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诡谈之618号公寓
收到一个快递,非常小,以为是前不久下单的广电万能遥控器,或者电动牙刷。
打开一看,却是一个普普通通的U盘,金士顿的那种,还是个旧的,容量标签已模糊不清。
插上电脑,打开却什么也没有。右键点击属性查看,发现容量是7.8G,而且只剩下200MB的空间。到底是谁把它快递给我的呢?
我从垃圾桶里找回那个纸盒子,一看署名,居然是我的同学朴顶力。
这家伙搞什么名堂,他不是已经在北极冻成了冰棍吗?
是这样的,他在成都高新区搞网游公司,挣了不少钱,却因为整天加班而失恋了(我认为离开这样富有的男人是不明智的)。为了散心,他决定去北极玩玩。
他出发后没多久,就传来他在北极掉进冰窟窿的噩耗。
我左看看,右看看,觉得这U盘并没什么秘密,就扔到了抽屉里,不再理会。
第二天我又收到了他的一封电邮,我很奇怪为什么他死了还能给我发电邮,很快就明白了,他一定是定好了时间。
包括这个快递,应该也是他请人在特定时间点过后就发过来给我的。亦即,他知道自己可能会死,提前安排好了一切。
电邮一开始便说既然我已经收到这U盘,那么意外很可能已经发生了。
接下来的内容很诡异,他说他的灵魂已经全部复制到这个U盘里了,要我妥善保管。
他投资的一家名叫“灵魂再生”的公司很快就能研究出灵魂灌入克隆肉体的方法,到时我再投递过去。
而如果灵魂再生公司失败,就等另一家“矩阵公司”的“矩阵世界”研制成功,即可让他的灵魂永远入住这个虚拟的世界中。
最后他还说,其实他并不是真心想分手,打算从北极回来就去复合,如果不幸死掉,重生之后再去。
我以为他是黑客帝国,或者黑镜看多了,这简直是白日做梦。
但是当我按他留下的联系方式去联系这两家公司时,都得到了肯定的答复。
我还去参观了这两家公司,这一切竟然是真的,并且灵魂再生公司的进度已接近完成。我不知道朴顶力是怎么想的,但把他的灵魂U盘交给我肯定是错误的。
回去后,我就找出那个U盘砸了,并且用电焊枪烧毁了芯片。
做这一切都是为了他的前女友,因为我已深深地爱上了她,她在和朴顶力分手时非常消沉,投入了我的怀抱。我毫不犹豫地接受了她,因为我觉得,一个不过分看重财富,重要的是长得很漂亮的女孩是值得拥有的。
都说人死后,这辈子就结束了呢。
踏鬼门,走黄泉,
涉忘川,过奈何……目光所及皆为引魂花,超出三界之外,不在五行之中。
引魂花,又名彼岸花。
佛语:生于弱水彼岸,无茎无叶,绚烂绯红。花开一千年,叶一千年,花叶永不相见。相念相惜却不得相见,独自彼岸路。
我随着万鬼走过千程。
彼岸花香忆往昔,回望这人道八十载,桩桩件件都变得模糊,偏偏那人,沉寂数十载的记忆,仿佛被一朝唤醒。那人的一泯一笑,说的一字一句
“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兮雁南归。兰有秀兮菊有芳,怀佳人兮不能忘。汎楼船兮济汾河,横中流兮扬素波。箫鼓鸣兮发棹歌,欢乐极兮哀情多。少壮几时兮奈老何。”
从那北海回来,我得了数不清的赞誉。往后这几十年,活的倒也安顺。
除了午夜梦回,想起那人。
久不能寐……
悠悠荡荡,各路鬼怪依次登上奈何桥,神色或悲或恼,或惧或悔。
我却觉得这是个可贺的事儿,重来一世,我终于可以摆脱。
摆脱那个药石无医的自己。
桥前立定。
我的笑还未收回,老妇莫名看我。
许是百年这桥边都不见一个傻笑的鬼。
她瞥我一眼。
“可是姓苏,名武?”
