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婚后爱系列:女王住在309

午后,温暖的阳光洒在公园的长椅上,一个女孩正斜倚在上面小憩。远处走来一个少年,脸上挂着笑意。少年的手轻轻搭在女孩肩上,“你来了呀。”女孩从梦中惊醒,坐直了身子,羞怯的捋了捋发丝,目光看向别处。

她叫荆茜,来者是她喜欢了多年的人,肖翰。

“今天有什么事吗……”荆茜的脸颊微微泛红,神态略不自然。肖翰直截了当地表明来意:“我要结婚了。”说着从口袋小心地掏出请柬,递给荆茜。荆茜愣住了。她没想到,时隔许久后的再见,带来的是他结婚的消息。“这么快的吗……”她双手微颤,缓缓接过请柬,轻轻打开——是熟悉的,清秀的字迹。默默看完,时间定在一周后。荆茜抬头,对上的是肖翰幸福的微笑。

他一定很喜欢她,荆茜这样想。

沉默良久,荆茜先笑出了声:“怎么,这么长时间不见,结婚的时候想起我来啦。放心好啦,虽然没准备,但是——份子钱不会少了的。”肖翰也笑了:“准备什么呀,份子钱不重要,人到了就好。”说完两人笑了起来。一时间,荆茜感到一丝酸涩。“既然没别的事了,那——我先走啦。”顿了顿,“我会按时到场的。”说完冲肖翰一笑,转身打算离开。“等等——”肖翰把她喊住了。

阳光穿过树叶的缝隙打在小路上,树下的女孩驻足回头,暖暖的笑。这一刻,时间仿佛都静止了,只有她的笑容吸引着他的目光。他也跟着笑了。

“怎么?”“嗯——下周,穿你最想穿的衣服来。”荆茜捂嘴:“你也不怕抢了新娘风头。”肖翰不说什么,只是看着她笑。“好啦,知道了,我先走啦。”荆茜刚走两步,又回头:“真的走了。”

背后一束温暖的目光,目送着她离开。

荆茜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家的。一路上百感交集,思绪万千。狼狈地推开门,扑在床上。今天的她,笑得那么明媚,可谁知道她心里的苦涩啊。

高中三年,她一直喜欢着他。无论有没有回应,她一直都在默默关心着他,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终于,毕业前夕,她鼓起勇气,在开满樱花的季节,在树枝上系了一个信封,里面装满了少女的情愫。次日毕业典礼进行完,她匆忙赶到树下,信封却完好如初的挂在树上。风一吹,粉色的丝带随着满树的樱花飘扬。她快走过去一把扯下了丝带,将信封连着情书一起撕了个粉碎,然后转身离去。她背后的地上,是一地的纸片。从那以后,她再也没有喜欢过别人。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的他终于还是,要结婚了啊。

——我最想穿的衣服,是和你的婚纱啊。

荆茜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她自己也不知道这一觉睡了多长时间。

一周以后的婚礼,荆茜还是没敢穿婚纱去——她总不能让人以为她是去抢婚的吧。尽管如此,她还是去了。和他的最后一天,总要不留遗憾。她穿着一件纯白的曳地连衣裙出现在了酒店的大厅里。柔软的布料、流畅的裁剪,这样一件长裙穿在她身上,让她一下成为了全场的焦点。从手包里取出红包,里面装着三千三百四十四元——不算多,甚至可以说很少,但却是她最后能为他祝福的。在签名簿上签下自己的名字,然后走入会场落座。

“……掌声有请新郎出场!”荆茜抬起头,看向台上。肖翰一身白色的直挺西装出现在台上,顿时所有的聚光灯都打在他身上。四周安静了,整个世界只有他在闪闪发光。荆茜目不转睛地看着肖翰,完全没听司仪都说了些什么。“有请新娘出场!”直到司仪喊道这句话,荆茜才如梦初醒,苦笑着盯着上台的方向。

她一定要见见他的新娘。

她要看看,他看上的人,到底有多么美丽善良,温柔细致。如果有幸能和新娘说上话,那就更好了。她会把他所有的喜好,所有的习惯都告诉她。她一定会好好嘱托那位新娘,对他好一点。当然了,也要祝福他们,百年好合。

她只是这样想着,全然没有注意到新郎——肖翰,正从台上走下来,径直走向她所在的位置。等她反应过来,只看见他向她伸出了一只手。她鬼使神差地把手交给了他。

荆茜就这样稀里糊涂的被他牵上了台。走至台中央,肖翰转过身来,缓缓俯身,单膝下跪。他从口袋里取出一个精致的盒子,拿出戒指,慢慢套进她纤长的手指。“荆茜,我爱你,你愿意嫁给我吗?”

