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中的孤独灵魂

他向俪娟和孩子们道别,然后从车库把车倒出来。

她像平常一样,站在车道边,脸色苍白,忧心忡忡:“当心,明翰。”

“当心什么?女人?”每次他出门,她就幻想他会有外遇,他们已经为此吵了很多次。

“我是说抢劫,路上有许多抢劫。”

“我会当心的,我总是一帆风顺,不是吗?”

“今晚从旅馆打电话给我。”

“好的,”他同意说。这要求不过分,可以满足。

他开车来到办公室,把车停在外面,从老板手中接过小袋子。

“明翰,里面是钻石和其他一些东西,价值大约九万元。”

“这么小的袋子里?”

“好东西总装在小包里,你带没带手枪?”

“放在汽车抽屉里,可是,真要用的话,我还不知道怎么用呢。”

手枪是明翰托人在黑市上买来的,自从第二起珠宝抢劫案发生后他就买了,虽然是组装的,但杀伤力依然惊人。

“你看报纸了吧,过去两个月里,有三位珠宝推销员被抢,其中有一个人还被杀了。我不希望你出什么意外,你有老婆,有家。”

“别担心。”

“订货单都带了吧?”

“当然,”明翰说。“别担心。”

老板搓着汗渍渍的双手:“我一直担心让你一个人做这活,太危险了,明翰,太危险了。”

他离开办公室,向北驶去。那只珠宝袋,小心地锁在他身旁的样品箱里。

明翰是一位珠宝推销员,四十二岁,有将近一半的时间都在做这种生意。早年,他在现在的公司做一些杂事,在上海市内送些小钻石,向第五街或十四街的拍卖场收收款和谈谈交易。后来,由于老板信任他,于是开始做推销工作,经常带着珠宝到各城市。

晚上在旅馆时,他经常把钻石、红宝石和蓝宝石散放在梳妆台上,凝视着它们,欣赏它们反映在镜中的闪光,感受短暂的美和力量。

他非常喜爱珠宝饰物。对于俪娟和孩子们,推销珠宝只是一种危险的工作,但是,对于明翰来说,那是比养家糊口更重要的事。

他对珠宝有这种心理,或者要回溯到三十年代初期的一个夏天,他父亲开车带全家北上,到拉萨去看日全蚀。那时候,他还没有上学,但仍然记得他们坐敞篷车出游的事。他记得,在那时候,那段旅程相当长。

当时母亲不屑地说,不值得跑那么远到一个地方,只为了看太阳变黑,但是,日蚀给他的印象深刻,比童年的其他事情都深刻。

他们站在小山顶,面对着太阳,用薰黑的玻璃看着太阳,虽然整个过程只有一分钟不到,但它值得好几周的旅程。明翰尤其记得当表面不平的月亮遮住太阳,发出耀眼光芒的那一瞬。

“它们看上去很像钻石,”他父亲说。

它们的确很像,明翰一直记得,他想起黑色中那渐渐来临的闪耀钻石。后来,日落时,他经常站在他们家的后院里,企图再见当日的情景。他并不知道,那情景只有日全蚀时才有。他结婚后,从来没有向俪娟提起此事,因为他是一个内向的人,绝少谈自己的工作。因为那只能使她紧张。

“瞧,明翰,”她说,指着电脑屏幕上的一条新闻。“又有一位钻石推销员被抢了!这是今年第四次了!”

“难道我该辞职吗?亲爱的,每个月没有薪水,我们要怎么活下去呢?”

“可是,明翰,那很危险啊!”

虽然公司做了各种预防措施,但他认为这样的日子是有些危险。

这趟去西安,他携带价值十九万元的钻石,这还是他们的批发价,零售可能要加倍。

再加上他箱子里其他零售的东西,可能值五六十万。但是,他知道在这一行里,有许多身带价值百万的人,他们从来不担心。就拿老板来说,他年近七十岁,还带着两千克拉的钻石到到处跑呢。

这一年,珠宝行里有四次大抢劫案,有三次是在过去两个月内发生的。当中有一人是明翰认识的,那人头骨破裂,肋骨中了两枪。事情发生后,他曾送花给那个人,并且到医院去看他。事后,他也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这么做,因为他们只在生意上打过交道。

快到中午时,明翰驶离京沪高速公路,想找一个好点的饭馆吃饭。最后,他找到了一家。他小心地锁好汽车,找了一个靠窗的座位,从那里他可以边吃边看着他的汽车。

假如一切顺利的话,下午他仍可以在滁州停留,第二天上午再驱车到波士顿。他以前也去过西安,但并不喜欢这段旅程,因为沿途要停留谈生意,使他无法乘飞机。再说,在那样热的天气里开车,也很不舒服。

到滁州的途中非常顺利。一直到他离开那里,向北进入郑州,他才注意到有一辆绿色轿车在跟踪他。

那天晚上,明翰停留在一家汽车旅馆,旅馆在郑州市远郊,他以前往过。他从房里打长途电话给俪娟。

“一切顺利吗,明翰?”