粗噶声从眼前这个身着青衫的孟婆口中传来。
她应是许久未言,声音亦如铁锈相撞。
生涩刺耳至极。
孟婆只管熬汤,人神冥三界皆知其寡言。
突入一问,莫名惊然。
我恍然一顿,做了一辑,忙道
“正是。”
她瞥我一眼,神色更加莫名。
啧……苏子卿,年纪渐长,你可真是愈发呆怔了,堂堂孟婆,怎会对你好奇。
“去吧,有位在等你。”不带我稍作反应,她用那脏的看不出颜色的衣姎,随意向我一扬。
我只觉身子一软,跌入一洞。
洞中似有人影,逆光而立。衣摆下垂,乌青靴立。一身矜贵气息,宛如神袛。
或者,本就是神袛。
人影听到动静,却不言,就像,在这等了许久,独自等成这洞中一景般。
在人道间我淘的话本子上,可没说冥府有如此风华的掌事。难不成是我的某位祖宗,特来关照我?
长期沉浸在冥界的阴暗环境中,猛的见到光有些不适应,我伸手去遮住,又胡思乱想起来。
猝不及防的,竟隐隐浮现那个午夜梦回的身影。想是,自己真的傻了。
“请问,仙人有何贵干?”我问。
这仙人听闻,一声叹息,绵绵柔意。
“子卿”
他!
是他!?
张了几张嘴,眼圈不知觉红了。
许久。
嗓子变得干哑,我使劲往下咽两口唾沫,颤言喊他
“陛…陛下”
回身,他看我动作,只是不言。
“陛下怎会…怎会在这?”
刘彻,这个鬼皇帝。不会跟冥王有亲戚吧?毕竟,前两天我生前时候还见过他。
累身皆白骨。
怎么魂还在冥府,不入轮回?
静默良久。
“子卿,本君,本乃仙界之人,至人道间为寻一物,托身与人界帝王”
啧……果然在冥府有后门。
“本君,在此候卿,只想让子卿答应本君一事,望子卿应允。”
嗯?我没看错吧?
这突然脸红是干嘛?
生为人道间那天地第一人,
死到了冥府亦是风华绝代的仙君。
能有何启齿之事?
竟有求于我这个鬼。
“陛下言重,臣自竭力。”我忙道。
“那好,我且问。你可愿……跟我回天界?”
他是什么意思?
我自认功德没厚重到直接化神归界。
他见我怔然。神色更加窘然。
直接别开眼,再言道,
“我……心悦你。想携你回天界。”
我耳朵,这彼岸花怎的还有摄人心魄的作用?
我怎么……哈,哈哈,不,他绝不会说出此言的。
一定是幻听。我自我催眠道。
他见我连连摇头,欺身而上。
一字一句道,
“子卿,我心悦你。”
他像是想起什么,忽的笑了,刹那洞中似有光华溢出,流光摄人。
“你还记得这个吗?”
说完,他拇指敷上我的嘴,他欺身压上。
我们之间隔了他冰凉的拇指,相吻。
脑海中的一切礼法轰然倒塌,他的身影在我眼中模糊……是几十年前了,永安钟响,光影翻动,花灯燃燃,我揭开的那副鬼具,公子如柏,稚然的我踮起脚尖,拇指附上,不顾他讶然的敷上唇。在他耳边喃语:“陛下莫扰,此过后,你是君,我是臣,苏子卿此生,再无妄念”
………………
相似景象,此时,我却感觉胸中火气翻涌,我不得不躬身才能压抑这遍身的难堪,推开他。
“刘彻,你拿我当什么?!
你说你心悦我,好,我且问你,你倒是什么时候心悦我的?
我北海牧羊十数载,生死不知,你若心悦我……怎不派人来寻我?!
我再问你,你若心悦我,为何在我返汉抵京之时,你中毒身亡?
