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不忘相思:绿腰

瓷器是中国古代先人智慧的代表,烧制瓷器的真正秘诀历朝历代都是被极少数人掌握,谁得到了秘诀,谁就可以名扬天下,富可敌国。漫长的中国历史中围绕烧瓷秘诀发生的大大小小的故事真是数不胜数。

相传,北宋时期,有个叫尧火旺的民窑烧瓷匠人,心地善良,平生从来不吃荤腥,却酷爱烧制动物图案的瓷器。和其他民窑为了生存偷工减料的粗制滥造不同,尧火旺从来都是用心烧制每一批瓷器,时间一长,虽然尧火旺的瓷器卖的比别人贵一些,但老百姓多数都愿意买他的。

尧火旺老来得子,儿子尧为民打小就是个小善人,左邻右舍有困难的他都会经济援助。

一天尧火旺给寺庙的老和尚烧制了一口钵盂,让小为民给送过去,一路上,小为民按照父亲的叮嘱,小心地将钵盂托在手中不敢有半点马虎。说来也巧,一路上平安无事,倒是快到寺庙山门前,被晴天霹雳吓得绊倒在车辙压出的小沟里。

好在小为民机敏过人,人是摔倒了,钵盂却被死死地抱在怀中,毫发无损地保存了下来。

水沟里的一条金鱼被小为民发现了,“这金鱼难道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小为民自言自语,“不行,我得救它。”

用钵盂从池塘里装满了清水,生怕伤了它的皮肉,小为民轻轻地抓起金鱼,放进了钵盂,正准备拿到池塘边将金鱼放生,这时站在不远处的小道士苗雪饮看到了这一幕,走上前来不住地夸赞小为民心地善良。仔细一看,这条金鱼神采奕奕,在钵盂的衬托下更是堪称完美。

小道士判断此物定非凡物,心里就七上八下地打起了算盘,“你手中的钵盂是从哪得来的?”

小为民将父亲给庙里的老和尚烧制钵盂,自己这是给老和尚送钵盂,才在路上发现了这只小金鱼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小道士。

苗雪饮听到是给寺庙的老和尚烧制的,就也想烧制一个给自己的师傅,好博得师傅的欢心,就顺口问到了小为民的家去求烧制宝器。而小为民别过了苗雪饮,将金鱼放了生就上了山门。

且说苗雪饮找到了小为民的家,正巧尧火旺在家中打泥胎,上前报了门派师名,说明了上门是想给师傅烧个钟馗斩妖宝器的来意。

不听苗雪饮报师名倒好,一听原来是恶道胡三的徒弟,气就不打一处来。向来不喜欢与人争执的尧火旺,就编了个自己信佛吃素多年,从来不烧这种你死我活、打打杀杀器物的理由拒绝了小道士的请求。

苗雪饮气呼呼地回到了观中,将自己求烧宝器的一番经过禀报了师傅。

原本胡三对能不能得到宝器倒是并不在意,可是听说尧火旺却给老和尚烧制钵盂并亲自让自己的儿子送宝上门,气就不打一处来。

“这分明就是看不起我们道人,难道他们和尚能吃斋念佛保佑安康,我们道士就不能开坛设法,驱魔捉鬼吗?”胡三从此对尧火旺怀恨在心,发誓有朝一日定要惩治一下这个不把道家放在眼里的狂徒。

与尧火旺家门对门的李大柱也是一个烧瓷人。自古同行是冤家,这尧、李二人也不例外,多少年不咸不淡,互相不对付两个人都已经习惯了。可是后来的一件事打破了二人的心理平衡。

尧家不知从哪搞到的秘方,居然烧制出了稀世罕见的釉里红,这一下两家生意一热一冷差距悬殊。不甘服输的李大柱心中百般盘算,终于一件事情让他产生了怀疑。

就在尧家烧出釉里红之前的一个月,尧为民不声不响地突然就娶了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而且这个大美人姓甚名谁没有一个人知道。李大柱想到尧家娶了个来路不明的媳妇后,就烧出了釉里红,看来事有蹊跷。

