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遇非良人呐
感恩节前一天晚上,叔叔到家一点。
我们吵架到三点。
早上六点,他摁掉了一个最近每天早上必来的视频邀请,我们接着吵。
七点钟,他跟我说,滚。
好,我滚。
(一)
2017年,第37次吵架,因为同样的原因。意味着我又要收拾书本衣物,带着我的乌龟,回到我的小房子里,间歇性失落地过几天安生日子。很奇怪,吵架,回家,和好,固定的模式一年重复了36次,我还是没有习惯,没有长进。悲伤的感觉铺天卷地地袭来的时候,我仍旧招架不住,睡不着觉,暴饮暴食,眼泪哗啦哗啦的止不住。
爱情使人盲目,使我这种无脑女大学生一级盲。大四毕业,为了跟他待在一起选择了考研,光荣地成为了一名待业考研狗。起先预想的很好,这一年我们你侬我侬,相互扶持,一起奋斗。等我考上研究生,叔叔可以申请调去我读书的地方当医生,从此灰姑娘和骑士过上了幸福快乐的日子,皆大欢喜。
然而,but,但是。爱情这龟孙,不让人措手不及,手忙脚乱,狠啪啪地打自己的脸,好像就对不起人们对它的念念不忘。
同居第一天,他手里的电话那头就传来了一声娇滴滴的埋怨:“你不是说等我加完班就陪我聊天吗?哼!”彼时叔叔正用另一只手搂着我看电视。我瞥了一眼他并不算难看的脸色,抢在他开口之前,对着电话喊了一句:“姑娘,我老公要睡了。你也洗洗睡吧。”那头瞬间就没了声音。我回过头,他一脸苦笑的看着我,很是尴尬。
我跟她什么都没有发生,没有关系,只是同事。
OK。
第二天一早我自觉收拾东西滚蛋了。
拉黑,冷战,离家出走,同居这一年我发现自己也就这点能耐。
第三天午饭的时候,我刚咬下第一口红烧肉,心里有一连串奇怪的念头冒出来:可能他们真的没有什么关系,可能是我误会他了,其实他对我也挺好,拉黑是不是太绝了,还可以做朋友对不对。。。
晚上他来接我回去。
离家出走真特么累,我这么总结第一次吵架。
和好归和好,我心里还是怀疑的。宋冬野有首歌唱得很好,叫做《平淡日子里的刺》。这件事情俨然已经成为我们平淡日子里的刺,成为后来好多次吵架的导火索。
(二)
叔叔总结出我们在一起的状态规律——在一起不能超过两周,否则,一定会吵架。
第二十三次,这一次,周期很短,距离上次他接我回来不过五天。
中午给叔叔发消息,晚上要去同学家聚餐,如果结束的晚就在同学家过夜了。叔叔回我,不许喝酒,注意安全。结束的时候已经十一点,有几个姐姐喝的有些多,都在同学家住下了。床上,沙发都睡满了,得,我还是打车回家吧。
出租车开到楼下的时候,楼道门口站着一个姑娘。脑子嗡的一下,瞬间就被“她是来找叔叔的”这个念头装满了,第六感,玄到无解。上楼,开门,换拖鞋,一气呵成。抬头看到叔叔穿着内裤在我面前一脸惊愕:“你怎么回来了”。
话音刚落,门就响了。
我打开门,门外站着楼道口的那个姑娘,擦。
“姑娘,请问你是找我呀还是找我男朋友?”
“我找他!找我男朋友!”她瞪着我身后的叔叔,接着指着我吼道:“她是谁?!”
第一次见如此复杂的场面,我已经快要当机了,脑子里一片混乱。WTF!我是谁?这么哲学的问题适合现在问?
“她是我女朋友。”叔叔介绍的一本正经。
“那我呢?!”姑娘说罢,一个箭步冲上来打了叔叔一个耳光,电光火石。
“阿七,给你介绍下,这是我同事,也是我朋友的女儿,孔谦。”叔叔说着走过来搂住我的肩膀。
“我那么喜欢你!你怎么能这么对我!”孔姑娘哭得声嘶底里。
我把门关上,走到客厅坐下,平静地看着叔叔,“让她好好说话。”
“阿七,你听我解释,她有男朋友,你看她的手机屏保都是合照。”
后面的剧情像极了无良编剧写的家庭伦理剧。我窝在沙发上,刷着手机,听他俩吵 。
最后姑娘说:“给我十万,以后我们老死不相往来。”
我立马竖起耳朵,十万?
叔叔冷冰冰地回了一句:“没有。我已经说我有女朋友了,你赶紧走。”
嚯,好一出流水无情,落花有意,多情又被无情恼的大戏。都说艺术来源于生活,以前以为这句话不过是些戏子把艺术这种阳春白雪的东西拿来忽悠寻常老百姓的。今日一见,果然,岂止是来源于生活,简直高出一大截。
那天晚上送走孔姑娘已经是凌晨两点了,我躺在叔叔旁边,胸口像是被人攥着,感觉一秒都呆不下去了。起床收拾东西,回家。吵架脑仁子疼,干脆不吵了,直接走。
黑暗中,叔叔问我:“你不后悔?”
“不后悔。”
门啪的一声关上了。
这一次我坚持的很久,我安慰自己那天晚上是假的,甚至开始怀疑人生。
再次见到叔叔,已经过了大半个月。
情绪化暴饮暴食导致的胃出血和重度贫血让我虚弱到上楼的力气也没有了,迫不得已,我去了医院。医生说,办个手续,住院吧。我拿着医生开的病历和住院单在路边哭成狗,就这样算了吧,死掉算了,一了百了。
“阿七,你来找我吗,哭什么啊。”穿着白大褂的叔叔站在我旁边,一脸疲惫。
“我要死了。”我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胡说什么呢?”叔叔从我手里抽走病历,看了看,说:“我给你安排住院,你别乱跑了啊,你现在的情况不能乱动。”
住院的日子百无聊赖,叔叔工作之余常常来看我。嗯,出院后,再一次的,我们和好了。
我就是这么一个记吃不记打的东西。
(三)
信任危机,我在知乎上看到这个词,贴切地形容了我们之后的生活。
我总是觉得叔叔劈腿了。
于是总翻他的手机,发现一点点蛛丝马迹就吵架。
有女的给他打电话,我总要在旁边出一点点声音,叔叔很不高兴,遂,吵架。
他出去应酬,我也总觉得他是跟别的女人在一起,他回来,吵架。
后来,他的手机每天早上响起视频邀请,我在的时候,他匆匆挂断。
叔叔说:“你怎么就不能相信我呢?怎么总是怀疑我呢?你得信任我才行啊,我是一个值得你信任的人。”
我也很无奈:“我不是没有信任过你,你太让我失望了。”
我终于认识到这段感情消磨到此刻,只剩一具空壳。当初小心翼翼,如获至宝地捧在手心里的感情,到现在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叔叔常说我是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性子。呵,还真是,非得等到自己千疮百孔,才明白自己所遇非良人。
知乎上的大佬说,谈恋爱不要总是患得患失,安全感是自己给的。也怪我太任性,受不了一丁点委屈,太用力的想去护这段感情周全,到头来把自己赔了个干净。
念念不忘,恋恋不舍,从一段感情中抽身而退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但不容易,并不代表不能做到,你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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