一时间人声鼎沸,掌声雷动。荆茜一时间又惊又喜,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是一边捂着嘴哽咽,一边不停地点头,将肖翰拉起来。肖翰和荆茜十指紧扣,站在台上。司仪眼含笑意,走向两人。“肖翰先生,你愿意娶荆茜小姐为妻吗?”会场静默了。肖翰偏头,看向身旁的荆茜,眼里的爱意恨不能流出来。“我愿意。”“荆茜小姐,你愿意嫁给肖翰先生吗?”荆茜此刻早已哭成泪人,不成句子的说:“我愿意。”

整个会场再次轰动了,人们纷纷为这一对新人祝福。荆茜扑在肖翰怀里,头倚在他的肩上,紧紧揪着他的西装外套:“不要再离开我了……”肖翰轻拍着她的背,为她擦干眼泪:“不会的。我永远在你身边。”

【番外】

樱花树下,荆茜穿着婚纱,挽着肖翰的胳膊,幸福地依偎在他身边。“三,二,一!”在摄影师按下拍摄键的前一秒,荆茜踮起脚尖,覆上了他的唇。“咔嚓”一声,摄影机留下了他们最美好的瞬间。

“如果我那天没去,你怎么办啊。”荆茜把下巴放在肖翰的肩膀上,笑着看着他。“我可是还有后招的!你不来我就找别人啦。”肖翰故意逗她。“噫!除了我谁还能看上你啊。”说着两人都笑了。“其实我还真没想过这一点。”半晌,肖翰答话。“你不去的话,我可能就终身不娶喽。”他一边说着,一边刮了一下她的鼻尖。

——傻瓜。

份子钱当然不重要,你就是我最好的礼物啊。

你想穿什么就穿什么,因为这是你的婚礼。

你可能永远不会知道,那年的樱花树上,挂着一个少年的回信。

不过,一切都过去了——现在,你只属于我。

他住在齐市最有名最来历不明最鱼龙混杂最富有传奇与神秘主义色彩的一条街。

——裸奔街。

1

知更鸟闹钟走到早上六点钟,森深被吵醒。

看见手下贺拳急匆匆推门进来,手里拿着光屏。

森深不悦的隆起眉毛,他是凌晨四点刚睡着,“什么事?”

“先生,见鬼了!”

他朝闹钟上的电子表看去。

上面显示:2032年10月23日,10~20摄氏度,空气优,小雨,建议着衬衫或薄外套。

“下雨天也有人搞事?”

“不是客人,是……”

“森狗?”

“……一半一半吧,先生,您还是自己看吧。一言难尽。不,是根本难以置信。”大块头贺拳,难得收敛了身上那虎豹一样彪悍的气质,全身被一种懵逼到怀疑人生的气场笼罩。

森深单手不耐烦的接过光屏,只一眼,目光就蓦地定住。

瞳孔放大,又放大。看起来不比贺拳好到哪儿去。

“这是……机器人?”他顿了顿,才找到自己的声音。

那被一群警察追的上蹿下跳,尖叫狼嚎的长发……女人……头?是个什么玩意儿?

“先生,我一开始也这样认为,可惜不是,她的血是真的,说话声调和尖叫声没有合成痕迹,她一个弹跳有五米高,速度飞快。关键她还逃到了我们的地盘。森g——繁警官请求见您,要您配合封锁这条街,全力捉拿她。”

森深唔了一声,又斜眼朝光屏看了一眼,就随手把它放在枕边,打了个哈欠,“她杀人了?”

