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啊,摇滚女孩儿

1

“金城武主演的《喜欢你》上映了,我想去看。”

庾骁说:“我今天陪你去吧,不然明天放假我回家,就陪不了你了。”为了谢谢他陪我去,我买了票。

岁月从来不伤害那些好看的人,金城武老了还是那么帅。金城武给女主告白的时候,明阳给我来了电话,吓得我赶紧挂断,给他发微信。信息还没编辑好,他又打了过来,我再一次挂断。然后回了他一条微信:我现在上课,一会给你打过去。

看完电影,我和庾骁到小吃街吃了点东西。他给我买了好多吃的,让我带回宿舍给室友吃,还开玩笑说,追一个女孩子要先讨好她的室友,这样离成功就近了一步。

她们果然吃这一套,我回寝室之后,她们吃完东西就站到庾骁的阵营了,一个个都和我说庾骁是暖男,长得好看,这儿好那儿好的,一直到凌晨一点多,仍然意犹未尽……临睡之前,我想起来还没给明阳打电话,凌晨一点三十六,我想他应该已经下班,在回家的路上了吧,就给他发了微信。

“到家了吗?”

“没呢!北京的夜景还真好看,白天可能比这还好看吧!”

说完给我发了个小视频,霓虹闪烁,来来往往的车子从他的视线里经过,隐隐约约听到有嘈杂的KTV音乐,天桥下像是有人蜷缩在那儿,小贩正打算收摊回家,小孩有模有样地帮他妈妈数着钱,经过明阳身边的那对夫妻真有闲心,大半夜还在遛狗……

灯红酒绿,人间喧嚣,偏偏明阳最孤单。

“到家了吗?”

“到了,你快睡觉吧!明天还要上课呢!别上课犯瞌睡被老师罚了。”

“现在大学上课睡觉老师才不管呢!”

“那你也要好好听课学习啊!哥盼着你能有出息呢!别玩手机了,早睡早起!”

“知道,那我睡了,你也早点休息!”

放下手机之后,我却翻来覆去怎么样都睡不着。明阳真的很辛苦吧,我很没用,还不懂事。

天亮了,阳光从窗户透进来。

我叫明远,明阳是我哥,就像他的名字一样,他很阳光,而且温暖。

2

我的思绪被带回到那一年,也是在电影院,我旁边坐着喜欢的男孩,明阳给我打电话,我吓得手心出汗,急忙挂断了,颤抖着手,大着胆子发短信给他说我在补课。

明阳后来打电话骂了我一顿,说我补课不好好听课,还带什么手机。我哭笑不得,对于欺骗他的事情很愧疚,又觉得明阳真的好傻,这么好骗。

喜欢的男孩向我表白,我和他在一起了。

说来也奇怪,明阳像是知道我在干什么一样,每次和那个男孩约会的时候,他都会好巧不巧地打电话给我。说让我在学校好好学习,叮嘱我出门和同学玩要注意安全,不要轻易和男孩子出去。如果知道我在外面玩,一定会问清楚有多少人,男的女的,有的时候还会让我身边的人接电话。

和那个男孩在一起的时候,我就胆战心惊地向他汇报近况。很多时候和同学聚会,他都要让我身边的人接电话,没有女孩子的话,我是和他说不清楚的。

同学们都说,“你哥怎么管你这么严啊,都什么年代了,男女同学一起玩再正常不过了。”

我也很反感,所以常常因为这些事和明阳吵、闹。不是他被我气到挂电话,就是我被他说哭。但我的这些小动作始终都不起作用,明阳还是一如既往地给我打电话,这么多年一直没有变过。

后来我分手了,再也不用编谎话去骗明阳了。但是明阳却不知道怎么了,总是怀疑我在谈恋爱,用各种幼稚而且笨拙的方法来试探我。要我的社交账号密码,翻遍每一个联系人,从头到尾看每一段聊天记录。

我没有谈恋爱了,自然不会心虚害怕,反而巴不得他全部看完才好,这样他就会因为不相信我但却没抓住我任何把柄,羞于面对我了。大概他觉得除了他自己,任何人都有可能伤害到我吧,于是我生活里的异性朋友,都成了他的假想敌。

