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翠花的人生
李翠花今天的心情本来是很好的,因为她的闺女快要出嫁了,女婿是城里大老板的儿子。她命苦,老伴在闺女还小的时候就丢下她娘两走了,以前的时候这村里的人总是会不屑的啐她一口,再叫上一声李寡妇。现如今,闺女嫁好了,这村里的人就恭敬多了,见到她总是会掐媚的叫上一声李大娘。
今天,李翠花拿出了她压了好久的新袄子,本来是着急欢喜着去见女婿的。不过现在,她不急了。
此时李翠花躺在地上,不断翻滚着拍打自己噔着的双腿,嘴里不停的嚎叫着:“这天杀的,瞎了眼,撞死人嘞…”
不怪李翠花晃了眼,眼前的大汽车蹭亮蹭亮的,她在乡下那地方可是见都没见过的。这城里的有钱人啊,老多老多了。电视里也是老是放着那老人碰瓷有钱的主,她也不傻,现学现卖了。弄点钱,到时侯回去买点好东西让那村嘎达的人开开眼。李翠花想着,嘴里叫得更卖力了。
“阿姨,您没事吧?”小伙子急忙从车上下来,想要搀起李翠花。西装革履的年轻人,从头到脚的彰显着的气派,李翠花心底乐开了花,眼珠在眼眶里打着转。
“小伙子,你把我撞着了,全身都疼着嘞,赔钱,给我两万就可以了。”李翠花躺在了地上,哀嚎着说道。
小伙似乎有些恼怒,看了看手腕的表,搀扶起了李翠花。“阿姨,您这红灯也不知道从哪里就窜了出来,我也没有撞到您,您不能讹人不是。我这也是真有事,要不这样,您要是吓到了,我给您叫救护车行不行?医药费我出。”
李翠花见小伙不愿意给钱,好像又有些事情挺着急的,便又颤颤巍巍的躺了下去。看着周围聚拢看热闹的人群,嘴里哀嚎着说道:“天杀的没良心的,有没有天理啊..撞了人就想跑啊..我那么大年纪了,要是有个好歹,就完了啊…你咋不撞死我算了,可怜我就只有一个闺女..呜呜..”
看着不断哀嚎的李翠花,小伙有些纠结,回到了车内,拿出钱包掏出了一万块给李翠花。“拿走拿走,多得没了,你要嫌少我可就走了。”瞄了眼脸色铁青的小伙,李翠花立马站了起来,急忙借过钱,深怕别人反悔似的。拍了拍新袄子上的灰层,颤颤巍巍的走了。
火车站内,李翠花抱着女儿,眼里泪花在打转。翠花闺女早就在李翠花怀里哭成了泪人。“妈,你这是去哪里了,真是吓死我了。这车都到站半个多小时了,我到处都没找到你。”
李翠花轻拍着女儿的背,心里一阵得意。这傻妮子,我可是两个小时前就到了,向她说的时候就说晚了两个小时,自己可是都出去逛了一圈了,还挣了一大笔钱嘞。
“你来早了,我刚下车。我那女婿呢?”李翠花推开和闺女的距离,笑着说道,脸上的褶子挤在一起,很是难看。
“简浩在路上遇到点事,刚刚也到了,这会还不知到在哪个出口呢?我打个电话问问,您别急。”
李翠花被女儿牵着手到另外一个出口找女婿去了,路上倒是熙熙攘攘的人群,看着确实让人眼花缭乱。这大城市就是好,要是能待在这里就好了,李翠花这样想着。嘴里说着:“闺女啊,这大城市人可真多,可真气派,我那有钱的女婿可不会嫌弃我吧?”