贺拳疑惑,“先生为什么这么问?不过直播上说她是个疯婆娘,一出现就大呼小叫,最后还吓的几个市民心脏病发,森繁警官带人去抓,开枪打歪了,她带伤逃掉了。”

“大惊小怪。”

森深对此不屑的评价道。

“他那种人,看不惯异类。他觉得异类都得死。不分善恶。”

森深说这话时,撑起身,被单从身上滑落,只穿着一条内裤,他漫不经心拉开窗帘,眺望被蒙蒙细雨笼罩的一条街。

——他的管辖地。

不过三天后他就自由了。答应那个人的期限就在三天后,他一点儿也不贪恋这个位置。

贺拳兀自低头纠结了,“可是先生,森繁警官这样做也是为了大家的安全考虑,而且市民害怕也很正常吧,就连我也吓一跳呢。您刚刚不也……”

毕竟是自己十分敬重的老板,贺拳握拳假咳两声,毕竟有些话不好直说。

“呵。”森深凉凉一笑,俯瞰楼下裸着身子或慢走或慢跑的人,十有八九都朝他的方向眺望,见他看过来,一个个争先恐后开始抛媚眼儿。肉体随着动作晃动,他强忍着没在手下面前失态呕吐。

“他说叫我配合,我就配合?你去官网发布消息,就说因为天气原因,今天裸奔街全面开放,门票全免。”他不但不配合,还要给他添堵。

说完森深“唰”地关了窗帘,捏了捏眼角,低声咒骂一句,“大清早的,真他妈辣眼睛。”

“先生……这不好吧?”

森深不说话,只拿眼尾轻扫了他一下。

贺拳感受到熟悉的威胁,三步并两步,没出息的小跑出去,临出门又突然退回来,“先生,您走的时候带我吗?我想一直跟着您。”

见森深看也不看他,正赤脚站在衣柜旁挑衬衫,一手拿着深蓝色的,一手拿着纯黑色的,纯黑色肩膀处绣着袖珍雄鹰,金丝的,他满意的点点头笑了笑,三两下穿上。

“先生?”

森深低头扣皮带,漫不经心的说,“我打算三天后让你接手这条街的。你在我身边待三年了,知道这里的规矩,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你比其他人都清楚。交给你我放心。”不然落在森繁和蔡市长手里,他会膈应死的。

“啊!先生,您不要开这种玩笑,我和您一样,虽然喜欢女人,可也不想每天看裸女啊。”

虽然裸奔街自从先生接手后就被他要求涂画彩绘,可顾客的身材还是一览无余。

森深被逗乐了,低声笑了笑,说话声沙哑,“我可跟你不一样,”

“先生……不喜欢女人?”

他喜欢男人?

想到先生一直以来对女人冷漠的反应,对一直锲而不舍追求他的市长千金蔡妍的视而不见,贺拳不敢说自己想通了什么,只是僵硬的后退了一步。

森深似笑非笑看他一眼,“带几个人去看看,敢来这里抓人,却不遵守规矩,是哪个道理?”

“啊?”不但不配合,先生还要妨碍执法?

“他执的是哪门子的法,我不觉得那女人是这里的公民。”

脑海里清晰的浮现出那个靠一颗头就蹦蹦跳跳的女人,贺拳不得不同意这个说法。

2

洗漱完毕正在用早餐的森深,就坐在餐椅上看光屏里的直播画面。

森繁等穿着制服的警察被以贺拳为首的保镖给拦住,也恰好给了那个女人逃跑的时机,本来她已经再次被森繁抓住了。

森繁的脸黑的不行,贺拳可懒得管他什么心情,坚持让他按这里的规矩来,他只要脱衣服,就让他继续抓人,不然就得出去。

开发裸奔街的人是一个神秘的大人物,后台很硬,就连市长都没法左右,这条街是唯一一个具有独立宪法的街,所以遵法的前提就是“坦诚”。

当然,它的主人除外。

哦,主人的手下也除外。

——因为主人说了算。

森繁顶着一众手下的注视,街道上的男女也都在看热闹,他快咬碎了后槽牙,还是狠不下心来,恨恨的朝某栋楼某层的防弹玻璃窗看去,扭头就带人走了。但是那样子看起来并不是要善罢甘休,而是打算请人出面了。

森深喝了一口茶,余光瞥见那女人趁机飞奔的样子,一蹦一跳就能从那家茶饮店到一家药店。

“毛毛?”

森深喝完茶下意识手往旁边一伸,是空的。他才发现原来一直坐在自己身边位置的家伙不见了。

“毛毛?”

