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爷爷

“生活从来都不容易,当你觉得挺容易的时候,一定是有人替你承担了属于你的那份不容易”——家人都瞒着我,他们在最大程度地让我安心学习。

——题记

楼下唢呐声不断响起,道士口中的念词反反复复。我这才真切地意识到,爷爷已经走远,他该是入土为安了。

那天,爸爸来车站接我回家,一路上和我讲述爷爷临走前的事。明显察觉到爸爸内心的遗憾,他性子傲,行事一向不动声色。听他低沉的语气,半遮半掩的话语,我心里倒不是个滋味。

我下车后便到家,眼睛里噙满泪水,大门是关着的,屋内大灯没开,只有右边角落留了点光,灯光微亮。妈妈害怕奶奶难受,牵奶奶去门口的游乐场转了一圈,等我到家,她们才一起回来。我心里难受一路哽咽,看见奶奶便一把抱住。妈妈见了赶紧把我搂开说:奶奶没哭,你别哭出声,不然惹得奶奶又伤心起来。我连忙止住声,我第一次意识到我长大了,因为我能控制自己的哭声。

那天是爷爷去世的第十二天……第十二天,我才被告知爷爷去世的消息。进门后奶奶领着我到爷爷灵牌前跪拜,爷爷的照片放在一张一平米左右的方桌上,桌子曾经闲置在三楼略有些斑驳,显然放爷爷的照片不够体面。但是爷爷“和蔼的笑脸,俊俏的标准瓜子脸“也因此亮丽起来。猛然一看,爷爷是帅气的!看着他,心里倒暖和了。

爸爸和叔叔帮爷爷购置了一块厚实的墓碑,靠墙立在桌前右方处,墓碑左上角嵌上了照片,听说现在流行这样。平常闷不作声、老实本分的爷爷也赶上了潮流。如果爷爷在世,我这么和他说一声,他肯定会咧着嘴笑,笑出声来。如果爷爷是在吃饭,肯定会因为笑把饭喷出,奶奶则会因此小小怪罪一番:好好吃饭,不会笑就别笑。我在旁,就静静的听着,观察这个我惹出的恶作剧。只是,我再也看不到了。

大厅用青布和白布隔开,正中央是一个大大的“奠”字,印有花圈图案包围着,两侧纸折的假花装饰。大厅顶部和门口悬挂白色带流苏的灯笼,每行挂有八个,我想这蕴意着爷爷“奔八”。

又兴许不是。晚上有道士“作法”,道士人数不多,共六七个。他们穿着讲究,皆披着青色和白色的麻布外衣,其中一位披白色麻布外衣的道士戴着三角状的帽子,他将一个银色的铁盆放在门口,自己便坐在旁边用帽子遮住脸,面向屋外哭丧。天暗下后,他们开始摆弄着三清铃、龙角吹、木鱼、扁磬等道具,各种声音夹杂在一起弄得家里吵得不行。

我再也坐不住,奶奶哭了,大家都说她眼睛肿了,劝她少哭点。奶奶坐在悬挂青布的右边缝隙处,透过门样大小的口,她看着作法的整个过程。我要把奶奶拉到客厅,她挣扎着不肯离开,我费了好大的劲让她挪身。把纸巾打湿敷在她的眼睛上,奶奶消停些,但是我的眼泪忍不住落下。他们在大厅正中央架起一盏高一米的树形七层煤油灯,地上用黄褐纸铺开,灯明晃晃的。

家乡对“七”很敏感,曾经我在《瑜咖论》就看到“人死后,为寻生缘,以七日为一期,如七日终,不得生缘,则更续七日,至第七个七日终,必生一处。”

也就是说,人死之后就会进入中阴身阶段,七天觉醒一次,至多在七七四十九天内就可投胎再生。这是家里的一个习俗,逝去的人在入土前由道士超度,便可促其魂魄早散早托生。两位姑姑被他们安排坐在银盆前,面向屋内,身穿雪裳披白布焚烧纸钱。