你骗的了旁人,骗不了我,这普天之下哪有人能躲开层层禁守伤了你。
你中的,分明就是我给调配的防身毒药。
你当真,不愿见我到这般田地?
用我给的药自尽,这是在告诉我,你是因厌恶我到极致才对这人界没有留恋?
你伤人真真是好手段!”
天知道,当得知他的死讯后,我在人潮中像傻子一样的恸哭,
我呼天抢地,不是因为那天地下尊贵的王再也见不到。
而是,我的阿彻。我的阿彻,我为他忍受所有而归,而他不愿见我。
我在北海牧羊那几年,渴饮月窟冰,饥餐天上雪。世人道我君臣义重。
可谁知我的心思?
不过,为了见他一面。
我的阿彻,竟用这个法子……让我不见他。
此时我哭喊的不能自己,形象尽无!
他轻轻抚着我的背,慢慢给我顺着气。
“子卿,你去了十九年,本君……我,派出了一千八百余批斥候,都寻不到你。生死不知,我以为你早已被奸人所害,归于冥府。我也匆匆提前结束阳寿,恢复本体来寻你。不曾想,你仍在人道间,只得施法于凡人,助你脱困。
你难道不想想,空中怎会有白雁识你?
汉使又怎会知你被藏何处?顺利解救与你。”
塞·约翰生曾说:既会花钱,又会赚钱的人,是最幸福的人,因为他享受两种快乐。
1
江楠把这句话改成了:既会赚钱,男友体贴专一的人,才是最幸福的人,因为她享受的不止是两种快乐。然后发给了异地的男友乔麦。
乔麦秒回,“我负责爱和赚钱,你负责幸福。”
男友的回复让江南开心许久,嗯,这才是爱情该有的样子嘛。
这是江楠恋爱的第二年。
江楠做梦也没有想到,曾经从高中到大二那年,暗恋了近五年的男神竟然会跟自己主动表白。
乔麦是个什么样的男生?
确切地说,就是《傲慢与偏见》中为人傲慢,桀骜不驯的达西,家境却远不如达西,除了成绩不错,长得帅点,江楠实在不知道他傲慢的底气从何而来。
但尽管如此,这并不妨碍江楠暗恋他。
“你既然那么看不惯人家,为什么还喜欢人家?怕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吧?”
在高二三班,江楠暗恋乔麦早已不是新鲜事。曾无数次,她备受同学们质疑。
“他乔麦不就是帅点吗?不就是成绩好点吗?我就喜欢他那谁都看不上的样子,这一点就够了。”
江楠是班里出了名的疯丫头,疯得传奇,上课不听课,一言不合就怼老师,再不然无聊挑挑老师讲课时的错误,跟老师对峙争执到脸红脖子粗,更是家常便饭。
而她疯得传奇在于,她不好好听课,但依然门门功课名列前茅不说,还成了校园里有名的“才女”,写小说,向杂志投稿,再不然参加个什么散文大赛,分分钟拿个一等奖从来没悬念。
只要她出现在校园,总有人跟她打招呼,认识的会说一句,“江大才女。”不认识的会说,“哟,这不就是把英语老师气哭的江楠吗?长得也没多漂亮啊?皮肤黑,眼睛小,脑袋昂上天,像长残了似的,身材还这么干瘦,走路也没带风啊?”
