那里看着她。

寒冬腊月,三个月下来,胡家人殷勤的带她去大医院做检查,其实就是想知道是男还是女。回来时看着胡家爸爸阴沉的马脸,李妍就知道完了。

回到偏房,胡家妈妈最后一次走进来颇有同情的劝她:“李妍,我实不瞒你。是个丫头,你要不打了吧?还可以回李家。”

“胡妈妈,我想生下来!”李妍斩钉截铁的说,眼神望着窗外。

“那随你便吧,但你要知道一个人养孩子不容易。”胡妈知道李妍的固执,也不在劝说只是转身就走。

这一天后李妍的苦难开始了,饭菜时常是凉的,不会主动送到屋里,只是在屋外喊一声:“吃饭啦!”也不管李妍听没听见。

冬天里热水倒是有,李妍这有三个暖水瓶,还是他们准备结婚用的。本来烧炕的事都是胡家人给她弄得好好的,可现在她要去喊人来帮忙,久而久之胡家人一到晚就躲着她。李妍就只能自己去麦场里揪麦剁回来烧炕。

这一天,腹中小人踢得厉害李妍下午就睡的沉了。天黑才醒,腹中饥饿难耐,起身在饼干罐子里抓了一把,借着外面的月色干嚼了起来。下床倒了热水喝一大口,差点呛到。去开灯开关,反复摁却不见光亮。暗暗叹口气,也不知是跳闸还是他们搬了闸。还有六个月,等孩子出来,李妍决定去城里找表姐,找份工作养大孩子。

表姐和她关系一直很好,也很疼她,她在一家大公司里上班,就是个不婚族。李妍打算结婚的时候还被表姐嘲笑一阵。要是有部手机,就可以联系表姐了,可是她之前说要去外地工作半年,算算日子也快了。想起明日要去求胡家人给她给她弄部电话,心里又是一阵发毛。

回到炕上,发现炕凉了,可是这时候到哪喊人帮忙。李妍下床穿上加厚的长到脚裸的羽绒服,围巾帽子手套,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出去不远的麦场搬点回来把炕烧热。

冬夜十二点已过,今天的月色朦胧真是凄美,风却刺骨,她蜷缩着身子往打麦场走。村里人都说村边上有鬼市,夜晚切莫出门,还说胡磊就是被鬼市里的女鬼勾走了。要不然他那么个聪明人怎么会在那里抽烟,不是找死么?李妍不信,她从不信这些歪理邪说。

但今天她希望这是真的,如果那样,她还可以见到他,问问他,为什么这么残忍的丢下她和孩子?对了,孩子的事他还不知道。她倒是要告诉他,他们有个女儿了,他给她的承诺何时兑现?美好未来在哪里可见?

夜渐月朗星稀,走进打麦场的那一刻李妍惊呆了,她一路愤愤的想着要问的话。没注意这里明亮温馨却又鸦雀无声,向外看去却看不见麦场外的东西,一片雾气生腾,两旁的小摊贩默默地坐在待卖的物件前,和前来购买的人用手指比划着,没有一人发声说话。

她突然发现这里无风,刚刚还冷的直哆嗦的她,现在却一点也不冷了。肚子里的孩子异常的安静,她用手护着腹部,生怕有人撞到她。

李妍突然看见一个摊位的小器皿很精致,奈何想买没有钱。摊主全身上下一片漆黑,连头带脚的裹得好不严实,他带着一副黑手套,手套上有一个绿色骷髅的戒,李妍看着这枚戒指发呆。

胡磊也有一个类似的假货。她站在摊位前良久,久到那个摊主抬起头,她才看见一张被烧的面目全非的椭圆形,应该说是脸,坑坑洼洼的树皮上黑洞洞的是眼睛,鼻骨牙齿外露。李妍因为离的距离近,最终吓得没发一声,两眼一翻倒了下去。

