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如何把上仙逼疯

“听说玉帝前些日子在大殿上逃婚了呢?”

“真的假的?”

几名宫女正窃窃私语,低声讨论着最近的八卦。

“你们若是有闲工夫,不如去帮本宫收拾收拾天宫里的花园子。在这里嚼舌根子,可知这里不是人间?“远处一女子踱步而来,面容严肃,仪态端庄,不怒自威,正是前些日子被天帝“抛弃“天后。

宫女们被天后的突然到来吓了一跳,仿佛终于反应过来这里不是人间,自己却将人间的碎嘴子带到了天宫,平白损了修为还惹的天后不快。几人瑟瑟发抖,欲作下跪状求饶却只能从余光中瞥见天后离开的身影。

“哈哈哈,无妨,莫放在心上。她不就是这样么?”这是这几天一直跟在天后身边的一位公子,只是却不知道是哪家的公子。“但我觉得你们还是去收拾一下她的那个破花园子吧。毕竟是该收拾收拾了。”男子轻笑随后便追着天后离开的方向离开了。

“就这样?”那男子问她。

“不然呢?“她反问。

半月前,天帝天后劫数历尽,携手而归,于三十三重天举行婚礼。然而,酒席尚未开始便被一来路不明的凡人给打断了。是个女人,还是玉帝历劫时的结发妻子。

“阿晏,跟我走。“

那个女人及其狼狈,却并不慌乱。她就那样缓慢而坚定地伸出手,说——阿晏,跟我走。仿佛早就知道了答案。

没人敢去看天后的脸色,也没有人想去看。天帝与天后,本该伉俪情深。可……

出人意料的是,天后并没有像众人想象的那样勃然大怒,哪怕是流露出任何其他的情绪。她只是那样淡淡的瞥了一眼桌案上天帝摘下的玉冕,随口嘱咐了众人一句好吃好喝便离开了。仿佛这场本该盛大的婚礼只是一场闹剧。

天后生性凉薄,却没想到竟是到了如此地步。

天帝或许真的算不上个合格称职的好天帝,但昌颐确实是个优秀的天后。

虽然天帝抛下了天界的种种随他的结发妻子回了人间,但天宫依旧如往常一般井然有序,并无半分混乱,甚至还解决了妖兽侵扰边界的难题。一时间竟也没有人觉得没有天帝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日子平平淡淡,只是偶尔会有人看见天后在她的花园子里买醉。

“就这样?”

“哪样啊?”天后迷迷糊糊,意兴阑珊。“这不是挺好的么?“她忽的将酒杯抛起,任杯中的酒洒下,幻化成她所掌管的大好河山。“这还有什么不好的?”

“诶……”男子无奈的叹了一口气,随手端起她扔到一旁的的酒杯给自己斟了一杯,小口啜饮着,“他怎么说?”

“嗯?”她有些恍惚,发现原来自己又醉了。

“唔,他说他不想做天帝了,他要和他的常依长相厮守,不离不弃,上黄泉,下碧落,生死相许……

怕真不是醉了,都开始说戏文了。

突然,天后沉默了下来,有些恍惚。

”我说,让他随意。“

酒不仅能醉人,还能醉了刀枪不入、五毒不侵的天后。

像是很多年前她还是个孩子时候的那样,男子温柔的摸了摸她的头,低声说,睡吧。

天后去过人间很多次,但那都是在她还不是天后的时候。那时候天帝也不是天帝,还只是个凡人,一个为情所困的男人。天帝天后本就是一对,他的妻子,其实也就是早早就完成了劫数的昌颐。只是结发妻的离去成了他的心结。昌颐不忍心看他如此痛苦,便去求了禁地里的灵,献出一魂一魄才有了常依。只是,这罪孽终是要她一人来扛。

重入轮回,再经磨难,她终于能还给他一个结发妻。

天后又去看他们了,只是依旧只是在不起眼的角落静静的看着他们。

门内门外,常依和昌颐。

常依怀孕了,她的阿晏在哄着她吃东西。

昌颐作揖告别,面对屋内晏清的诧异感激的目光也只是莞尔一笑。

父神下令,从此天后成了天帝。

“能者居之,可有异议?”

