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仙君有点聋

1

晚风习习,明月当空。我躺在桃花树下的竹榻上,翘着二郎腿,一边抖腿一边往嘴里塞葡萄。

“嗯哈,今日这葡萄较往常都甜呀,特别是用昆仑山的雪水冰过之后,透心凉心飞扬啊。”我一边赞叹着,一边顺手喂了一颗给正在为我锤肩的婢女树树。

“仙君大人,这个月咱们的书共卖了一千多册,大概赚了有一百多两白银。”我的管家拿着算盘坐在我身侧的石桌前一边噼里啪啦地计算着一边将数目报给我听。

我听到这么可怜的数字,受惊了,一颗葡萄卡在喉咙,差点没背过气去:“什么玩意?本仙君辛辛苦苦日以继夜的码字,就挣这么点儿钱,还不够我买个冰镇葡萄呢。”

管家闻言觉察到我要生气了,立马赔笑到:“仙君,现如今看话本子的人越来越少了,您的稿费已经算是仙界作家排行榜数一数二的了。”

这是要本仙君吃土的节奏啊,我坐起了身,不安的搓着手,抖腿的频率更快了。

“不过,也有一个好消息,”管家捧着账薄一脸坏笑地凑过来对我说:“咱们的仙界同人文被顶到了三界娱乐版的头条了,这个月买咱们书中正派角色的人增加了一倍,收入了一千万两白银。”

这个小赤佬,好事总要拖到后面才说,害得我葡萄都没能吃好。

我抢过他手中的账簿,揉了揉眼睛,仔仔细细地看了一下上面的数字,开心地蹦跶了起来。

果然,还是副业赚钱。

如你所见,我是个爱财如命的神仙,天庭里不论是谁大小神仙但凡有事找我,上刀山下火海只要是钱出的足够,我都乐意帮忙,而我也因此得到了一个称呼,仙界帮女郎。

与此同时,我还有另一个身份,一名以言情文称霸仙界文坛的作家。仙界的日子冗长而乏味,我的小说总能为他们的生活带去一些乐子,也算是寂寞生活中的一缕调味剂吧。

不过最近,我遇到了一些麻烦,蓬莱山的灵华仙君在天君面前告了我一状,说我在仙界同人文里将他的形象写的太过恶劣,导致他相亲屡屡碰壁。

真的是,人怕出名猪怕壮,自己长得丑还要怪我,我老早就听闻这位灵华仙君相亲数十载,无一次成功,听说好像是因为他的耳朵有点聋长相又一般,大部分仙娥都不愿意跟他,现在到讹上我了。

再说了,同人文里那些英俊潇洒风度翩翩的角色,早就被各位仙友们花重金买走了,我哪有位置安排他了呀。

做仙是要讲良心的呀。

这样平白无故告我,我迟早是要会会他的。

2

不过,我还没有去找他的麻烦,他到先来找起了我的麻烦。

这位灵华仙君飞升前是一只被和尚收养了的狸猫,日复一日的受寺庙香火熏陶竟一日顿悟,飞升九重天,成了仙君。

但是做了仙,也没能改掉他从前做猫时昼伏夜出的习惯,仙界的南天门日夜都需要有人看守,而养生学日益兴起的今时今日,愿意值夜班的人越来越少,天帝秉着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原则,前几日将他分配去了南天门,值夜班。