摊主带上风帽遮住整张脸孔,犹豫了一下绕过前面抱起倒下的李妍。旋风一过,麦草剁上恢复一片黑暗。

第二天,胡家人在中午的时候发现李妍不见了,什么都没带走,只是穿了自己的衣服,桌子上残留着饼干渣子和半杯水。就开始四处寻找。

第三日李妍醒来时躺在偏房的炕上,炕上暖烘烘的。她脑子暂时性的短路,对于一个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熏陶过的文化人,她无法相信鬼神之说,可是偏又找不到一个合理的解释,她昨晚到底见过什么,身处何处,又为何记得这般清晰。

听胡妈说她是被人在一个大草垛中间找到的,那家人因为要办酒席,需要很多就把自家的草垛往院里运,草垛运到一半就发现她人躺在里面呼呼大睡。

可是她明明记得她是睡在一个有着高顶殿宇的房子里。她看见胡磊身穿锦袍,背她而站,还有小丫鬟在旁。难道是她自个做梦?李妍决定再去一次草垛场。胡家人怕她乱跑出事,这几日都轮番的来陪着,李妍一时走不脱,只得作罢,等着他们放松了警惕在做打算。

日子一天天的又过了月余,李妍绞尽脑汁也没能出门,这天年初二,家里忙忙碌碌,她便装作困乏吃了晚饭早早上床歇息。一觉睡到了十一点,李妍睁开清明的眼一骨碌从床上爬起,穿戴如同那天的模样。

还是走着老路,一步步的坚定走到麦场却是一片漆黑。来早了?还是根本就是自己冻晕了做的梦,那自己不可能钻进那么一个大草垛的中间去睡觉的。真的好冷,她瑟缩的窝进一个草垛里,她没注意那个位置,是胡磊死的时候躺的位置。

迷迷糊糊又睡着了,李妍看见一个熟悉高壮的黑衣人飞奔而来。看不见面容,只一手就把她抱在怀里。她这次不怕看他的脸,眯缝着眼偷看,却怎么也看不到他的脸,也许他怕再次吓晕她。

朦胧中又到了那个殿堂,这次她没有晕,却也怕他再次跑掉,只假装睡着。

古代的楼宇李妍只在电视里见过,躺在垂着纱幔的大床上,黑衣人将耳贴在她的腹部。一股寒气令李妍一哆嗦,他的身体真的好冷。

接着是叹息,长长的叹息,李妍听的出是他的声音,他是从地府里来看她和孩子的吗?就在他将手抽离的时候,李妍猛的坐起来抱住他的腰抽抽搭搭的说梦话:“别走,我知道是你,你舍不得离开我们母女对吗?”

他的手冷的彻骨,也不言语扭着头欲起身。李妍这一刻觉得有必要抓住他,再也不许他溜走。

苍老嘶哑的声音开了口:“你留下只会让你死的更快!”

李妍泪落满面扬声道:“我不怕,如果怕,我早死了!”

“孩子你还要留下么?”暗哑的声音里流露着不舍。

李妍顿了顿,眨眨眼,让泪滚进眼窝里:“要,都要!”

“一个人,心不能太贪……”

“我不贪心,你只要陪着我到生完孩子。”李妍考虑再三哽咽着说。她知道他已非人类,是不是她死了就可以在一起了?

