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
陆远熬了一个通宵,好不容易结了案,感觉自己才刚合上眼就被手机铃声震醒,摸过手机都没看清是谁,听说有案子就爬起来爬起来问了地址一路风驰电掣的赶过去。
给陆远打电话的是乔安,二十八岁的男人挂了电话看着满屋子的血迹和惨不忍睹的尸体吐了口气。
陆远进了屋也是一惊:“虐杀?”
一旁已经做完了初步检验的法医道:“说对了,下手一点没犹豫,还越来越狠。初步估计没有致命伤,两人都是失血过多致死,刀口集中在四肢。”说着还在密集的刀口上碰了一指头。
两名死者就被绑在大厅,身上大大小小的伤,指甲处血肉模糊,温雪飞拿着装好的牙签晃给他看说是牙签扎的。两人的胳膊上都有连续切割的刀口,以臂骨为案板,一片片切的薄薄的,一碰就颤颤巍巍跟站起来的涮肉片似的,年长的那个右臂骨折,年轻那个左腿骨折。
法医道:“死亡时间大约24小时,虽然不应该,但我还是想说,应该是仇杀。”
陆远先从两名被害人的社会关系查起,问了一天,所有口供总结下来居然出奇一致的能用八个字概括:为人不错,交情不深。
视频监控显示曾有一个女子到过被害人的家,离开的时间与被害人死亡时间相当,但是监控没拍到她的正脸,出了小区又有很长一段路没有监控,不知去向。
案件分析会上赵浩然说着此次调查结果:“两名死者刘宏利,刘孟哲,两人为父子关系,根据同事邻居的口供,两人脾气好,人和善,不像是跟人结仇的性子。刘宏利早年离婚,刘孟哲未婚,家中一直只有他们两个人居住。邻居没人见他们家有女人来过同事也没没听说他们有女朋友,所以这个女人没人认识。刘宏利离婚后似乎跟前妻断了一切联系,只知道叫李树玲,目前还没联系上。佳苑小区这套房子,也就是被害人被害的地方,是一年前买的,在刘孟哲名下,按揭。”
乔安接着道:“两人一年前搬来本市,老家在百里外的刘家镇,那边的邻居对两名被害人的观感与这边的有出入,听说他们死了,都说是报应。刘宏利和李树玲婚姻存续期间除了生了一个儿子刘孟哲之外,两人还领养了一个女儿,叫刘佳。刘佳在十七岁的时候,也就是三年前报了失踪,一直没找到,当地人怀疑是他们父子把人弄死了,因为早在刘佳八岁的时候,就有人报警说是他们父子对刘佳有猥亵行为,当时他们没承认,只说是对女孩疼爱,没考虑她已经大了,以后会改正,教育了就放回去了。事后他们似乎也改了,但是有人说,他们只是人前收敛了,背后其实变本加厉,但都只是猜测。”有一个人的原话是:肉都吃嘴里了你让他们吐出来,那可能?不定给咽下去了呢。“他们的猜测也不是没有道理的瞎猜,据说刘孟哲把刘佳看的极严,上学放学都是一起,从来没分开过,很不正常。”
赵浩然看了看照片:“那是刘佳,想报仇了,回来把他们杀了?”