我从前经常出入南天门,可能是我眼瞎吧,竟丝毫没有注意到他这一号人物,而如今经身边的小仙娥们一提醒,倒是头疼了起来。

这还要从我为何如此爱财如命说起。仙界是不需要花钱的,需要花钱的是人间,而我偏偏是个嗜吃如命的仙,赚到钱我分分钟就要偷溜下凡一饱口福。

一般我都是傍晚出去,在凡界夜市上吃个遍,再趁着深夜人少从南天门偷溜回来。这下子,南天门被一个对我有偏见的人把守着,我想溜出去可是难咯。

平日里与我交情颇深的仙子们,纷纷劝我,忍一时风平浪静,切莫在这风口浪尖上,被对方拿住了七寸呀,虽说南天门的夜班是轮流制的,但保不齐哪天就是灵华仙君呀。

可是,有一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没有什么,能挡住一个神级吃货的嘴。

我偷偷穿上了婢女的衣服,乔装打扮了一番,壮着胆子,还是闯了一遭南天门。

深夜,我吃饱喝足蹑手蹑脚地从凡界回来,一轮残月挂在天际,边缘薄而锋利。正当我马上就要踏过南天门时,一只大手拉住了我的肩膀。

好汉不吃眼前亏,我立马跪下,作楚楚可怜样,泪眼汪汪梨花带雨到:“仙君饶命,我也只是个婢女,是我家仙君非逼着我下凡替她买烤鸡腿,我也是实属无奈才敢私自下凡,我也是无辜的,求仙君高抬贵手饶过我这次吧。”

我害怕被人认出了,不敢抬眼看捉住我的那人,尽可能的低下了头就差把头埋进土里了。

片刻后,一个温润的声音自我的头顶传来:“你别害怕,别哭,大不了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作没看见好了。”

啥?计谋得逞,我在心底里为自己的机智,点了个赞。

我道了声谢,慌慌张张地从南天门溜了过去。行至半路,突然好奇方才放了我的人是谁,又折回去躲在暗处,偷偷地瞧了半天。

是个没见过的仙君,着一席白衣,身量挺拔长身玉立,虽说夜里光线不好,但是远远望去,他的眉眼生的也很好看,看上去叫人赏心悦目甚是舒心。

这么好心声音又好听的小哥哥,偏偏还长得好看。

我飞奔回来府邸,鞋子一脱,往榻上一躺,吩咐到:“你们俩,快去给我查查南天门今晚是谁在值班。”

他们火速出去了。我躺在榻上,翻来覆去,心里眼里全是刚刚在南天门遇到的那人,满世界都是粉红色的泡泡,我发誓这个人绝对胜过我从前写过的所有话本子男主角呀。

这样的尤物,我从前竟然没发现,真是失误呀。我愿意为他写一百本传奇话本子,不,一万本。

3

第二天清晨,金乌刚刚爬上东边的枝头,光芒投射到我庭院的树梢上,我站在窗口伸了个懒腰,目光暖洋洋的与苹果树下的白衣仙君撞了个满怀。

是昨日那位小哥哥。

他此刻正站在我府邸的苹果树下,阳光在他的脸上镀了一层光晕,清晨的凉风翩翩翻起他的衣摆,他正目光融融地看着我。

莫不是昨晚一次擦肩而过,他被我的美貌折服了?

我翻出窗户,朝他奔了过去。可能是太过于激动,我堂堂飘渺仙君,竟卡在窗户上,脸朝地,摔了个狗吃屎。

万分尴尬,我抬起头,作可怜兮兮像,眼巴巴地朝小哥哥看去。

谁料,他不仅没过来扶我,还嘲笑我。

“仙君这是何意,你我品级一样,你还早我千年位列仙班,行此大礼,恐是不妥呀。”现在好看的皮囊都流行配上一副毒舌吗?不过他似乎并没有认出我就是昨夜的婢女。

我扶着墙站了起来,整理了一下衣裳,故作淑女道:“让仙君见笑了,不知仙君来我府上所为何事呀?”

“在下灵华,因仙君早前在仙界同人文中对在下有太多描述都不属实,所以,特地来此,监督仙君改稿。”说罢,他非常自觉地坐到了我庭院的石桌前,板板正正地看着我。

晴天霹雳!

原本还想伪装成淑女一脸微笑的我,突然就笑不出来了。

昨晚放过我的美貌小哥哥竟然就是要找我打官司的灵华仙君。啊哈?不是都说他长得不好看又聋的嘛?仙界的八卦论坛现在这么不靠谱的嘛。

而且,wtf?他还要监督我改稿?现在好看的小哥哥都这么霸道了吗?

