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只能是我的白衣卿相
“用生命在耍帅请求添加您为好友。”
梓予盯着手机屏幕上的好友申请,眼中闪烁着许久未见的光芒,内心的激动与狂喜在她发抖的手上完美的诠释出来。
“嗨,最近怎么样?”他发过来一条消息。
“我挺好的啊,你呢?”
“也还不错,就是心里好像少了点什么。”
梓予看到这句话,激动的心情急转直下,目光一下子黯淡下来。她反复的读着那句“心里好像少了点什么”,又回想起属于他们两个的从前。
1
梓予在排练室里琢磨着手里的朗诵稿,同时也在后悔为什么要报朗诵节目,一个鼻炎患者的重度鼻音加上不够有特点的嗓音,还是一个非专业人士,在两位专业的搭档中间显得格格不入。跟朗诵组一起排练的还有主持组,梓予正陷入各种纠结的时候,一个男生引起了她的注意。
这个男生个子很高,身形挺拔,不管行走还是站立都很有气质。这样有气质的男生非常能够吸引梓予,她在一旁装作认真读朗诵稿的样子,然后时不时的抬头看看这个男生,想要认识他,又碍于面子,不好意思先开口。
这时指导老师推门进来,给他们介绍了这个男生,原来他叫孟渭,是新选中的男主持人。大家都对孟渭表示欢迎,梓予这才有机会好好看看这个吸引他的男生。
孟渭其实没有梓予想象中那么帅,很腼腆,不爱说话,但是不知道为何,梓予的眼睛总是想看向孟渭。
排练开始了,梓予总是朗诵不出指导老师要的那种铿锵有力的感觉,于是到了她那一段,她卯足了劲大声的读出来,脸憋的通红,她感觉那一瞬间脸烫的像发烧一样,她知道孟渭正在看着他们排练,肯定也看到了她的窘态。梓予觉得自己完蛋了,可能一辈子都不会跟孟渭有交集。
排练结束后,梓予收到了孟渭的好友申请,两个人简单了聊了几句,孟渭聊起了梓予排练时脸红的事情,梓予心想这个人真不会聊天,非要把我的尴尬继续下去不可,然后回了他一句“很尴尬,不过还好,效果出来了”。
刚刚发送成功,对话框中弹出一条消息,让梓予在寒冷的冬天感觉到一股暖意。
“不过你脸红的样子真的蛮可爱的。”
2
梓予和孟渭渐渐的熟络起来,两个人一天除了睡觉和排练的时间基本上都抱着手机聊天,梓予盯着屏幕傻笑的次数越来越多,身边的朋友从刚开始的强烈好奇变成了现在的平淡回应“哦,在和孟渭聊天啊”。
晚会结束后,老师带着主持组和朗诵组一起聚餐,唱歌。梓予是一个不擅长社交的人,但是聚会有孟渭在,她无论如何都要参加。
聚餐时,孟渭坐在梓予旁边,大家一起玩了大冒险,孟渭被抽到跳性感的舞,一个腼腆的男生,四肢僵硬的扭了几下,梓予用手遮住眼睛,只留一条缝,毕竟画面太美有点不敢看。
在KTV唱歌时,孟渭又坐在了梓予身边,这让梓予禁不住乱想:是偶然还是他故意要坐在梓予身边呢?不过,不管是偶然还是有意为之,能离孟渭这么近,梓予就已经很满足了。梓予唱歌还不错,手握麦克风唱歌的时候是梓予最有信心最放松的时刻,大家都在赞叹梓予的歌声,而梓予关注的只是孟渭一次次投向她身上的目光。
孟渭点了首超级英雄,每一次唱到副歌部分,“你说我是你的超级英雄,偶尔也客串你的出气筒……”孟渭总会将眼神从提词屏上转向梓予,梓予懂得,那种炽热又温柔的目光,是孟渭传达给她的信息,这份情意只属于她一个人。
谁也没有把爱说出口,但彼此心里都明了,这种感觉既幸福又让人心急。
放假后孟渭送梓予去车站,在候车区依依不舍,不敢表达出来,就互相开着对方的玩笑,梓予能感觉到,孟渭的眼睛里充满了对梓予的宠溺,他摸了摸梓予的头,说“不要太想我啊”,梓予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因为她不想在他之前表明心意,慌乱之中说了句“我头发没洗,你抹了一手油,哈哈!”孟渭接受到梓予这个梗,嫌弃的看了看自己的手,撇弃嘴来说“算了,回家正好炒盘菜。”
孟渭总是能接住梓予的人各种梗,化解尴尬,又会让梓予很开心。
梓予要进站的时候,不开心的情绪毫无保留的展现在脸上,她终于忍不住问孟渭“我可以抱抱你吗?”
