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雨的日子,萍水相逢的歌
这个来自意大利米兰的男人,选了一杯「仲夏夜之梦」,那是充满浓郁欧洲风情的莎翁浪漫情调,而我选择了一杯「花样年华」,他或许不知道,这四个字背后,有怎样一段黯然销魂,令人唏嘘惆怅的故事。
「仲夏夜之梦」的璀璨迷情,繁华绚烂和皆大欢喜,也许无法体谅「花样年华」的寂寞冷清,花开两地,山穷水尽,但其实,它们只是简简单单的两杯花茶,不过一个加了金桂,一个加的是茉莉。
很难想象这两个名字,和花瓣饮品本身有什么渊源和故事,有时候,人们只是喜欢单纯的诗意,清浅的,一目了然的,经不起推敲的诗意而已。
但是我们都不会去深究,只是去用掌心,用眼神,用舌头,用心灵去感受它们赐予的丝丝缕缕的甜,和暖,在这样一个阴雨霏霏的天气里,这已经是所有的意义。
他的名字叫西蒙,来自意大利,和东方人一样,有浅褐色的眼眸,我们在旅馆认识,互相礼貌寒暄之后相谈甚欢,他给我讲自己对政治和哲学的见解,我向他描述《红楼梦》的「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
他的模样让人想起西方古典名画,或者是《十日谈》的插图里的男人,并不见得多么英伦非凡,只是五官搭配在一起,有一种如小夜曲般轻柔和谐的质感。
过了一个夜晚,我在木桌边整理自己的文字,他走过来邀请我一同吃午餐,于是在这个阴沉沉的天气,我们两个人游走在江城的大街小巷,像是电影里萍水相逢的人,说些五湖四海,轻描淡写,夸夸其谈,或者诚恳真挚的话。
一个学习艺术的男人,比我年长一些,右手上有蜜蜂和树木的刺青,昨晚昏黄的灯光下,我一直未曾看清楚的图案此时此刻昭然若揭——这是两种在他的家乡十分常见的事物,蜜蜂采蜜,树木葱茏,所以他的刺青是为着铭记,无论他走到何方,家总在默默伴随和指引。
于是我跟他说起我在西藏高山上目睹的小型石堆——朴实虔诚的西藏人渴望以这种方式,让他们可能在异乡漂泊无依的灵魂获得安稳归家的救赎。
然而他也说,如果长长久久地呆在那里,我会死掉。
这其实也是许多人身上纠结矛盾的情感的折射——无论如何,故乡是根,但是年纪轻轻,束缚在此,仿佛失去许多人生的兴味,老得蒙尘。
他是喜欢新鲜事物的人,所以云游各地,去瑞士的雪山,尼泊尔的穷乡僻壤,去伦敦的阴雨绵绵,去香港的灯红酒绿,去他想去的世界上的许多地方。
他觉得受西方文明影响很深的香港索然无味,反而更喜欢丰富多元,生猛刺激的武汉,因为它呈现给他许多他从前不能够触及到的特质,虽然某种程度上,它们都有大都市环境所共有的弊病——人满为患,交通堵塞,生活节奏快马加鞭,时时让人喘不过气。
甚至在他的家乡米兰,其实场景也美妙不到哪里去,这不得不让我感到些微失意,因为愚昧如我,始终怀有这样的偏见,欧洲的大部分小城镇,尤其是那些名字恍如大珠小珠落玉盘的地方,都是阳光明媚,惬意舒适,安静祥和,古典优雅的。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现实的生硬再一次声色俱厉地给我讲了一通大道理——人生就是不断不断打破既有的梦幻然后建立新的梦幻的旅程——所以北岛的诗歌里才会说,如今我们听到的,只是梦破碎的声音。
他尝试与我聊绘画以及音乐,比如达利的超现实主义以及舒伯特的音乐,然而粗糙平庸的门外汉如我最多只能是听说过那些艺术家的名字而已,再往前深入终究是不可能了。