我原以为,灵华只是嘴上说说而已,哪知道他竟动了真格,居然真的日日来我府上,盯着我写文。甚至要求我将从前发表过的文追回,对描写他的情节进行修改重登,还要在三界娱乐报上刊登道歉信。

长得好看,就可以为所欲为吗?我不服。

不过,事实证明,不服不行。因为美貌而又智慧的小哥哥,总有一百种法子,逼我改稿。

那段时间,他几乎搬到了我府上,除去偶尔晚上出去值个夜班看个南天门,他的目光几乎锁定在了我的身上。

我写稿子,他在一旁为我研墨,狭长的丹凤眼温柔地看着我,叫我浑身发麻。

我卡文的时候,他化出真身,站在我的书桌上喵喵乱叫,毛茸茸的尾巴直挠我的掌心。

我在树下乘凉,他在一旁给我剥葡萄,细长白嫩的手指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挠的我心头发痒。

我躺在榻上睡觉,他化出原形变身一只可爱萌兽,毛茸茸的尾巴一遍遍地扫过我的鼻尖,害我喷嚏连连。

我收钱卖同人文角色,他总能从四面八方蹿出来,阻止这场交易,还要教育我,写文章要尊重事实,不能为了蝇头小利歪曲事实,迟早良心是要痛的。

我真的,很多时候,分分钟就想暴打他,可是每每看见他那张人神共愤的脸,立马就没了底气,变成了一个小娘们,只能拿小拳拳锤他胸口。

一个月后,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以我举笔投降而告一段落。

只因我实在是受不了他的软磨硬泡和非暴力攻击,更何况他又长得那么好看,好看到总是在我面前晃悠,严重影响到我写话本子,新一期的同人文整整拖了半个月也没有动笔。

4

三界读者联合会集合神妖魔三界读者联合讨伐我的时候,我正抱着灵华的真身呼呼大睡着。

他们攻破我府邸大门时我才从电闪雷劈的巨响中醒来。

门外乌泱泱地站了一群,我的管家正在收拾金银细软打算跑路,平日里跟着我的小仙娥也都早已溜之大吉,一时间,从前热热闹闹的飘渺仙府成了一座空城,破败而荒凉。

小说里都不敢这么写的情景,竟然真的在我身上发生了。昔日对我万分敬仰前呼后拥的读者们,竟集合起来,堵在我的门口,举着大旗,让我赔偿他们的精神损失退出文坛从此封笔。

他们举着大旗,用三界传音,在神妖魔三界大喊:“无良作者飘渺,歪曲事实欺骗大众,退出文坛。”

他们还拿出了我贩卖同人文角色的显世镜存档在三界的天空中公放。

那些因为读了我的文,将文中风度翩翩英姿飒爽的仙君们当作梦中情人的仙娥魔女妖精,在见过那些仙君的真面目之后又被人寄出了这样一份影像,撕了我的心都有了。

他们无法接受,自己护在心里,日日幻想的对象竟然是假的,更不能接受文中的翩翩少年竟然是个比他们大了几万岁的长须老者,而我,标榜着仙界同人文记录现实仙界生活,竟干着贩卖角色造假的勾当。

罪不在写文,罪在打着真实的招牌卖着虚假的故事。

但凡能使你辉煌的东西,也能使你毁灭。我算是完全明白了。

打假来的猝不及防。实锤来的也分量沉沉。我竟无话可说、无法狡辩。

人群将我的书房砸了个一干二净,我平日里的手稿也都被他们烧毁殆尽,最后他们甚至放了把火烧了我的藏书阁。

我望着漫天火光,心痛到无法呼吸,那些可都是我收藏千年的宝贝啊,就这样被付之一炬了。

火光退去,人群四散,我好歹是个仙君,他们再怎么气愤也不能不顾仙界法度对我进行人身攻击,但是我心中明了,我大抵是完了,我失信于大众,恐再难起身了。

而更令我伤心的是,灵华全程躲在暗处,偷偷地看着这一切,没有阻拦他们也没有走近我,哪怕只是走到我的身后为我撑撑腰呢,像个怂包,哪有半点仙君该有的样子。

他就那样躲在苹果树稍上,身上甚至还沾了些花瓣。

人群散去,他才化身成人走向我,居高临下地望着我,说:“你可知,是谁走漏了你造假的消息呢?又是谁,通过显世镜将这些传递给了那些曾经热爱你的读者呢?”

