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有清雪落经年
暮色四合,鸿雁声声。乐清雪提着白纸红底的灯笼,只身踏入一座旧宅。
破旧的窗棂被风无情拍打,发出行将就木的吱嘎声。乐清雪推开祠堂大门,灰尘簌簌落下,覆在她苍白的面容之上。
祠堂里的牌位东倒西歪,千疮百孔的经幡在梁上微微晃动,经幡之下,有一块描金莲花底座的牌位十分崭新,黑漆漆的乌木灵牌上刻着“乐清雪之位”几个字。
乐清雪的手微微颤抖,提竿从她手心滑落,灯笼落地,发出一声闷响。
灯笼熄灭,祠堂陷入黑暗。
“你是谁?”一道声音在乐清雪耳边响起,同时一双手扶住了她颓然跌落的身体,“乐宅已有七十年无人踏进,此宅早已封门,你是如何进来的?”
来人声音沙哑,一字一句却如淬火的珠子,一颗颗敲击在乐清雪的心底,留下一片滚烫的烙印。
乐清雪两腮挂泪,伸手摸了摸那人脸庞:“顾澈,我是清雪。清莹秀澈的清,雪胎梅骨的雪,你还记得我吗?”
黑暗里,男子一把将乐清雪抱住,哽咽声声:“清雪,清雪……”
“你叫什么名字?”长安灯火璀璨,闹市之中,白衣男子接过小姑娘手里的荷包,问道。
小姑娘睁大清澈如晨露的眼睛:“乐清雪,爹爹说是清莹秀澈的清,雪胎梅骨的雪。你呢?”
男子微微一笑:“顾澈,清莹秀澈的澈。”
除夕的长安城热闹非凡,万人空巷。乐清雪本是同一众女伴们来这边儿玩猜灯谜的,只是人流汹涌,把她和女伴们冲散了。惶急之下,她脚下踩到一个东西,捡起来一看,原来是一个绣着花鸟虫鱼的荷包。
她环顾四周,人来人往的,失主早就不知道去哪儿了。荷包颜色淡然,边缘还翻出细细的绒毛,一看就知道是被失主经年累月带在身上的,由此可见,这荷包于失主而言定是意义非凡。乐清雪犹豫片刻,还是决定在此等失主寻来。
乐清雪再次见到顾澈时,已经是两年后。
那年她十四岁,为了替她寻一门好亲事,收了她娘好几张银票的巧嘴婆险些把乐家的门槛踏断。乐清雪从来不是一个愿意将就的人,巧嘴婆送来的画像最后被她一张张扔到篓子里。她想:嫁人了就必须得生孩子,那多疼呢!她才不要嫁人呢!
等到下一次巧嘴婆来的时候,乐清雪已经离家出走了。
乐清雪背着包袱,站在朱雀大街的尽头,望着天边欲坠不坠的落日,心里一片怅然。她还没怎么出过远门,也不知道爹娘看到那封被她用拙劣的画技来表明意思的书信后,又会作何感想。
“吁——”天色向晚,车夫见路中央站着个姑娘,安全为由,他一把勒住缰绳。
车厢里传来男子的声音:“龚叔,怎么停车了?”
车夫道:“公子,前面有个姑娘,看上去孤苦伶仃的。”
顾澈掀开帘子,与此同时乐清雪也正好转过身去。四目相对的刹那,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得知乐清雪离家出走的原因,顾澈为乐清雪倒了一壶热茶:“怎可这般任性,你也不是小孩子了,怎么还叫你爹娘担心?天色已晚,你今日便在我这里住下,明日我让龚叔送你回去。”
“不要!”乐清雪一听他这么说,登时气鼓鼓地把脸别向一边,看也不看他一眼,“你也说了,我不是小孩子了,那我有权利决定我的去留,你若不喜我,我现在走便是!”说着,竟真把包袱往肩膀上搭。
外面已是浓浓夜色,顾澈哪里放心她离开,但乐清雪性子倔,执意要走,顾澈拿她没办法,最后嘴皮子都快磨破了,才把人给留住。
顾澈今年二十有二,是京城最大的书院——鹤来书院的一名教书先生。他在鹤来书院主要教授《诗经》的《秦风》以及《女诫》的节选内容。他在一众夫子里面,却是最年轻的。因他品貌俱佳,浑身上下透着乌衣子弟的出尘气质,所以书院的同行都常在他面前当巧嘴婆,一个劲儿都夸赞自家姑娘是如何如何温良贤德,恨不得立马让自己姑娘和顾澈拜堂成亲。
顾澈自然是婉拒了,因为在他心里,一直住着一个人。
乐清雪没怎么读过书,除此之外,她也没学过女工,琴棋书画样样不懂,这也导致她没什么爱好。顾澈每日卯时便坐上马车去了鹤来书院,一直到戌时才会回来,乐清雪也没兴趣学些女儿家该学的东西,就只好把顾澈的每件衣服都拎出来洗洗晒晒。
虽说女子无才便是德,但当顾澈看见满院子都晒着湿淋淋的衣服,甚至包括自己里衣亵裤时,他很想拿出一本《女诫》砸在乐清雪头上。
为了拯救那些被洗得发白甚至变透明的衣服,顾澈决心在闲时便教乐清雪写字。交给她第一个词便是“男女有别”。
玉兰花点缀于窗前,乐清雪握着笔,别扭地临摹着这四个字。末了,顾澈看着这支楞八叉的四个字,好一阵感叹,若是乐清雪也算是他的学生的话,那大抵是他教过的最差的一个。
“顾先生,这四个字是什么意思啊?”乐清雪问。
“男女之间交往慎重守礼,不可轻易逾越。”
乐清雪端凝着他,良久才似有所悟一般“哦”了一声。这时她又拿起桌上的《诗经》随意翻了翻,指着其中某一页中某个句子,问道:“这句发什么什么,止什么什么的,又是什么意思啊?”