正讨论着,一个警员推门而入:“陆队,有人来自首,她说她叫刘佳。”
此时距立案已过去了三天。
刘佳二十岁,身量苗条,脸蛋白嫩,人生最好的年华,却暮气沉沉。在审讯室里,沉默的如同一个木偶娃娃。
指纹比对一致,她自己也对罪行供认不讳,一直有问必答。在问到作案动机的时候,眼神空洞洞的不知看向了哪里。
良久,轻声道:“因为,江南死了。”
有人说,女人的一生有三次至关重要的选择,出生,结婚,生子。但对于刘佳来说,她的三次选择是,领养,逃离,死亡。
刘佳是个早慧的孩子,她记得母亲抱着她哭了好几个小时然后将她抛弃在孤儿院,也记得养父母见到她时和煦温柔的笑意。
她乖巧的讨着养父母一家的欢心,渐渐长大。
不知什么时候起,养父和养兄开始喜欢在她身上抚摸揉捏,告诉她这是疼爱。
养母为此打过养兄,骂过养父,不了了之,养父跟她说,是因为母亲怕他们太喜欢她就不喜欢养母了,所以生气。
她抱着养母的脖子撒娇,说她来喜欢养母。养母抱着她哭,哭着骂畜牲,哭着说对不起。
他们养成了习惯,在外面也不知收敛,有人看见报了警,面对温和的询问,她懵然知,说:没有欺负,他们对她很好,都很疼她。
多少次午夜梦回,她想掐死那时候的自己。
十二岁,养兄十六岁,强奸了她。养母敏感,疯了似的闹,养父打了养母,问她是不是要把亲生儿子送到监狱去?闹到人尽皆知他们一家的脸往哪搁?
她才知道,原来这是不好的事儿,丢人。
养母防着,护着,可养兄还是找到了机会,一次两次,后来便不护着了。
十四岁,养父走了养兄的路。
养母崩溃,哭闹,离了婚,试过要抚养权,失败了,远离故乡再未回头。
家里没了别的人,两个男人开始肆无忌惮,多与外人说一句话,便是棍棒加身、威胁恐吓。
十七岁,她认识了一个混不吝的地痞,都叫他钊哥。钊哥好奇她养兄对她全死角无方位的保护,找空摸空总能逮到她,讨些口头便宜。
她以自己为条件,让钊哥帮她离开。
钊哥刨根问底知道了所有的事,让她等了两天,将她带出了学校,送上了一辆车,离开了这个地方,帮她安顿在林城。
却他始终没碰过她。
她没有身份,没有技能,做着累一些的活,拿着低一些的工资,却仿佛回到海里的鱼。
刘佳平平静静:“我堕过四次胎,最后一次是到了林城,钊哥给我买的药,他照顾我很久,给我办了假的身份证。我留在这儿遇到江南,他大我五岁,知道我的过去,说他不嫌弃我,说他无父无母,也不会有家里嫌弃我,我们打算等我有钱了,再大一点,就去和他们解除领养关系,然后我们结婚。我在街上碰到一个人,他问我是不是刘佳,他说在网上看到了寻人启事,他说我家里在找我。”
刘佳停下沉默了很久:“我没想到他们会搬来这里,也没想到他们手里有以前给我拍的裸照,强暴我之后拍的,给江南看。江南想抢过来那些照片,出了车祸。”
陆远久久未语:“为什么不报警?”
结束审讯,赵浩然出去了一趟,回来说:“江南臂骨腿骨骨折,这可能是她打断他们骨头的原因。”
案犯移交的时候,刘佳跟陆远说:“我能求你一件事吗?”
“你说。”
“他的骨灰我寄放在我们家旁边那个骨灰堂,等我死了,把我们骨灰掺在一起,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想埋就埋了,不想埋就洒在那吧。”
陆远答应了:“好。”
判决下来之后,赵浩然去看刘佳,拿了地图和照片,告诉她陆远给他们选好的位置,刘佳很满意,看着照片,第一次有了浅淡的笑意。最后赵浩然还是没忍住,问她为什么非要走这一步。
刘佳说:“没有为什么。”后来又说:“其实这世界挺好的,可终究不是我的。”
这世上最动人的是哪三个字?
我爱你,我养你,我等你,我娶你……
夏当归的答案,是“凌半夏”。
一
夏当归在十八岁以后才改名为夏当归。
十八岁以前,他叫夏一诺。
君子一诺值千金。
初改名时,周遭的朋友都问他,是中了什么魔怔,改个傻了吧唧的药材名字。是打算泡强身健体酒还是熬安神养心汤啊?