“哪能啊,您可是我妈嘞。”
看着女儿心急着找人的模样,李翠花有点不耐。“那我可要在你们家玩上三五年再走,等你们生了小娃娃,我还帮你带哩。”
“简浩。”顺着女儿招手的模样,李翠花向着人群望了去,可是这人群中穿着气派的年轻小伙太多了,她也没看出个所以然。直到人站立在面前,李翠花才慌了神。
“这就是咱妈?”简浩冷着个脸说着,像个黑面神的模样让翠花女儿有些愤愤。
“你怎么说话呢?对我妈客气点。”翠花女儿亲昵的挽着李翠花,给一旁的简浩使者眼色。
“妮妮,我刚刚打电话说有个大妈讹了我一万块,就是她。我跟你说,咱们这个婚啊,怕是结不成了。”
简浩说完,转身就离开了,只留下翠花女儿和李翠花。
翠花女儿挽着李翠花的手有些僵硬,像隔了一个世纪那么久,才推开李翠花咆哮着说道:“我到底是不是你亲生的啊。”
“过了今年我都三十二了,快嫁不出去了,以前在屯里的时候,别人提亲,你非要在我们那个小县城买个房子,还只能写上你的名字。好了,你现在高兴了,我真的快要嫁不出去了。”
看着闺女癫狂的模样,李翠花心里没有半点心疼。只是想着到手的金龟女婿没有了,她很是恼怒:“嫁不出去就嫁不出去,你要是不给我在县城弄个房子,这辈子啊,就不准嫁。”
翠花女儿微楞,缓了半天,才从包里掏了张卡给了李翠花,卡里有二十万,这是买断她们母女亲情的一笔钱。翠花女儿跟李翠花断绝了关系,就送翠花上了火车,回了村。
李翠花回到村里都是四天以后的事情了。这李翠花回来之后就喂了自己家的大黄狗,脱下了那脏了的新袄子。等着第二天的时候,一大早就去赶场去了。
李翠花在场上买了件新袄子,就换上了。拉着这隔壁村上的王婆子在说着话。
“那傻妮子够可以的啊,给了你20万,可以去县城买个小房子啊。”
李婆子一脸掐媚,李翠花也是甚是得意。
“哪能才二十万啊,那翠花他爹当初下矿遇到矿蹋,可是赔了我30万哩。这些年养那死妮子,我可是一毛钱都没花,才那样小哩时候,就知道能往家里挣钱嘞。”
李翠花太得意,旁边的人都看了过来。
王婆子才把李翠花拉到一旁,说“还是我聪明吧,要不是我把你介绍过来,死了男人,捡了个便宜闺女,你那儿能这么有钱哩,少说你得那几万块谢下我哩。”
李翠花啐了王婆子一脸,就和王婆子对骂了一晌午,等再看见她的时候都是十日后了。她的尸体躺在床榻上,发了丑,白色的蛆爬了她一身,密密麻麻的。最后查出来啊,原来那日和王婆子说的话全被二流子听了去,这二流子半夜去了李翠花家里要钱,她不给,二流子恼羞成怒,弄死了李翠花。
自从水秀死后,金锁就离开了老家到了北方的一个城市。这里地处两省交界处,交通发达,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因而也带动了当地的经济繁荣。凭着自己的厨艺,他来到当地的第一天就找到了工作,在一家饭店当大厨。
一天下午,饭店的生意火爆,吃饭的人特别多。这时,进来一个身材苗条的年轻妇女,头发有些凌乱,但遮不住她的俊秀清丽。女子东张西望的看了半天,就问前台的服务员:“妹子,你们这边招人吗?”
前台的服务员忙着下单子,那顾得上跟她细说话,只回了一句“不知道”,就匆匆忙忙的去后厨了。女子呆立在那里,不知所措。金锁从后厨出来,准备到卫生间方便一下。
女子看见了他,就又上前问他:“大兄弟,你们这边这么忙,你们招人吗?”金锁看了她一眼,来不及跟他说话,就去了卫生间。等他出来后,女子已不知所踪。
晚上,金锁回到自己的租住屋。他躺在床上,那位女子孤单无助的影像在他眼前不断地出现,晃动。
