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了老贼的毒针
大春是个老贼,少管、劳教、监狱加起来蹲了五六回,拘留所更是进了不计其数。自从两年前南方掉脚(小偷黑话,被抓)回来,地皮不啃了(小偷黑话,啃地皮就是进市场、商场扒窃),小轮大轮(小轮是公交车,大轮是火车)也不蹬了,据说专门玩起了遛门子(趁人不备进入室内扒窃)。
去年冬天大春被抓查出了开放性肺结核,保外就医后这小子就人间蒸发了,有人说他又去了南方,也有人说他拿了把大钱不知躲在哪里正和娘们逍遥呢,甚至还有人说他早就病死了,反正没人说他学好不干了。
春天的时候,办公室丢了8万元现金,经过几个月的调查摸排,最终锁定了大春这个老贼。虽然大春懂化妆会唠嗑,反侦察能力又强,可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眼睛,是腮帮子上的红血丝和枯瘦的身形出卖了他。为了能保外就医,大春一直不让自己的肺结核好利索。
自从拿下这个大单,大春便躲到了邻县狱友家里,那阵子小县城仅有的几家酒吧、夜总会都存了大春的红酒,据说大春也是夜夜新郎、歌舞升平,甚至还染上了毒瘾。
目标锁定之后,抓捕大春并不困难。秋天的一个凌晨,当天边泛起鱼肚白的时候,这小子领个娘们刚从酒吧出来便被按倒在地。除了黑眼圈里还有一对肿眼泡,大春几乎瘦成了一副骨架。“凭什么抓——我!”“咳,咳,咳!”大春的撕吼连着一顿撕心裂肺的咳嗽。
意外总能钻了计划的空子,即使我们准备了专业的口罩,可堵住了大春的口鼻却难以抑制大春毒瘾发作时的躁狂。枯瘦的大春猛地将右手从手铐中挣脱,即使手铐已经锁到了最小的一扣。
当我即将抓到大春的手臂时,胳膊突然感到一丝刺痛,虽然那感觉有一点模糊。大春的手臂再次恢复了自由,我的胳膊再次感到了刺痛,这一次无比清晰,我甚至清清楚楚地看到了大春手里的那根细细的钢针。
“去死吧!我有艾滋病!我得了艾滋病!艾滋病!”被我扑倒在地的大春拼命挣扎,眼珠子红的几乎就要爆裂,像一具僵尸,更像一个吸血鬼。和大春一起的娘们早已瘫倒在地……
我的胳膊和大春的手掌都在滴血,突然眼前一黑,思维开始混乱,“艾滋病”这三个字曾经无比遥远,眼下却又这般真切。
“再胡说八道我整死你!”亮子几乎在咆哮,兄弟们立即用约束带把大春捆了个结实。“没得艾滋病我是你儿子!敢跟我嘚瑟,老子让你们都得艾滋病!”“反正老子也活不成了!”“老子死也要拉个垫被的!”……
情况立即上报到了局里,队长开了6个小时的车把我送到了省城卫生防疫站,医生早就等在那里,最新的艾滋疫苗及时注入了我的静脉,大家原本都以为虚惊一场。
可医生的一番话却给了我当头一棒,“这世上原本就没有百分之百的灵丹妙药,只能说24小时之内注射效果最好”,医生面无表情“到底能不能被感染主要看个体差异,而且还要等到3个月后再次化验才知道”,.“难道就没有其他更保险的办法了吗?”队长的声音竟有些颤抖,医生无奈地摇摇头“对不起,我们也没哲,除了等待,只能听天由命了”……
队长本来就话少,现在满嘴大泡,更说不出话来,战友们内紧外松,虽然做了各种功课变着法的安慰我,可我知道,兄弟们的心里都在滴血。
那一夜,媳妇哭干了眼泪,人瘦了一大圈,嗓子也哑了,陈芝麻烂谷子攘了一屋子,我知道这些年忙于工作,亏欠她的太多……原本商量好从第二天起我们分餐,可到了晚上下班,媳妇还是拎着皮箱带着孩子回了娘家。这让我想起了那句话,夫妻本是同林鸟……
随后的几天,我完全失去了工作能力,夜里根本不能合眼,满脑子都是“艾滋病”这三个字!只要想到父母妻儿和未来的日子,腿肚子立时就会向上嗖嗖地冒凉风,头皮发麻,头发全竖起来,浑身大汗淋漓,完全一副行尸走肉,每天都深陷濒临死亡的阴霾里。
单位给了我三个月的长假,政委紧锁眉头“人总该往宽了想,任何困难和挑战都是纸老虎,你强它就弱,人民警察就该勇往直前,战无不胜!”,政委拍着我的肩膀“一切的不如意都将过去,不要以为我们照顾你,这三个月长假不算特批,是对你这些年加班加点的补偿,我们等着你凯旋的消息!”