他回道,你懂个屁哦,你什么都不懂。
转头,又贱兮兮地掏出手机,点出置顶的聊天对话框。
他把新的身份证拍照一张,发给了凌半夏。
彼时凌半夏正在理发店整发型,看到消息时一个激灵,吓得理发师一个哆嗦。
结果就是,她顶着一个名副其实的狗啃刘海去找夏当归算账。
看见夏当归笑容满面,她气势汹汹走过去,一把揪住夏当归的耳朵,“你是不是想死?嗯?在我剪头发的时候给我发消息?害得我差点秃了!”
见她垫脚揪的费劲,他半蹲扎起了马步,眼神却一直在她脸上流连,嘴里还不忘求饶。
“夏夏我错了,我错了,我就是太高兴,想立马给你分享……”
说着就低下头,乖乖认错的奶狗模样。
凌半夏揪着他耳朵的手松开,顺势搓了搓他充血的耳朵。
边叹气边说,“好啦好啦,我真是败给你啦,我原谅你,你别这个要哭不哭的样子。”
夏当归就吃准了她心软这一点,大手拉过她的小手,藏在掌心。
“夏夏,我很开心。”
他突如其来冒出来的一句很开心,整得凌半夏摸不着头脑。
“中彩票啦?开心?”
他摇头,“比中彩票还开心。”
“那是你爸告诉你,其实你是王思聪的弟弟?”
“也不是。”
“那到底是什么啊?有话快说!”
凌半夏是个急性子,一着急就红着脸吼他。
他扭扭捏捏摸出身份证,“夏夏你看,我的新名字里面有你。半夏当归。我的小心思都藏在里面了。以后你在外面一想起我,你就会想起你应该回到我身边了。”
凌半夏脸更红了,开始是急的,现在是羞的。
何其有幸,半夏这一生遇见当归。
二
三年前,十五岁的凌半夏遇见十五岁的夏当归,地点却是在女厕所。
周六下午,夏当归和一行好友打完球,跑去操场的厕所,打算洗个冷水脸,再一并把被汗水濡湿的球服换掉。
好巧不巧,男厕所被锁了,门口放了个告示牌,说厕所坏了,待修理。
年少气盛,夏当归禁不住损友一顿激,转身进了女厕所。
女厕所就女厕所,谁还不敢进啊。
其实是因为夏当洁癖地不行,受不了那一身臭汗,再一盘算,操场上打一下午球都只有他们几个人,哪来的女生。
这一想,放心大胆进去了。
稀里哗啦的一阵水声之后,夏当归突然听到厕所隔间传出一阵猫爪子挠墙的声音,听得头皮发紧,短发越发挺立。
他想,恐怖故事发生的一般地点都是厕所。这个女厕所,怕不是闹鬼吧。
他颤着声音喊了句“妈呀”,下一秒就要破门而出。
余光一闪,看见从隔间门缝里露出来的一片校服衣角。
脑子一转,这不是锁了个人里面吧。
他状着胆子问,“是人是鬼,是人就哼哼一声。”
饿了一天了,凌半夏本来也没什么劲了,还真就只能哼哼一声。
听见声音,夏当归悬了半边的心才放了下去。
是个人就好办。
他一看,最里边隔间的门把被人用拖把杆别住了。
把门打开,他看见了瘫坐在地上的凌半夏。
瘦瘦小小的个子套着松垮垮的校服,长发凌乱看不清脸上的表情,死命搂着怀里的书包,仿佛那是救命稻草。
他伸出手,凌半夏愣了两秒,没搭理他,想要扶着墙站起来。
可她忘了,她本来从小身体就不好,一顿不吃就贫血,更何况是一天一夜没有进食。
还没能靠毅力站起来,她又一下子顺着墙壁滑了下去。
那一瞬间,学渣夏当归竟然想起了语文老师讲课念叨的那句,“落叶随风飘零……”
就是这一走神,夏当归没能及时伸出手去扶凌半夏,就那么眼睁睁地看她重重地坐了下去。
双手合十,对着凌半夏,“罪过哦,罪过哦。”
凌半夏看了他一眼,眼中无波无澜,平静地不似一个少女。
她又去抓门,想要借力站起来。
夏当归顺势而上,手从膝盖弯下穿过,搂住她的腰,把她公主抱了起来。
凌半夏反抗,可劲太小,没什么作用。
夏当归抱着她,三两步走出厕所。
门口的三两损友看见夏当归抱了个女孩出来,纷纷起哄。
夏当归注意力全在凌半夏身上,见她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也顾不上解释,当即抱着凌半夏大步流星往学校外面去。
还好,学校门口就有一家诊所。
“医生,怎么样,她没事吧?”
