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殇
雨打梨花深闭门,忘了青春,误了青春。
黎筱筱一个人走在大街上,她刚刚才得知自己的闺蜜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了。是什么时候在一起的呢?难道是自己出去参加作文大赛的时候?还是介绍他们认识的时候?又或许更早。她摇了摇头,想要把他们在一起的画面从脑海中甩出去。
黎筱筱和吴梦瑶是好闺蜜,从小学起就一直同班到大学,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班级,甚至爱好,习惯都一样。和她们熟的人都评价说:不是姐妹,却胜似姐妹。从背影真的很难分清她们俩。现在回想起来觉得都是笑话,所以他喜欢她闺蜜也是有原因的?原因是两个人差不多,而她更开朗活泼,而自己比较沉闷?
第一次遇到宋星泽是在大一新生会上,他就像一束光照进了她的心。于是兴冲冲跑回去和吴梦瑶说:“瑶瑶,我遇到了我想共度一生的人了!”马梦瑶笑笑,说:“哦,是谁啊?居然能让我们的筱筱小公主动心。”黎筱筱傻傻一笑,到时候你就知道了,说完就跑出去了。没过一会儿,黎筱筱气喘吁吁的跑回来,说:“瑶瑶,我加到了,我加了他微信,看我怎么拿下他。”
吴梦瑶宠溺地摸摸她的头,“嗯,给我一个,我替你考察一下这个人,看看他适不适合你。”黎筱筱立马就发了过去,还一副你真好的样子。添加到通讯录就睡觉去了,反正到时候会同意的。第二天早上醒来一看,果然显示对方已同意你的好友申请。
看了眼网名:顾清风。为什么要叫顾清风呢?筱筱心里腹诽着,没想到手下也打出来发了出去,对方显然懵了一下打了个问号?过了几秒回了句没什么,喜欢罢了。黎筱筱回过去一个笑脸说好吧。对方又回了个嗯。突然觉得这是个直男,可以把话题聊死。于是又问,你是哪个系的呀?宋星泽发了条语音过来:金融系的。
黎筱筱表示自己被这个声音酥到了,然后半天没回过神来。宋星泽发现对方没有再输入,就放下手机做作业去了。再后来,黎筱筱每天都会去找他聊天,不管多少琐碎都会说个没完没了,而宋星泽也好脾气的陪她聊天。
有一天她问:“你喜欢什么类型的女生呀?”那边没有回信息,黎筱筱略微失望。过了一会儿,手机叮咚震了一下,她打开手机看了一眼,宋星泽说:“和我志同道合的。”黎筱筱看到之后激动的不得了,忙回了句,好,那就晚安了,于是就美滋滋的去睡觉了。她突然想起来最近好像吴梦瑶挺忙的都不和自己一起走了,就跑去找她,打了个电话,“瑶瑶,你在哪呀?”那边的吴梦瑶好像在一个很嘈杂的环境说“我有事,你不用等我,我很快回来。”说完电话嘟了一声就挂断了。
黎筱筱失望的放下手机,第二天导师的电话打来:“筱筱呀,我们中文系今年有个作文大赛,老师觉得你作文写的挺好的,这次比赛就你去参加吧。”黎筱筱高兴的都要跳起来了“好呀,谢谢老师给我这次机会。”
等到电话挂了,她都觉得自己身处梦境,于是掐了一下自己哇疼哎,是真的。然后就屁颠屁颠的去收拾行李了。吴梦瑶回来见到她兴冲冲地收拾行李,问她干嘛去。“我呀,老师说有个比赛让我去一下,瑶瑶,我不在记得好好照顾自己。”吴梦瑶点点头,“好,等你回来。”黎筱筱见她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问她想说什么说出来就好了,吴梦瑶摇摇头,“没有。”黎筱筱说:“那好吧,遇到困难和我说,我今晚早点睡啦,明天就要走了。”两个人互道了晚安就睡觉去了。