我痴痴地望着他。头痛欲裂。

心头思绪万千,却又不敢多想,我害怕身边任何人的背叛,更害怕那个人万一是他。

“是你的管家,”他蹲下身,轻轻地抱住了我,温暖的大手敷在我的头顶,温柔的摩擦着:“他眼红你的成就,又不甘心屈居人下,所以扳倒了你。

“不过这样也好,你确实做了错事,这也是你该有的惩罚。”他又换成了一副冷冰冰的模样,不通情理没有情面。

可是,管家跟了我几百年,怎么会说变就变呢,真的是这样的吗?

或许吧,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我已经没什么可以失去的了,不想再细究下去了。

5

自那件事以后,我的口碑一落千丈,门庭更是冷落了起来。

我倒是渐渐过得悠闲了起来,白日里就躺在苹果树下喝酒下棋亦或者在后院除草种花打磨时光,夜晚星月当空便飞上屋顶拿一把折扇扑蚊子。

日子过得漫长而闲适。

我没了收入,从前的积蓄也都赔偿给了那些受骗的读者,真正成了一个穷光蛋,迫不得已在天君那讨了份兼差帮他去凡间搜罗志怪故事赚些小钱贴补家用。

灵华自告奋勇的要求陪同我前去,还美其名曰:监督我。

我们的组合怎么看都十分奇怪,但是天君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竟然同意了,大手一挥将我俩推下了凡。

我悄悄问他:“喂,你是不是喜欢我呀,叭叭地跟着我,怕我走丢了?”

灵华的脸蹭的红了起来,他低下了头,目光闪躲地说:“我是怕你下凡又胡乱写一通诋毁我的话。”

戳我痛处他倒是擅长,我瘪了瘪嘴不再理他了。

一下凡我的老毛病就又犯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冲进酒馆饱餐一顿,最后才发现我和灵华都没有钱,囊中羞涩又点了本菜谱,店家以为我们要吃霸王餐,将我们扣了下来,做苦力。

我和灵华,堂堂仙君,一下子就变成了凡间的小跑堂。

趁人不备,灵华贱嗖嗖地凑了过来,说:“听闻你有一件法器,是一支写什么都能成真的毛笔,不如你拿出来画点金子吧。”

像是被人发现了什么了不起的大秘密一般,我心下咯噔了一声,为了掩饰惶恐我白了他一眼,默不作声地继续擦桌子。

我那支笔,曾经在我下凡偷吃的时候丢失过一次,被一个叫马良的小孩捡走瞎写瞎画了一通,自那以后我的笔便坏了,时常会失灵非得我日日拿灵力护着才行,我不敢上报天庭怕被天君捶成饼。

现下他一提,我便觉得,他在打我毛笔的注意。不可以!

但是天君的任务还没有完成,总不能一直耗在酒馆呀,是以,聪明如我,想到了更好的招数。

夜幕降临,四周静谧无声,我飞上屋顶,侧耳倾听。凡人总会有欲望啊梦想啊痴念啊这些的,他们通常会在深夜祈求神灵庇佑他们达成所愿,一旦听见有人许愿,我便大发慈悲去帮他们完成一波心愿,顺便要点香火钱。

可是偏偏,灵华一下了凡间,便仿佛聋了一般,时常听不见我在说什么,还经常像个窜天猴一样蹦出来坏我的好事。

我的第一笔生意,便是被他弄砸的。

那个姑娘许愿想要瘦上二十斤去见心上人,这么纯洁的愿望,我当然要实现咯,略施法术,便将一个小胖子变成了一位身材妖娆的聘婷少女。

就在我施展完,接受香火钱的时候,灵华窜了出来。

抢走了我攥在手上的钱袋,扔给了妹子,顺手又把人家变了回去,估计是他灵力不及我的强大,变回去的时候有点失手,那姑娘生生比之前还要胖了十几斤。

一系列的动作行云流水毫不拖沓,做完拉着我就是蹭蹭蹭地跑。

边跑还边气喘吁吁地教育我:“你好歹是个神仙,怎么能干敲诈勒索的事情呢,人家姑娘不给钱,你居然还要那人家身上的肉威胁,再穷也得有原则。”