他便是帮助她逆天行道的灵,虽然她也并不清楚他到底是不是所谓的灵。他总是问她,你是真的爱他么?她其实不知道他是个什么意思,毕竟她的情根是他亲手割下种到常依身上的。换句话说,她应该不能也不会再动心了。她总觉得他很无趣,悠闲地过分才戏弄自己,可自己也没什么法子。自己虽然身居重位,但到底是欠了他的一份人情。考虑再三,虽然她还是觉得没什么需要考虑的,但她决定随他去吧,他若愿意,留在天宫也未尝不可。

抬手揉了揉眉心,继续看那些无趣文书。

他也不记得这距他第一次见她是多久之前的事情了。只依稀记得那时候她尚且还只是个孩童摸样。他不得不赞叹她的优秀,历尽世上疾苦,一路杀入禁地,竟还能维持住人形。

“我有一事相求。”

“好。”

那是在他漫长岁月中,少有的,他的身体本能快于思考的回答。

他说,好。

“有什么打算?留在天宫还是……”

“好。“他打断了她的话。

“嗯,那便留下来吧。”她的笔一顿,“你若实在是闲得发慌,不如帮我把那后花园子打理一下?”

世间美景千千万万,若你的情丝树不再荒芜,亦成一处风景,我是不是便能守得铁树开花,修成正果?

我叫薛珂,今年二十六岁。在城东最偏僻的巷子里开了家小布庄,雇了个小伙计。

此时崇宁十二年,暮春时节。即便不是宵禁,我这店里也少有客人。但即便有客,也与我无关。算来经营已有十年,我去前店的次数却屈指可数。

傍晚时分甚是清凉舒爽,我在后院的石凳上喝酒赏花,沉浸在美好的半梦半醒之中。花不在树上,而在筐里。

不大的院子里摆满了七八个大箩筐,这次基本都是槐花和月季。不同时节收不同的花回来吃,是我唯一上心的正经事。这是今春的最后一批,再食便是夏花了。

顾珲咚地一声落脚在我身前。这家伙光张心眼不练轻功,我惊了一下,一口好酒险些喷出来。

“又喝成这样。”他坐在我旁边的石凳上,无奈地看着我,“你的小伙计跑去暗场看斗鸡呢。”

“哦。”我当然不在乎那小子,却怕顾珲抢我的花饼吃,故作自然地将盘中最后一颗全塞进嘴里,所以吐字不清。

顾珲却没注意到我的护食行为,反而盯着我从头到脚看,我这才意识到今日没扮男装。不过算了,他又不是没见过。之前落魄的时候可没这么讲究,除了不穿衣服,我什么样子他倒是都见过。

这十二年里,见过我女装本貌的只有小钟和顾珲。可小钟不知哪根筋搭错了,见识了老娘的闭月羞花还坚持认为他老板是个男人,而且是个有异装癖的男人。除了打扫和送饭,他都躲我远远的,自己吃住在前堂。

好在除了酒和花,别的事我不放在心上。哦对,还得赚钱。

顾珲勉强算是个朋友,但他从不找我喝酒吃花。他只帮我赚钱。

黑道中介,俗称黑线,靠人脉和眼力混江湖赚差价。当年他发现我轻功可以,帮我脱贫得了温饱,后来我配药的本领被他知道,我又带他奔了小康。不提这其中有多少犹豫和担惊受怕吧,老娘现在这日子过的挺不错。

财大就是气粗。

我又倒空了一个酒壶,头晕手抖,放下的时候力道没掌握好,直接摔碎了。顾珲随手迅速拎起我的手来,许是怕我按在碎片里。

我迷离地傻笑了一下:“前堂没人,你要什么布就自己拿。把门带上。”

顾珲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他向来知道我什么德行,不多问也不干涉,从衣襟里取出一个布包裹放在石桌上。我猜是一本书,但一定不会打开看。

“明晚二更,把它送到廉大将军府上的北厨房,中间灶台的锅里。一千两。”

我打了个哈欠:“只收现银。”

顾珲跑来我这连个包袱都没背,我可不信那腹肌夹缝里能藏下五百两银子。

果然,他有些窘态地从袖子里拽出银票。

“各地各庄都能兑的通票,无号无主无挂失。再不行,我付尾银的时候,你用它换一千两现银。”

“少来。”我起身向筐里取花瓣,脚一软直接坐在了地上,但语气还是很坚决,“老子的规矩,没现银免谈。”

顾珲坐在我旁边,少有的亲和:“我但凡能找到别人,也不会动用你这毒王的。十几年的交情,这一贴算哥哥求你帮个忙。你下个月的酒我包了!”