第二天,黎筱筱起了个大早还发信息告诉宋星泽自己要去比赛了。宋星泽回了个加油。感觉满满的动力呀,黎筱筱的小脚步都是蹦蹦跳跳的。到了X市,她给宋星泽和吴梦瑶都发了信息,两个人同时回了她一句好的。觉得有点奇怪,但是还是努力准备把作文写好。中午打车去了考场,黎筱筱发现自己都不紧张,进了考场看到题目:你觉得最幸福的事。
黎筱筱觉得这个题目简直是合心意,然后奋笔疾书快速的写完了作文。而S的校园内,两个人正紧紧地抱在一起,没过一会儿两个人就开始忘情的亲吻。等到女生有点缺氧,男生才放开她。吴梦瑶说:“星泽,你会不会感觉我是个第三者啊?明明是筱筱喜欢你,可是我却和你在一起了。”宋星泽安慰她说:“不会的,我会和她解释的,你放心。”此刻的黎筱筱浑然不知自己的好闺蜜和自己喜欢的人已经在一起了。
等从考场出来,她发了张调皮的照片给宋星泽:我成功啦,快祝贺我。宋星泽说:嗯,可爱的女孩运气不会差。黎筱筱因为这句话在原地蹦的老高,真想马上乘飞机回去找他,可是没有这个条件。又发了条,明天我回来了。宋星泽只有一个嗯。她又给吴梦瑶发了信息,瑶瑶,我考完了,我觉得不错。吴梦瑶仅仅回了个嗯,然后对话框再没响应。
黎筱筱想,这个死女人,回去得好好骂骂她,居然一点都不关心自己。想到明天可以见到宋星泽就激动,于是梦里都是甜甜的气泡。
等第二天,她乘了最早的航班回S市,一到学校就马不停蹄的去找宋星泽,这可是第一次见面啊既激动又紧张。而当她走过人工湖时发现瑶瑶和宋星泽坐在长椅上,宋星泽还温柔的帮她拂了拂耳边的碎发。这是?黎筱筱感觉自己的脑子炸了,他们俩怎么会在一起。显然,两人也发现了她,吴梦瑶说:“筱…筱筱,我…”
黎筱筱气愤地说:“别叫我筱筱,我感觉恶心,是我闺蜜却和我喜欢的人在一起了。还答应帮我探探底细,结果自己勾搭上了。对啊,我早该察觉的。宋星泽,你是不是也觉得我特别好骗啊?觉得和她一起耍我看我出丑很开心?我之前喜欢你真是看走眼了,你们继续,我不妨碍你们。”
宋星泽想追上去问问,可是吴梦瑶却拉住他,告诉他筱筱需要自己一个人静静。他拉住吴梦瑶问:“她刚刚说她喜欢我?有这件事?”吴梦瑶眼神躲躲闪闪,不敢承认,而宋星泽也看出了端倪。于是他向黎筱筱走掉的方向追去,可惜没有找到。
六十年后,黎筱筱对着孙女说:“我这辈子,一直在等一束花开,等一个人来。只可惜他从没来过。小孙女问,那是谁呢?奶奶。黎筱筱说:一个不可能来的人。
我有个习惯,如果穿雨鞋的话,看到路边的水塘,总会忍不住一脚踩进去。
然后我妈就会说:“这人啊,从小就有毛病。”
因为是清明,我们一家人回乡下扫墓,田埂边的水塘真的很多。
雨点细碎,在高楼夹缝中,这种雨会把人憋得缺氧,但走到乡间,风从开阔的田地上吹来,它仿佛就变成一种呼吸了。
我妈拨了拨自己斗笠下雾湿的头发,转向背后的亲戚们,又开始说个不停。
“七八岁大的时候,跟他有致姐,下雨天也闹着要去游泳。家里还有他们俩的照片,穿游泳裤,配个雨靴,你们说他是不是从小就有毛病!”