这李大柱和胡三老道原本是一对远房亲戚,后来因为胡三出家为道,就互相失去了联系。

“要想把失去的生意扳回来,靠自己恐怕无能为力,只能请人来破破尧家的风水,断了对方的财路。”李大柱狠下心来,非要花重金找个能人来给自己办了这件不可告人的事。

多方打听,李大柱了解到有个道人能耐很大,一听名字,就更加有了信心。原来大家说的这个道人不是别人,正是与他失去联系多年的表哥胡三。

问到了胡三的道场,李大柱将要害尧火旺家的来意添油加醋地告诉了恶道胡三。

本来这胡三道人是个只要给钱,什么活都敢接的主,一听是要加害尧火旺这个共同的仇敌,高兴得当场就答应了下来。

当天晚上,胡三在李家开坛布法,只见一顿剑诀点空,黑暗的夜幕里现出了一幕场景。

这是胡三使用了圆光术,在法力的控制下,空中显出了事实的真相。

原来,尧为民娶的媳妇并非人类,而是他当年救下的那只金鱼所变。尧家后来能烧制出釉里红,也是因为金鱼精施法所致。

李大柱将这一切看得清清楚楚,吓得差点当场昏厥过去,好在胡三一把掐住了他的人中,这才救醒了他。

胡三告诉李大柱,“老表莫怕,我自有办法对付,看我明天不把尧家搅个天翻地覆。”

为了第二天对付金鱼精,当夜胡三就在李大柱家住了下来,还让李大柱吩咐家人不得搅扰他清修。

鸡鸣刚过,胡三就带着法器冲到了尧家大院,扬言要将尧家夷为平地。一番咒语,金鱼精从尧为民的床上滚了下来,把尧为民从梦中惊醒,还没回过神来,妻子就冲出了房门与人大打出手。

从那日自己在河边洗澡见到妻子,到娶进家门安生过日,从来没见过妻子还会武功。

尧为民起初还有些高兴,可是看到妻子在院中与老道大打出手,用的并非什么拳脚功夫,而是法术,当场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胡三看到青年从房中出来,猜到是尧为民,于是使出一道秘术,打到金鱼精身上,顷刻间从天而降滔天巨浪,一条大金鱼站立潮头。胡三飞向空中就与金鱼精缠斗了起来。一时间,空中打得电闪雷鸣,下面老百姓逃命的声音哭天喊地。

金鱼精一面与胡三斗法,一面看到受灾的老百姓想要出手保护,一时分心竟然遭了胡三的暗算。本来金鱼精与胡三并无仇恨,现在对方却要置自己于死地,一声巨吼,金鱼精使出一招要将恶道人粉身碎骨。

不成想,恶道士见情势不对,一溜烟躲开了招式,性命没有丢掉,倒是伤了一双眼睛,狼狈不堪地逃之夭夭。

虽然打退了恶道,滔天巨浪已经将村庄淹成了一片泽国,无数的村民都已经死在了洪水中。

金鱼精一看犯了滔天大罪,立马收了法术,可是村庄已经被毁得一塌糊涂,而尸体也是横七竖八的到处都是。

金鱼精一时跪地痛哭,后悔自己好勇斗狠,伤了无数无辜百姓。

这时天上一道霞光四射,观音菩萨端坐莲台现在了空中。

原来,这个金鱼精并非下界之物,而是观音莲花池中的一尾金鱼,因为天天听到真经妙法,才修炼成精的。因为尧火旺经常给人烧制金鱼宝瓶供奉观音,一日观音夸赞宝瓶烧制巧夺天工,要度化尧火旺白日飞升为天庭烧制御瓷。听到这里,金鱼精竟开口大笑,说出要代尧火旺感谢菩萨的狂语。