第二天一早,金锁在饭店前的街道上突然又发现了女子的身影。她在对面的一处超市前的橱窗下徘徊,似乎漫无目的。金锁心里面打起鼓来,好奇,怜悯,喜欢,在他心里同时泛起,促使他想要帮她的冲动。
金锁看到老板正好从楼上下来,向前几步拦住了他,说:“任老板,你看咱们生意这么好,人手不够,我想给您推荐一个我的老乡到咱店里来,给后厨打个帮手,您看……”
任老板一怔,继而说:“行吧,只要人勤快,身体健康就行,这样吧,你明天上午让他来一下,我看看。”
任老板说完,连对方的年龄和性别也没有来得及问清,就匆匆忙忙的走了。
等任老板坐上车走后,金锁给后厨交代了一下,然后穿过街道,径直走到那位年轻妇女的跟前,说:“你不是要找工作吗?那家饭店要招一个后厨帮手,你去吗?”金锁指着对面的悦客酒店说。
那位年轻妇女突然发现一个陌生的男子要给自己介绍工作,立即警觉起来,直直地盯着金锁上下打量,并不说话。金锁看到她怀疑的表情,笑了,拍着自己的胸脯说:“我不是坏人,我们昨天在饭店见过面的。如果你愿意,你明天上午八点就过来。”
“你——怎么称呼你?”那女子开口说。“金锁,叫我金锁就行,这名字好记着呢。”一听“金锁”这名字,又加上金锁说话的语气,女子嘴角露出了笑意,然后朝金锁感激地点了点头。金锁也从这位女子口中得知她名叫宋艳芹。
第二天一早,宋艳芹如约而至。金锁就嘱咐她说:“见了老板,你就说我们是一个村的,老乡。”宋艳芹点点头。
老板看到宋艳芹,立马答应下来。看她第一眼就能判断出此女子做事一定干净利索。
金锁把她安顿在离饭店不远的自己租住的屋里。
每天晚上他就借故住在饭店的杂货屋里。她知道后,待金锁回去拿衣服时,就对金锁说:“我知道你是好人,你就睡在家里吧,不要再出去了,我有话还要问你呢。”金锁笑笑,还要走,女子就说:“要走,也是我走。”说完起身就要收拾东西。金锁扭不过她,只好答应留下来。
晚上,她问他:“你为什么对一个陌生人这么热心?”问得金锁不知如何回答,只好说:“我就是热心肠的人呗!我看着你一个女子在大街上流浪,不忍心。”女子嘴角露出了笑意。
金锁对面前的这位叫宋燕芹的女子也很好奇。就问起了她的生活经历。
原来,宋艳芹家住北辰市的某一个山村里。父母起初对她很好,但只从有了弟弟后,变得粗暴起来,中止了她继续求学的愿望。她不愿待在这样一个缺少温情的家里,带上身份证偷偷地跑了出来。
在外已经漂泊了六个年头。她给有钱人当过保姆,也在饭店当过服务员。后来结识了一个的男子,男子甜言蜜语,对她海誓山盟。
她就觉得自己的后半生有了依靠,把自己的全部都交给了这个让她倾心的男人。男朋友过年回家说给家里父母商量他们俩婚事,结果一去就没了音讯,她打电话,男人开始还接听,后来就彻底关机了。
她静静的等待,开始以为那人一定会突然出现在她的面前。三个月过去了,那个男朋友没有出现,她开始觉得恶心,不想吃饭,以为吃坏了肚子,去医院一查,医生说怀孕了。
看着日渐隆起的肚子,她不知哭过多少回。她本幻想着出外能找到一个可以让自己寄托精神归宿的家,没想到居然被残酷现实所欺骗。因为没有钱,她只好到了一家小诊所打了胎,到现在还留有后遗症,小腹经常性的隐隐作痛。
看着苍白消瘦的宋艳芹,金锁也不知为什么突然想起了自己的初恋女友水秀。上学时,是水秀经常接济他,才使他度过最艰难的时期,她怎么能忘了呢?
过了一段时间,金锁爹打来电话要求他回去几天,说:“你娘的精神又不太正常了,说是想你了,你赶紧回来吧。”金锁知道每年夏秋换季时,娘都要犯她的精神病,都要闹腾一段时间。金锁向老板请了假,交代一句艳芹后,匆忙回到家里。