亲戚们哈哈地笑。
“有致,说起来是要结婚了啊!”
“可不是,老公听说是法国人哦?”
“福气好!”
该来的,还是来了吗?
虽然我早就知道……
“有致那么漂亮,人聪明又懂事,你怎么不说那男的福气好!”
“哈哈,我们以前还老开玩笑说,有致想嫁的人是你们家阿冠哩!”
我呆站在水塘里,任由泥水漫进我的靴筒。
“瞎说啥!”我妈拍了那亲戚一下,“知不知道羞了!都老邻居,一家挨着一家的。”
亲戚们于是都不说话了。
我回头,笑着问我妈:“妈,那今年清明,有致姐会来吗?”
“不知道哦!”小时候邻居家的大伯,我父亲的远方表哥,有致姐的爸爸,终于开口,“有致,两年多没给家里打电话了,也没见过人。就偶尔在网上留一两句话。连结婚这么大件事,都是在网上跟我们说的。”
他摇头叹气,“我也不知道哦。”
是啊,有致姐,谁能知道你啊。你快乐吗?你需要应付孤独吗?
你还会不会坐在窗边,对着雾一般的雨点猛地吹气,然后咯咯笑个不停?
有致姐,你在哪?
——
清明雨季,曾经是我和有致姐最喜欢的天气。但若是独自看雨,我不喜欢,有致姐也不喜欢。
“有致姐,雨都被你吹晕过去了!”
每次我这样说,她都会咯咯笑个不停,然后一脚踩进水里。虽然明知道没那么好笑,但是看到她笑,我就很开心。
印象中,有致姐从来没离开过我的童年。
童年的定义是什么呢?有的人从没有过童年,有的人直到老死还活在童年里。
我多希望能永远活在童年里。当然,现在只是偶尔想想。随着年纪的增长,这样的想法越来越少了,也许这只是一种心理断奶的过程而已。
自从我们13岁那一年,有致姐搬到省城去念书,童年就结束了吧。
那年夏天,我们从河里玩水回来。阳光暴晒着院子里的树叶,新鲜的味道穿过百叶窗,飘进屋里。
有致脱了雨鞋,突然对我说:“阿冠,我要搬家了。”
“搬到哪里?离我家远吗?”
她转身看着我,“不远。”她说。
“那是多远?”
“很难见到你了。”
沉默许久,她像下定了决心一般,终于凑过来轻轻地在我脸上亲吻了一下。
“你不要和别人去游泳,好吗?”她说。
“好,我也不和别人一起看下雨。”我说。
树上的蝉安静得出奇,树叶间也没有风。有致姐的吻很轻,就像我们一起看过的雨点。人总有这样一些时候,并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一切就那么发生了,如同雨落在窗上一般自然。
我想,那时候我们的心情,大概也像被风吹过的、清明的雨点一样吧。
“你们在干吗?”突然,我妈的声音从门外传来,有致哭着跑开了。
那个夏天,她再没来见过我。
——
邻居家的伯伯仍然会每年回来扫墓。要不,至少出于怀旧也会过来看看。每次见面,有致姐总是不一样了。我想我可能也是。
“又长高了哦!”
“你头发怎么这么长啦!”
这大约就是见面时她会对我说的话,甚至不再叫我的名字。没人提起过那个吻,偶尔站在窗边看雨,她也不再对着水滴吹气。
现在想起来,我们应该都走进了多愁善感的年纪吧!只是当时的我并不知道。对孩子们来说,距离间的沉默,已经足够让两个人渐渐疏远了。
一年一年过去,有致的长发慢慢没过肩膀,花瓣在她的裙子上绽开又凋谢,她的话更少了。
离开院子的人越来越多,他们难得齐聚一堂时,谈论的总是新鲜的生活,而窗外,杂草向着院门蔓延,安静地将旧时光吞没。
17岁,我也终于得离开这所老房子。
这似乎是注定的事,时间像是不断收紧的绳索,将你牵向远方,没人可以站在原地喘息。父母在一座很远的城市找到了新的营生,即便坐火车也得十几个小时,他们说是为了让我念到更好的高中。
搬家那天,许多亲戚都来道别。眼看一箱箱东西被搬上卡车,我有种被抛弃的感觉。
正盯着百叶窗发呆,有致姐端过来一个小纸箱,放到桌上。
“你看我翻到了什么?”她故作神秘。
我揭开纸箱,都是些我小时候的东西。里面有一双红雨鞋,正是她和我拍照时穿的那双。
“你居然还留着哦?”
