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爱女神
明亮的阳光刺得睁不开眼,我看见耀眼的光里面有你的一颦一笑,有你眉宇间明亮的眼神,有你一举一动的投影。你承诺过的,你叹息过的,你坚持过的,那些曾经约定过要记住一辈子的事从那些泛黄的沉重的纸张中跳跃出来,从那条一去不复返的河中逆流而至。
我想牵起你的手不放开,才发现我看见的只是镜子里的阳光镜子里的雨,镜子里的你笑容依然明媚,却只是漂流着的记忆缩影、念念不忘的回忆,如影随形。
——题记
情不干脆
如果你像我一样开始回忆十几年前的某个人,最先想起的是什么事呢?第一个跃进脑海的画面是什么呢?回忆的开始我仿佛又闻到了煎饺饭团的香味。
学校门口有一排小吃店,各色各样的餐桌错落有致地摆放着是小贩们用来张显各自领地的。每天路过的时候就可以闻到空气中飘溢着煎饺饭团的香味,即使你已经饱餐一顿还是会禁不住诱惑流着口水心甘情愿地掏钱。记得当时表达同学间友好邻里关系或是以示感激之情就会对他说∶“哥儿们,小弟请你搓一顿!”
我和林宇辰停放好自行车后一甩书包找了一个位置坐下,书包里文具与木质的餐椅相撞发出沉闷的声响,“老板,拿两碗豆腐花!”
林宇辰习惯性地大声说,而我也习惯性地弄点笑声配合一下,感觉他就像武侠小说里的屠夫,横眉竖眼,脸上有一道长长的刀疤,色眯眯地看着漂亮的老板娘,叫嚷的时候脸上的疤痕也跟着很有节奏地起舞。不过林宇辰长得秀气多了,以他的话来说:“嘿嘿,我可是颜值爆表、杰出向上、宇宙最强的有为青年啊!”
一眼望去,校门口停放着的自行车可拼得上另一大特色,那些横七竖八斜放着色彩缤纷的自行车远远看去就像无数涂着颜料的钢丝和塑料杂糅在一起。那时与某人有了激烈的矛盾冲突最直接的打击报复就是放他(她)自行车的气。
代表人物沈健可是这方面的老手了,他教导我们这些新手说放气的时候目标要准、下手要快、表情要自然并且显得心安理得,切忌东张西望神色慌张,大功告成自可躲在角落得意地欣赏“仇人”沮丧的表情。
有段时间林宇辰常向我抱怨说他的自行车三天两头被放气,后来才知道他和沈健两款相似的赛车上都赫然醒目地刻着“我是天才”的字样,于是宇辰的自行车自然常成为代罪品。
很久以后的一天晚上我买参考书回来路过原来的学校,站在空荡荡的校门口怅然若失。于是在路边餐厅点了一份红豆粥,第一次一个人突然发现红豆粥变了味似的难以下咽。我抬起头看见闪烁的灯光下林宇辰完整明亮的笑容。
是什么划落了,是什么遗忘了,是什么停下了,是什么辗转了,我的胃里痉挛脚尖刺痛,是什么滑落溅起了一片回忆?
“早读课下课一个苹果、语文课下课大白兔奶糖、做眼保健操的时候吹大大卷,数学课上偷吃咪咪虾条,钟晴雪,你是典型的口不能停吗?”
彼时,我正准备打开一包小浣熊干脆面,林宇辰快速从我手上夺过,拿出里面的“三国英雄卡”,“看看,什么卡,什么卡?”沈健凑过来看,“切,又是一张曹操,我想要小乔哇!”,沈健嫌弃地将卡片丢弃在桌子上,然后掰下一大块干脆面塞进嘴里,泄愤似的嘎嘣嘎嘣咬得贼响。
“我说,你怎么这么多吃的?”林宇辰问,一边也抓了一大口干脆面放进嘴里。“买的呗。”我拿出纸巾将被他们弄得满桌子都是的碎面包起来。
“你父母真好!”沈健翘起大拇指。“买参考书的钱,”我不在意的耸耸肩,“咳咳咳咳”沈健呛了一大口,“你这个好学生也会做这种事情?”“所以,你们要好好珍惜,吃的可都是知识!”我打趣道。
“啪”脑袋上被册子敲了下,我捂着脑袋看向始作俑者——“林宇辰同学,你干嘛啊!”我生气的问。“拿去,以后多买点零食孝敬我和阿健,课外习题太多了,反正也做不完。”
“对对对对,你等着啊,我也给你,我妈也给我买了好多参考书,我反正都不做,你最好全换成干脆面啊。”沈健说着一路小跑回座位拿习题册。
我翻开林宇辰给我的习题册,册子很新,没有做过,只在第一页写着他龙飞凤舞的名字,我小心翼翼地抚摸着他的字迹,侧过头,偷偷瞄了一眼淹没在桌子上厚厚一垒书后的林宇辰,他坐在我同桌的后桌,我只要微微偏头,他就出现在我右侧45度的视野里。
我想他不会知道我买零食的初衷只是想在他的心里有一点小小的不同。想每天给他一个苹果,想和他一起比谁吹大大卷吹的大,想在他考砸的时候给他一颗大白兔奶糖,让他少一点忧伤。买小浣熊干脆面也是因为他,集齐三国英雄卡即使不能召唤神龙,也希望能让他开心。
“晴雪,你不去操场活动吗?”陈澄站在班级门口看向趴在桌子上的我,“怎么了?你不舒服?”胃痛了一上午,这会儿一点力气也没有,我用拳头使劲抵着胃部,有气无力地摇摇头,“你怎么出这么多汗啊?”陈澄看我不对,跑过来,原来我已经疼得出了一头冷汗,“胃好疼。”
我感觉自己快挂了,“撑着点儿,我这就送你去医务室!”
