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死了之后,她的日子就好过了吗

1

春妮是我小学时候的同学,我们是一个村子里的,两家离得很近。上小学的时候,一到周末,春妮就老是喊我去她家写作业。而我,总是不怎么情愿,原因就是春妮的弟弟春来。

每次我去春妮家写作业的时候,春来总是在一旁捣乱。他有时候爬上我们写作业的桌子,有时候撕坏我们写作业的本子。每次春妮去她妈妈跟前告状的时候,春妮妈妈总护着春来说:“弟弟还小嘛,你让着他点。撕你两个作业本算什么,妈再给你买新的。”

春来那时候确实还小,才三岁。不过,他像我见过的大部分农村男孩一样,被妈妈和奶奶宠惯得有点淘气过甚了。记得有一次,他不知从哪里抓来一只活青蛙,偷偷地从春妮的衣领处放进春妮的后背。春妮吓得大哭起来,惊慌之际,她反手给了春来一记耳光。

在门外干活的春妮妈妈闻声赶了过来,她看着春来幼嫩的脸上那红红的手掌印,不分青红皂白地,先狠狠给了春妮一记耳光,然后就把春来抱在怀里,嘴里直喊着:“妈妈的宝,被姐姐打疼了吧。不哭啊,妈妈捶姐姐。”说话间,春妮妈妈又往春妮身上搡了两把。

春妮委屈得眼泪直淌。我在一旁正想替春妮辩白几句,突然,只见春妮拔腿往门外跑去,她边跑边说:“你只喜欢弟弟,不喜欢我,我不要在家里待了。”

我以为春妮妈妈会追出去,没想到她抱着春来,丝毫没有要出去追的意思,她朝门外喊:“你跑!你跑!我看你能跑到哪里去。”

我不放心春妮,连忙追了出去。到门口的时候,我发现春妮已经没了踪影。

第二天上学的时候,我见到了春妮。她两只眼睛又红又肿,一整天都一个人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和谁都不说话。放学之后,我追上她,小心翼翼地问:“昨天你上哪去了?”

“去我外婆家了。”春妮说着,神情有点沮丧,“我把弟弟捉弄我,还有妈妈打我的事都告诉了外婆。”

“那你外婆怎么说呢?”我急切地问。

“外婆说,当姐姐的就应该让着弟弟,还让我回家跟弟弟去道歉。”春妮撅起了嘴,一脸的不情愿。

“你妈妈和外婆怎么能这样呢?”我说。

春妮叹了一口气,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她们都只喜欢弟弟不喜欢我。她们自己,不也是女人吗?”

我怔了一下。那时候的我年纪还小,我觉得春妮这么小就能说出这么“深刻”的话,真有点不可思议。

分别的时候,春妮对我说:“我好羡慕你。你没有弟弟。”

2

春来到五岁的时候,突然被诊断得了白血病。春妮妈妈砸锅卖铁的,送春来到省城最好的医院进行治疗。然而,一年之后,春来还是走了。

春妮妈妈伤心欲绝。然而,伤心归伤心,春来是再也回不来了。春妮妈妈于是又计划着再要一个男孩。

没想到,一年过去了,春妮妈妈的肚子竟一点动静也没有。春妮妈妈慌了,她到处看医生,也吃了许多土方子,却怎么都不见效。又过了一年,春妮妈妈还是没有怀上孩子。

最后,春妮妈妈彻底死心了。伴随着她的死心,春妮终于迎来了她的春天。

春妮妈妈开始“心肝宝儿”地叫春妮——冬天怕她冻着了,常常拿着一件厚厚的棉衣追出好远,嘴里喊着:“我的儿啊,穿这件厚的,别冻着了。”春妮则一脸鄙夷的神情看着她妈,说:“我不用你管。冻不死的。”夏天的时候,我和春妮在她家门前的竹林子里写作业,春妮妈妈时不时地就过来了,一会送上点零食小吃,一会又过来问春妮:“宝啊,热不热?蚊子咬不咬你?要不要妈妈给你拿花露水?”春妮不耐烦地回答说:“你烦不烦啊,别来打扰我们了。我们写作业呢。”春妮妈妈一脸陪笑,说:“好,好,我不打扰你们了。我的儿,你们好好写作业啊。”

每每看到如此,我心里就偷笑。那时候我心里藏着一点恶毒的幸灾乐祸:幸亏春来死了,要不然,春妮以后的日子恐怕都不好过。

可是,弟弟死了之后,她的日子真的就好过了吗?

3

我读初中的时候,村里开始流行一种长纸牌。一到夏天,就有很多人聚集在春妮家门前的那片竹林里打牌,常常是大人三桌,小孩三桌,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一天上午,我和春妮,还有另外两个初中同学,我们在竹林里打牌。在那以前,我们都是打着玩的,不分什么输赢。而那天,为了增加打牌的趣味性,我们增加了惩罚环节,输了的人要钻桌子。那天上午,春妮的手气很差,她一连钻了十几次桌子。每次她钻桌子的时候,我们都在一旁“哈哈”大笑。

到了中午,我们都说要回家吃饭了。春妮说:“不行不行!你们让我钻了那么多次桌子,我得赢回来。接着打。”说着,春妮就洗好了牌,让我们重新开始抓牌。

正抓牌的时候,春妮妈妈笑盈盈地从屋里出来了,她冲这边喊道:“宝,回来吃饭了!饭好了!”春妮只顾聚精会神地抓牌,对于她妈妈的喊话,她好像完全没有听见一样。

春妮妈妈走了过来,她柔声对春妮说道:“宝啊,先别打了,先回家吃饭啊。”