“那……”我挠挠头,“你有一年落在我家里的,我想,扔了也不大好……万一你还想要怎么办?”
她拿起雨鞋把玩了一会,侧过头说:“应该穿不下了呢。”
“有致姐,”不知为什么,我说,“我没有和别人一起游泳。”
她托着下巴笑了。这么多年,有致第一次这样认真地看着我。
“阿冠,我很开心。”她说。
那瞬间,好像我们之间有什么东西突然融化了。我想告诉她,院子里的树变得越来越矮,春天时溪里的水会漫到柏油路上。
我想告诉她,我早就学会骑自行车了,我可以在雨天里载着她,呼呼地压过路面的积水。如果她高兴的话,可以跳下车去,一脚踩进水里,然后咯咯地笑。我会陪她一起看雨点滴在叶子上,消失在流水里。
“哎,阿冠,我……”
有致正要说话,我妈又走了进来。
“喂,偷什么懒呢!帮忙搬桌子呀!”她指着我说。我慌忙避开有致的眼神,起身干活。
“有致姐大老远跑过来,也不给倒个茶,真是的,越大越不懂事……”
身后还是她不休的唠叨,而有致的身影,在余光中再次离我远去。
——
搬家后便很难再回到这个院子来了。
有一两次,我冲动地想在网上搜寻有致的消息,但每每在开始时就泄了气。就算找到她,又如何呢?我们本来就天各一方。到念大学的时候,只会离得更远吧……我到底想证明什么?寻找有致,还是寻找自己丢失的孩子气?
在她心里,我可能也不过是那个邻家小弟弟。我会穿着雨鞋和她一起跳到水里,偶尔能逗得她咯咯笑,仅此而已。
院子里的故事,就让它留在院子里吧。
我用功念书,成绩也算不上特别好,总之正儿八经地升级、高考,然后进了一家正儿八经的大学。勤勤恳恳念完四年书,又用毕业证换了个正儿八经的工作。工作的城市不常下雨,但在冬天,雪景也很美。
我交了个正儿八经的女朋友,学着在情人节买玫瑰送给她,而她会在我生日那天下厨,做的菜也不难吃。我们一起上班,一起度过早餐时光,还在旅行的时候一起看过日落。
别人都说这样已经很幸福了,铁板钉钉,毋庸置疑。我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她也是。
这就是大人的生活吧!有时候我会这么想。
但我仍然会梦到童年。在那里,杂草疯狂生长,淹没树叶与河流,遮蔽阳光和雨季。我找不到回去那座院子的路了。
他们说,时光最狡诈之处在于,它会慢慢让你相信命运根本不存在,于是你就渐渐忘记自己的模样。直到有一天,它猛地束紧绳索,你霍然惊醒。
而惊醒的那天,根本和平常没什么两样。
我记得那天是下大雪的。一大早,我撑着伞,送女友到她公司楼下的便利店买早餐。她总是会挑挑拣拣很久,也说不上不耐烦,我只是总觉得站在狭小的便利店里会挡着别人,所以习惯出门等她。
抖掉身上的雪,我听到隔壁咖啡店的员工咯吱咯吱擦拭窗玻璃的声音。我很喜欢的一家咖啡店,店员既热情,又卖力。
店长大约是和一位常来的顾客打了声招呼,他们聊了几句,最后,那位顾客咯咯咯地笑了起来。
这笑声好熟悉。
熟悉到我不敢抬头。
我深深呼吸,雾气在我眼镜上凝结,我紧盯着地板,眼前一片模糊。我不知道是雾还是……别的什么东西。
人生像是一台静置的提琴。在那一秒钟,琴弦断了。
是有致。
她拨开头发,双手捂住热咖啡的纸杯子,然后她转身。那一瞬间,我知道,她认出了我。
咖啡落到了地上。
“阿冠!”
