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我也曾在你的世界路过

2013年的盛夏,天空是淡淡的蓝色,校门前的树叶摇曳着生命的绿色,好像那年的我们。

未曾想到的是那个碰撞让我们共度了后来的三个年头。更加没想到的是,我们也就只有三个年头。

走向不同地方的我们,不知后来的生活是否安然,我没回去过,因为已经回不去了。

关于那三年,我记得美少女半夜偷偷摸摸跑到我床上谈心的情景,记得1米2的床上侧躺着两个人的状况,记得清晨赖床飞奔去教室的惨状,记得默契地说出相同的话时面对面傻笑的样子,记得那个喜欢美少女的名字叫做杨晓的男生,记得那个我喜欢的名字叫做杨晓的男生,还有道别时的那句:“你什么时候回来?”

什么时候呢?我也这么问过自己,终究也只能淡然一笑。

后来的一年多,没有见面,少了联系,缺了问候的我们,就这样真实的走向了不同的地方,隔了一层似乎无法穿越或是不敢去穿越的屏障,却无法磨灭那个我心知肚明却无法开口的那段时光里的事。

01

嗯,我叫李默然,今天新生报到,我遇到了一个充满朝气的长腿美少女。

“啊~对不起对不起,我刚太激动了没注意后面我有人,实在不好意思,你没事吧?”长腿美少女慌张的问到。

“没事没事。”看她一脸真诚和抱歉,我急忙笑着解释。然后就拖着行李匆匆走了。因为小舅在寝室楼下等我,但我搞不清楚状况耽误了挺多时间了,给我安排好之后小舅还得赶回家。

“都怪你,看吧,撞到人家了。”听到这声音我忍不住回头看了一下,正看到她拍了身边的那个高高的男生一巴掌,然后凶凶的说到。其实也就是故作凶态,在我看来可是个可爱的美少女。

我不禁感叹道:就是有人生得那么好看,声音还很好听。

新生注册后,稍稍把床铺好,整理一下衣物,想到食堂超市和寝室的热水器都要用饭卡,拿着饭卡便出门去了。

分不清东南西北的我一路摸索一路问着好不容易才找到了在学校另一端的食堂边上的学生事务中心。

02

缘分真是妙不可言,军训时站在我旁边的正是报道时撞见的那个美少女,我一眼就认出了她,但我也没主动和她搭话,大概是生性胆怯,不擅主动。

可能感受到了我的目光,她也看向了我这边,在我以为她认不出我的时候她说了句:“是你呀,你还记得我吗?报道那天我撞了你一下,本想好好道个歉的,但你好像很急的样子,一下就走了。”

“嗯嗯,记得。”

“真没事吧?”

“没事没事”

“那就好,看来我们是一个班的了。”

“还不知道呢,我是药学班的,你呢?”一般的连队都是同专业的,但我们所在的这个连队比较特殊,是从各个班级中抽出来组成的,而且全都是女生。

“这样啊,那就不是了,我是中药班的,不过也是一个学院的了。”

“嗯”

因为我所在连队的缘故,军训的时候能够建立起感情的并不是同一个寝室的,也不是同一个班的,而是那个正好站在旁边的美少女,正常上课后也差不多都和她走在一起。

偶尔有些课程安排对不上时,就会和同寝室的一起走。

正式上课之后惊奇的发现那个美少女旁边的少年居然和我一个班,但平常在班上也没能说上话,大学不比高中,流动教室,上完课就各自散了,时间也比较零散。

第一次和他说上话还是因为美少女。后来我才知道她俩小学就认识了,鬼使神差的一直到大学都在一个学校里,所以关系很好,慢慢的我们也就从两人行变成了三人行。

不用想就知道美少女是个特别受欢迎的女孩儿,肤白貌美性格好。当时总和她开玩笑:我要是个男的就好了,把你身边的男生扫个精光,我一个人独占了你。然后两个人笑得前翻后仰。