回到家,我关掉手机,拔了电视、音响,开始没日没夜地上网找资料,身体一会冷一会热,脸红一阵白一阵,抑郁正一步步蚕食着我的意志。困得实在不行,闭上眼睛全是噩梦。
“我怎么就这么倒霉!我认真负责敬畏职责,我淳朴善良充满正义感!怎么老天爷这么不开眼!如果当时稍加注意和小心就不会……”我每天都会照着镜子和自己歇斯底里。
我甚至想到了自杀!想到了值班用枪,那样的死法当然是最痛快的,但我又不能连累单位连累兄弟。我开始酗酒,每天靠酒精的麻醉苦苦支撑。
那天夜里,啤酒瓶的碎片划伤了我的手指,一滴滴鲜血像巨大的摆锤一次次撞击着我的耳膜,声音越来越响,我感到整个人就要崩溃,我咆哮着举起菜刀,我根本不知道菜刀将要落向何方。
菜刀是被突然回来的妻子夺下的,瘦弱的她那一刻竟爆发出惊人的力气,我们两个人在地上翻滚,她紧紧抱住我放声大哭“知道吗?你个骗子!大骗子!你承诺的事情做到了吗!你还没有完成任务!你早就答应带我去旅游,你不记得了吗!”妻子满头大汗声音坚定“你给我听好了!我已经辞职了,我要你带着我去旅行,无论你去哪我都跟着你!你休想甩掉我!”那一刻我紧紧搂住妻子失声痛哭……
第二天早晨我们就出发了,取出全部存款,两个人换班开车,马不停蹄,去了内蒙呼伦湖、贝尔湖,新疆喀纳斯,西藏纳木错,珠峰大本营,青海德令哈,俄罗斯贝加尔湖……以至于三个月的复查期限到来时,我们仍然在前往漠河北极村的路上……
如今,一切早就过去了,我依然是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立了功还授了奖。辞职的妻子在市郊租了一处小院子,夏天我们会在那里种各种各样的花草和蔬菜,还养了几只小鸡,收留了一条流浪狗。
往后余生,无论艳阳高照还是风霜雨雪,只要想到夜里小院的那一盏明灯,眼睛就会温热而潮湿,浑身充满力量!
1
李尚东来找孟瑶的时候,孟瑶正蹲在厕所撅着屁股洗运动鞋。
他把门擂的咚咚直响,孟瑶正放水做最后的冲洗也还是听到了门外的动静。
没办法只好起身,手顺便在裤子上擦了擦,就站起来去开门了。
看到李尚东的样子,孟瑶吓了一跳,头发乱蓬蓬的,还打着结。胡子拉碴,两眼深陷。手里如果再捧一只碗的话,直接可以蹲在天桥下了。
“快,快有没有吃的,我快饿死了!”
李尚东硕大的眼睛冒着绿光,一副饿狼扑食的模样。
孟瑶看着李尚东狼狈样,实在忍不住双手叉腰的哈哈大笑起来。
“你还有没同情心?”
李尚东见孟瑶笑得没心没肺的脸都气绿了。
“你这是遭了抢劫了?”
就算李尚东气的脸绿嘴歪鼻斜,孟瑶仍不忘揶揄他。
“差不多,行行好,快给点吃的吧。”
李尚东气归气,肚子饿得咕噜噜直叫,还是得满脸堆笑的求着孟瑶这个十二年的“老铁”。
“等着!”