明阳很执着。社交账号里没找到证据,他就转战我的同学和朋友们,明里暗里旁敲侧击地问他们,我有没有谈恋爱或者有那个动向。结果当然是徒劳无获。

明阳真的很执着,而且很过分。我放了寒假,他也终于回了家。那个假期他总是找各种理由,假装借我的手机打电话,然后很久才还给我。他仍旧什么都没找到,我以为可以翻篇了。

那天我在打扫客厅,突然手机响起了短信提示声。我甚至都没有反应过来,明阳就已经从我的围裙兜里抢走了手机。我和明阳大吵了一架,我骂他不懂得尊重我的隐私,很长时间不和他说话。

有天我偶然听到了他和妈妈的对话,他叹息、自责。妈妈劝导他说,我现在正处于不懂事的年纪,就算担心也不要过多干涉我。

我听见明阳说,“不管什么年代,现在的人是什么观念,我只是不希望在她身上出现任何不好的事,我就这么一个妹妹,我不担心她谁担心她?”

后来,我主动找明阳和好了。

3

高考结束,我就去浙江找明阳,他答应会带我去玩。

七月的浙江很闷,很热。刚下火车,我就想回到火车上去,完全没法儿待。在埋怨天气的碎碎念里走向了明阳和嫂嫂,他一脸笑意,一把接过我的背包,嫂嫂递给我一杯冰镇的西瓜汁,拉着我朝着回家的方向走去。

明阳也不顾额头上流下来的汗,问我通知书什么时候下来。

我说:“还不知道录没录取呢!”

他说:“那不是早晚的事嘛!”那笑声比我还开心。

在没到浙江之前,我以为明阳和嫂嫂住在那种宽敞明亮,舒适清凉的员工宿舍楼里。上班的地方乘电梯上下,每天打卡进楼,朝九晚五。却原来是朝五晚九,黑白班颠倒着上。

我和明阳说,“你每天忙着上班,嫂嫂怀着孕也没办法陪我玩,不如我去你上班的厂里上班好了,还能挣点小钱。”

他说,“老板不要童工。”

我反驳:“我已经满十八岁了。”

他说:“明天再说吧。”

就这样一天等一天的,后来明阳终于耗不过我,他说:“你一个学生,做不了这个。”就是找各种理由拒绝我,不让我做和他一样的活,说我好好学习就行了。

后来,他自己经营了一个烧烤摊,我说:“这下我总该可以帮你做些事了。”

他说:“行,你帮我算账就好了,其他的我来。”

不让我靠近烧烤架,说是油烟对我的皮肤不好;不让我打扫,说会弄脏了我的衣服;不让我洗菜,说怕我洗不干净……反正我什么都做不了。

晚上收摊回家时,他骑着小三轮车载着烧烤用具,我骑着电动车跟在他后面。他时不时就回头叫我注意看路,骑慢点。回家的那条路就那么点距离,来来回回无数次,他次次都要回头,没有一次放心过。

那些深夜里在家与烧烤摊之间,来来回回奔走的路程,让我突然看懂了我与他之间的距离。不管与我逆向或是同行,他先行或是我先行,我走多远,有多勇敢和独立,他都不曾放心过。我说不必追,他嘴上答应着,却跟着我走了好久好远。

别的人或许会送我玫瑰,陪我越过山丘淌过流水的人是明阳;别的人可以陪我看电影,为我斩过荆棘挡过风雨的人是明阳。

爱,任何一种爱,总是温暖明媚而且美好的,这是人们的感官接收到的。你看烈日下明阳的汗珠朝下流汇,那模样像不像玫瑰;还有明阳不愿让我看到的朝五晚九,是不是就像电影里男主角一样倔强。

4

五一小长假的时候,我去了浙江。

明阳一年前就离开浙江了,他现在在北京,在一家料理店学厨。

刚下飞机没多久,明阳就打电话给我,问我和谁一起去的,让我注意安全。

我在鲁迅故居的时候,恰逢他午休。他和我开视频,说他在浙江的时候都没怎么来这些地方玩过,我就一边游一边和他介绍那些景点,这样,我所到之地他也能够感受一遍了。

我回了大连之后,有一天明阳给我发微信。

“你应该是谈恋爱了吧,自己有点分寸”