“很顺利,亲爱的,天气非常好。”

“你明晚会到家吗?”

“那得看情况,如果在西安耽搁了,可能得后天。”

“当心点。明翰,一定要当心!你房里有枪吗?”

“当然没有!我绝对不会用枪的!”

“明翰——”

“我知道,我会当心的。”他伸手取烟,但一手拿着手机没法点火。“孩子们怎么样?”

“很好。女儿们刚才出去了,去看电影。”

“假如明天我不回家,我会打电话告诉你的。”

“好吧,不过,还是要当心——”“再见,”他挂上电话,走到窗前,看外面汽车旅馆的停车常夜幕低垂,但是,仍然可以看见那辆绿色的轿车。车里有人在抽烟。

明翰皱起眉头,瞥了一眼床上的箱子。他打开它,小心地在手中估量装钻石袋子的重量,同时环顾四周,想找个隐藏的地方,但是,看不到合适的地方。他又看看样品箱中的其他东西:信封、印有公司名称的信纸、订货单、邮票,等等。

他盖上箱子,锁好,然后回到窗前。那人仍然坐在绿色轿车里,或许在等天完全黑下来?明翰抬头看看西边的天空,太阳已经消失在树木后面,街灯也开始亮起来。

他考虑打电话给警方,但是,怎么说呢?说一个人行迹可疑?

他踱着步子,又点着一根香烟,考虑该怎么办。这里距市中心只有半小时的路程,公路上来往的汽车很多,灯光又明亮,现在就离开,到城里找一个比较安全的地方,这样比较安全?假如那人跟踪他的话,那事情就很清楚了,在市中心找警察,比在这里容易得多。

明翰叹了口气,穿上外衣,收拾好小旅行袋,走到外面,上了汽车。房间是他公司预订的,所以,没有必要去结账。他发动汽车,驶出停车场,头也没有敢回。

他开了大约一条街后,才冒险看了一眼后视镜,看见它跟在后面。那么它的确是在跟踪。现在没有疑问了,那人在滁州盯上他,或者可能从上海跟来的。

明翰加速,那辆车也加速,但是,不用担心,前面是明亮的高速公路,直通市中心,再过半个小时他就到达那里了。

突然,一排闪耀的红灯亮了起来,然后“绕道”的牌子也亮起来。他轻声咒骂,然后向左拐,上了一条次级公路,那条路完全没有灯光。绿色轿车紧跟其后。

明翰开始出汗了,觉得自己走错了一步,自己的逃跑是愚蠢的,反而逼得那个人在公路上动手,但是,谁知道会有绕道这种事呢?

汽车在泥土路上碰碰撞撞,他突然意识到,那辆绿色汽车正在加速,或者想把他逼到路边。他唯一能做的,也就是加速,希望能找到一条出口,甩开那个人。

在微弱的灯光中,他看到前面有一条小路,就拐了进去。绿车停了一会儿,也跟了过来。

明翰的车灯照到一块反光路牌,上面写道:“贮水池”。死路一条。

这时,他突然恐慌起来。他重重地刹住车,凝视着贮水池平静的水面,那是路的尽头。

在后面的人肯定也明白了,因为他在明翰后面大约五十英尺的地方停了下来,关掉车灯。明翰双手颤抖,一手摸着箱子,一手伸到抽屉里。

枪在他手中摸上去冰冷、生硬,那种感觉很古怪。头顶上的天空几乎是黑的。最后的一丝灯光也消失了,这使他想起那次看日蚀的事。他来到这里,来到这条黑暗的小路,面临生死抉择。

明翰打开车门,看看后视镜。后面那人已经下车,正朝他走来,那人的一只手插在口袋里。明翰考虑把钻石交给他,请求他饶命,接着,他从车上下来,用颤抖的手举起枪。

“请等一等!”那人借着车内的灯光,看到了手枪,他自己的手也伸出来,明翰看到他手中也有枪,便立刻扣动了扳机。

“砰!”

那人向前倒在明翰汽车的后盖上,然后滚落到地上。

一片寂静。枪从明翰的手中落到地下,他没有想到过会用到它。

但是,他别无选择。他走到尸体边,低头看着死者,一脚把那人手中的枪踢到几英尺外。然后,他走到那人的车边,车门是开着的。

他得把车挪到一边,自己才能过去,打电话,找帮手。

他正要上车,又停住了,心中仍然在想自己所做的事。然后,他走回自己的汽车,打开样品箱,看看闪亮的钻石。他记得月球遮住太阳之前,太阳就是那样的。现在,他觉得好像自己也进入日蚀中。

突然一个念头划过明翰的心头,他抓起一把珠宝,嘴角抽动了一下。

明翰拿起死者的手枪,对自己的汽车窗开了两枪,然后扔在那人手边的地上。他从小口袋里倒出钻石,小心地分成三堆,用纸包起来,分别放进箱子里拿出的信封中,写上家里的住址,寄给自己,再贴上邮票。