医生看了夏当归一眼,转头问凌半夏,“你知道自己本来就贫血,怎么还不吃饭?”
语气熟稔,一看就是老相识。
凌半夏不回,眯着眼睛装睡觉。
夏当归报着一颗打抱不平的心,“不是她不吃,是她不知道被谁锁女厕所里面了,周末学校又没人,还好我误打误撞去了,这才发现她在里面。”
他说完,凌半夏‘唰’地睁开眼,瞪了他一眼,似在说谁让你多管闲事。
夏当归朝她吐舌头做鬼脸,我就说,你要拿我怎样?略略略。
医生听完,什么都没说,拉着夏当归就出去了。
原本还以为有什么后续的夏当归懵了,就这么完啦?
他有些愤愤不平,“医生,看样子你们肯定认识吧,她在学校里被欺负你都不问清楚,然后去给她讨回一个公道吗?”
医生叹了口气,“我又何尝不想?这孩子,从小耳朵不好,她父母又分居两地,她就跟着爷爷奶奶住,我家就在她隔壁。她从小受欺负都是家常便饭,可她不反抗啊,就那么忍着。开始还总有老师领回来,给爷爷奶奶说点什么,后来,见她不肯说欺负她的人是谁,老师也就不管了……”
夏当归从小就是孩子里的霸王,从来只有他欺负别人没有别人欺负他的主,一听凌半夏的事就捏的骨头咔咔响。
他拍了拍胸膛,“医生,你放心把她交给我吧,以后我罩着她,没人敢欺负她。”
少年意气风发,誓要护一人周全。
三
周一开学,夏当归凭着过硬的家庭关系成功从艺体班转到了凌半夏所在的一班。
老师领着他进班,让他做自我介绍。
他二话不说,指着凌半夏,“我叫夏一诺,是凌半夏的大哥。”
中二的台词,硬生生被他说出了几分侠肝义胆。
凌半夏旁边的空位,终于有了主人。
他趁老师在上面写板书,偷瞧了一下凌半夏的耳朵,拉过凌半夏的草稿本写了一句话还了回去。
‘凌半夏你好,我是夏一诺,你的同桌。’
纤细的手指覆上墨痕,左右抚摸。
同桌?她凌半夏竟然有同桌了。
每逢班级里转来新生,还是夏当归这种帅气又霸气的男生,都会引起不少女生的注意力。
其中不乏存着花花心思的,直接在凌半夏前面的座位坐下,试图和夏当归搭话。
“夏同学,你为什么要和她做同桌啊?”
一开口,就满是对凌半夏的嫌弃。
夏当归收了抢凌半夏草稿本的手,故作好奇,回了一句,“怎么就不能和她做同桌了?”
许是夏当归的反应正中女生下怀,她夸张地捂唇,“我告诉你,她呀,耳朵不好,她是个聋子。”
凌半夏戴着助听器,女生的话一字一句落入她的耳中。除了最后‘聋子’两个字她顿了一秒,其他时候她淡然地像真的没有听见似的。
见她没生气,夏当归又忍着怒意问了一句,“耳朵不好又怎么了?”