“我对象可好了!”我笑着逗他。

他回了我新的信息,气氛沉重起来。

“现在北京街上,随便遇见一个人都是大学生,你别错过了该学习的时候。我现在其实挺后悔的,该读书的年纪没珍惜,很多地方都不如人……”

“我会好好学习的,知道你的良苦用心了。”

明阳初中都没毕业就出去工作了,很短的时间内,就从一个小小少年慢慢长成了坚强的模样。

明阳是被逼着成长的,单亲家庭的环境下,母亲没有余力给予我们更多的爱护。明阳从来不怪母亲,他清楚,母亲只是个妇人,是个文盲,仅有的能力已经用来解决一家人的温饱了,她没有错。无可奈何,即便意难平也都只好认了命。

明阳常说,“我们家就你这么一个大学生,哥哥们都盼着你有一天能有出息呢!”

“你以后有出息了,也就算给哥长脸了!”

“以后毕业了,找个好工作,能挣大钱最好,不过一定要有一个正式安稳的工作!”

明阳把所有自己没能实现的愿望都寄托在我身上。你别说他自私,你不知道那是怎样一种绝望,他只是觉得自己太卑微了。他希望我以后能挣大钱,并不是因为钱对他来说有多重要,而是真的穷怕了。

明阳和我说过,他出门那一年,鞋子坏了,想要一双新的鞋,母亲没给他买。后来他挖了好几十斤的药草卖了9块钱买了一双新鞋,在学校穿,快回到家了又换坏的穿回来。

我觉得明阳真的很心酸,也真的很让人心疼。

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可凭什么偏偏是明阳。

5

相比较之下,我生得晚,比明阳幸运了太多。而我所有的幸运,都源自于他。

因为他只能靠自己微薄的力量,我却被他纳入了保护范围,像生活在温室里。从小到大,明阳都护着我。在学校里,只要有他在,没有人敢欺负我,一起玩的伙伴,没有谁可以在我面前说脏话。长大后我才明白,他给我的,只有这个世界美好的那一面。

明阳小时候很瘦、很单薄,像只小猴子。学校到家的路很远,常常我走不动了,他就会背我,歇歇走走,却从不喊累。

每次期末我拿了奖状,他笑得比我都还要开心。

高中毕业的时候,母亲要我报学校报得离家近一点,而我一心一意只想去北方。

我哭着说她,是不是要一辈子把我拴在她身边。她也偷偷抹过好几次眼泪,毕竟只有我这么个小女儿,山高水长的要见一面很难,不放心。我问明阳我应该报哪所学校,他说你喜欢去哪就去哪,我和她谈。最后,母亲妥协了。

明阳向来都支持我的,我想做什么他都站我这边。不会问太多,但凡是我想要做的,不犯错,他都会让我去尝试。

我想学画画,他说等你变成画家,要把我画得帅一点;我想学吉他,他说等你学会了弹给我听;我想写小说,他说等你写好了我做第一个读者。

我的所有想法他都无条件支持,尽管他也不知道我有的是一种什么梦想,但我的方向都是他的希望。

6

我不是一个好的载梦者。

我常常循环往复,时而奋发努力只求上进,时而又颓废到忘乎所以,时而害怕辜负了他的期望,时而真的觉得自己无能为力了。

倒是他,始终坚定,从未放弃过对我的期盼。

我也怕我没能完成自己的梦想,害得他替我失望。

未来很迷茫,想着想着大概想出了一些方向。

已经凌晨一点多了,他应该下班了在回家的路上。

我没有和别人去看电影,没有要回他电话的理由。

我也终于明白,他为什么总好巧不巧地在我和别人看电影的时候打电话过来了,最亲密的亲人之间都是有感应的。明阳对我的好,让我觉得除了他,我害怕全世界都会有恶意。

“到家了吗?”

不知道明阳什么时候回我……

黑云涌了上来,逼仄灯塔躲进一个小小的角落,海浪呼啸着奔向海岸,一场暴风雨即将来临。

一个老头站在锋利的海风中,脚步依然稳健,他眯着眼望向远方,缓缓摇了摇头,然后双手作喇叭状,向着灯塔顶部大声喊:“小天,把楼上的门窗关好,今晚将会是一场巨大的暴风雨!”

