悼念你,我的狗子

其实它离开我们已经块一个月了,才来纪念它,其实很不应该,它是那么忠诚地陪伴了我们九个年头。它是十几天前被卖走的,2个月钱生病了拉稀什么的,后来像是吃药打针了,再后来康复了,可是眼睛像是看不见了,喂食的时候要用鼻子去触摸、去找,耳朵也不好使了,院子里来了陌生人也不叫。母亲打电话告诉我它的现状,我很难过,建议母亲把它卖了,我不忍心听到它受煎熬,其实是我不想让自己难受。十几天前,终于有个收狗的,五十块钱是它最后留给我们的,收狗人说它又聋又瞎。

它是在2000年春节后被舅舅抱进我家的,当时我在读高中,元宵节放假我第一次看见它,胖乎乎的,淡黄色,拿在手里肉嘟嘟的,非常可爱。黄的狗,是我心目中最正宗漂亮的。那时我家正翻盖北屋,住在门洞里,跑风漏气,在这样的环境中它成长起来,我每20天回家一次,它是我可爱的玩具,逗弄它是件很幸福的事。狗子,朴实无华,是我对它的称呼,它大点了,更漂亮了,黄色是底色,后背一条黑色的纹,是黄毛上部的黑亮的毛尖组成的黑纹,直立的耳朵,它是一条“黑背串”。我没怎么训练过它,所以它也不会什么,但是很乖巧。有时候,我捧着它的头,把它的大耳朵卷过来,它感觉不舒服,就想翻回去,我热情地绷着它的脑袋不让它摆脱,它很着急但跑不了,只能一次一次地努力,在我不经意的时候把头缩回去,一边跑开一边把耳朵甩回去。

每次回家,第一件事,就是走到它身边,它也很高兴地又蹦又跳,我把左前臂一横,它马上把两个前爪搭在上面,我用右手抚摸它的头和后背。我一走近,它就很兴奋似的,也许家里没人和它玩吧。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就走近它,它还是会傻呵呵地凑过来,我半嗔半怒地左右开弓打它耳刮子,一般来个七八下,它就跑远了,再怎么引诱也不过来了。过了一会儿,我看它一眼、走近一点,它又兴高采烈地迎上来。赶上心情舒畅的时候,我会拿把铁刷子帮它抓痒,刮后背、前腿、前胸甚至肚皮,但是后腿、尾部,我是不敢靠近的,它会急眼,呲牙咧嘴、一通乱咬,这时我会很生气、气它不知好歹,拿条长棍子去打它,专打它后腿、屁股,直到听到它不再凶狠地叫而是哀鸣时,我才会丢掉棍子走近,它跑过来,我怜爱地抚摸它的头颈,用它听不懂的人话教育它。可是下次,只要一走近它后面,它还是很戒备地大叫,屡教不改,让我没辙。现在我终于也理解了,有谁是真正能完全信任的?防人之心不可无,何况人狗还是异类呢?

它很护食,拿食儿去喂它时,它像个疯子似的守在食槽旁边,不容靠近,食儿一粘嘴,就呜呜叫着吃起来,很多时候食儿还没倒完,它就埋头在食槽里乱拱,没法躲开它,只能劈头盖脸倒给它。一看那架势,我就很生气,所以经常戏弄它。平时有个梨核、枣子或者一块馒头什么的,就高抛给它,它眼睛盯着、脚下调整着步子努力在第一时间吃到嘴里。有时拿块小砖头、土坷垃糊弄它,它积极地接住咬几口不是味儿,就无趣地吐出来。一年四季喝粥,冬天能吃饱些,因为红薯多,平时剩菜什么的也不多,赶上年节什么的,也能啃几块骨头、吃上点饺子什么的。这几年,它也能越吃越饱了,很多时候母亲一个人在家,熬的粥多它能吃饱些。