我是后来才知道杨晓看美少女的每一个眼神都满是宠爱,也是后来才知道他是因为美少女才来的这所学校,因为美少女才变成了三人行。而我知道这些也是在我发现自己不正常之后。

03

大三的那个冬天,一个人拖鞋行李下了公交,才发现慌忙从家收拾东西回学校,忘了带伞,看着雨一时半会儿也停不了,美少女明天才回来,只有一个人跑回去了。

回到寝室赶紧把衣服腾出来,虽然箱子是皮的,但拉链的地方还是会有水沁进去。索性跑得也够快,雨没注意到拉链,衣服没湿。

室友也还没回来,天也快黑了,想着去超市买把伞顺便去吃点东西,换了衣服随便收拾了一下便下楼去了。

买了伞,在小吃店里点餐时听到有人喊我,回头一看是杨晓,心想:他怎么会在学校,一般情况都是和美少女一起返校的啊。

我还没问,他倒是先开了口:“怎么提前回学校了?”

“嗯,在家也没事儿,顺道和朋友一起回来了,你呢?”

“帮老师弄点资料。”

“哦,我先走咯。”一边说一边抬高手里东西向他示意。

吃完东西也不知道干嘛,在寝室待着心烦,披了件衣服往足球场走去。

大概是因为还没开学,没有路灯,也几乎没什么人,一个人在黑漆漆的操场上走了一圈又一圈,耳机里的在放着什么歌也不知道,也听不到周围有什么声音。

感觉到有人从后面拍了我一下,才回过神来。

“你怎么在这儿?”杨晓问到。

“嗯……瞎走走。”想再说点什么的,但发现嗓子像是被什么堵住了一样,声音嘶哑,说不出再多的话。

“你怎么……你怎么哭了?”

用手摸摸脸,咦,怎么有眼泪,我怎么哭了。赶紧转身胡乱擦着脸眼。故作镇定:“风,风有点大,给吹的。”

他不信,走过来,弯下腰凑到我面前问我出了什么事,他还没说完,我就一下子哭了起来。

蹲在地上哭了好久好久,然后站起身擦干眼泪,对他笑了一下,转身往寝室走。

他一路跟着我,直到我走进寝室楼,一路上我都没出声,也没回头看他,但我知道我当时笑得肯定比哭还难看,而他则是一脸不知所措。

这件事我没和任何人说过,包括美少女,杨晓也没再问过我。

我没告诉他们那天我爸妈终于离婚了,在她们觉得我已经可以独立了的时候,终于离婚了。

我没有阻止,只是收拾行李逃到了学校。在没有人的时候大哭了一场,没想到会被杨晓碰到。

04

杨晓,高高的个子,弯下腰才能和我平视,干净的模样和清爽的着装,不怎么努力但成绩挺好,喜欢打篮球,喜欢qq飞车,基本不去网吧,笑起来很阳光,喜欢喝酸奶,而且是我喜欢喝那种,这让我莫名觉得开心。

嗯,是的,大一结束的那个夏天我就知道我喜欢他。但也是喜欢他之后我才慢慢的看到他的眼里的温柔,只留给美少女。

在这大三这一年里,美少女告诉我他喜欢上了她们班的一个男生。

她说那个男生比他高一点,喜欢喝柠檬茶,喜欢打网球,喜欢吃二食堂二楼那家的豆花饭,喜欢去足球场跑步,跑步时喜欢带着耳机,她说她不知道他耳机里放的是什么歌,但她总有一天会知道的。