孟瑶瞧着李尚东可怜巴巴的样儿,摇着脑袋去了厨房。
等孟瑶将一碗红黄绿相间,色香味俱全的番茄鸡蛋面端出厨房时,李尚东已经躺在沙发上打起了呼噜。
“哎哎哎,您这是干嘛来了,到底是来吃?还是来睡呀?”
孟瑶端着碗慢慢挪到沙发前嫌弃的踢了踢李尚东的腿。
“可真香啊!”
到底是没抵挡住食物香味儿的诱惑,李尚东醋溜着鼻子一骨碌的爬起来。忙不迭的接过了孟瑶手中的碗。
那是一只古朴的青花瓷汤碗,靛青的花纹很有年代感,嫣红的番茄,金黄的鸡蛋相互交融,上面还撒了细碎的碧色葱花点缀,煞是好看。李尚东一时看的傻眼。
“咋啦?看傻了呀?快吃啊!面稠了就不好吃了!”
孟瑶见李尚东傻兮兮的捧着碗看,一直不下筷,忙催促起来。
“老孟,你啥时候学会了这一手,我记得你原来可是个暗黑料理的高手啊!”
李尚东一脸惊奇,仿佛发现了新大陆。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我们可有日子没见了,要不是你落魄成这样,估计也不会专门跑来吃我的暗黑料理吧?!”
孟瑶斜睨着眼睛瞅着李尚东。
李尚东嘿嘿一笑,低头呲溜溜的大口吃起了面条。
2
风扇正呜呜的转个不停,吴丽娜正在慢条斯理涂着指甲,正当她涂完最后一笔时,电话响了。
“哟,老孟,电话来的正是时候,老娘刚涂完最后一笔,不然还没空搭理你呢!”
吴丽娜拖着抑扬顿挫的调子,不明所以的人听了还以为在和男朋友撒娇呢。
“什么,李尚东去找你了?还睡在了你那了?你俩什么情况啊?!”
吴丽娜也顾不得脚上刚涂的指甲油,直接从床沿上蹦了下来。
“得,等我,我马上到!”
悠扬的轻音乐,淡淡的咖啡香,舒适的大沙发,凉爽的空气。
这一切都安逸的让人想要眯一会儿。
乘着午休的时间,孟瑶约了大学“死党”吴丽娜来共商“大事”。
女人天性里有着对八卦的热崇,对于万年单身狗孟瑶家突然降临一个同居男闺蜜,吴丽娜那颗八卦的小心脏已经扑通扑通的快要跳出来咯!
“怎么突然就赖到你家了?”
吴丽娜屁股还没坐下,都已经开始发问了。
“说是被房东赶出来了?”
孟瑶心不在焉的搅动着面前的咖啡,却一口没喝。
“真的是房东?”
吴丽娜盯着孟瑶,孟瑶这人一胡诌就会心里发虚,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马上出卖了她,吴丽娜作为多年密友,一眼就看穿了。
“好吧,被你看出来了,其实是他女朋友把他赶出来了!”
孟瑶无奈的耸耸肩。
“我总不可能看他饿死街头吧?你没瞧见他那样子,真是捧个碗就能去要饭了!”
“不会吧?翩翩李公子也有这时候?”
吴丽娜差点没笑出来。
李尚东大学期间那可是出了名的忧郁男神,一双电眼,双眉微蹙。那满眼的故事,堪比梁朝伟。不知道迷倒了多少女生。
女朋友也像韭菜苗一样一茬接一茬的换。每次和孟瑶,吴丽娜她们碰面身边的女孩子都不同。
“那你打算怎么办?”
吴丽娜搅动着面前的咖啡,轻轻嘬了一口,还是原来的味道。
“我能怎么办呀?都认识十二年了,在他最落魄的时候赶他走,那也太不地道了。”
孟瑶真是左右为难,本来作为一只快乐的单身汪,每天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撅着光腚洗衣服,在家欢乐的裸奔,周末不洗脸不刷牙的在床上窝一天,这都不是事儿。可是李尚东一来,孟瑶她汪还是那只单身汪,却失去了单身汪的快乐。
“短时间内,那你只好将就下啦。”
吴丽娜摇头看着孟瑶,表示爱莫能助。
“不是,你倒是帮我想想怎么能快点让他走呀?”