酒劲上来,我晕得栽在筐里,柔软芬芳。顾珲在江湖上摸爬滚打、坑蒙拐骗了这么多年,人脉和实力都深不可测,我倒是第一次见他为出贴发愁。

我用最后的清醒理智,想着十年交情,想着没他带贴我早就死了,想着下个月几大坛的好酒,喃喃地说:“两千两。”

最后的画面里,顾珲咽口水而抖动的喉结竟然有点性感,我果然醉得不轻。不过那两个字确是从他牙缝里挤出来的,很是冰凉:

“成交。”

我习惯一天都酒不离手,顾珲习惯半夜来找我,所以他也就顺便习惯了我随时睡着,然后把我拎回卧房。

足睡了一天,醒来又是深夜。我拼着头昏脑涨爬起来,吃了个肘子洗了个澡。

已经记不清上一次出门是何时,我穿着夜行衣蒙着面,还有为了双重保险而易容出的半面疤痕。和这座都城一样,我也快忘记自己的容貌和身份了。

虽然我大隐隐于市,不闻窗外声,但廉大将军府的传奇还是有所耳闻的。祖上是不打架不骂人的江湖帮派,刚成立好就主动归安了。此后战无不胜,军功累累,是本朝举足轻重的武将世家。就连边夷小国朝见天子之时,都不忘问候廉大将军。

顾珲来找我接这一贴,实则是对我轻功的肯定,因为将军府的恐怖程度简直和皇宫差不多。全员能武,连佣人和女眷也不例外。别人家被外派出征都挥泪饮酒生死别,他家前脚接旨,后脚就举家收拾行装。第二天整个府邸便空得只剩花匠了,实为京城最热闹的搬迁壮举。

就算私下暗封了第一毒王给自己,接了帖的飞贼也不能砸招牌。我这一贴可以说完成得非常出色了。

不仅成功送进去点东西,还顺手带出来点东西——柴房里,一只被打得奄奄一息的小飞贼。

后来,他调侃我当时多管闲事的时候,我一再解释:“救你不是因为鞭伤,而是我认识你发的这种寒疾,很快就会死的。将军府的人一定是教训偷窃者的时候不巧遇到你发病,就把你丢进柴房自生自灭……”

而他面对我的喋喋不休,却总是没大没小地嘲笑着:“得了吧,你就是看上我长得俊。禽兽。”

这种病叫风淋,是寒疾中最少见的一种。万中有一患此症,又万中有一能得愈。治疗需配服大量的药剂,稀少昂贵又麻烦,却都只是药引。引至经脉通络,再混温血调和,方能控制病情。而这温血的主人要随同服用大量的药剂,并且是百里挑一的性火之人。

而老娘,就是这百里挑一的倒霉蛋。生在御医之家,被当成个宝贝供养,说好听了叫华佗在世,说不好听了,就跟养个人参的作用差不多。

无论如何,被当成宝贝的日子是一去不复返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想救这个小飞贼,或许是他浑身冰冷的血迹唤醒了医者的本能和敏感的回忆,或许只是不忍心看这副好看的皮相变成好看的尸体。

但救他的过程又累又麻烦。配药,喂药,时刻守着他的脉象和症状。我吃着成斤的药吃到饱,却几乎半月未得合眼,黑眼圈就快蔓延到唇边了。

顾珲再来的时候,正赶天将雨,乌云不透一点月光。这种能见度下,我在自己的院子里都会撞树。我前脚摸黑将盛花的大筐们搬进厨房,顾珲后脚从屋顶上蹿下来。

你就忍心看我自己搬?咋恁懒呢?