听说鬼魂到了阴曹地府,阎王、判官、小鬼都会找来要钱,只有把烧的纸钱给他们,才不会为难爷爷。金银只能在阳间用,不能带到阴曹地府,所以只能用纸钱。姑姑们的哭声在铜锣声间传来,抽泣声不断,是悲恸的。是对爷爷的思念和怜悯,她们心里爱着爷爷。

晚上,家里挤满了人。道士作法到十二点,吃完点心回了家。我们才开始洗漱睡觉。早上三点半,奶奶就来房间问妈妈起床弄早点,要准备爷爷七点“开祭”仪式。各地亲朋好友在前一天就安排去了餐厅吃早餐,唯独我们留在家。

“开祭”程序繁琐,一大早便张罗开了。厅堂正中央又挪了张桌子,把空间挤得满满当当。贡品样式有讲究,摆放位置也是马虎不得。爸爸在好几天前就和我开玩笑,问我要不要给他做个护膝垫,他要防备“二十四跪”,被我果断拒绝。

但在这天,爸爸却丝毫不含糊,主事者让他跪就跪,拜就拜。爸爸双手拿着“好人竹”打头阵,领着叔叔弓着身在厅堂走了好几圈,神烛前叩头后起身走到门口拜天拜地。爸爸依照规矩跪爬一小段距离后给爷爷烧香。

这些,我都看在眼里,爸爸变了,变乖了。爸爸从小就不是好小孩,讲话不分轻重,经不得人管。他讨厌所有的规章制度,他爱自由,自上学起,班上所有调皮捣蛋的事都有他的份。但是他聪明,老师都护着他,我称他“放荡不羁”。

妈妈也没少被他说,但是从来不埋怨,因为妈妈懂他,“爸爸只是脾气急,良心是好的”。妈妈常这样和我说。不多久,出殡乐队也来了,一曲《父亲》在我耳边回旋。送爷爷的路上,大家走几步叩首一次,我带着弟弟妹妹跟着做。

爷爷离世那天,爸爸把姑姑叔叔拉到房门口说,以后家里就一个人老人了,我们要加倍对她好。人长大后,懂得了珍惜,亲人却在离开。奶奶二十岁离开娘家跟了爷爷,两人在一起五十多年。他们同岁,两人在一起丝毫没有我所追求的浪漫爱情。

奶奶个性强,爷爷毫无主见,凡事都听奶奶的,角色俨然母亲和儿子。这对我来说就是婚姻致命伤,每天我都得祈祷往后的伴侣比我成熟。但是他们,一人愿打一人愿挨,成了两人五十多年的生存法则。奶奶心里的不舍得和不适应,大家心里都明白。

妹妹说,劝奶奶别哭。我说,让奶奶哭会,哭出来就好了。是,哭出来就好了……爷爷生前在供销社当主任,却没有领导的威严,大家欺负爷爷老实,有领导来检查就都躲起来,爷爷自己拿抹布打扫卫生。

但是奶奶为他撑腰,她会跑去单位闹,大家因此服帖了不少。后来爷爷账目不清被人骗,单位赔钱,爷爷只得借钱替单位还。奶奶跟爷爷一辈子苦了一辈子。大家都被猜疑贪污受贿的时候,只有我们知道爷爷的厚道可靠,“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是爷爷把老实本分给了我们。

“以后我就没有爷爷了”。

“以后爸爸没有爸爸了”。

“以后爷爷再也不用吃药了”。

“以后奶奶一个人了”。

但,爷爷会一直在我心里,逝者安息,生者珍惜。

作者注:这是一篇双面故事,每一个角色都有一个隐藏的真实身份。当你认真读到文末,会看见一段彩蛋解读。

1

“你最近是不是觉得很喘?”

“对。一到晚上胸口就很闷。”

“那是因为你杀死了一只藏羚羊。”

在一条滴着雨水的小巷内,潮汐看见汤圆的背后出现了一只断了脑袋的藏羚羊。

而这一景象只有潮汐能够看见,他是一名怪物猎人,可以看见吸附在客人们身上的“动物”魂魄——如果当你杀死了一只动物,那么这只动物的魂魄就会吸附在你的身上,跟随着你,如影随形。

“那你看到我身后的动物是什么?”汤圆问道。

“我看见有只羊跟着你。”潮汐续而问汤圆,“你应该是一名屠夫吧?”