原本是一只金鱼,没有说话的权利,观音一怒之下,将它打下了凡尘。尧为民那天给老和尚送钵盂救下的就是被贬下凡降了法力的那只金鱼精。

观音大士知道劫数难逃,念动咒语,从地府召回了村民的魂魄,一道法旨,又收了金鱼精的法力。

原来被贬的金鱼精只要潜心修炼,经历数世苦难,终可重回莲花池,可金鱼精因为被尧为民所救,动了凡心,断了佛根,观音念在金鱼精多年在莲花池逗乐众仙,降下凡尘又与善民尧为民有了夫妻之实,这才将金鱼精打成凡人。

众人如梦初醒,金鱼精扶起丈夫,将自己已经被观音大士打成凡人的经过告诉了尧为民,并问尧为民还愿不愿意接受她这个妻子。

尧为民死里逃生,又了解了其中因果,高兴地大喊:“媳妇!”将金鱼精抛向了空中。

微凉晚风中夹杂着些许细碎的雨丝。

远方天空中一片墨绿色流动着,渐渐笼罩了大地。

此刻的我与天南地北的游客共处于大理的一方旅社之中。旅社的老板是个爽朗的中年男人,自身独成一种韵味,民谣歌手般低沉嗓音,健硕身躯,一尾浓厚络腮胡。

在我住在这里的第三天,也就是今天,老板组织了一个主题晚会。夜幕降临,灯火初起的时候,我们聚集在了大厅。大厅中,架子鼓有节奏的打击声以及吉他弦缓缓波动中,民谣歌手低沉的嗓音充斥了大厅。

不知是这天的灯光太迷离还是夜色太温柔,不觉间我们谈到了曾经年少的我们。听着形形色色的故事,看着或惋惜或兴奋的人们,我忽然想起来很久以前,曾有一个男孩,说上大学便赚钱带我去旅行。

与他相识,正值寒冬。

那时窗外的腊梅开得正盛,香气溢满了整个教室。

那天午后,老师拿着新排的座次表让我们按序就坐。如无数青春校园小说中的男女主角一样,我坐在你的前面。我们,成了前后桌。而那时我不知道的是,不久的之后,我会喜欢上你。

那时的我还比较嗜睡,早上起床便成为了一项艰难的挑战。而在寒冷的冬天,我更是在室友稀稀疏疏的洗漱声停止几十分钟后,才鲤鱼打挺迅速地翻身起床。即便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还执着于“早餐要吃好”的最后底线。

本着这样的想法,我的早餐往往是小卖部的切片面包配上一瓶牛奶。当教室中的读书声起时,我躲在桌前一堆书形成的天然屏障后,享用起了我的早餐。为了追求速度,弯着腰的我两手抓着面包外的包装袋,将四片整整齐齐的切片塞到嘴中,带着点坚定和满足感咬下去,如此往复。

“好可爱啊”,这样一句简短的话飘进了我的耳朵。

我咬面包的动作顿时停顿了一下,看了一眼同桌投过来的意味深长的目光,我松开了面包,转过头来对着你傻笑着,说了一句谢谢夸奖。

你靠着椅子,背挺得似崖上的青松。即使是那样有限的空间中,你还是给了我随意中又自带了一丝霸气的感觉。我看着你,意外地发现你的耳朵竟然红得似煮熟了的虾。

那时我想,那么霸气的你既像战场上一往无前的战士,又像电视中发号司令运筹帷幄的老大。在后来的时光中,我才慢慢地了解到,原来,你的梦想是读军校,穿上军装保家卫国,多么铁血正直的好男儿啊。