“她怎么了?”林宇辰拿着篮球出现的我们面前。“她不舒服,胃疼,我看她一直趴在桌子上。”陈澄吃力地扶起面色苍白的我,准备送去医务室。我艰难地挪动着灌了铅似的腿,突然觉得身体一轻,下一秒,林宇辰扔了篮球、打横抱起了我,“我送她去。”
我抱着林宇辰的脖子,感受着他飞奔时迎面带起的风,恍恍惚惚已经冲进了医务室。林宇辰将我小心地放在床上,穿白大褂的医生忙上来诊断,“她怎么了?”林宇辰急切地问。
“没吃早饭?”医生看了我一眼问,我已经没力气说话,只能迷迷糊糊地点了点头,闭上了眼睛。“没事,先挂点营养素。”林宇辰跟着医生走出了病房,“浅表性胃炎还有低血糖。”医生诊断。
冰凉的液体顺着血管一点点进入身体,我感觉好像恢复了点力气,睁开眼,林宇辰正一瞬不瞬地看着我,但又好像穿越我在思考着什么。“你最近都没吃早饭?”他问。
我抿着嘴唇,不知道怎么回答。“你最近买了这么多干脆面,买参考书的钱不够了,你就把早餐的钱也省下来了?”林宇辰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我,而我像一个被看穿心事的孩子,羞红了脸。
“怪不得你最近都不太和我们吃早饭,怪不得你。。。”穿着篮球服的少年,扶着额角,一脸无奈,扯出一丝苦笑,然后投过来一个温柔到让人溺水的眼神,“钟晴雪,你真是笨蛋啊。”
林宇辰快步走出房门,遇见赶来看我的沈健,“辰,你干嘛去?她没事吧?”沈健问。“给晴雪买粥。”“哦,对了。”林宇辰停下脚步,“这些三国英雄卡全给你,我不集了。”“啊,为什么?”沈健诧异地问,“你昨天不是还兴奋地说快齐了?”许是走远了,宇辰的声音低低的,“突然觉得没意思了。”
走进学校大门就是一条长长的上坡,记忆里两旁边种满了梧桐树,平时由初一、初二年级的学生负责打扫。夏日的蝉鸣是年少不知世间愁滋味的叫嚣,我们每天往返于这条通往教学楼的必经之路,路边的梧桐树叶子绿了又黄了,黄了又落了,然后还是会不经意间一片绿色。
“上车!”我正拿着扫把对着梧桐树叶发呆,突然黑白两辆自行车停在了我面前,车头赫然用修正液写着“我是天才”。沈健得意地看着我,“新款跑车,刚买的,小爷我带你兜风!”我有点尴尬地看着他的跑车,不知道应该怎么坐上去。
“你把车给晴雪。”林宇辰一边拿过我手上的扫把递给沈健,一边将我拉到自行车旁,“车有点高,会骑吗?”我点点头,自以为很帅地后踢腿,翻身上车。“喂喂喂,你们就这样走啦?小辰辰,你说好请我吃永康饼的啊啊啊啊!”
沈健在身后鬼哭狼嚎。“乖,做好值日,回来给你带吃的!”林宇辰含笑的声音飘散在风里,渐渐远去。
“老板,要两份永康饼、一份红豆粥、一份小馄饨!”我一马当先冲进店里,没想到在大门口绊了一脚,差点摔了个狗啃泥。林宇辰眼疾手快地扶住我,“怎么这么不小心啊!”
我吐吐舌头,单脚跳着找了个座位,宇辰坐在我的对面,绅士地将一次性筷子分开、对滑,然后递给我,“你最近好像胖了。”自从上次从医务室回来,我就被林宇辰三令五申按时吃饭、定时喂养,我心里面那句“还不是你养的好”还没说出口,林宇辰就自鸣得意地说:“看来,是我养的好。”
我刚想假装反驳两句,抬起头,看见他温柔看着我的样子,突然觉得平时那个扯着嗓子和我争题的他熟悉而又陌生。
桌上的红豆粥依旧,对桌的人却不知去了何方。记忆里的美味少了你,全都变了味。
对角线爱情
我的闺蜜陈澄有一套经典理论——距离决定感情。
这一经典理论据说是某天陈澄站在细雨纷飞的校园里,看少年男女踩着单车从身前身后经过,雨后积水的地面上留下深深浅浅的水痕,那些水痕带着鲜活的生命力记载着一段段的过往。
有些水痕相隔遥远,只是两条永远不相交的平行线;有些水痕在短暂的生命里与另一条水痕相交,留下奇迹的交点;而有些水痕看似靠得极尽,却总是在快要相交的路口背道而驰;还有一些水痕在曾经消逝的水痕里重新出现,这两条水痕也许是天作之合,却因为错误的时间,在生命的洪流里失之交臂,却只能孤单出现然后重复着上一条水痕的结局。
陈澄说爱情的距离不能过长也不能过短,过短的距离彼此的缺点和优点都看得过于清晰,神秘感和好奇是爱情成长的养料;而过长那就更不可能了,两人之间产生缺乏爱情的作用力,爱情只有在你可以无限接近却又不触手可及的地方才能产生。
后来,我的另一位闺蜜柯乐在看了《将爱情进行到底》之后对陈澄的理论进行了补充,合适的距离是爱情产生的必要非充分条件,但爱情之火的点燃必然需要一种契机。
这种契机可能来自川流不息的车窗外的惊鸿一瞥,可能只是黄昏落日的跑道上不经意的一次擦肩,可能是在对着老师写在黑板上苦思冥想解不出题尴尬地站在讲台上时,他举手走上前来淡定地写出公式和方法,学霸附体,闪耀着智慧的光芒闪了你的眼;也可能是值日时被班里最淘气的男生欺负怎么也维持不了纪律的无措,他轻描淡写一句别吵了,就让好事的男生都闭了口,替你解了围,但你却看着他低头认真自习的侧颜晃了神。
产生爱情的契机总是来得不可预料、如此特别而直达心底。
“爱情可能就是在合适的距离萌发的感情积累到一定程度由于某个契机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我感叹道。
那是个明媚晴朗的中午,柯乐不知从哪里弄来钥匙,带我和陈澄来到物理实验室自习。那天的阳光特别温暖,从半开的玻璃窗里投射进来,流淌在实验室那些已经有些陈旧的桌椅上。我懒洋洋的趴在桌子上,无聊着翻着自然课本,灵感忽至。
“你谈恋爱啦?”柯乐一扫睡意,激动的问道,我茫然地摇摇头。“切,那你说什么说!”柯乐兴致缺缺地重新趴回课本上。
“不知道爱情到底是什么样子的?”陈澄突然问,抬起头看着我们,“你们说,喜欢一个人是不是就是每天都想看到他,见到他就会眼神发光、嘴角上扬,会不自觉地脸红、心跳加速?”“我怎么感觉每次考完试等成绩,我看见发试卷的老师就是这种感觉啊?”我小声嘀咕。
“喂喂喂,别打岔!”柯乐用彩笔戳戳我的脑袋,认真地问道:“难道你们心里就没有喜欢的人?”我和陈澄都没说话。“我打赌你们肯定有喜欢的人,不如,我们分别把喜欢的人写在纸上,然后交换看好不好?”我和陈澄继续沉默。
“喂喂喂,你们两个不要这样嘛,我们如此风华正茂、朝气蓬勃的青春怎么能够淹没在成天的上课、考试、作业、排名里呢,不去喜欢一个人太对不起我们貌美如花、风姿绰约的少女时代了吧?老了岂不后悔死!”柯乐激动地蛊惑。“好,我同意。”陈澄响应,从笔记本上撕下一张稿纸,折成三份,撕开分別递给我和柯乐,“这是我们三个人的秘密哦!”