“是,爷爷!”小天立即爬上沙发,伸手锁上了窗户,然后跳到桌子上,准备来一个完美的落地动作,可他脚底一滑,撞上了附近的柜子。小天连同柜子一起倒在地上,飞起的灰尘弥漫了整个房间。

“啊,真倒霉。”小天站了起来,掸了掸裤腿,发现了一打盖满了尘土的信件,这应该是曾经放在柜子顶上的。

小天立好柜子,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抽出一封信件,开始阅读。

“亲爱的塔拉,海面风平浪静,可我一想到你,我的心里总是汹涌澎湃。”

“亲爱的福伦德,我总是坐在海边,看着一波一波的海浪,它们就如你向我奔来。”

小天解开信绳,准备将信件按顺序一封封摆好。

“小天,你该回去了!再晚一点你的父亲该担心了。”老头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小天心中一惊,将一打信件迅速地掖到自己的背后,拉着外衣将它们掩盖住。

黑色的身影出现在门口,“今天回去要小心,外面风雨很大。”

“爷爷,我和爸爸说今晚我会住在这里。”

“好,走,我们下去,下面暖和。”

小天跟着老头慢慢走了下去。

灯塔已经很老旧了,自本地的商船减少后,灯塔看守人,不再是一个吃香的职业。没有人愿意守护这座灯塔,除了一个倔强的老头,他宁愿不要工资也愿意在这里看守,只能靠附近的渔民的资助勉强度日。

在外人看来的怪怪的老头,小天却非常喜欢,因为他有很多故事,那些故事都是关于冒险和远方,小天认为那才是男子汉应该追求的事情。老头也乐于有这么个可爱的孩子陪着自己,他却从不告诉小天他原本的名字,只是让他管叫自己爷爷。

暴风雨果然来得猛烈,从四周将这老旧的房间裹挟起来,若不是几座烛台还在散发着微弱的光芒,谁都不知道这个年迈的老古董是否还能继续喘息。

老头却仿佛享受着这种氛围,他懒散的倚着木椅,双腿耷拉着,靠近炉火享受着温暖。双眼微闭,松垮的脸上褶皱拉着嘴角轻轻上扬,仿佛喝酒到了微醺状态。

幽暗灯火中,他仿佛置身于那次盛大的宴会,那是他第一次见到如此美丽的碧蓝色双眸,像一层层波浪溅起的海洋,又像仰望才可得的天空。

“塔拉小姐,这位是福伦德,加尔萨号上最出色的水手。”

白裙女人举止优雅,轻捻笑意。

“加尔萨号是一艘很漂亮的船,福伦德先生。”

“她的确如此,但在你的面前她显得黯淡无光。”

“您过奖了。”

“我只是说出眼见之实罢了。可以请您跳个舞吗?”

纤细的手指递了过来,触感温润。

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飘摇的裙摆,浪漫的音乐,优雅的舞步,散开的人群,热烈的掌声。

对了,还有摇摆的挂钟,它左晃右晃,也随着舞步尽情摆动,不知疲倦,直到一句愤怒的呵斥打破了时间的流逝。

“离我女儿远点,水手!”

暴风雨依旧狰狞,但是老头仿佛已经睡熟,小天背对着老头,悄悄抽出藏在身后的信件。厚厚的一打信中,只有两个人在互诉心意。伴随着跳动的火光,小天捏起又一封泛黄的书信。

“福伦德,我的父亲仍未改变心意,他仍打定主意让我嫁给一个会呆在陆地上的人,但我的心只属于你。”

“亲爱的塔拉,今天我看到了海豚,它们让我开心,却不及你十一。”

“亲爱的福伦德,我的父亲说你会爱大海胜过一切,你热衷于冒险,我会被孤独包围。可是我一想起你将要回到海湾,我的心就颤动不已。”

“亲爱的塔拉,你就是我的海洋,你是我最棒的历险。”

“亲爱的福伦德,我的心意从未改变,我的手环会陪你度过海洋上的时间,就如我一直与你相伴。”

“亲爱的塔拉,你的手环,你的双眸,你的身体,它们都是我的一部分。”

暴风忽然提高了音量,它咆哮着,疾号着,使小小的窗户瑟瑟发抖。小天的手指也微微一颤,他开始收起书信,这凄厉的高音很可能会把老头唤醒。小天回过头,却看到老头微微上扬的嘴角,仿佛在享受温暖炉火带来的惬意时光。

风无休止地号叫,这次却伴随着细微的杂音,但转瞬即逝,消散在风中。老头的耳朵却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一点,他睁开双眼,忽然起身,“航标灯出问题了!”