“你们先吃吧。我打完这手再回去。”春妮看也不看她妈一眼,眼睛死盯着她手里的牌。

春妮妈妈又说:“妈做了你最爱吃的鱼,凉了就不好吃了。听话啊,别打了,先回家吃饭。”说话间,春妮妈妈就要过来夺春妮手里的牌。

“啪……”,只见春妮怒气冲冲地站起来,反手给了她妈一记重重的耳光。然后,然后我就在她脸上发现一丝不易觉察的近似复仇般的快感,那快感转瞬即逝:或许她自己也感觉到了害怕。她极不自然地用愤怒的语气说道:“我都说了打完这手再回去,你没有听见吗?你来抢我的牌干什么?”

听见响声,周围打牌的人都转过头来。有几个年纪大的,责怪春妮不应该打妈妈。春妮恶狠狠地瞪着他们说:“我打我自己的妈,关你们什么事!”

春妮妈妈尴尬地站在那里打圆场,她拼命在脸上挤出一丝笑容,说:“没事,没事。也怪我不该抢孩子手里的牌。你们玩吧……玩吧……”说着,她捂着被打红的脸,踉踉跄跄地回了屋子。

春妮若无其事地坐下来,说:“来,别让我妈给扫了兴。咱们接着打。”

我有点惊愕地看着春妮,我不知道她何时变成了这样。我认为她这样做不对,但我心里又隐隐地觉得:或许,她也没有错吧。

也许,这是老天对她妈妈当年重男轻女的报应吧。我这样想着。

只是从那以后,我就和春妮接触得少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小小的敏感的心,特别害怕春妮打她妈妈时候的表情。

4

后来,我和春妮上了不同的高中,见面的次数就更少了。暑假的时候,我经常经过春妮家门口去地里帮爸爸干活,总是会见到各式各样的男生踩着单车在等春妮。不一会,春妮穿着颜色鲜艳的迷你裙,脸上还化着妆,把自己打扮得像花蝴蝶一样出来了。她坐上男生的单车,吆喝一声“哟呼”,然后就扬长而去。后面传来春妮妈妈无奈的喊话声:“宝啊,你今天又上哪去?作业写完没?写完了也多看看书啊,你这样怎么考大学?”

春妮后来果真没有考上大学,春妮妈妈想着花钱让她读个大专,她也不干。后来,她跟着那帮经常来找她玩的男生一起去了广州,并对她妈扬言道:“以后我再也不会花你的钱了!”

春妮去广州打工之后,每年都只回家一次,每次又只待上短短两三天,就又回广州去了。每次回来,春妮都只带很少的行李,穿着一身从地摊淘来的看上去非常时髦的劣质服装。

这一年,刚好是我大学毕业参加工作的第一年,春节的时候,我回到了家乡,而春妮,也回来了。这一次,她带着一个大大的行李箱,穿着朴素但干净的棉质衣服。

春妮怀孕了。

春妮告诉她妈妈说,男方是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在一家房地产公司上班,很有前途。

春妮妈妈只问:“男方家里是一个男孩还是两个男孩?”

春妮说:“他是独生子。”

春妮妈妈说:“独生子不行。除非他肯来我家入赘。我们就你一个宝贝女儿,你要是嫁他家去了,以后谁来给我们养老啊。”

“妈,都啥年代了。就算我们结婚,以后也不会跟你们住。等你们老了,你们要是愿意住敬老院,我就给你们送敬老院去;你们要是不愿意去敬老院,我就给你们在老家建一栋新房子,再请个保姆照顾你们。”

春妮妈妈略一沉吟,说:“不给我们养老也行,但肚子里的孩子得跟我们这边姓。”

“妈,那边也只一个独生子,那边肯定也想着要跟他们姓的。”春妮急了。

“这我不管,反正男方如果想和你结婚,这第一胎的孩子必须跟我们这边姓。”春妮妈妈斩钉截铁地说。

没过两天,那男大学生带着彩礼来春妮家了。男大学生和春妮一起劝说春妮妈妈,说肚子不能等,男方父母都是传统的人,要赶在肚子还不是很显的时候把婚事办了。

春妮妈妈无论如何也不松口,还说要签订合同,男方必须承诺生下的第一个孩子跟女方姓,否则的话不仅要解除婚约,男方还须赔偿女方10万元。

没过几天,春妮妈妈就哭着来我家,向我妈妈哭诉春妮的“罪行”。春妮妈妈边哭边说:“我养了个白眼狼啊,竟背着我半夜里跟人跑了。还给我留个字条,说什么我参不参加婚礼都无所谓,反正她要和那男的结婚去了……你说我怎么养了这么个不知羞耻的白眼狼啊……”

听着春妮妈妈的哭诉,我倒是在心里为春妮高兴,不管怎么样,她算是找到了自己的归宿,而且那个男大学生我也见过,斯斯文文的,和春妮过去交往的那些“单车男”很不一样。我想:春妮总算脱离了过去的家庭,希望她摆脱过去的阴影,重新开始她的生活吧。

5

转眼又过了一年,那年春节,我回家的时候没有见到春妮,别说春妮了,就连春妮妈妈我也没有见到。我问妈妈,妈妈说春妮妈妈去广州给春妮带孩子去了。

我愣了一下,说:“这倒稀罕了,那春妮妈妈不是很生气吗?”