作为看门狗,它做得很出色,虽然窝在角落里,它很负责。白天,也许鼻子很好使吧,家里人或者经常来的邻居什么的一般不叫,不太熟的人还没进它视野就汪汪叫个不停,除非进屋或者走了,只有离开它的视线才行,否则怎么呵斥它也不听,梗着脖子喊;晚上,院子外面、过道里过车过人什么的,也叫两声,要是有敲门的就一直汪汪叫,等我们屋里人有反应了才住口。有时也很感动,感觉它能记住我的味道,现在都是每年回一两次家,每到家门前,听不到外人来时它汪汪叫的反应,心底暖暖的,抬眼看见它正期待地盯着我、热情地蹦蹦跳跳,惹得我总是一边嘴里和屋里的父母打招呼一边直接去和它亲昵一番。

我们家里很清苦,对待它似乎也不够照顾,稍微长大一点了,就是喝玉米糊糊粥,即使喝稀的,可能也没吃饱,所以个头不是很大。四五年前,它突然站不起来了,邻居们说是缺钙,母亲买来钙片添在粥里喂它,把铁链子松开,允许它在院子里走动,但是它两条后腿基本上站不起来、痿着,我把它抱到门外去,关上门,不让它往回跑。我把它赶到太阳可以晒到的地方,自己和大叔大婶们聊天,有个大叔说你们家这狗小时候没喂好、否则能再长高一头,它头大本来能长个大个儿的。作为主人,心里也很过意不去,回家告诉父母,也都说今后要尽量待它好些。一两个月后,它又生龙活虎了。

如今,它已经不在了,死者长已矣,逝者如斯夫,我很怀念它,虽然我知道作为它,也不会有太好的结局,只是三年、五年或者十年、二十年的问题,但是如果它泉下有知,我希望它可以享受自己的快乐,不管前世、今生还是来世。

完稿于2009-5-30 ,改稿2017-12-27

周一,下午,六点。

正在伏案工作的苏素猛的惊起,随手抓起桌上的小肩包正大步往外走,今晚说好跟兰晓羽一起去吃新开的那家火锅店的。

门外正好疾走进一位身形高大外表俊朗的男子,旁人纷纷问好:“陈总”,“陈总好”,“陈总回来了”。

苏素被他一个伸手拦住脖子,直接往办公室里拖,把她连拖带拽坐到椅子上。“我靠,陈桐,你是要谋杀我啊?”

在对面总裁椅落座下来的陈桐伸手松了松领带,随手丢给苏素一个精致的小礼盒,“喏,给你带的。”苏素的不爽顿时消去了一大半,“嘿嘿,敢情陈总您去休假还给我带了礼物啊,十分有心嘛。”

拆开一看,是一条材质上好的丝巾,还没来得及好好观欣赏,陈桐又丢下一份文件,“这是AnZy美妆公司的新品,正准备上市,要求我们出个广告策划。”

苏素眼睛又一亮,AnZy啊,这可是块肥肉啊,正拿起那份文件,又听到:“这周他们的新品就要上市,明天,你就要去他们公司提广告策划案。”

苏素手一顿,“明天??他们当我们Katon公司是神啊,广告策划都不用脑子想的么?”

“他们的产品上周已经给到我了,我忘了。”陈桐一脸无害的笑着,“噢,合同也已经签了。”

苏素气的嘴唇微微发抖:“陈桐,你个王八蛋,临危受命,老娘不干!”“你确定?那我让克莱去,到时奖金可没你的份了。”

又拿钱来威胁老娘,明知道克莱那个娘炮是自己的竞争对手,还敢抛橄榄枝,苏素翻了个白眼,双手往桌上一拍,“这票老娘干了。”

苏素一边给兰晓羽打电话,一边抱着丝巾文件回到自己的办公桌上,兰晓羽在那边一声怒吼,吓得苏素急忙把手机拿离得远一些,“苏素你个猪,又放我鸽子,你说说,自从你进了陈桐的那个破公司,你加了多少次班了,我告诉你,到时你猝死了,你别指望我去给你上香。”啪,电话挂断了,苏素无奈耸耸肩,只好等事后再好好去哄姑奶奶了。

眼下最重要的事是,一定要拿下这个大单子。

也不知过了多久,苏素被手机铃声吵醒,来电正是兰晓羽,“喂,苏素,我在你公司楼下,我去了你家一趟,知道你昨晚肯定没回家,给你带了套衣服和早餐,你今天不是要去提案么?”