“你们还来真的?!”我接过稿纸,脑海中有画面闪过,他躲在书桌上厚厚的一叠参考书后面,低头奋笔疾书;他轻巧地在几何图案上加了1条辅助线,三分钟就解了我绞尽脑汁花了整整两节自修课并且洋洋洒洒地写满整张作业纸才得出答案的附加题;他爱看《科幻世界》和《国家地理》,下课的时候总和我同桌谈论着那些我没听过的城市和奇人异事,眼神里有整个世界。笔尖在稿纸上顿了顿,黑色的线条勾勒出三个字。
我们将写好的纸条对折了几次,折成小小的正方形,陈澄放在手心里摇了摇,然后摊开手掌。“哈哈哈,我来抽,抽到谁就先看谁的啊。”柯乐说着从里面抽出一个纸团,打开一看,上面赫然写着“顾尘越”三个字。“靠,怎么最先抽到我自己的啦。”柯乐娇嗔道。
“啊,可乐你竟然喜欢顾师兄啊?”陈澄问出了我的疑问。顾尘越是大我们一级的师兄,四中神一般的存在,关于他的传奇可以写满好几张试卷。除了长得帅、学习好这种基本条件外,跳级、奥数金牌、钢琴十级、篮球队主力等高级配置让他到哪里都自带主角光环,但是,我更好奇顾师兄的八卦,以及为他前仆后继而来的各校校花。
“可是,他好像有女朋友吧,不是他们班的班花吗?”我说。“没关系啊,这并不妨碍我欣赏他、关注他、喜欢他啊,我只是想看他打篮球、听他分享考试经验、一起组织学生会活动。”柯乐一边坦率地回答,一边又打开了一张纸团。
“沈健,天哪,谁会喜欢他呀?爱打架,总惹事,又不学习,除了长得还可以。”柯乐看看我又看看陈澄,住了口。“陈澄,你喜欢沈健?”我试探着问道。
“恩。”陈澄点了点头,平静地说道,“其实,他人挺好的,聪明点子特别多,脑筋特别活,只是不怎么认真念书罢了。”“对对对对,他打篮球也挺好的,还会谈吉他,据说打游戏超厉害。”柯乐急忙补充道。“我从来不觉得他是差生,谁说我们一定要喜欢相似的人。”陈澄笑着说。
其实,我更好奇他们坐在第一排和最后一排,一南一北横跨整个班级大陆,平时看起来也没有什么交集,按照陈澄理论,他们应该是两条平行线,最多带着倾慕互相观望,到底是怎么一改角度成了交叉点?后来,我才明白,实践不一定能检验所有的理论,也许某一天由于星际碰撞,两个不同星球的人也会有相爱可能。
“还剩最后一个,我们来看看。”陈澄吸吸鼻子,打开最后一个纸团,“额,苏、有、朋?”她念出来。“什么啊。”柯乐一把抢过纸条,上面赫然写着“苏有朋”三个字。那段时间放还珠格格,我迷上了五阿哥的扮演者乖乖虎。
“晴雪,你这样就没意思了啊,我们又不是不知道你喜欢谁。”柯乐有些生气道。“我没有。”我立刻怂了,小声否认,在柯乐清明的注视下音调低了半截。“谁信?比如林。。”“喂喂喂,我没有!”那三个字突然让我很慌乱,于是一边站起来去捂住柯乐的嘴,一边摇头开启持续否认模式。
“好啦,STOP!你们两个别闹了,晴雪,喜欢一个人是藏不住的,就算捂住了嘴巴,也会从眼神流露出来。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你喜欢谁,我们都知道。”“。。。。。。”我竟然无言以对。
“你们看过《将爱情进行到底》吗?那也许就是爱情的样子,真的超级浪漫。”没了继续复习的状态,柯乐索性把自然课本收了起来。
“那是个普通的早晨,谁都不会想到他们会相遇。文慧和往常一样乘坐公交车去学校,看书的间隙,她往车窗外看了一眼,也就是那一眼,看到了奔跑而来的杨峥。”柯乐学着电视剧里的文慧拿起一张卷子,举到头顶,对着窗外的阳光吹了吹,卷子发出沙沙的声响。
“真希望所有的爱情能有一个美满的结局,而不是留下人生如若初见的遗憾。”依稀听着陈澄和柯乐继续谈论着《将爱》和她们心目中爱情,我却在沙沙声响中,困意袭来,趴在桌子上,昏昏欲睡。
“眼镜兄(教我们地理的男老师,是一个戴着眼镜的小个子)让我们去他宿舍改试卷,快点啊!”不知道谁在前面大喊了一声,我看见一个少年修身的背影,白衬衫、牛仔裤,跑在前面,穿过挂满紫藤花的亭廊和绿色幽深的小树林,后面不断有人催促着我快点,我却不知道要往哪里跑,前面的男生突然站住了,他转过身。。。
“喂喂喂,晴雪别睡了,下午随堂测验,我们快回去吧。”被推了一把,我悠悠转醒,恍如隔世。实验室墙上老旧的时钟已经指向了一点四十分。我和陈澄快速收拾着桌子上的课本,“我先去开门!”柯乐已经快步跑了出去。
“啊啊啊,不会吧!”一阵惊呼传来,我和陈澄慌忙跑出去,却看见柯乐站在楼梯口的铁门内无可奈何,物理实验室在三楼走道的尽头,不知道谁把入口处的铁拉门从外面锁住了,我们被困在了三楼。
我和陈澄对视一眼,“我们回实验室看看,快到上课时间,窗外说不定有人听见我们的呼救。”陈澄说。然后我们三个又冲回了实验室。打开窗一看,大家又傻了眼,实验楼在学校的最里面,窗外只有那口很久没人照看满眼颓废的池塘,连半个人影也没有。
无功而返,我们只得又跑回铁拉门处,希望有来上实验课的老师同学可以“解救”我们。可是这个楼道静悄悄的,连只苍蝇没有。“天哪,已经快两点了,下午的随堂测验,老师说很重要哎,要记入平时成绩,我们得快点!”陈澄看了眼手表,焦急地说。
“只能使出我们的洪荒之力祈祷了!”柯乐说完,双手合十祈祷,“如果有心灵感应,我希望顾师兄来救我们!”我也偷偷闭上眼睛,心里默念,“如果有心灵感应,我希望你能够出现!”