妈妈说:“生气归生气,她怎么说也是春妮的妈妈啊。春妮生了孩子之后,身体不太好。男方父母呢,在老家做着生意,也帮不上忙。所以春妮就叫她妈妈去帮忙带孩子。”

我想了一下,又问:“那孩子是男是女?最后到底跟哪边姓的?”

“女孩,跟男方姓的。”妈妈说:“春妮妈妈见是女孩,跟男方姓也就跟男方姓了,现在又成天劝说春妮再要一个,说第二胎肯定是男孩,到时候一定要跟他们这边姓。”

“她们母女俩在一块能处得来吗?”我好奇地问。

“哪能处得来啊,春妮妈妈成天给我打电话抱怨呢。一会说什么春妮什么活都不干,成天在家玩电脑,把她妈当保姆使唤,又带孩子又干家务;一会又说什么她是去帮忙带孩子的,结果春妮还让她平摊房租,说什么她妈吃她的住她的,当然要负担一部分房租……唉,她们母女啊,简直就是天生的冤家。”

又过了两年,那两年里,我都没有见过春妮和春妮妈妈。听妈妈说,春妮怀二胎了,春妮妈妈一直在广州照顾春妮呢。

13年春节的时候,我又见着春妮妈妈了。她一到我家就开始抱怨:“这该死的妮子,真不知她是怎么想的。好不容易二胎生了个男孩,硬是不跟我们这边姓。那边是独生子,我们这边也是独生女啊。老大已经跟那边姓了,老二自然要跟我们姓啊。我怎么拗都拗不过她,她硬是让这个男孩跟了那边姓。”

妈妈已经听惯她的抱怨和唠叨了,也就随便附和几句就不说什么了。春妮妈妈坐了一会,自觉无趣,起身要走。临走的时候,她咬牙切齿地说:“这回,就算他们八抬大轿来抬我,我也不会去帮他们看孩子了!”

6

后来,春妮妈妈真的再也没有去过广州。而春妮,也没有回过家乡。她们母女俩,彼此似乎都有了老死不相往来的意思。

16年的时候,我因为工作的关系,去广州出了一趟差。办完事情之后,我一个人走在广州热闹的街头,不知怎的,我突然想起了儿时的玩伴春妮。

不知道那个倔强的女孩现在过得怎么样了。

我没有春妮的电话,我和她唯一的一点联系只是一个很久都不再用了的聊天工具。那天,我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在聊天软件里给春妮留了个言,我说:“春妮,我是季青,我在广州。方便一见吗?”

不一会,春妮给我回话了,她给我发了她住的地址,说让我过去,她还说,她在家辅导孩子写作业,没时间出来。

我按照春妮给我的地址,找到了春妮租房的地方。一套非常简陋和陈旧的两居室,屋里堆满了各式各样的小孩玩具。

春妮把我让进屋,不好意思地说:“家里太乱,别见怪啊。房子买好了,还在装修,到年底才能住进去。”

我看着春妮,她随意地穿着一套睡衣,头发用一个大大的卡子卡在头顶。她脸上没有化妆,却有着浓浓的倦意,偶尔抬头的时候,额头上有好几道很深的皱纹。

客厅散乱的一张茶几上,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正趴着写作业,旁边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一会用玩具球砸砸小女孩,一会又过来抢小女孩的作业本。

小女孩噘着嘴对春妮喊道:“妈妈,你看,弟弟又抢我作业本了!”

春妮嗔了小女孩一句:“喊什么!别吓着弟弟了!撕你两个作业本算什么,妈再给你买新的。”

我愕然地立在一旁,在那一瞬间,我对时间有了一种双重的感觉:我感到过去熟悉的一个场景和我眼前所见到的一切重叠了,它们交织在一起,让我分不清过去和现在。

她背离了一辈子,最后又惊人地复制了。

我略坐了坐,就说自己赶飞机,然后就匆匆地走了。

我不知道,我是不敢面对春妮,还是又一个跟春妮一样的女孩。

1

城主府三小姐的婚期将近,整个城主府都沉浸在洋洋的喜气里,房檐下的大红灯笼、随处可见的红绸无一不宣告着喜事的来临。

银白色的针带着金线扎进正红色的锦布中,一入一出,便是栩栩如生的凤凰于飞的图样。三小姐从阿沁身边经过,斜眼看了阿沁手上的帕子一眼,阴郁地、冷冷地哼笑了一声便跨过门槛进了屋内。

“阿漱姐姐,”阿沁压低声音、小心翼翼地问我,“三小姐怎么总是……不太高兴的样子?”

