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见.堕落与色情
马克吐温曾说:“墨汁是液体的偏见,它写就所有的历史。”当他这样说时,心里一定想到他所生存的美洲大陆。当西班牙首次和哥伦布之前的美洲文明发生接触时,美洲与欧洲之间不仅隔着5000英里的大西洋,而且有着极不相同的社会组织、政治结抅、生命观与哲学观,在欧洲人的偏见里,美洲印第安人被形容为吃人肉、以人为祭品、乱伦、吸食迷幻药、酗酒、同性恋、通奸、抢劫、杀人?等等无恶不作的”非理性生物”,比野兽好不到那里去。其实这多少是在为西班牙驕占印第安人的土地、财产和人民找借口,做道德的合理化非理性的生物不可能有主权……因为主权代表权利……所以非理性的生物不能有权利”,欧洲人遂在这种扭曲的意识型态下,开始在美洲从事帝国主义的冒险。
当然,美洲印第安人并非“非理性的生物”,他们亦曾有过辉煌灿烂的文明,在征服者抵达之前,美洲有三大主要的文化中心,其中两个历史较短、结构较严谨,一是在墨西哥盆地的阿兹特克(Aztecs)文化,一是在秘鲁的印加(Incas)文化。另一个则是较古老但却开始解体的马雅(Maya)文化,位于划分加勒比海与墨西哥湾的半岛地带。在这三个文化中,马雅文化的文字记录最少,但却散布得最在世人逐渐认识美洲大陆的古文明后,大家总算知道,举凡同性恋、乱伦、通奸、强暴、谋杀、偸窃等,在阿兹特克和印加的国土里,跟在西班牙一样,都是非法的行为,西班牙容许酗酒,但在阿兹特克人的法律中,酗酒却是一项罪行&印加人和西班牙人一样,认为娼妓是一种必要的罪恶。而所谓以人为祭品在印加文化里事实上很少,至于“吃人肉”则几乎闻所未闻。拉丁美洲印第安人的形象,就象“优雅之爱”里的欧洲淑女般,主要都是他人有意塑造出来的。
在拉丁美洲三大文明中,“马雅文明”可能是比较熟悉青春期同性恋,而且喜爱它甚于异性恋的文明。马雅人的男孩子在结婚之前,父母通常会供应他一个男性玩伴(男奴),以满足他的需求。如果他和一个未婚女性发生性关系,必须付出罚金》如果对方是个处女,那他就必须在压力之下迅速与之成婚。从这个观点来看,马雅人认为婚姻是一种重要关系,婚外的异性恋比同性恋更具社会威胁。另外,马雅人也认识到成人间的同性恋是天性使然,难以改变,而对他们采取容忍的态度。阿兹特克人和印加人则不然。
也许是一种幸运,西班牙人最先接触到的新大陆文明足“马雅文明”,西班牙人当时对美洲新大陆到底有多大毫无概念,在加勒比海的一些小岛±接触到马雅人的部落,就以为发现了一个居民全是同性恋者的新大陆。西班牙当然也有同性恋,但却是一种见不得人、偸偸摸摸的行为,而在此地,却是大家公然地接受它,西班牙人确实为此感到奠大的震惊。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后20年,在南美负责监督冶炼金矿的一位官员就说:“看看他们无耻夸耀这种罪恶到什么寧度……他们戴着用黄金雕刻的项链,一个男人以邪恶的魔i动作骑到另一个男人身上”,当有人将这神金饰送给他时,他并没有将它丢入冶金炉里,而是嫌恶地“以铁锤击碎它”。