“你别胡思乱想,好好休息。”嘶哑的声音再次响起,这次他果断的抽离身体,转瞬不见了。

李妍大声呼喊:“胡磊,你去哪,你别走……”偌大房里只有李妍的声音回荡,她知道胡磊已不再是她的胡磊了。

第二日李妍醒来仍躺在偏房里,似乎她从未出去,她一度怀疑自己是脑子出了问题。可她偏不信这个邪,还是一有机会半夜就溜出去在那个草垛处等他。

果然还是如前一次一般他如天神降临般,将她带进那个大殿里安然入睡,虽然每次李妍说着不同的话,他只是叫她好好休息然后离开。

李妍在别人眼里就是产前忧郁症的表现,她时常白日里呆坐窗前,很少同人交流,因为她的心中藏着那个秘密。就这样每天重复着相同的事情,还有两月余孩子就要降临。

那一次夜里李妍去草垛场的时候跑的急不小心摔了一脚跤。这时候已经到了初夏,穿的衣服很少,不像冬天穿得多摔一跤还隔着厚棉衣。

当时鬼使神差的竟爬起来了,除了肚子有些痛,其他倒还没有大碍。她到了老地方坐在草垛上喘着气,肚子大了,走路快一点都累的慌。

这一次她等了好久,也没见他出现,心中不由焦急起来。来来回回的在场子里走了几遍,还不见起雾,不起雾,胡磊就不会出现。他答应过,要陪她到孩子生出来。

胡磊披着黑色斗篷在暗处黑洞洞的眼睛处射出蓝光,跟着她的身影来回移动。手上的骷髅戒指幻化出一只全身黑色的鸟停在他的肩头开口说起人话,声音一如他苍老嘶哑:“走吧,不要再留恋人间,你在人间逗留越久,就越舍不得离开。今夜她就会产子。你早点去投胎,或许还赶得上。”

胡磊道:“我想去和她告个别!”

大鸟的声音突变尖细:“告完别,你会更不舍,你不该带她回殿里。等冥王知道了,一切都来不及了。走吧!”

“如果你不想去投胎,还有一条路。”

“什么?”

“黑无常的位置比较适合你,可以去争取一下!也许以后你还可以常常上来看她。”

“那要多久?他才会退,让我顶这个位置?”

“看你的表现了,这条路不好走。还是去投胎,去个好人家吧!记得以后别贪小便宜,什么好东西都往手上戴。”大鸟用嘴理了理羽毛。

胡磊怒道:“都是你这个戒指害了我。”

大鸟:“每个人的路都是自己决定的,自己愿意走的,你要为自己的的行为负责。”

胡磊想起这枚骷髅戒指的出处:那场大火前的三个月,他和老同学逛古董一条街。听说那里的古董货真价实,就想买回来给李妍做个纪念,奈何女人的首饰都很贵,偏有一玫丑陋的骷髅戒指躺在一堆低廉的玉器里。他不由自主的摸了一下,骷髅似乎闪了闪。

胡磊就问老板多少钱,老板说一百块钱有眼缘者拿去。他也不知道老板是不是忽悠他,就想着不贵,甩了一张百元大钞,带上戒指就走,同学还嘲笑他,花一百大洋买这么个丑陋的东西不值。当时他什么也没说,但是自从戴上骷髅戒以后,生意越发顺风顺水,三个月抵上人家三年赚的。

只是失火那天和同学吃饭时不小心划破了中指血流了一手,骷髅戒沾染了血变得黑亮起来。那天他就喝多了,然后就被无缘无故的烧死在麦场。

大鸟继续道:“时间不多了,要去告别就快点。”说完化成轻烟消失了。

胡磊手上的骷髅黑的明艳动人,他犹豫半响还是冲出了黑暗,用手一抹脸,一张漂亮的面孔出现了,这是骷髅戒指给他的人皮。

李妍打着瞌睡,头点着,一有声音立马扬起头来回看。胡磊到她面前轻轻抱起她,她霍的抬起头,笑着道:“你怎么这么晚才来?”语气温柔娇憨。

胡磊面无表情的拉开头罩,贪婪的看着她的笑。

李妍豪不吃惊:“我已经不害怕你的脸了,不用带面具。”

胡磊压低的声音在她心上鼓动,敲得她心跟着跳的极不规律:“李妍,是我对不起你。我要走了,以后你要好好活着,照顾好儿子。把他当成我……”

李妍道揪住他胸口的衣服嘶吼:“你不要我们了?你告诉我这几个月的事情,到底是我神经错乱?还是你真的回来了?你说,你说啊!到底怎么一回事!”