到家后,老两口正在屋内谈论着他,娘啥事没有。他爹说明了诓他回来的原因:相亲,找个媳妇成家。气得金锁跺了一脚,就走了出去。
他沿着山村的蜿蜒小路,一直走上去,在一个小山包上,水秀的墓地就在那里。满目的苍凉,曾经的美好年华被这层荒草掩盖,水秀的容颜永远定格在18岁,如果她不会死去,或许他们现在将成为夫妻,哪怕成不了夫妻,他们也能成为永远的朋友。
她忘不了水秀的音容笑貌,这几年在外面也遇到过可心的女人,但他总割舍不下水秀,对别的女人不冷不热,最后人家便悄然离开了他。
他也忘不了因为和水秀的关系,两家反目成仇。水秀她爹在大庭广众之下扇了他一巴掌,并冲到他的家里砸坏他家大锅,扬言如果看见他再去找水秀,就打断他的腿。
水秀在家哭了几天后,被她爹送到了市里姑姑家。但不久生病回来了,大医院检查结果是骨髓内的造血干细胞不能正常工作了,这可是一个要命的病。
水秀的爹娘抱头痛哭。金锁偷偷来探望过几次。躺在病房的水秀,脸色苍白,曾经饱满俊秀的面颊,失去了往日的色彩。在水秀生命最后的时光里,金锁没有陪伴在她的身边,这是他永远的伤痛。
金锁在家应付了几天他爹交给的相亲任务后,就匆匆地赶了回来。
回来后,金锁到了夜晚依旧借故去饭店的杂货屋里凑合着睡觉。宋艳芹知道后坚决要求他搬回来住,要不她就单独出去找地方。金锁看到她这么坚决,也不再坚持,搬回了租住屋内。
晚上,金锁就在外面狭小的客厅里就着一张沙发,临时搭建一张床睡下。有些晚上夜半醒来,他能听到艳芹在里屋辗转反侧和发出些微的呻吟声。
他在黑暗中悄声说:“你怎么了,是不是生病了?”黑暗中传来微弱的声音:“把你吵醒了,没事,你睡吧。”
第二天中午时分,饭店客人爆满,艳芹像陀螺一样不停地转动。当送走了最后一拨客人,艳芹爬在饭桌前,额头上渗出米粒般的冷汗。
金锁跟任老板请假,任老板皱了皱眉头,也没有说什么。金锁把艳芹送到了医院。医生瞪着眼看着金锁说:“你媳妇流产没有处理好,子宫大面积溃疡,得住院治疗,快办手续去吧!”金锁笑了笑,不做辩白,拿着一打子单据,办理了住院手续,然后药房取药。
艳芹住院一周。金锁一有空,就前来陪护。出院后,金锁就帮她推掉了工作,让她在出租屋内安心养病。
眼看就要过年了,金锁想带艳芹回家。艳芹就问:“你带我回去怎么跟家里人说?”金锁说:“我就说你是我媳妇。”
艳芹道:“你不嫌弃我的过去?我还是一个脚有残疾人。”说完,她坐下来,快速脱掉左脚的鞋子袜子,露出了一个没有脚趾的左脚,这另金锁吃了一惊。但他并没有明显地表露出来,而是对她说:“谁没有个毛病,我身上还长了一颗痦子呢。”
艳芹叹了口气,知道金锁避重就轻,是哄她宽心。她又说:“你不嫌弃,保不齐你爹娘不嫌弃我。”金锁说:“你可不要说这样的话,我家是我们村最穷的,你不嫌弃我,我就烧香拜佛了。”
两人谁也不再说啥,艳芹决定跟金锁回家。
村里面的媳妇们听说金锁带回来一个姑娘,纷纷前来祝贺观望,见了面,没有一个不夸艳芹俊俏端庄的。金锁也带着艳芹串了串几家要好的邻居。
因为艳芹的到来,家里面过年的气氛比往年红火了许多,金锁的爹娘整个新年嘴都没有合上过。
新年渐渐地溜走了,人们盘算着接下来的工作安排。金锁和艳芹商量决定辞掉原来的工作,在县城开一家属于自己的饭店。
一天,两人正在院子里说笑,金锁的他娘兴冲冲地从外面进来,神秘地把金锁拉到一边问艳芹是不是左脚有残疾。金锁很吃惊,问他娘听谁说的。娘说全村人都传开了。金锁感到事情蹊跷:艳芹刚刚来到村里,没有谁知道这个秘密呀?