“喂,你们三个怎么还在这里啊!”林宇辰声音从门外响起,我睁开眼,看见正午的阳光从他身后的玻璃窗照进来,他仿佛乘着金光而来,一步一步踏上陈旧古朴的台阶,侧颜笼罩在光里,修长的轮廓投影在实验楼的白墙上,犹如从天而降的神明。“
啊啊啊,林宇辰,快带我们出去!”柯乐激动大喊。林宇辰和沈健就这样出现在铁门外面,带着开启自由的钥匙,前来迎接我们。
“看你们1点半没回来,我们就出来找你们了!”一边往教室冲,沈健一边解释,“平时都这么在意成绩的三个人,下午这么重要的考试,亏你们还找个这样的地方逍遥,真的是。”沈健继续吐糟。“知道啦,知道啦,沈健你怎么和个女人似的,这么啰嗦。”柯乐烦躁道。“还好意思说,小爷我找你们腿都断了,你们三个得请我们两个吃大餐啊!”沈健嚷嚷着。
“哎!”来自习的时候,我带的复习资料最多,这会儿跑得太快,不小心试卷散了下来,飘了一地,我赶紧蹲下来捡。他们几个已然跑远,我认命得满地找试卷。“别捡了,考完试再说。”林宇辰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跑了回来,拉着我就跑。“快跑,考试要迟到了!”
我看着他的背影,突然想到之前的梦境,那个白衬衫的少年似乎与眼前的重合了。
虽然迟到了二十分钟,但也顺利地考完试。离交卷还有几分钟,我看着窗外摇曳的树叶发呆,一侧过身看见阳光照亮了林宇辰额前的头发,清晰的失去了真实。
我知道柯乐和陈澄都以为我在纸条上会写上林宇辰的名字。但我一直觉得我和林宇辰是很好和好的朋友,这种感情超过友谊也超过爱情。我们可以是战火纷飞中共同冲锋陷阵的战友;可以是落单时患难与共的伙伴,也可以是行侠仗义的江湖伴侣。
我喜欢在老师转身在黑板上写板书的时候,一边吃着飘飞下来的粉笔灰一边和林宇辰讨论着之前的例题;我喜欢跟着林宇辰穿过一片葱葱郁郁的绿色中的斑驳石墙,前往眼睛兄的宿舍复习功课;我会研究林宇辰新研发出来的新款游戏说明书,和他探讨发现的BUG;那本被一个同学恶作剧般写上“钟晴雪”喜欢“林宇辰”的自然习题册,一直被我小心珍藏。
或许比起我喜欢你这件事,我更希望我们的关系就如同我们位置一样保持着固定的亲密和距离。我只要微微偏头,他就出现在我右侧45度的视野里,有时候我们吵架,他会跑去教室的最后一排沈健那里冷落我,我觉得那已经是很遥远的位置了,我要穿越整个班级的人潮寻找他。
曾经我以为教室的第一排和最后一排就是已经是距离遥远的两端了,他们没法在上课的时候互传纸条,没法在老师被转身在黑板上写字的时候说悄悄话,没法一侧身就可以看见彼此。
直到有一天,我找遍整个教室,整个学校,甚至整个城市都再也看不见林宇辰的身影了,才明白,这才是真的遥远。在没有手机,没有QQ,没有邮件的年代,林宇辰的离开,就像去了另一个星球一样地消失地彻底。
后来,我才知道,林宇辰去了厦门,那时我第一听这个地方,我拿着地图在上面圈出两个点,犹如当年邓小平同志那么慎重。金华与厦门的距离,对角线的沿线。我不知道这段距离会不会消磨掉年少的爱慕,但可以肯定的是我对他的思念穿越时空,穿越回忆,还在继续。
为什么那么多少年时的熟人多年之后联系,问到我近况,总是问我:最近还写东西吗?到底是为什么?难道我少年时很爱写东西吗?难道是我少年时写的东西很好吗?
给他们留下的印象竟如此深刻?一定要将我和写东西捆绑在一起,尽管放在岁月的长河里跌宕起伏却颠仆不散!可是,这世间有什么是不变的!我自己都忘却的事情,别人却替我记忆犹新。
是啊?有什么东西是20年抑或30年不变的?没有,我早已非我,面目全非。所以当昨天接到久无联系的初中女同学的电话,絮絮叨叨说了一堆,这个同学怎么样了,那个同学怎么样了,最后说到:30年了,聚一聚吧!
原本听得百无聊赖,又不好意思挂电话,这句话却砸得我一惊。毕业30年了呀!是该聚一聚!但是为什么每次我都有种近乡情怯的感觉,就这样临阵退缩,逃了一回又一回,竟一次也没参加过。这次呢?