“是发乎情,止乎礼。”顾澈随口答道,看着一脸期待的神情,顾澈微愣,不知该如何解答才好,便搪塞道:“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说了你也未必懂,你多看些书,时机一到,你自可领会。”
乐清雪吐了吐舌头,埋头继续画着那支楞八叉的四个字。
这时,龚叔敲了敲书房的门,递给顾澈一块朱红的请柬,说是翰林院大学士柳铮的千金柳纯同平宁侯府的小侯爷结秦晋之好,婚事就定在了下月初一。
顾澈拿着请柬,眼底却蒙上了一层化不开的雾气。他将请柬递扔在六角小几上,说话时的语气突然变成了强硬的要求:“下月初一,你便随我一道去。”
长安城内锣鼓喧天,十里红妆铺彻街巷。
乐清雪怕被别人认出身份,便在脸上蒙了一片紫纱。她小心翼翼地跟在顾澈身旁,而顾澈却始终闷闷不乐。晚宴开始,乐清雪坐在顾澈身边,冷不防注意到他鬓边夹杂了几许白发。乐清雪记得,一个月前,她还十分羡慕顾澈那头乌黑亮丽的头发。
酒过三巡,期间顾澈那几个同行还调侃他,说难怪顾澈他不肯答应跟自家姑娘结亲,原来是偷偷在家养了个童养媳,以后拿来当小娘子。
这没羞没臊的话即便是乐清雪听了都脸红心跳,尴尬不已,更别提有着乌衣子弟风范的顾澈。他当即拂落酒盏,歪扭着身子离开了。
乐清雪是在侯府的花园里寻顾澈的,当时他已经烂醉如泥,四仰八叉地躺在花丛中,嘴里一直叫着新娘的名字。
乐清雪蹲在他身旁,闻着他身上的酒气,看着天上的弯月悄无声息地被云层吞没,心里竟然比离家出走时还要怅然。
“什么声音?”这时,经过抄手游廊的夜巡侍卫注意到花园内的动静。
眼看着脚步声越发逼近,乐清雪忙用双手捂住顾澈嘴巴。顾澈嘴里仍然发出“唔唔”的闷声,乐清雪脑门一热,一把掀开面纱,俯身用自己的双唇堵住了顾澈的嘴巴。
唇齿相触的瞬间,顾澈突然不再挣扎。
等到那些侍卫走远,乐清雪才抹了抹沾染上酒味的嘴,从顾澈身上移开。
“纯儿。”顾澈梦呓一般地唤道,伸手攀住乐清雪的肩头,刺啦一声,暴露出一片雪白。乐清雪还半晌才反应过来,忙将顾澈的手从自己肩上打掉。顾澈翻了个身,左手拉住了乐清雪的衣带,右手又拽住了她的裙裾,乐清雪左支右绌,没多久便衣不蔽体了。
“顾澈!你究竟要干什么!”乐清雪愠怒道,除了第一次见面,她还是第一次叫他的名字,以往都叫他先生,可现在的顾澈又哪有半点儿先生的样子?