答案当然是可以,拥抱过后,梓予转身的瞬间,孟渭又把她拉回来,轻轻的吻上梓予的嘴唇。
梓予先是睁着眼睛手足无措,接着害羞使她的双颊又开始发烫,她强装镇定,努力的让自己平静下来,在孟渭睁眼之前将脸上的粉红色褪去,但她越想镇定,越着急,脸上发烫的感觉就越强烈,孟渭睁开眼睛,看着面前一张像极了猴屁股的脸,哈哈的笑着说“哟哟哟,小可爱脸这么红”,然后将她揽入怀里,紧紧的拥抱着她。
孟渭用一个吻表达了他想说的所有,也许,喜欢是可以用多种方式让对方知道的。
3
后来孟渭告诉梓予,当他看到梓予害羞的样子,就决定一定要把这个女孩娶回家。
孟渭和梓予,每天在一起都甜到齁嗓子,梓予每看到好吃的好玩的,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给孟渭送去一份,买来的水果洗好之后放在保鲜盒里给孟渭送去。孟渭会将梓予说过的所有愿望都记下来,列成清单,慢慢实现。包容梓予所有的小脾气,梓予不高兴甩脸子,亦或是吃醋生气,孟渭总是默默地听完梓予的抱怨,然后一直道歉,直到梓予原谅他。
孟渭和梓予的爱情没有轰轰烈烈的场景,全在细节中完美体现。
梓予记得和孟渭在一起的每一个瞬间,一起规划未来,一起在操场散步,一起坐在地上聊天,孟渭最喜欢躺在梓予腿上,看着梓予越来越厚的双下巴傻笑着,但从来不嫌弃梓予胖,总是对说不要减肥,肉肉的超可爱。孟渭一直都是把梓予当作小公主宠着,像掌上明珠一样捧在手心里,生怕掉在地上磕着碰着。
可梓予是一个比较强势的女生,很要强,孟渭说,梓予你以后一定是个女强人。
某一天朋友告诉梓予,她健身时看见孟渭和一个女生举止亲密。梓予先是愣了一下,而后心想,孟渭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但这件事不管是真是假,一直都是梓予心中的一个结,终于有一天她忍不住去询问孟渭,“我朋友说看见你和一个女生在健身房举止亲密,是真的吗?”
梓予期待着孟渭否定的答案,等来的却是一句“我没有什么好解释的。”
梓予并不生气,她很失望,她突然不认识跟她相处了一年的孟渭。
两个人冷战了一段时间,梓予问孟渭怎么打算的,孟渭只是浅浅的说了句“这么长时间了,也该解决了,我们分手吧。”
梓予不死心,她对孟渭说,我要你当面告诉我。梓予认为,孟渭的眼神不会欺骗她。
两人见面后,梓予对孟渭说,“说吧,说你不喜欢我。”梓予看到孟渭的眼睛里不再是宠溺,而是深深的愧疚,他咬了咬嘴唇,说“我不喜欢你了,我们分手吧。”
对梓予来说,真正的晴天霹雳正是那句不喜欢了,梓予没说一句话,扭头就走了,到了楼下,慌张的掏出手机想要再说点什么,发现联系人里已经没有他了。
分手后的梓予,突然变得安静了,笑点变高,容易悲观,连续好几个晚上哭着睡着,分手几个月仍然沉浸在悲伤里,拒绝看任何关于爱情的文章,电视剧以及电影,哪怕一个小片段都会让梓予哭到双眼肿胀的像只金鱼。
她要跟孟渭复合,几乎是用祈求的语气,仍然被拒绝。
这次孟渭是真的走了。
4
梓予回过神来,想想距离他们最后一次聊天已经有半年了,手机提示音一条接着一条,她这才突然想起,还没有回复孟渭的消息。“用生命在耍帅”,这么无厘头的网名是很符合他的性格,孟渭告诉梓予,当初他是故意从健身房里跟那个女生做出很亲密的样子,就是想用分手看看他在梓予心中的位置,他的计划是先分手再和好,却没成想这一分就再也没复合。
梓予也早已想明白,孟渭的离开其实是因为梓予强势的性格,让孟渭很有压力,梓予也成长了很多,如果可以重新在一起,梓予绝不会想以前那样强势的对待这份感情。
可如今孟渭和梓予,怕和好之后又会分手,都默契的选择了做朋友。
梓予放下手机,眼泪一滴滴的从眼眶跳下来,慢慢打湿手背,她擦了擦鼻涕和泪水,在日记本里写下几行字:
我仍然想和你共度余生。我们漫步在麦田,抬头便是蓝天,转眼可见明月。我的皮肤会被刺眼的阳光晒成你的颜色,我的眼眸会在夜晚闪烁着有你的皎洁。我们笑啊、跳啊,抬头纹都笑出了三个褶。我们在大雨中拥抱,追着暴风跑。终有一天,我想我会与你一起,把渲染孤单的个人传记,改写成世间最浪漫的情书。
1.
半夜失眠睡不着,登上了许久不用都已经落灰了的QQ,百般无聊的刷起了空间动态,都是初高中同学恋爱工作上的一些琐事,有发福的男同学,有瘦身美白成功的女同学,我一个接着一个的点赞,直到刷到了一个月前的一条动态。
是许若楠的,晒得是她和尹超的合照,底下全部是祝福,祝福脱单恋爱了,我犹豫了一会,而后想了想,反正也能查看到阅览记录,不点赞有些矫情了,于是便痛快的给了一个赞。
此刻是凌晨三点的伦敦,异常寒冷,外面还下着小雨。
突然有消息,我点开,竟然是尹超。
“茜茜,是你在线吗?”嗯,他在怀疑我是不是被盗号了。
为了缓解这么些年的尴尬,我故意逗他:“是我,我最近钱有些紧张,你能给我转点吗?”