他偏爱超现实主义画作的抽象神奇,复杂深刻,一个人能够透过自身赋予画作全新的,私人的情绪体验,和创作意义,然而我和你青睐莫奈梵高,并不是说他们的作品就低人一等,或者高雅几分,只是面对莫奈和梵高的画作时候,没有那种一目了然而又一头雾水的挫败感。
虽然我们之间由于语言的隔阂,产生了许多尴尬和难以言喻的沉默时分,但是也有一些时刻,我想彼此是能够会心的。
比如在超市里选购一把雨伞,他仿佛看出了我偏爱那种冷冷的水藻绿,所以自己也选择了颜色一样的一把;比如他说自己翻阅一本中文书,虽然一点也看不懂,但是他觉得这种相逢是有意义且神奇的,因为他选择的是这一本而不是另外一本,所以他想要留住这片刻的回忆,等待岁月让答案水落石出;比如选择一个目的地,会考虑安静幽雅的处所,会喜欢不走寻常路,在小巷道里兜兜转转,会青睐那种不太完美,甚至粗糙,但是风格另类独特,古典沧桑的建筑风格。
我有时候会表示人同此心,也有时候会保持沉默,但是这种惺惺相惜,像忽如一夜春雨来,只是润物细无声。
后来我们坐在书店的台阶上看书,我选择了一本卡尔维诺,他选择了一本某位政治家或者历史学者的书,彼此静默不说话,也不会觉得尴尬,像相识多年的老朋友。
我在想,或许是我身上具有某种吸引他的特质,或许正如他所说,我的眼里有一种吸引人的光,或许是我的英语口语磕磕绊绊还能够与他实现交流的可能,虽然他形容我的口音不像是中国人,所以他愿意将我当做他人生短暂行旅某一站的伙伴——一个方向感奇差,但是针对许多话题都能深深浅浅交换idea的伴侣。
说到旅途中任性地东游西荡,不借助地图,全凭直觉选择方向,甚至在陌生的车站下车,我们心有灵犀,不谋而合,因为走到哪里,都有风景,只要有心,没有所谓辜负。
人生的峰回路转,柳暗花明,或者因缘际会,分分合合,有时候让人猝不及防,大跌眼镜,或者感慨唏嘘,惆怅不已。
但是冥冥中,也许没有那么多的巧合,只是岁月翻云覆雨,纤云弄巧,让应该相逢的人跨越千山万水,来到彼此身旁,让应该分道扬镳的人,渐渐在江湖相忘。
而我们需要做的,就是静静感受每一个此时此刻的每一次心有灵犀,和每一次无声的感动。
我们都有各自的茫茫前程,我们都有自己人生的下一站,许多许多站,此时此刻的萍水相逢,不过是电光幻影的回忆片段,但是无论何时回想起来,也会感到难忘的吧,难忘的,这一个微雨茫茫,阴冷缠绵的天气。
我还记得某一个猝不及防的念头击中我,如果有一天他换了一个模样,换了一种身份,或者换了一个名字出现在我的文字当中,那是一定的,那是可能的,我这样问他,他会不会感觉古怪唐突——他说那是一件何乐而不为的事情。
是的,山山水水,寂静相对,不问前程,何乐不为。
日子和我 都有点 难过
前些日子,姥爷来电话,说是老家的房子要拆迁了,政府给换了一套新房子,过不了多久就要搬家了。
姥爷说在那老房子里住了大半辈子了,这会儿突然要搬家,心里头还真有些舍不得。不过毕竟换的是新房子,面积也比从前大,沾沾喜气也是好的。
姥爷在电话那头,一个人自顾自地说了好久,末了,长长地叹了口气,:“也罢也罢,人呐,终归是要往前走的。”
末了的这句话,像是说给我听,又像是说给他自己听。
据说姥爷年轻的时候,喜欢过一个同村的姑娘,俩人算是青梅竹马,从小在一个大院里长大的,本来说好等姥爷服完兵役回来就结婚的。
可谁想到姥爷这一去就赶上了打仗,时间一晃而去,再回来已是十年之后了。当年的姑娘早已嫁作他人妇,孩子都长得老高老高了。
一边是散去了的青梅,一边是情意深重的红颜,不用说姥爷自是选了后者。和姥姥是在部队里认识的,当时她是包扎伤员的护士,一来二去便也熟络起来。
后来的故事,大家也都能猜到十分八九,最后姥爷娶了姥姥,也一直对姥姥很好。用姥爷的话来说,两个人能不能在一起,全靠缘分,既然在一起了就好好珍惜。
