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银狐之吻》
银狐
建国之初,民生凋敝,百废待兴。农村更是贫穷落后,迷信猖獗,关于狐仙鬼怪的异事层出不穷。但是不管何年何月,人和动物都要和睦相处,因为动物也是有灵性的,我们要爱护它们!
村里的善二爷,呷了一口酒,夹了一块猪头肉放在嘴里,慢慢地咀嚼,香啊!也不知多长时间没吃到过肉了,今天破破例,买了二斤。反正这日子就这样了,还能好到哪去?吃一口赚一口吧!
善二爷这样想着,又端起最后小半碗酒,滋溜一声喝进嘴里,嘴抿着,憋着气,似乎想让这辛辣的味道,在嘴里多绵延一会儿。过了好一会儿,只听咕咚一声,喉结蠕动了一下,酒进了肚子里,酒没了。
“唉,愁啊!”善二爷长叹一声,随手点上一锅旱烟,吧唧吧唧的抽上了,顿时,屋里青烟缭绕,善二爷那张愁苦的脸,在这烟雾里显得朦胧起来。
善二爷也是村里的能人,垒砖砌墙,和泥盖房,都是行家里手,只是现在岁数大了,干不动了。他尤其擅长下夹子,逮野兔、野鸽子、野鸡什么的,闲暇之时,就去逮些野味儿,既贴补家里,顺便解解馋,喝点儿小酒,挺好!
只是这些天,善二爷心里有事没那心思了,就是逮也逮不着,心里乱着呢!“就知道喝喝喝,你看咱家里都成啥样了,还有心吃肉喝酒,呸,老东西!”老伴儿嘴里叨叨着,一个劲儿的冲善二爷吹胡子瞪眼,两只小脚在屋里来回踱着。
家里人口不多,四口,老两口再加儿子儿媳,本来日子还算消停,可谁知天有不测风云,儿媳乳房上长一个不大不小的疮,看了多少郎中,就是不见好转,花光了家里的积蓄不说,还欠下一屁股饥荒,把孙子都给耽误了,能不愁吗?今天也是豁出去了,一狠心买了些肉,自个儿喝起了闷酒。听老伴儿絮叨,翻了翻白眼,鼻子气也不哼一声。
喝完酒,心里闷得慌,溜溜达达来到街上。只见几个后生在神神秘秘的谈论这什么。其中一个年长的在比划着:“你们不知道吧,那窑疙瘩上的狐狸,一到晚上就都出来了,成群结队,有黑的、白的、还有花的。为首一只老银狐,浑身雪白,据说已有千年的道行,要是能逮住它,可就发大财啦,怎么说也值个一头二百的!”旁边的后生是啧啧称奇,两眼放光,一脸的羡慕。
善二爷听到这里,心念一动:对呀,家里现在都快揭不开锅了,何不也去逮上几只,卖些钱贴补家用也好哇!他不再犹豫,转身回家,把他逮野兔的家伙什儿,翻腾出来,该修的修,该补的补,一通忙活,准备今晚就去大显身手。
现在是深秋,田野里漆黑一片,荒凉孤寂,还刮着凉风。善二爷缩了缩脖子,裹紧身上的破棉袄,老黄狗在前面跑着,不时地停下,支棱着耳朵这儿听听,那嗅嗅,为主人保驾护航,十分警觉。
窑疙瘩是一座废弃的砖窑,有十几米高,离村子七八里地,紧赶慢赶,没多久就到了。善二爷知道,狐狸有昼伏夜出的习性,而且十分机警狡猾,要逮住它们不太容易。不能有火光,只能在瓦砾堆和草丛中搜寻,找到狐狸的洞穴,选好出没的路线,才能下夹子下套。
善二爷跌跌撞撞,凝神定气,仔细搜寻着。风渐渐大了起来,从云缝透出几丝月光,借着微弱的月光,他似乎发现了什么,刚要蹲下身查看。只见身边的老黄狗,一声狂吠,窜了出去。把善二爷吓得一激灵,顿时一头冷汗。他有些后怕,这荒郊野岭的,孤身一人搁谁谁都怕。但人要是穷急了,也就变得胆子大了——怕啥,反正也就一条穷命,没值钱的。
善二爷这样想着,把心一横,定了定神,心说:“你就是阎王爷来了,今天我也要掰下你几颗牙来!”顺着老黄狗追去的方向,善二爷瞪大眼睛观看。只见窑疙瘩最高处,有一个白乎乎的影子,一晃就不见了。
老黄狗还在狂吠,过了一会儿回来了,夹着尾巴,垂下耳朵,在主人面前一副落魄样。善二爷拍了拍黄狗的头,表示安慰。是啊,老黄狗跟了他十好几年了了,也如他一样渐渐的老了,不如从前那样矫健敏捷,它是斗不过那只狡猾的狐狸的,这不怪它!