尹超:“……”
“算了不逗你了,是我。”我心如止水的恭喜他,“才知道你和许若楠在一起了,恭喜啊,要是走到结婚那一步,一定要通知我啊。”
那边很久没回复,许久尹超才说道:“茜茜,我一直欠你一个对不起。”
“对不起茜茜。”
打在窗户上的雨丝连成线,如同我当年我在尹超面前流下的泪,细小的,透明的,微不足道。
2.
我和尹超是认识十年的朋友,我从初中就开始暗恋他,但是遗憾的是,我和他的关系一直都是友达没有上,成为情侣这档子事永远也提不上日程。
但是当年的我,并没有这个觉悟。
尹超长得好看,身姿挺拔五官俊朗,一进高中就是校草级别,收情书收到手软。每天放学回家的路上,尹超帮我拿着厚重的书包,我内心骄傲的迎着其他女同学羡慕嫉妒恨的目光,嘴上却说着:“尹超,那么多女生,你就没一个中意的?”
我希望听到的答案自然是“我中意的是你”,然而尹超淡淡的看了我一眼,而后说道:“我喜欢的,不在我们学校。”
他的话仿佛是春雷,惊醒了大地。
我第一次有了强烈的危机感,这个替我拿书包等我放学一起回家的好朋友,心思已经寄在了别人身上。
我忍着不悦,问道:“哪个学校的啊?叫什么啊?”我顿了顿,还是将那句“长得好看吗?多好看?”咽回了肚子。
“隔壁二中的,叫许若楠。”尹超眉宇间有些自豪,“听说过的吧?”
当然听说过。
许若楠,隔壁二中的校花,出了名的爱打架,据说换过的男朋友比我认识的都多。
不良校花对三好学生的吸引力,果然很大。那么多的言情小说,诚不欺我也。
3.
似乎是不愿意脱离掉尹超的时间,因此我做了此生最为愚蠢的一个决定。
我要和许若楠做朋友,既能帮助尹超追到许若楠,还能成为两个人都很重要的人,这样子我就不会失去尹超了。
在一个细雨绵绵的秋天,我故意惹到二中的一群个个纹身抽烟打架的女生,就是看到许若楠正坐在一个小饭店里面吃饭,听闻她为人仗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常事。
果然许若楠解了我的围,她一脚踹开一个板凳,怒吼了一声“滚”,我能见到她穿着吊带衫的胸脯剧烈的起伏着,还有那精致的脸蛋和凹凸有致的身材,同样是吃米饭长大的高中生,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就这样,我成了许若楠的小跟班。尹超对于这件事甚是欣慰,请我吃了肯德基,而后终于吞吞吐吐的说了他的请求,让我在许若楠面前多多替他美言。
我有一种成为美人鱼成全王子和公主的壮烈成就感,心里虽然有些失落,但还是笑着答应了。
我对尹超说:“那你要每个星期都请我吃东西,不能忘了我……的帮助。”
尹超喜笑颜开,青稚帅气的脸上是欣喜和感动:“这个当然了。”
4.
我和尹超还有许若楠这样的三人组逐渐的成形了,每天中午一起在学校外面的小餐馆吃饭,晚上一起结伴回家——当然许若楠是偶尔回家偶尔去网吧。
在这期间,我见到了我从来没见过的尹超,他不熟练的讲一些冷笑话,眼睛一直放在许若楠身上,眼睛里是星辰般的闪耀。
我打趣他:“许若楠对你来说是什么啊?天天看都看不腻。”
尹超认真思索了一会,说道:“嫦娥吧,住在广寒宫的嫦娥仙子。”
我差点被可乐给呛到:“你家嫦娥仙子抽烟打架——尹超,她要是嫦娥,你就是对她有非分之想的天蓬元帅你知道吗?”
我深感欣慰的是,许若楠并不喜欢尹超,她是真的只把他当朋友。
尹超为了显得成熟,私下里学抽烟,好不容易学成了,在许若楠面前装一装,烟还没拿稳,就被许若楠戳破:“哎,不是这样夹的,这样……”
许若楠指正他,尹超脸色绯红的跟着改,我坐在对面喝着汤,觉得一直这样下去也不错。
尹超说许若楠是他的嫦娥仙子,我想了下,那么尹超对我来说是什么呢?
我那个时候以为他是我的小太阳,带给我温暖和阳光。然而后来我才醒悟过来,他只是月光罢了,清冷虚无,在他的光照下,温暖我的从来不是月光,而是自我感动。
5.