姥爷一直活得很通透,不管是感情还是生活,有着一般老人家没有的开明和智慧。这大概也是我为什么一直都很喜欢姥爷的原因吧。
就像喜欢莫小米这件事,我只会和姥爷说,毕竟莫小米一直是村里那些大人的白名单用户。
莫小米和她妈妈是在她五岁的时候搬过来的,那年我七岁,刚读小学一年级。莫妈妈和村里的阿姨们都不一样,她长得很漂亮,说话细声细气的,也是当时我们村唯一一个化妆,擦口红,穿高跟鞋的女人。
大概女人天性里就有着嫉妒心,排斥一切比自己美的东西。所以村上所有的阿姨,奶奶都不喜欢莫妈妈。
莫妈妈白天几乎都不出门,大部分时候都在家里睡觉。通常是下午四点多的时候出门,每次都会穿很好看的衣服,打扮地很漂亮。
所以大家都传莫妈妈是靠男人赚钱的,提起莫妈妈的时候,她们的眼神里都是满满的鄙夷。也没人敢和莫小米玩,因为被家里大人知道了,免不了一顿揍。
她们都说莫小米和她妈妈长得一模一样,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尤其是那双眼睛,长大了一定勾引不少男人。
姥爷倒是无所谓,有时候看莫妈妈不在家,就会让我去叫莫小米来家里吃饭。邻居都说,我姥爷就是心肠太好,每当这个时候,姥爷都只是笑笑,说一个孩子嘛,计较那些做什么。
但是莫小米好像并不喜欢我,她只在姥爷面前叫我慕阳哥哥,私下里都用“喂”这个词来代替我的名字,和我说话也都是冷冷的。
有一天下午我放学回家,经过村头的那棵大白杨时,看到了莫小米,还有在她旁边的吴思雨。思雨从小就很喜欢粘着我,看到我便很开心地朝我走过来,走之前和莫小米说了句什么。
莫小米突然就像一头愤怒的小狮子,上前一把揪住思雨的衣领,就把她推到在地,刚好撞到旁边被砍过的树杈上,额头上瞬间就涌出血来,思雨不知道是因为疼还是摸到血害怕,开始大哭起来。
莫小米就这样双手握着拳头站在那里,脸上是我从未看到过的神情。很快大人们闻声赶来质问。莫小米突然看向我,说,“慕阳哥哥,是她自己摔倒的对吗?”
这是莫小米第一次叫我慕阳哥哥,除了在姥爷面前外。她的声音软软糯糯,眼睛里满是无辜和委屈,好像真的是被冤枉的一样,和前几分钟那个神情淡漠的少女判若两人。
我在心里想,莫小米的天赋不去演戏都可惜了。我一边在心里质疑莫小米的变化,一边鬼使神差地应了句“是思雨自己不小心摔倒的”。
我话一说出口,思雨哭得更厉害了,我不敢看她,只能落荒而逃。我前脚刚走,莫小米后脚就跟上了。
我还在为她刚才的行为生气,我想问她为什么要这样做。她却先我一步开口,她说,你一直都喜欢我对吧。她的眼睛里满是狡黠,一副我早就知道了的样子。
我的小脸马上涨的通红,我不明白,她怎么可以这么轻易地就说出喜欢二字。那年我十岁,她八岁。
像中了魔咒一般,从那天起,我发现自己真的喜欢上她了,而且还越来越喜欢。
有一天傍晚,我和姥爷一起坐在大院里乘凉的时候。我看着姥爷,说“姥爷,我有个事情想告诉你”,又磨叽了很久,最后仿佛像下了很大的决心一般,颇有一种壮士出行的味道,我说,我好像喜欢上了莫小米。
姥爷愣了一下,便马上笑起来,说看来我的小阳开始长大了呀,都有喜欢的姑娘了。又说,小米的确是个挺漂亮的姑娘。
大概姥爷那个时候,并没有想过我的喜欢一喜欢就喜欢了那么久,又或许从一早就知道了。
莫小米从上小学开始读书就一直很好,人又长得漂亮,所以总是会收到各种各样的情书和小礼物。
01
人生中第一次听到有人喜欢我还是在小学四年级,那时是课间,我正趴着桌子上睡觉。迷迷糊糊中有个男生在我旁边大声对我说“凳子喜欢你!”