沥城和别的城池不太一样,沥城虽然名义上属于皇帝,但近百年已经全然在厉家的手中,因此也有人称沥城为“国中之国”,沥城城主俨然就是沥城的皇帝,沥城之人只认厉氏,却不识朝廷。

三小姐是现任城主的三妹,我入城主府两年多来,三小姐一直是这副看什么都不顺眼的模样,死气沉沉又阴郁沉寂得可怕。

府里的老人说三小姐原先也不是这样,每当我问及三小姐为何变成这样,那些老人便一副讳莫如深的模样闭口不言了。

我随口安慰了两句,天边兀地暗下来,一道闪电劈下来映亮了半个天际,伴随着雷声落下的是瓢泼的大雨,啪嗒啪嗒地砸在屋顶的琉璃瓦上。黑漆漆的天像一只饕餮巨兽,张着大口俯视着沥城,无端地让人有一种莫名地、深入骨髓的恐惧。

缝制嫁衣的绣娘说今日未时会把嫁衣送来,眼瞅着未时将近,我寻了把伞准备去门口看看怎么还不来。才踏出院子就瞧见门边上的的梧桐树下,隐隐绰绰地像是个人影一晃而过。这雨下得极怪,才下不一会儿竟腾起了薄薄的雾气,我眯着眼看着那处的梧桐,犹豫道:“是有人吗?”

回答我的只有淅沥沥的雨声,我暗自摇了摇头,想来是这雨下的妖异让我都有些精神紧张了。才往外走了两步便撞上了匆匆赶来的绣娘,绣娘一身藕色衣裳,怀抱的正是三小姐所定的嫁衣,朱红色的嫁衣在这朦胧的薄雾中像忘川边开着的、妖娆蚀骨的曼陀罗一般,妖异美丽得竟有些触目惊心。

我迎着绣娘走进内院,三小姐正坐在窗边看着外边滂沱的大雨,她静得生出了几分飘渺的意味,这场景就象是被割裂了一样,一面是尘世,一面是要溶进这诡异升腾的雾气中的她。

“三小姐,”绣娘抖开嫁衣,“您先试试,若是有不合身再改。”

三小姐接过嫁衣,白如玉脂的手在绣线上摩挲,脸上难得有了几分柔和,阿沁性子活泼,赞道:“三小姐穿上这衣服一定是沥城最美的新娘,姑爷肯定满眼里都是三小姐了!”我一听这话便觉得有些不妙,果不其然三小姐的脸一下就沉下来了,她不悦地瞪了一眼阿沁,吓得阿沁讪讪地打住。

她阴沉地看了眼嫁衣,神色复杂,一瞬间静得可怕。沉寂良久,我几乎要疑心我的知觉出现问题了,三小姐才转身往室内试衣去了。

阿沁劫后余生般地松了一口气却又不知道自己哪句话惹怒了三小姐,绣娘也有些手足无措,我却知道,她是不喜欢未来姑爷的。

三小姐名唤厉青媛,上面有两个哥哥,大公子是如今的城主厉韧,二公子名为厉奕。听城里的老人说二公子当年是个艳惊才绝的人物,可惜天妒英才,先是在一次狩猎中伤了右腿落下残疾,兴许是这个原因,过了两年便抑郁而亡。

未来姑爷唤作王琅,我直觉地不太喜欢未来姑爷,唯唯诺诺的却又好像带着邪气。城主似乎也不喜欢他,不知道为何会替三小姐定下这个婚约,三小姐虽是不喜却也不曾强烈反对,只是死气沉沉地应了,想必也是因着他是二公子的朋友。

不一会三小姐便换了嫁衣出来,分明是喜庆至极的颜色,她脸上却满是阴沉,仿佛试的不是嫁衣而是丧衣。绣娘和三小姐确认了几处需要改动的地方,也不敢久留便带着嫁衣离开了。雾气已经散得七七八八,我送绣娘时路过院门口的梧桐树时特意看了一眼,如初的平静好像在证明方才只是我的错觉。

2

沥城的城主厉韧,文韬武略都是顶好的,只是城中的老人夸赞之时,都不免惋惜地叹一句,厉韧虽好却不足厉奕,若是厉奕在想必沥城又是另外一番景象。我从未见过二公子,听老人们的描述,比起城主的雷霆手段,二公子似乎更像一个翩翩君子,温润如玉。

“嫁衣准备得怎么样了?阿媛喜欢吗?”城主随手翻着三小姐近日看的、堆砌在桌上的书,问。

我低声应道:“改过嫁衣应当明日会送来,只是……三小姐好像不是很喜欢。”我想了一下,解释道,“也不是不喜欢,就是不是很喜欢。”

城主笑了一下,虽是城主也不过才二十六岁,厉家人都生得好看,像从天际走来的天人一样,眉目如画,笑起来很是晃眼:“阿媛就是那个性子,”他合上书,对着我和阿沁叹息道,“照顾她辛苦你们了。”

照顾三小姐并没有想象的辛苦,三小姐虽说性子阴郁,阴沉不定,却也不曾苛责下人。初见时我奄奄一息,她一边嫌恶一边把我救回来,我便觉着她心底应当还是像老人们说的原来那般柔软的。

才送走了城主,就在院门口遇见了未来姑爷,王琅。

“青、青媛在吗?”王琅站在院门口,有些结巴地讷讷道,“她许久不曾见我了,我想见她一面。”他穿着洗旧了的月白长裳,俨然一副落魄书呆子的模样。他双手紧张地彼此扣握在身前,他红着脸说完,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后脑勺。

“小姐不在,公子先回吧,公子的心意等三小姐回来了我会替公子转达的。”

王琅闻言脸色一下就垮了下来,低低地应了声。我看着他微弓着背的猥琐身影,着实想不明白城主为何会定下这样的婚约,纵使不谈家世,矮矮胖胖的王琅怎么瞧都与二小姐不甚登对。

这桩婚事被提出的时候,与满是喜色的王琅不同的是,三小姐凉凉地斜眼扫了王琅和城主一眼,冷笑道:“嫁呗,嫁谁不是嫁呢?”