转过身,暗暗呼出一口气,我又抓着面包吃了起来。可是后知后觉的我才发现,我竟然在转过身后脸红了起来,连带着耳朵也带上了一丝粉红色的色彩。

多么的莫名其妙又不可思议啊!于是我将头埋得更低,更专注地啃着面包来平复着我激动不安的心。

如青春期许多明朗干净的男孩子一样,你酷爱打篮球。篮球场上,飞扬的发梢晶莹闪亮,瘦高个的少年,自带耀眼光芒。

记忆中,夏天的阳光穿过树林梢,空中飞扬的尘埃四散在光圈中。那个季节的你,酷爱白衬衫,高高瘦瘦的,虽称不上帅,却也干净明快。带球奔跑的少年,目光坚定,脚下生风。我总是爬上看台,站在最高的一层台阶上踮着脚尖,任目光穿越大半个球场去追随某个身影。

后来,他的兄弟发现了我这个看客的存在。一次如往常打完篮球后,一群意气风发的少年拥着他逆光来到了看台,将无处逃遁的我逮了个现形。

“你怎么在这儿啊?”他笑得似雅痞。抬头,望见眼前此刻的少年,逆着光,似身后的阳光光彩夺目。

我尴尬地傻笑着,慌乱地说着喜欢看你们打球的谎话,看着如此状态的我,他笑得更嗨了。那天,他邀请我和哥们一起去吃饭,走在后面的我看着前方后脑勺,踩着脚下影子,想的是那些莫名的情绪。

路过一家新开业的店时,兄弟伙从门前的花上取了几支花下来给他。他转身自然地将花递给了我。我的心,一团乱麻,七上八下。

饭桌上,我埋头专注于吃东西,静静地听着你们的调侃。“林哥,你以后赚了钱干什么?”大概暗恋时的女孩子都比较喜欢默默地幻想着自己和另一方那一点点有可能的契合,那时的我竟默默地想走入你的往后余生。

“不干什么,养自己和媳妇”,玩世不恭的态度,年少轻狂的语气。大概是情人眼里出西施,我在心里默默得将你夸了一遍,真好,肯定是一个疼媳妇的好儿郎。

“为啥要你养呢?女孩子也可以自己养自己啊。”一向独立成性的我不禁反驳道。一时之间,桌上发出了一片绵长的“哦~”的起哄声。

一脸不明所以地望向他,发现他的耳朵几乎是瞬间变成血红色。默默叹道,他真的是,很容易红耳朵啊。而那时的我,虽活泼外向却也含蓄委婉。我们两个似乎都蓄着一股劲儿,将年少的心事压在心底。

他的好兄弟问我有没有喜欢的人的时候,我鼓着嘴巴几经纠结后似赌气一般地说:“我喜欢谁你知道呀,就是你以为的的那个人。”

一时之间,起哄声此起彼伏。我偷偷地将目光转向他,看着他若无其事地望着一个不知名的方向。他的目光空幽幽的,似乎找不到落脚点。我的心中,愤怒,又委屈。

当天晚上,他送我到了宿舍楼下,我望着他欲言又止。最终,我微微一跺脚,转身一头扎进了宿舍楼。抱着壮士断腕的决心,我发消息给他,告诉他我喜欢他。

时间在漫长的等待中悄悄流逝,在那几分钟的时间里,我设想了各种可能以及回复,最终,他告诉我,高中时不谈恋爱,等大学才谈。我天真却又坚定地告诉他,那我们大学的时候再在一起吧,我等他。

青春时期的爱情总是带着莫名的笃定,以为能在一起便是一辈子。后来才觉得,其实相对于“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爱情的真谛更偏向于“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在高三的那一年,我们提前在一起了。大概是曾经被他婉拒过而那时又有一些女孩子喜欢她,潜意识里,我认为大多数人的都只认为是我一厢情愿。这样的心理隐藏在我的心里成为了我的心结。相对于最初的自信笃定,我变得自卑敏感。此时的我们,陷入了一种令彼此窒息的怪圈之中。

他在众人面前还是一如既往的高冷形象。路边相遇时,我固执地望着他,渴望能和他有着眼神的接触,用着那些微弱的交接证明着我们在一起了。可是,他总是高傲地目视前方,置若罔闻地和我擦肩而过。每逢此时,我总是沉醉在自我一时的感受之中,自动忽略了他为我做的一些内敛的事情。