“我要、我要你……”顾澈突然搂住乐清雪的腰肢,将她拉回花丛里,压在身下。温热的鼻息混杂着淡淡酒香喷洒在乐清雪的面颊上,顾澈双眸里水雾氤氲,一路吻至乐清雪粉嫩的耳垂,喃喃低语:“我要你,纯儿……”
上弦月从云翳里缓缓探出,洒下薄凉清冷的光辉。对面的屋顶上,凤冠霞帔的美人,漠然凝视着花园里的那片春光,眼角的泪珠被风吹散。
侯府那一夜仿佛是个梦,睡醒了便忘了,顾澈仍然一如往常,按部就班地过着日子,乐清雪却隐隐感觉到,顾澈在刻意疏远自己。
左思右想一番,她留了一封信在顾澈的几案上,便收拾包袱悄悄离开了。
顾澈回来打开信封,虽然纸上画得乱七八糟,但顾澈却瞬间明白了她的意思。
她说她要离开,不想再给他添麻烦,以后山长水远,天涯陌路。
顾澈大惊,匆匆揣回信纸,吩咐龚叔备马。
两天、十天、一月……光阴匆匆数十载,一晃就过。时光在顾澈的下巴上刻上点点青胡茬,他去过侯府,已为人母的柳纯将那夜的光景告诉他,他这才知道,原来一直都是自己自欺欺人,宁愿相信那只是一个令他羞耻的梦。
顾澈买了一匹马,那匹马驮着他去了长安以外很多地方,但没有一个地方有那个让他魂牵梦萦的身影。也不知道一个人在外面流浪了多少年,风霜已然吹白了他的双鬓,乌衣子弟的气质也尽数褪去,取而代之的是无限沧桑。
一别长安三十年,顾澈再次踏回故土,曾经的顾宅已经被装饰华美的酒楼取代。而那偌大的乐府,早也空无一人。
半生飘零,却连有关她的一丝踪迹都未寻得,顾澈累了,看着檐上的落雪,回忆起初相识。那封信纸,虽然平整如新,却微微泛黄。
曾将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顾澈在这座旧宅里,枯藤下的躺椅上,等过一年又一年。等得青丝成雪,等得垂垂老矣,等得他以为此生真的应了“天涯陌路”之时,乐清雪回来了。
幽静的祠堂里烛火摇晃,乐清雪坐在木床边,看着白发皤然的顾澈沉沉睡去。
他等了她七十多年,却不知美人香消,早已不过白骨一堆。
顾澈这一睡下,再也没有醒过来。
隔世的忘川之畔,灯火阑珊,乐清雪提着红底白纸的灯笼随着数不清的鬼魂向往生界的大门踏去。这时,她的左脚踩到一块软软的东西,原来是一个荷包,她捡起来看了看,上面绣着“清雪”二字。
“这是我的,姑娘。”墨发白衣的男子出现在她的面前,微笑道。
乐清雪皱眉,她还好像忘记了什么:“你,叫什么名字?”
“顾澈,清莹秀澈的澈。”
1
十月的天,热得冒烟。
“砰”
一声巨响,让趴在桌上睡意正浓的顾初安“噌”的一下坐直了腰杆。
她慌张的四处望了望,又用手擦了擦嘴角的口水,这才想起什么似的,猛的站起来跑进厨房。
是灶台上烧的水烧干了。
顾初安走过去,慌慌张张,不管不顾的提起锅盖,又被烫得大叫,然后忙手忙脚的丢下锅盖,关了天然气。
唉,她颓废的耷拉着眼皮,看来自己真的是什么都做不好。
她把手放到洗槽边,用凉水冲了冲,就走出了厨房。
这是她来这个陌生城市的第二天,准确的说是第十二个小时。
她走到狭窄的单人间的窗前,外面烈阳高照,车水马龙。陌生的城市,陌生的街,更是陌生的房间,陌生的床。还有……陌生而又熟悉的人。
她和陈渊相恋三年,异地至昨天晚上十点是七个月。
昨天顾初安下班赶了最后的航班来到这里,是陈渊来机场接她的。
来时穿着西装外套,头发留得寸短,圆润稚嫩的脸也被这七个月的工作消磨得刚毅硬朗。
他看到顾初安的时候,脸上挂着清浅的笑,很顺手的接过顾初安手上的行李箱,然后对她说:“走吧。”
他已经向前面走去,顾初安立在原地,傻傻得看着自己另一只还悬在半空中的手,有些失望。
他们坐的出租车,一路无话。
其实顾初安知道,他们之间有一些东西改变了,但说不明白。
看到陈渊住的地方的时候,顾初安煞是惊讶,她曾无数次幻想过陈渊一个人住的会是什么样的地方。
她想,大概会是臭袜子一地,衣服裤子乱扔,桌上还会又前几天吃的忘记扔的外卖盒子,更甚一地都是烟头和垃圾。
但当她看到,一间单间配套,卧室和客厅用薄荷绿的帘子隔开,靠着门的餐桌上干干净净,有的是一支好似刚插上去的红玫瑰。有些狭窄的厨房,蓝色调,厨具,调料一应俱全。
她还记得,她看到厨房的时候无意问了一句:“分开七个月,你都学会做饭了呀。”
陈渊答的是:“会一点,不精。”
他自然是看不到这时顾初安眼里掠过的一丝失望。
卧室的床是蓝白条纹的四件套,平铺整齐,床头柜放着一个粉色的抽纸盒子,那么和他不符。
晚上他们很早就睡了,一是顾初安坐了几个小时的飞机累了,二是陈渊第二天要上班。
躺在床上,顾初安嗅不到熟悉的陈渊身上的味道,只有新换的床单,清香的洗衣液味道。
她突然觉得,这一切太陌生了,陌生得任何东西都与自己无关,包括陈渊。
这样的场景顾初安从未想到,她还计划着,一到他住的地方,就帮他收拾收拾房间,打扫打扫卫生,或者洗洗他的臭袜子。然而,需要她做的什么都没有。
2
他去上班了,早上顾初安撒撒娇让他请个假陪自己几天,但看到陈渊眼里充满为难和纠结的时候,顾初安的心不安的跳着。
最后陈渊还是说:“我努力努力吧。”
顾初安送他到门口,陈渊揉了揉她的头发,“乖,在家等我回来,想吃什么就自己做点。”
“好。”顾初安咧着嘴,目送他离开。
他们是大学在一起的,两人工作的时候因为谁也不愿意妥协,所以经历了七个月的异地。
开始顾初安还觉得这种相处模式很好,毕竟之前在学校是天天都能见,现在暂时分开一段时间或许还能增进两人的感情。
但时间久了就不一样了,他们都是刚开始工作,不得不每天兢兢业业,加班加点。于是他们从开始每天两个电话,到每天一句问候,再到一周一个电话,到最后一个月一个视频电话。
顾初安开始有些担心,担心他工作太累不按时吃饭,担心他胃病发作没人照顾,也担心他没有自己在身边会不会习惯。
对陈渊的这种担心和想念,才给了顾初安昨天辞职只身一人到这里来见他的勇气。
可好像并不理想呢!
