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骑士

1

D城的白天,清醒得早。

不到七八点的光景,马路上早已是车水马龙。

熙熙攘攘的人群快要沸腾起来了。

老头此时就拉着一辆板车,车子“咯吱咯吱”快要散架似地响着。老头步履缓缓地挪了过来,他喜欢光着膀子,腆着个大肚子。此时他油光发亮的皮肤在阳光下泛起古铜色的光泽,显出一副老态龙钟的架势。

老头摆好一把板凳,坐定下来,先从裤兜里抽出一包红双喜,抽出一根烟,点着抽了两口。几辆汽车从马路上呼啸而过,飞飞扬扬的尘土呛得老头不停地咳嗽。D城就是这样,每天都有川流不息的人群和车流,他们就像是弥漫在这空气里的灰尘一般,微小琐碎。每一粒尘埃的离去,就像是过眼云烟,从来不会有人记住。

吸了几口烟的老头,劲头上来了。他从板车上搬出一副支架,支起一块灰白色的幕布。

幕布上斜斜搭搭地挂着几个气球,像一只只干瘪的奶子,在太阳底下随风招摇。

离幕布四米左右的地方,老头摆好一方桌子,整齐得码放着几把黄色黑壳的气枪。幕布上隐隐约约地挂着个牌子,上面写着“三元十发,五元二十发”。

摆好阵势的老头,从板车底下,斜斜拉出两捆甘蔗。其中一捆靠在幕布上,权当做一个有力的支撑。老头抽出一把水果刀,“唰唰唰”几下便削掉了甘蔗皮。他从其中截了几根摆在台子上,等待过往的行人。

别看老头的架势大,前来打枪、买甘蔗的顾客却几乎罕见。偶尔有几个染着一头黄毛、绿毛的小年轻,端起枪随便玩几发,便“呵呵哈哈”、大摇大摆地走了。

老头常常一个人坐在凳子上,面带微笑地迎接过往的行人。偶尔也连带吆喝上几句:“甘蔗嘞,又甜又脆的甘蔗嘞……”

午后毒辣的阳光让人恨不得自己从立马人间蒸发。老头索性躲到马路不远处的一个树林里,戴上一个破了边沿的帽子,狠狠地嚼上几口甘蔗。甘蔗块在老头嘴里吮了吮,便随口便吐在树林的草丛里。然后他抹了抹嘴,像一只午睡的猫儿,眯着眼睛只露出一条窄缝,却警醒地盯着不远处的摊子。

入夜了,各种摆摊的小摊贩们便在老头身旁摆起摊来。

卖衣服的,卖鞋子的,卖内衣内裤的,还有给手机贴膜的……他们的叫卖声此起彼伏地连成一片。老头的摊子硬是被这一堆叫喊声淹没。

老头也不甘示弱,叫卖得更有劲,甚至还时不时地调戏下旁边卖衣服的小妹子。

老头咧咧嘴,“嘿嘿”地对扶在架子上的女孩子说:“你说,只有累死的老牛,哪有耕烂的泥田呢!小妹子,叫得这么带劲,你这是要累死我啊。”说完,传来几声猥琐的笑。小女孩还没悟过来,就听到老头又吆喝起来了:“打枪嘞,打枪,五块十发哈。”

夜里十点多了,大部分路灯都被关掉了。街上的路灯变得稀稀落落,只留下几点黯淡。

不时有汽车灯光刺眼地扫射过来。

老头仰起头,灌了几口冰水。他码了码裤袋里装着的一把钱,手指放在嘴上,舔了舔,认真地数着一整天的收入。然后他拍了拍肚皮,伸了个懒腰,“嗷嗷”几声后,收拾好摊档,步履轻缓地朝车水马龙深处走去。

2

入夏后,老头开始顺带着卖些西瓜,再卖些矿泉水。每到夏天,整片空气都热得凝滞。这惹得烈日下的人们满身烦躁。

烦躁的老头需要找一些能令人兴致高的玩意儿来消磨消磨。

于是,老头摊开一个小桌,码出两副牌。瞬时便有人围了过来。

凑齐三个,牌局就活了起来。老头陪着几个无所事事的男子,“啪、啪、啪”地往桌子上甩扑克。扑克声就像是一声声接头的暗号,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人围拢过来。不少人看得起了兴头,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实在按捺不住了,他们索性买几副牌,蹲在地上打了起来。