“聋子就是残疾人啊,她……”
女生话没说话,椅子就被夏当归踹了出去。椅子角和地板砖摩擦,发出尖锐刺耳的声音。
夏当归站起来,声音不大,却掷地有声,“耳朵不好怎么了?就是聋子?就是残疾人?那你脑残怎么不说自己是残疾人啊?我看你这个样子都是一级残废了吧。耳朵不好怎么了?会传染你啊?你也聋了?一个女生,一天就知道揭人家痛处,我看你这种心理残疾的才是最可怕。还有,我告诉你,我告诉你们,虽然我不知道以前欺负凌半夏的有谁,不过从今以后,有我在,你们谁也别想来招惹她。”
在他说话期间,凌半夏写字的动作停了许久,等他话音一落,凌半夏又开始写写画画,假装什么都没有听见。
楔子
我见过世间万物,阅历无数。我历经千千万万世,期待着和他有一个完美的结局。
只是,世事难料。我和他,命中注定的,或许就是一个悲剧。
1
我是这天地间一只不起眼的蜉蝣,身体微小,朝生暮死,无人注意。
我已经历千万次的轮回,来去尘世天地间,无牵无挂。
每次轮回,我都会忘记上一世的所有记忆,重新开始新的生活。我见过无数次妻离子散的场面,看到过数不清的贫苦百姓饿死街头,目睹了许多次烽火狼烟……
此刻,我正趴在司命天仙的肩膀上,看着他翻阅着我的轮回薄,上面记载着我每一世所经历的生活。
我马上要开始我的第一万次轮回。
又要忘记所有,开始全新的一生了。
我闭上眼,等待着司命天仙给予我新的生命。
再睁开眼时,眼前已经不再是仙界了。
我到了人间正式开始了我的第一万次蜉蝣生涯。
2
这是我第三次见到她。
她叫楚楚,是楚家唯一的千金。
我是乔家的公子。我父亲是当朝的宰相,我是他的独子,以后将成为他的继承人。
我叫乔翼,羽翼的翼。
楚家是京城最显赫的珠宝世家。家中唯有一千金,叫做楚楚。对,就是我朝思暮想的楚楚。
第一次见到楚楚,是在去年的花灯节上。那天晚上我乔装打扮了一下,独自一人去赏花灯。
星月闪耀,灯火交映,河边有一个女孩儿,一袭白裙,麻衣如雪。接着河面上的灯火之光,我看清了那件白裙子。
那件白裙,叫蜉蝣之羽,我曾在拍卖会上见过,极其珍贵。我记得那件裙子最终由楚家拍下,花了千两黄金。据说是为那位千金买的。
也是啊,楚老爷那么宠爱那位千金。花千两黄金为她买一件白裙,也不足以为奇了。
那眼前这位小姐,想必就是楚楚了。
她身后跟着一个小奴仆。小奴仆,正拉着她,她俯下身去,河中捞什么东西。突然,她身子一倾,跌进了河中。那个小奴仆显得有些惊慌,却并没有喊救命。
我离她俩并不远。于是我冲过去跳进水中,救上了她。
我终于看清了她的面容,简直宛若天仙。延颈秀项,皓质呈露。
“为什么不喊人救她?”我厉声向小奴仆问道。
那奴仆“扑通”一声跪下来,面色惊慌,用手颤抖地指着自己的喉咙,连连摆手摇头。
哦,我明白了。“你是个哑巴?”我问她。她点点头。
如果我怀中的女子真的是楚楚了话……那楚家找个哑巴陪楚楚来赏花灯,未免太大意了。
我怀中的女子缓缓地睁开了眼。我急忙把她放下来。那个小哑巴,赶紧过来搀扶着她。
“小女多谢公子了。”没有一点架子,她极其有礼貌地向我道谢。
“区区小事,何足挂齿?”我摆摆手。
“公子,可否再拜托你一件事?”她虚弱的声音响起。
“不用客气,你说。”
“我的手帕掉水里了,能帮我……”
不等她说完我就又跳入水中。我捞起手怕递给她。我瞥见手帕上写着她的名字:楚楚。果然是楚家的小姐。我记住了。
这次没等她道谢,我就拂袖而去。毕竟,做好事不留名嘛。