孟瑶虽然和李尚东相识了十二年,对于李尚东居然被女朋友赶了出来也觉得匪夷所思,却还是不习惯和李尚东共居一室,最要命的是李尚东居然要求自己每天做饭给他吃,美其名曰,安慰其备受打击的心灵。
现在,孟瑶心里就一个想法就是赶紧的把李尚东这个大神送走。
“帮他找个房子呗。”
吴丽娜扬起手,弹了弹指甲。
“他说他暂时没钱,所以才要借住的。”
“那就帮他再找个女朋友!他就有动力赚钱了!”
吴丽娜眼冒金光,八婆特质马上附体。
“依照他目前这个样子,估计难,要不,要不你勉为其难收了他?”
孟瑶想起大学里,吴丽娜第一次见李尚东,简直惊为天人,还埋怨孟瑶怎么好的货色,哦不,男色。也不早点介绍给她认识,差点要收了李尚东。
后来发现李尚东女朋友换的太勤了,就打消了念头。
“我谢谢你,我现在一堆的追求者,犯不着给自己找一祖宗!”
吴丽娜白了孟瑶一眼,让她想都不要想打她吴丽娜的主意。
要不这样吧,吴丽娜对着孟瑶一番叮嘱。
“那能行吗?”
“试试呗!”
3
孟瑶的帖子一发,确实有不少人联系她,加了微信,直接视频筛选一波。
能看过眼的确实也没几个,孟瑶心里直打退堂鼓。
当然这些都是孟瑶在公司利用午休时间秘密进行的,要让李尚东知道的话,那还不要笑掉大牙。
“老孟,你这手又重了啊,土豆丝炒的这么咸,现在盐都不要钱了吗?”
李尚东一边嚼着土豆丝,一边像个挑剔的食客评论着。
“爱吃不吃,不吃拉倒!那个伙食费麻烦交一下!”
孟瑶瞪着眼睛回敬,也不知道上辈子造了什么孽,遇到李尚东这个损友,每次有什么事都跑来找她孟瑶擦屁股,事后又挥一挥衣袖,不知道躲到哪里去潇洒了。
“哎呀,那个你我的交情,谈钱多伤感情呀!”
李尚东马上用一种迷蒙的眼神对着孟瑶打哈哈。
“还跟我谈感情,我们有感情吗?每次出现都没好事,要不是你一直缠着我,我早就把你丢出去了。”
孟瑶没好气的瞅着李尚东那双欲语还休的双眼,真是没脾气。
李尚东像潮水一般侵占了孟瑶的地盘,到处都是他的东西,孟瑶都怀疑李尚东才是这家里的主人,而她才是那个寄人篱下的小可怜。
连隔壁大妈都知道孟瑶的“男朋友”叫李尚东。
李尚东凭借着一张老中少通吃的帅脸,迅速的与孟瑶小区里的各位邻居大妈阿姨们打成了一片。
迄今为止,孟瑶第一次感受到了来自全小区大妈阿姨们的暖意。
“瑶瑶上班呀?”
“瑶瑶回来啦?”
“瑶瑶吃饭了吗?”
每一句的问候都让孟瑶有些恍惚,也不知道李尚东给这些大妈老太太们灌了什么迷魂汤,原来那些对她视而不见的傲娇大妈阿姨们全都变得和蔼可亲平易近人起来。
有次孟瑶提着菜准备上楼,居然有个大妈气喘吁吁的冲过来帮她按电梯。
孟瑶感动的鼻涕都要冒泡了,果然人间处处有真情呀。
“东东让我们平时多关照你一下!”
按电梯的大妈娇羞一笑,脸上的皱纹都一起跟着笑了。
“东东?谁是东东?”