围着打牌的人越来越多了。

火辣辣的太阳下,在围得密不透风的人群里,豆大的汗珠从人们脸上大滴大滴地掉了下来。兴致正高的时候,人群里时不时地爆出几声脏话。吵骂声混杂在一起,像一锅快要炸裂开来的沸腾的粥。

老头在围得黑压压的人群里,探出头来,艰难地挪了出来。他蹲在马路上,摸出口袋边挂着的烟枪,在烟枪头上捣鼓了几下,凑在嘴边便吸了起来。老头一边吸着烟,一边凝视着像被点燃的马蜂窝一样聒噪的人群,隐隐约约嗅到了商机的味道。

第二天,老头一如往常的拉来了大板车。车上有一排折叠桌子,高高地摞着。老头像往常一样笑眯眯地摆好打枪的架子,顺势在马路两旁摆起了一排长长的桌子,每个桌子上摆着两副牌。

不一会儿,早上起床晨练的老头、送完孩子上学的老头、无所事事的无业青年和蓬头垢面的流浪汉像是有人故意撺掇在一起一般,不约而同地坐下来。打牌的架势瞬间就摆开了。

老头殷勤地伺候着这些打牌的上帝。打牌的人渴了,老头就立马送上冰水、冰西瓜。老头迎来送往,服务得真是妥帖备至。老头顺手也就收些台费。一整天下来,还真比平时多赚了不少。老头乐呵呵地掰开一瓣西瓜,咬得西瓜汁液横流,嘴上露出夸张的笑容。

日子一天天在老头身上复制,然后流逝。

一天,牌局上斗得正酣的时候,一队城管急促地停下车来,顺手拿起大喇叭便高声叫喊起来:“禁止赌博,打牌的都赶紧给我收了……”

众人见这架势,牌甩了一地,顿时作鸟兽散。老头吓得六神无主,嘴上嗫嚅一阵,便冲到城管面前,操着满口浓重的河南腔,破口大骂起来。

其中一个年轻气盛的城管,顺手便掏出一副手铐。见老头开始用臃肿的背顶着反抗,两个城管便一起围了上来,扭着老头便往车上送。已经逃离的众人,稀稀拉拉地回过头来。只看见老头弓着背,被两个城管架在车上远去。

老头回来的时候,马路两旁已经是满地狼藉。

牌散了一地,打枪的幕布耷拉下来,几只气球散落在地上。

饥肠辘辘的老头,连忙从板车上抽出一块西瓜,大口大口地吃起来,活像一头闻到野味的恶狼。

夜深了,路灯下,路人三三两两地经过老头身旁。马路不远处的大排档里灯火通明,人们不时地爆出一阵阵刺耳的吵闹声。

城市里就是这样。繁华与破败,热闹与荒凉,往往只是一墙之隔。

老头瘫坐在马路边上,抽了根烟。抽完烟,他转身弓着背,开始一五一十地收拾起满地歪歪扭扭的桌子和散落一地的牌。灯光暗了下来,远处卖场的霓虹也没有了闪烁,在夜空下偃旗息鼓。老头跌跌撞撞的地扶着板车,朝红绿灯路口走去。

第二天,老头没有再出现在马路边上。赶早起来跑步的人,猛然发现整条马路边上空荡荡的,都感到仿佛失去了什么。几个小青年,在原来的地方转了转,又悻悻地离开了。

一个月后,老头又开始拉着那台“咯吱咯吱”的板车,摇摇晃晃地走来。一如从前,摆好幕布,放好几把枪。“唰唰唰”地削几根甘蔗。不同的是,老头脸上似乎布满阴云,显出一副慵懒不堪的样子。

满脸倦容的老头,朝四周望了望,索性搬起椅子,在马路旁几米处的树林里大睡起来。阳光透过树梢,仿佛被枝枝叶叶揉碎了似地,细碎地洒在老头的脸上、身上。老头醒来的时候,日头正照在头上。老头站起来,摸了摸自己脑袋,又四下望了望,然后眉头一皱,嘴角却晕开了诡诈的笑容。