这时黄狗又飞身窜出,一路狂叫。循声望去,只见那个白色的身影又出现在窑顶。善二爷似乎明白了什么,一声断喝:“回来!”但看老黄已然不见了。“你这是在调虎离山呀,真够狡猾的,差点儿上当!”善二爷彻底明白了,它想把我们引开,附近一定有狐狸的小崽子。
这次善二爷心里乐了——不用下夹子下套,省大事了。于是他拨开草丛,翻开瓦砾,仔细寻找,果然,在离他不远处,找到一个不大的洞穴,里面有悉悉索索的声音,隐隐约约看到一双忽闪的光。
顾不上许多了,善二爷一伸手,把那小东西抱起来,小东西在手里微微颤抖,嘴里呢喃着。他把小崽儿放进了挎包,唤回老黄,准备回家。他不想再和白狐斗法,因为他知道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人。
月亮隐进云里,比来时还要黑,风吹得一些干枯的玉米杆子,哗哗作响。离窑疙瘩渐行渐远,黑暗中,善二爷似乎听到几声,凄楚的长鸣,他知道那是白狐的叫声,他在为失自己的孩子而难过。“等着吧,过不了几天你们母子就会团聚的!”善二爷心中窃喜。
善二爷把狐狸崽子,关进一个笼子,只给水喝,不给饭吃,就是让小崽子使劲儿的叫唤,越叫得欢,善二爷越高兴。折腾了半宿,累的够呛,躺下就睡着了。大概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朦胧中,就见一只白色的银狐张牙舞爪,向他扑来,一口叼住了自己的脖子,憋得喘不上气来。
猛然惊醒,吓出一身冷汗。不楞不楞脑袋,才发现是老伴儿用手掐着自己的脖子在喊:“都啥时候了,还不起来!”做了一个梦。他一扒拉老伴儿的手,翻身下炕,来到笼子跟前。
他大吃一惊,只见笼子面前,放着几只田鼠和两只野兔。老狐狸这是夜里来过。看到此情此景,善二爷心里不再平静,伸手掏出旱烟袋,捻上一锅,咔咔地打着火石,也不知是冷,还是别的原因,手有些僵硬,半天才点上烟,悠悠的吸起来。
这畜生也有灵性,更知道心疼自己的儿女啊!善二爷心生爱怜,可是利益最终战胜了恻隐之心。“没办法啊!咱不是磨盘压着手了么,但有一线生路,我也不会让你们母子分离啊!”想到这,抬起一只腿,在鞋底子上磕磕烟灰,琢磨着晚上如何逮住老狐狸。
狐狸崽子仍在哀哀地叫着,那声音里带着忧伤,无助,可怜,他不吃不喝在笼子里乱转,善二爷的心也在旋转。
今天夜色很好,月光照如白昼。半夜,一条白色的影子,从墙头飞跃而过。善二爷瞪大眼睛瞧着。它在笼子旁边,布下了天罗地网,单等银狐上套。只见银狐在笼子旁边转了几圈,几声长鸣,划破夜空,打破了乡村的宁静。而后,来到善二爷门前,用爪子不断挠门,嘴里呜咽着,甚是凄厉。
老伴儿听着,心惊肉跳:“净做缺德事,快……快把那小狐狸崽儿放了,你就积点儿德,让人家母子团聚吧!”善二爷也是哆里哆嗦,急忙下炕,提了根棍子,轻轻拉开屋门,棍子高高举起,让他做梦也想不到的一幕出现了:母狐正对着房门,伏着身子,两只前爪平伸着,脑袋伏在两爪中间一动不动。
听到开门声,母狐身子先是微微一颤,圆睁了一下眼睛,然后又把眼皮合上,在明亮的月光下,分明看到两颗亮晶晶东西,簌簌落下,嘴里一声哀嚎,撕心裂肺!更让善二爷吃惊的是,那银狐匍匐向前,来到善二爷脚下,在他脚面上轻轻的吻了一下……善二爷的棍子举过头顶,两眼紧盯着银狐,随时会让银狐的头脑浆迸裂。
这温情的一吻,吻得善二爷高高举起的木棍,颓然地落下。那利益的防线,被这轻轻的一吻,冲得荡然无存!长长的叹息了一声,把棍子狠狠丢在一旁。他顿时明白:天地之间,人与动物,均是血肉之躯,应同情同理啊!善二爷满含热泪,毫不犹豫地打开了笼门,狐崽用力蹿了出来,扑向母狐,母子重逢,卿卿我我,难舍难分。这种绝处逢生,母子重聚的情景,深深地震撼着善二爷的心。
母狐护着小狐,双眼一直牢牢地望着善二爷,那神情里有喜悦、感激、爱怜和忧郁,还是不相信眼前的事实?“去吧!”善二爷擦拭着双眼摆了摆手。母狐仰起头,又是一声长长的低吼,飘向黛蓝的天际,似乎在发下一个不为人知的誓言!低吼了过后,小狐狸迅速跳上了妈妈的脊背。母狐驮着小狐跳到院门口时,兜兜转转,然后吃力地立起身,合起两只前爪,对着善二爷作了个揖,便驮着小狐消失在夜暮之中……
善二爷呆呆地站在门口,一动不动,他内心在翻滚,在激荡,在悔恨!“放的好,放的好!多少钱能值这一片心啊!”老伴儿颤颤巍巍地说着,不知是夸,还是怨!反正今天夜里,善二爷睡得特别香!