不过看着两千两雪花银在地上砸出的坑,我心情顿时明朗多了:“酒别忘了。”

顾珲却一把抓住我的胳膊拉了我一下。我在狭小的空间里为了避开花筐,竟直接撞进他怀里。我心里一乱,祈祷他能坐怀不乱。娘的,他还真坐怀不乱。

他毫不理会我的冒失,扯开我的袖口露出手腕上染血的布条。他皱皱眉:“你自己伤的?”

我抬头看着他,瞎话一时还没编好,他却突然丢下我,冒雨走了出去。我跌坐在筐里,刚萌起的一颗少女心被扔得有点疼。见他推开卧房门,我暗骂了一句这孙子真是通人性。

“估计,再有半个月就能醒了。”我跟进卧房,不打自招地解释了整个过程和病情。顾珲的表情平静如水,窗外已开始电闪雷鸣。

“你还是该少管闲事。”顾珲半晌才说。

我耸耸肩,没滋没味地倒白水喝:“我练练手艺嘛,方便接你那些高难度的毒贴。医术不练习也是会退步的。”

顾珲不再理会床上的少年,倒是盯着我看,临走时说:“医好了就快送走他。”

我本也打算医好了就送走他。好不容易在这京城里活下来,再好看的皮相也不能为之破例,这绝不是玩笑话。

可没办法,谁叫我为了救他耗尽了体力,正缺个得力的照顾,又是谁叫这小飞贼如此勤快且有眼力价呢?

那日醒来,我竟见他蹲在厨房挑花,一朵朵一瓣瓣,甚是细致。虽然刚能走动,但他身体底子不错,生活自理已经没有问题。时值天气正好,阳光照在他苍白的脸上,没有人面桃花相映红,却是清灵如水,仿佛能听见泉声。

而当我还没从困倦中回过神来的时候,竟然吃到了好看皮相做的阳雀花炒蛋。多年没受过别人体贴到做花食的照顾,我心里一软,险些老泪纵横。

“你个小飞贼,还有这种手艺?”我一身男装,吃没吃相。

他却认真地看着我:“我已经好了,之后吃药就可以,不用你再割腕取血给我。”

我点点头,心想再流我也没多少血了。

“你之前犯过这病吗?”

他摇头。

“那你怎么在将军府的柴房里晕过去?被打之前还是之后发的病?”

“飞贼呗,被抓了就挨打,他们哪里管病不病的。”他看上去不大想说。

吃人嘴短,我想说点好听的宽慰他。

“将军府在我们出来第二天就奉命出征,估计现在又只剩花匠了。你偷了什么,谁打了你,这账都只好以后再算。”

不过他听到我说的,既不惊讶也不痛恨,倒像是沉重地出了口气。

我也不想管,留下这少年做个糕点厨子也好啊。老娘正值身体虚弱生活不便的时候,费了那么大劲弄活他,不多奴役奴役就亏大发了。

没有听顾珲的劝告,也没有严守自己与世隔绝的誓言,我不仅破例收留了小飞贼,还让他在我的书房里一住就是两个月。

他恢复得极快,年轻真好。倒是我,失血过多身体虚得紧,没精打采倒在卧房里尽情大睡,再出门伸懒腰的时候已是初秋了。这期间,端茶、倒水、送饭、送花食、外加禁酒,小飞贼像个小丫鬟一样面面俱到,很是中用。

当然,他完全取代小钟来照料我的原因不只是主动能干,也因为小钟看到他之后,怀疑我有断袖之好,吓得躲更远了。

初秋夜晚,凉爽清透,虽然最近不少吃花的口福,却被小飞贼把酒拦得死死的。顾珲说好的几大坛也没了消息,这个不守信用的孙子。

几乎痊愈却没酒的日子,正常入睡实则成了大问题,安神香对我早就无效了。心血来潮,我忽然想到练练暗器。

而我断不是忘恩负义或者嗜血成性的人,也绝不会因为小飞贼嘲笑我“暗器功夫是马夫教的”就杀他泄愤。但我的暗器本领确实比马夫强不了多少。如果小飞贼躲得慢点,那么粗的针很可能要了他的命。

看到他灵巧飞跃的身影,针在手臂上擦出血痕,我吓得心一下子提到嗓子眼。

他还没来得及得意忘形,就被我拉进书房,强行扯开衣袖,那么大的个子还娇羞了一下。好半天他才明白过来,看着我忙碌地折腾着药粉和白布,惊讶地问:“你自己练习,为什么还要涂毒?”