那天,老头早早地将摊位收拾了,踩着大板车。整个人如同一阵灼热的烈风,迅速消失在巷口。

第二天,老头的大板车上又出现了一叠高高的折叠桌。老头卸下庞大的装备,蹑手蹑脚地将那些大小不一的折叠桌,一张张地挪到了树林里。从此,原本清清冷冷的树林,不再只有憋得尿急的路人才停下来。

树林顿时像住进了一群聚居的小麻雀,打牌的人们呼朋引伴,热闹地遮住了细细碎碎的阳光。

从那以后,老头又开始准时出现在这马路边上,在晨光初露的时候眯着眼睛抽烟。此时他抽的烟从红双喜变成了芙蓉王。

3

听人说,老头家住河南,来D城漂泊,一直鳏居。但这个结论,很快就有人站出来推翻了。直到一年以后的开春,老头死去的那一年春天,各种版本的谣传还依然流传在D城的马路边。

起初老头只是卖甘蔗和靠打枪挣钱。甘蔗卖得越好,地上削的皮和咬碎吐出来的甘蔗渣越多,直铺得满地都是。偏偏老头还是个邋遢的汉子。自己踩着大堆甘蔗皮,愣是踏踏实实地坐在那里,若无其事地吆喝他的甘蔗,嘴里还有意无意的唾几口甘蔗渣,从来都没有要收拾一下的意思。

这可急坏了扫大街的环卫工。每天晨光微醺,环卫工便开始出没在街头巷尾。遇到满地的甘蔗皮难免怨声连连。碰到老头生意好的时候,环卫工有时能够铲起一整车的甘蔗渣。同时,一阵骂娘声便在冷寂的清晨传了开来。

老头倒也不以为然。等到扫大街的工人拉着垃圾车远远地消失在街角,老头就拉着板车“咯吱咯吱”地来了。

然而,命运偏偏喜欢捉弄这老头,当然,从后来事情发展的角度看,这可能不是命运的捉弄,反像是几分垂青。

夏末的一天,晨风中依然溽热蒸腾。老头拉着车,优哉游哉地走着。

谁知道半路,天空陡然打了几记闷雷,吓得老头一个趔趄。老头索性急匆匆拉着车,拉到马路边,便随手一放,快速朝马路边的小树林跑去。

天公不作美,恰巧刚刚扫完甘蔗渣的环卫工,也躲在树林里避雨。起初,还当是同病相怜,相互点了点头。等到雨渐渐停了,环卫阿姨方才意识到就是这个老头天天在此削甘蔗皮,还把甘蔗渣吐得满地都是。阿姨扬起扫把,便骂起老头的爹娘来,满嘴就像在打机关枪,“子弹”一个接一个地往外蹦。

老头被这突如其来的骂声惊住了。他整个人顿时满脸通红,变得局促不安。一时间老头躲也不是,回骂几句也不是,便随口问了句:“你是河南人?”声音微弱,带着狐疑。

扫大街的阿姨,一时间颇有些老乡见老乡的伤感。于是骂声也就渐渐平息。

老头原本绷紧的脸松弛了下来,环卫阿姨也放下了扫帚。在略带昏暗的夜空下,阿姨和老头你一言我一语地攀谈起来。老头顺势给阿姨递上一瓶矿泉水。阿姨接过水的那一刹那,老头端详了一下眼前这位刚刚还骂得自己恨不得钻进地缝里的老乡。

阿姨约摸四十五岁,头发由于过分烫染而显得有些劣质,瓜子脸在瘦弱身躯的映衬下倒显出了几分精致。眉稍的两点痣,甚至颇有些风韵犹存的味道。

老头心突然被什么拨动了一下,有一种情绪在老头心头飘飘忽忽地荡漾了起来。

再后来,他们便常常见面了。老头时不时给她送一两块西瓜过去,请她尝尝鲜。阿姨扫地扫累了,老头便递给她一瓶矿泉水、一张凳子,阿姨也就毫不客气地坐下来,和老头唠叨几句。