“青媛!”王琅瞧见远方的三小姐,高兴得整个人都鲜活起来,全然不复方才的萎靡。三小姐一见他眉头皱得更深,推开他径直进了院内,临进院前头也不回道:“别让他进来,我不想看见他。”

翌日嫁衣送过来的时候三小姐恰巧不在,绣娘想了想将嫁衣放在三小姐的桌上,说若是不合适再送过去改。待到三小姐回来时天已经有几分黑了,点了几支烛火,我和阿沁坐在门边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三小姐不喜欢别人进她房间,除非必要我们素来都是在外间伺候。

鲜少下雨的沥城竟在那场雨之后接连下了近一周的雨,淅淅沥沥地打在大红色的灯笼上,纸质的灯笼受了潮,蔫蔫儿的,水滴淌过坑坑洼洼的灯笼面,最终像断线的珠子一样砸在地上,全然不复先前喜庆的样子。

兴许是连日暴雨的原因,檐上停了几只乌鸦,也不叫只是直勾勾地盯着人,叫人觉得阴恻恻的。我与阿沁赶了几次,乌鸦飞了一圈却总是要落回来。

脚步声由远及近,我循着脚步声回头,三小姐正举着一个褐色的空白信封,烛光影影绰绰地落在她的脸上,长长的睫投下的阴影让我看不清她眼中的情绪,她的声音低低的听不出情绪:“这是谁送来的?”她拿着信封的手用了很大的劲,尖利的指甲把原本平整的信封掐出一片褶皱。

我与阿沁对视一眼,在彼此眼里看到茫然。

她一手倚着门框,整个人似乎有些抑制不住的轻微颤抖:“放在……嫁衣上的。”她五指缓缓地收紧,无意识地把抓握在手中那部分的信封抓成一团。

檐上的乌鸦兀地“呀——呀——”叫起,凄厉而苍老,我听着鸦鸣心底无端地竟生出了几分阴森的气氛,被窥视的恐惧感油然浮起。阿沁硬着头皮答道:“我下午和绣娘进去放嫁衣时,不曾见过这个信封,后来便没人进去过了。

夜间,我睡的半梦半醒间似乎听到女子低低的哭声,哀怨悲伤得令人萌生出感同身受的绝望,我迷迷糊糊地睁眼,只看见明明灭灭的烛火在风中飘摇,那哭声却再也听不见。

3

三小姐?她原先可不是这副气死枯槁的模样的,那是二公子还在的时候了。三小姐阳光善良,是沥城最漂亮的珍珠,倾慕三小姐的儿郎啊,能从沥城这头排到那头哩!你说王生,若他不是二公子的朋友,哪能接触到三小姐,当真是癞蛤蟆吃上天鹅肉了。

二公子?三小姐和二公子关系那真是太好了,若不是……唉,也是命,谁曾想区区一次狩猎便落下残疾了呢,要不这城主的位置哪能轮得上大公子?

唉,自从二公子落下腿疾之后,整日把自己关在院子里也不见人,别说大公子和王生了,就连和三小姐都疏远了许多。

二公子的死是城主府的禁忌。

府中的老人老人总是对二公子的死敛口不谈,只不过他们的只言片语加上那半夜唤着“二哥”的哭声,足以让我猜测出是个兄弟阋墙的故事。想来二公子天纵英才得老城主喜爱,也得城中人称赞,相较之下大公子便略显逊色了。或许老城主曾有意将城主之位留与二公子,却不曾想二公子在围猎中伤了腿落了疾,有疾之人自然是做不得城主了。

自从那日夜半低哭之后,三小姐倒像换了一个人,若说原来是尚有几分鲜活的、戾气深重的模样,现在却安静得令人害怕,像表面沉寂的死水一般,谁都不知道内里是波涛汹涌,还是如何。

三小姐近日在府间待的时间越来越少,离婚期不足三月,她却每日朝出夜归。

阿沁最近夜间着凉染了伤风,去厨房拿吃食的任务便落在了我身上。我自厨房回去的路上,路过二公子昔时所居的院落,院内种了许多竹,夏日里郁郁葱葱的很是喜人,风一吹便一阵沙沙作响。二公子的院内素来空置,我竟隐约听见了人声,细细碎碎的象是有人言语。

我鬼使神差地、轻手轻脚地走进去,方才那说话声似乎不见了,耳边只剩下清晰的、婆娑作响的竹叶声。约莫是无人居住又多植被的缘故,二公子的院内比外间冷许多,一踏入院内便觉得有些从骨子里泛出的阴冷。我心中惴惴,有些犹豫不知该不该继续往里进。

终是好奇占了上风,二公子的床榻前竟站着一人,青衫洗旧,竟是王琅。我心中长舒一口气,这才将脑中魑魅魍魉的想法尽数驱逐。

王琅像是感应到背后有人,骤然回头目光和我撞个满怀,眸光中竟隐有半分狠厉,我一时愣住反应不及,尚未来得及确认是否是我眼花,便瞧见他憨厚地笑了一下:“我来看看阿奕。”

二公子生前和王琅是至交好友,来此缅怀确是人之常情。

我客套地笑了一下:“婚期将近,公子可做好成亲的准备了?”