汤圆点了点头,“难怪,我每天晚上都睡不好,越数绵羊反而越兴奋。”

深夜十点,墙上唯一一盏钨丝灯泡微微发亮。光下支起一张折叠木桌,两把椅子。

一面坐着穿着黑色风衣,戴着黑色棒球帽的潮汐,另一侧坐着他的客人,身宽体胖,额头上不断冒汗的汤圆。

“那我该怎么办?”

汤圆掏出纸巾擦着脸上的汗,立春的天气还很寒冷,可汤圆最近时常冒虚汗,做事情的时候手会莫名抽筋。

“我可以帮你解决到这个麻烦,让附在你背后的动物魂魄消失,三千元。”

“三千元?!贵了点。”

“你倒卖这只藏羚羊的头骨都赚了三万块了,花个三千元买个安心。”

“好吧。”汤圆想了想,从口袋里奉上钱。

潮汐接过汤圆奉上的钱,从地上放置的书包内取出一只羚羊玩具递给汤圆。在汤圆接过羚羊玩具的一刻,潮汐突然用暗藏袖口的一双筷子夹住汤圆的食指,用力一转。

在这一刻,潮汐将吸附在汤圆背后的藏羚羊的魂魄转移到了羚羊玩具上。

“哇。”汤圆痛得大叫出声,他感觉到他的食指骨被拗弯了。

潮汐指了指羚羊玩具,对汤圆说:“你把它带回家,供奉七天,藏羚羊的魂魄就可以得到超度,这样你也就没事了。”

“那我的手怎么办啊,我的食指好像断了。”

十指连心,汤圆一手按着手腕,撕心裂肺地哀嚎着。

“你应该去看医生,出了巷子有一间诊所,好好休息一段时间,这期间你也宰不了羊了,对吧?”

潮汐说话的时候忽然吹来一阵风,他藏在帽子下的长发飘动了一下,脸上一道长而深的刀疤露了出来,那是很早前被一只鸟抓破的。

男人总是不容易看出真实的年纪,如果有人问潮汐多大了,他会回答你,“我是永远二十五岁的说谎青年。”

2

潮汐每三天接一个客人,每次收费三千元。做怪物猎人这事需要消耗体力,所以大部分的时间,潮汐会呆在家里,在床上一动不动,望着头顶的漫天星空发呆。

他租在天台上一所搭建的铝皮房内,头顶有一个玻璃窗户,可以看见天空的其中一方,随着乌云流动星辰变换,每天都能看见不一样的星星。如果下雨,那他伸出手,还能接到新鲜的雨水。

时常有一个女人上来晒衣服,都是在凌晨三点钟左右。

潮汐可以听见高跟鞋碰击水泥地面发出沉闷的咯噔声,而后他会听见打火机擦响的声音,以及吞云吐雾的叹息声。

在这日复一日中,好像每次只有听完了这最后一支烟熄灭的声响,潮汐才能入睡。

最近几日,女孩的脚步声总是伴随着另一个声响。很特别,又很沉重。

潮汐想,“她应该是杀了某只动物,还是一个庞然大物。”

而在今天,潮汐感觉到这个声音已经加到了最重,快要窒息。

潮汐起身推开门。

他的面前站着一个穿着紫色真丝睡衣的女孩,在月光下,她波浪的长发发出一闪一闪的荧光。

“我是潮汐,很高兴……”潮汐吐了一半的话忽然收了回去,他迟疑了一下,因为他看见月光之下,在女孩的身后面——竟是一头健壮的大象。

女孩没有回应,继续将一件件湿漉漉的衣服挂在栏杆上。

“我想帮你,你今天是不是觉得很累?”潮汐问。

“我每天都过得很累。”

晒完衣服,女孩坐在天台边,从石缝处摸出一包烟,点燃一支,背对着潮汐。

“你叫什么名字?”潮汐走上前问她。

“我的名字很贵,知道我名字一次要一千元,你有钱吗?”

“我是怪物猎人。我可以看见你看不见的事。”潮汐说。

“怪物我见得多了,男人都是怪物。”她笑了一下,“不过猎人我还是第一次打交道,给你打个八折,八百元,就可以认识我。”

“你最近是不是杀了一只大象?”