烈日下,老头微微觉察到,阿姨凸起皱纹的脸上,若隐若现地泛着红晕。

兴许是被这火热的太阳炙烤久了吧。

老头从此也来得早了,邋遢的毛病突然间没了。不仅老头的一亩三分地每天都被打扫得干干净净,周围的地方也被阿姨顺带收拾了一番。遇到她清扫的时候,老头依然顺手捎过去一瓶矿泉水。久而久之,两人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异样。

倒是有一天,一个来打牌的黄毛小青年,神色活灵活现地在牌友群里说着老头的韵事。

黄毛眉飞色舞,笑嘻嘻地说:“前天晚上,我在网吧通宵后,路过马路边的小树林,隐隐约约听到树林里稀稀疏疏有些声响。我开始并不在意,直到听到一声厚重的男声说‘只有累坏的老牛,哪有耕坏的泥田’,我一下便听出是老头的声音!树林丛里,我还看得见一个女人瘦削的背影闪闪烁烁…”

老头被黄毛捉弄得涨红了脸,一下子手足无措,慌手慌脚地掏出一支烟,朝着人流涌动的马路上,急促地吐出几口气。他的思绪飞回了前天的清晨。

老头猛吸几口,又急促地吐了几口气……

4

D城向来是打工者的集散地。每到年末,人去楼空,分外萧条。每一个人都是没有根的匆匆过客。

而到了第二年开春,D城却比其他地方的春天复苏得早。人群鼎沸,车海人潮。每一个人都仿佛将被这个城市的浪潮携带而过。

老头,自那一年的开春,再也没有出现在D城的马路边上。车照跑,舞照跳,一切似乎并没有什么变化。每天起来晨练的人,也渐渐忘记了那台“咯吱咯吱”的板车,和那个拉着板车的老头。

午后,春风吹得人犯春困。四处寻迹打牌的小青年、流浪汉、糟老头子又开始围坐起来,躲在树林下砌起的石阶,传起老头的故事。

“听说老头上次被城管抓起来,是偷偷贿赂了城管,才把打牌的摊子挪到树林地下的。他每次可给城管送去不少钱和不少好烟呢!要不是那样,他哪知道什么芙蓉王啊?年末,城管想找老头捞上一笔、多赚点外快,结果老头不肯。城管硬是把老头给打残了!现在老头还在河南老家躺着呢!人老了,一旦伤筋动骨,什么时候能好就难说了。”

这时人群里,又冒出几句来:“不要听他的!估摸着老头八成是和那扫大街的阿姨搞在一起了,你们瞧老头和阿姨在一起时那一脸奸情的样子!春节过了,老头指不定是跟那阿姨搞黄昏恋去了!人老了,总是需要一些依靠嘛。”

几点笑声在人群中附和起来。

这时,一个躲在人群里的老头子打断了大家的谈笑。

他叹了口气,顿了顿说:“你们都错了,老头死了。我记得很清楚,去年腊月二十八,我在老头的摊子上打了几圈牌。老头说,打完今天,他就要回河南老家过年去了。说完脸上还堆起笑容来,笑得皱纹都在颤抖。第二天,我照例起来晨跑,过马路的时候,看到几辆警车围住了马路。地上一辆板车被撞得散了架,我一眼就认出来了,那是老头的车。地上的血迹黏黏糊糊,在腊月二十九显得格外吓人。”

老头每天摆摊的那块地方,很快便被人占领了。新来摆摊的小贩,在摊子两边立了两个硕大的音箱,里面循环不停地播放着:“女士内衣、内裤,男士保健裤,厂家直销,一条五元起……”

烛光摇曳,她粉衣素裙,面若桃花。

纤细白皙的手取下头上的发饰,正欲拿起桌边的檀木梳,却被一只大手捷足先登。

她回头,急忙俯身跪下:“臣妾参见陛下,不知陛下前来,有失远迎,还望陛下赎罪。”“林美人快快请起,朕只是想亲自为爱妃梳头罢了,不料却惊吓了你,还望爱妃莫要怪罪才是。”男人温柔的扶起她,为她打理如丝的长发,动作轻柔,生怕把她弄疼了。