好一碗毒鸡汤,那位姑娘想不想死我不知道,反正我是不太想活着了。

因为,自那以后,民间便流传了一个,关于半夜许愿找笔仙必然有坏事发生的恐怖传说,街头巷尾的说书人将我描绘的生动形象穷凶极恶。

6

我原本以为灵华只是偶尔怂了些略微聋了一点,结果,哪知道他竟然还是傻的。

我们离开小酒馆后一路西行四处瞎转,最后一站去了昆仑部落,那里是万物之源是仙气最重的地方,也是各种上古神兽和精怪的栖居地。

凭着我多年的写话本子的经验,直觉告诉我,这里会有故事。

不过说来也巧,我们刚刚踏入昆仑地界,便目睹了灵狐族与灵蛇族的争斗。

原本是与我们无关的事,可偏偏我是个热心肠,偏偏又有一枚容貌俊俏的男狐被人打得气息奄奄倒在了我的身边。

是以,我将他扶起靠在了树下,渡我的仙气于他。

也不知灵华是眼睛瞎掉了还是站在了什么迷之角度,竟然觉得我被男狐妖迷惑在树下与其忘情接吻,生怕我被吸走精魄,一个飞身一脚踢在了狐妖身上,将他踢得老远,狐妖本就受了伤,再加上灵华的奋力一脚摔在了岩石上,一命呜呼。

尴尬了几秒之后,场面一度失控。灵蛇族方才看见了我与那狐妖疗伤,以为我是帮着狐妖对付他们的,灵狐族又亲眼见到了灵华弄死了他们的小少爷,拼了命要同灵华决一死战。

一下子,两族大战,变成了围攻我们。

我原本是天生神力,且修行多年,自保自是没有什么问题的,无奈却被灵华拖住了两条后腿。

他根本就不会打架,甚至说,是敌我不分。闭着眼,滋哇乱叫,尖锐的猫爪一通瞎挠,连我的脸上都挂上了他的爪印。

无奈,我只得拖着他,一路逃跑,最后屏住仙气隐身在了一处破庙里。

我们躲在暗处,生怕被那波人发现,窝在一起四目相对,彼此都是鼻青脸肿,我的脸上甚至挂着灵华的抓痕,但是我却甚是欢喜,因为那一刻,我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亲近,从前我日日见他,也只是原告与被告的关系,纵使偶尔有那么点红鸾星动的意思大多数时候也都是我自己想入非非的,而如今我们躲在暗处他轻轻拥着我,我却觉得他心里眼里全是我。

“哎,你这么弱,是如何飞升成仙的啊,照你这个样子,妖恐怕都做不成吧。”

我的问题刚一抛出,灵华便伸手捂住了我嘴,堵住了我:“别说话,人还没走。”

半响过后,他才松开我,竟是一阵脸红,害羞地低下了头,复又痴痴地望着我,复又冷着脸,问我:“你方才为何亲那男狐妖,你定是被他媚惑住了。”

我噗嗤笑出了声:“大哥,你什么眼神啊,我是觉得他受伤严重想渡气给他帮他续命而已。”

灵华似乎才意识到自己想歪了,连耳根子都开始红了起来,低着头,嘟囔到:“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有危险。”

“这么紧张我的嘛?”我故意挑逗他。

他又是一阵沉默半响不说话,隔了许久才郑重地点了点头。

我原以为他会有其他什么动作,等了许久,他还是那样呆呆地看着我,真的是,扭扭捏捏,像个娘们。都快把我给急死了。

我一闭眼,心一横,双手攀上他的颈脖,将脸凑到了他的脸上,吻了下去。

灵华吓了一跳,打了个激灵,复又明白了过来,回敬了我一个吻,甜甜的笨拙的灵华的吻。

回天庭的路上我又亮出了我的法器结魂笔,吓唬他:“瞧见没有,这可是天上地下独一份的宝物,写谁谁死,救也救了亲也亲了,你要是敢负了我,我写死你。”

其实我是骗他的,结魂笔并不会写死人,反而能救人,只要用这笔写上亡者的名字,写上七七四十九天,便可生死人肉白骨。

灵华却是信了我的鬼话,眼睛忽闪忽闪地盯着我的笔,认真地点了点头:“定不负你。”