说到底还是不想见那个人吧!20年未见,余生不见也罢。
最后一通电话是在十年前吧?其实也是源于同学聚会,我也是没有去。但是之后他却因为与月亮姐姐做邻居,送了几张童话剧的票,邀请我们带孩子去看,然而他自己却因出差没去,最终也没见成面。
我出于礼貌发了个短信给他表示感谢,他因而打了电话过来。阔别多年,那声音依旧那么熟悉,闯入耳中的刹那就钻进了心里,青春的回忆依旧让人怦人心动。
第一次的见面我早已不记得,曾经他提起说是在小学五年级或是六年级吧,那时的我还是个矮矮胖胖的小姑娘,诸多原因而深深自卑,表面又一副骄傲的样子,每天将自己伪装的张牙舞爪,内心却脆弱而纠结。
他对我最初的印象是我登上舞台演讲,声情并茂的样子,是那样的卓尔不群。是的,我唯一拿得出手的是我的学习成绩好,还有就是声音好听,除此我很没自信。
小学时我们并不在一个班,初中才在一个班。他,今天我印象中还是个穿着白衬衣,白皙瘦弱、身材修长的少年。因为体弱多病,天天早晨迟到,天天被老师骂:“完蛋到家了”。
那时候,只是觉得好奇,那么清秀的少年,明明很聪明,明明可以很优秀,却天天被老师骂着“完蛋了”,但第二天却依然故我,好奇怪!除了觉得好笑却也没做多想。直到随着他的长高,有一天调换座位竟坐到了我的身后,交集才从此打开。
没想到的是我们有那么多共同语言,每天开开心心聊个不停,最爱聊的是共同喜爱的《红楼梦》,宝黛的悲剧令我们唏嘘不已,《红楼梦》中的诗词、片段、典故让我们爱不释手、相谈甚欢,甚至那时候热播的电视剧《红楼梦》的歌曲磁带在我俩手中传来传去。
我俩还发现都喜欢诗词,每每聊天时我说上句他接下句的默契,都令我俩心有戚戚焉。
他还送了我两本诗词的书,无人时我打开来品玩,竟觉得与他神交已久。那时的我真心爱写东西,正是多愁善感的年纪,时不常眸之所见、心之所想、情之所至,就会洋洋洒洒,信手拈来一篇文章在班上被当作范文来读,对上他欣赏的目光时我们会相视而笑。
无论聊天还是写作,那种别人半天都不懂,只有我俩无需言传就能意会的心意相通尤显弥足珍贵。
中考结束,我以为从此就各奔东西了。中考后我生了场大病,高烧多日不退,一直迷迷糊糊,什么也顾不得了。没想到他竟和另外一名同学一起来探望我,由此多年我们居然一直保持联系,一到放假,就聚在一起玩,这个小圈子扩展到我们初中同学六人,三男三女。
我们一起骑自行车去上方山、去潭柘寺,一起去圆明园划船,依旧欢歌笑语,有时候同学的促狭让我们不好意思,朦胧的好感变成暧昧,但一直是猜来猜去,看不破也不说破。但我知道有些东西终究不同了。
我在原学校升读高中,而他去了101市重点。是啊,人生就是这样,一步错步步错。中考我一向引以为傲的语文没有发挥好,填报志愿时又无人指点,错失市重点。而他,到了101,同学的层次更高了,交往的圈子更大了,眼界更开阔了,也只有放假回到家里才想起还有我们这些初中同学。我们也仅是玩伴吧,用来填补他假期时的空白。
高中我更加自卑。理科让我不再占优势,所以高二分科我不顾家人反对,选择了文科。其实也没占什么便宜,因为我的各科比较均衡。但是就因为我不愿在理科上再花力气,所以选择了放弃。现在想想或许我人生最大的问题就是遇到困难容易放弃,而且相当决然,不给自己留一丝余地,其实是怕自己后悔吧。
高考后那个假期,有天恰巧我爸妈都在家,他独自一人来找我,这让我有些奇怪,以往都是他至少要找个伴与他一起来的。
我以为他有什么事找我,然而尬聊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他就告辞了。然而没过一会儿,他又来了,仍然是独自一人,仍然是不自然地聊了一会儿也没说出什么就告辞。我父母觉得很奇怪,怕他有什么当着大人的面不好说,就让我送出来。
可是当我把他送出家门,就剩我俩时他也没说出什么就走了。到了现在我已经不记得当时都说过什么了,但仍然记得那种奇怪的感觉,似乎要发生什么,而事实是什么也没发生。今天想来也只剩“呵呵”了。
高考我也没有考好,这次我的语文充分展示了它的强势,地理却让我一败涂地,我上了师院。当老师是我最不愿意的,但家庭原因我不得不如此,成为此生恨事。
他也没有考好,去了经济学院。说起家庭原因,我想这应该是我们之间最大的距离。他的父母说不上什么高官,但在我们这个地方也算是有头有脸,有权有钱,人上人的节奏,而他的两个姐姐也都如大家闺秀,教养学识一流,嫁得颇好。他作为家中幺儿,自然是被寄予厚望,想必自己也不甘碌碌无为。
再后来放假再聚时,同学已不再拿我和他打趣,而是当面调侃他在学校交往了一左姓女孩,出自一个天主教家庭,女孩如何如何体贴,每天早晨给他买早点,又如何如何聪明,下棋很棒。
我自惭形秽的同时想着这自然是他告诉好友的,否则好友从何得知。他未加辩驳,对上他向我看过来的不自然的目光,我想这定是确有其事,不过是借人之口说与我听,有意为之的目的应该是一种敲打、一种暗示,不要再有什么想法。我虽然面上没有任何表示,心里却早已汪洋一片。
我发现见面已经让我越来越尴尬,除了无言,我还能做些什么?那种相谈甚欢地默契早已随着时间、随着距离消失在过往,或许已不复存在。
大学四年,我苦苦等待着,我幻想着能听到花开的声音。然而一次次失望带来的只是夜半躲在被窝里压抑隐忍的哭泣,最后的绝望竟然是欲哭无泪。
我能记得的最后一次见面是给我打电话的那位女同学结婚,那时候我们都已大学毕业,我回到家乡做了一名初中教师,而他一直不甘于高考的不理想上的大学,打算继续深造,然而第一年考研失利。