他倒了车,勉强挤过那辆绿色汽车,然后在黑暗中,顺着来路缓缓地驶回去,试图好好想想。

过了一会,车忽然停了下来,明翰坐在驾驶座上,沉默地注视着那辆绿色汽车。

他下了车,从匪徒尸体身上搜出汽车钥匙,然后把尸体塞进后备箱,走到车头发动了汽车。四周空无一人,绿色汽车在转了个湾,在暴怒的引擎声中冲向黑夜深处,在一片湖边停了下来。

明翰没有拔掉钥匙,任凭汽车引擎呼啸着,然后走到后面,用力将汽车推进了湖里。汽车缓慢地陷入黑色的湖面,引擎声在水下变得沉闷,最终熄灭了,传来一阵气泡浮起的声音。

半个小时候后,他狂奔回自己的车边,钻进了驾驶座,发动汽车逃离了现场。

不久,他看到一个邮筒,便停下来,把三封信扔进去。他又向前开,一直穿过了市中心,来到驶离郑州的公路上,然后停了下来,拿出手机拨通了号码,惊慌地说:“警察局!我被抢了!”

他等着,听着拨接电话的咔嚓声,心里惴惴不安,仿佛有人在以极快的频率敲击他的心脏。或许就像日蚀一样,这些年来,月球的黑影一直遮住日光,每个人某个时候都会有一次日蚀,今晚,它来到明翰身上。

警官叫李克,高大整洁,一对眼很锐利。他坐在明翰对面,第三次问晚上发生的事。

“明翰先生,你说有两个人?”

明翰擦擦手掌心,说:“是的。”他从来没有想到自己会做这种事,但是,他也绝对没有想到他会杀人——即使是自卫。“他们至少从上海就跟踪我了,我想早些离开旅馆,走小路摆脱他们,但是,他们逼过来,朝我开枪。”

“你们在贮水池出了什么事?”

“就像我说过的,他们拿走钻石,然后一起上车,逼我开到那条泥土路,一直到顶头。

我以为他们要杀了我,把我连车带人推进池里。但当他们下车时,我趁机打开抽屉,取出手枪,打死了一个,另一个撒腿就跑,带着钻石跑过田野。在黑暗中,我找不着他。“

李克警官说:“你能活着真是幸运,我们已经和你上海的妻子联系上了。”

明翰点点头:“最近发生了这么多的抢劫案,她害怕下一个会是我,结果真是我。我只希望我的老板理解,我实在是无能为力。”

“你已经尽了力,你杀了一个人。”

“我从来没有想到我会杀人。”

李克警官喃喃自语着,摆弄着一些文件。

一位穿着制服的警察走进办公室,递给他一张纸。他读完后,靠在椅背上,问:“张明翰先生,你和你太太之间有感情不合吗?”

“不合?没有,当然没有!我们有两个孩子。”

“她对你出差有什么疑虑吗?”

“我想任何一位妻子都会的,她很担心。”

“是的,”李克警官放下手中的铅笔,两眼冷冷地看着明翰。

“你为什么问这个呢?”明翰说,手心又开始冒汗了。

“嗯,张明翰先生,你射死的那个人好像根本不是抢劫犯,他是一位私人侦探,你太太雇来找离婚证据的,她怀疑你出轨。”

房间一下子变暗了,并且开始旋转,明翰觉得喘不过气来。他迷迷糊糊听到警官在问:“现在,你能不能告诉我们,你把那些钻石放哪儿了?”

“老板,要一份青瓜汁,什么都不用加!”辛毅用纸巾边擦汗边转过头,看着身边如同瓷娃娃一样可爱的女孩,眼神瞬间变得很温柔。“你还是要长岛冰茶么?”

“嗯啊,知道还问!”黎欣嘟哝了小嘴,满脸嫌弃。

不知道为什么,黎欣就是对这个和自己已经认识好几年的男闺蜜特别凶,而且超级喜欢损他,即便自己话说得再过分。辛毅总是像没心没肺的娃娃一样,一点都不生气,依然围着自己逼逼叨叨说个没完。

“诶,你付钱了,说好你请客的!”辛毅坐在高脚凳子上,狠狠吸了一口青瓜汁,脸上大写的满足。

“你活该找不到女朋友!”黎欣狠狠掐了辛毅手臂一下,伴随着杀猪般的嚎叫掏出来自己的手机,果然这样付钱让自己的心里更加舒爽一点。

“你不是她女朋友啊….”青瓜酒吧店老板的语气带着一点惊疑。青瓜酒吧,顾名思义,有几款特色的青瓜调的酒,是个清吧,地址选在一个已经搬迁的学校里,知道的人不多,所以很安静,所以是辛毅和黎欣经常跑过来消磨时间的地方。

“当然不是,谁会看上这个没有风度的家伙!”黎欣连忙解释道。当自己站在辛毅身边时,突然才发现,站在自己高一个头的男闺蜜旁边,经常一起出现在同一家酒吧,换谁都以为是情侣。

可能是老板的话题的过于尴尬,喝完走在回家的路上,辛毅变得很异常,异常的沉默,不像以往那样在自己身边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你就不能换酒尝尝么,这么多年的青瓜汁!”黎欣感觉到了气氛的诡异,努力找着话题。

“你真的不知道么!”辛毅的语气有点沮丧,像个失宠的宠物。

“酒精过敏,从小就与美酒绝缘!”黎欣也觉得自己的问题有些伤害面前这个大男孩了,赶紧补充道。

…..