“我的暗器都有毒。”我处理着迅速见黑的伤口,额上渗出汗来,“所以你要离我远一点。”

不知他能不能听懂。看到我躲在暗处的生活和雌雄莫辩的做派,他应该猜到我并非普通的布庄老板。做个飞贼还只是挨顿打,与我有关或许是丧命的营生。

而这句话,既是提醒他,也是提醒我自己。体内的酒精似乎终于代谢干净,我知道是时候让他离开了。

小飞贼伸出细长的手指,轻轻拭去了我鬓角的汗珠:“我教你暗器。”

我没抬头看他,在沉默中熟练收起桌上凌乱的东西。写了个方子,又找出一件衣服一起递给他。

断酒似乎让我开始了新的生活。我很久都不知道,一天里的时间原来这么长,也几乎快忘记,自己借酒躲清醒的日子已有这么多。

我悄悄打开窗户看向外面,那是我生活了二十六年却异常陌生的都城面貌。四海升平,国泰民安,八方平定,礼乐迭兴。当今圣上对外铁腕、对内仁慈,不仅有很多减轻赋税、开库扶贫的政策,自身也是忠孝仁义的典范。登基十二年来,皇室连党争的丑闻都不曾有过。从上到下一片祥和,甚至比先皇在位时还要盛治,人人都称一句贤君。

顾珲再来的时候又是一个月后。我开口便要向他讨酒,利滚利也该有上百坛了。可是他黑着脸,目光深沉又低垂,我一时没敢说话。可能因为我在天黑至此的环境下很少清醒,此时看着他,感觉不太真实。

他坐在院中的石凳上,甚至叹了一口气,才说:“阿珂,我带了一贴给你。是一种寒疾的医贴,价格很高,与你之前治好的小飞贼状况很像。我接下之前,并不知道这是从宫中流出来的,不知道接这种贴等于签了生死状……”

我却已经蒙了。我没有像顾珲一样关注价格和危险,而是深深陷在这无端出现的医贴本身。

宫中……

寒疾……

秘密发帖而不公布病情……

尘封的记忆碎片向我飞来,刀子一般锋利地割破我的脸。清醒使我疼痛,疼痛使我清醒。我一瞬间后悔自己为什么不保持醉醺醺的状态,下一瞬间又格外庆幸今天的自己未沾滴酒。

顾珲惊讶于我没有犹豫也没有讨价还价。确认了好几次我会接下这一贴,又确认了好几次不用拎我回卧房,他才闪身消失在黑夜中。

随后,在我还没有想清楚状况的时候,小飞贼就落脚在顾珲刚才的位置。

“他要你用血去治病。”这是他极不情愿被我赶出去之后,第一次露面。

我不想理他,起身向卧房走:“下次不要偷听我们对话。”

“你缺钱我可以给你!”小飞贼有些激动地挡在我面前,“不要去接危险的帖子。”

我有些哭笑不得:“你又去偷了什么东西,暴发户?我只卖点血就能衣食无忧,用不着你操心。”

“你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这样用血会丧命的!”

是,我的身体每况愈下,早就不像小时候边取血救人边活蹦乱跳。这次在床上足躺了一个多月才活过来,我不需要别人提醒我已经多么衰老多么脆弱多么不堪一击。

“我的事情你不要管,以后我的布庄不许你进来。”

“你知不知道这个顾珲是什么来历?”

我躲开他向卧房走,他跟在后面继续说:“换句话说,我这种寒疾世间少有,顾珲怎么知道你能接这一贴?而如此稀有的病人,这次发病却刚好被顾珲拿到医贴,又会是谁?病人既是宫中之人,范围便更小了吧?”

我心里一颤,脑子里频繁思绪凌乱冲撞,随后又有疑惑升起。我回头看着小飞贼。

“你想说什么?”我故作镇定。

1.