那次的聚会最后他喝多了,吐得一趟糊涂,这是他自与我认识以来唯一的一次失态。女同学说他心情不好,郁闷所致,我呆呆地站在旁边,心中一片茫然。
我竟不知他何时学会的喝酒、也不知他何时学会的抽烟,更不知他心中所想,我们从未交心。在我面前他永远是清秀儒雅的,总是微笑着,说一些冠冕堂皇的话,让我无从判断他每句话的真假和对每件事情的悲喜,自始至终贯彻着《红楼梦》里那句经典:假亦真来真亦假。
是啊,我们那么喜欢《红楼梦》,可能就是那种朦胧的好感和猜来猜去的吸引吧。宝黛的故事在十几岁的时候就结束了,黛玉含恨而终,至死没有确认宝玉的感情。我们也真的结束了,其实从未开始,从不曾认识,只是玩伴,作用只是填补空白。
也许,我爱上的只是另一个自己。
01
37年前,十年动乱刚刚结束,市场经济开始复苏,一大批头脑活络的人,嗅到了致富的春风,开始做些小生意改善生计,爷爷家隔壁的邻居就是最早动起来的那拨人。现在爷爷说起来,还在感慨,若不是那场变故,他们老范家,至少在乐陵,怎么也得是属于财富金字塔的上层。
这一场变故,从37年前的那个秋夜里说起。
范家那一辈的当家人叫范春明。据我爷爷回忆,他是个心灵手巧的人。在老二八自行车极其稀缺的时代,他自己琢磨掌握了修理自行车的技术,到处以破烂的价格收购公家废弃的自行车,然后拆卸并重新组装,往往一天时间,就能组装出一辆八成新的车来。
他就是靠这个手艺,赚到了第一桶金,5042元人民币,这在当时,可是一个天文数字。
不过,在那个营商环境里,这却多少有些灰色。不多久,他就被商业稽查部门盯上,若不是当时的乐陵县委书记对他网开一面,怕是要被定个投机倒把罪。你要知道,这个罪名的废除也就才20年,上一个人被杀,是1998年的事情,离我们并不遥远。
好在,这场风波平稳度过,范春明缴纳了大部分收入,财去人安乐。在消停了一段时间后,随着政策环境越来越宽松,他又开始到处做生意,而所用的交通工具,就是一辆没来得及出手的自行车。
范春明极其勤勉,骑着二八自行车,在乐陵的集市上买来梨子,装上满满两筐,骑自行车到天津,跟当地人用梨子换来两筐海鲜,再回到乐陵.仅是周围的邻居和乡下的亲戚,就抢光了他的货。以至于很多人跟他打招呼,提前预定。
若是这样一直发展下去,范春明虽然错过了成为自行车大亨的机会,可成为海鲜大亨,还是有希望的。
不过,所有的好形势都断送在1981年的秋天,范春明被吓得大病一场,之后,就是疯疯癫癫的半生,以至于几度进了精神病院。
那年的秋天,范春明从天津赶回家的时候,已经是晚霞满天,从老婆刘春花手里接过晚饭,草草吃了两口,就赶去杨盘公社(杨盘公社,就是现在的杨盘村,在上世纪乡镇合并时被划入西段乡),那里的政府因第二天有接待任务,从他这里订了满满一筐的海鲜。因是大客户,又是政府部门,范春明自然不敢怠慢。
吃过饭,他把自行车支在门前,天已擦黑,范春明并未立刻出发,像是在等人,来回踱步,手里夹着根自己用烟叶赶制的烟。
不一会儿,他的小舅子就跑了过来,刚开始嘀嘀咕咕,后来,两人说话的声音越来越高。据爷爷回忆,他在屋里都听到了两个人的争吵,不过毕竟隔着砖墙,他也只听清了最后一句。
“我有急事,你爱怎样怎样吧!”范春明说,天已经黑了,星星开始眨眼,他急急忙忙就走了。
当时的县城并不大,也就三四条街,连现在繁华富庶的井家和杨少白片区,在当时,都是标准的村落。
范春明很快就出了城,并打开了绑在自行车把上的手电筒,土路有些颠簸,他就借助手电筒的圆形光亮,感受着道路两旁的青纱帐不断向后退去。
路上少有行人,范春明沿着现在的248省道,以极快的速度向前飞奔。一路无话。到了公社大院,把货卸在后厨,又从会计手里领到了现钱。
拿到钱的那一刻,范春明跟小舅子吵架的不快全都没有了,他高兴地唱了两句哈哈腔,把钱揣在上衣的内兜里,向厨房讨了碗水喝,又把从天津带回来的两盒大前门香烟塞到了管事人手里,高高兴兴地出门去了。
已是晚上十点半左右,范春明望着漆黑的夜,得抓紧往家赶了。手电筒没怎么有电,但他并不担心,出门的时候特意踹了两节电池,这条路也走了多次,即使是在深夜赶路,心中还算有底。
就这样,他吸完了最后一口烟,搓了搓因长期抽烟而泛黄的食指,骑着空车回城。
走了大概有半小时的路程,刚出现在的西段乡界,手电筒的灯光逐渐变暗,范春明使劲向前蹬了几下,想过去这一段,再换电池。因为,当时,他的右手边就有一处集中连片的坟地。
“千万别在这里没电了,吓人霍霍的。”范春明心里嘀咕。
可是,电池听不到他的心里话,越来越暗的灯光,最后,还是在这片坟地的路段宣布告罄。
“晦气!”范春明不禁骂出了声。
他不得不停下来,更换电池,因为路况并不好,前面有很多坑坑洼洼,倒不是怕陷进去,是怕他那辆自己攒起来的自行车受不了颠簸,在当时的248省道上半夜抛锚,就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时候,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他没敢下车,用极快的速度摸到了手电筒的后盖,把两节废电池拿下来,扔进了自己后座的两个筐中,接着从上衣外口袋拿出了新电池。
范春明有个毛病,外出做生意,钱放在哪里,就会隔一段时间摸一下装钱的口袋,时间一长,便成了下意识的动作。在拿新电池的当口,他又摸了下口袋的钱,心里的美意又涌上来,人也不那么紧张了。
可是,就在电池装好,正拧后盖的时候,一个女声冷不丁响了起来:
“大哥!”