孟瑶一时没能反应过来。
一.“他的眼里有星星,闪闪发亮”
“顾辰辰,76!”讲台上的海老师凶巴巴地一眼瞪过来。顾辰辰不自觉鼓了鼓嘴,有些不好意思,一溜烟跑回座位。
海老师是初三(5)班的语文老师,聪明“绝顶”,江湖人称“地中海”,和学生的关系也处得好,可惜语文从来都不是顾辰辰的强项,因此每见海老师,顾辰辰总觉得有些气弱。
“齐杰,82!”
…………
“宋星扬,94!”顾辰辰听见这个名字,还低落着的头反射性抬起,果不其然,“地中海”满脸欣慰,本就不大的眼睛笑眯成一条缝,怕是就差在宋星扬头上摸一摸,肩上拍一拍了。
继续盯着看,讲台上的少年穿着一件白色的运动服,好像一株挺拔的小白杨,头发蓬松,五官棱角分明,他极敏锐地察觉了顾辰辰的目光,眼里漾起戏谑的笑意,三两步跨过来,大马金刀地坐回了自己的位置,正正好在顾辰辰的后方。
“再看!再看你也就是76!”少年取笑的声音从后座传来,一支笔在顾辰辰的背后戳了戳。
顾辰辰一动不动,仿若未闻。
见顾辰辰没反应,一只修长的手从后方伸过来,迅速地抽走了试卷。“哎呦!这一篇阅读你都能扣10分!你怎么看出来作者的思乡之情的?哈哈,笑死我啦!”少年略带些低沉的嗓音又响了起来,分明还带着毫不掩饰的得意。
现在凶巴巴瞪眼的变成了顾辰辰,她转过身去,正好对上宋星扬亮闪闪的眼眸,她知道的,这个少年虽算不上极英俊,却真真称得上剑眉星目,眼睛极为有神。如若不是太过调皮跳脱的性格,必然会有很多的女孩喜欢吧。
“宋星扬!你再说一句试试!”她比了比拳头,努力甩出恶狠狠的语气,可天生甜蜜蜜的娃娃音却是软得不行,没有半点威慑力。
说来也奇怪,顾辰辰绝对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年年得“三好”,年级前20不动摇,偏偏语文老拖后腿。而宋星扬呢,成绩倒也不是说差,整体来说也就是中等偏上的水准,可语文却总是名列前茅。
“辰辰,你就等着下次发其他试卷,好好嘲笑他!”宋星扬的同桌安驰这时候出声儿了,安驰与宋星扬从来都是互看不顺眼的,每天一小闹三天一大吵,偏偏还舍不得换位置,顾辰辰一直觉得这俩就是“欢喜冤家”。
“对!就得这样!”顾辰辰的同桌许若也来凑热闹。
“什么呀!辰辰,我可给你带了书啊,好好补补你的文学素养,不想要啦?”宋星扬瞪大眼睛,故作危险语气,右手从课桌肚里抽出一本精装的《红字》。顾辰辰飞速地拿过书,转回身去,翻看起来。
“哎!我就借你三天哦!这可是我的宝贝,不准折不准皱!”
其实,顾辰辰一向课外书看得不少,不过英美文学却甚少涉猎,至多不过课标要求的必读书目罢了,近来却津津有味地啃起了一堆外国小说。用许若的话说来,大约就是“喜欢的力量”?
是的,顾辰辰喜欢宋星扬,就像是某一天突然开了窍,看着少年就觉得欢喜,不自觉就想要靠近,读他喜欢的书,听他喜欢的歌,应该不算什么吧?顾辰辰还是挺坦然的。
日记本:“他的眼里有星星,仿佛在闪闪发亮。他轻轻一眨眼,一颗星星就落下天幕,直直掉进我的心湖。”——2007年12月29日”
二.“他和我说开学再见,没有压岁钱”
对于学生而言,最盼望的大约就是假期了,寒假悄然降临,伙伴们无不欢呼雀跃。可对于顾辰辰而言,过年却不是什么值得开心的事情。万家灯火团圆夜,烟花再热闹,对联再红火,也无法遮掩这个家里的裂缝与尴尬。
父母分居三年,这个三口之家已然摇摇欲坠,名存实亡。她甚至猜测过,若是早些,她中考完父母就会离,要是晚点,等她高考完这个家也会散。
空荡的客厅里回响着春晚新年的倒计时,当0点的钟声敲响,窗外烟火烂漫,齐齐盛绽。顾辰辰揉着眼睛回房,却发现电脑上的小企鹅跳动个不停,一打开就发现屏幕上铺满了宋星扬的消息。
“嘿!傻冬瓜顾辰辰,新年快乐啊!”
