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的压抑与升华

在人类的性历史中,早期的基督教社会可以说是相当严厉的。西方世界有史以来的各个人类社会,它们的性观念都受到基督教不同程度的责备。一夫多_、通奸、避孕、堕胎、同性恋、杀婴、兽交等,在以前的社会看法有严有宽,但教廷则一律禁止,连“自慰”也在禁止之内。

对婚姻内的性行为,其他社会常会推荐适当的次数,譬如希腊圣人Solon说:“一个月三次”,犹太经典Mishnali说:“不被雇用者每天一次,劳动者一个礼拜两次,拖驴车者一个礼拜一次。”但教廷认为,最好是不要有性行为,除非是为了生小孩。

其他社会都认为性是一件乐事,但对早期的基督教来说,性的偷悦乃是一种罪。

教会将婚姻视为对人类柔弱的一种让步,早期的教父们无奈地向俗人说:“如果你觉得必要,就结婚吧!”但结婚在本质上仍被视为是一种“污染”,因此,教会只在一年中某些神圣的时刻里为信徒们证婚,一年中“不能结婚”的日子因时因地而异,但通常在耶稣再临节前后、四旬斋节、祈祷节至圣三主日之间——换句话说,一年中的三日、五日、十二日的大部分日子都是不能结婚的。有一段时期,禁令严格,—年中只有24个礼拜内的结婚是合法的,在其他时间内结婚都是“非法”的,不过虽然非法,并不意味“无效”。即使结婚的日子合法,教会亦限制当天能庆祝婚礼的时辰,起初的规定是婚礼必须在白天举行,后来“白天”被定义为“早上八点到正午”,这条规定在宗教改革后被废止,但后来又有人加以恢复,并成为乔治二世时代的成文法,现代有些地方将婚礼后所吃的喜宴称为“早餐”(breakfast),大概就是这个原因。

结婚后,新郎新娘需先禁欲3天,此称为Tobiasnights。此后,若夫妻“行房”,则随后的30天不能进入教堂。关于一年中那些日子可以行房,那些日子不可以行房,也有种种规定(前文介绍过)。

夫妻行房是为了生育后代,不含肉欲绮念的性交姿势只有一种,也就是男上女下的姿势(称为missionarypositi-on)。其他的姿势都在禁止之列,教会对各种不同的性交姿势明列了各种不同程度的惩罚。在当时,被视为能得到最大肉体偷悦的姿势“morecanino”(注:不知是何种姿势),采行者需受7年的劳役之苦。在告解室里,牧师或神父会问教徒各种细节的问题,后来还编了一本手册做为“询问指南”,其中所列各种可能的性交姿势,种类之多之怪异,远超乎一般人的想象力之外。

不仅性的愉悦是有罪的,单单“想望”而没有付诸行动也是有罪的。一个男人对女人的爱被认为是其欲望的表现,因此,一个丈夫不应该爱他的太太。PeterLombard就曾说:“一个男人若过于热爱他太太,是比通奸更糟的罪总之,不管是在婚姻之内或婚姻之外,早期的基督教社会对性均采取严厉压抑的态度。现代的精神分析学家告诉我们说,过度的性压抑会爆发“精神官能症”,从罗马帝国崩解到中古世纪,欧洲大陆盛行一种歌斯底里性的痉挛,出现这种症状的多是女性,忽然全身抽搐,有时侯则身躯变得僵硬,平躺着,.腹部弓起,私处凸出,如性交的动作。一般人认为这是恶魔附身所致,16世纪的一位德国医师威尔(Weier)则指出,它源自性的压抑。当时Colog邱地方的女修道院忽然爆发这种“流行病”,威尔医师观察修女发作时的情形,发现她们紧闭双眼,仰躺着,小腹胀起,不停抽搐。发作过后,她们“张开眼睛,脸上露出羞耻与痛苦的明显表情”。仔细追査这种“流行病”的来源,原来在不久前,修道皖附近的一些少年,在夜里潜进修道院,和他们认识的修女幽会,后来东窗事发,修道院严禁这种丑行继续下去。不久,住在修道院内的一位少女开始有了“爱人每晚来找她”的幻觉,而爆发了身体抽搐的症状。“保护”她的修女们看到她的发作都“受惊”了,跟着发作同样的症状。

从现代精神医学的观点来看,这种“流行病”是性压抑而产生的“集体歇斯底里症”,殆无疑义。

“梦魔”(incubus)是另外一个常见的现象。所谓“梦麋”是指乘人夜间熟睡时,压在人体上.(性交)的魔鬼,女性遇到的“梦魔”称为incubus,男性遇到的“梦魔”称为succubus。弗洛伊德的弟子锺士(ErnestJones)在“梦魔”一文里,指出“梦魔乃是源自性压抑的一种幻想”,其实中世纪的学者早就发现这两者的关系。他们注意到,被“梦魔”所扰的寡妇和少女要比已婚妇女来得多,而最多的是修女。教会则顺水推舟,承认“梦魔”的存在,声称它们是具人形的魔鬼。

但有些人则以“梦魔”做为一个方便的借口。16世纪的史科特(Scot)在他的一本书“巫术之发现”里,曾提到一位淑女经常被“梦魔”所扰,有一天梦魔”又再度光临,和她“热烈地作爱”,这位淑女大声呼叫,她的同伴连忙跑进来,结果发现“梦魔”躲在她床下,原来是一个人。

有时侯,和“梦魔”性交的妄想还会导致“怀孕妄想”,妇女们觉得她们“受孕”了,据称肚子会一天一天大起来,但到临盆时,却只从肚子里排出“一股风”,然后肚皮就消下去了。

在严厉的性禁忌下,男性之间则普遍存在着“性无能”的恐惧,但教会则一而再,再而三地颁布禁令,禁止教徒用任何方法恢复或增强他的性能力。

整体来看,早期的基督教对性有一种“强迫性”(obsessed)的观念,它压抑“性”,视“性”为最大的“罪”,但不是漠视它、闭口不谈它,而是在这方面大作文章,它对“罪”的关注似乎也远胜于“教赎”,具有正常性欲的男女在这种气压下,心理都难免有罪恶感,性也许是他唯一的罪,但在教会的眼中却是他最大的罪。

强化“罪”的意识,让性本能升华,有它好的一面,它可以使人谦卑、向上,在历史上,我们的确看到不少道德完美的圣者。但它也有不好的一面,无由升华的性本能以扭曲的方式突围而出,而使中古肚纪的欧洲成为一所巨大的“疯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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