有致几乎是冲了上来,握住我的手。
“你很冷吧?”我摘下羊皮手套,捏了捏她冻得通红的双手。她身材更高了,头发长长地披过领口的围巾。这么多年过去,她还是一样怕冷,即便裹着呢绒大衣还在瑟瑟发抖。
“阿冠!是你!”她蹦得像个孩子,“你戴眼镜了!”
“我在这里上班……”
“你还是那么呆的一个男孩子!”
她笑起来和小时候一模一样,我也笑了。而这时,玻璃门被推开,暖气涌到我脸上,在一起已经两年多的女朋友走了出来。
她如今大抵也明白喜欢是什么滋味了,忆他时甜,想他时酸,真就见了,却是无穷无尽的苦了。
1
幼白是狐族最好看的狐狸。
她是既定的狐族圣女,却偏生天资愚钝情窍未开,连狐族基本的媚术都未能学会。于是在继任圣女前一年,被族里长老赶到人间修行。
毕竟狐族最负盛名的就是其魅惑之术,修行得道者操纵人心甚至能惑了这天下,她既要成圣女,就算不入高阶,也不能一窍不通。妖狐媚术的修行重在对情欲的掌握操控,大多狐妖也不过只会些基本的简单术法。
狐妖生来便对那些个七情六欲敏感,可幼白出生便不知为何丢了一分情窍,感知能力弱了许多,倒成了狐族少数的天资愚钝。要她短短一年内轻易掌握这些,也是天方夜谭。
所以此行无非也是走个形式,为了堵住一些非议罢了。
可幼白确是难得认真了。
这是幼白第三次来到人族领域。第一次是幼时央求她娘亲带她来见见世面,第二次是两年前随着一只游戏人间的骚狐狸来的,那时她向长老撒娇许久才肯放了她出狐族。
眼前街景行人倒也没大变,热闹依然,繁华依旧。
幼白一袭素雅白衣,虽戴了面纱,依然引来不少路人注目。她寻了间酒楼,打算等安置下来便开始计划。
族里长老说人族多情又弱小,凡间的烟火尘土最是适合修行。她与狐族媚术既是无缘,这凡间的媚术可得好生修习一番。
她要体悟情欲修习媚术,自然需要实践,最好的办法就是找一个目标,然后…勾引他。
至于第一个目标嘛,她已经物色好了。
——隔壁桌那位公子,眉眼甚是清秀。
她的教习长老云秀姑姑临行前教导过她,凡间男子多保守,初时切不可莽撞。当找个合适由头接近,与之搭话。
幼白谨记于心。
于是她缓步移至公子桌前,径自坐下,“公子,你这桌菜,看起来格外诱人。”
“……”
这公子十足冷漠。
后来一打听才知道,他乃是当朝四皇子,如今太子的胞弟,奈何喜好游山玩水诗情画意无心皇权纷争,早早便讨了个闲散王爷当着,搁到这长明城来了。
难怪瞧着这样清贵不可一世。
身份相貌也算配得上她。
既定了,她便日日想方设法地往安王府跑。
初时她只以狐狸真身缠着他。她是罕有的雪色火狐,如今年岁甚小乍看不过一雪团子,没有狐的媚性,江予鲫见了还以为是什么稀罕的小狗,只当宠物养着。
气得她嗷嗷直叫拿爪子使劲挠他。
江予鲫似乎是对她原身的狐狸模样有些喜欢的,揣在怀里瞎薅她高贵的毛。可她一化成人形去寻他,却是爱答不理烦了更是轰她出府。
幼白原倒也不是非他不可,偏偏这安王实在不给面子,她搭讪陪笑,出卖色相,统统被他冷漠一瞥置之不顾。这倒愈发激起了幼白的斗志。
她往王府跑得更勤了,日日是温言软语殷勤讨好,粘人的她自己都要烦了,对方还是无动于衷,也只有那日她突然从原身化为人形伏在他身上,才算有了些波澜。可是下一秒他竟然把她甩了下去!!