那只银狐再也没露过面,听人说,它带着自己的孩子走了,到很远远的大森林里去了,那里清静,可以安心修炼,不再有人世间的纷纷扰扰。
说来也怪,打这以后,儿媳的病,一天比一天见好,最后痊愈。善二爷这个高兴啊,他在想——这是咋了?
孩子出生以后,胡杨并没有像米燕期待的那样,因为“爸爸”的身份变得成熟。他爱孩子,但那是不喝酒的状态下,醉酒以后,谁都不重要。一生不羁爱自由,是他放纵自己的借口。
两个人的摩擦越来越多,胡杨似乎已经肆无忌惮。“你嫁给我了,孩子都生了,还能怎么样?”这是他的内心独白。他不再让着米燕,戒了无数次酒,失败了无数次。
“这个杀千刀的,怎么不死!他死了我们几个过得还舒坦些。”一次胡杨又出去喝酒,婆婆在家咒骂自己的儿子,米燕跟胡杨吵架,她总是站在米燕这一边。
胡杨的姐姐,也对米燕不错。“米燕,你要跟他离婚,我给你代理!”她当着胡杨的面,恨恨地说。米燕信以为真,感动地无以为报。
天气暖和起来,米燕带着孩子,去省城看看大姐米英,顺便散散心。
米英住在窑厂边上一座低矮的房子里,虽然潮湿,却收拾得干干净净。米燕来了,她高兴得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自己的心情,每顿饭都炒上五六道菜,鸡鸭鱼肉,什么贵买什么。
米英偷偷告诉妹妹,他们已经在省城看好房子,并且已经攒够首付了:“到时候你就不用往这个地方奔波了,直接大巴开到家门口。”米英很是兴奋。
米燕看着操劳的大姐,虽然辛苦,气色倒是很好。她这辈子的愿望差不多都实现了:生个儿子,在省城买套房子。
姐姐们虽然没有大富大贵,可生活都过得蓬蓬勃勃有生机。只有自己,这日子没一天舒心的,米燕不禁顾影自怜起来。
来省城之前,米燕还特地打听到了许老师的地址。听说,许老师早就从学校辞职了,在省城一家国有企业,当中层领导。
小学的时候,米燕就发誓,总有一天,她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站在许老师的面前。所以这次去见许老师之前,她特意穿上了自己最喜欢的磨砂牛仔喇叭裤,上身是一件咖啡色长款皮衣,配上她一头柔顺的长发,颇有点省城女人的味道。
许老师打开门的那一刻,米燕有些恍惚。一个留着小平头的中年男人,身体微微发福,眼角处明显的沧桑,眼神也不如年轻时明亮了。
米燕端着茶杯想,时间真是无情,再帅气的人,也难免被岁月打磨,她心中那个阳光青春的许老师,再也找不到了。
“优秀如许老师,也还是被生活耗尽了灵气。”米燕心想,“人生苦短,就这么凑合着过吧。”
在她知道胡杨跟桃红的事情之前,她从没想过要离婚。
胡杨跟桃红的事情让米燕难以置信。她只是想不明白,那个和自己耳鬓厮磨的人,怎么就能上得了别人的床。当看到他的摩托车停在理发店门口的时候,她没有大吵大闹,因为胡杨不觉得丢人,但她觉得丢人。于是她隐忍着回家,但是心里早就已经拔凉拔凉的。