“我们真的不可能么?”辛毅沉默了半分钟,深深吸了一口气说。

“没有,我早就告诉过你了,你也说过你已经放下了!”虽然辛毅也曾是她众多追求者之一,但是黎欣一直把辛毅当做自己的最好的朋友。

“还是因为他,你也说过自己已经忘记他了!”辛毅的语气有些无力,透着无奈。他是辛毅最好的兄弟,他叫盛珏。在黎欣没出现之前,他们好得如同一个人。生活就是那么戏剧,高一黎欣先和盛珏同班,并且就如同偶像剧那样走到了一起。随后文理分科,盛珏出国,又和自己在一个班,那时候黎欣已经和盛珏分手,自己就疯狂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女人。

就这样,辛毅甚至没有和黎欣说再见,回到了自己家里。看着桌上黎欣送给自己的樱木花道的玩偶,那咧嘴的笑容仿佛是在嘲笑,又仿佛是在告诉自己,你永远得不到晴子的心,因为她更喜欢流川枫。想着,辛毅的眼睛有些朦胧。

叮,QQ消息弹了出来,辛毅那纸巾擦了一下自己的眼睛

“也许我们可以试试!”黎欣发来的消息

幸福总在不经意降临,辛毅那一刻感觉自己拥有了全世界。

“他回来了!”黎欣电话里的语气有些歉疚,仿佛思索了很久

“然后呢!”辛毅那一刻心里油然而生起一股不祥的预感

“他想和我结婚,我们分手吧!”黎欣在电话那头停顿了一下回道。

那一刻,辛毅不是伤心欲绝,肝肠寸断,而是懵的。黎欣那几个字,如同猎鹰的铁爪,将辛毅拥有的半年幸福狠狠的撕碎。辛毅没有挽留,也没有为自己争取什么,只是默默挂掉了电话。

“铃铃铃…..”手机再次响起,辛毅看着黎欣的来电,按下了静音扔在一边。辛毅坐在公园的石凳上,石凳传来的凉意,即便有眼光铺洒,也是格外刺骨。此时,辛毅脑海里浮现出了盛珏那挑衅的脸。他说过,只要有他存在,黎欣永远都不会喜欢自己。尽管不愿意承认,但是这是现实。

天色渐渐暗淡了,辛毅也渐渐的回过来神。拿起手机,熟悉而又陌生的头像后面有几十条未读消息。打开消息,情侣空间已经解除,头像已是灰色不再跳动。辛毅边回家边点开了未读,老掉牙的措辞,除了抱歉就是不合适,希望自己能够幸福,找到自己的归宿。当翻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辛毅麻木的心又开始颤动了。

“只因为他出现在你之前,我们注定只能擦肩。”

虽然自己的早就想过可能会有这一天,但是没想到来得时候刺得远比想象的痛。不经意间,有路过了那家常去的青瓜酒吧。

“老板,一杯青瓜汁!”

老板站在收银机前,迟迟没下单,好像在等待着什么。也许是见辛毅迟迟不开口,便问道:“就一杯啊?长岛冰茶不要了?”

辛毅顿时有些心酸,但是又不想让别人知道,勉强笑笑,摇了摇头。

“哦。”老板说着转过身忙活去了。

辛毅听着果汁机搅拌的声音,看着果肉被刀片狠狠的打碎。思绪又开始飞到灰暗的天上了。

“你居然敢不给本小姐买!”黎欣狠狠踩了一辛毅一脚,再加上标志性掐手臂,像个飞扬跋扈的小公主一样。

“买买买,老板加杯长岛冰茶。”在黎欣的淫威下,辛毅或者满心的快乐屈服了。

……

“小伙子,青瓜汁好了!”老板的声音把辛毅带回了现实

“谢谢。”辛毅有些慌神,连忙接过杯子,喝了一大口。

“小伙子,幸福要靠自己争取的,看你那魂不守舍的样子,八成失恋了。有的东西放弃,就意味着肯定没有了!”老板似乎瞧出了点什么,看着转身要走的辛毅,淡淡的说了一句。

辛毅停顿了一下,大步走开了。

“今天要加班很晚诶,领导和傻子似的,真是受够了!”辛毅QQ发了一条给黎欣

“辞职。”过了很久才收到两个字的回复

“可是还要还房贷、车贷,压力很大的!”辛毅看到回复,秒回道。

“关我什么事”

这半个月,辛毅每天都在努力争取着。不管是QQ还是电话,黎欣的言语变得淡漠,始终据自己于千里之外。那冷冰冰的五个字,“关我什么事”,每次都化为利剑,毫不留情地刺穿着辛毅的心。心中的痛在一点一点沉积着,不知道何时回彻底爆发。

“我们可以见一面么?”每天像把自己的自己的心放在榨汁机里面榨一样,辛毅终于忍受不了,想约黎欣再见个面,做个了断。或许只是自己给自己做个了断,黎欣应该早就断了。辛毅有些自嘲的看着自己发去的短信,并没有期望会得到黎欣的回复。

“好,哪里?”出乎意料的是,黎欣这次回复的很快,很干脆。

“青瓜酒吧。”不知道为什么,辛毅几乎没有思索就报出来。

“好。”

…..