半夜失眠睡不着,登上了许久不用都已经落灰了的QQ,百般无聊的刷起了空间动态,都是初高中同学恋爱工作上的一些琐事,有发福的男同学,有瘦身美白成功的女同学,我一个接着一个的点赞,直到刷到了一个月前的一条动态。

是许若楠的,晒得是她和尹超的合照,底下全部是祝福,祝福脱单恋爱了,我犹豫了一会,而后想了想,反正也能查看到阅览记录,不点赞有些矫情了,于是便痛快的给了一个赞。

此刻是凌晨三点的伦敦,异常寒冷,外面还下着小雨。

突然有消息,我点开,竟然是尹超。

“茜茜,是你在线吗?”嗯,他在怀疑我是不是被盗号了。

为了缓解这么些年的尴尬,我故意逗他:“是我,我最近钱有些紧张,你能给我转点吗?”

尹超:“……”

“算了不逗你了,是我。”我心如止水的恭喜他,“才知道你和许若楠在一起了,恭喜啊,要是走到结婚那一步,一定要通知我啊。”

那边很久没回复,许久尹超才说道:“茜茜,我一直欠你一个对不起。”

“对不起茜茜。”

打在窗户上的雨丝连成线,如同我当年我在尹超面前流下的泪,细小的,透明的,微不足道。

2.

我和尹超是认识十年的朋友,我从初中就开始暗恋他,但是遗憾的是,我和他的关系一直都是友达没有上,成为情侣这档子事永远也提不上日程。

但是当年的我,并没有这个觉悟。

尹超长得好看,身姿挺拔五官俊朗,一进高中就是校草级别,收情书收到手软。每天放学回家的路上,尹超帮我拿着厚重的书包,我内心骄傲的迎着其他女同学羡慕嫉妒恨的目光,嘴上却说着:“尹超,那么多女生,你就没一个中意的?”

我希望听到的答案自然是“我中意的是你”,然而尹超淡淡的看了我一眼,而后说道:“我喜欢的,不在我们学校。”

他的话仿佛是春雷,惊醒了大地。

我第一次有了强烈的危机感,这个替我拿书包等我放学一起回家的好朋友,心思已经寄在了别人身上。

我忍着不悦,问道:“哪个学校的啊?叫什么啊?”我顿了顿,还是将那句“长得好看吗?多好看?”咽回了肚子。

“隔壁二中的,叫许若楠。”尹超眉宇间有些自豪,“听说过的吧?”

当然听说过。

许若楠,隔壁二中的校花,出了名的爱打架,据说换过的男朋友比我认识的都多。

不良校花对三好学生的吸引力,果然很大。那么多的言情小说,诚不欺我也。

3.

似乎是不愿意脱离掉尹超的时间,因此我做了此生最为愚蠢的一个决定。

我要和许若楠做朋友,既能帮助尹超追到许若楠,还能成为两个人都很重要的人,这样子我就不会失去尹超了。

在一个细雨绵绵的秋天,我故意惹到二中的一群个个纹身抽烟打架的女生,就是看到许若楠正坐在一个小饭店里面吃饭,听闻她为人仗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常事。

果然许若楠解了我的围,她一脚踹开一个板凳,怒吼了一声“滚”,我能见到她穿着吊带衫的胸脯剧烈的起伏着,还有那精致的脸蛋和凹凸有致的身材,同样是吃米饭长大的高中生,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就这样,我成了许若楠的小跟班。尹超对于这件事甚是欣慰,请我吃了肯德基,而后终于吞吞吐吐的说了他的请求,让我在许若楠面前多多替他美言。

我有一种成为美人鱼成全王子和公主的壮烈成就感,心里虽然有些失落,但还是笑着答应了。

我对尹超说:“那你要每个星期都请我吃东西,不能忘了我……的帮助。”

尹超喜笑颜开,青稚帅气的脸上是欣喜和感动:“这个当然了。”

4.

我和尹超还有许若楠这样的三人组逐渐的成形了,每天中午一起在学校外面的小餐馆吃饭,晚上一起结伴回家——当然许若楠是偶尔回家偶尔去网吧。

在这期间,我见到了我从来没见过的尹超,他不熟练的讲一些冷笑话,眼睛一直放在许若楠身上,眼睛里是星辰般的闪耀。

我打趣他:“许若楠对你来说是什么啊?天天看都看不腻。”

尹超认真思索了一会,说道:“嫦娥吧,住在广寒宫的嫦娥仙子。”

我差点被可乐给呛到:“你家嫦娥仙子抽烟打架——尹超,她要是嫦娥,你就是对她有非分之想的天蓬元帅你知道吗?”