等到胡杨终于回家了,米燕关上了房门,却不知道从哪儿说起,她只觉得这段婚姻最终还是到了头。
“你冷着脸,跟家里死了人样。谁欠你米还你糠了?”胡杨倒是先开了口。
“你昨晚在哪儿睡的?”米燕冷冷地问。
胡杨有那么一秒的愣神,米燕心里更凉了,看来一切都是事实。只有自己这么傻的人才会不明白。“你管我在哪儿睡的,你不是有本事跟我吵架吗?”胡杨虚张声势。
“在桃红那儿,是不是?”米燕紧紧盯着他。胡杨慢慢移开了目光,说道:“是的,但我们不是睡在一起的。”他还振振有词。
呵呵。米燕最讨厌胡杨的一点就是,哪怕什么事情已经败露,他还能死活不承认。你没有亲眼看到,我就不承认,你能吃了我?他常常拼命抵赖,到最后,连他自己都觉得是被冤枉了。
这一点,胡杨绝对是得到了他妈妈的真传,胡杨妈妈头年得了气管炎,医生说不能抽烟,她躲躲藏藏地抽,听到家人进门就把烟掐灭,放在枕头下面。一次枕头下面冒了烟,大家才发现那儿一堆烟头,但老太太一口咬定自己没有抽烟,至于烟头,她说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米燕默默地收拾了孩子的衣物,丢下一句话:“离婚吧。”她抱起孩子,拎起包。
“把孩子留下……孩子又不是你一个人的。”胡杨看米燕来真格的,心里有点慌,他想,孩子是米燕的命根子,孩子留在家里,就不怕她不回来。
米燕一狠心出了门。孩子“妈妈妈妈”地哭喊着,她的眼泪,不听话地流了下来。她在心里对孩子说:“儿子,对不起,妈妈对不起你,但是妈妈实在是忍受不了了。妈妈也明白,为了你我应该委曲求全,可这日子,实在是没办法过下去了啊……”
其实,从小苦到大的米燕,穷不怕,难不怕,可是这种背叛,这种寒冷,让她受不了。她没有回家,因为她不想让娘知道,为她操心,她去了爱平那里,在她家住了下来。
一个星期过去了,除了两三个好友,谁也不知道这件事。米燕照常上班、照常工作。
周末的时候,胡杨的姐夫带着校长,找到了米燕。
“米燕,我知道胡杨不是东西,他也是酒后乱性。你就再给他一次机会,看在孩子的分上,孩子这么小,你要真离婚了,孩子怎么办啊?跟你,胡杨打死也不会同意;跟胡杨,那这孩子不知道会遭多少罪。他一喝酒,天王老子都管不住他,孩子饿都饿死了”姐夫是个好人,他真诚地规劝米燕。
提到儿子,米燕的心一下子就软了下来。离开家的这几天,她总是睡不好,习惯了儿子的脑袋顶着她的下巴入睡,习惯了那肉乎乎的小东西在怀里动来动去。米燕想儿子想到肝肠寸断,她想偷偷跑回去看看儿子,又不想被胡杨发现,让他怀疑她的坚持。
姐夫给米燕讲了过去的胡杨,他初三的时候,因为打架斗殴被学校开除,他姐姐辗转托人,另找了个学校,又因为喝酒被劝退,换到一个偏僻的农村中学,最后才拿到毕业证。毕业以后跟几个同龄的小混混,组成团伙,到处喝酒闹事。
米燕这才明白,难怪他当年说到“冯一”“王二”那两批混混的时候,两眼放光呢,难怪他说,他才不怕他们呢,原来,他是比他们资格更老的混混。米燕苦笑,自己对这种人深恶痛绝,却竟然嫁了个这样的人!