苏素一听,赶紧收拾了一下,“就数我们家羽儿最好了,我现在就下去。”

下到楼下,却看到陈桐在晓羽旁边,晓羽看到苏素眼睛一亮,赶紧上前把东西一递,撂下一句:“我要赶去上班了,苏素,你好好加油哈,我先去了,拜拜。”说完竟头也不回的跑了。

苏素看着陈桐痴痴望着佳人背影离去的眼神,不住摇头“啧啧,我们家晓羽还是看我们陈总如猛兽啊!”陈桐失神:“谁说不是呢。”“噗。”苏素忍不住笑出声,哎呀,差点忘了正事,赶紧上楼收拾收拾东西。

苏素和兰晓羽是高中及大学同学,玩的可好了,而陈桐是大她们三届的大学学长,那一次打排球,球不小心误伤了苏素,陈桐满怀愧疚的道歉,却对担忧苏素赶来的兰晓羽一见钟情,此后,展开半为含蓄半为迅猛的追求攻势。

听兰晓羽说起一段,陈桐一开口便说:“五年后,嫁我。”吓得兰晓羽此后见他便躲,苏素倒是和陈桐越走越近,哥俩好的还嘲笑过他那是求爱啊还是求婚,不把人吓跑才怪。

“姑娘,到了。”被出租车师傅打断了思绪,苏素站在宏天大厦楼前,仰头看了一眼明晃晃的大厦玻璃,深吸一口气,踏步向前。

见电梯快要闭合,一边小碎步跑去一边连声说着:“等一下,请等一下……”在电梯就要完全闭合的那一刻,一只节骨分明的手横亘在中间,阻止了电梯的闭合。

电梯门一开,苏素看到一个一身黑色西装的男人,衣服裁剪有致,皮鞋纤尘不染还发亮,往上看,嗯,剑眉星目,脸部线条刚硬俊朗,发型还挺有型,这男的,不错。

打量的功夫苏素已经走进电梯,对这男人点头说了句“谢谢。”只见这男人目光都不侧视一下,冷冷开口:“不客气。”

王梓诚看到的苏素是一标准的职业女性打扮,白衣黑裙套装,略微点胖,脸上微施淡妆,一头海藻色的卷发披肩而下,给人感觉倒也不赖。

其实,王梓诚看到苏素时,心里面竟是一阵久违的温暖,以及一些莫名的悸动。

电梯合上了,只有这俩人,气氛有点静寂,她见那人摁了跟自己同去的18楼层,看来是AnZy公司的员工了,微笑开口:“嗨,你也是去18楼的,你是AgZy的员工吧,我是Katon的人,最近和你们公司有合作,今天正好……”

那个冷面男转头看了她一眼,苏素被他眼神冷惊得不由后退了一步,艰难的把后面的话说完整“过来谈方案,好巧啊,哈,哈,哈。”

苏素恨不得找个地缝,抱紧了手上那几本策划,没事搭什么话,叫你嘴贱,叫你话多,还没等懊悔完,突然“哐当”一声,电梯停了一下,然后就没再动了。

“这什么情况?”苏素不明所以。冷面男淡淡开口:“电梯停运了。”然后摁下警报铃,对讲机传来“您好!”冷面男继续说:“3号电梯停运了,目前卡在的位置大约是14到15层之间,电梯内只有我和另一位乘客,无孕妇无小孩,无人员受伤。”

大学的第一个寒假天气异常寒冷,太阳老大老大了散着光芒却一点温暖都没有,趴在暖气片上的小白赖着不肯走,但怕冷的我却一口气骑着车赶到了五里外的外公家,不为别的,只为确认他的死讯?