女孩手中的烟在某个位置停了一下,随后又放在口中深深吸了口,“你怎么知道?”

“我和你说了,我是怪物猎人,我可以看见你看不见的事,也可以帮你,让你好过点。”

潮汐跨过栏杆,在女孩的身边坐下,看了女孩一眼,她的锁骨很漂亮,而颈部挂着一条玛瑙宝石的项链。

“你最近是不是心神恍惚,每晚睡觉都喘不过气,那是因为那只大象正跟着你,就像一座山,压在你的身上。”

“我以为这个秘密没有人知道。”有一抹眼泪顺着女孩的脸颊迅速落下,没有停止。

“无论你做了什么,藏得多好,都不逃不过偷偷作祟的心瘾。”

女孩的眼泪一直从眼角溢出,不过她说话的语气却异常冷静,她说:“我叫白念念,我杀死了一只大象,现在我应该怎么办?”

“为什么你要杀死大象?”

“告诉你个秘密,其实我是蛇妖,我觉得我可以吞了这只大象,可没想到消化不良。”白念念的口气如同月光的皎洁,与诡异。

“你是1989年出生的?”(1989年,属蛇。)

“对。”

“30岁啦?看起来不像。”潮汐略有些吃惊。

“29。”白念念纠正道,似乎她觉得差一岁,就像差了一个世纪,就像差了青春与中年的距离。

“喂。”白念念将话题转回,“你不是说你可以帮我吗,那我现在到底应该怎么做?”

潮汐想了想,说,“通常如果杀害的是些猫和狗的,掰断手指,令怪物的魂魄附在一个玩具上,就能超度亡魂。可是你的情况不同,你杀害的是一只大象,大象是庞然大物,有句话说的好——心不足‘蛇’吞象,自取灭亡。”

“那我没救了?”白念念问。

“有个办法,从现在开始,你当一个拥抱者,拥抱一百个人。”

“拥抱者?”

“对,拥抱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能把体内的负能量传递给另一个人,每次传递,你就会觉得温暖一点,你身上的包袱也会轻一点。”

“那我只要拥抱一个人不就好了吗?为什么要抱一百个,一百个,很多耶。”白念念扳动手指计算着。

“拜托,你传递的是你的怨气,衰气,如果只传给一个人,那个人岂不是会很惨。”潮汐续而说,“当拥抱过一百个人以后,大象的魂魄就会得到超度,它也将彻底离你而去了。”

长夜中大多数人都沉沉睡下去,只有潮汐和白念念谈论着都市里这件光怪陆离的奇事。

“虽然我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不过我愿意试试。”白念念抹去眼角的泪水。

“那就从我开始吧。第一个,你可以拥抱我。”潮汐摊开双臂。

“你?”白念念迟疑了一下,“你不会是骗我的吧,别人知道我的名字都要一千元,如果要我抱你一下,怎么也得价钱翻倍。”

“正好,我每捉一个怪物就要收费三千。这一来一去你还有的赚。”

没等白念念反应过来,潮汐就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在那一瞬间,白念念感觉到心中的某一段纠结化成青丝,如烟消散。

3

三日后,晚间十点。

小巷内,潮汐刚刚支起木桌,从书包内取出几个猴子的玩具,就听见远处噔噔的木拖鞋声。

汤圆又来了,这次他走得很快,潮汐感觉到那是一种兴奋的声音。

汤圆坐在椅子上,一手“啪”地按在桌子上,食指上还系着白色的绷带。

“你怎么又来了?”

潮汐埋头继续整理着包裹内的物件,怪物猎人迎客前要做很多准备。万物皆有灵性,按照规矩做,才能不惹麻烦。

“你听说过Flamingo吗?”汤圆问。

是火烈鸟。

潮汐忙碌的手忽然停止下,随之他感觉到他脸上的那道疤就像火烧似的灼了一下。

“你想要干嘛?”