“来一杯青瓜汁。”辛毅来到酒吧

“青瓜汁太淡了,要不要加点什么?”老板正好不在,是个新来的小伙子,出于关心问道

“不用了,再加一杯长岛冰茶吧。”辛毅又补充了一句。

也许因为紧张,辛毅早了一个多小时到达酒吧,开始等待自己命运的裁决。等待是漫长的,唯一能让他保持一丝冷静的是陪伴自己多年的青瓜汁。

眼看约定的时间已经过了十五分钟,黎欣还是没有出现。辛毅此刻有点焦躁不安,青瓜汁见底,令他更加有些抓狂,视线不停地在壁钟和大门之间扫着。

该来的肯定会来,但是没法预测怎么来。黎欣出现在了门口,穿着碎花裙子,依然很可爱。但是跟着她进来了一个熟悉的身影,盛珏!此时,辛毅有些嫉妒,又有些愤怒,但是也只能藏在心里。

“我们准备结婚了,不要在烦黎欣了!”盛珏刚刚走到辛毅面前,并没有坐下,仿佛一只斗胜的公鸡,高傲的抬着自己的脖子。说完,便拖着黎欣走了出去。黎欣没有反抗,只是回头看了一眼辛毅,眼神有些复杂,留下了那杯长岛冰茶。

辛毅憋着自己的泪水,一口喝了那杯长岛冰茶。

原来酒是这个味道!辛毅摸出手机,边玩着,边开始疯狂的喝酒。在喝下最后一口后,只听手机滑落砸在地上,人倒了下去……

“滴~,滴~。”随着警笛声传来,担架抬下来来一个人,满头鲜血。

黎欣接到消息时,正在公司开会。假都没有请,连忙赶去了医院。

刚刚结婚一年不到,就接到了盛珏出车祸的消息。虽然黎欣感觉到,盛珏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爱他,但是也算相敬如宾。

“病人脑部严重受损,具体情况还在专家会诊中,做好植物人的心理准备吧。”影像科的医生告诉黎欣

黎欣摊在了椅子上,这突如其来的打击,让她有些不知所措。

“病人海马体损坏严重,需要找到匹配源做移植手术,否则…..”主治牛医生摇了摇头,“小李已经去医疗系统库里查了,但是希望不大。而且即便有,手术本身也有副作用!”

“什么副作用?”黎欣冷静了很多

“可能出现器官记忆,换句话说,会出现器官原先主人的一些习惯或者其他特质。”

“有!牛老师,库里有匹配海马体!”小李喘着气,老远就喊道。

黎欣抬起头,瞬间感觉世界变得明亮了。两个小时后,看着盛珏推进了手术室。

那天的等待是漫长的,黎欣很忐忑,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想起了辛毅。以前自己情绪不好,总会拖着辛毅去青瓜酒吧。也不知道他过得怎么样了。

“手术很成功,他应该很快就能醒过来了吧!”牛医生变擦汗,边告诉黎欣这个喜讯。

黎欣有些激动,重复说了很多遍谢谢,声音都有些颤抖。

盛珏在黎欣的照顾下,恢复的很快,昏迷了三天后,终于醒了过来。

黎欣看见他睁眼后,眼神罕见的温柔,看了自己很久,突然说了一句“我爱你!”

那一刹那,黎欣有些感动。盛珏很少这么直白的表达直接感觉,或者说这么突然的感性。也许是知道自己照顾他这么久,很辛苦的缘故吧。

“没事,你安心养伤吧,公司那边假都给你请好了!”黎欣甜甜笑了一下,悬着的心最终落地了。

盛珏听完又闭上了眼睛。

……

终于,到了盛珏出院的日子。黎欣特意化了淡妆,去接盛珏。

“终于不要闷在医院!”盛珏语气了充满了期待

“嗯嗯,走吧!”黎欣觉得阳光下的盛珏突然有点像个孩子,有种莫名熟悉的感觉。

“我们去青瓜酒吧吧!”盛珏突然转过头,看着黎欣

“嗯啊!”黎欣也没多想,点了点头。

“老板,一杯青瓜汁,什么都不要加!一杯长岛冰茶!”

李南煜和云思琪真的印证了那句“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云思琪稍微有一点小动作,李南煜就知道她想做什么坏事。只是,他们也印证了那句那句“相爱相杀”!