王琅的脸一下涨得通红,小声道:“做好了的。”

我想,虽不甚相配,但他当真是很喜欢三小姐的,雀鸟踩在竹叶上窸窸窣窣,欢快的鸟鸣声仿佛也在赞同这门亲事。

只是不曾想,时间过了不足一月,离婚期亦不足一月之际,竟突生惊变,险些误了婚期。那日三小姐回得极早,正午刚过便一路疾走、步履匆匆地赶回府,全然没了贵族小姐的做派。我唤她她也全然不理,只是径直往城主书房方向去了。我瞧着她神色不对,竟凌厉似宝剑出鞘,又好像带着几分恨意,我有些担心便一路跟在她身后。

我跟在后边迈着小碎步追她,好不容易追上时她已然站在城主的书桌前了,一旁的王琅瞧见三小姐一副兴奋的样子,跃跃地就欲与三小姐交谈。

只是可惜三小姐好像没看见还有这么个人。

“大哥,”三小姐直直地盯着城主,她一把撇开贴在脸上的被汗水打湿的碎发,神色凄凄,一字一声都仿佛沁着从骨中泛出的毒血,“你告诉我,那日围猎当真是你动的手?!”她的脸色惨白不见半点血色,整个人恍若讨债的恶鬼,带着森森的悲怆与绝望。

三小姐与二公子的关系果然如传闻中那般是极好的。我刚到门边便听闻这场有关秘辛的对话,不免有些进退维谷的尴尬。

城主的神色有一瞬间的慌乱,旋即敛了神色,颦眉冷静道:“你听到哪来的风言风语了,就因着这别有用心的谣言疑心你大哥弑弟夺位,罔顾骨肉亲情?”

一旁的王琅闻言也愣住,神色变得有些晦暗不明。

“呵……”三小姐低低地笑起来,“家住城北的李大,那日跟在二哥身边的护卫,自从围猎之后便离了府。”她看着城主愈来愈差的脸色,放缓语速,“也是奇怪,不过一个小小的护卫,怎地突然有了钱财置办院落,娶了七八房小妾呢?”

“你……”城主刚开了个口又被三小姐打断,她眼泪哗地就顺着脸颊留下来了,怆然道,“二哥他……他后来当真是病死的吗?你已经做了城主,为什么……为什么还不肯放他一条生路呢?!”

“若不是你……若不是你……!”三小姐的声音骤然提高,带着声嘶底里的绝望,“二哥怎会伤了腿,如若不然他又怎么会死?!”她凄声宛若杜鹃泣血,“父亲临终前看着我们三人欲言又止,我只当他是放心不下,却不曾想他竟是担心手足相残!”

城主沉下脸,冷声道:“你疯了,阿媛。”他顿了一下,“我只当你出阁前压力太大才有了这些胡言乱语,我希望你在大婚前能好好地待在你的院内,别再说这些乱七八糟的胡话。”他转头看我,“把三小姐带回去,大婚之前不许出院!”

我按捺住心中的波涛汹涌,低低地应:“是。”

阳光透过繁茂的梧桐叶星星点点地洒在地上,却没有多少落进书房。大开的书房大门像是把书房内外隔成两个世界,书房内一片森森的阴影,黑漆漆的空间好像一片深不可测的、包藏罪恶都吸进去的漩涡一般。浅淡的阴影间,是站得笔直的城主和一旁佝偻着腰的王琅。

我突然浮现出一个让自己害怕的想法,在二公子的死亡中,王琅又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呢?是当真的无辜还是……罪魁祸首之一呢?

4

我以为三小姐会吵闹、摔东西,对城主的决定愤愤不平,却未曾想她竟安静得惊人,每日也不怎么说话动弹,在门边一坐便是一天。

“阿漱,”许多天没说话的三小姐哑着嗓子开口,“你当时,快死的时候在想什么呢?”

我被她问的一愣,回忆了片刻才迟疑道:“也没有什么别的想法,只是单纯地想着要活下去吧。”我是从南方的饥荒地一路逃到沥城的,到沥城的时候我实在精疲力竭了,若不是三小姐收留想必我早就死在那场饥荒中了。她淡淡地“哦”了一声,不置可否。

婚期越来越近,先前所订的鲜花也一盆一盆地进了府,三小姐每日也只是坐在门边看着我们忙忙碌碌,不言不语。鲜花摆满了半个院子,一出门便有淡淡的香气扑鼻而来,彩蝶在花丛中蹁跹,城主府竟难得有了几分安静祥和的样子。

一日府中的小厮照常送花进来,摆放完毕后和我闲聊道:“你瞧那盆花,好像其他都不引蝶一般,全都绕着它飞。”

我笑道:“想来是它们喜欢那个气味罢。”

身后忽然传来什么被碰掉的声音,我回头恰好瞧见原先如常地坐在门边的三小姐闻言骤然抬头,直勾勾地盯着我们方才谈论的那盆花,像是想到了什么一般目光中尽是惊疑不定。

时光兜兜转转回到那日春猎。

众人寻到二公子的时候,二公子的身上已经血肉模糊。几匹恶狼围着他,那几匹狼显然是饿了好多天的样子,皮毛不似一般野狼那般有光泽,眼中凶光极盛,见到有人来了也毫无反应,瞥了一眼又盯着背倚着树、已经失血过多二公子,若不是只是些个畜生,几乎都要叫人疑心是不是有什么血海深仇了。