……
古语有言,小狐狸能屈能伸。
幼白决定放弃。
她还是日日往王府跑,只是转了个折,目标改成了那个冷面俊俏的小暗卫,十七。
她总是带了民间小玩物来寻他,问他许多问题,他话不多,但很有耐心,无论幼白怎样缠人都不烦她。
接触一阵子后幼白还发现他其实更多腼腆害羞,那日她带了两个糖人,磨破了嘴皮子才让他收下一个。他吃起糖来软软糯糯的,幼白舔了几口就腻了,他却不舍得浪费一点点,舌尖轻轻描绘,视若珍宝。
明明很喜欢嘛,先前还故作推辞。幼白忍不住打趣他。
喜欢吃甜食又不是什么丢脸的事情。
不过偶尔被逗弄狠了,十七也会脸红会恼羞成怒不搭理她,冷冷清清的又带点小孩子似的倔强。
总之比那冷漠无情只会冷嘲热讽的安王好了不知多少多少倍。
江予鲫这边却纳闷了,这小狐狸怎么好几日不来了?直到他状似不经意的提起,老管家才告诉他:“幼白姑娘还是天天往王府跑的。只是不知怎的开始缠着十七了。”
十七是江予鲫的暗卫之一,模样是难得的俊俏。
江予鲫脸色铁青,厉声道:“十七是本王的暗卫,是什么人都可以缠的吗?”
老管家吓得忙退下去找十七,“最近避着点幼白姑娘。”
2
“江予鲫,你给我出来!”幼白风风火火闯进了安王府的书房。
一路也没人拦着。
倒不是他们懈怠,实在是大伙儿心里都明白,王爷表面上烦着幼白姑娘,实际上却是默许她这样放肆的。
“江予鲫,你欺妖太甚!”幼白鼓着腮帮子瞪着淡定自若的江予鲫控诉道。
江予鲫挑眉:“我怎么就欺你了?”
“你你你…你为何让十七躲着我?!”炸毛的小狐狸自以为凶狠。
“十七是我的暗卫,没空陪你瞎闹。你往后离他远些。”
“没了他我找谁修习?”幼白咬牙切齿,“难得找到个清清秀秀的小公子!”
“呵。”江予鲫斜睨着眼冷笑,“你原不是还说要攻略我吗?才多久就半途而废了?你们做妖都这么始乱终弃的?”
幼白语塞。
“你要真想修行。整个王府除了我全都很忙,外面又都是些歪瓜裂枣,除了找我你还能找谁?”
“我…”幼白被唬的一愣一愣的,“那我怎么办呀…”
见计得逞,沉吟一会儿,“你肯定也听说过,我是如何如何风流潇洒的,整个长明城的姑娘无不为我倾倒。”江予鲫得意地看向她。
幼白想了一会儿,诚实的摇摇头。
确是不曾听闻。
“……”
“好,你现在知道了。我这般本事,可够教你?人间那些七情六欲情爱缠绵的,没有我不知晓的。”
“你的意思是,你愿意教我你们人族的媚术?!”这样一来她就可以省去勾搭小公子的步骤直接学习了。
嗯…虽然他也不明白人族的媚术是个什么,但忽悠嘛…谁不会呢。江予鲫一脸正义凛然,“以我多年来的经验,教你这个小狐妖还是绰绰有余的。”
于是,江予鲫面无表情地掏出了那本不知在柜底压了多少年的《求爱宝典》。
幼白从此迈上了跟着江予鲫修行的不归路。
说实话这本书编的有些粗糙。
“第一条,俗话说得好,要想抓住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男人的胃。修行厨艺,任重而道远。”江予鲫合上书,“明白了吗?”