外面烈阳高照,空气中都弥漫着炙热,顾初安坐在桌上,手里拿着小风扇,目不转睛的盯着桌上的那支红玫瑰。
刚刚给它换了水,此时它正微微低头,开得正艳。
“玫瑰啊玫瑰,你说,是谁带你回来的呢?”
自然是得不到答案。
她又走到卧室,早上起来居然忘了整理被子,顾初安笑着摇了摇头,走了过去。
她捏住两个被子角,铺好被子,顺势坐下去,双手撑着床,突然觉得有什么东西硌着手心,她顺手拿起来,是张黄色的便利贴纸。
“下次该翻‘蓝天白云’的牌子啦。”
一行字的后面配着两个小爱心。
字迹隽秀,工整,小巧。
顾初安“啪嗒”一滴眼泪落在了黄色的便利贴纸上。
而阳台上晾着的,还有两床被单,一床是粉红豹,一床是他爱的海贼王。
3
陈渊回来的时候,顾初安正在端菜,她今天饶有雅致的做了好几个菜。
她一一端上桌的时候,正巧陈渊开门进来。
“安安你这么晚才吃饭?”他一边换鞋一边问道,不疾不徐。
顾初安低头看了一眼手腕上的表,晚上八点五十,是挺晚了。
“都是你爱吃的,快来吃呀。”顾初安将属于他的碗筷放在自己的对面,冲他笑着说。
“我吃过了。”他答。
陈渊走进来,正准备脱掉衬衫,回头看到顾初安出神的眼睛突然意识到自己可能说错话了。
他顿了顿又说:“呃……其实我还可以再吃点呢,你等我啊,我出了汗有点热,先去洗个澡。”
他小跑着进了卫生间。
顾初安盯着桌上的饭菜,她记得啊,以前陈渊最爱吃她做的菜了。
她努力的憋了憋快到眼角的泪,然后站了起来,出气似的把几个菜,一一的都倒进了垃圾桶。
原来啊,习惯是会变的,他曾说出汗的时候不能立马冲澡呢。
他洗好澡就进来卧室了。
“怎么不等我呢?”他拿着一条白色的毛巾在擦头发。
“噢,我不是很饿,就随便吃了两口,也有点困了。”顾初安躺在床上,心不在焉的翻着书答道。
“嗯,那你先睡,我等头发干一些了再睡。”陈渊站在床边,弯腰伸手捏了捏她的脸,笑道。
顾初安也盯着他,刚洗完澡的他,脖颈还残留着水,突出的喉结愈加性感。薄唇上也添着几滴水,但吸引顾初安的是,嘴唇上下的胡渣都剃得干干净净的,没有一丝残留。
她记得以前,只要自己不提醒陈渊,那胡渣能在他脸上留好几个月。
顾初安移开目光,问道:“你……请到假了吗?”
听到这个问题,陈渊手上的动作顿了顿,把头上的毛巾拿在手上放了下来,然后点了点头:“嗯,明天带你去逛街好吗?”