胡磊任她眼泪鼻涕的倒在怀里摇晃着他的身体。

“你早知道,我不是人,要不是你误闯鬼市,我怕你出事,也不会出现了。都是它引起的,咱们可能就没有缘分吧!”抱着爱人,吻了吻她额前秀发。

“骗人,我不信……那扔了它,你会不会回来?扔了它,你会回来吧!”李妍动手去扯他手上的骷髅戒指。一阵青烟冲起,大鸟飞出叫起来:“你这个歹毒妇人,我是宝贝!你扔了我就再也见不到他了!”

李妍一把揪住它的尾巴愤怒道:“现在他还不是一样要离开我?”

大鸟又哑了嗓子道:“你放他去投胎,说不定赶上你肚子里的孩子出生。”

李妍张了张嘴半天才发出声音道:“不骗我?”眼睛却看向胡磊。

“真的!我送你回去待产。你一定要照顾好自己,我不在的时候…”胡磊空洞的眼里流出两行清泪,嘴角贴在她唇上留下些许齿印。

天快亮了,李妍从床上疼醒了,她知道她要生了,忍着痛下床去对面的屋子喊胡爸胡妈。

这下整个胡家都知道李妍提前生产了,都说早产的多半是男孩。来不及去医院,胡妈就喊了村里的赤脚医生来。

这医生还是有点经验的。阵痛很快,李妍痛的死咬嘴唇,医生叫人掰开她的口,塞条毛巾在她的口里咬着。

”深呼吸,用力!用力!再用力!”李妍按着医生说的却是无法做到,只是胡乱的使劲,直到全身劲都使完,孩子还不见头出来。医生也急得浑身汗如雨下,送医院肯定是无望,只有靠产妇自己。医生问保大人还是孩子的时候,室内鸦雀无声。

医生又问了一遍,李妍挣扎着道:“保孩子。”胡磊昨夜说是个儿子,即使我死了,胡家也会好好抚养他的,我死了,就可以去见他了。胡磊,我来了!眼泪顺着眼尾流进耳内。

一声响亮的婴儿啼哭声在麦场上回荡。李妍神情安详的合上眼,她要去见他了!也许,见不着了……

胡家人欣喜万分,是个漂亮的男婴,男婴一只手指上不知从哪里套来一枚骷髅戒。孩子很可爱,只可惜胡磊走了,李妍也走了。

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与恨,人与人,人与鬼,鬼与鬼……于情爱都是一样的。缘分错过一丁点,那就是十万八千里的路程。

冗长的黑夜中,你是我唯一的光。

一、

当夜色再次笼罩住布达拉宫的金顶时,何向如往常一样,带着吉他走上青唐酒吧的舞台。

他在这个酒吧驻场已经有一个月了,收获了不少粉丝。

今天的何向与往常不太一样,他穿着简单的白色T恤和蓝色牛仔裤,头发是新理的,看起来干干净净。他把吉他放好后,抬起眼睛的一刻,主唱姑娘卓玛甚至察觉出一丝令人惊艳的清澈感。

“喂,”卓玛忍不住挑了眉毛,“终于舍得剪掉你那把朋克草了?”

灯光暗了下来,何向嘴角勾起一道浅笑:“啰嗦。”

他拨动琴弦,如流水般的民谣萦绕在酒吧里。

今天的粉丝格外动情,一曲过后满场掌声,在众人的呼声中,何向朝左侧身调整了一下坐姿,准备开始第二曲的表演。

他抬起头,在灯光暗下来的瞬间,忽然感受到一个忧郁的视线。

此时,主唱的声音已经响起,容不得何向细想,他只能随着主唱的节奏弹下去,眼神却一直在搜寻着整个昏暗的现场。

一曲过后,主唱拉上他一起谢幕,在满场高举鼓掌的手中,何向看到那个熟悉的人站起身,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酒吧。