“你怎么这么没礼貌,不祝祝我啊!”
“我掐着0点发消息,你这么没诚意?!!”
“啊!你可给我记住了!”
顾辰辰忽地笑了,一瞬间又是好笑又是满足,心里仿佛也不再空荡,一下子就落到了实处。她揉揉眼睛开始打字:“宋星扬新年快乐!祝你来年所有成绩都和语文一样好!和安驰斗嘴回回赢!”
那头几乎是瞬间就有了回复:“不错不错,你这祝福甚得我心,我就大发慈悲原谅你了。”
顾辰辰可不想轻易落下风,噼里啪啦一顿敲:“哼,你喊我’冬瓜‘我还没和你计较呢!”
两个人来来回回聊了将近二十分钟,最后的消息,是那头发过来的“好啦!那咱们开学再见,我给你带云南的特产,不过没有压岁钱哈哈哈!”
长长地打了一个哈欠,顾辰辰关了电脑,撑着困意写完日记,方才沉沉睡去,嘴角还挂着微微的笑意。
日记本:“他掐着0点给我发消息,祝我新年快乐;他和我说开学再见,有礼物没有压岁钱。他,应该就像安驰说的那样,也是喜欢我的吧。”——除夕
三.“他骑着自行车呼啸而过,没有转身,也没有看见我”
曾经,顾辰辰常常不理解,为什么会有异地恋、异国恋危险的说法,“只要有深厚的感情,距离应该不是大问题吧?”可是直到现在,她方才明白,距离大约真的是个问题。
寒假过去之后,班主任换了一次座位,宋星扬被调去了教室的另一边,顾辰辰也觉得两人之间交流少了许多,可两人都不以为然,他们是学生呀,直面而来的最重要的问题自然是中考了。
就在那日渐炎热的6月,中考结束,初中生涯结束,宋星扬和顾辰辰之间最深刻的交集,大概也结束了。
在那漫长的两个多月的暑假里,顾辰辰没有见到宋星扬,就算是班长组织的聚会宋星扬也没有参加。这个顾辰辰倒是知道原因,成绩出来之后没多久,宋星扬就背上行李去了大洋彼岸的澳大利亚探亲,他的二姨和大舅都在澳洲。“我以后也打算去澳洲读书。”宋星扬曾这么说过。
他们没能读一个高中。顾辰辰考上了市重点师大附中,宋星扬则是市一中。但幸运的是,附中和一中都在学苑路上,相隔不过一个十字路口。
附中要比一中早放学10分钟,顾辰辰已经习惯了在教室里多留10分钟,慢吞吞走到路口,时不时就会碰到骑着自行车的宋星扬,大群学生穿着蓝白相间的一中校服,可顾辰辰总是能很快地发现他,嗯,哪怕有着将近400度的近视。
或许交流不多,只是招一招手,只是一句“嘿,你好!”,也是这繁忙青春里的一抹亮色。
时间如流水般划过,又到了文理分科的时候。顾辰辰是文理均衡发展的,曾经拖后腿的语文此时也赶了上来,算不上短板了。可能大家都以为她是要选理科的,看着老师发下来的分科表格,她却沉默了。
“顾辰辰,理科尖子班再见!”一条过道之隔的齐蜀声音清朗,带着些磁性的低沉,目光灼灼,直直望着顾辰辰。
顾辰辰没有回答。
晚上放学,她又在教室里做了约摸10分钟的题,再把图书馆借来的《杀死一只知更鸟》塞进书包,走向那个十字路口。
那是一个霞光满天的傍晚,远处的车流仿佛从灿烂的梦境中驶来,初夏的清风柔和又干燥,拂过云霞,飘过车流,最后停在那个穿着蓝白相间校服的少年的衣摆上。
顾辰辰不自觉就微微抿出一缕笑意,可没等她打声招呼,那个少年便骑着自行车呼啸而去,校服撑着风稍稍鼓起,不多时便不见了踪影。
擦肩而过。
日记本:“我想选文科,更想问问他是不是也选文科。可他骑着自行车呼啸而过,没有转身,也没有看见我。”——2009.6.15
四.“他站在朗朗星空之下,我站在他的世界之外”
“啊!高三再见!高中再见!”