老头赶忙开始套他的大衣,没有注意到一旁惊慌失措的小天。捋直了袖子,老头拿起沉重的探照灯就要向门外迈去。

“爷爷,我想和你一起去。”小天紧跟着老头,拉起老头的外衣。

“不,孩子,你就呆在这里!航标灯不能熄灭!”老头没有给小天再次说话的机会,他打开门,融入黑暗之中。

没有了老头的存在,小天才发现黑暗是这个房间的优胜者,它占据了更多的空间,将光明逼迫分布的星星点点。

屋外的整个世界都是流动的,风雨在摇摆,海洋在晃动,大概只有一个独眼巨人伫立不动,用自己的眼睛照亮航路。可是居住于巨人心里,藏身于黑暗中的老头,不知要面对怎样的孤独。

就这么想着,小天摸着巨人花岗岩的皮肤,拨拉开蹲在椅子上的黑暗,拿起最后一封信件。

“亲爱的福伦德,人生没有什么事情能把你我分开。父亲不能,风暴不能,时间不能,死亡也不能。”

只有这一封信件没有回信,对话到这里戛然而止。温暖的炉火一直在跳动,小天思索着这封信件的含义。

在无人的黑夜,谁都不能估摸时间的流逝。

房门打开了,老头把湿漉漉的外套挂起来,到炉火旁伸出双手。随着水汽的蒸发,老头渐渐感到暖意,又回到椅子上,软绵绵地坐下来。

小天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把椅子搬到老头的旁边,从背后慢慢地把信封拿出来。

“爷爷,后面发生了什么?”

老头并未作答,只是捧过零零散散的信件,稍加整理,又用细绳捆起来,平整地放在桌面上。

“来,孩子,坐。”

小天听话地坐回椅子上,上半身爬在老头的腿上,就如往常一样。

那是福伦德的最后一次历险。

在返程途中,黑夜来临,暴风雨又至。船只像羽毛球一样被大海卷起,又扣杀,躯体被砸的七零八碎,船只开始慢慢下沉。

穿过慌乱的人群,用尽最后的力气,他把自己绑在桅杆上。当变脸的海水慢慢吞噬船只时,福伦德只能看到已经被淹没脖子的人们双手合十地祷告。

最终全员沉没,只有福伦德靠着折断的桅杆活了下来,随着海浪在海上漂流。无人的海洋,不仅折磨的是躯体,还有绝望的灵魂。

福伦德在海上漂流了三天三夜,他紧抓着那个手环,发疯似的一遍又一遍地讲述着他们的故事。

手环就像他永不熄灭的火柴,攥着它,就有温暖美丽的幻象。可是一波又一波海浪的冲击,让福伦德的精神开始变得恍惚,意识也逐渐消散。

三天三夜后,当福伦德绝望地在海水中挣扎时,天一黑,他突然看到了灯塔的光。他用尽最后的力气把两只胳膊在桅杆的两边划起来,朝着灯光的方向前进。

那灯光就像一道闪亮的绳子,福伦德接过它,用力缠在自己的腰上,一点一点拉着自己向灯塔划去。在他失去意识到最后一瞬,他看到了惊讶的人群。

当他再次醒来时,第一件事情就是寻找手环,之后是寻找它的主人。这一次,福伦德坚信,没有什么阻碍是不能冲破的。

但是福伦德只看到了一个孤零零的立在灯塔旁的石碑。当手环的主人以为风雨已经掩埋了她的爱人,她义无反顾地从灯塔的顶部投入到满地马鞍藤的怀抱。

之后……

老头这次讲故事不再和以前一样神采飞扬,他十分平缓的叙述,好像是在讲梦幻的睡前故事。小天在温柔的语调下萌生了倦意,不知不觉便沉睡入梦。

当小天再次醒来的时候,暴风雨已经停止,阳光开启了新一天的节奏。温暖的白色的光芒从屋外射入,将房间中的黑暗一扫而空,流动的光线包裹着老少二人。

老头却没有入睡,他的眼神看向它处,目光呆滞,瞳孔却缓缓流动,仿佛万千思绪在头脑中萦绕。

小天揉揉眼睛,他还记得昨晚听到的部分故事。

“爷爷,所以任何事物都会迷失方向,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守护灯塔,对吗?”