其实她并不讨厌胡杨,不喝酒的胡杨有很多优点。
他笑起来坏坏的样子;他讨好她的时候耍的贫嘴;他做了好吃的总是往米燕碗里夹;过年的时候米燕爱吃的东西他都准备双份;米燕爹娘生病的时候,他像照顾自己父母一样对待他们……每一桩、每一件,米燕都感恩在心。
“为了你,他真的改变了不少。他也在努力,只是年少时没学好,你再给他点时间,说不定就改造成我这样了。”姐夫说。姐夫往年也不是个省油的灯,但胡杨姐姐绝对是驯夫有方,现在,他是远近闻名的二十四孝好丈夫。
“走吧,跟我们回去吧。”校长说,“你觉得在这个小镇上,你能跟胡杨离得了婚?他喝完酒,一准跑去敲你的门。”
校长说到了米燕的心坎上,这个问题米燕不止一次地思考过。这么小的地方,米燕一定会不堪其扰,就算报警,总不能三天两头报警吧,何况胡杨喝了酒,是什么都干得出来的人。
“你这样住在朋友家里,也不是个事儿。不如先回去,再从长计议。”校长意味深长地说。于是米燕简单地收拾了下,就跟着他俩回去了。胡杨在家做了一大桌子菜,招待校长和姐夫,看到米燕,他厚着脸皮笑笑,就去里屋忙了。
儿子跑过来,张着双臂要米燕抱:“妈妈,你这几天都去哪儿了啊?怎么不带着我一起呢?”他扬起脸,委屈地看着米燕,又紧紧搂着米燕的脖子,“妈妈别再走了,我想你。”
米燕的眼泪,哗哗地停不住。她把儿子搂在怀里,在心里说:“儿子,为了你,我再试一回。”
晚上,米燕和胡杨开启了长谈模式。米燕诚恳地说,为了儿子,也为了维护这个风雨飘摇的家,愿意再给他一次机会,但这是最后一次了。
胡杨态度也极为诚恳,他给米燕写了保证书,还在签名的地方按上指纹。米燕心里明白,这一次不像以前,以前她是真的原谅他,想要与他走到最后,这一次,她是为了儿子,在凑合。她心里在流泪,貌合神离、同床异梦,恐怕是她今后生活的写照了吧。
米燕在家的日子,胡杨老老实实地遵守着保证书里的话。他自己也说,他并非有酒瘾,不喝也不会死,米燕想,到底还是自己离家出走比较管用,这一次,他或许是真的弃恶从善了。
米燕娘又觉得不舒服,捎信让米燕回家一趟,于是米燕带上儿子,回去看娘。下午胡杨打电话,问他们娘儿俩是否回家,米燕说不回了,晚上在家跟娘聊聊天,好久没在娘家住过了。
绍鸿的小洋楼已经盖好,还简单装修了下,这天正好找镇上的人来装热水器,天擦黑的时候,儿子吵着要回家,米燕便决定搭他的便车回去。
当米燕推开门的时候,胡杨正握着酒杯,跟他父亲对酌。他的拇指和食指,把酒杯捏得实实的,那个动作,实在是纯熟。
绝望的感觉,吞噬了米燕的全身。她决定放弃了,这个男人,朽木不可雕,他是世界上最懦弱的一类人,没有毅力,不懂责任。一个什么事都靠别人监督的男人,是扶不起来的阿斗。
痛苦,是因为在乎;纠结,是因为还寄予希望。一旦决定放弃,米燕竟忽然轻松起来了。
从此,她不会再为这个人伤心难过,不会再听到电话铃声就开始紧张,怕是他的饭约,也不会再因为他深夜未归而担忧得不能入睡,更不会再为他的背叛而痛彻心扉……她的心死了,但她整个人却感觉好像活过来了一样。
作者简介:沐儿,对外汉语硕士,旅居欧洲,喜欢瑜伽和徒步,热爱美食和旅行,脚印遍及三十多个国家。简书、十点读书签约作者,慈怀读书会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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恬淡为上,胜而不美,青年说平平淡淡才是真?只是我们懒惰的借口。我们迷茫过,是因为精神世界的乏味。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零度的水,结冰凝剑,凝剑成山。
一
“我小时候经常听爷爷叨唠西北方有一座山,听爷爷描述那是一座飘飘渺渺白雾笼罩的仙山。我还曾规划着路线,攒了不少钱准备哪天探个庐山真面目呢。可惜呀,让我老爸知道了他不仅没收了钱,还抄着拖鞋追着我满院子揍呢。”