我之所以用他不是为了故弄玄虚,因为我真的不知道他叫啥名,不止是我连我爸我妈我外公我外婆整个村的人都忘了他的名字,他是一个没考上大学的高中生,因为没考上大学,他疯了。因为他疯了,所以他就叫疯子。从我记事起,我就听说过他,因为他是我们那个十里八乡唯一让人尊敬的疯子,他每天游荡在各个村子里,无论春夏秋冬身上裹着一层又一层的麻袋,佝偻着背,头发又长又黄,嘴里不断的嘟囔着,不知道在说些啥,但他也不像其他疯子似的喜欢无缘无故的打人,或追赶在一群刚放学的小娃子身后将他们吓哭,他很少跟人讲话甚至很少乞讨,饿了就从垃圾堆里翻东西吃,当然也有好心人常给他食物,渴了就接雨水,喝小河水。他每天的任务就这样四处奔走,来去匆匆像是在赶路,在小时候的我眼中神秘而可怕,每次看到他我吓的大叫跑进屋内,顶多也只是从屋中的小窗偷偷的观望他

至今我跟他的交集也只不过有两次,人的一生中每天都有无数人相碰面,但你可能永远也记不住他们的脸,可这仅有的二次就让我永远难以忘记他,一个疯子,一个暮年的老人,一个人们眼中精神有问题的高考落榜生,我与疯子的第一次交集,谁也想不到是由于一道小学的数学题,其实我也不记得是七岁还是八岁,也是像高考暑假那么热的暑假,我被勒令在外公家大枣树下写数学题,从小对数字就不敏感的我,对于零乘一到底是零还是一,实在是犹豫不决,苦恼的我连疯子走到我身边都没察觉,只看见一只如烂树根的手指让我疑惑不解的数学题,在我身边轻轻地说:等于零,任何数与零相乘都是零。现在的我都诧异当时的我没有吓到尖叫,等回过神来就只能看到那儿裹着破麻袋佝偻着腰的老人步履异常坚定地向夕阳处走去,我猜想那时的我肯定认为疯子是个大英雄,因为他的数学很厉害,可是小孩子总是那么善忘,几年一过还是大英雄的疯子在我心中就成了一个虚虚呼呼的影子了。不过那是我第一次听见疯子声音,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声音,没有一般男子的粗糙浮躁,也不是那种中气不足的虚弱,但绝对配得上古人说的字正腔圆,珠圆玉润的那些酸词。

而第二次的交际则是在我知道高考分数后,全家人在外婆家摆酒庆祝的那天,虽然分不高但好歹上了大学,全家人都非常高兴,在大家都吃饭时,外婆偷偷将我拉到门外从黑棉袄的内兜中掏出一叠钱塞在我的手心中,说是给我的奖励,可我外婆年事已高,我不忍心要她的辛苦钱,正在推拉之间我又听见了十几年前的那个声音,但那声音像是被厚重的痰压住似得十分的沉闷,疯子拉了拉我外婆的衣袖又指了指我,我外婆瞬间明白了他的意思,对着他说:娃娃考上大学啦,全家人都在一起吃饭,您老也进去吃一口吧!你看纵然是个疯子,外婆对他仍然用敬语,可到底在敬重他什么呢?疯子摆摆手,眼神怔怔的望着我,竟然大笑起来,脸上的皱纹全挤在了一起,嘴里大喊着:大学大学大学,一声比一声大,整个人不看我们一眼的向村头走去,身子却还像当年一样稳健,有一股说不上来的潇洒,只留下我们祖孙二人望着他直到路的尽头,我实在是忍不住的询问外婆疯子的故事,外婆却只轻叹一声的说道:那个时代的事说不得说不得,疯子是个高中生,是个文化人,他明白着哩,他不装疯就得死啊,可这装着装着就成真啦,看着样子像是回光返照啊。说完便又进到厨房忙活起来,只剩我一人在屋外,不知道为什么心尖一阵酸痛,连带着眼睛也酸了。

后记:2016年寒假,我再次回到外婆家,却再也没有见到疯子,多次询问其他人后,都说我高考暑假后再也没见过他,我不相信他是死了,他肯定又是裹着那一层一层的破麻袋浪迹天涯去了,如果你们看到他不要惊扰,不要安慰他,他比我们每个人都看得透彻,看的明白。更是活的潇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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