我日思夜想,期待着和她的第二次见面。这个机会很快就来了。这次是在她的十六岁生辰宴会上。
我父亲素来与楚家交好,自然会去捧场。而我将与父亲同去。
宴会比我想象中要盛大得多。到场的各位公子、朝臣,也远比我想象的要多。
楚楚一袭红裙,脸上蒙着一层薄纱,艳惊全场。她为大家弹了一曲琵琶。
我知道那琵琶曲的名字——《心悦君兮》。
果真如我所料啊。我嘴角微微上扬:看来今天这宴会,不只是为小姐庆生,更重要的是为楚家招个好女婿。
那我可要大显身手了,做人低调,做事高调。
楚老爷在宴会上明里暗里的出了一些题。各位公子哥都争先回答。
几个来回以后,我成了全场的焦点。
我承认我很优秀,这不能怪我呀!要怪只能怪我那无处安放的才华咯。
楚老爷终于开口道:“各位到场的公子想必也都看出来了。今日楚楚的生辰,老夫为她举办的这场宴会,可不只是为小女庆生,老夫早已年老体衰,膝下只有这一宝贝女儿。万一哪天我不在了,我实在放心不下这宝贝女儿呀!你们都是名门望族的子弟。刚才老夫也暗暗观察了一下,下面我说到的这几个人,如果对小女有意,十日之内来提亲。我再从你们几个中挑选其一,作为楚家的准女婿。”
全场屏气凝神,每个人的脸上,都不知不觉地带上了一份紧张。
除了我。因为我已经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论才华,那哥绝对是学富五车;论颜值,哎,那可不是我跟你吹,哥的颜值放到京城里可是数一数二的;论家世,作为当朝宰相的独子,哼,我称第二,谁敢称第一?
接下来的发展不出我所料。提亲,订婚……一切都在我的计划之中。
三日以后,便是我和楚楚的婚礼。这几天我彻夜难眠。
只是有件事我不明白。楚楚自从在宴会上为大家弹奏了一曲后,就再也没有露过面。我问过楚老爷,楚老爷说,小姐身体抱恙,再过几日又是婚礼,这几天让她在家中静养。
好吧,我姑且相信了。
锣鼓喧天,十里红妆。我终于等来了和楚楚的大婚。洞房花烛夜,楚楚坐在床上身段窈窕。我轻轻地掀起了她的红盖头。
这是我第三次见她。
我倒吸一口冷气:红盖头下,一张丑陋无比的脸出现在我眼前。
3
我从小便没了娘,每日奔波于各地,给别人家当仆人。
我不知道我的名字,娘死的时候我还很小,我也没见过我有其他的什么亲人。我一个姑娘,衣衫不整,流浪街头,给别人家当仆人也是三天两头的被骂,唉,现在那些主子真是难伺候。
就在一年前,我来到了楚家,我的命运也就是在那时发生了改变。
那时,我刚被一家人赶出来,只因为我不小心打碎了一只碗。外面寒风呼啸,大雪纷飞,我在雪中走着,深一脚浅一脚,最终我还是一头栽进了雪中。
再睁眼时,我已身在楚家,我从看护我的那个小哑巴那里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哦,对了,忘记说:我在各地流转了好多年,接触过无数的人,所以手语什么的我还是可以看懂的。
原来,这个小哑巴是楚家的一个仆人。那天,她去街上为楚家小姐,楚老爷膝下唯一的千金买花簪。回来时看见我倒在雪地里,不省人事,于是她把我带回的楚家。
这个小哑巴每天都陪着我。楚家里的人也都很好。我成了他们家的一个小仆人。
日子很清闲,我也很满足了。没想到有一天,楚老爷找到我,说要我帮他一个忙。我念在楚家对我有恩,便不加思索的答应了。
可我没想到,他会让我做这样一件事。