我深感欣慰的是,许若楠并不喜欢尹超,她是真的只把他当朋友。

尹超为了显得成熟,私下里学抽烟,好不容易学成了,在许若楠面前装一装,烟还没拿稳,就被许若楠戳破:“哎,不是这样夹的,这样……”

许若楠指正他,尹超脸色绯红的跟着改,我坐在对面喝着汤,觉得一直这样下去也不错。

尹超说许若楠是他的嫦娥仙子,我想了下,那么尹超对我来说是什么呢?

我那个时候以为他是我的小太阳,带给我温暖和阳光。然而后来我才醒悟过来,他只是月光罢了,清冷虚无,在他的光照下,温暖我的从来不是月光,而是自我感动。

5.

许若楠总是很缺钱,隔三差五就会向我借钱,我也每次都借给她,因为她还的很快,真的只是手头紧而已。

所以我没想到借钱这件事会导致我和尹超的决裂。

高二快结束的时候,我爸妈要回老家一趟,给了我八百块作为一周的生活费,还包括资料费。第二天我就借给了许若楠五百块,她说有偶像的专辑要买,过两天就还给我。

结果那个星期三,班主任要收那个学期的试卷和资料费,一共四百块。

我打电话给许若楠,结果是关机。放学以后我去了她的班级里找她,人也不在。

我大脑一下子就懵了,一种被欺骗的感觉充斥了我的大脑,我也没有勇气打电话向父母开口要钱,因为没法解释。

那天回到家做完作业,终于接到了许若楠的电话,她亲切温柔的道着歉:“对不起茜茜,今天请假了,听同学说你来找我了,那个明天中午老地方见,我把钱还给你。”

一时间很是愧疚,我居然因为金钱怀疑朋友,但是我不好意思说出来,于是只是尴尬的说着:“嗯,不好意思若楠,因为我明天老班要收资料费……”

第二天中午放学,尹超因为考试没考好被班主任留了下去一起去吃食堂了,我站在二中门口等着许若楠,左等右等不见人,电话也打不通,烈日之下我就像是一个傻子,等到午饭时间都结束了。

而后便看到尹超沉着脸从一中走出来,大力拉着我的手腕,将我拉到了教学楼底下的松树下,我愁眉苦脸的说道:“怎么办尹超,下午老班……”

尹超脸色还是很难看,不待我说完,从口袋里拿出四百块钱强制的塞在我手里,声音冷冷的:“钱钱钱,你家很缺钱吗?需要这么急着催若楠吗?她奶奶生病了在医院,这个钱我替她还了吧。”

我张了张嘴,许是在太阳底下站的太久有些中暑,我只觉得呼吸很困难,心纠在一起,头晕目眩。

尹超失望的看了我一眼,转身便离开了。

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和他说过话。

6.

我一直都看不太清楚三个人当中我的位置在哪里,我以为我是核心,是牵连着尹超和许若楠的那一根红线,但结果都是我以为,我只不过是一个连红线都算不上的杂线。

之后尹超有来找过我,但我都是避而不见。大学以后我去了另外的城市,尹超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了我的新电话号码,气急的说道:“茜茜你去那么远做什么?你一个人人生地不熟的,很让人担心的,十一假期的时候我去找你……”

“不必了。”我冷淡的说着,我知道他只是内疚,并非真的关心我。

真的关心我,不会把我一个人丢在烈日下,不会因为四百块钱就责问我,不会在高三一年见到我连一句“对不起”都没有说过。

他有他的骄傲,我也有我的自尊,心照不宣。

我的白月光,从他照向别人的那一刻起,余下的光源都是我偷来的。

7.

这么多年以后的“对不起”,听来有些滑稽。

“你才知道许若楠根本没有奶奶是吗?她的奶奶早就去世了。”我尖锐的捅破这个真相。

“对不起。”他又道了一遍歉。

“可你还是和她在一起了。”我有些乏味,“你道歉我接受,但并不是原谅你了,而是算了。”

我下了线,倒在床上有了些困意,窗外的雨还在下。

这一夜注定没有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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