“哈哈哈,看来你小时候都不让人省心呀。不过,你还记得地点吗?我也想去看一看。”
“去去去,什么叫不让人省心?我那是对未知世界充满好奇和强烈的探险精神好吧。我可不喜欢蜗居某一地方,太安逸。嘿嘿,七儿,我可知道你肚子想着什么,地址我还记得。不过你真的决定一个人去哪?未知的才是最可怕的事情。再说,如果仅仅是为了赌气,那可就失去了我们最初的意义。”
“如果没有充分的准备,我当然不会去。”
“好吧好吧,我等下把地址发给你。”
…………
犹如一片汪洋大海包裹着的山脚,北风夹杂着米粒般大小的雪花倾泻而至。这座脱离人们视野的山有一个平常的名字:冰山。和“冰”搭边的名字似乎总会有一个美好的寓意,事实上它并不受人们青睐。甚至都没有多少人知道它的存在。只是终年驱不散的白雾笼罩下倒让人觉得心旷神怡,恍若仙境的错觉。充当原始居民的小A学长索性给它起了个“冰山”的名字。
不知道是情感上的偏爱,还是冰山上真的有某种神秘的力量在吸引着小A学长。他固执地认为蓬莱指的便是这座其貌不扬的冰山。每逢朋友们来看望他,小A学长都会很嘚瑟道:瞧瞧你们呀,这才几年一个二个都变成老男人老女人了呵。那还像我这样年轻!啊哈哈!我就说嘛,这冰山可不简单,周围飘散着仙气真的能让人永葆青春呢。我猜那秦始皇一定派道士来过这儿采过仙草炼不死的丹药。
他的伙伴从未表示赞同,也未反驳过。即便A学长如此调侃。
二
遮着半掩的门,风从夜色中渗出一点点腐蚀室内的摆设。美丽粉红色的火花渐渐冒出,白色的月牙形愈加明显。诚实的生活应该放飞思想,精神相互拥抱。许是不屑,空气像注了铅不再流动,紧闭的双眸不曾认识过谁却胜好久不见的旧友。完美的伪装甚至欺骗了自己,它也不再留情。只是普通的躯壳,如同以往的食物。
七儿独自一人轻装前行,执着一个人是因为按他所说自己只是路过,花费不了多少时间。攀到山顶再原路返回就是。七儿虽然经常去外面旅行登山,不过他是组团一起去的。有人规划路线有人准备用品清单,他似乎并没有意识到不需要自己做些什么。冰山山形单调,不似鹞子翻身般险要。出乎他意料的是山上的天气。
他一步两步不停不息,身后不落下七零八落的脚印。耳边呼呼吹过的刺骨寒风不依不饶,手指开始僵硬。七儿开始后悔拒绝好友的陪同,心念现在返回在夜幕降临之前还来得及回到旅社,身体却往火光闪耀的方向继续前行。
根本来不及思考这间突如其来的石屋住着什么人:隐居深山的道人,打猎的山人还是冰山上的仙人?有无危险。尽管小屋裹了一层厚厚白雪,可七儿很坚信这间小屋从内而外都是由山脚冰山碎石堆砌而成。纵然他说不出为什么。七儿背着不少东西,像注了铅压在他身上,很大程度的消耗了他的体力,他依然不舍得丢下。他将之视为最后的救命稻草,即便很多东西并无用处。七儿在想那么冷的天气,周围的温度至少达到零度了吧,他会不会成为一把利剑。
七儿走到石屋前,右手握成拳一拳一拳打在门上,没有灼热的痛感,奋力的拳像打在一片软弱无力的棉花上。七儿想发出声音试图引起石屋主人的注意,他已想好该说什么才能让石屋主人觉得不唐突,本该喊出的话到了嗓边却变成了“救命”。
“诶,我说小伙你怎么……快、快进来。”闻声而来的男子看见七儿的模样也不再多话,连忙把他扶进屋内。
中夜,搓绵扯絮一般的天渐渐停歇了。一轮冰凉的月亮带着几颗星星镶在天上,似乎并不理会灵魂的安放是否寂寞。坐在炉火前取暖的七儿四肢慢慢恢复了知觉,喝过热汤面色也改善许多。七儿注意到石屋虽然不大,却很整洁,各种形状的小石块错乱有序的摆放在桌子上。在旁边还有一面五星红旗,给人一种温馨而又庄严的感觉。
“谢谢你。”七儿看到走来的男子,略带拘谨地说道。
“哎,举手之劳嘛。不用这么约束,就当去了一家青年旅社喽。哈哈,朋友都管我叫A学长,你呢?”