曼京街的大院里是孩子最多的大院,最让人喜欢的是顾清歌和裴斐,两个小姑娘,温柔听话。最不让人省心的是云思琪,街角还有一个女生叫乔初夏,两个女孩总是“一不小心”就欺负了别人。而乔初夏是出主意的那个,所以,大多数时间都是云思琪去执行,到最后,挨骂的永远都是李南煜。

大院里所有孩子都羡慕顾清歌,被两个男孩子宠的像个小公主,只有季诗雨知道,顾清歌是羡慕云思琪的,她身体不好,很多时候大家玩游戏她只能看着。

“清歌,你有没有喜欢的男生啊?”云思琪趴在季诗雨床上,和顾清歌一边打闹一边聊天。

“我不知道……”顾清歌摇头,她是真的不知道,她身边除了顾清溪就是魏墨和魏砚了,再有就是大院里的男孩子。

“思思,你又坑清清了是不是?”季诗雨端着果盘回房间就听到云思琪忽悠顾清歌。

“切,谁不知道雨姐你总是护着清歌。”云思琪撅起嘴,她怎么就没个姐姐,起码不会这么爹不疼娘不爱。

“思思是有喜欢的人了吧?”乔初夏和裴斐对视一眼,极默契的去抓云思琪痒痒。

“是南煜吗?”季诗雨看着床上闹腾的几个女孩,将果盘递给床边的顾清歌。

云思琪本来正在和两个女孩打闹,听了季诗雨的话,停手了。“雨姐?”

“我怎么知道是他?”仿佛看出了她的疑惑,季诗雨笑了笑,“先不说大院里你跟谁关系好,小风和南煜他俩一直跟你在一起,小风的性格你们不知道,我是他姐姐我怎么会不知道,你俩根本看不对眼,至于南煜,你自己说,他替你扛了多少打。”也许就是那句旁观者清吧,季诗雨一眼就知道云思琪喜欢李南煜。

“还有夏夏,夏夏是喜欢隔壁街的那个谁吧,你们班班长。”大她们几岁的季诗雨看了看坐在床边吃水果的顾清歌和裴斐,叹了口气,又看看愣住的云思琪和乔初夏,眼带笑意。小姑娘都开始有喜欢的人了,有小秘密了。

“雨姐,你,怎么知道?”乔初夏涨红了脸,隐藏了这么久的小秘密,原来,别人一直都知道。

“因为,我比你们大啊。”季诗雨笑了。

于是,15岁的云思琪,自以为自己隐藏的很好的小秘密,其实,一开始就被人识破了。

她喜欢那个替她背锅的少年,那个明明自己犯了错却代替自己挨打的少年,那个明明不会打跆拳道却还给自己当陪练的少年。这样的男生,自己,该如何不喜欢!

15岁的云思琪喜欢李南煜,那个时候李南煜已经长成翩翩少年,和云思琪在不同的学校,两个人回家的路线也各不相同。

高中,云思琪和顾清歌去了女子高中,美名其曰保护清歌。

如今,几年时间过去了,云思琪如愿考上了李南煜所在的“南城大学”,却也得知,他有一个女朋友。

在李南煜不知道的时候,云思琪暗暗下了决心,既然他有女朋友,那么,就不要喜欢他了!

只是,她真的做得到吗?

云思琪本来是打算大学开学的时候告诉李南煜自己喜欢他的,可是,李南煜为了陪生病的女朋友去医院,并没有去接她。

“你好,我是顾黎。我们是时风的室友,他托我们来接你们。”顾黎第一眼看到云思琪,就有一种感觉,这个女孩,是不是和南煜的女朋友很像?

仿佛为了印证他的想法,林承灏皱着眉头看着顾黎。

“学长?”云思琪有些不开心,李南煜!你长本事了!竟敢真的不来接我!

“谢谢学长,我是顾清歌,这是思琪。”顾清歌微微鞠了个躬,两个男生接过女生的行李,带她们去办理入学。

李南煜和季时风给两个女孩接风,都带上了自己女朋友。季时风的女朋友唐念枫和季时风是在高中就在一起的,而李南煜和温若寒则是大一元旦晚会的时候认识的,李南煜是主持人,温若寒是表演者,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总之李南煜是追到了她。

看到温若寒,顾清歌总算知道顾黎和林承灏白天为什么是那种眼神了!那个温若寒,眉眼和云思琪出奇的像!只是,云思琪只顾和李南煜呕气,并没有去看对面的李南煜的女朋友。

季时风叹了口气,给自己的小女朋友介绍自己的小妹妹:“顾清歌,云思琪,以后叫她们清歌和思琪就好。”

“你们好,我是唐念枫。”唐念枫看着对面的两个女生,轻轻开口。

“对了,废废没有和你们一个学校吗?”李南煜像是想起了什么,突然开口。

云思琪冲他翻了个白眼,并不说话,顾清歌叹气,“没有,离艮哥哥去送她了,斐斐考上了隔壁市的大学,昨天就走了。”

“思思,过两天跆拳道社招新,你要不要试试。”季时风大概察觉出了气氛尴尬,挑起话题一下吸引了云思琪的注意力。

“当然要去了,就是不知道考核严不严。”云思琪撇了撇嘴,希望考核不要太严。

“严不严啊,我跟你说,跆拳道社有个学长,叫苏慕樊,你只要打的过他,肯定能过。”季时风笑了笑,悠悠开口。

果然看到对面的人变了脸色。顾清歌看到季时风的笑容,就知道不会有什么好事,还没反应过来就听到李南煜说“不行!不能去!”