“臣妾谢陛下隆恩。”她轻笑,眼前的他被称为秦始皇,这个男人日理万机,凶狠残暴。却也是英雄难过美人关,对女人流露出些许温柔。

想当初始皇帝还未登基时,陪先王去汤巫山打猎,而她正和同伴外出觅食,因为姥姥不许她外出,未免有一些新鲜感。正玩得起劲时,却没有留意一只锐利的长箭正在向她瞄准。当箭穿过身体时,她下意识的回头看见了嬴政不忍和疼惜的神情时。她就决定不论生死要陪在他的身边。

当她醒来时,正躺在一个铁质的笼子里,抬眼间便看到了一双关切的眼睛一直看着她,为了不让他担心她努力直起身子向他表示自己完好无损。经过几天的细心疗伤他的伤口基本痊愈,本应回到狐族安安份份的修炼成仙。却只因他的一个眼神久久不忍离去。直到姥姥派人来抓她回去。

当年,她为报答他的救命之恩帮他走上皇位,又进宫成为了他的妃。她不顾狐族的反对,毅然爱上了眼前这帝王。如若不是拿自己的灵元来威胁的话,她想,连这短短的十年的厮守都没有。

时间快的令她措手不及,一想到不久后就要弃爱而去不由微微叹气。

这个世界还真是无奈。。。。。

“爱妃为何唉声叹气?莫不是朕照顾不周?”男人担心的看着她,温柔的问道。

“回陛下,臣妾只是在这暖香阁里待的时日久了,有些烦闷罢了。明日出去走走便是,不知陛下能与臣妾同去?”掩饰掉内心的烦躁和不舍,她勾起了一抹苦笑。与其这般难过的度过剩下的日子,倒不如好好珍惜最后的时光。留下美好的回忆。

“哈哈、、、爱妃原来是嫌弃朕的暖香阁烦闷了啊。朕明日还有政事要与众位大臣商讨,怕是不能与你前去,改日有空朕再陪你。不知爱妃意下如何?”

他那双褐色的眼眸里掩饰不住对她的宠溺和爱怜,温柔的话语中带着深深的自责;为什么自己不是平民?这样就可以和心爱的女人过着平淡幸福的生活了。

“臣妾谢陛下隆恩,敢问陛下,莫不是又为了齐国?臣妾不才,斗胆为陛下献上一计,若有冒犯,还望陛下见谅。”能为你做的就只有这些了。

“哦?爱妃但说无妨,朕恕你无罪。”

“谢陛下,齐国是最后一个被我朝攻打的大国,而且齐国的强国地位确立最早,维持时间最久,自西周建立以来,齐国就一直是一个举足轻重的大国。如若能将齐国吞灭,对我大秦必是一大快事,臣妾认为,皇上应当恩威兼施,一方大兵压境,另一方引诱齐降。若降了就以五百理之地作为齐的封邑,要是不降,那就只能强攻了。不知陛下觉得如何?”她掩饰掉眼中的悲凉,笑若烟花。

“爱妃,真是良策啊,有如此良计为何不早与朕说?”男人的眼中充满惊喜,自从她来了以后他的国家就风调雨顺。

“陛下过奖,臣妾一介女流之辈怎能干预朝政?传出去还不被天下人耻笑?陛下,天色已晚,还请陛下早些歇息,明日还要上朝。”看着一脸疲惫的男人,她心头酸酸的,这样的时日不多了。

男人虽然没有说什么担心里闪过一种异样的感觉,感觉就要失去心爱的人儿。这些年来他早已习惯有她在身边的日子,如果真的失去了她,那自己肯定难过死。

月光皎洁,屋外凄凉如冬,屋内的两个人各怀心事。今夜注定是一个无眠夜。

次日

阳光明媚,她身着丝绸月白色宽袖衣裳,宛若瀑布的秀发捥成高高的发髻,发髻边半偏着珠花,高贵又典雅,矜持又不失可爱。一来到御花园便又为这里添上一幅美景。她不禁笑了出来,所有的顾虑顿时烟消云散。