许若楠总是很缺钱,隔三差五就会向我借钱,我也每次都借给她,因为她还的很快,真的只是手头紧而已。
所以我没想到借钱这件事会导致我和尹超的决裂。
高二快结束的时候,我爸妈要回老家一趟,给了我八百块作为一周的生活费,还包括资料费。第二天我就借给了许若楠五百块,她说有偶像的专辑要买,过两天就还给我。
结果那个星期三,班主任要收那个学期的试卷和资料费,一共四百块。
我打电话给许若楠,结果是关机。放学以后我去了她的班级里找她,人也不在。
我大脑一下子就懵了,一种被欺骗的感觉充斥了我的大脑,我也没有勇气打电话向父母开口要钱,因为没法解释。
那天回到家做完作业,终于接到了许若楠的电话,她亲切温柔的道着歉:“对不起茜茜,今天请假了,听同学说你来找我了,那个明天中午老地方见,我把钱还给你。”
一时间很是愧疚,我居然因为金钱怀疑朋友,但是我不好意思说出来,于是只是尴尬的说着:“嗯,不好意思若楠,因为我明天老班要收资料费……”
第二天中午放学,尹超因为考试没考好被班主任留了下去一起去吃食堂了,我站在二中门口等着许若楠,左等右等不见人,电话也打不通,烈日之下我就像是一个傻子,等到午饭时间都结束了。
而后便看到尹超沉着脸从一中走出来,大力拉着我的手腕,将我拉到了教学楼底下的松树下,我愁眉苦脸的说道:“怎么办尹超,下午老班……”
尹超脸色还是很难看,不待我说完,从口袋里拿出四百块钱强制的塞在我手里,声音冷冷的:“钱钱钱,你家很缺钱吗?需要这么急着催若楠吗?她奶奶生病了在医院,这个钱我替她还了吧。”
我张了张嘴,许是在太阳底下站的太久有些中暑,我只觉得呼吸很困难,心纠在一起,头晕目眩。
尹超失望的看了我一眼,转身便离开了。
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和他说过话。
6.
我一直都看不太清楚三个人当中我的位置在哪里,我以为我是核心,是牵连着尹超和许若楠的那一根红线,但结果都是我以为,我只不过是一个连红线都算不上的杂线。
之后尹超有来找过我,但我都是避而不见。大学以后我去了另外的城市,尹超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了我的新电话号码,气急的说道:“茜茜你去那么远做什么?你一个人人生地不熟的,很让人担心的,十一假期的时候我去找你……”
“不必了。”我冷淡的说着,我知道他只是内疚,并非真的关心我。
真的关心我,不会把我一个人丢在烈日下,不会因为四百块钱就责问我,不会在高三一年见到我连一句“对不起”都没有说过。
他有他的骄傲,我也有我的自尊,心照不宣。
我的白月光,从他照向别人的那一刻起,余下的光源都是我偷来的。
7.
这么多年以后的“对不起”,听来有些滑稽。
“你才知道许若楠根本没有奶奶是吗?她的奶奶早就去世了。”我尖锐的捅破这个真相。
“对不起。”他又道了一遍歉。
“可你还是和她在一起了。”我有些乏味,“你道歉我接受,但并不是原谅你了,而是算了。”
我下了线,倒在床上有了些困意,窗外的雨还在下。
这一夜注定没有月光。
1
城主府三小姐的婚期将近,整个城主府都沉浸在洋洋的喜气里,房檐下的大红灯笼、随处可见的红绸无一不宣告着喜事的来临。
银白色的针带着金线扎进正红色的锦布中,一入一出,便是栩栩如生的凤凰于飞的图样。三小姐从阿沁身边经过,斜眼看了阿沁手上的帕子一眼,阴郁地、冷冷地哼笑了一声便跨过门槛进了屋内。
“阿漱姐姐,”阿沁压低声音、小心翼翼地问我,“三小姐怎么总是……不太高兴的样子?”
沥城和别的城池不太一样,沥城虽然名义上属于皇帝,但近百年已经全然在厉家的手中,因此也有人称沥城为“国中之国”,沥城城主俨然就是沥城的皇帝,沥城之人只认厉氏,却不识朝廷。
三小姐是现任城主的三妹,我入城主府两年多来,三小姐一直是这副看什么都不顺眼的模样,死气沉沉又阴郁沉寂得可怕。
府里的老人说三小姐原先也不是这样,每当我问及三小姐为何变成这样,那些老人便一副讳莫如深的模样闭口不言了。
我随口安慰了两句,天边兀地暗下来,一道闪电劈下来映亮了半个天际,伴随着雷声落下的是瓢泼的大雨,啪嗒啪嗒地砸在屋顶的琉璃瓦上。黑漆漆的天像一只饕餮巨兽,张着大口俯视着沥城,无端地让人有一种莫名地、深入骨髓的恐惧。
缝制嫁衣的绣娘说今日未时会把嫁衣送来,眼瞅着未时将近,我寻了把伞准备去门口看看怎么还不来。才踏出院子就瞧见门边上的的梧桐树下,隐隐绰绰地像是个人影一晃而过。这雨下得极怪,才下不一会儿竟腾起了薄薄的雾气,我眯着眼看着那处的梧桐,犹豫道:“是有人吗?”