“明白!”幼白觉着江予鲫讲得很专业,人族的学问果然非同一般。她马上就跑去缠着王府的胖厨娘学习起来。
于是接下来的三天里,厨房炸了不下五次还被水漫过一次,并不定期传来碗盆碎裂声和两三哀嚎。
江予鲫听完禀报一阵头疼,揉揉眉心,终是大手无力一挥,“随她去吧。”
自己挖的坑哭着也得往下跳呢。
后来幼白捧着一盘黑乎乎的软玉酥递给他时,他内心其实挺奔腾的,听说这可是经了幼白的手唯一存活下来完整的食物。在幼白期待的目光下,他冒着中毒的风险硬是吃完了一个,没想到味道也还成,软乎乎甜腻腻的。
只是在注意到幼白纤细白玉似的手上伤口遍布的时候,心里总有些不舒服。
“怪难吃的。”
他伸手揉了揉一块烫伤的地方,“行了,以后不做了。这条取消。”
那日江予鲫应下幼白之后,便让管家收拾了院子让她住下。
他自是闲散王爷,没得公务要忙,平日里种花品茶饮酒作画,好不潇洒。
偶尔也会去隔壁院落瞧瞧那只小狐狸。
幼白已经住下几日了,日日欢腾的不像样,一日比一日闹,偌大的王府,总有她的身影和欢笑。
前所未有的热闹。
她还是时常跑来寻他缠着他求教,又总抵不住外面玩乐的诱惑倏的跑掉。鲜未出世的小狐妖,瞧着什么都是新鲜模样。
这日他难得闲着去寻她,却见她又缠着十七要放风筝。他今年尚且弱冠,十七比他还小上几岁,他却也很少见他笑。
但当他进来时,却是清清楚楚瞧见了,幼白扑腾着想要抢过十七手里的风筝线轮,他不松手,望着那高高的狐狸风筝,轻轻笑开了。
带着这个年纪该有的纯净明朗。
遇见幼白之后,十七越发有了孩子模样。
江予鲫站了好一会儿才缓步进去,又觉着美好,又觉着酸胀。
十七见了他稍作问候便退下了,倒是幼白没心没肺的怪他把十七吓走了。
“看来你是闲的,怎么还总对十七念念不忘?”
幼白瞧都不瞧他一眼,“十七会放风筝刻木雕,会好多好多好玩的,才不像你这样无趣。”
江予鲫黑着脸抢过风筝线轮,“我也会。”
于是风筝越飞越高越飞越远,很快就寻不见踪迹了…风筝线都断了。
江予鲫高傲的扬扬头,看着幼白一副要哭出来的样子,解释道:“看…我送那只狐狸回家了。”
换来一阵拳打脚踢。
…这能怪他吗,小孩子才玩这些…他不会有什么问题….
为了弥补错误,挽回自己高大挺拔的形象,江予鲫又开始规划着教学计划。
“好,第二条,才艺。女子才情出众技艺压人往往更容易吸引人。”江予鲫合上书,“这样,我先来教你抚琴。”
偶尔张扬一下自己的琴艺也好,总得让这没见过世面的狐狸明白,放风筝什么的根本难登大雅之堂。
江予鲫亲自教学起来很是有几分严厉,日日督促,幼白苦不堪言。江予鲫倒是费心教了许久,可惜幼白似乎就没有音律这方面的半点天赋。
“你这样的狐狸到底是怎么给选上狐族圣女的?如此蠢笨。不是都说狐狸聪明狡猾得很吗?”江予鲫气极。
“狐族向来以容颜为尊。”幼白不忿,“我这样好看的才不多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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