我乐呵呵地牵着他,回了府。

却不曾想,一切还只是刚刚开始。

7

灵华盗走我的结魂笔,我是万万也没有想到的。

前一晚,我们还在月色下秉烛夜游畅谈人生,还在商量要不要搬去不周山,去开个荒种个菜养些鸡鸭顺便养些孩子。可是醒来,枕边却早已空空无人,人走茶凉只余一封书信孤零零摆在那。

他写信给我,说,渺渺别怪我,笔我用用就还,过往种种,你便都忘了吧。

我单手拿着信,另一只手扶着桌子,站都要站不住了。

头痛欲裂,老毛病又要犯了。我身边的随从早在那日读者围攻时四散了,连个倒水的人都没有,更不说是派人去追回笔了,我只能强撑着身体,跌跌撞撞朝灵华的府邸走去。

在门口时,却被他的门童拦住了。

我不知他这是为何,站在他院落门口,朝里面喊道:“灵华,你要笔就直说啊,命都可以给你,更何况一支笔,你这是做什么啊?”

我真的,快哭了。他再不出来,我恐怕要冲进去了。

隔了许久,他都不曾出来,他对院子施了法,我攻不破结界,也进不去。

便坐在他的门口,不吃不喝等他出来。前阵子离我而去的管家,却不知从何处冒了出来,生拉硬拽将我带回了府。

刚一进门,他便给了我一个晴天霹雳。

“仙君,经过我多日的调查,这位灵华仙君,怕是从一开始遇上你便是蓄谋已久,甚至为了削弱你的势力去读者们那告发你也是他,我此前还不知他为何做这些事情,如今想来,定是与他偷去结魂笔有关了。”

然后,他就是一通噼里啪啦地分析,一波强有力的推测。大致的意思是,灵华可能往日在凡间有过一位爱人,但是凡人肯定早就死透透的了,他想用我的笔去结昔日爱人的魂,所以设计骗取我的信任。

我听得云里雾里,半个字也不信,劈头盖脸暴打了他一顿,又冲到灵华的仙君府,蹲守了起来。

这些话,这些事,我需要他亲口告诉我,方能相信,方能死心。

灵华,是在躲了我四十九天才出来的。他一个人从院子里走出来,发髻松散面色苍白,嘴里不住的喃喃道:“不可能不可能。”

见到院门边的我,径直走了过来,发了疯一般的抓紧了我的臂膀,猛地摇晃我,快要将我的骨架摇散了:“为什么不行,不是都说结魂笔可以生死人肉白骨吗?为什么不行!”

那一刻,我几乎是彻底死心了,当真如管家所说,一切只是灵华设的一个局而已。

我一拳打在了他的脸上,将他打倒在地,冷笑道:“你难道不知道,结魂笔其实是我身体的一部分,我从前是佛祖书房中的一支毛笔,得了佛缘才化身成仙的,唯有我心甘情愿,结魂笔才能真正有用。”

他低着头,趴在地上,不敢看我,却疯了一般狂笑了起来。

从他四处相亲留下引我注意再到天君那告我毁他名誉,到他住到我府上逼我改稿,再到引三界读者围攻我,再到陪我下凡骗我拿出结魂笔,狐族大战一心系我,这一切原来只是一场骗局,我却真的入了局,以为这就是爱情了。日日说着爱我,却又要算计着我,这世间,怎会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呐。

真真是,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伤心欲绝啊。

8

我原本以为以灵华那胆小怂包的胆子,只敢在我这偷偷结魂笔,失败了便会放弃吧。哪知,他竟不知死活,去魔界魔君那里盗他的结魄灯。

最后被打得像个狗一样扔了回来。

隔了半年,他养好了伤,竟又跑去妖界取妖兽饕餮的血肉以滋养魂魄。

最后被饕餮撕咬的面目全非,奄奄一息,若不是他的门童及时找到我带我前去,恐怕他死得连根猫毛都没有了。

我赶到的时候,饕餮正张开血盆大口欲将他吞进腹中,见我前来救人,还算给我面子,愤愤退下了。

我望着他好端端的一张脸,被打的像个猪头,不忍到:“你这是何苦,生死有命,本就是无法强求的事,这天地间每一种复活法,都是要付出一定代价的,复活之后有各种各样的诅咒相伴而生不说,更多的复活其实是一命抵一命。”