回答我的只有淅沥沥的雨声,我暗自摇了摇头,想来是这雨下的妖异让我都有些精神紧张了。才往外走了两步便撞上了匆匆赶来的绣娘,绣娘一身藕色衣裳,怀抱的正是三小姐所定的嫁衣,朱红色的嫁衣在这朦胧的薄雾中像忘川边开着的、妖娆蚀骨的曼陀罗一般,妖异美丽得竟有些触目惊心。
我迎着绣娘走进内院,三小姐正坐在窗边看着外边滂沱的大雨,她静得生出了几分飘渺的意味,这场景就象是被割裂了一样,一面是尘世,一面是要溶进这诡异升腾的雾气中的她。
“三小姐,”绣娘抖开嫁衣,“您先试试,若是有不合身再改。”
三小姐接过嫁衣,白如玉脂的手在绣线上摩挲,脸上难得有了几分柔和,阿沁性子活泼,赞道:“三小姐穿上这衣服一定是沥城最美的新娘,姑爷肯定满眼里都是三小姐了!”我一听这话便觉得有些不妙,果不其然三小姐的脸一下就沉下来了,她不悦地瞪了一眼阿沁,吓得阿沁讪讪地打住。
她阴沉地看了眼嫁衣,神色复杂,一瞬间静得可怕。沉寂良久,我几乎要疑心我的知觉出现问题了,三小姐才转身往室内试衣去了。
阿沁劫后余生般地松了一口气却又不知道自己哪句话惹怒了三小姐,绣娘也有些手足无措,我却知道,她是不喜欢未来姑爷的。
三小姐名唤厉青媛,上面有两个哥哥,大公子是如今的城主厉韧,二公子名为厉奕。听城里的老人说二公子当年是个艳惊才绝的人物,可惜天妒英才,先是在一次狩猎中伤了右腿落下残疾,兴许是这个原因,过了两年便抑郁而亡。
未来姑爷唤作王琅,我直觉地不太喜欢未来姑爷,唯唯诺诺的却又好像带着邪气。城主似乎也不喜欢他,不知道为何会替三小姐定下这个婚约,三小姐虽是不喜却也不曾强烈反对,只是死气沉沉地应了,想必也是因着他是二公子的朋友。
不一会三小姐便换了嫁衣出来,分明是喜庆至极的颜色,她脸上却满是阴沉,仿佛试的不是嫁衣而是丧衣。绣娘和三小姐确认了几处需要改动的地方,也不敢久留便带着嫁衣离开了。雾气已经散得七七八八,我送绣娘时路过院门口的梧桐树时特意看了一眼,如初的平静好像在证明方才只是我的错觉。
2
沥城的城主厉韧,文韬武略都是顶好的,只是城中的老人夸赞之时,都不免惋惜地叹一句,厉韧虽好却不足厉奕,若是厉奕在想必沥城又是另外一番景象。我从未见过二公子,听老人们的描述,比起城主的雷霆手段,二公子似乎更像一个翩翩君子,温润如玉。
“嫁衣准备得怎么样了?阿媛喜欢吗?”城主随手翻着三小姐近日看的、堆砌在桌上的书,问。
我低声应道:“改过嫁衣应当明日会送来,只是……三小姐好像不是很喜欢。”我想了一下,解释道,“也不是不喜欢,就是不是很喜欢。”
城主笑了一下,虽是城主也不过才二十六岁,厉家人都生得好看,像从天际走来的天人一样,眉目如画,笑起来很是晃眼:“阿媛就是那个性子,”他合上书,对着我和阿沁叹息道,“照顾她辛苦你们了。”
照顾三小姐并没有想象的辛苦,三小姐虽说性子阴郁,阴沉不定,却也不曾苛责下人。初见时我奄奄一息,她一边嫌恶一边把我救回来,我便觉着她心底应当还是像老人们说的原来那般柔软的。
才送走了城主,就在院门口遇见了未来姑爷,王琅。
“青、青媛在吗?”王琅站在院门口,有些结巴地讷讷道,“她许久不曾见我了,我想见她一面。”他穿着洗旧了的月白长裳,俨然一副落魄书呆子的模样。他双手紧张地彼此扣握在身前,他红着脸说完,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后脑勺。
“小姐不在,公子先回吧,公子的心意等三小姐回来了我会替公子转达的。”
王琅闻言脸色一下就垮了下来,低低地应了声。我看着他微弓着背的猥琐身影,着实想不明白城主为何会定下这样的婚约,纵使不谈家世,矮矮胖胖的王琅怎么瞧都与二小姐不甚登对。
这桩婚事被提出的时候,与满是喜色的王琅不同的是,三小姐凉凉地斜眼扫了王琅和城主一眼,冷笑道:“嫁呗,嫁谁不是嫁呢?”