水秀娘在街上也听说金锁带回来一个模样俊俏却左脚有残疾的女子。她回到家里,跟水秀她爹说:“当年咱让莫嫂抱走的女娃是不是这个女子?”水秀爹说:“哪有那么巧的事?再说左脚残疾的人多了。”“不行,我得去打听打听。”
水秀娘去了后街莫嫂家,但莫嫂家大门紧锁。水秀娘带着失望往回返,在路上碰到了莫嫂的侄女小莫,小莫去年刚嫁到这个村。
水秀娘向她了解莫嫂的去向,小莫说她老姑和老伴去了城里的闺女家,一时半会回不来,老姑临走时把家里的钥匙交给了她。小莫看到水秀娘着急的样子,就询问出了什么事。水秀娘欲言又止,最后在小莫的追问下就说起金锁带来的女子。
小莫说:“这女子我在老姑家的墙上挂着的照片上看到过,昨天我还给村里面的面的人说起过她呢!”“什么?你,你见过!”水秀娘内心一阵惊喜,她赶忙说:“带我去看看照片。”小莫惊奇地看着水秀娘,带着她去了莫嫂家。
水秀娘盯着墙上照片仔细地端详。一个小姑娘大约十五六岁,笑吟吟地站在后面,前面坐着一男一女,应该是她的父母。
“你认识他们吗?”水秀娘问小莫。小莫说:“老姑给我说起过,他们是姑父的一个远房亲戚,说后面的站着的女孩很漂亮,就是左脚有些残疾,其它的我就不知道了。”水秀娘听完小莫的话,一下子明白了,她眼里噙满了泪水。
她害怕被小莫看到,转身又看了一眼墙上照片,向小莫挥挥手,走了出去。还没等小莫锁上门,水秀娘已经大踏步走远了。她看看小莫没有跟上来,周围也没有人,终于哭了出来,她哭一会,感觉好受了些,才回到家里。
水秀娘一回到家就对水秀爹说起了刚才的经过,这个女子八成就是当年放弃的孩子。
水秀娘呜呜地哭着说:“当年孩子不管怎样,我们都不要给人家,孩子怎么会和我们分开呢,我们现在赶紧去金锁家看看。”“要去你去,我没脸去,”水秀她爹双手抱头,懊悔地蹲在地上。
水秀娘急匆匆赶到金锁家,因为两家过去的矛盾,她就在门口喊金锁,金锁听见声音,走了出来。“你让那个女子出来,我瞧瞧。”金锁再三劝她去家里,水秀娘红着脸踏进了金锁家。她一看到艳芹,就忍不住流下眼泪。姊妹俩虽长相差异,但眉眼之间仍有几分神似。
“孩子,我能看看你的脚吗?”艳芹犹豫了一下,抬头看金锁,金锁点了点。她脱掉了左脚的鞋子袜子,露出了左脚。水秀娘离开座位,蹲在艳芹的脚下,抱着艳芹的左脚哇哇哭起来……
和尚莫名生了病。
猴子一时之间傻了眼,他本以为这世上是没有病痛的。
直到这一刻,他才明白这世上人除了生与死外,还会害病。
和尚佛法再如何高深,也不过肉体凡胎罢了。
猴子诸般法术,却治不好和尚的病,这让他有些无所适从。
“那和尚……虽然你病死在路上怪不得我,可你毕竟算是把我从五指山下救了出来,所以我决定还是得救你。”
猴子思来想去,觉得一走了之,实在配不上齐天大圣之名。
和尚不言不语,只是靠着一棵看上去饱经风霜的老树根,双目无神的看着远处发呆。
猴子一巴掌拍在了自己的脸上,满面的纠结和为难。
他是真不懂治病。
“我这病呐,无药可医。”
半响之后,和尚终于叹了口气,话音落罢,又叹了口气。
“金能克木,水能克火,如来的五指能克老孙的筋斗云,这世上没什么事是解决不了的。”猴子眼中泛过一丝金芒,斩钉截铁道。
和尚轻飘飘看了他一眼,也不言语,只是发出了一声莫名意味的轻笑。
“你这般表情莫非是看不起俺老孙?”猴子如同炮仗被点燃一样。
“没有看不起。”和尚没再看他。
“那你笑什么?”猴子冷哼了声。
“没笑什么。”和尚说,他还是望着远处莫名的长吁短叹。
“俺老孙还不信了,整个天下还找不着治你的药。”
猴子不屑的看了和尚一眼,伸手用棍子在地上画了个圈儿。
“你且在此不要走动,老孙去去便回。”
和尚恍若未闻,不过看他那副病殃殃的样子,估摸着也不会随意乱跑了。
猴子打了个响指,金箍棒钻入耳内,脚下一个筋斗,便已纵去十万八千里。
“你……知道……”和尚看了眼万里无云的天空,干净利落的闭上了嘴巴。
却说猴子一个筋斗,未往它处,直接到蓬莱寻了南极仙翁。
“观音吩咐去取经的那和尚病了,我到老翁这儿来讨点药。”
猴子大大咧咧端起南极仙翁面前的仙茶一口饮尽,然后吧唧了一下嘴巴。
“那位圣僧得病了?”南极仙翁正欲调侃猴子两句,听到他的话,不由微微一怔。
“可既是凡人得病,大圣该往凡俗去寻医家才是,何苦来向我讨药?”