卓玛忽然感觉身边一空,看到何向已经跑下台老远了。

“这个家伙,见鬼了吧?”她一脸懵逼。

二、

何向大约是从一个多月前来到拉萨的。

辞掉忙碌又紧张的工作,老板暗示他前途未卜,并表示了鄙夷。何向没有理会,他仍然买好了前往拉萨的火车票,带上自己的吉他,这一待就是一个月。

如果还让何向选择的话,他一定不会愿意留上一个月这么久,起初的激动随着时间慢慢消磨,最后,他开始感到孤独。

这天,何向起床的时候已是正午,前晚在青唐酒吧喝多了些,回到客栈就不省人事了。拉萨的日光如往常一样热烈,他如往常一样来到客栈隔壁的甜茶馆,点了一壶甜茶,再要了一碗藏面,打算悠然地度过一整个悠闲的下午。

陈旧的吉祥结门帘被打了上来,坐在正堂的何向眼睛被阳光刺得一眯,不由自主地伸手挡在了眼前。透过指缝,他看到一个瘦小姑娘的轮廓。

过去那么久了,何向还能想起当初看到这个逆光的身影时,心中骤然升起的那份神圣的感觉。

藏民已经坐满了整个甜茶馆,这名汉族女孩先是一愣,继而往室内走去,搜寻空余的位置。很快,何向旁边的桌子空出一个位置,女孩便坐了下来。

何向专心盯着姑娘看了一会儿,高兴地发现她长得还挺有味道的,反正很无聊,于是他饶有兴致地开始打量她。

她穿着一件紫灰色的防风衣,头发紧紧地扎在脑后,几缕毛绒一般的发丝柔顺地搭在额头两侧。她的包还鼓鼓囊囊的,上面还有些许灰尘,小小的脸露出疲态,看样子,她刚到拉萨来。她是刚从阿里、墨脱或林芝回来吗?她似乎在等人,一直在看自己的手机,与谁在联络呢?她有男朋友吗?

就在何向沉浸在自己的胡思乱想里时,女孩在钱包里翻找了很久,却皱起了眉头。

拉萨的甜茶馆,凝聚了藏民们随性的生活态度,通常食客只需自己拿走一个小小的杯子,落座后在杯子底下压一张一元的纸币,提着大铜壶的藏族姑娘便会将杯子灌满甜茶,随后取走零钱。

而这个女孩,显然是没有零钱了。

她局促地放下钱包,左右看了看,小嘴微张,似乎想要与谁兑换零钱,但又不好意思开口。她叫住路过的提着大铜壶的姑娘,但似乎语言不通,藏族姑娘摆摆手就走了。

身边的藏民胡子拉渣,穿着满是灰尘的民族服饰,握着甜茶杯的手是古铜色的,戴着好几个蜜蜡或珊瑚的戒指。坐在这群人之中的女孩,显得格外孤独。

何向忽然就有些心疼,他从钱包里掏出几张一元钱纸币,提着自己的甜茶壶挤了过去,把纸币自然而然地压在了女孩的杯底。

“不用谢我。”何向在看到女孩防备的眼神后,耸了耸肩,“大家都是汉族人,互相帮助是应该的。”

女孩的手不自觉捏住了背包的带子,何向看她一副紧张的样子,颇有些失望——还是个情商有些低的姑娘。这时候不应该表现得更大方吗?

路过的藏族姑娘看到了甜茶杯下的钱,她抽走了一元,然后为女孩的杯子灌满了甜茶。何向冲藏族姑娘笑了一下,把甜茶杯往女孩面前推了推:“喝吧,我不是坏人。”

女孩问:“你是谁?”

“何向。”何向伸出手。

女孩犹豫了一下,也握了握何向的手,“李星纱。”

何向看她有些紧张,眼珠子转了转,便道:“你别误会,我是穷人,我还心疼那几块钱呢,看你可怜才借给你的。不过……”

何向假装露出鄙视的神态:“来甜茶馆,像你这种人算是食物链的底端。”

“甜茶馆还有食物链?”李星纱眨了眨眼睛,来了兴致,“藏族的文化真有意思啊,那要怎么才能爬到食物链顶端?”

“呐,你看着。”何向拿着钱包出去了一趟,几分钟后回来,大喇喇往李星纱身边一坐,掏出一大摞纸币,全是一元的,把李星纱眼睛都看直了。

何向得意地摇晃着纸币,“看见没,有了这个,才是甜茶馆今夜的帝王!”