“青媛!”王琅瞧见远方的三小姐,高兴得整个人都鲜活起来,全然不复方才的萎靡。三小姐一见他眉头皱得更深,推开他径直进了院内,临进院前头也不回道:“别让他进来,我不想看见他。”
翌日嫁衣送过来的时候三小姐恰巧不在,绣娘想了想将嫁衣放在三小姐的桌上,说若是不合适再送过去改。待到三小姐回来时天已经有几分黑了,点了几支烛火,我和阿沁坐在门边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三小姐不喜欢别人进她房间,除非必要我们素来都是在外间伺候。
鲜少下雨的沥城竟在那场雨之后接连下了近一周的雨,淅淅沥沥地打在大红色的灯笼上,纸质的灯笼受了潮,蔫蔫儿的,水滴淌过坑坑洼洼的灯笼面,最终像断线的珠子一样砸在地上,全然不复先前喜庆的样子。
兴许是连日暴雨的原因,檐上停了几只乌鸦,也不叫只是直勾勾地盯着人,叫人觉得阴恻恻的。我与阿沁赶了几次,乌鸦飞了一圈却总是要落回来。
脚步声由远及近,我循着脚步声回头,三小姐正举着一个褐色的空白信封,烛光影影绰绰地落在她的脸上,长长的睫投下的阴影让我看不清她眼中的情绪,她的声音低低的听不出情绪:“这是谁送来的?”她拿着信封的手用了很大的劲,尖利的指甲把原本平整的信封掐出一片褶皱。
我与阿沁对视一眼,在彼此眼里看到茫然。
她一手倚着门框,整个人似乎有些抑制不住的轻微颤抖:“放在……嫁衣上的。”她五指缓缓地收紧,无意识地把抓握在手中那部分的信封抓成一团。
檐上的乌鸦兀地“呀——呀——”叫起,凄厉而苍老,我听着鸦鸣心底无端地竟生出了几分阴森的气氛,被窥视的恐惧感油然浮起。阿沁硬着头皮答道:“我下午和绣娘进去放嫁衣时,不曾见过这个信封,后来便没人进去过了。
夜间,我睡的半梦半醒间似乎听到女子低低的哭声,哀怨悲伤得令人萌生出感同身受的绝望,我迷迷糊糊地睁眼,只看见明明灭灭的烛火在风中飘摇,那哭声却再也听不见。
3
三小姐?她原先可不是这副气死枯槁的模样的,那是二公子还在的时候了。三小姐阳光善良,是沥城最漂亮的珍珠,倾慕三小姐的儿郎啊,能从沥城这头排到那头哩!你说王生,若他不是二公子的朋友,哪能接触到三小姐,当真是癞蛤蟆吃上天鹅肉了。
二公子?三小姐和二公子关系那真是太好了,若不是……唉,也是命,谁曾想区区一次狩猎便落下残疾了呢,要不这城主的位置哪能轮得上大公子?
唉,自从二公子落下腿疾之后,整日把自己关在院子里也不见人,别说大公子和王生了,就连和三小姐都疏远了许多。
二公子的死是城主府的禁忌。
府中的老人老人总是对二公子的死敛口不谈,只不过他们的只言片语加上那半夜唤着“二哥”的哭声,足以让我猜测出是个兄弟阋墙的故事。想来二公子天纵英才得老城主喜爱,也得城中人称赞,相较之下大公子便略显逊色了。或许老城主曾有意将城主之位留与二公子,却不曾想二公子在围猎中伤了腿落了疾,有疾之人自然是做不得城主了。
自从那日夜半低哭之后,三小姐倒像换了一个人,若说原来是尚有几分鲜活的、戾气深重的模样,现在却安静得令人害怕,像表面沉寂的死水一般,谁都不知道内里是波涛汹涌,还是如何。
三小姐近日在府间待的时间越来越少,离婚期不足三月,她却每日朝出夜归。
阿沁最近夜间着凉染了伤风,去厨房拿吃食的任务便落在了我身上。我自厨房回去的路上,路过二公子昔时所居的院落,院内种了许多竹,夏日里郁郁葱葱的很是喜人,风一吹便一阵沙沙作响。二公子的院内素来空置,我竟隐约听见了人声,细细碎碎的象是有人言语。
我鬼使神差地、轻手轻脚地走进去,方才那说话声似乎不见了,耳边只剩下清晰的、婆娑作响的竹叶声。约莫是无人居住又多植被的缘故,二公子的院内比外间冷许多,一踏入院内便觉得有些从骨子里泛出的阴冷。我心中惴惴,有些犹豫不知该不该继续往里进。
终是好奇占了上风,二公子的床榻前竟站着一人,青衫洗旧,竟是王琅。我心中长舒一口气,这才将脑中魑魅魍魉的想法尽数驱逐。
王琅像是感应到背后有人,骤然回头目光和我撞个满怀,眸光中竟隐有半分狠厉,我一时愣住反应不及,尚未来得及确认是否是我眼花,便瞧见他憨厚地笑了一下:“我来看看阿奕。”
二公子生前和王琅是至交好友,来此缅怀确是人之常情。
我客套地笑了一下:“婚期将近,公子可做好成亲的准备了?”