我和美少女说我很开心,她终于遇到一个能够收了她的人。

也很好奇那是个什么样的男生,能让美少女在说起他时满脸笑容,而那种笑容我从未见到过,就算是在和我述说她和杨晓这么多年的感情的时候也没有看到过。

我知道,无论那个男生是不是比杨晓优秀,在美少女眼里,杨晓终究只是个铁哥们儿。

我有点难过,我知到杨晓也会知道有这么一个男生是美少女喜欢的,而我知道杨晓会一直待在美少女旁边,就算一直是以一个好朋友的身份。

至于我,我知道我喜欢杨晓,而杨晓对我就像是美少女对他一样——好朋友,仅此而已。

05

似乎所有东西都在这一年里开始变化,然后慢慢崩塌。

我和美少女依旧每天嘻嘻哈哈,直到我的留学申请通过,我要走的前一天,我才告诉美少女我要去留学的消息。

她很诧异,但马上又嘱咐我在外面注意安全要经常回来找她什么的,说了一大堆。

我开玩笑说她怎么那么多话,比我妈还啰嗦,我很想哭,但我依旧笑嘻嘻的和她开玩笑,其实我知道我妈也不会再啰嗦我了,而我很庆幸还有这么个人唠叨我,所以怎么能哭呢……

我没和杨晓说我喜欢他,也没有和美少女说杨晓喜欢她,我希望美少女喜欢的那个男生能对美少女好,希望美少女一直是开开心心的样子,我也希望杨晓能开心,但我不知道对于他来说是不是守在美少女身边就是真正的开心,而我也无能为力。

我看穿的和我看不透的我只字不提,愿命运自有安排……

06

收拾东西送我到机场道别时美少女问我:“什么时候回来?”

“怎么,还没分开就开始想我了?”

“想,特别特别特别想~”

“好啦,好啦,快回去吧。”

我没有回答她的问题,我以为我很快就会回去,但再无归期。

躺在病床上时我一直在想:当初没有告诉她我的病情是对的吗?没有像杨晓表白是对的吗?好想再见他们啊,好想再一起走一次校园的那条银杏道,好想在大三的那个泣不成声的夜晚让杨晓抱一下我,但又庆幸我没有那么做……

后记:

这是我在堂姐书房里看到的日记本中断断续续写下的内容,而表姐今年夏天住进了医院,再也没有出来过。

当年的更多细节以及后来表姐的想法我们都不得而知。

如果命运真自有安排,那么我想美少女和杨晓都会快乐,而表姐和他们度过的那三个年头也应是最快乐的时光……

-end-

风和猫语

一个想和你讲故事的写作小白

逢昴日星官司晨啼晓,本仙君伸着懒腰向星官招呼了一声。

昴日星官看我这般懒散模样,欲言又止,似本不愿多说,说了我又从不听说教,但还是摇了摇头道“你终日无所事事,难道不觉无聊?”

我打了个哈欠道:“我何时无所事事了?你只见我无所事事,不见我忙碌时候,此乃一叶障目,星官且去罢,何必管我。”

昴日星官无奈,端正地作了一个揖,踏云而去。

我对此倒满不在乎,昴日星官一向如此死板,总看不惯我如此,耳朵根子总算是清净了,理了理长袍,向前走了几步,顿了顿,折回去拿了酒坛和钓竿,去了极北之地。

极北之地是一个荒凉的地界,这里没有仙气,没有灵气,没有人气。

当然,也根本没有鱼。

我架起钓竿,随处找了一块石头坐下,打开酒坛,一口一口喝起来。

忽听得有动静,我抬眼看去,自远处走来一个身影,仔细一瞧,是个背着箩筐的女子,那女子穿着一身粗麻布衣裳,手执一根长杆,探着路,却是个瞎的。

这世间事确实是不可预料的,既我熠灵元君见着你了,助你一助又当何如,想着,抬起手来,却被按下了。

“这世间万物具有章法,一丝一尘皆有它的道理,人之命运,素来有命途神官管着,你今日助了她,便是有违天命。”按住我双手的是个玉冠束发,淡青衫子的仙者,不过此仙,我从未见过。

我用话外传音道:“小仙未见过你,不知你是哪位道友?”

仔细瞧了瞧,那仙当真不一般,当真是一好仙!剑眉星目,青衫白袍。剑眉星目,眉宇之间尽是看透尘世,青衫白袍,飘飘然时尽显仙者气魄。

他哈哈一笑:“仙者如何?凡人又当如何?你又何必执着我是哪个?”

我连忙道:“是是是,仙者无形无名,是小仙道行不够,迂腐了。”

他点了点头:“你是道行不够,你可知此女是来这极北之地做什么的?”