老头收回散发的思绪,他终于露出来微笑。他用粗糙的手轻轻抚摸着小天的头发。

“不,孩子,爱永远不会迷航。”

从北城到襄城,一共一千四百多公里,这一程下来约是五六个小时的光景,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此时,列车的速度减慢,开始缓缓进站。

我将落于窗外的目光收回,起身随着早已排好的队伍走下车去。我的东西不多,只背了个随身携带的挎包。

一边拨打号码一边向外走去,电话那端很快便被接通。

“我到了。”同时于人群中止步寻找,还没等他开口,视线已在兜兜转转中悄然定格。

“裴宁,我看见你了。”微笑间我已然切断了通话,踱步向某个方向走去。

1

广场上人潮拥挤,他就站在出站口对面的街灯旁,俊朗挺拔的身形格外引人注目。似乎也同样看到了我,下一秒,他把手机塞回了侧边的上衣口袋。

待我走近,“你不是说你今天没时间接我的吗?”我向他质问着。

他笑了一下,“就知道拦不住你……陆姨知道吗?”

“知道知道,她还说了,找你她放心。”我不耐烦地摆了摆手。

环顾四周,就他一个,“哎,合欢呢,怎么没见她?”

“她临时被导师叫走了,晚上到酒吧找我们。”说着将我的挎包扯下,拎到他自己的手上。

“哦。”

“哦什么哦,还不快跟上……”

算起来,我与裴宁已经认识12年了。

十多年前,小学还没毕业,他父母就离婚了。在那段时间里,他曾跟随家人辗转过很多地方,对于他而言,搬家这种事早已经见怪不怪了。

与其他人不同,他的妈妈是个不折不扣的“冷美人”。面容精致,身材高挑,染了一头靓丽的紫蓝色的头发,外加迷人的大波浪,显得时髦又性感。

冷美人是个厉害的女强人,搬来后没多久,就在当地开了一家摄像馆,取名“佳蕾摄像”。后来才知道,原来“佳蕾”二字是她的名字。

摄像馆里挂了许多照片,多数是她拍给儿子的艺术照,从小到大,各个时段的照片应有尽有。其中一张穿红衣服的还被她挂到了外面,这一挂就是六七年。

2

刚搬来的时候,一切都太匆忙。家里、外面,都需要时间打点和熟悉。

尤其是摄像馆那边,一切才刚刚起步,要操劳的事情实在是不少。冷美人一忙起来就没个早晚,连带着裴宁一起,饭也吃不合适,觉也睡不踏实。

妈妈觉得心疼,经常叫他来家里吃饭。一开始他也是矜持着拒绝,但架不住我妈热情的“强取豪夺”,便乖乖就范了。

一来二去的,我们两家便熟识了起来。

但我和他之间一直都是那种不温不火的状态,“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一年下来也说不上几句话。

相反,他倒是和我妈打得火热,一口一个“陆姨”,叫得我妈合不拢嘴,经常在我面前夸他,尽管我每次都表现得嗤之以鼻。

3

一次,学校布置了一项作业,让每个人都交一份画报。我左想右想还是难以下笔,正在烦恼之际,房门被推开,“林予,陆姨让我叫你去吃饭。”

“听到了,我一会儿就过去。”

“一会儿是多久?”

“你烦不烦!哎……你进来做什么,把纸还给我!”

他置若罔闻,“原来你在想这个,怎么,不会画?”

像是被戳到了要害,我一把将画纸抢了回来,“要你管!”

他靠在书桌上,双手环抱在胸前,“也许,我可以帮你。”

我微微一顿,有些质疑,“你?”