猴子冷笑着看了他一眼:“一看你这厮便是舍不得仙药,凡俗之药怎比得上仙丹妙药。”
南极仙翁苦笑着摇了摇头,思虑片刻,伸手从袖中摸出了灵芝一朵。
“这蓬莱仙草的药力,他肉胎凡体根本承受不住。大圣若真想尝试,也只消得让他闻闻这紫芝便可,万不可轻服。”
猴子一把夺过灵芝。
“真是啰嗦。”一个筋斗便回到了先前离去之地。
“和尚,你且看看这是何物。”猴子显摆似的将紫芝递上前去。
和尚瞟了他一眼,看看紫芝,依旧一副兴致缺缺的样子。
“这可是仙草,你闻上一闻便可百病全消。”猴子拿起紫芝便往他鼻子上凑。
和尚试图偏过头去,却已深深嗅到这紫芝散发出的气息。
片刻之后猴子略有些不解的看了看紫芝,又看看似乎并无好转的和尚,忍不住抓了抓脑袋。
所幸他尚记着南极仙翁的叮嘱,倒没真的把仙草强行塞进和尚的嘴里。
“何必耗费功夫呢?我没有病,你也不必白费力气了。”和尚叹了口气,却没有起身的打算。
他的目光望向天际,仿佛要看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一样。
“俺老孙再去想办法。”猴子在原地龇牙咧嘴了片刻,再度纵身不见。
“你们这最高明的大夫是谁?”猴子在天上周游一转,找了个最大的医馆,一进门便大声嚷嚷了起来。
“妖……妖怪……”一名伙计转身一看,还没来得及吼出声,便晕了过去。
“俺老孙不是妖怪,尔等莫要惧怕。”猴子话音刚落,药铺里的人便惊呼着一哄而散。
他顺手抓住一人,贴近了脸喝问。
“快说,你孙爷爷又不吃人,怕什么?”
那伙计吓得裤裆里一片湿润,却还是颤抖着指向一人。
“医家,我且问你,一个和尚没有受伤,却不想吃喝,时常无精打采,终日唉声叹气,到底犯了什么病?”
猴子将伙计往地上一扔,便冲着他所指的那位须发斑白的老者询问起来。
那老者见他并未害人,不由安定了一番心神,捏着胡须却一副皱眉沉思的模样。
“……这位大王所说之病,老朽一时半会儿不敢妄断,不如带病人来当面诊治可好?”
猴子摇了摇头:“那和尚拗得很,说什么也不肯让我驾云带他赶路,这儿离他所在之地甚远,根本来不了。”
老者犹豫了半响,斟酌言语说道:“大王所述之症状太过模棱两可,老朽轻下结论,实怕害人性命啊!”
猴子眼睛一瞪,正要发火,却突然想起了什么。
“对了,他还老爱望着同一个方向,挺长时间连眼都不眨。”
猴子话音刚落,老者神色一松,看上去已有了结论。
“若是如此,老朽倒有几分见解。”
“常人若茶饭不思,对一物或某处注目伤神,多是生了念想。”
“不过大王口中所言之人是个和尚,所以必不会困于儿女情长,因此不是思故地,便是思故人。”
猴子猛的一拍大腿,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
“和尚离开东土日久,肯定是想家了。”
“老头儿,这病如何能治?”
老者眼中泛起一丝憾然之色,旋即叹息出声。
“从老朽离家那日算起,距今也有三十余载了,这思乡之情呐,唯有……”
猴子细细听完,却冲老者一笑。
“于你千山万水,举步维艰,于俺老孙来说不过翻个筋斗罢了。”
和尚仍在原地发神,他看着远处的太阳不再刺目,那逐渐转向夕阳的样子更令他心中苦闷。
他想念寺里的众人,想念自己还未抄完的佛经……
猴子落在地上的影子再一次映入眼帘,和尚抬头看了一眼。
夕阳的光落在猴子的身上,如同一层光辉做的盔甲。
猴子手中拿着一个瓷碗,里面装着些什么。
“和尚,俺老孙知道怎么治你的病了。”
和尚只是盯着瓷碗发愣。
“我先去那老头儿的家乡替他弄了些,害得他直接跪在地上哭的稀里哗啦的……”
“我就说这世上没有什么事,是解决不了的吧。”
“那老头儿说思乡这病想治,唯有两个法子,要么归家,要么再看一眼故乡土。”
“给,长安城的土,俺老孙刚刚才去那带回来的。”
和尚没有流泪,只是将自己的脸埋进了碗中,浑身如筛子般颤抖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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