乔麦跟江楠虽然同届,但他似乎并不知道她的存在,即使她是学校里响当当的红人,即使她是名副其实的学霸,即使她将所有老师怼个遍。
这个结论是江楠自己得出的,确切地说是因为两人在校园里偶尔对面时乔麦不跟她打招呼,或者也没有讽刺她时得出的。
两人唯一一次的交集,是在同学们自发组织的一次郊游中。
2
高二暑假时,几个班的班长组织郊游,商量半天,为了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先通知了江楠。原因是江楠是校园里的红人,比较活跃,能调动气氛;第二便通知了乔麦,因为乔麦长得帅气,许多女生喜欢。
一开始,江楠并没有同意去,但想了想,这或许是跟乔麦接触最近的一次机会,扔掉就太可惜了。
便带上了笔记本前往。
一路上,在大巴里,同学们兴致很高,江楠也是施出浑身解数,一个接一个段子的讲,直乐得同学们哈哈笑个不停。
而这其中,唯独乔麦没笑,不但没笑,还冷漠地看了她一眼,撇来一个无聊的白眼。
“笑了的同学,我的小说VIP章节主动发给大家哈;没笑的,就把脸捐了吧,反正留着也没用。”
自不用说,这句话说完,所有的同学都望向了正盯向车窗外的乔麦。
“那可不行,乔麦好帅的,捐了我们怎么看呐~”
几个女生笑罢,尖声尖气地抗议。
“无聊,班长,我要下车!”
乔麦终于回应了,瞪了她一眼后,提起背包就从座位站起来了。
“下什么车啊,江楠这人就爱开玩笑。你别急,我说她。江楠啊,你注意点,帅哥是什么,帅哥就是静静地帅着,一笑就不帅了。别为难人家。”
班长见状,忙上前“圆场”。
听闻这句话,同学们笑得更厉害了。
就在大家都以为乔麦肯定会受不了真的要走时,乔麦的举动令大家瞪大了眼睛。
他将背起的包放下,从座位出来,径直走到江楠身边,冷漠地说道,“快意当前,就可以尽情讽刺别人?”
“错,是快意挡钱,只是享乐的话,肯定挣不到钱。所以,这就是我一个高中生能靠写几个字供自己的本事,而你还伸手向家长要钱。事实证明,长得帅并没有-了-无-安-用。”
乔麦的眼睛里,寒意逼人,毫无友好可言。
江楠并不怯他,脖子一挺,让他毫无反驳。
一时之间,车厢里平静下来了。但几秒后,随着江楠伸出脚将乔麦拌倒成狗啃地,又再度欢腾了起来。
大巴车厢里的那一次,是他们在高中时唯一的交集,也是最近的一次距离。
那之后,他们再没说过一句话。
高三时,乔麦又一次闻名于校园,这次,不是因为帅,是因为他也开始写了小说。也频频参加了创作大赛,江楠的一等奖也随着他的闯入而没有保住。
即使两人站在领奖台上,无意对视也是相互不屑的眼神。
高考后,江楠进入了京府大学,乔麦则考进了复兴大学,随着各自进入大学,两人也彻底没有了联系。
3
“两个世界的人,注定不能遇见,哪怕是在领奖台上。”
进入大学,江楠并没抛弃挚爱的小说,而是除了上课,将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了进来。
这句话,她写给小说中的女主,也写给自己,更是写给那一段无果的暗恋。
快意挡钱,大学的生活,江楠也将自己修改的成语当成了自己的座右铭。
出身不好,她不怪父母;但成年后发展再不好,则怪自己。
这世界从来不会恶意为难用心之人,她这么想也这么做。
向来危机感较强的她,从不允许自己有丝毫的懈怠,慢一秒,则意味着要落后别人许多,要知道,比你出身好,比你聪明还比你努力的人比皆是。
所以,大学期间,纵使有许多追求者,她依然不为之所动,不是他们不优秀,而是心底始终放不下高中那一抹高大傲慢的身影,还有她挣钱的欲望。一如她小说中的女主,痴痴地做着自己的事业等了十年,依然在等。
或许是冥冥之中注定?
大二刚开始,一个陌生人加他,备注是“快意挡钱。”
她沉思片刻,隐约知道对方是谁后,点击了通过按钮。
“我是乔麦,我想跟你在一起。”
第一句话,乔麦表明了身份,说出了目的。
“玩霸总范儿啊?万一我有男朋友呢?”
江楠狂喜,按捺着狂跳的心回复。
“你没说,因为钟妙还没等到。”
钟妙是江楠小说中女主的名字,这两个字出来,江楠才明白了。
“你是我的粉丝?爱上了作者?”