王琅的脸一下涨得通红,小声道:“做好了的。”
我想,虽不甚相配,但他当真是很喜欢三小姐的,雀鸟踩在竹叶上窸窸窣窣,欢快的鸟鸣声仿佛也在赞同这门亲事。
只是不曾想,时间过了不足一月,离婚期亦不足一月之际,竟突生惊变,险些误了婚期。那日三小姐回得极早,正午刚过便一路疾走、步履匆匆地赶回府,全然没了贵族小姐的做派。我唤她她也全然不理,只是径直往城主书房方向去了。我瞧着她神色不对,竟凌厉似宝剑出鞘,又好像带着几分恨意,我有些担心便一路跟在她身后。
我跟在后边迈着小碎步追她,好不容易追上时她已然站在城主的书桌前了,一旁的王琅瞧见三小姐一副兴奋的样子,跃跃地就欲与三小姐交谈。
只是可惜三小姐好像没看见还有这么个人。
“大哥,”三小姐直直地盯着城主,她一把撇开贴在脸上的被汗水打湿的碎发,神色凄凄,一字一声都仿佛沁着从骨中泛出的毒血,“你告诉我,那日围猎当真是你动的手?!”她的脸色惨白不见半点血色,整个人恍若讨债的恶鬼,带着森森的悲怆与绝望。
三小姐与二公子的关系果然如传闻中那般是极好的。我刚到门边便听闻这场有关秘辛的对话,不免有些进退维谷的尴尬。
城主的神色有一瞬间的慌乱,旋即敛了神色,颦眉冷静道:“你听到哪来的风言风语了,就因着这别有用心的谣言疑心你大哥弑弟夺位,罔顾骨肉亲情?”
一旁的王琅闻言也愣住,神色变得有些晦暗不明。
“呵……”三小姐低低地笑起来,“家住城北的李大,那日跟在二哥身边的护卫,自从围猎之后便离了府。”她看着城主愈来愈差的脸色,放缓语速,“也是奇怪,不过一个小小的护卫,怎地突然有了钱财置办院落,娶了七八房小妾呢?”
“你……”城主刚开了个口又被三小姐打断,她眼泪哗地就顺着脸颊留下来了,怆然道,“二哥他……他后来当真是病死的吗?你已经做了城主,为什么……为什么还不肯放他一条生路呢?!”
“若不是你……若不是你……!”三小姐的声音骤然提高,带着声嘶底里的绝望,“二哥怎会伤了腿,如若不然他又怎么会死?!”她凄声宛若杜鹃泣血,“父亲临终前看着我们三人欲言又止,我只当他是放心不下,却不曾想他竟是担心手足相残!”
城主沉下脸,冷声道:“你疯了,阿媛。”他顿了一下,“我只当你出阁前压力太大才有了这些胡言乱语,我希望你在大婚前能好好地待在你的院内,别再说这些乱七八糟的胡话。”他转头看我,“把三小姐带回去,大婚之前不许出院!”
我按捺住心中的波涛汹涌,低低地应:“是。”
阳光透过繁茂的梧桐叶星星点点地洒在地上,却没有多少落进书房。大开的书房大门像是把书房内外隔成两个世界,书房内一片森森的阴影,黑漆漆的空间好像一片深不可测的、包藏罪恶都吸进去的漩涡一般。浅淡的阴影间,是站得笔直的城主和一旁佝偻着腰的王琅。
我突然浮现出一个让自己害怕的想法,在二公子的死亡中,王琅又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呢?是当真的无辜还是……罪魁祸首之一呢?
4
我以为三小姐会吵闹、摔东西,对城主的决定愤愤不平,却未曾想她竟安静得惊人,每日也不怎么说话动弹,在门边一坐便是一天。
“阿漱,”许多天没说话的三小姐哑着嗓子开口,“你当时,快死的时候在想什么呢?”
我被她问的一愣,回忆了片刻才迟疑道:“也没有什么别的想法,只是单纯地想着要活下去吧。”我是从南方的饥荒地一路逃到沥城的,到沥城的时候我实在精疲力竭了,若不是三小姐收留想必我早就死在那场饥荒中了。她淡淡地“哦”了一声,不置可否。
婚期越来越近,先前所订的鲜花也一盆一盆地进了府,三小姐每日也只是坐在门边看着我们忙忙碌碌,不言不语。鲜花摆满了半个院子,一出门便有淡淡的香气扑鼻而来,彩蝶在花丛中蹁跹,城主府竟难得有了几分安静祥和的样子。
一日府中的小厮照常送花进来,摆放完毕后和我闲聊道:“你瞧那盆花,好像其他都不引蝶一般,全都绕着它飞。”
我笑道:“想来是它们喜欢那个气味罢。”
身后忽然传来什么被碰掉的声音,我回头恰好瞧见原先如常地坐在门边的三小姐闻言骤然抬头,直勾勾地盯着我们方才谈论的那盆花,像是想到了什么一般目光中尽是惊疑不定。
时光兜兜转转回到那日春猎。
众人寻到二公子的时候,二公子的身上已经血肉模糊。几匹恶狼围着他,那几匹狼显然是饿了好多天的样子,皮毛不似一般野狼那般有光泽,眼中凶光极盛,见到有人来了也毫无反应,瞥了一眼又盯着背倚着树、已经失血过多二公子,若不是只是些个畜生,几乎都要叫人疑心是不是有什么血海深仇了。
比起狼狈的二公子,几匹恶狼也没有好到哪里去,甚至有一只身上插着两根羽箭,却丝毫不在意身上的伤处,只是形若疯癫地又要往二公子身上扑。众人见状纷纷朝着癫狂的狼群挽弓,羽箭簌簌,狼群却头也不回,只是朝着二公子的方向进攻。在场的人纷纷胆寒,狼群多智,从未见过这般疯了一样的、不顾保全自己的狼群。
待到众人诛尽恶狼时,二公子已经失血过多昏迷过去。十几个沥城最好的郎中不眠不休地诊治了几日,终于是勉强保全下性命,只是腿却保不住了。说来也怪,那几匹疯了的恶狼竟只伤了二公子的腿,别处竟是毫发无伤。
为什么昔日平静的猎场会出现疯狼这样的猛禽呢?有为什么独独伤了腿,其余地方都毫发无伤呢?时隔四年,厉青媛终于开始仔细思考这段不愿回忆的往事的蹊跷之处。
春猎前日,三小姐穿着新缝制的猎裳去找二公子。玄裳缀着黑金的雕纹刺绣,衬得她在娇俏之余有了几分巾帼女儿的英气,很是好看。厉家人在相貌上当真是得天独厚,这模样比起远在帝都的第一美人也是毫不逞让。他到时王琅正在二公子房内,二人约莫是在高谈诗词歌赋。她也不理王琅,拽着二公子的袖子撒娇,问着二哥自己这身衣服可好看?