比起狼狈的二公子,几匹恶狼也没有好到哪里去,甚至有一只身上插着两根羽箭,却丝毫不在意身上的伤处,只是形若疯癫地又要往二公子身上扑。众人见状纷纷朝着癫狂的狼群挽弓,羽箭簌簌,狼群却头也不回,只是朝着二公子的方向进攻。在场的人纷纷胆寒,狼群多智,从未见过这般疯了一样的、不顾保全自己的狼群。

待到众人诛尽恶狼时,二公子已经失血过多昏迷过去。十几个沥城最好的郎中不眠不休地诊治了几日,终于是勉强保全下性命,只是腿却保不住了。说来也怪,那几匹疯了的恶狼竟只伤了二公子的腿,别处竟是毫发无伤。

为什么昔日平静的猎场会出现疯狼这样的猛禽呢?有为什么独独伤了腿,其余地方都毫发无伤呢?时隔四年,厉青媛终于开始仔细思考这段不愿回忆的往事的蹊跷之处。

春猎前日,三小姐穿着新缝制的猎裳去找二公子。玄裳缀着黑金的雕纹刺绣,衬得她在娇俏之余有了几分巾帼女儿的英气,很是好看。厉家人在相貌上当真是得天独厚,这模样比起远在帝都的第一美人也是毫不逞让。他到时王琅正在二公子房内,二人约莫是在高谈诗词歌赋。她也不理王琅,拽着二公子的袖子撒娇,问着二哥自己这身衣服可好看?

“阿媛自是顶好看的,只是不知道,”二公子语调微扬,笑道,“我们沥城最好看的小公主以后会嫁给哪家儿郎呢?”字字句句犹在耳边,她记得很清,那是二公子与她说的最后几句话了。一旁王琅眸色微黯,她也不在意。倾慕她的人多了,王琅在其中的确算不上什么人物,只是不曾想最终兜兜转转她却是要嫁给王琅。

王琅?

厉青媛骤然一惊,好像一串散落的、写满疑点的珠子突然被一条线串起来了,原先的那些个疑惑和迷茫在一瞬间烟消云散,那些似是而非的疑点骤然得到解答,一段段被遗失的过往拼凑出令人不可置信的、却是最贴近真相的答案——

大哥买通了侍卫将二哥引到狼群所在,经过训练的恶狼攻击带了引子的二哥,引子或许是气味,或许是别的什么,而引子便是……经由王琅的手传到二哥身上的!

厉青媛屈膝抱腿倦成一团,兀地觉得一阵发寒。好像在黑暗中行走的行人,跨过了黑暗以为自己到达了光明,却发现自己身处更大的黑暗之中。一切的一切都说得通了——为何那日之后二哥便疏远了众人?为何二哥死后王琅还留在府中,甚至要成为城主府的夫婿?为何大哥不喜王琅却定下这门亲事?

二哥他……被至亲好友背叛是何等地绝望!

5

送嫁那日是个绵延的雨天,三小姐神色寡淡,不象是要出嫁倒是活像要出丧的。王琅没有父母,又常居城主府内,是故送嫁的花轿从城主府出发,绕着沥城走一圈最终又回到城主府内。三小姐虽说这几年性子阴郁,往日的风评还是好的,送嫁那日一大早城主府门口就围了一群人。

先前分明算好的送嫁那日是个晴朗的天,却不知怎的偏偏到了那日才下起了细雨,像烟花三月的扬州,细细碎碎朦胧得宛若女子的呢喃低语。

毕竟是沥城难得的喜事,绕城一周后喜庆的人群拥闹着汇聚到城主府门口,口中说着早生贵子的吉祥话。王琅一身喜服红花,眉眼带笑,倒是硬生生把先前那副唯诺的小人气冲淡了。绵延的细雨间,不知何时掀开了盖头的三小姐伸手挑开轿帘,冲着在门口送嫁的城主一笑。

她笑容清浅,缥缥缈缈得像是自远山间走来。三小姐抬手,原先欢呼的人群便安静下来听她说话,她的声音平静地、不带什么感情地响起:“诸位可能知道,我还有个二哥,唤作厉奕。”

围观的人群脸上浮现出疑惑的表情,不明白为何这个日子要提起早逝的二公子。城主和王琅的脸色一下子沉下脸,晦明难辨。

“二哥的腿伤于四年前的春猎,只是这不是天灾而是人祸!”

众人哗然。

城主的脸色愈发地难看,思及月前的质问,朝身边的小厮使了个颜色,小厮心领神会地便要上前将三小姐赶回轿中。此时场面虽然凝重,却尚不是不可挽回,三小姐对此事也一知半解,并无实质证据,只需事后对外宣称三小姐受了他人蛊惑。

被拥堵的人群挡着小厮一时半会竟是没挤过去,三小姐一把拍开王琅向她伸来的手:“我二哥视你为知己,你却如此害他……”她直勾勾地盯着王琅,声声带着悲怆至极的绝望,“三更梦醒之时,你可曾愧疚过?!”风骤然大起,吹得三小姐衣袂飘扬,绾得规整的黑发也凌乱起来,她伸手抹了一把脸上混杂着泪水的雨水,她的话语随着飘摇的风雨将众人带回到四年前。