话音刚落,李星纱已经笑得趴在桌上浑身颤抖了,何向都看愣了——她笑起来可好看多了。

这是何向第一次与李星纱见面,而他却对这个姑娘有了一种异样的、熟悉的感觉。

两人在甜茶馆聊到傍晚,颇有些相见恨晚的感觉。何向知道了李星纱是第一次来西藏,她计划过几天去阿里走一圈。于是何向加了李星纱的微信,约好过几天两人一起出发。

“我租辆巡洋舰,我们俩一起去玩儿,你想在哪儿停,我们就在哪儿停,”何向构想着一同旅行的愉快,“在卡若拉冰川下露营,或是在羊卓雍措骑牦牛,或者把扎达古城爬个一百来回,只要你想,都行!”

李星纱眼睛发亮,但只是微笑着点头。

“要不要我这几天陪你逛拉萨?我对这儿已经挺熟的了。”何向问。

李星纱面色一顿,她眼神有些漂移:“不用了,我还有朋友在拉萨,我得去她那儿,应该来不及和你一起玩。”

“这样啊……”何向有些遗憾,这时,他接到青唐老板的电话,才想起自己还要去酒吧表演。于是,他和李星纱交换了微信,便匆匆回客栈去拿吉他了。

三、

随后的几天里,何向翻阅手机的频率明显变高了。

这是卓玛发现的。她偶尔会看到何向背对甜茶馆的窗户,低着头在看手机,阳光把他的后脖颈都晒红了。她也偶尔会在路过化妆间的时候,听到何向一阵阵的傻笑。

但更经常会注意到的,是何向在表演的时候,吉他声里带着的情绪越来越温柔。

恋爱中的男人真恶心。卓玛咧开嘴角抖了一下。

何向自己却没有发现自己的变化,他只要有空就会刷新朋友圈,看看李星纱更新的状态。

她去爬了布达拉宫,拍了很多蓝天白云,和布达拉宫牛奶般的墙,墙上投映着她的影子。

她去看了文成公主歌舞剧,位置还挺不错的,文成公主穿着金色的裙子,双手合十的模样被她拍了下来。

她去了雪域餐厅吃生牛肉酱和糌粑,还加了一份酸奶蛋糕。

她还去了大昭寺,拍了一张照片,左下角伸出一只手,握着一把松枝,显然是自己用右手拍的。

她似乎没有和朋友在一起,还是一个人。

为什么要隐瞒他?

何向渐渐的有些焦虑,终于有一天,他提着吉他来到酒吧门口,偶然刷新了一下朋友圈,看到李星纱在一分钟前更新了九张照片——照片里是八廓街的玛吉阿米。

刚巧老板走过,何向把吉他往身上一背,扯住老板恶狠狠地请了个假,然后骑个摩拜快速往八廓街方向奔去。

在路上,他给李星纱发了个信息:“我来找你。”

虽然来了一个月,但在青藏高原运动量稍大一点,一般人还是会喘不过气来。何向来到玛吉阿米的时候,却顾不得心肺爆炸的感觉,一层层、一桌桌找了过去,却没有发现李星纱的踪迹。

正是晚饭时刻,玛吉阿米食客如织,服务生喊着“麻烦让让”,将何向撞了一个趔趄。食客和服务生把注意力集中在这个背着吉他的男孩身上,他在四处张望,看起来很迷茫。终于,有个服务生上前来问:“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的吗?”

何向回过神来:“刚刚有没有一个这样的女孩来过?”他打开朋友圈,翻出李星纱的照片来。

服务生看了一眼就认出了李星纱:“这个姑娘刚刚离开。我记得她,她像你一样,背着一把琴,啊,不过,比你这把要小很多。”

尤克里里?何向想起了李星纱那个鼓鼓囊囊的包。那种熟悉的感觉又涌了上来。

夜幕降临,何向回到酒吧,此时酒吧已经满满都是人,卓玛刚刚结束演唱,她看到何向,把头往后台一偏,示意后面有事等着他。

何向来到后台,在化妆间遇见了老板。

青唐的老板看他一脸茫然,气得把烟头一掐,挥起满是刺青的大手就开始一下下按他的头:“你小子,还晓得要回来?你知道今晚多少人等着你演出吗?发财了,不想干了?”