顾初安总算是露出了一个发自内心的笑,“好呀。”
她放下书,翻个身跪坐在床边伸手抱住了陈渊的腰,“我们七个月没有一起逛街了。”
陈渊伸手抱住了顾初安的头,又揉了揉她的头发,“嗯是呀,等我工作稳定了再把你接过来,到时候就好了。”
顾初安抬起头,用下巴顶着陈渊的肚子,目光飘向他,然后轻轻开口:“渊渊,我辞职了。”
明显,陈渊一愣。
顾初安拉着他坐到床上,她将头靠在陈渊的肩上,“我想着啊,那边的工作我也不是很喜欢,还不如过来陪你,那怕薪水不高,只要有你在身边就好。”
陈渊没有说话。
“怎么?你不想我过来陪你?”顾初安直起身子,望着他。
陈渊脸色沉重,但还是勉强露出一个笑,“怎么会呢,只是你来这么远的地方,伯父伯母该有多担心,他们年纪大了,你还是陪在他们身边好。”
顾初安压着一口气,双眼直勾勾的盯着陈渊。
“我……我是觉得我这边工作稳定了我就可以随时就来看你,或者你来找我了呀,那个时候还担心什么呢?”陈渊继续说道。
明明是他在劝说顾初安辞职来这边的啊。
“睡觉吧。”顾初安不想和他在争论下去,松开他的腰,躺下睡去了。
4
天公作美,今天外面一直是阴着的,不见太阳公公的踪影,好像确实没那么热了。
两人逛了商场,吃了特色小吃,彼时正在电影院选电影。
虽然很有争议,但最后还是选了顾初安想看的爱情片。
陈渊买了两杯可乐和一大桶爆米花,眉开眼笑的站在顾初安的面前,然后将爆米花递给了她:“你先吃着,可乐我帮你拿着。”
顾初安看着手里莫名其妙接过来的爆米花,哑然。
她好几年都没吃爆米花呢,接过来尝了两颗,还是一样,粘牙又甜得掉牙。
电影开始没多久,陈渊的电话就响了,他都是看了一眼屏幕就挂了,响了好几次,最后直接关了声音。
最后他又借口去卫生间出去了。
顾初安死盯着屏幕,抱着爆米花,一把一把的喂进嘴里,也不管它四处洒落。
大概今天晚上是她这二十几年吃爆米花最多的一次。
陈渊回来的时候,电影都结束了,顾初安拿着还剩半桶的爆米花和两杯未动的可乐走出去,他正面迎来。
“啊~刚刚公司打来电话,说了一些工作上的事,就耽搁了。”他解释着。
顾初安耷拉着脸,摇了摇头。
陈渊接过她手里的东西,看了一眼,“原来,你……不喜欢吃爆米花。”
1
我是南朝的嫡长公主,南朝的君主原是我的父亲,后来换成我的弟弟。我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不识人间疾苦。年幼的皇弟登基后,见我因父亲的猝然离世郁郁寡欢,常常召我陪同游玩。这厢春日,我见到他,皇弟跟我道:“阿姐,我有个好玩意儿给你过目。”
雄丽厚重的殿门被两边内侍推开,几个宫人簇拥着一个简衣玉冠的少年进来,他低头默脸,在金雕玉砌的龙案前跪下:“宇文轶拜见大楚皇帝。”
南朝国号楚,与北朝魏两相权衡,遥遥对峙数十年。
皇弟笑着解释:“此人是魏帝庶出第八子。北朝去岁大旱,大楚却是五谷丰登,国富民强。魏帝为解燃眉之急,求取大楚的十万石粮食,愿意割舍边境十座城池,还将亲子送来阳陵为质,以结两国邦交千秋之好。怎么样,这是不是一件令人开心的新鲜事?”
宇文轶仍以五体投地的姿势臣服跪拜,纹丝不动。我便道:“皇弟,让他起身吧。”
皇弟这才打住洋洋得意,倨傲无礼的谈笑:“免礼。”
宇文轶恭谨站起,退避一侧,开口道:“启禀大楚皇帝、公主,我此来阳陵并非只身一人,还带了礼物要送给楚国。”
皇弟提起兴趣:“哦?”
宇文轶拍拍手,跟在他身后的宫人便齐刷刷上前跪倒。“这些都是魏国千挑万选,进献给您的美人,抬起头来。”
宫人们依言照做,我瞪得眼睛都直了,这些美人环肥燕瘦,千姿百态,着实有着不同于南国春色的风韵。且此间还鹤立鸡群一个如同女人般秀美俊雅的男人,皇弟也注意到了,沉吟一会儿:“朕不好男色。”
宇文轶道:“他叫雪衣,与魏国第一舞姬霜衣乃双生子,因不舍与姐姐两国分离,才一起入楚,请您赎罪。”
皇弟坏笑着问我:“阿姐,这个美男子你喜欢吗?”
我:????
继而大囧,又怒又臊:“皇弟!”
皇弟不理我的气急败坏,正襟威严地问:“你可愿服侍陪伴公主,逗她开心?”