“我们毕业啦!”
……
整栋教学楼开始沸腾起来,压抑了一整年的学生们开始尽情的释放,试题、训练册、以及课本如同雪花般纷纷扬扬从楼道上飞舞而下,顾辰辰倚着课桌,迎着玻璃窗里透进的阳光长长地伸了个懒腰。
“姐妹们,咱们今晚乐动唱K去,七点半新城广场集合!”班长在讲台上使劲儿拍了几下,兴冲冲地宣布。
没错,是姐妹们。作为附中的文科尖子班,完美地延续了男多女少的传统,40个人的班级里只有可怜的5位男生,据说还破学校了10年来文科班男生人数新低。因此,这5位哥们儿也被算进了“姐妹”群中,权当一样了。
两年前的文理分科,顾辰辰最终下定决心选了文,那一晚,她枕着图书馆借来的那本《杀死一只知更鸟》沉沉地睡了过去,也不曾在QQ上问一问宋星扬。
直到三天之后,路口再遇,宋星扬对着顾辰辰无奈地叹气:“我爸妈说我理科学得还行,全让我学理,从此我要和物化死磕啦!”
顾辰辰轻轻地摇了摇头:“没想到反而是我学了文,加油吧少年!”随后两人告别,她看着男孩在夕阳下逐渐远去,这离去自然而然,又仿佛命中注定。
高考完那天的乐动里,班长拉着同桌在唱刘若英的《后来》,听到那句“可是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顾辰辰突然有些失神,这会是她的后来吗?
那天一大帮人聚到很晚,方才三三两两搭伴回家。顾辰辰家和班长就住在相隔不远的小区,21路公交车坐4站到长汀公园,再走上不到一公里就能到家。
长汀公园是个不大的市民公园,景色极为不错,平时可以说是退休的大爷大妈聚集地,但有一点比较特别的是,长汀公园里有一对年代久远的鸳鸯石,因此也常会有小情侣过来。
下了公交车,顾辰辰和班长手挽手往家走,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正说着有意向的学校呢,班长忽地拉住了顾辰辰的手,往长汀公园里头指:“停!你瞧瞧!这不是有人在表白呢嘛!”
顾辰辰转头望去,忽见人群中央那个熟悉的身影,是宋星扬。
班长又拉着顾辰辰往公园里走了几步,“嘿!还点了孔明灯,有点浪漫啊!”顾辰辰没有应声,此时的她全部的心神都被那个身影攫住了,那个她曾无数次在路口寻找过的身影。
起哄喧闹的人群、隐约于耳际的车笛蝉鸣此刻仿佛都停滞静止,眼中唯有那个身影,她见那人牵起旁人的双手,她见那人张开双臂拥抱旁人,又见他携手旁人同放孔明灯。
“啧啧,我都想谈恋爱了。”班长看了个过瘾,拉着顾辰辰又往回路走。
“挺好的。”不过短短几分钟,却像是春秋大梦一场,顾辰辰还有些恍神。
不用等后来,因为结局已经到来。她这样想着。
“自然而然”,这是顾辰辰第一次感觉到一个词语的尖利与锥心。就像她与那个少年自然而然地疏远,就像这自然而然断掉的念想。
她慢慢走回家,像以前一样。
日记本:“他站在朗朗星空之下,月色融化在眼中,身旁是瘦高的女孩,眼前是徐徐升起的孔明灯,而我,在他的世界之外。”——2011.6.9
五.“曾经想见他,屡屡不见他;如今想忘他,每每又见他”
顾辰辰去了北方,在top2的大学里读英语专业,准备着雅思考试,打算申请英国的学校读比较文学,一点不敢懈怠,算是图书馆的常客。
学校里,她遇上了曾经高一时的同学,大学霸齐蜀,读工程物理,他们又成了校友。同校又同在异乡,关系自然也就稍稍近了些。但各自忙碌着,交流也并不算多。