他又唤了一声,寂静的房间没有回应,森深也不介意,走去书房整理些资料,并且挑选落居地。

齐市他是不会再来了,如果不是那个人救了他一命,他是不可能答应接手这条街的。

不过,去哪儿呢?

婴市……太靠北,冬天大雪难停,路况也不好。丰市……太热了,四季几乎没有大的变化,没趣。万市……阶层复杂,人龙混杂,吵。

看来看去,只有齐市最适合人居住,可惜他并不想留在这里。

不单单因为森繁,还因为那个烦人的蔡市长。

也许出国,隐居在一个小岛上也不错。森深想。

据说裸奔街起源于一个啼笑皆非的误会,但就是这个粗陋的误会,使得它成为世界举世闻名的旅游胜地,游客络绎不绝,这条街并不是用来获利,但是为了维持起码的秩序,控制人数,森深便定了价位,不过赚的钱一分不剩都捐出去了。

市长对外隐晦的表示都是自己努力的成果,为此名声还火了一阵子,森深对此不屑一顾,懒得追究。

和对他的女儿蔡妍一样,对他也连一句话都不想多说。

他从没有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哪怕是在这里出生的。

“先生,森繁警官带人把裸奔街包围了,市长默许了他的行为,他似乎对那个……女人很感兴趣。”贺拳觉得承认那颗头的性别是一件很复杂的事,因为他并不觉得她身上具备可分辨男女的性状,毕竟,她真的,只是一颗头而已。

森深手指一划一划的,还在挑选落居地,已经有两个海外小岛的资料被他收藏了。

“随他吧。”

“啊?我以为,先生是想帮那个女人。”

森深也不回头,无语的笑了笑,“我为什么帮她?我们又不认识。”

“……也是。”先生可不是会对女人好心的人。

不过,他以为先生是因为猎奇心理,也不对,先生自己就是一个奇迹,发生什么他也不会奇怪,顶多惊讶一刹那。

“对了,贺拳你去找一下毛毛,它不见了。”

“毛毛不在这里?”贺拳四处看了看,确实没有它的影子,“我这就去找。”

这一找,就找到了天黑,他怎么也想不到,被自己错过的某街角一个灰色垃圾桶里,那个脏兮兮身上还挂着果皮的萨摩耶,正和那个被警察通缉的女人争抢一个面包片。

“松爪!”

“汪!”

“松开!”

“汪汪!”

“该死的狗!”

“汪汪汪汪!”

花福正想跳起来砸它,却被白毛狗一爪子拍下去,最后连面包片都放弃了,咬住她的长发撒腿就跑。

“死狗!给我放开!”花福气急了挣扎着,这些双手双脚的动物们,就仗着自己身上工具多,一个个都欺负她!

真是气死了!

想她独族族长之女,一人之上万人之下的大小姐,突然来到这里,还没搞清楚状况就成了过街老鼠,大家看她的眼神不是惊吓就是厌恶,她表面不说,心里难受极了。

被人打伤,肚子又饿,没地方去,自己都替爹爹心酸,最后躲到一个桶里,惊喜的发现能吃的东西,谁知还被一只狗给抢了!

它抢过去就算了,自己不吃,还不让她吃!

爹爹曾经说过神女的一句话,叫什么,虎落平阳被犬欺,真是太适合她了。

这个白毛狗实在太可恶,口水流了她一脸,沾上伤口火辣辣的疼,她几次想挣开,都被它一爪子差点拍懵过去。

“汪汪!”

该死……

脏兮兮的狗叼着一个“布娃娃”。大家看到都觉得脏,不用它吠叫,主动就退让了。

一路下来,它跑的好不顺畅

3

黑暗中,脏兮兮的狗哼哧哼哧的爬上了主人的床。

冗长的黑夜中,你是我唯一的光。

一、

当夜色再次笼罩住布达拉宫的金顶时,何向如往常一样,带着吉他走上青唐酒吧的舞台。

他在这个酒吧驻场已经有一个月了,收获了不少粉丝。

今天的何向与往常不太一样,他穿着简单的白色T恤和蓝色牛仔裤,头发是新理的,看起来干干净净。他把吉他放好后,抬起眼睛的一刻,主唱姑娘卓玛甚至察觉出一丝令人惊艳的清澈感。

“喂,”卓玛忍不住挑了眉毛,“终于舍得剪掉你那把朋克草了?”