可上天总是那麽爱捉弄人,就在她满心欢喜时,紫烟带来的一个消息让她瞬间跌倒了低谷。

“娘娘,齐国派来刺客刺杀陛下、”紫烟是狐族的小妖,被姥姥派来监视和照顾她的。

“呵呵,我朝兵力强盛,区区几个刺客不足挂齿。”她对他很有信心。不然怎么做她的男人。

“可是娘娘,二公子也在,我想他是来接娘娘回族的…”

她愣了一下,随即却又淡淡的说“去前殿,是到了回去的时候了。”紫烟看着她一副无可奈何又极力掩饰的公主,好不心疼。以往在狐族也没见过公主在人间般这么幸福,如今真的失去了。

到了前殿,便听到里面厮打的声音,她的心狠狠一揪,一个是妖一个是凡人,他怎么可能敌得过二哥?她匆忙跑进殿内,看到的是他拿着剑与二哥奋力拼搏根本顾及不到别人的偷袭,眼看到齐国的刺客拿着剑向他刺去,她心急如焚,顾不了二公子下的不用法力的命令提起一口内气护在他的身后,剑穿过了她的胸膛,鲜血如注一样的涌出。

所有人都被震惊了,男人抱着受伤的她痛不欲生。

“雪儿,为什么这么做?谁允许你这样做了?来人啊!宣太医,快宣太医啊!”他痛苦的大吼着,他后悔为什么没有封闭有刺客的消息。眼泪无声的落下。

“陛下,臣妾….不能陪伴在陛下的身边了..还望陛下珍重…臣妾..永远守护着你…来世臣妾还想再爱你一次..”抚在他脸上的手无力的垂下,他抱着身体慢慢僵硬变冷的她痛不欲生。他终于知道失去心爱的人的痛苦了。

“还舍不得吗?这就是你想要的结果?”二公子的声音冷冷的飘来,他看着身边陪伴了眼前这个男人十年的妹妹,心里醋意泛滥,要不是这个男人,她早就是我的人了。

“二哥,雪儿知道,回去吧。”她满眼凄凉泪,看着那个抱头痛哭的男人心里万分不舍,可无奈谁让她是妖。人妖殊途。

一道白光闪过,他们消失在了大殿上空,只留下伤心欲绝的他和已经死去的“她”。

她叫林若雪,她是一只妖。

一只生长在深山里的白狐。

有个国家名叫帕特里国,国王的公主名叫缂丽缇斯。她备受宠爱,生活优裕,样样皆好,可就有一样,她非常不满意,那就是自己的头发。

公主容貌姣好,肤色白皙,只是头发,唉,颇不如人意。那头头发黄黄的、干干的,没有一点光泽,好像假发一样,稍不注意梳理或被风一吹,就乱成了一堆枯草——十二月份丧失了水分、色泽和任何生命力的枯草。

公主派人多方打听,终于获得一个信息:在森林里有个巫婆,该巫婆会制作一种梳子,不管什么样的头发,经她的梳子一梳,就能变得乌黑光滑;假若没有头发,在头上梳一梳就会长出一头好发来。

于是公主在卫士的保护下,前去森林。在森林深处的一处清泉旁边找到了巫婆的住处。

巫婆说:“尊贵而可爱的公主,我很想帮你忙。制作梳子的工具和魔咒我都有的,可是用料必须是一种莫比尔鲨鱼的骨头,那种鲨鱼只有帕兰海才有。恐怕你得先给我提供这么一样骨头才行。”

“好吧,”公主说,“谢谢尊敬的婆婆,为了我的头发,我这就去帕兰海。”

到了海边,他们打听到,只有最有经验、最厉害的老渔民才能捕到那种凶猛无比的莫比尔鲨鱼,因为他们知道在什么地方、用什么鱼饵和工具,能够诱惑、驯服和捕捉到它们。

纳玛是唯一能找到的合格人选。他们找到纳玛家,纳玛须发洁白、身材魁梧,他表示为公主效劳十分荣幸,但同时告诉公主:帕兰海在海洋深处,里边有一种从侏罗纪以来就在该海域游弋的剑齿鱼,绰号“魔鬼马仔”,莫比尔鲨鱼喜欢吃“魔鬼马仔”,而后者成群结队扑上来,眨眼间就能用牙齿将渔船咬碎。