“A学长你好,我叫小七。”对自来熟的A学长,七儿并不反感。
“小七呀,我看你的年龄应该在上大学呢。怎么跑到这儿了?诶,我猜猜你是和小女朋友闹别扭离家出走了嘛?哈哈,这跑着可有些远呀。”不等七儿回答,A学长就自顾自脑补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A学长,没有呀。现在还不是女朋友呢……”
“诶,还有没有。没关系没关系啦。男孩子嘛,来这里至少要征服一座山。”A学长一边说一边我懂的表情看着七儿。
不得不说A学长非常自来熟,坐下来以后,便东拉西扯的跟七儿聊天。而聊的内容,也是天南地北。不过,自始至终,A学长也没有追问七儿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完全就像是一个认识多年的朋友,围着炉火嘴里塞着肉干闲聊。虽和A学长初识,二人倒也不觉尴尬。相反,七儿略显拘束的神情被A学长轻松赶走。
“小七呀,学长告诉你一件事。其实我呀一直都相信好白菜最后都是被猪给拱了,你瞧瞧我呢。”A学长大笑。
“A学长,为什么我在这山里一整天都没遇到一个人呢?你知道这山是什么地方嘛?”
“这个我也说不清楚,不过这里应该就我自己吧。我听说两千年前秦始皇派人寻找长生之术时候就打过它的注意。可惜呢,人算不如天算,还没回咸阳就死了。我觉得山下笼罩的白雾让人心旷神怡,物欲横流的社会很难找到这么单纯的地方了。它像是一谭水,在这里我能感受到恬淡的心情,我想不出有什么美丽的名字,我叫这座山为冰山。冰山很像个冰女神,不与世争,她只负责美。”
“我和父母的意见出现了分歧。”七儿好像没听到A学长说的什么,“爸妈想让我大四毕业找份工作,其实我想去应征入伍。”
“诶,当兵嘛?军营可不像校园的军训呢。”
三
七儿的母亲是学校的讲师,父亲是当地小有名气的诗人。他的父亲会经常和不同的诗友交流,七儿小的时候就和父亲一块全国各地到处乱跑,也认识不少小伙伴写几封只言片语内容的信件往来。七儿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走遍世界,不过在七儿十二三岁的时候,母亲就不允许他到处走了。因为他的母亲认为在没有充足的知识支撑的情况下,走遍全世界也只能是邮差。另一方面是她觉得太危险了。
七儿小的时候随父亲出国交流,在经过老挝准备回国的时候,七儿等一行人的车被恐怖分子劫住。所幸无人受伤,他们被恐怖分子关进一家百货商场。仓库里关着不止他们,还有黑人白人而且大多都是游客。一夜平安无事,恐怖分子对他们并不感兴趣,只是收了通信工具,把人关在仓库里,甚至不担心有人跑出来,因为出口只有一个。恐怖分子似乎是在和外面的人做交易,不过每个人都很清楚,这场交易的筹码是恐怕就是他们。
因为不知道人质的具体位置,外面纵然有多于恐怖分子两倍的救援人员只能把力气打在棉花上。第二天中午,谈判的过程似乎出现了问题,恐怖分子失去了耐心。每隔一个小时都有人进仓库带出两三人去,随后听见枪声、尖叫声还有玻璃的碎片声。有人跪在地下向上帝忏悔自己的罪行,有人祈求着出现奇迹。和平相处一夜的团体也出现了乱动,毕竟谁也不希望下一个是自己。很快,七儿等人成了他们的下一个目标,一群老人和几个孩子怎么可能挡的住这一群人呢?七儿的父亲紧紧抱着七儿,不断的重复一句:七儿不怕,解放军会来救我们的。
在人群的推搡中,七儿等人很快被逼到仓库门前。他们的行李也被甩在脚下,里面的东西摔的乱七八糟到处都是。七儿的五星红旗,七儿的父亲突然想起五星红旗。他毫不犹疑拆了仓库货架置物架的铁架子,并把五星红旗系在上面,红旗穿过通风口。
毫无悬念,第一个进来的营救队伍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七儿第一次和军人接触,他看到解放军贴在肩膀处的五星红旗感觉好鲜活,五星红旗像是有个生命一般,在国人遇到危险时能及时给他们温暖的援手。除了走遍世界,七儿有了第二个愿望。
可是事与愿违,不仅是七儿的母亲,就连一向支持七儿的父亲也破天荒的投了反对的一票。而且考虑的原因都大同小异:不愿七儿吃苦,不愿他耽误前程。倔强的七儿当然不服气,他登过泰山走过华山,中国各地几乎都去过,他自信能克服一切,他有的是毅力。而这些他自认为的优势被父亲的一句“走过被前人征服过的风景区有什么可骄傲的”,反驳的无话可说。
“A学长,你一定是军人吧?”看向有些出神的他,七儿轻声问道。
“嗯?你怎么知道?”
“嘿嘿,A学长。你的豆腐块被子出卖了你呢。”
四
“老A,你明天不是不用去训练嘛?好不容易可以放几天假陪我出去玩好不好?”