年少的感情,纯粹澄澈地不含一丝杂质。两个内敛不擅表达的人在一起时,往往都按捺着自己的喜欢,关心彼此却又折磨了对方。

高考后,他向我提出了分手。当时的我尽管心中有许多不确定,却也仍然想和他在一起,仅仅因为单纯的喜欢。而理智如他,注重着彼此的感受,坚决地快刀斩了乱麻。

后来,我复读了一年追随着他的脚步去了他的学校。在复读的那段时光中,我听着曾经他钟爱的歌,默默地自嘲着。那段时间,我常常安静地站在走廊上看着远方想当时当刻的他。

浪漫成性的我,会在秋天随风穿过漫天的银杏叶,在夏天折一枝干枯的枝桠插于笔筒,在春天吹散一朵朵蒲公英球。我努力地将日子过得如诗般动人,可是我知道,我的快乐很空。

在时光的积淀中,我的心渐渐地归于平静。我开始理解当时的他,开始想起曾经他为我做过却被我忽略的那些内敛的事。也许我曾经埋怨过为什么他不能等我长大变得足够成熟不再躲避他,可是后来我才发现,他并没有错啊。

在大学的校园中,当我再次遇见他时,他和他的女朋友正拉着手走过小木桥。看着迎面走来的他,我微微一笑,一声“Hi”随风飘散,落落大方。

声旁稀疏模糊的话语声,舞台的架子鼓声,渐渐清晰明了。迷离灯光下,环视厅内的人,感觉这些年的自己,挺好的。

他是我提笔写下的绝句,似林间松风新雪初霁,后来物转星移,方知万事万物,终会分离。

“听力到此结束,你有两分钟的时间,把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

每逢单日的听力训练结束了,广播中只剩下的“滋滋”的电流声。

看早自习的老师推了推眼镜:“哪个高个子男生上来一下,把喇叭给我关了。”

顾云深唰的一声站起来,从教室最后屁颠屁颠地跑上讲台,轻轻踮脚,手轻轻一够,啪一声,电流声消失了,教室瞬间恢复平静。

顾云深转过身,手习惯性地抓抓头发,然后慢悠悠地、拖着脚步走回座位。

坐在第三排的沈灵渠目不转睛地看着顾云深完成这一系列动作。等他转身走下讲台时,她急急地收回目光,快速地低下了头。当男孩的身影从她的余光中略过。心脏的砰砰响也越发清晰。

沈灵渠觉得,这大概就是喜欢吧。

“如果要找男朋友,就应该找他这样的。”沈灵渠在心里暗暗地想。

高一才刚刚开学两个月,她坐第三排,而他因为个子高,被安排在最后一排,大半个教室的遥远距离,让他们两个的交集少的可怜。只有沈灵渠从后门打水或者上厕所的时候,她才有机会看看他,或者,可以说上两句无关痛痒的话。

“铃铃铃”第二堂课下课铃响了,声势浩大的早操铃声响起,瞬间把老师说的话完全淹没。老师拼劲全力地扯着嗓子,但还是敌不过早操的号角,看起来就像在鱼缸里吐泡泡的金鱼,只看的见嘴巴在动,却听不清声音。老师放弃抵赖,挥了挥手,早就蠢蠢欲动的学生们轰地炸开。

沈灵渠披上校服外套,挽着同桌封芸的手嘻嘻哈哈地下了楼,慢慢地走向操场。

“第五节:体转运动”每次到这个环节,沈灵渠都要暗自不满。学校对于做操队形的安排是一个班的人在操场上站成一条长队,一班一单列。所以“做广播体操时最开心的是做体转运动的时候,因为可以光明正大地回头偷看喜欢的人”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发生在沈灵渠身上的。她回头的时候,只能看见别的班上的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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