“别别别,哥……”何向躲开老板的大手,青唐的老板是骑行进藏的老手,那体能可不是吹的,何向现在还感觉脑瓜子被按得生疼。

老板按爽了,大马金刀往椅子上一坐:“怎么,听卓玛说,你小子谈恋爱了?你们年轻人就是疯狂,工作都不干了。那妹子呢?也不给哥介绍介绍。”

何向一个劲的沮丧,青唐老板反而来了兴致,闹着要看姑娘的照片。何向便翻出李星纱的朋友圈给他看。

哪知老板看了一眼就嚷嚷起来:“这妹子我认得。”

“得了吧,”何向翻了个白眼,“学《红楼梦》呢,宝哥哥?”

老板急了,抢过何向的手机仔细看了,十分肯定地说:“绝对没错,这姑娘,最近每天晚上都来酒吧,一个人。”

要不怎么说天无绝人之路呢?何向立马紧握老板粗壮的双手,一脸诚恳的表情差点没把老板恶心死。

“老板!从明天开始,我保证场场登台!”

四、

所以,何向在台下看到李星纱的时候,就想当场跪天跪地跪老板。

他骑着自行车在街上,眼神一直在追逐李星纱的影子。拉萨的天黑得早,往往太阳刚偏西,街上的店铺就纷纷关门了,李星纱偏偏从大街拐到了旁道上,所以何向还真难在光线不够的时候发现李星纱。

直到何向拐过一个十字路口,忽然就看到一个上车的身影,他大喊一声:“星纱!”

李星纱顿了一下,迅速上车。何向一咬牙,加速踩踏追了上去。

他也不知道自己哪儿来的毅力,就这么死死地咬着这辆车,但自行车的速度还是慢了些,何向在通往拉萨桥的路口遇上了红灯,而这辆车已经抓住绿灯的尾巴迅速冲了过去。

又失败了。何向颓唐地低下头。

四周归于平静,何向抬起头,准备掉头回客栈。

但他的动作一滞——他看到那辆车缓缓地停靠在拉萨河上桥的路边,那个瘦小的姑娘走下车,看了何向一眼,然后拿出手机。

何向的手机响了,他拿出来打开微信。

李星纱:你跟够了么?

何向:你为什么躲我?

李星纱:我来拉萨,是想一个人静静,不想被打扰。

何向:那你可以跟我说。

李星纱:我不想说。

何向抬起头,他能清楚地看到李星纱穿着一条灰粉色的纱裙,披着一件宽大的牛仔外套,她左手扶住另一只细瘦的手臂,似是在拒绝什么。

绿灯再次亮起,何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拼了命地朝她奔去。他只是觉得,如果再不把这个姑娘紧紧地拥进怀里,自己会要发疯。

他停在李星纱身边,那辆载着李星纱的车早已离开。

夜已深了,来往车辆极少,显得整条街道十分宁静。

何向高出李星纱一个头,他就那样静静地注视了李星纱好一会儿,她的眼睛像星星那样好看。

他忽然就有些贪婪了,试图伸手拉住李星纱,但女孩后退了一步,高原的风吹乱了她的发丝,让何向忽然有些看不清楚她的神情。

我叫刘轩,是一名美籍华人,我生活在迈阿密,在当地一个不气眼的警察局工作,你可能会以为我是一名酷毙了的特警,其实,我就是帮他们看着警察局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到有一天……

“刘轩,你过来一下。”警长温和地对我说,“听说你在中国是一名侦探,破过不少案子,对吗?”

“当然了,我破过的案子数不胜数,可惜,现在我在中国根本没人想我保案,倒是有人三五成群地请我打麻将。”

“呵呵。对了,我昨天接到了一个很棘手的凶杀案,我们需要你的帮忙。你同意吗?”