“小仙不知。”

“你不知她来做什么,就妄图修改天命,我方才便告诉你,这世间万物皆有章法,你今日若助了她,有违她的天命也便罢了,但人之命途本就错综复杂,彼与此具有连结。”他看向我:“便是如此,你也要助她么?”

我作揖道:“道友提醒的是。”

“日后莫要称我道友了,便叫我紫徵罢。”

“好,紫……”

慢着……紫徵……

“莫非您便是紫徵天尊么?”我竟一时忘了话外传音,喊出声来。

“谁?谁在那里?”那女子问。

我咳嗽两声,正想回话,天尊拦住了我,拉着我一同遁了。

“人仙本殊途,你又何必偏要与她有关联。”他无可奈何道。

“是,是,小仙失智了,天尊不愧为天尊,修为深厚,小仙实在佩服。”

“浮名罢了。”他说完便没再开口,好一会儿的寂静,他突然道:“你词穷了么?不愿再夸我了么?”

天尊平日似总歇在此处,我便日日前来,与其论道。

说是论道,不过是架起钓竿,一同喝酒罢了。

“你这酒倒是好,喝得我想听些故事了,不如你便讲讲你的往事罢。”

我喝得有些多了,头有些晕,话匣子也打开了,便讲开了。

“我本是凡间一贵胄之女,幼时爹娘嫌我丑,便将我丢进山林,有一位老道收了我,我便与他一同修习道法,师父仙去,我也飞升了,得了一闲职,做了这熠灵元君。”我说的风轻云淡,他听的也风轻云淡。

他喝了口酒:“令尊令堂可是瞎了?”

我愣了好一会儿才明白过来,也喝了一口酒:“哈哈哈,如今他们怕也是仙去了。”

“你可想见见凡间如今的景象?”

我心生向往,却道:“南天门门禁甚是严密,我这样的小仙怕是难。”

“唔……我倒是想去,你却拖了我后腿了。”

我道:“天尊身份高贵,是小仙的错。”心里想着,这天尊倒与想象中不尽相同,竟如此……

天尊道:“是了是了,你心里清楚便好,”说着从腰间取了什么,捏了个诀,道:“走罢。”

“这便成了么?”

他牵住我:“你忧心那么多做什么,快些走罢。”

出得南天门,一条曲径通往人间,我似奔向奇地,快步走去,曲径崎岖,我走得趔趄,但也乐在其中。

天尊却是不同,踉踉跄跄,紧着步子走,皱着眉,背着的双手却不愿伸展开。

我道:“天尊不愧为天尊,无时无刻不愿泄了真气。”

他知道我打趣他,举着手中的折扇要敲过来,我连忙躲过,奔得更快。不多时便到了。

行于阜城街头,我倒有些欣喜,只因在天上这几百年,我许久未回来看过了。天尊眼里装着好奇,却也只是四处瞧瞧,并未出格。

我道:“听说原本的国已亡了,新的国更安居乐业,这倒也是好。”

“嗯,文书这几年怕是轻快极了。”

“是啊……哎?”我瞧着眼前,那是一家饭馆,门前挂着雅舍二字:“这店竟还在么?”

“怎的?”

“我幼时有一姆妈待我极好,便带我来这里过,那姆妈似是认得这店的掌柜。”

“那好极,今日便尝尝。”说罢,转进门里。

掌柜的是个穿着否色长衫半露酥胸的女子,带着热情的笑:“二位吃点什么?”

雅舍早已易主,不过也想得通,于是我道:“我要碗青菜面罢,”看向天尊:“天……你要些什么?”