雪衣双手伏地,用力磕一个头:“启禀陛下,这是小人的福气,小人愿意。”
从此我的公主府里多出一个叫雪衣的男宠,我赐他居住栖梧殿的东暖阁,毕竟是我收用的第一个男宠,为示荣恩浩荡,衣食住行,无不精细。雪衣擅琴,常常独坐抚琴,一坐就是半日。我听出弦音里经久不息的悲戚,问他有什么心事,他只浅浅一笑,从不与我细说。
我虽待他礼遇有加,不肯勉强这样一位不染凡尘谪仙般的人物做不愿意做的事,但雪衣耿耿于怀自己低贱的身份,从未恃宠而骄,失去分寸。
他越是清冷自持,我越想将他捧在手心。
渐渐地,我爱上他静悄悄的陪伴,就好像遇上一件有趣的玩具爱不释手。有时我会像个登徒子捏他白皙俊美的脸蛋,直揉搓到他耳根子热得通红,然后好似得逞了什么哈哈大笑起来。雪衣如同一个追随在身后不会说话的影子,又或者一种我用得得心应手的物件,朝夕相处,亲密无间。
皇弟最黏我这个亲姐姐,待我也是最好,无论宫廷夜宴,还是猎苑出游,只要是他觉得很好玩的事儿,总少不了我的一席之地。皇弟尚未及冠,少不更事,大权便被几个前朝重臣分割架空。我觉得皇弟越来越有做昏庸君王的趋势,每每在玩得太过的时候劝诫提点,他却满不在乎,甚至厌恶我啰嗦。
在皇弟眼中,整个天下只剩下我和母后,其余的活物都不算是人。
我刚值豆蔻之年,向皇室求娶的世家豪门便已陆陆续续,络绎不绝。皇弟对他们都不满意,觉得世上没有人能配得上我。他问我喜欢谁,我闷在心里不作答,因为我喜欢的人永远不可能娶我。
皇弟见状,以为我害羞,开怀大笑道:“阿姐放心,无论你看上了谁,朕立刻下一道圣旨,命他做你的驸马。”
我回道:“硬要挑驸马的话,那便就雪衣吧,我一个人自由自在过得惬意,不喜欢身边多出一个麻烦的男人。”
皇弟立刻失去促狭的笑意,愣了一瞬,语气也严肃起来:“荒唐!一个供主子逗乐的东西也配娶大楚的嫡公主?你究竟被他灌了什么迷魂汤,连皇家的脸面都不顾了!”说罢,眼神锐利地像刀子似的,刺向跪坐在我身后的雪衣。
那是上位者赤裸裸的杀意,我吓坏了,不敢再提,选驸马的事情暂时搁置下来。
此事之后,我发觉雪衣偷偷望向我的目光不再空无一物,开始变得有了温度。他终于向我吐露心事,比如在琴弦上抚奏出的是思乡之音,还有他并不知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只听以前教坊司里的嬷嬷说,他和胞妹降生在霜雪交加,天寒地冻的冬季,那天下了很大很大的雪,入楚多年,已经很久没再见到故国的雪了。
雪衣愿意跟我说说心里话,我很高兴,胆子也越来越大,放肆到与他同桌而食,同榻而眠。唯一可惜的是,每次我主动亲他、抱他的时候,他从不敢主动亲我、抱我。
2
一年春秋匆匆过去,令我没想到的是,最后被皇弟敲定的驸马竟然是那个北朝送来的质子宇文轶。
皇弟根本没有过问我的意思,是直接跟我宣布这个消息的。他说,身为大楚的嫡公主,要为国家的时局考虑,不能任性。魏国这些年来政治革新,扩充军力,实力备长,不容小觑,无论如何我都应该嫁给宇文轶,巩固友好邦交。
我很生气,表示不同意。楚国与魏国好好坏坏数十年,矛盾始终调解不了,迟早都会打起来的。把我嫁给一个质子,岂不是把我往火坑里推吗?
皇弟却坚持道,就算魏国狼子野心,两国联姻也是一条怀柔之策,缓兵之计。
听说这是前朝大臣提出来的馊主意,可皇弟和母后都觉得十分有道理。然后,我就无可奈何地被安排着出嫁了。母后知道我心里委屈,宽慰道:“素节,只是做些表面文章,你要是不喜欢这个驸马,不理睬他就是。我大楚的公主难道还会受气吗?”
我想自己的确没有非嫁不可的意中人,既然能给楚国带来好处,宇文轶就宇文轶吧。
大婚礼成后,闲杂人等皆已告退。没等驸马动手,我就自己把红盖头揭开,凤冠正中明晃晃垂落下的珠帘随之摇曳,哧啦作响。
身着喜服的宇文轶惊得愣住了,我一脸不耐,口气厌恶地驱逐:“你出去吧,本公主不需要你的服侍。”
他慌张地看我一眼:“还有合卺酒……”
“我不想喝。”
宇文轶抿起嘴角,终究没说什么。他在楚国为质这么多年,一直在蔑视和欺压中过得落魄,连着整个人都萎靡不振,无精打采。我最讨厌的就是他这一副没有骨头的样子,以前碰见他时留下的印象简直半点好感也无。
听见殿门没有脾气地吱呀阖上,我突然明白母后的话根本没错,轻声嗤笑出来:“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真是可笑!”
殿外的脚步声似乎停顿一瞬,然后缓缓踱开。
与宇文轶成婚后,我的生活没有丝毫改变,在公主府里继续过着逍遥快活的日子。我照旧不忌讳地去雪衣居住的东暖阁厮混。同是魏国人氏,雪衣的相貌无疑比宇文轶赏心悦目。雪衣气质飘逸,宛若谪仙,宇文轶却身材高大,有着棱角分明、毫不秀美的脸。虽然他长得不丑,甚至谈得上英俊,但我根本就不喜欢这样粗鲁的男人。
南国之美讲究轻柔细腻,怎么欣赏得了北边的粗野旷达?