灯光暗了下来,何向嘴角勾起一道浅笑:“啰嗦。”

他拨动琴弦,如流水般的民谣萦绕在酒吧里。

今天的粉丝格外动情,一曲过后满场掌声,在众人的呼声中,何向朝左侧身调整了一下坐姿,准备开始第二曲的表演。

他抬起头,在灯光暗下来的瞬间,忽然感受到一个忧郁的视线。

此时,主唱的声音已经响起,容不得何向细想,他只能随着主唱的节奏弹下去,眼神却一直在搜寻着整个昏暗的现场。

一曲过后,主唱拉上他一起谢幕,在满场高举鼓掌的手中,何向看到那个熟悉的人站起身,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酒吧。

卓玛忽然感觉身边一空,看到何向已经跑下台老远了。

“这个家伙,见鬼了吧?”她一脸懵逼。

二、

何向大约是从一个多月前来到拉萨的。

辞掉忙碌又紧张的工作,老板暗示他前途未卜,并表示了鄙夷。何向没有理会,他仍然买好了前往拉萨的火车票,带上自己的吉他,这一待就是一个月。

如果还让何向选择的话,他一定不会愿意留上一个月这么久,起初的激动随着时间慢慢消磨,最后,他开始感到孤独。

这天,何向起床的时候已是正午,前晚在青唐酒吧喝多了些,回到客栈就不省人事了。拉萨的日光如往常一样热烈,他如往常一样来到客栈隔壁的甜茶馆,点了一壶甜茶,再要了一碗藏面,打算悠然地度过一整个悠闲的下午。

陈旧的吉祥结门帘被打了上来,坐在正堂的何向眼睛被阳光刺得一眯,不由自主地伸手挡在了眼前。透过指缝,他看到一个瘦小姑娘的轮廓。

过去那么久了,何向还能想起当初看到这个逆光的身影时,心中骤然升起的那份神圣的感觉。

藏民已经坐满了整个甜茶馆,这名汉族女孩先是一愣,继而往室内走去,搜寻空余的位置。很快,何向旁边的桌子空出一个位置,女孩便坐了下来。

何向专心盯着姑娘看了一会儿,高兴地发现她长得还挺有味道的,反正很无聊,于是他饶有兴致地开始打量她。

她穿着一件紫灰色的防风衣,头发紧紧地扎在脑后,几缕毛绒一般的发丝柔顺地搭在额头两侧。她的包还鼓鼓囊囊的,上面还有些许灰尘,小小的脸露出疲态,看样子,她刚到拉萨来。她是刚从阿里、墨脱或林芝回来吗?她似乎在等人,一直在看自己的手机,与谁在联络呢?她有男朋友吗?

就在何向沉浸在自己的胡思乱想里时,女孩在钱包里翻找了很久,却皱起了眉头。

拉萨的甜茶馆,凝聚了藏民们随性的生活态度,通常食客只需自己拿走一个小小的杯子,落座后在杯子底下压一张一元的纸币,提着大铜壶的藏族姑娘便会将杯子灌满甜茶,随后取走零钱。

而这个女孩,显然是没有零钱了。

她局促地放下钱包,左右看了看,小嘴微张,似乎想要与谁兑换零钱,但又不好意思开口。她叫住路过的提着大铜壶的姑娘,但似乎语言不通,藏族姑娘摆摆手就走了。

身边的藏民胡子拉渣,穿着满是灰尘的民族服饰,握着甜茶杯的手是古铜色的,戴着好几个蜜蜡或珊瑚的戒指。坐在这群人之中的女孩,显得格外孤独。

何向忽然就有些心疼,他从钱包里掏出几张一元钱纸币,提着自己的甜茶壶挤了过去,把纸币自然而然地压在了女孩的杯底。

“不用谢我。”何向在看到女孩防备的眼神后,耸了耸肩,“大家都是汉族人,互相帮助是应该的。”

女孩的手不自觉捏住了背包的带子,何向看她一副紧张的样子,颇有些失望——还是个情商有些低的姑娘。这时候不应该表现得更大方吗?