我连忙地说:“同意同意,就这么定了。”

我兴奋不已,因为我终于能够与警察肩并肩地破案,我坚决地说:“嗯,我同意!”

我随着整局警察的脚步,来到了约翰尼德普小区,初入小区,整个小区呈现出死一般的寂静,黄连树上一只乌鸦在有规律地叫,观景池的喷泉也不喷水。

警长对小区保安说:“您好,请带我们到4号楼301室,谢谢。”

到了4号楼门口,保安对警长说:“喏,这是301室的钥匙,给你,我还有事,先走了。”

说完,保安急匆匆地走了。

打开门,吱嘎吱嘎的声音伴着我们到了案发现场,我们走进房间,映入眼帘的是一名年轻的女孩,名叫罗欣怡。她躺着,两只手和右腿绑在一起,脖子上有勒痕,一条伤口深达胸腔很明显是因内部大出血而死亡的,但是,凶手为什么将其的两只手与右腿绑在一起?这又代表着什么?正当我疑惑不解时,有一名警察发现了一本日记,上面写到:

2月14日

今天真是倒霉,竟让吴欣那个混蛋仗着自己有钱有势霸占我的男朋友,好啊,看我明天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2月15日

今天下午我好好地教训了吴欣一顿,真痛快,我的男朋友还带我去咖啡馆喝了香喷喷的咖啡,真感动。

2月17日

吴欣那个混蛋现在应该连我男朋友的一根毫毛都不敢碰了吧,对了,上次吴欣好像对我说过什么。

2月21日

我偷偷跟踪吴欣,他去蒙古正宗烤羊馆干嘛?吃孜然羊排吗?不知道,还是先回去吧。

2月24日

吴欣他一定不敢惹我了吧,咦?她怎么带着一个外地人来我家楼下,情况不妙,先睡一觉。

……

仔细看完这篇日记后,天色已经不早了,我和几位警察在房间内拍了几张照就匆匆地走了。

“目前,找到吴欣是关键。”警长对我和全体警察说道。

此时,吴欣已经打探到了警察要找她的消息,正当他不知如何是好之时,她的妹妹对她温和地说:“姐姐,你应该去警察局自首,这样姐姐你就少做几年牢了。”

“什么?你说什么?”吴欣问道。“姐姐你应该去自首呀。”

妹妹单纯地说道。

“胡闹!去自首不就是找死吗?”姐姐大声地说。

“不管怎样,姐姐你必须自首,不然我告你。”妹妹劝道。

吴欣怕妹妹去法院上告自己,趁妹妹不注意,直把妹妹的头往茶几的一角上撞,妹妹的头破了一个大洞,几秒后就见到了一个美好的世界。吴欣认为,所有人都害自己,她成了一个疯子。

我回到警察局,想了一下午,终于有了思绪。原来,死者的两只手与右腿绑在一起其实是少数民族杀羊时绑羊的绑法,也就是说凶手是少数民族的,根据死者日记中的2月24日的那段话我们就锁定了那个蒙古正宗烤羊馆的老板。

当晚,我们就去抓他,没想到,他,竟然死了!他躺在床上,旁边有一个用来盛毒的容器,看起来极像自杀!我对警长说:“我知道了,我知道了,快,快把所有警察叫过来,立刻去抓吴欣!”

二天后,吴欣被抓捕归案。

据吴欣口述:“那天,被罗欣怡骂了一顿后,我之后就去找那个蒙古人,我成功色诱他,我让他帮我杀了罗欣怡,他同意了,妹妹知道这事后,就劝我自首,我怕坐牢,就一怒之下把妹妹杀了,呜呜~过了一天,我去烤羊馆吃羊排,那个混蛋却要我和他现在结婚,我就把安眠药盛在容器里,说这是糖,给他吃了以后,我就被你们抓了。”

吴欣因犯故意杀人罪等被判处死刑,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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