因为以为所有的美洲人都是同性恋者,所以当Cortes军队从VeraCrtu向阿兹特克的首都推进时,他沿途不断地劝告土著“放弃偶像崇拜,不要以人为祭品”、a不要抢劫”、“不要搞同性恋”,但这种说辞却令阿兹特克的国王Moctezuma感到莫名其妙,因为阿兹特克的法律规定对男女同性恋及扮异性者都处以死刑,而且定期在民间搜捕违法者。哥伦布以前的美洲人,并无罪人死后会在地狱受折磨的想法。因此,罪人唯一的惩罚就是尘世的惩罚。阿兹特克人自古以来即对同性恋者施以相当激烈的惩罚,在同性恋行为中扮演女角色者,先割下他的性器,将他绑在一圆木上,由镇上的青年用灰将他埋起来,然后放一大堆木材,活活烧死。扮演男性角色者,则被绑在圆木上,用灰将他埋起来,直到他死为止。
在南方的秘鲁,也就是印加人的活动范围内,有同性恋行为的人被发现后,会被处以绞刑(在绑赴刑场前可能先拖着游街示众),然后将他所有的衣物一起烧掉,象征“彻底毁灭他这个人)。对兽奸者也施以同样的惩罚,兽奸在秘鲁可能比墨西哥较为常见,墨西哥的家畜只有火鸡和狗,而秘鲁则有很多驼马(美洲驼)。
当西班牙人在谈到美洲土著的“性堕落”时,几乎一成不变地都是在指“同性恋”,当他们看到年轻的男士穿着裙子、戴着首饰、项链,在家里从事打扫、洗衣等惯常由女人在敗的工作时,不必仔细追究,很自然地明白其中有同性恋的意味。但另一种“性堕落”——异性间的肛交,则是需要密切观察才会发现的隐秘行为,虽然西班牙人也很快就发现了美洲土著的这种“特色”,但却很少特别提起它,通常只在谈到另一“特色”夫多妻制——时,才顺便带上一笔。譬如下面这段记载:“酋长有30个妻子,妻子不仅供他已婚男女的正常行房之用,同时也为他提供其他如野兽般淫邪罪恶的享乐……酋长和其中某几个女人,以蛇类交配的方式取乐,这种闻所未闻的邪恶,他只能从动物身上学得……”。
在西班牙人抵达之前,异性间的肛交在美洲土著中可能已颇为普遍,也许是对阿兹特克和印加帝国压制同性恋的一种反应,但证据不多,因为早期的美洲艺术及宗教很少触及性问理,而法律涉及的是公众层面而非个人隐私。因此,对美洲的土著性生活的可信资料很少。但在秘鲁某地出土的一些陶制饮器也许能为安达斯人(指住在安达斯山脉的南美土著)的性习愤提供珍贵的线索。
在南美安达斯山脉,有一个部族称为墨奇(Moche)人,他们在公元1000年左右发展出类似3000年前西亚苏美人程度的文明,墨奇人死后,有以器物陪葬的习俗。近年来出土了不少精美的陶制饮器,这些饮器大多为球形,嘴管朝上,下连一孤形中空的握柄,壶肚上头刻有各种人物,其三度空间的造型独步天下,显示当地曾出过不少杰出的巧匠。在博物馆的分类里,这些墨奇人的陶制饮器被划归“色情艺术品”,因为那些陶塑的人物在壶肚上“公然猥亵”。
在墨奇文明的时代里,正常的异性性行为是否沦落到逊于肛交及口交?我们无法断言“艺术是人生的真实反映”,而且还有成千上万个陶制饮器仍埋在地底,尚未出土,它们也许会为我们说出另一个不同的故事。现在的推论认为,墨奇人可能以肛交来做为避孕措施,或者在女性因生产而使阴道松弛后,肛交较能满足男性的快感;或者秘鲁人的“割礼”方法较笨拙,男性龟头的敏感度降低,只有在较紧的肛门里才能得到完全的满足。但这些都只是臆测之辞。
这些在壶肚上公然狼亵的陶制饮器,在另一方面也表现出墨奇人的“黄色幽默”,壶肚上的男女性器,有很多刚好是塑在嘴管开口的地方,你必须将嘴对着“它”,才能喝到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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