事实证明他确实可以帮我,他不仅帮我完成了学校布置的任务,还让我稀里糊涂地得了个一等奖。尽管是校级的,却也是我人生中第一个一等奖。

站在领奖台上,心里总有一种隐隐的不安,像是吃了偷来的糖果,既甜蜜又惶惑。反观裴宁,尽管他本人只拿了个二等奖,但依旧是一脸平和,分外坦然。

或许是因为感谢,或许是因为亏欠,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不再对他抱有敌意,也是在那段时间,他成了我最重要的人。

接触的时间久了,我发现,裴宁和其他男生不太一样。

与同龄人相比,他不大喜欢打篮球,也不喜欢踢足球,更没见他去过网吧……与那些成天只知道打游戏,满身臭汗的男生相比,他简直是年级里的一股清流。

除了画画读书外,我竟想不出他还有什么其他的兴趣爱好。

他为人稳重,行事稳妥,就连上下学都跟我一样每天步行,总是一副不紧不慢的样子。

后来他曾向我说明,自父母离异以后,他转过很多次学,去过很多地方,也见过很多不同的人。因为“行色匆匆”,所以他没有固定的朋友,没有人告诉他在相应的年龄里,该去做什么,又不该去做什么。

因此,很多事他不是不喜欢,只不过是他错过了时机,喜欢的最佳时机。

其实,又何止是他,很多人都在错过。可那又有什么办法,时间是有顺序的,它总喜欢先来后到。

4

那时曾看过这样一个故事。

笨笨的旅行者去四处旅行,他的钱、衣服、鞋子统统都被城里人骗走了。

但因为旅行者真的很笨,只要城里的人骗他说,“你真是帮了我一个大忙”,他就感动得泪流满面,还说着,“祝你幸福,祝你幸福”。到最后,他把身上所有的东西都给光了,全身赤裸,就只好到森林里旅行。

森林里住着妖怪,他骗走了旅行者的四肢和躯干,最后只剩下了一个头。终于,妖怪吃掉了旅行者的眼睛对他说,“为了感谢你,我送你一样东西。”

‌旅行者听到后感动地痛哭,可是他已经没有眼睛了,只能从眼眶里流出泪水。他边哭边说,“谢谢你,从来没有人送过我礼物,谢谢你”,说完就断气了。而那个妖怪只是扔给了他一张写着“笨蛋”的纸片。

故事看完了,那个旅行者真的很笨,笨得让我眼泪都差点淌下来……我只是不懂,不懂为什么一片赤诚的他却是这样的结果?

还记得当时,他是这样说的。

“林予你哭什么?”

“谁哭了!我只是替他难过。”

“呵,好了好了。放心吧,如果你是那个笨蛋,我一定不会骗你。”

“可我不是笨蛋!”

“……那我也不会骗你。”

那时,我还是个容易多愁善感的爱哭鬼。

不懂得,不是所有的童话都有美好结局。也不懂得,不是所有的感情都可以有始有终。

不过,有一点没说错,他确实没有骗过我。

某天,照往常一样,我窝在沙发里打游戏,他坐在书桌前画画。

“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儿?”我突然发问,似是在引出话题。

“嗯……”他沉吟了一会儿,扬了扬手里的画笔,“我喜欢画的比我好的。”

“你这要求也太苛刻了吧,画的比你还好的,有吗?”我表示疑惑。

他笑了一声,点了点头,“有的。”

说罢继续摆弄他的画笔,任凭我如何逼问他都没有再开口。

因此,他和合欢走到一起,虽说猝不及防,可我并不意外。

5

合欢是我们年级的才女。

她总是安静地坐在教室一隅,乌黑的秀发被她柔柔地扎在脑后。总在不经意间抬眸,和周遭人对视之时,朝人清雅地一笑,令人倍觉温暖。

她不仅写得一手好字,画画也是堪称一绝,但她只是将它们作为爱好,从不会当成在人前卖弄的资本。

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原来她和裴宁很早就认识,早在十多年以前就一起参加过绘画的兴趣班。和他一样,她也是从那时起,爱上的画画。

——

“哎,阿予,你想什么呢?半天都没见你说一句话。”其中一个好友推着我说道。

我这才意识到我的走神,连忙收拾好情绪。

起身端起一杯酒,“裴宁,生日快乐。”视线一转,恰好对上正微笑着的合欢,“祝你们好好的。”

嗯,也祝我们大家都好好的。

6

北岛在他的诗里曾经说过:“如今我们深夜饮酒,杯子碰到一起,都是梦想破碎的声音。”

而我想说,杯子碰到一起,不仅是破碎,还是一种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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