那天他把我叫到房中,面色凝重地说,以后的日子里,让我扮成楚楚,知道楚楚出嫁。
我大吃一惊,连连推辞。我从未见过楚小姐,只是听传言说,楚小姐从未在众人面前露过面。
楚老爷却不容分说地拿出一件雪白雪白的裙子递给我,让我换上。这裙子是他花重金在拍卖会上得到的。据说这裙子,是用一只万年蜉蝣妖的羽翼做成的。
“不要再拒绝了。”他庄重严肃的声音响起。
“唉,我也是迫不得已啊。我那个女儿,本是貌若天仙,谁知,在她八岁时,一场大火,烧毁了她的脸。那天,小哑巴把你救回来时,我就感觉你和楚楚有几分相像。”
听着这无奈又心酸的话语,我明白了:楚老爷八成是想让我装成楚楚,吸引名门望族的公子哥们,好让楚楚嫁出去。
接下来,他又给我讲了讲他的打算。看来,我的想法没错。
他说,事成之后,给我一大笔钱,让我远走高飞即可。我想了想,也行,反正后事由他来处理就好。
我答应了,于是从那时起,每次我出去都穿着高贵华丽的衣服。我对外人说,我就是楚楚。
这招真灵啊。上钩者真不少。本以为日子就会这样平淡的过下去。完成我的任务我就可以走。谁知一个人的出现打破了我的计划。
那天我和小哑巴一起去赏花灯。我的手帕掉进了河里。小哑巴要帮我捞起来,可她那天染了风寒,我不忍心让她去。于是我让她在岸上拉着我,我去拾手帕。谁知我一脚踩空,掉进了河里。
小哑巴在岸上快要急哭了,可她发不出声音。好在,一位好心的公子救了我。我睁开眼时,发现我在他的怀抱中。
我看清了他的面容,说实话,我还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
可没等到我问他的名字,他便走了。
就在那时,我的一颗芳心,暗许了。
我没想到第二次见他会是在楚楚的宴会上。
那天我蒙着面纱,依照楚老爷的要求弹了一首《心悦君兮》。曲罢,我一眼瞥见了坐在宴会席上的他。
回到我的屋里,我问小哑巴那个人到底是谁?小哑巴告诉我说,他是当今宰相的儿子,而且是宰相的独子。我大吃一惊,转过身又为自己的命运感到悲哀。
没几天,我就得来了楚楚已经订婚的消息。果真是那个人。
我就快该走了,楚老爷已经给了我一大笔钱,我还向他讨来了那件白裙子。本来在楚楚结婚的前一天我就该离开了,可我执意想要看到楚小姐成婚。楚老爷答应了。
楚楚成亲的那天,桃花开了。我躲在一棵桃树后面,看着外面的十里红妆。
我看着两人拜了堂,后来他们进了洞房。我的心碎了一地。或许这就是命吧。
我带着破碎的心和小哑巴告了别。我要走了,我要离开这里了,永远不会再回来,永远……也见不到他了。
我踏上了离开的路。
离开京城前,我回头看了一眼。各处都挂着大红的灯笼,喜庆的颜色却像是在嘲笑我的悲哀。这是京城留给我的最后印象。
4
我该到哪里去寻找她呢?
我偷偷地溜出了楚家。那天,洞房里,我得知了事情的真相。
眼前这位才是真正的楚楚。而那个我曾经见过的貌美如仙的女孩儿,是他们家的一位仆人。楚楚也是个通情达理的姑娘,他向我讲述了事情的真相,听完后,我很惊异。
我说我想去找那女孩儿,楚楚没有拦我。并且答应帮我保密,等我找到她后,让我纳她作妾。我感谢她的谅解。
我随人流出了京城。我对外称病,这几日不出门。但我需要赶快找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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