天尊道:“我同你一样罢。”

我便向掌柜的道:“要两碗青菜面,面要硬一些,再各打一个荷包蛋,荷包蛋嫩些,流黄儿的。”

掌柜的一一记下,有小二引我们到一张桌子旁落座,取了两口茶碗,各倒了茶,推向眼前:“二位慢用,点的吃食一会儿便好。”

我点头致谢,又看向天尊道:“天尊稍等片刻。”

他低声道:“在此处,你便叫我紫徵罢。”

“不可,紫徵此名名气也不容小觑乎。”

天尊嘴角带着笑,像是很受用的样子:“哎?我倒是有个名字,不过并非我之姓名,乃是我曾在人间识得的一位小道,也不知他如今怎样了。哦,他姓朱,名探,字取之,你觉此名如何?”

我呆了一呆,但随即饮了一口茶,心里道:“原来我,早就识得你么?”

天尊未见我之异然,看着面上来,取了筷笼里的筷子,递给我一双,吃了一口,惊叹道:“曾听闻你说凡间吃食颇有滋味,确实如此。”

我举起筷子,将荷包蛋掐破,蛋黄便流出来,挑起一筷子面,就着蛋黄吃了,青菜的清香与蛋黄略略带腥的味道夹杂在一起,让我的心思又复杂了几分。

那时,我仅六岁。

我过惯了没有父母的日子,与师父相依为命,一日,我独自于竹林中修行,正欲坐下,忽见一条青菜色的虫子,在竹叶间扭动着身躯,那虫倒也没什么奇特,也不大,约一食指长。

扭动着,它停下了,同我说起话来:“小道,你可知我是哪个?”

师父教导我修行人须心无外物,我便不瞧它,任它是个什么,任它是条虫也会讲话……慢着……

一条虫,竟讲话了!

那虫挺起胸脯来,道:“任你猜,也猜不得,我便告诉你罢,我乃一神仙。”

我瞧着它,登时觉得此虫是条疯虫,便不再理它。师父说,修行者不可扰乱心思,话要选着听。

那虫仍不愿离去,我也不愿理它。

“你这小道,虽是男童,却生的好看,端的一张女娃娃面孔。”

我晓得他误会了,也不解释,道:“你既是神仙,又为何会成了一条虫,在这荒郊野岭之地呢?”

“我在修习道法。”

“神仙也要修习道法么?”

“自然,即便你成了仙,但你读的书,习得的道法,不过是世上的万万分之一,其余的你需都习得了,才能成神,成神之后,却又发现,你习得的仍是万万分之一,需更精进地修习,才能更上一层楼。”

我彻底被它引了兴趣:“神与仙又有不同么?”

“那是自然。”那虫的脑袋越翘越高,简直快整个身子都站立起来。

我道:“多谢道友相助,在下朱探,字取之。不知道友……”

那虫故作高深:“得道后,便无名无形,便是如今的名字也要弃了的。”

我匆忙道:“是小道学艺不精了。”

那虫哈哈一笑,又扭动着离去了。

思绪被拉回来,我瞧着眼前的天尊,不知该说什么好,昔日道友又重聚于此,但我却不能相认。若认了,想必要被讲一个道法不精,留恋凡尘俗事,被拉到惩仙台上治上一治。

“吃完了么?若吃完了,同我跑一趟罢。”

我问:“跑一趟?跑什么一趟?”问完,连忙喝了一口面汤。

“此次下凡,我是为的一件事。”

我跟着他一路走到一条巷中,摸着墙进了一家院子。

我使话外传音道:“随意进人家门,不太好罢。”说完,我看着眼前的景象,说不出话来。

这个院子里没有人,什么也没有,可说家徒四壁,屋内臭气熏天,数十只小小的身躯扭动在这里,猫猫狗狗,身上的毛结作一块,早已看不出原来的成色,小声嗷叫着,一双双黑珍珠样的眼睛望着我,登时盈满了泪水,我心里一动,蹲下想要摸摸,天尊道:“你先莫碰,恐它们身上有瘟疫。”

我道:“瘟疫?怎么会有瘟疫?”

“我也不知道……因阎王来我府上做客,他随口同我说,地府中,猫猫狗狗的魂魄渐渐增多,且都是厉鬼,我便与玉帝说了,也正因如此,才能带你下来。”

“可,这大概不过是有甚么人做的缺德事,何苦天尊您跑来一趟……莫非,做这事的,不是人?”