他抬头望着我,慢慢到:“你不恨我吗?我骗了你。”

我憋着一口气,不想回答他,眼泪却不争气的掉了下来:“恨,怎么能不恨呢,可是比起恨你,我好像更爱你。”

灵华最终灵力不知,化回真身,呜咽呜咽地在地上哭了起来。

隐隐约约间,我仿佛听见,他说:“别恨我,即便那些都是假的,可是爱你,是真的。”

我将他送回了府,治好了他身上的伤,便同天君告了假,去云游四方,疗伤去了。怎么说呢,他不爱我,那种感觉与我来说,孤鸦栖寒树,十里花尽衰,但是天大地大,我就不信我还遇不到第二个好看的小哥哥。

我的一生这样漫长,长得可以随意挥霍时间,长得可以忘记曾经。

再后来,我回到天庭的时候,仙界已经没有灵华仙君了,听说我走后他仍旧不死心,同蓬莱仙人做了一命换一命的交易,用自己的命换了那女子的命。

我承认,我还是爱他的,不然不会在听见这个消息时,如此嫉妒那个女子,更不会马不停蹄地赶去蓬莱山想要见一见,他用性命换来的人。

伏曦的魂魄刚刚结成不过十年,她的灵力不足,只能日日用蓬莱山的泉水养着,无法离开蓬莱山半步。我见到她的时候,她正病恹恹地泡在池水里,一头泼墨似的长发披散着,温泉池中氤氲的水汽萦绕在她的周围,她望向我的眼睛极美,似繁星点点。

大概是由灵华的命所换,她继承了灵华的记忆,是以一眼便认出了我,对我到:“仙君,我离不开这池水,还请您见谅。”

我点头示意。

她温柔地朝我一笑,然后缓缓地将事情的原委讲给了我。

百年前,灵华还只是一只狸猫时,饲养他的是个将军府的小姐,小姐养尊处优宠物到处都是,养了两天便就没了兴致仍在一边,所以灵华过得几乎和流浪猫无异,甚至因为住在潮湿的房子里,生了耳螨几乎要聋了。后来是伏曦救了他将他带去了寺庙,为他疗伤教他佛法,彼时的伏曦是一个已经有五百年修为的猫妖,再有百年便可飞升成仙。

可是最后却为了保护灵华魂飞魄散,并在生命的最后将毕生修为渡给了灵华,是以灵华得以升仙,却也欠下了伏曦一条命。

他最初确实是想要设局算计我,以自己为棋,引我入局,可后来,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他深知我知道被他所骗绝不会再信他,所以便没有向我解释。

我原本以为,再也不会为爱所苦,可如今,听伏曦这一席话,我的心会疼了起来,心头仿佛破了一个洞,有些东西倏地丢失了,风一吹,就呼啦啦地疼。

真是笨啊,我都说过了,命都可以给你,怕什么被骗呢?我飘渺怕什么,只怕你不爱我啊。

9

蓬莱仙人说,灵华还有一魂一魄落在了凡间,或许还能转世。

后来,我在凡间游走百年,寻了他的转世百年,最终在一处荒山将他寻到了。他这一世,依旧是一只狸猫。

我在荒山搭了间茅草屋住下,顺便也给他搭了个猫窝,每天好吃好喝的伺候着,日日给他掏耳朵,生怕他再得耳螨聋掉。

闲来无事时,我就在屋檐下喝酒,或是看着他满山遍野追着母猫跑,拿着竹棍追着他打。我又干起了老本行,写起了话本子,专写我和灵华的日常,在凡间的销量还不错,甚至掀起了凡间一股养猫热潮。

凡间的日子我过得越来越得心应手,甚至有点不想回天庭去了,甚至有点想做猫了,因为日日看着灵华吃了睡睡了吃,闲来无事就追母猫,真的有点羡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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