我坐在雪衣怀里搓揉他的脸任意胡闹,感到门外有一双眼睛暗中窥视。我只作不知,继续调戏雪衣。最后那双眼睛的主人便自己走过来,在我对面坐下。
“公主。”宇文轶唤我,他的声音虽没有起伏,但微微带着一丝颤抖,目光也平静得像一潭见不到底的黑水池子。
我终于良心发现他的确有些可怜,便正经起来,吩咐雪衣退下,解释道:“他陪伴本公主多年,是用惯了的人,你不要介意。”
宇文轶像是跳动一下眼皮,笑得有些勉强:“只要公主高兴,无论公主想干什么,我都不介意。”
我虽早知道他脾气好,逆来顺受,却未料到他竟会说出这番痴话来!
人心毕竟是肉长的,我允诺:“驸马,我决不是不讲理的人。我知道你娶我是身不由己,若你以后遇上喜欢的女子,也大可不必顾及我的感受。”
宇文轶闻言点头,起身离去。我想,本来就是一场政治婚姻,这样处理我和他的关系已经仁至义尽了。
年华如春花般灼灼盛放,我的身体蜕变得越来越婀娜多姿,玲珑有致,不复当初懵懂无知、不谙情事的少女。皇弟也早开人事,在后宫收用起无数美女佳丽,他的骄奢淫逸,昏庸无度一日甚是一日,到了“朝歌夜弦不眠休,宫流涨腻弃脂水”的地步。
我劝他全然无用,他嘲笑我杞人忧天,然后拉着我一起饮酒作乐。深更时分,我喝得酩酊大醉回到府邸,雪衣像个没有生命的影子静静地跟在身后。酒壮人胆,我突然扑进他的怀里,触碰到他的清冷,很快安抚下滚烫的燥意,舒服地叹一口气。
“雪衣,”我努力睁开迷离的醉眼,鼻腔哼出含糊不清的酥音,“你为什么不肯和我好?”
雪衣明白过来,仿佛震了一下,慌忙扶起整个贴在他身上泛起春情的我:“公主,小人不敢。”
我很生气,不敢,什么不敢!我从不隐晦自己的爱慕,难道他就一点儿也不想与我初试云雨,共赴巫山?
“我允许你可以。”说完这句话,我觉得自己实在丢脸丢大了,借着酒劲耍起酒疯来,撕扯他的衣袍,混不讲理又哭又闹,最后折腾得够呛,被一双手凌空抱起放到了床榻。
“公主。”
我迷迷糊糊地听见有人叫我,却怎么也睁不开眼睛。他叹息一声,坐在床边扶起我,喂我喝了什么,大约是醒酒汤。
翌日清晨,我在难言的酸软疼痛中苏醒,身上遍布深浅不一的红印,是男女交欢后凌乱不堪的痕迹。躺在我身侧是雪衣,他看向我的目光颤抖不已,仿佛在惧怕。
我捡起地上的衣物穿戴好,遮住旖旎的春光,故作平静:“昨晚的事我很高兴,你别怕。”
我彻底长成一个女人,比以前更加宠爱雪衣,简直一刻都离开不得。我爱慕他的才华美貌,更怜惜他的温柔体贴。皇弟之后又送我许多男宠供我取乐,为了不让雪衣伤心,我全部打发走了。
可雪衣依然心事重重的样子,也不爱说话,不是抚琴就是忧思,凭栏远望北归的大雁出神。我知道他是想家了。南国温暖,楚都阳陵从不下雪。为搏美人一笑,我搜肠刮肚,煞费苦心。
如今大部分的书籍都还是竹简制作,一纸千金,是无比贵重的东西。我却吩咐仆人在过冬的时候用上贡的稀罕物全部剪成数十箩筐的雪花。
纷纷扬扬的纸片从高处漫天洒落,我手舞足蹈,兴奋高呼:“雪啊,你看,是下雪了啊,很漂亮吧。”
雪衣终于笑了,那是真心愉悦的笑容,伸手接住几片停栖肩头的雪。
我与他有些发凉的手五指相扣,倾诉衷肠:“如果这样还不够,我可以每年都派人将北国的雪千里迢迢地运来与你共赏。只要能让你高兴,本公主做什么都愿意。你可不可以一直陪伴我,不要走?”