“不,我只是表白我的迷妹。”
这样的告白方式,是江楠小说的风格。她乐了,迫不及待地答应之余,提出了问题:
“我的恋爱有条件的。”
“一不准花心,二你不会粘着对方,三是不希望对方在写作时打扰你。其它还有吗?”
“没有了。”
乔麦表白后,江楠才知道,他不但理解自己,之所以爱上自己,是因为“快意挡钱”,也正是她的“快意挡钱”,才让他萌发了写小说,与她看齐的想法。
他认为,江楠一个小女生能做到的,他也能做到。
4
恋爱后,江楠又知道,乔麦也并非一个高冷傲慢的人,至少在她面前是这样,不但不会高傲,甚至还会撒娇哄她笑。
“老婆,你过来陪我一天吧,我想你了,要不然,我不更新了。”
“不是刚见过面吗?咱们虽然自己能挣钱,大学也不用父母拿钱了,可也不能花在路费上啊?”
江楠总是这样安慰他,耐心地像是对小朋友说话。
但乔麦却不,总是时不时地怀疑她。
“老婆,你是不是爱上了其它男生?要不为什么昨晚没给我打电话?我等了一晚。”
“你昨晚是不是跟哪个娇艳贱货约会了?你怎么不给我打电话?我等了一宿。”
“我在更新,粉丝催得厉害。”
“我不也在更新,我的粉丝不比你的粉丝积极性差!”
……
几乎每一次类似的争吵,乔麦总是落入下风。大学时,两人热恋期间还能理解,但是随着毕业的到来,乔麦越发没有安全感。
第二年恋爱周年,也就是大学毕业没多久,乔麦就迫不及待地过来找江楠交涉。
“说吧,我和小说,你要哪一个?”
“你都问了八百遍了,我的答案依然是,我爱你,但也不会放弃我的事业。否则,哪天你跟别的女人跑了,我连退路都没有。说吧,我和工作,你要哪一个?你既然决定跟我一起写小说,为什么毕业还要找工作?找工作也就罢了,为什么留在那边的城市?”
江楠翻了个白眼,揪着他那帅帅的脸庞,一字一句地说道。
“我不是为了多存点钱嘛,再说,那是我兼职时的公司,看我优秀主动留下的我。你写小说比我早,粉丝比我多,挣得还比我多,再不努力,否则别人该说我吃软饭,傍富婆了。”
乔麦说着,还偷了个吻。
“你还偷着兼职?小说你要放弃?”
江楠却并没有小女子的害羞的模样,擦了擦他的口水,继续问道。
“当然不会,大学时上课自习都没放弃,现在更不能放弃。呃~不是你说的吗?快意挡钱,我不能让快意挡了钱,怎么也得跑你前面去。”
此言一出,江楠眼睛瞪得溜圆,一把将他推倒,“合着你让我做傍大款的女人?你想得太美了,赶紧受我一亲。”
诺大的宾馆房间,两人的笑声混在一起,掺杂着暧昧的气息,传出窗外。
5
都说异地恋不能长久,但在他们身上,却相反。大多时候,两人的矛盾并非来自于对对方的猜忌,而是关于小说的阅读量,存款数字的高低。
“所谓异地恋的相互误会,相互质疑,无非是生活不充实,对感情的不坚定所致。
认定了她是你的人,不用说,你就会为此去努力,悄悄地去用功,这是一种主动自发的行动,谁也阻止不了。
为什么好多异地恋最终没有走到一起?因为他们将快意放到了最前面,只做到了快意当前,却从没想到过快意挡钱,不但将钱挡在了后面,还将感情、宝贵的时间一起挡在了后面。”
读到乔麦小说中这段话时,江楠承认,她眼圈红了,但没流泪。
异地恋,最不能逾越的就是信任这一关,但在这方面,乔麦从来没有让她担心过,即使她偶尔突袭,也能看到他正儿八经的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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