“我偏要去!”云思琪瞪了他一眼,随即低下了头,明明说好不再喜欢他的,可是为什么还是这么难受。

“思思乖,承灏都不一定打的过慕樊,我们不去找他。”关心安慰的话脱口而出,李南煜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但是,在李南煜看不到的地方,她那个所谓的女朋友,已经咬碎了一口银牙。这就是他要跟自己在一起的理由吧,只是因为她长的像对面的女生。

“你管我?”云思琪的倔劲上来,一般人真的拉不住。顾清歌赶紧拉住她,“思琪,墨哥哥到了,我们走吧。”

门外,“墨哥哥。”顾清歌小跑到魏墨身边,远离战火。

果然……

“云思琪,我告诉你,不许去!”李南煜迈着大长腿从屋里走出来,俊秀的脸上难得染上了一丝怒气。身后,紧跟着的季时风牵着唐念枫的手,很明显,李南煜将自己的女朋友忘在屋里。

温若寒咬咬牙,云思琪是吗?你给我等着!

最后谁也不知道云思琪去没去,总之云思琪最后通过了跆拳道社的考核。李南煜知道以后也没时间生气,上次把他的女朋友落在餐厅,到现在,温若寒还在跟他闹别扭。

就像是所有故事里发生的一样,温若寒和云思琪两个互看不顺眼的人,还是起了冲突,而且,是在唐念枫远赴瑞士的时候。

说来赶巧,传媒系的云思琪分到的学生宿舍是混合宿舍,里面分别住了新闻系的唐念枫,工商管理系的许相宜,还有一个也是传媒系的女孩,叫叶梨玥。

唐念枫所在的系别跟瑞士一所大学有合作,导师安排她去瑞士做交换生。尽管很不舍,季时风笑着看她离开。

“我现在回去还有反悔的余地吗?”唐念枫紧紧攥着季时风的衣服,窝在他怀里不愿意离开。

“念念乖,我等你回来好不好。”季时风抱着怀里的姑娘,自己都没发现自己的声音有多颤抖。

“那,我走了,季老师不能忘了我。”唐念枫抬起头,看到了季时风眼眶通红,双臂又紧了紧。

“好,季老师不会忘记你。”季时风亲吻着唐念枫的额头,他喜欢这个女孩,所以,他愿意让她去学习一年,一年里,他也要变得更好。

“好了,念枫又不是不回来了!”云思琪牵着顾清歌,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力气用了多么大。

“思琪,你……”顾清歌知道,她和唐念枫的关系是很好的,她也舍不得唐念枫离开。

“思思,你还好吗?”李南煜快步走到云思琪面前,果然看到云思琪也红了眼眶。

“李南煜,念枫要走一年呢。你说,会不会她回来了,时风哥就变了?”云思琪松开顾清歌,双手紧紧拽着李南煜的衣袖。

“不会的,废废现在不是好好的吗?裴叔走了,可是废废和裴昀都还好好的啊。而且,你不相信时风吗?”李南煜揉着她的头,将她拥进怀里。

远处的温若寒的眼光像淬了毒,死死盯着云思琪,顾清歌看着她,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滚开,他是我的男朋友你知不知道?”温若寒上前猛地推开云思琪,毫无防备的云思琪一下被推开,顾清歌赶紧伸手去扶她。

“你的男朋友?我俩一起睡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呢?”云思琪本就比温若寒高,哪怕是穿了高跟鞋的温若寒,比起云思琪,气势仍是输了一大截。

“啪!”响亮的一巴掌落在了云思琪的脸上。

李南煜睁大了双眼,他怎么也不会想到一向温柔的温若寒竟然会动手打人。打的还是他从小护到大的人。

“啪!”又是一个响亮的巴掌,谁也想不到打人的不是捂着脸的云思琪,也不是揽着云思琪的李南煜,而是默默无闻的顾清歌。

“清歌……”季时风牵着唐念枫走过来,看着这场闹剧。

“思琪,你没事吧。”唐念枫的话仿佛惊醒了所有人。

云思琪拉过顾清歌,看着温若寒,右手渐渐成拳,李南煜的第一反应不是去看她,而是拉着温若寒。

云思琪的手瞬间垂下,她牵着顾清歌往回走。

李南煜本意是怕云思琪打伤了温若寒,到时候把事情闹大,没想到云思琪却误会了他的意思。

唐念枫还是走了,在这么一场闹剧中走了。

“我们分手吧!”李南煜放开温若寒的手,不再看她。

“为什么?南煜?她刚打了我!”温若寒一脸不可置信,脸上的疼痛提醒她,一切都是真的!