纳玛说:“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必须用科斯桐油将渔船涂刷一遍,这种油能驱散‘魔鬼马仔’,它们闻到那气味就像臭虫闻到杀虫剂一样。我存的科斯桐油早用完了,所以这么多年也没有去过帕兰海,嘿,当年我在那儿捕到过八条莫比尔鲨呢,每次回来全镇的人都跑到海边看鲨鱼,就跟如今他们看马戏一样。”

纳玛无疑是个诚实的人。公主和卫士们只好去纳玛给他们指点的科斯庄园。

走了不知多远,才在赤焰山下找到科斯庄园,此地已不在公主父王的国土之内。此处的园林里种植着为数不多的一些科斯油桐树,那种桐油的味道简直堪称可怕,闻到一星半点就足以让人把吃到肚里的东西全吐出来、并且数日之内不思饮食。

科斯庄园的主人瓦塔科斯不是个慷慨的人,并且他最近遇到了麻烦……

“尊敬的公主,我明白您的心情,不过我近来心情也很糟、糟透了,简直可以说难受至极、愁得快要发疯……赤焰山上的强盗把我儿子绑架了,他才十二岁,他们要让我把全部庄园都给他们,否则三天后就要撕票。我看公主的卫士都是千里挑一的勇士,如果能帮我救出犬子,我把那些桐油全赠给你们。”

卫士们说:“也只有这样,为了公主殿下,我们这就去找强盗夺回贵公子。”

在这些忠诚的卫士们找强盗救人的时候,由于这帮强盗太猖狂,民愤极大,官府正好也发兵进攻他们,加上卫士们勇武异常,很快就把这帮乌合之众击败,救出了小科斯。

可是小科斯却没有落到卫士们手里——官府的元罗将军认出了那孩子是富豪的儿子,就把他带到了城里。将军说这是强盗犯罪的证据,直到抓到强盗头子都不能释放。其实他是想向老科斯敲诈勒索。

老科斯送去了很多金银,谁知元罗将军狮子大开口,不仅要老科斯的庄园,还索要他兄弟瓦提科斯的城堡,至于瓦塔科斯怎么做他兄弟的工作将军才不管呢。

“唯一的办法是让将军的上司、总督先生下令释放我儿子……”瓦塔科斯愁眉苦脸地说,“因为他对总督是毕恭毕敬的。求求你们一定救救我儿子。”

公主说:“放心,我们一定想方设法救出孩子。我不会坐视不管。”

此时公主几乎忘了她的一切所为只是为了她的头发。缂丽缇斯一门心思要见义勇为。

她让人给父王送信,希望父王给这个国家的国王说情。可是后者因为三年前自己六十大寿缂丽缇斯的父亲没有派人前来祝贺而非常恼怒,现在毫不客气地拒绝了缂丽缇斯父亲的请求。

于是公主只好打总督的主意。

不像将军,康永总督的爱好既不是金钱也不是土地,而是字画。不知是钱太多了不稀罕还是附庸风雅,他嗜画如命。

总督在礼貌性地接见公主一行时说:“如果你们能搞来米开朗波罗大师的一幅画、无论什么画,你们的请求我无有不准。”

原来,米开朗波罗是该国最有名的雕塑家,他的画非常稀少且极其珍贵。总督什么画家的字画都有,就是没有米开朗波罗的画。后者是国王宠幸的艺术家,根本不用听命于总督,况且米氏本人也十分桀骜不驯。

公主们不得不去找米开朗波罗。大师说:“我就是希望康永总督对我的画永远可望不可得,这是给他一个教训,让他明白世上还有他得不到的东西、还有不鸟他的人。不过公主诚心可嘉,我未免不能破个例。只是我近来思绪混乱、灵感枯竭,需要一点东西,这东西非常灵验,只要我喝一点,喝到半醉,就才思泉涌,一发不可收拾。简直太妙了……”

米开朗波罗说的东西,是一位名叫颃硞斯的酿酒家酿的一种颃硞斯红酒。公主以为这很简单呢,到了颃硞斯的葡萄园才知道,为什么连米开朗波罗也搞不到他的酒了。

原来这位闻名遐迩的大酿酒家,一年前就被人请走、出远门了。

“颃先生去的地方叫普罗塔西亚山,那里的大神阿特克劳斯酒窖里缺酒了,就把主人请去了——我记得非常清楚,但愿能对您有用。”葡萄园的管家对公主说。

公主买了许多颃硞斯庄园的葡萄酒送给米开朗波罗,大师喝了一口,“噗”地吐了一地,他吼道:

“根本不是颃硞斯本人酿的……啊,颃硞斯的酒,里边有雨巷丁香似的忧愁,有荼蘼般的启示,菩提一般的顿悟,甚至还有一丝童年那种风一般捕捉不到来去无踪的气味……这里边除了酒精什么都没有、空空如也,骗子、骗子,再弄不来颃硞斯那老东西的酒,我的家门将永远对你们关闭……”

“怎么办呢?”卫士们问公主。

缂丽缇斯说:“闲着也是闲着,咱们就去普罗塔西亚山玩玩。”

他们趟过了九九八十一条大河,翻过了七七四十九座大山,穿过沙漠戈壁,荒原峡谷,溶洞冰川……终于来到普罗塔西亚山。

一天早晨,当他们在一个暂时露营的湖边醒来,缂丽缇斯公主到湖边洗脸,解开头巾,忽然发现湖水的倒映中,她的头发完全变了样——

公主的头发从头上飘散下来,是那么光滑流畅,那么乌黑闪亮,那么神采奕奕……公主的脸蛋在长途跋涉中变成了健康的小麦色,眼神更加明澈,身型更加健美。而她的头发,由于远离了宫中娇生惯养、挑肥拣瘦的生活,在艰苦的旅途中与卫士们一起大口吃肉、大碗吃菜,各种营养均衡,加上艰难困苦对于肌体活力的磨砺激发,就像枯草被移植到丰美的沃土,生机滋长、茂盛茁壮,那一头秀美的长发在风中飘扬……

卫士们都看呆了。

清醒过来后,他们问公主:“还去找颃硞斯先生吗?”

“当然去啦,不然怎么救可怜的小科斯?”

他们又千辛万苦找到了阿特克劳斯的府邸。阿特克劳斯非常好客,只要人们能找到这里,他没有不接待的。而且他非常喜欢缂丽缇斯公主,他自己的女儿黛芙米娜因为某种阴差阳错的原因,竟然终生爱上了她自己的一只金丝猫①,使他好不伤心,而他不由自主把健康阳光的缂丽缇斯看做了他的女儿。

阿特克劳斯他情火爆,听说小科斯的事,非常生气。公主也不需要颃硞斯的酒了,因为阿特克劳斯直接派了几个大神,把小科斯找出来送还家中。

他们又遵从阿特克劳斯的旨意,把元罗将军揍得屁滚尿流,并纵火把将军和总督的府邸全烧光了。那些与他们干仗的军兵,被他们鼓动起的大风吹得满天乱飞。总督和将军也在天上飞着,将军慌乱中还不忘向总督敬礼,总督说:

“他妈那来的火、哪来的风?”

“什么?”

“哪来的火、哪来的……”

“鄙职听不见……”

就这么一照面,各自被吹得找不着了。

公主们在科斯庄园那儿取到了很多科斯桐油;他们把桐油交给老渔夫纳玛;又自告奋勇随着纳玛到帕兰海里,扑捉到一条足有渔船那么长的巨大莫比尔鲨鱼;纳玛把鱼骨全部送给了公主;公主把鱼骨送给森林巫婆,后者制作了很多很多莫比尔鲨鱼骨梳子。

这些梳子,全都施了魔咒,有奇特的生发美发功效。巫婆将梳子全赠给缂丽缇斯公主,公主又把它们分发给了许许多多老百姓。后来珀特里国的市场上偶尔有卖这种梳子,不过价格不菲。如果你到该国旅游,运气好的话可能会碰到这种公主千辛万苦带回去的魔梳,带的钱足够多可以买一把。

最后还有一件事情要交代:就在回国不久,国王举办了缂丽缇斯公主的盛大婚礼,新郎就是那位酿酒家颃硞斯。颃硞斯年龄其实不大,年轻英俊,又技艺精湛,当公主在阿特克劳斯那里找到颃硞斯,俩人一见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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