我不情愿地睁开惺忪的睡眼,看到凳子羞红了脸,开始追打那个男生。边跑边说“他开玩笑的,别听他的”。
凳子是我们班最调皮捣蛋的同学,因为姓邓而被大家戏称为“凳子”,他的头上有一块醒目的空缺,应该是和别人打架时被揪下来的,有些触目惊心。
我和凳子平时没有交集,甚至连招呼也没有打过。不知道是朋友的戏弄还是他真的在关注我,总之这次的事件过后,不久凳子就转了学。
再次看到他已经是初中毕业的那天,他抽着烟从校门口走过,头上的空缺依然触目惊心。
02
从小学五年级开始,我们便开始实行男女同桌制。不知为什么,我一直很排斥和男生做同桌。
每当老师给我调来一个男同桌时,我就会立马在下课时找老师告状,说尽一切同桌的坏话,强烈表达出想换同桌的愿望。
然而老师并不明白我的意思,总是给我继续换下一个男同桌,直到阿超的到来……
阿超平时就特别喜欢捉弄我。他会在我向别的男生借笔时用他们的“兄弟情义”阻止男生借给我;
会在我急切需要改正带时用他的12m超大容量改正带在干净的本子上划出一道又一道长长的划痕,并向我炫耀“就是不借给你”;
会在放学突然下雨时笑着问我“没带伞吧”,接着把伞柄伸到最长,不停敲我的背,然后打开伞扬长而去。
尽管他总是恶毒地对待我,但我从来没有哭过。当然,在他荣幸地成为我的同桌后,我像往常一样再次向老师提出了换同桌的想法。
我细数出阿超的罪行,夸张的表情充满了厌恶。但这次,不知老师是不是对我总是换同桌的要求有些不满,他并没有像之前那样爽快的答应我,而是让我自己努力适应。
我仿佛感受到了晴天霹雳,看着讲台下偷笑的阿超,心里对他的厌恶更是多了几分。
但还是走过去对他说“老师说了,下星期就把你调走。”阿超耸了耸肩,仿佛看出我在说谎。
03
在之后同桌的日子里,我尽量不和阿超说话,对阿超的恶意攻击也不再回应。
阿超也不再和我多说,开始和前排的女生聊的火热。有时听到他们说到好笑的地方,我也会突然笑出声来,阿超便会嫌恶的说“写你的作业吧。”
有段时间阿超经常和前排的女生聊起“喜欢”的话题。阿超对前排女生说:“我喜欢过我所有的女同桌”。
正在写作业的我心里咯噔一下,但还是强装镇定。“有张鑫,林元,还有你,就是没有她”。说罢,指了指我。
“哈哈哈哈哈哈”阿超笑的趴在了桌子上,前排女生也不住捂嘴偷笑。在他们的笑声里,我尴尬的低下了头,没人注意到我红了的眼眶。
某天的课间,阿超又和前排的男生嬉笑打闹。男生笑嘻嘻的说“阿超,你不是说你喜欢你—-同—-桌—-吗?”
我瞪了男生一眼,继续低头写作业,余光中看到了阿超从脖子红到了耳朵根。男生开始奸笑,阿超说了句“走走走,上厕所去”便拉着男生离开了教室。
04
之后,我和阿超默契地没有再提起过这件事。直到班会课时,老师点名让阿超和另一个女生下课后换位置。这时,阿超突然变的很暴躁,在安静的课堂中突然对我吼了一声“滚一边去”。还把他的书使劲摔在了我的桌子上。
这时,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了,我没有说话,开始趴在桌上小声啜泣。
阿超没有停下,依旧骂骂咧咧。前排的女生转过头来安慰阿超,企图让他平静下来。“靠”,阿超大声骂了一句,便拎着他的书包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座位。
阿超走后,我终于如愿以偿,有了一个女同桌。和新同桌相处的很愉快,我的生活充满了欢声笑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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