雪衣清澈的眼眸中闪动着什么,然后望向我点头——他动作的弧度很轻很柔,简直像一根羽毛飘飘然地挠在心尖。
3
大楚献元七年,魏帝宇文烈忽遣十四万大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挑起战端,一举侵犯边境,夺回六年前割让的城池,公然撕毁两国盟约,楚国朝野上下皆惊。皇弟即刻命令缉拿魏帝八子宇文轶,可等御林军气势汹汹地闯进公主府,驸马平时所住的偏殿早已人去楼空,不见踪迹。
宇文轶是我的驸马,他突然凭空消失,我也脱不了干系。皇弟和母后一度怀疑是我故意放跑他的,虽没有大刑逼供,但给我的脸色都不是太好看。
天地良心,我真的是冤枉的。我与他成婚两年,一直相敬如冰,他过他的,我过我的。宇文轶谨言慎行,温和有礼,从未在我面前行差踏错。我只是会偶尔碰见他,哪里知道他的心思和动向?但无论如何,我难辞看管不力的罪名。
南北两朝貌似平静了数十年的浑水终于沸腾起来。既然人家要打,我们也不怕,皇弟刚刚掌权不久,还是非常依赖那帮重臣,且好大喜功,一意孤行,派前朝老将吴起倾全国之力率军反扑。
战争一触即发,但有楚国的二十万大军坐镇,以多胜少,并无人感到十分恐慌。楚国人都暗暗希冀此战能够扬眉吐气,给魏国当头一击,未料这才是灾难真正的开始。谁都没有想到三朝为将、开国功臣吴起竟然会临阵叛变,归降魏国,亲开城门,引狼入室。
朝夕之间,天翻地覆。大楚自建国以来从未遭受如此重创,一败涂地。
二十万楚军自然有大半不肯归顺,皆被敌人割下头颅,杀得片甲不留。鲜血流淌浸没边关数十城,横亘两国的沧江水已经红透,变成了血江。
野鬼忠魂在夜空悲嚎哀泣之时,皇弟还在他粉黛三千的后宫高枕无忧,花天酒地。
等我们得到噩耗,破竹之势的魏军已离阳陵不足百里。大楚毕竟气数未尽,大臣们虽个个仓惶如丧家之犬,但仍克制冷静地提出对策。为今之计也只有让皇弟携剩余兵力,离开阳陵,去易守难攻的常州避难。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宫人们哭天抢地乱窜,百姓们声泪泣下哭嚎。但他们的生死去留谁都顾不上了,皇弟只顾得了母后和我,我只顾得了朝夕相伴的雪衣。
逶迤十几里的一众队伍,为首奔驰的马车中挤着七个人,有侍卫快马加鞭,急若流星,大喊:“报!”
皇弟惶然嘶叫,豆大的青汗一颗一颗地自鬓角洇出:“说!”
“启禀皇上,大将军已发现魏军的踪迹,我们的速度还是太慢了!”
皇弟的脸霎时沉得比炭还黑,狰狞地望向两个瑟缩在角落不敢吱声的宠妃,语调无比冰冷:“你们,滚下去!”
“不要啊!”宠妃们惧得花容失色,汗如雨下。其中一个更是颤颤巍巍地跪行到他脚下,苦苦哀求:“皇上扔了贤妃姐姐不打紧,可您千万别抛下臣妾呀,臣妾肚子里还怀着您的龙种,对大楚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贤妃见状气疯了:“好你个贱人,想不到你如此忘恩负义,阴险歹毒,看我不杀了你!”
两个宠妃扯头发、掐脖子地扭打起来,很快被皇弟一人一脚不耐烦地踹下马车。咕隆两声,余音回响。
我与雪衣相握的手冒出密密麻麻的冷汗,惊见此幕,张开喉咙,竟吓出一串咯咯的盲音。
皇弟已将冷酷的目光转向了其他人,服侍母后大半辈子的秦若姑姑跪下磕了两个响头,老泪纵横:“太后,奴婢下辈子还伺候你。”
母后也哗啦啦地流下眼泪:“秦若,如果有办法,你一定要活下来。等事情过去,我会派皇儿再来寻你的。”
秦若依依不舍:“老奴谢主子大恩。”说罢主动跳下马车,淹没入死寂茫茫的暮色。
我终于找回自己的声音,高呼:“不,你们不能赶他走。你们要是赶他下车,我也跟着下车,你们……”话未说完,竟无法忍受撕心裂肺的痛苦,放声哭泣。
皇弟和母后经此浩劫,早已变了一个人,不再是我熟悉的可亲模样。母后没有感情地叹息:“素节,你实在太不懂事了。”
或许他们到现在还在怀疑宇文轶是我放走的。我气血翻涌,头脑一热:“好,你们不相信我怪我,干脆我也去自生自灭好了。”
雪衣喉结滚动,隐忍道:“公主放心,小人不会有事的。雪衣今生今世、生生世世永远都是公主的人。”
他唯一回应我满腔爱意的告白,却是吐露在生死离别之际。
雪衣纵身跃下马车,轮子骨碌碌地朝前滚着,的确加快不少。可我耳中嗡嗡嘈杂,听不见任何声音,于我而言,真正的黑暗是在此刻降临。我浑浑噩噩地站起身,扶住车辕,也要作势往下跳。
皇弟上前拦住我,直接用力挥一巴掌:“你疯啦?!”
我被打痛了却没有哭,瞪着两只血红的眼睛,形似疯魔:“我爱他,无论是生是死,我都要和他在一起。”
我从没见过皇弟如此憔悴潦倒的样子,似乎下一秒就要彻底崩溃了。他嘶哑着声音恳求:“阿姐,别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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