范春明一哆嗦,手电筒差点脱了手,所幸临出门前,他用绳子固定住了,而就在这时,新换的电池也起了作用,灯光亮起来,一个穿着红棉袄的女人,站在他面前。
“大哥,我刚被丈夫赶出来,能不能带我一段路,到胡家公社那里就行。”范春明听在耳中,单凭这柔声柔气的声音,要在平时,也足以暖化每个男人的心。
可是在那个环境下,范春明心中不免打鼓,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右边就是这么一片坟地,别是遇到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了吧。
借着手电的亮光,范春明打眼这么一瞧,心说,坏了。
眼前这女子,脸白得吓人,面无表情,浑身上下透着那么股子冰冷劲,即使是范春明骑了这么远的自行车,浑身正冒着汗,也能感受到那般凉意。
再一瞧这女子的装扮,尚未到极寒之时,她穿了红棉袄和红棉裤,更吓人的是,还有一双绣花鞋!
“不带!”范春明撂下这句话,撒丫子就跑,这时再蹬自行车,那真是使出吃奶的劲来了,也不管路上颠簸不颠簸,二八自行车像流星一样飞了出去,那时候他感觉,心脏都快要跳出来了。
范春明不敢停,更不敢回头看,一口气骑出了五六里地,这时,前面不远就是胡家公社,他之前卖自行车的主顾在那里有个修车铺,因靠着248,做的就是这半夜过往车辆抛锚的生意,有时候还会在248上撒些碎玻璃,所以这个时候,还打不了烊。
往往都是,这人如果心里有事,是会屏蔽其他声音的。范春明这个时候满脑子都是那个红衣女人,就想着赶紧到朋友的修车铺里,那要万一真是被女鬼找上,他得先把命保住。
心里这样想着,他没有听到胡家公社的三蹦子从他身后开来的声音,可三蹦子的车灯会照亮他的身后,也会把他的影子照在前面的路上。
等他看到自己前面的一大片亮光的时候,也是傻眼的时候——他看到,自己自行车后座右边那个装货的大筐里,分明站着一个人影!
三蹦子迅速从他身边迅速掠过,范春明吓得大叫,他第一时间就反应过来,那是个女人的影子,而且很可能就是他遇到的那个红衣女人。
三蹦子上的人没理会范春明的叫声,他们在忙他们的事情。此时,他已经开始不由自主地哆嗦起来,满身大汗,脚下蹬得飞快,这一路的狂奔,再加上秋季的萧瑟,已经快要抽筋了。
离修车铺不到三十米的时候,已经进入了店家灯光的范围,他找准力道,一下子从车上跳了下来,也不管那辆二八自行车的死活,大叫着跑向他的朋友。
听到叫喊声,范春明的朋友李汉臣从屋里迎出来。他看到范春明踉踉跄跄跑来,鞋子还掉了,二八自行车倒在不远处。
“咋啦春明,碰到劫道的了?”老李问。
“有鬼,快他妈进屋!”不等寒暄,范春明就把李汉臣推进屋里,锁上门后,看到屋里还有三个人,守着麻将桌惊愕地看着他俩,这才敢向外偷眼观瞧。
可是,这个时候,外面除了躺着的自行车还有被甩在一旁的手电筒,什么都没有。
“没了,我真CTMD撞鬼了。”范春明自己嘀咕,李汉臣他们不停地问他发生了什么,喘了两口大气,抽了几口李汉臣的香烟,他才把自己刚才的经历告诉这四个人。
没想到,范春明刚刚说完,几个人愣了一会儿,就开始找各种借口回家,他们都是脱产干部,就在公社附近住,离李汉臣的修车铺不远。一眨眼,屋子里就剩下李汉臣和范春明了。
“春明,要不你自己在这先住一宿?你嫂子说明儿个家里有事,让我晚上不能在这过夜,这是公社里几个人找来打麻将,我才留在这里的,本来就打算一会儿回去的。”李汉臣说。
范春明虽然吓得有点神志不清,可也听得出这是在撵自己走,人情比纸薄,他行走江湖多年,怎么会不知道,饶是害怕,也不能在人家这里留宿了。
可是这十里八村的,都是一团漆黑,除了这里,哪还有亮灯的地方,可真要自己留宿在这里,那女鬼就在附近,汉臣一走,不又找上来了。
想到这,范春明只好出门,检查了一下被自己摔在地上的自行车,又看了一下手电筒,都没事,还算瓷实,就跟李汉臣说,“行,那你回吧,我也不在你这住了,我快点家走了。”
范春明骑上自行车,此时夜已经深了。凉风加上冷汗,他再次抖了起来,再看一眼李汉臣,他已经把修车铺上了锁,拉上了屋外的灯,范春明借着手电筒微弱的灯光,看着李汉臣的身影往公社驻地跑去。
MLGB的,他家所在的村子,明明在相反的方向!
对着李汉臣的背影,范春明大声骂了一句,“草!”
可也别无他法,只好重新上路,因为留在这里,可能会更加危险。
耳边秋虫不断鸣叫,让这夜更加安静。
在平时美妙的图景,范春明看来,更像是一声声催命符咒,他把自行车蹬得飞快,耳边呼呼生风,越过了这条路上的一个个地标物,等他看到张枝梅村村口的石碑时,累得筋疲力尽,已经快蹬不动自行车了。
不过他知道,现在不能休息,一口气骑回家还可以,如果中间一停,再往前走,两条腿就会像是灌了铅,车是骑不动的。
“万一那女人再缠上来,我想甩都甩不掉了。”范春明心想。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咔哒一声,好像有什么东西拽住了自己,范春明的自行车,再也别想往前动一步了。
这个时候的范春明,已经接近崩溃的边缘,裤裆一下子就湿了。他大喊大叫,跳下车,下意识用手电照了照后面,一个穿白衣服的人影,吐着红红的舌头,在手电光圈里上下跳动……
02
公鸡刚刚打鸣,天还黑得吓人,爷爷家的大门就被砸得叮当响,门外,是刘春花焦急的恳求声,一听就知道,肯定是范春明出了事。
“大哥,你跟公家的人熟,行行好,借个三蹦子,把春明拉回来吧,他躺在张枝梅村的水沟里,人怕是不行了。”刘春花的声音里,明显带着哭腔。
原来,张枝梅村的支书就住在村边上,平时除了种地和当书记,还经常进城赶集,在村里收点土货卖,以此补贴家用。因为经常同范春明赶早市,所以大家相熟,等看到范春明躺在他村口的排水沟里时,也是吓了一跳。
叫了两声,范春明不答应,知道这人怕不行了,赶紧蹬上范春明的自行车,往范家去叫人。
爷爷自然不敢耽搁,跑到县公安局的值班室,要出了一辆三蹦子,叫上了两个值班的民警,再带上刘春花,就到了张枝梅村。这时候范春明,还躺在村口的排水沟里,所幸是枯水期,沟底虽然湿润,却并无积水,爷爷试探了一下范春明的鼻息,还有气。
刘春花跪在范春明旁边,两手扬起,大声嚎哭,“春明啊,你怎么就这么走啦,我们孤儿寡母可怎么过呀!”