最巧合的是,宋星扬也来了北方,学校依旧在顾辰辰的旁边,是一所不错的以理科见长的院校。宋星扬的女友与他同校,两人还极为幸运地被录取为同一个专业。
“看来他们也付出了努力,感情也是真的好。”顾辰辰这样想着。
除却之前在网络上偶尔的联系,顾辰辰再见宋星扬是在一场同学聚会上,一位初中同班如今也在这座城市读大学的老同学组织的聚会,宋星扬也带上了自己的女友,是个有着爽朗笑容的女孩。
自那以后,也不知是什么奇妙的缘分,明明不在同一个校园,居然还是屡屡碰见。在二食堂、在校内的湖畔、在校外的沃尔玛、在肯德基、在商场,顾辰辰常常见到宋星扬,大多数时候宋星扬和他的女友在一起,有时也是和朋友,或是独自一个人。
两人总是简略地打个招呼,就像曾经高中时在十字路口那般。不同的是,这相遇不是顾晨晨于人群之中的寻觅,她也不会再望着他的身影远去。
这也是自然而然的。哪怕再失落,哪怕再遗憾。
日记本:“世上的事情总是这样有趣。曾经想见他,屡屡不见他;如今想忘他,每每又见他。”——2014.3.18
六.“十年光阴流水去”
其实顾辰辰和宋星扬的故事应该早就结束了。那个少年,她已将他埋进时光的深处。如果她不曾收到那样一条消息。
消息来自许若,她多年前的同桌。
许若当年也考上了附中,却始终与顾辰辰不同班,又因为一些矛盾与分歧,两人渐行渐远,大学之后便几乎没了联络。
许若突兀地给顾辰辰发了一条消息:“辰辰,宋星扬要结婚了,和那个在一起快七年的女朋友。
我们一起长大,我喜欢他这么多年,到底还是没用。也许你不知道我为什么找你说这些,毕竟我们好几年没联系过了。你知道吗?宋星扬一开始喜欢你,他给你发过QQ消息试探,那时我们关系好,我帮你挂着,我删掉了。
后来他又让我传话,我告诉他,你有喜欢的人了。其实那会儿,我们早就没那么要好了,宋星扬不知道罢了。这是我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但我不后悔。
可没想到,耽搁了你们,还是出现了别的人。我知道你那时也喜欢宋星扬,是我自私,对不起。”
是的,顾辰辰几乎忘了,许若,是宋星扬青梅竹马一同长大的邻居。两人的父亲曾是校友,后来在同一个单位工作,极为亲密的关系。
伦敦的深夜里,顾辰辰竟是猛地察觉到一丝凉意,很是难言的感觉。
感叹吗?是有一些的。那是她年少时最初的心动,也是家庭动荡时珍贵的陪伴,她把这个少年放在心上四年,又埋入心底四年,如今回想,他已经成为青春中不可忽视的一角。
遗憾吗?也有一些吧。若是没有那些蹉跎,可能一切都不一样,或许就从校服走到婚纱,但也有可能在人生的岔路口分道扬镳,这谁也说不准。
可再多的却也没有了。
兜兜转转,有人离开也有人到来。
孤身多年之后,她发现有一个人亦是陪伴她多年。齐蜀,他放弃了美国的offer,最后也来了英国,那一天在希斯罗机场,她去接机,齐蜀第一次拥抱她:“顾辰辰,我来了。”堪称平淡的一句话,却让她有了想要流泪的冲动,她也是第一次意识到齐蜀对她的不同。
同样自然而然地,半年之后,他们正式携手。
齐蜀之于顾辰辰,是长路,是归途,是心安之处。
顾辰辰没有回复许若,她们也不会有更多的交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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