“做这事的,可不只是一个人,乃千千万万的人。”我看见天尊握着折扇的手,紧了一紧。

“此话怎讲?”

“我听闻,人间有人喜养猫狗,但养够了,便丢弃任其流浪,”看向我:“此举,使得猫狗无人管理,咬伤了人,便被乱棍打死,其余的,便被这缺德人拉到这里,行缺德之事。”

周村的高山与王伟自学堂读书时就不睦,总是因为一些小事争争吵吵。

直到长大成家立业后,二人的关系也从没有改善过。

偏偏这年高山又在王伟家的房子前面分了宅基地来盖房。

早年间农村盖房子都是乡里乡亲的义务来帮忙,这王伟作为邻居最应该来帮忙,可是他心中不痛快,不来找茬也就罢了,就更不用提帮忙的事了。

看着新房子一日日盖起来,高山心里可是喜滋滋地美,并不在意王伟的不满。

只是,在挖地基时竟然挖出来一只奇怪的肉蛋,因为都无人识得为何物,便也不在意地扔到了西沟里,这多少令高山心里有点膈应。

从此后就要与自己的对头做邻居,王伟心中无比的郁闷。

一日,他一个人在家喝闷酒。去厢房取了一瓶酒,竟发现少了许多。

“媳妇儿,我们家最近来客人了?”王伟奇怪地问。

“没有呀,来没来客人你还不知道?”

“嗯,是呢,最近是没客人来。可是,我的酒怎么会少了呢?”王伟搔着头发有些莫名。

又过了一日,王伟又取酒来喝。

嘿,真是活见了鬼了,这酒又少了,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这是怎么回事。

这下他留了心,在酒瓶上做了记号,要看看到底还会不会少酒。

次日,他又把酒拿出,确实酒又少了。这下王伟明白了,应该是有人偷酒喝。

他决心要抓住这偷酒的贼。

这天晚上,他便早早地躲在厢房的一角,只等偷酒贼的到来。

果然,没过多久,他就听到屋里有悉悉索索的声音。

他马上起身点灯,“谁?是谁这么大胆偷到我家里来了?”

一个灰衣微胖的男子一下暴露在灯光下,手中正是王伟家的酒瓶。

见已然无法遁形,男子有些不好意思,忙向王伟作揖道:“实在是抱歉,原本来你家拿酒是应该要打声招呼的,只是怕惊扰了你,还请多多担待吧。”

“你这是什么话?你把我王某人看作了什么人了?子不是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悦乎’吗?你来我家做客是看得起我,何谈打扰二字?只是你不该这么偷偷摸摸,这便是贼人的行径,非君子所为。”王伟一番慷慨陈词。

见王伟如此的大度,那灰衣汉子拱了拱说:“既然你如此说,我倒也不必隐瞒了。其实,我就是人们一直要避讳的太岁。你的前邻动土也不查日子,结果就把我给挖出来了。搞了我一身的伤不说,还把我弃之深沟,我来你家拿酒也不过是为疗伤做个药引子。”

王伟一听,赶紧恭敬地作揖,“都说不能太岁头上动土,这把您老人家都伤了,我的邻居岂不是要倒霉了?”

“嗯,你等着看好戏吧,再过一个月的十四晚上子时,一只大公鸡会飞到他家屋脊上,只待公鸡一叫他家就会灭门了。”太岁咬牙切齿恨恨地说。

“太岁爷爷,这是几瓶好酒,您拿上再不需要劳动大驾过来了,赶紧疗伤要紧。”王伟急忙送上几瓶好酒。

心中暗道:“看你高山还盖新房,还跟我做邻居给我添堵,看你再得意也是要被惩罚,我可就等看好戏了。”

不过转念又想,毕竟这高山也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恶人,被灭门也是惨烈了些。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谁让你得罪了太岁大人呢?