路过的藏族姑娘看到了甜茶杯下的钱,她抽走了一元,然后为女孩的杯子灌满了甜茶。何向冲藏族姑娘笑了一下,把甜茶杯往女孩面前推了推:“喝吧,我不是坏人。”

女孩问:“你是谁?”

“何向。”何向伸出手。

女孩犹豫了一下,也握了握何向的手,“李星纱。”

何向看她有些紧张,眼珠子转了转,便道:“你别误会,我是穷人,我还心疼那几块钱呢,看你可怜才借给你的。不过……”

何向假装露出鄙视的神态:“来甜茶馆,像你这种人算是食物链的底端。”

“甜茶馆还有食物链?”李星纱眨了眨眼睛,来了兴致,“藏族的文化真有意思啊,那要怎么才能爬到食物链顶端?”

“呐,你看着。”何向拿着钱包出去了一趟,几分钟后回来,大喇喇往李星纱身边一坐,掏出一大摞纸币,全是一元的,把李星纱眼睛都看直了。

何向得意地摇晃着纸币,“看见没,有了这个,才是甜茶馆今夜的帝王!”

话音刚落,李星纱已经笑得趴在桌上浑身颤抖了,何向都看愣了——她笑起来可好看多了。

这是何向第一次与李星纱见面,而他却对这个姑娘有了一种异样的、熟悉的感觉。

两人在甜茶馆聊到傍晚,颇有些相见恨晚的感觉。何向知道了李星纱是第一次来西藏,她计划过几天去阿里走一圈。于是何向加了李星纱的微信,约好过几天两人一起出发。

“我租辆巡洋舰,我们俩一起去玩儿,你想在哪儿停,我们就在哪儿停,”何向构想着一同旅行的愉快,“在卡若拉冰川下露营,或是在羊卓雍措骑牦牛,或者把扎达古城爬个一百来回,只要你想,都行!”

李星纱眼睛发亮,但只是微笑着点头。

“要不要我这几天陪你逛拉萨?我对这儿已经挺熟的了。”何向问。

李星纱面色一顿,她眼神有些漂移:“不用了,我还有朋友在拉萨,我得去她那儿,应该来不及和你一起玩。”

“这样啊……”何向有些遗憾,这时,他接到青唐老板的电话,才想起自己还要去酒吧表演。于是,他和李星纱交换了微信,便匆匆回客栈去拿吉他了。

三、

随后的几天里,何向翻阅手机的频率明显变高了。

这是卓玛发现的。她偶尔会看到何向背对甜茶馆的窗户,低着头在看手机,阳光把他的后脖颈都晒红了。她也偶尔会在路过化妆间的时候,听到何向一阵阵的傻笑。

但更经常会注意到的,是何向在表演的时候,吉他声里带着的情绪越来越温柔。

恋爱中的男人真恶心。卓玛咧开嘴角抖了一下。

何向自己却没有发现自己的变化,他只要有空就会刷新朋友圈,看看李星纱更新的状态。

她去爬了布达拉宫,拍了很多蓝天白云,和布达拉宫牛奶般的墙,墙上投映着她的影子。

她去看了文成公主歌舞剧,位置还挺不错的,文成公主穿着金色的裙子,双手合十的模样被她拍了下来。

她去了雪域餐厅吃生牛肉酱和糌粑,还加了一份酸奶蛋糕。

她还去了大昭寺,拍了一张照片,左下角伸出一只手,握着一把松枝,显然是自己用右手拍的。

她似乎没有和朋友在一起,还是一个人。

为什么要隐瞒他?

何向渐渐的有些焦虑,终于有一天,他提着吉他来到酒吧门口,偶然刷新了一下朋友圈,看到李星纱在一分钟前更新了九张照片——照片里是八廓街的玛吉阿米。

刚巧老板走过,何向把吉他往身上一背,扯住老板恶狠狠地请了个假,然后骑个摩拜快速往八廓街方向奔去。

在路上,他给李星纱发了个信息:“我来找你。”

虽然来了一个月,但在青藏高原运动量稍大一点,一般人还是会喘不过气来。何向来到玛吉阿米的时候,却顾不得心肺爆炸的感觉,一层层、一桌桌找了过去,却没有发现李星纱的踪迹。

正是晚饭时刻,玛吉阿米食客如织,服务生喊着“麻烦让让”,将何向撞了一个趔趄。食客和服务生把注意力集中在这个背着吉他的男孩身上,他在四处张望,看起来很迷茫。终于,有个服务生上前来问:“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的吗?”