“别哭了!搭把手,人还没死!”爷爷斥责道。
爷爷清理了一下范春明的口腔和鼻孔,把他上衣靠近喉咙的扣子解开,教给刘春花做人工呼吸的方法,一顿折腾,范春明就缓过神来了。
“鬼,有鬼!”
爷爷扶起范春明的上身,让刘春花给他胸口顺气,此时东方已经露出了鱼肚白,像一张油纸包着灯光,清晨有些寒冷,两个民警帮忙,给范春明把湿透的衣服换了下来。
可是范春明呢,基本上就是个疯癫状态,嘴里反复念叨着“鬼,鬼,有鬼,快跑!”这几个字。
等爷爷把点着的烟卷塞进他嘴里,猛嘬两口后,人才开始放松下来,看清了围着他的几个人,瞅了瞅他老婆,就开始发怔,也不再说话。
爷爷让民警带着范春明和他老婆去了医院,自己留在现场,低头找一些蛛丝马迹,试图推断出范春明的遭遇。过不了一会儿,一阵马达声停在了爷爷身边,胡家公社的派出所所长王少民到了现场。
“小王,消息快的呀,人刚送走,你就到了。”
“瞧您说的,姜叔,您都亲自来了,我得接着您啊。”王少民说。
列位看官,为了更好地叙述接下来范春明的事情,蜗牛需要介绍一下背景。
我爷爷叫姜明应,曾经是东北野战军的一个团级军官,解放后转入公安系统,在北京工作,文革前,很多大案要案,甚至是反间谍案的侦破,都有他的身影,纪录片《金水桥边》所描述的“炮轰天安门间谍案”里,那个判断出图中所画为迫击炮炮弹轨迹的公安战士,就是我爷爷。
不过,后来,人逐渐有了名气,也成了当时在全国挂的上号的刑侦专家,十年动乱的到来,他作为反动学术权威,便被打倒了。幸亏爷爷待人宽厚,人缘不错,当时很多部里领导保他,落井下石的同僚并不多,这才得个解职回家,免于牢狱之灾和批斗之苦,自己耕种太爷爷的两亩薄田,养家糊口,倒也平安。
不过,县里公安上的同志,对爷爷十分尊敬,经常来请教一些刑侦方面的知识,有很多案子,也私底下征求过爷爷的意见,还有些年轻的同志,总是缠着爷爷讲一些东北野战军的奇闻异事。范春明出事时,公安部的组织干部正在审核我爷爷的材料,办理平反的事宜,我爷爷心灰意冷,便申请了提前退休,准备守着我们这些晚辈安度下半生。
列位看官,背景介绍到这里,为了叙事方便,下面关于我爷爷的描述,全部换成他的名字。
姜明应跟王少民俯身查看,范春明摔倒的地方,靠近马路的沟坎明显地塌了一小块,后面的道路上,有抓痕和凌乱脚印,可是,这脚印明显是一个人的。
“姜叔,这看着也不像是有人抢他,难道,真是撞鬼了?”
“你怎么知道他撞鬼了?”姜明应问。
“嗨,昨天晚上,我们那的值班民警就知道了,他们听公社的人说,有个家伙撞了鬼,吓得裤子都湿了。”王少民说,“姜叔,要不我带您过去问问那几个家伙。”
“走。”说罢,姜明应便上了王少民的三蹦子,“你慢着开,我再看看地上。”
车速不快,跟轰隆隆的马达声一起的,还有排气管呛人的气体,姜明应坐在三蹦子上,细眼观瞧,过了大概有二十多米,便转身坐进斗子里,一拍王少民,让他去所里。
太阳照常升起,彻底吹散了黑夜的压抑,有着些许萧瑟的初秋,到处都透着凉,姜明应坐在车上,两手抱在一起,车速很快,便加深了这秋意。
道路两旁的青纱帐,已有农人忙碌的身影,路上也渐渐有着行人,大家互相说笑,没人知道,昨天夜里,这里发生的一切,也少有人关心,范春明的恐惧。
到了派出所,民警刚给倒上了热茶,胡家公社的几个人便都到了,一同来的,还有修车的李汉臣。听说,李汉臣本来不愿意来,后来民警说,要不要查查你往路上撒玻璃的事情,他才不情不愿地来了这里。
几个人七嘴八舌,把昨晚范春明跟他们说的话复述了一遍,几个人互相补充,倒也基本上还原了他的经历。
“李汉臣,你带我去他跳车的地方看看。其他的人没事了,你们走吧。”姜明应说。
李汉臣嘟嘟囔囔,不情不愿地把姜明应和王少民带到了地方。姜明应俯身看了看地面,就让李汉臣回去了。
“怎么样,姜叔?”
“有点门道了,先卖个关子,你马上派人保护好这两个地方,咱们去找范春明,看看他怎么样了。”姜明应捡了一根树枝,把范春明摔倒的地方圈了一个圈。
“另一个地方在哪?姜叔”王少民不解地问,
“在范春明晕倒的不远处。赶紧派人看着,千万别被来往车辆轧了。咱俩得去医院找范春明”姜明应说。
一路无话,二人到了医院的时候,范春明在昏睡,刘春花在他旁边哭。岁月已经夺去了这个女人的容颜,几天顾不上洗的短发有些板结,身躯早已发福,脸上却挂满了营养不良和生活的艰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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