“我护了这么多年的人,哪是你能打的,你以为你是谁?”李南煜看都不看她,和季时风一起离开。

“清歌,对不起。”云思琪牵着顾清歌,带着歉意。“好啦,脸还疼不疼。”顾清歌和云思琪一起长大,当然知道她在说什么。

“我们去唱歌吧!”第一次,云思琪带着顾清歌去KTV唱歌,两个女生,偌大的包厢里,一个安安静静的坐着,一个抱着话筒唱来唱去一首歌。

“眼泪不争气的涌出了眼睛,所有心情泛滥了我的思绪,回忆拎不清,越想越揪心,原来太用情,就无所谓忘记,当全世界都以为我会就此放弃,以为我从此不再与你联系,而每次陷入辗转难眠之际,脑海里总会有你的身影,当全世界都以为我会笑对分离,以为我依旧洒脱依旧活力,又有谁懂深夜里,哭得歇斯底里……”

西瓜JUN的《忘记》是云思琪最喜欢的一首歌,一下午顾清歌陪着她唱着这一首歌,直到云思琪唱累了睡着。

“你啊,她心情不好,你也随着她疯。”魏墨赶来时,顾清歌依旧安安静静的坐着。

“墨哥哥,我觉得,思琪这次是真的伤心了。”顾清歌肯定不知道自己一言成戳,她再次见到云思琪已经是很久以后。

“爸,我想去美国!”云思琪一觉醒来,脸已经消肿了,心里,真的放下了吗?

“怎么突然又想去美国了?”云父满脸不可置信。

“嗯,想去了。今天下午就走。”云思琪淡淡的开口,回房间收拾东西,她知道,父亲一定会同意的。

“这么急,到底发生了什么?”云父最担心的就是自己的女儿,总是什么都不说。

“没事。”云思琪关上了门,云父认命的让人给她订机票。

“爸,清歌来了,把这个给她,她知道怎么做!”云思琪将一封信装在一个铁盒里,递给云父。

“非要今天就走吗?”云父叹了口气,女儿长大了啊。

“嗯。”

“什么时候回来?”云父不舍的看着女儿,就这么一个闺女,还什么都不跟他说。

“一年吧。”云思琪顿了顿,抱了抱自己的父亲。“爸,对不起。”

云妈早逝,云父一个人把女儿拉扯大,可孩子大了,有个小秘密,什么都不跟他说,他只能尽量满足她的所有要求。

“有什么可对不起的啊,记得一个人在外面照顾好自己。有空给爸爸打个电话。”云父拍了拍女儿的后背,将女儿送出家门。

昨天,飞机场大家都来送唐念枫,可今天,云思琪只有一个人。

飞机在空中划了一道亮丽的弧线,云思琪一个人踏入了去美国的征程。

“云叔叔,思琪,说她什么时候回来了吗?”顾清歌接过铁盒,不敢相信昨天跟她一起唱歌的女生,一上午没见,就已经离开了这里,远去美国。

“没有。”私底下,云父并不想让她们知道女儿什么时候回来。

“谢谢云叔叔,我们先回学校了。”魏墨拉着顾清歌,和她一起回学校,看云父的眼神,他大概知道了云父的心思,作为一个父亲,他是对他们这群孩子有了意见吧。

顾清歌将铁盒给了李南煜,告诉他云思琪去美国的时候他还不相信,直到打开云思琪给的铁盒。

“煜哥哥,我有多久没有这么叫过你了?三年?五年?

从初中毕业,我知道自己喜欢你,再也没有叫过你哥,高中的时候,我和清歌一起去了女子高中,魏墨哥哥和清溪哥总是去看我们,可你呢,三年,去看我的次数,双手可以数的过来。

我一直在害怕,害怕你发现我喜欢你,而你不喜欢我,是啊,一向张牙舞爪的我也害怕了,小时候你总说我张牙舞爪,长大了,你也没有夸过我好。

李南煜,现在想起来,咱俩就是孽缘,明明比我大的你,和我一起抓周,还和我拿到了同一个东西,你还记得当初爷爷说,咱俩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所以才会遇见,爷爷说我咬你是为了报仇,说你以后会欺负我。果然,从大院里树上掉下来,都是因为你。

但是,李南煜,还是要谢谢你啊,替我挨骂的你,替我跪小黑屋的你,给我当陪练的你……你是知道我喜欢你的吧,你的那个女朋友,李南煜,你没觉得,我俩长的很像吗?

你是不是也在好奇我为什么没有动手打她,长这么大,我爸都没打过我,最多是骂我两句,可是,你还护着她,没有打她,是我从你眼里看出了心疼,你在心疼她?还是在心疼我?我可不可以自作多情一次?所以,你也不知道,和清歌离开的时候,我的手是颤抖的,我真的差一点就动手了,可是,我担心,我打了她以后,我们连朋友都做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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