这样的纠纠结结中就到了太岁说的次月的十四夜。

王伟吃过了饭,早早打发家人睡了。自己在院子里月下独斟,只等着子时看高山家如何被太岁祸害。

子时一到,果然从西南角飞来一只大公鸡,雄赳赳地站上了高山家的屋脊。

公鸡拍拍翅膀,伸长了脖子,完全一副雄鸡一唱天下白的架势。忽然,竟不知怎的,鸡鸣没有打出来,扑腾几下翅膀竟然从屋脊掉了下来。

不一会儿,那灰衣男子匆匆来了。

“太岁老爷,怎么回事呀?公鸡怎么没打鸣就掉下来了?”王伟好奇地问。

“唉,别提了,这家人原本也不该绝,如今文曲星又降生在他家了,我更没办法治他了。”说完,拎起掉在地下的公鸡垂头丧气地去了。

王伟好生奇怪,趴到高山家的后窗,果然有婴儿啼哭的声音传来。看来这高山家是添丁进口了,而且是贵人。

这王伟心里说不出的羡慕嫉妒恨呀,看看自家媳妇隆起的肚子,他忽然有了绝妙的想法。

“媳妇,高山家添了个男孩,我们邻里邻居的要多多照应走动。你多准备一些女人月子里进补的东西,我们道贺去。”

“当家的,你不是一向不喜欢跟高山来往吗?怎么忽然就变了呢?”

“此一时彼一时,说了你也不懂。那时我不是还年少嘛,不懂人情世故,现在我也是快要当爹的人了,哪能还那么孩子气呢?更何况远亲还不如近邻呢,赶紧收拾东西吧。”

一进高家的门,高山看到来客,颇感意外,不过也很是高兴。

“王兄,哪阵风把你给吹来了呀?”

“嗨,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更何况我们还是一起长大又一起读书的好兄弟,原本就应该比亲兄弟还要亲近才是正理。”王伟笑着说。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虽然素日里与王伟有些小小的不愉快,毕竟也没到剑拔弩张的地步,他倒更愿意邻里一团和气。

“是呀,王兄说得好,我们这近邻更应该胜似兄弟,快屋里请……”一边说一边热情相让。

王伟的媳妇看着高山家的大小子,生得粉嘟嘟的苹果一般水润的小脸,粉藕一样的小胳膊小腿,喜欢得什么似的。

“大妹子,你家这宝贝儿子太可爱了,我都不舍得放手了。”王伟媳妇发着感慨。

“嫂子眼看也是要当娘的人了,到时候还不有你喜欢的。”高山媳妇笑着接话。

“嗯,也是,不过,我还真就跟你们家的这大小子有缘分,第一眼看到就是满满的喜欢。好弟妹,要不这样,我日后若生个男孩就让他们结拜为兄弟,若是个女孩就许给你家做媳妇如何?这样我们岂不是更加的亲近。”

“吆,嫂子你此话可当真?我们这穷家哪能高攀上你家呀,嫂子可不是哄我玩?若大哥不同意又怎么办呢?”

“嗨,弟妹你这是哪里话,什么高攀不高攀的,我可是出自肺腑之言,你若不嫌弃,我们就这么说定了。你大哥那里不会有二话,弟妹只管放心……”王伟的媳妇认真地说。

“既然嫂子这么说了,那我们也就当真了,那我们从此就是一家人了……”

“是呀,一家人,一家人。”王伟媳妇乐得合不拢嘴。

没过多久,王伟媳妇就生了个女儿,这高王两家就认真当作儿女亲家走动起来。

原本王家的家境比高家殷实不少,素日里就没少接济他家,高家人自认是攀上了一门好亲家。

高家的大儿子确实也天资聪慧,而且好学,长大后经过院试、会试、乡试、殿试的层层考试,竟然考取了头名状元,最终也任了一方的父母官。

那王家的女儿也嫁给了高家的大儿子,做起了状元夫人。

村里的人都说王伟眼光好,有远见,女儿还未出世就给她占下了个状元郎。

每到初一十五,王伟除了祭祀天地,还会斟上满满一碗酒恭敬太岁。

只道是天地鬼神莫不敬畏,其他再不多说一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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