“好好,成成。”A学长用一惯溺宠的眼神看着成成,“我知道再不带你出去玩,就怕要发霉了呢。”
“哼,就知道欺负我。”成成佯怒,转身作势就走。A学长快步向前,握住成成的手自顾自地说:“我总是听战友说成功路那边新开了一家西餐厅,牛排很正宗。早就想去尝尝了,走,我们先去吃饭。下午再去买点出行用品。”
“我小时候最喜欢听爷爷讲的故事的,各种妖魔鬼怪,还有民间野史,真的比《山海经》还要有趣呢。”
“嘿嘿,我家小A同学,你知道秦始皇是怎么死的吗?”
“我知道他是死在回咸阳的路上。他一直在找长生不老的仙药。”A学长思索了一会儿回答。
“Bingo!回答正确!”
“我告诉你哦,在我们面前的这座山,秦始皇一直相信这里有炼不死药的一味仙草呢。这可是我爷爷告诉我的。”
“好好,哈哈。今天呢我们就上一次山,做一对潇洒神仙情侣。”A学长并没有因为成成的异想天开感到幼稚,倒对她孩子般的天真觉得可爱,又说,“如果真的像你说的有仙草这样的好东西,那也一定会有守着它的小怪物呢。到了上面你一定要乖乖听我的话。”
“哼,这可是我爷爷告诉我的呢。你可要好好保护我。”
在刚进山的时候,附近的一块石头吸引了A学长的注意,当然不是指它的形状,而是石块的位置。显然是人为的移动,这倒让A学长大为好奇。
“成成,这里有人住吗?”继续走了一段距离,A学长停下来。
“应该没有。我们都走了这么久,如果有人早就该看到了。”
“你看,这里有帐篷驻扎过的痕迹,不止一顶。”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呀,没准是上山的猎人呢。”
“每一处痕迹都被人小心处理过。为什么要多此一举?”
“哎呀,不会是和我们抢仙草,我们小A同学不要这么神经兮兮的啦。”成成宽慰道。
第二天早上,A学长发现到了两顶帐篷。心中有种不安感觉的他本不想过去,可是在成成的强烈要求下还是妥协了。出乎成成意外的是两顶帐篷空无一人,可是让A学长吃惊的是帐篷放置精准的仪器,根本不像是来野营的。在角落残留部分烈性炸药,他毫不怀疑这些东西完全可以炸掉半座山头。
A学长此刻有些后怕,好在对方根本没意识到山里还会遇到人。A学长趁着空档拷贝了电脑里的文件,所有的文件都经过特殊加密处理。A学长得到的信息少之又少,只是可以判断出他们在寻找一个代号FEQ的东西。
“他们真的是在找秦始皇的不死药!”成成在旁边惊讶道。
“可能是真的,不过那也是你爷爷讲的故事。我们现在最好回去。”
A学长看着还在兴奋的成成,开始犹豫了。只有两个人并不能改变什么,现在最重要的时候保证自己的安全,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信息带出去。虽然不知道对方是什么人,不过这是最明智的做法了。
五
“可是我最后并没有带着成成一块走出去。”A学长从柜子里拿出一瓶白酒,继续往嘴里塞了一块肉干。火光照影到他的脸上,如此冰凉,他的心似乎开始融化了。他说,“在我和她争吵的时候我们都没有注意到对方的人已经回来了,都是我平时太宠着她了。是她为我挡了一颗子弹。后来我们逃了出来,被困在山上两天一夜。他们并不怕我会逃掉,因为这里没有食物没有信号。”
“成成的伤口很快开始感染,我们到最后连取暖的工具都没有了。是成成想到的办法,她把我的红旗平铺在雪地上。我们被执行飞行任务的战友发现。”
“可能是涉及一些机密文件,外界不得而知。不过后来的一段时间吸引了很多专家,无论文献资料,还是实地考察。并没有任何发现。即便如此,还是有不少心怀叵测的人闯进来。”
“所以,A学长愿意留在这里。不管有没有东西,也要守在这里?”
“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哼,那群贪婪的家伙啊。所以小七,你真的想去当兵吗?早知道如果不是你恰好走到这里,可能真的会冻死在这里。”
“当然!我特别喜欢一个温度:零度。因为水在零摄氏度会凝结成冰。”七儿很坚定,“军人是一潭湖水,平凡温柔、遇强则强、奋发前行。当温度达到零摄氏度的时候就会结冰,那将是一把利剑。”
(注:原创。本故事纯属虚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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