何向回过神来:“刚刚有没有一个这样的女孩来过?”他打开朋友圈,翻出李星纱的照片来。

服务生看了一眼就认出了李星纱:“这个姑娘刚刚离开。我记得她,她像你一样,背着一把琴,啊,不过,比你这把要小很多。”

尤克里里?何向想起了李星纱那个鼓鼓囊囊的包。那种熟悉的感觉又涌了上来。

夜幕降临,何向回到酒吧,此时酒吧已经满满都是人,卓玛刚刚结束演唱,她看到何向,把头往后台一偏,示意后面有事等着他。

何向来到后台,在化妆间遇见了老板。

青唐的老板看他一脸茫然,气得把烟头一掐,挥起满是刺青的大手就开始一下下按他的头:“你小子,还晓得要回来?你知道今晚多少人等着你演出吗?发财了,不想干了?”

“别别别,哥……”何向躲开老板的大手,青唐的老板是骑行进藏的老手,那体能可不是吹的,何向现在还感觉脑瓜子被按得生疼。

老板按爽了,大马金刀往椅子上一坐:“怎么,听卓玛说,你小子谈恋爱了?你们年轻人就是疯狂,工作都不干了。那妹子呢?也不给哥介绍介绍。”

何向一个劲的沮丧,青唐老板反而来了兴致,闹着要看姑娘的照片。何向便翻出李星纱的朋友圈给他看。

哪知老板看了一眼就嚷嚷起来:“这妹子我认得。”

“得了吧,”何向翻了个白眼,“学《红楼梦》呢,宝哥哥?”

老板急了,抢过何向的手机仔细看了,十分肯定地说:“绝对没错,这姑娘,最近每天晚上都来酒吧,一个人。”

要不怎么说天无绝人之路呢?何向立马紧握老板粗壮的双手,一脸诚恳的表情差点没把老板恶心死。

“老板!从明天开始,我保证场场登台!”

四、

所以,何向在台下看到李星纱的时候,就想当场跪天跪地跪老板。

他骑着自行车在街上,眼神一直在追逐李星纱的影子。拉萨的天黑得早,往往太阳刚偏西,街上的店铺就纷纷关门了,李星纱偏偏从大街拐到了旁道上,所以何向还真难在光线不够的时候发现李星纱。

直到何向拐过一个十字路口,忽然就看到一个上车的身影,他大喊一声:“星纱!”

李星纱顿了一下,迅速上车。何向一咬牙,加速踩踏追了上去。

他也不知道自己哪儿来的毅力,就这么死死地咬着这辆车,但自行车的速度还是慢了些,何向在通往拉萨桥的路口遇上了红灯,而这辆车已经抓住绿灯的尾巴迅速冲了过去。

又失败了。何向颓唐地低下头。

四周归于平静,何向抬起头,准备掉头回客栈。

但他的动作一滞——他看到那辆车缓缓地停靠在拉萨河上桥的路边,那个瘦小的姑娘走下车,看了何向一眼,然后拿出手机。

何向的手机响了,他拿出来打开微信。

李星纱:你跟够了么?

何向:你为什么躲我?

李星纱:我来拉萨,是想一个人静静,不想被打扰。

何向:那你可以跟我说。

李星纱:我不想说。

何向抬起头,他能清楚地看到李星纱穿着一条灰粉色的纱裙,披着一件宽大的牛仔外套,她左手扶住另一只细瘦的手臂,似是在拒绝什么。

绿灯再次亮起,何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拼了命地朝她奔去。他只是觉得,如果再不把这个姑娘紧紧地拥进怀里,自己会要发疯。

他停在李星纱身边,那辆载着李星纱的车早已离开。

夜已深了,来往车辆极少,显得整条街道十分宁静。

何向高出李星纱一个头,他就那样静静地注视了李星纱好一会儿,她的眼睛像星星那样好看。

他忽然就有些贪婪了,试图伸手拉住李星纱,但女孩后退了一步,高原的风吹乱了她的发丝,让何向忽然有些看不清楚她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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