二公子愈发地得老城主的宠爱,大公子继承人的位置岌岌可危。不知是谁有心无意地先说了一句跛子如何做城主,阴谋的种子就此埋下,训练狼群、收买侍卫,种子一点点地长成苍天大树。用三小姐的婚约与王琅达成协议,王琅以得了泡脚的草药为名,将刺激狼群的引子混入其内赠与二公子。

然后便是春猎,以及那场染血的意外。

无风絮自飞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刘旭听着学校广播里放的歌曲走在回家的那条坑洼不平的土路上,今天他小学毕业。

十二岁的他脸上并没有什么表情,背着那个鼓鼓的、布满污渍,书包带快要断裂的小蓝书包慢吞吞地走着,肥大的T恤和过长的裤子让他整个人看起来不利索,时不时地用他那双穿着不合脚的胶鞋踩一下土路上的杂草。

他走累了,懒散地靠在路边一棵柳树上,看着小学门口那家长学生堆在一起嘈杂的人群,他听见了有家长在训孩子成绩考得不好。他笑了,心里涌现出一丝惬意感觉自己像无忧无虑的神仙,就连眼神里也有了平时没有的光芒。

他的笑容在他那张黝黑小脸上待的时间并不长,笑容消失的那瞬间是他看到他的同学们被家长骑着电动车带走的时候。他想到了在外打工的爸妈,想到了年迈的爷爷奶奶的体力不允许来接他放学。他的眼神又恢复了和平时一样的黯淡,他呆呆的看着自己过大的胶鞋,他想,等鞋子合脚的时候,爸妈就会回来看他给他买新的比自己大一码的衣服鞋子了,他的背倚着那粗糙的柳树很用力,仿佛柳树带给他安全感。

有结伴回家同学们的欢声笑语打断了他的沉思,他期待地看向他们,他们却一眼都没有看向他,哪怕是嘲笑的看他。他这时候多么希望他们能像以前那样鄙夷地对他说:”刘旭又自己躲在柳树下了哈哈哈。”好像有什么东西堵在他喉咙里,想喊喊不出来,又好像有什么东西扎在他心里,想拔拔不出来。对他来说,无视他比言语讽刺他更加痛苦。

路上只剩下零零落落的行人,同学们都到家在炉灶边闻着饭菜的香味了,刘旭却一直坐在柳树底下。太阳要落山了,夕阳透过云层撒出的余晖很美,金橘色的光洒在小学的楼顶上,洒在山坡上,洒在柳树上,也洒在刘旭的身上。他不知道在这待了多久了,他知道该回去了,他不想让腿脚不方便爷爷奶奶出来找他。他拖着他的身子向着家的方向走去,在夕阳下,留下了一个小小的落寞的背影。

一晃就是三年过去了,刘旭已经快要中考了,在班级里是那种成绩中等长相中等的普通同学。刘旭是住宿生,两星期回一次家,学校离家太远,爷爷奶奶没有给刘旭送过饭,每当舍友的家长来送饭时,他总是不在宿舍。端午节那天,学校没给初三学生放假,中午,舍友们的家长都来了,他和往常一样出了宿舍,他开始跑向操场,跑着跑着眼泪就出来了,一屁股坐在土操场上。眼里的泪花还在往下落,他看见眼前的白色物体充满了视野,抹抹眼泪,原来是一团团的柳絮。他想,柳絮啊你也这么孤独吗?你也飘飘荡荡无依无靠吗?他伸手抓住一团柳絮,用嘴吹一下,柳絮就随风飘扬了。他想,有风柳絮就能飞很远,如果一开始他有陪伴有爱,他是不是也可以飞很远。

他望着那些柳絮开始追溯起六年前的回忆,三年级以前是他最开心的时候,爸爸每天都会接她上下学,一回家妈妈总是能做好热腾腾的饭菜,周末也会和小伙伴一起追柳絮,玩泥巴,抓鱼虾。泪珠滚在刘旭手上打乱了他的回忆,他心头一颤才想到现在不一样了,爸妈常年在外打工,他只能两星期一次和爷爷奶奶见面,他自己一个人上下学,自己一个人追柳絮,自己一个人望着远方发呆…

中考过后,刘旭总待在家不出去,他想多和爷爷奶奶在一起,他不能让这份爱也跑掉。

高二下学期,在外的爸妈突然到学校里找刘旭,告诉他爷爷奶奶去世了。在路上他一直强忍着眼泪,到了家里,院子里长满杂草,墙皮已经脱落,柳絮漫天飞舞着,他再也忍不住了,他从来没有这么完全的释放出自己的情绪,就算是爸妈走的那天,他也只是在被窝里偷偷哭。不仅是他少年时期的爱跑掉了,而且爸妈在场,他想放下所有防备,想放肆哭一回,被保护一回。

办完老人的丧事,刘旭就转了学,被爸妈接去了工作的地方上高中。新的高中里有亮敞的教室,有实验室,有借阅室,一天下午。刘旭去借阅室看书,他拿了一本诗集,被里面的一句诗扣住了心弦。那天晚上他回到宿舍,睡前脑海里一直都是那句诗:”不雨花犹落,无风絮自飞”。一会他就坠入了梦乡,梦里他是一团小小的柳絮,刚从柳树的枝上脱落,周围很安静,没有一丝风,他就那样在空中飘着,随意落到一处土地上,发芽,成长,长成一颗挺拔的柳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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