“阿媛自是顶好看的,只是不知道,”二公子语调微扬,笑道,“我们沥城最好看的小公主以后会嫁给哪家儿郎呢?”字字句句犹在耳边,她记得很清,那是二公子与她说的最后几句话了。一旁王琅眸色微黯,她也不在意。倾慕她的人多了,王琅在其中的确算不上什么人物,只是不曾想最终兜兜转转她却是要嫁给王琅。
王琅?
厉青媛骤然一惊,好像一串散落的、写满疑点的珠子突然被一条线串起来了,原先的那些个疑惑和迷茫在一瞬间烟消云散,那些似是而非的疑点骤然得到解答,一段段被遗失的过往拼凑出令人不可置信的、却是最贴近真相的答案——
大哥买通了侍卫将二哥引到狼群所在,经过训练的恶狼攻击带了引子的二哥,引子或许是气味,或许是别的什么,而引子便是……经由王琅的手传到二哥身上的!
厉青媛屈膝抱腿倦成一团,兀地觉得一阵发寒。好像在黑暗中行走的行人,跨过了黑暗以为自己到达了光明,却发现自己身处更大的黑暗之中。一切的一切都说得通了——为何那日之后二哥便疏远了众人?为何二哥死后王琅还留在府中,甚至要成为城主府的夫婿?为何大哥不喜王琅却定下这门亲事?
二哥他……被至亲好友背叛是何等地绝望!
5
送嫁那日是个绵延的雨天,三小姐神色寡淡,不象是要出嫁倒是活像要出丧的。王琅没有父母,又常居城主府内,是故送嫁的花轿从城主府出发,绕着沥城走一圈最终又回到城主府内。三小姐虽说这几年性子阴郁,往日的风评还是好的,送嫁那日一大早城主府门口就围了一群人。
先前分明算好的送嫁那日是个晴朗的天,却不知怎的偏偏到了那日才下起了细雨,像烟花三月的扬州,细细碎碎朦胧得宛若女子的呢喃低语。
毕竟是沥城难得的喜事,绕城一周后喜庆的人群拥闹着汇聚到城主府门口,口中说着早生贵子的吉祥话。王琅一身喜服红花,眉眼带笑,倒是硬生生把先前那副唯诺的小人气冲淡了。绵延的细雨间,不知何时掀开了盖头的三小姐伸手挑开轿帘,冲着在门口送嫁的城主一笑。
她笑容清浅,缥缥缈缈得像是自远山间走来。三小姐抬手,原先欢呼的人群便安静下来听她说话,她的声音平静地、不带什么感情地响起:“诸位可能知道,我还有个二哥,唤作厉奕。”
围观的人群脸上浮现出疑惑的表情,不明白为何这个日子要提起早逝的二公子。城主和王琅的脸色一下子沉下脸,晦明难辨。
“二哥的腿伤于四年前的春猎,只是这不是天灾而是人祸!”
众人哗然。
城主的脸色愈发地难看,思及月前的质问,朝身边的小厮使了个颜色,小厮心领神会地便要上前将三小姐赶回轿中。此时场面虽然凝重,却尚不是不可挽回,三小姐对此事也一知半解,并无实质证据,只需事后对外宣称三小姐受了他人蛊惑。
被拥堵的人群挡着小厮一时半会竟是没挤过去,三小姐一把拍开王琅向她伸来的手:“我二哥视你为知己,你却如此害他……”她直勾勾地盯着王琅,声声带着悲怆至极的绝望,“三更梦醒之时,你可曾愧疚过?!”风骤然大起,吹得三小姐衣袂飘扬,绾得规整的黑发也凌乱起来,她伸手抹了一把脸上混杂着泪水的雨水,她的话语随着飘摇的风雨将众人带回到四年前。
二公子愈发地得老城主的宠爱,大公子继承人的位置岌岌可危。不知是谁有心无意地先说了一句跛子如何做城主,阴谋的种子就此埋下,训练狼群、收买侍卫,种子一点点地长成苍天大树。用三小姐的婚约与王琅达成协议,王琅以得了泡脚的草药为名,将刺激狼群的引子混入其内赠与二公子。
然后便是春猎,以及那场染血的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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