“捉住火烈鸟,剥下它身上火红色的皮毛,会是一件很棒的战利品。”

最近坊间流传着一则新闻,有一只硕大的火烈鸟飞入太古山顶。价格不菲。汤圆想去捉那只火烈鸟,又怕被火烈鸟的魂魄困住,于是来找潮汐帮忙。

“我可能帮不了你。”潮汐摇摇头。

“没关系。这次要断哪只手,我都可以。”汤圆张开他剩下能活动的九只手指来,“就算这十个手指头都断了,也值得。”

潮汐说:“你不明白。如果你杀的是羊或者猴之类的,断几只手就可以让动物超生,没有问题。可是这次你想要宰杀火烈鸟,这是世界上最有灵性的动物,它的魂魄会和你的身体绑在一起,然后往天空窜升,也就是会拉着你越飞越高,如果掉下来,你会粉身碎骨,这是一件要命的事情。”

“我知道,可是这个机会很难得,抓住这只火烈鸟,我这辈子就不必再做一个屠夫了。”汤圆回答,“有些事情,诱惑而危险,却值得我用命去冒险。”

汤圆从口袋里掏出三万元,放在桌面上。

“我不想赚这个钱。”潮汐摇了摇头。

汤圆将桌面的钱朝潮汐的方向再次推进,“我听说过你的事,那只火烈鸟曾经伤害过你。还在你的脸上留下了一道疤,对吧?”

潮汐脸上的那道疤又像是火烧似的灼痛了一下。

抓住火烈鸟是每个怪物猎人的成就。很多年前,潮汐曾捕获这只火烈鸟,正准备摄取魂魄的时候,那只火烈鸟突然扑腾地飞了起来,用它的爪子划过潮汐英俊的面庞,如同火烧般留下了一道长长的疤痕。

“你不想要报仇吗?”汤圆问。

的确,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潮汐翻山越岭一直去寻找这只火烈鸟,想要亲手宰了它。毕竟,这只鸟毁了他的脸。

可他怎么找也找不到火烈鸟,时光渐渐磨平少年的梦。谁都是从年少一夜间忽然长大,渐渐接受世事无常,沧桑变幻。

九月是A城的雨季,罗馥穿着一身白裙,头发随意得半扎起来,撑着透明的雨伞,踩着浅蓝色的短跟高跟鞋,沿着铁山大道步行去公司。在这美女如云的楚城,罗馥不是最靓丽的一个,却也独有一份淡然洒脱的美。

罗馥是新来三个月,刚过实习期的新人。在公司里从事着文秘工作,平时不爱说话。有事便做事,无事便戴着耳机听歌,或者修剪养的一桌子的绿植。同事们聚在一起聊天,罗馥也很少发表自己的言论,总是一笑置之。罗馥只想再一个不引人注目的角落里慢慢生活,而且她很享受这样的状态。

可是,不行啊。她那对待任何事情认真负责的态度,她那纯洁幽香的美丽身影,都吸引着公司里大大小小的正常男性和特殊女性。

明天要休小长假,整个公司洋溢着节日的欢乐气氛。大家在上午把工作忙完,下午便可以从容的等待着放假。

“我今晚要飞泰国。哎?你们中秋去哪儿玩呀?”

“我要和朋友去三亚。”

“我就去朋友圈玩玩。因为得在家带孩子哦。唉,你们没结婚生孩子的赶紧趁现在多出去玩玩!等有了孩子了,就哪儿也去不了了。”

“罗馥,你中秋节有什么计划呀?”

杨家建是公司里喜欢罗馥的一个单身汉,年方二十三,个头一米八,长着一副笑脸。开心的时候,说话眼里也透着笑意,眼睛总是弯弯的。虽然比罗馥小五岁,但比罗馥早来公司两个月。

罗馥笑笑,她不讨厌杨家建,因为他总能给大家带来快乐,一副乐呵呵的样子让人心情愉悦。

“就在家待着。”

杨家建笑着说:“你们听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都毁在你们这帮人手里了。中秋节明明是合家团圆的日子,你们倒好,不陪伴在家人的身边,到处去浪。罗馥,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就靠咱们苦苦维持啦!”

大家哄堂大笑,嘘声一片。罗馥跟着低头浅笑。

罗馥去洗手间的时候,同事小周在洗手池悄悄问罗馥觉得杨家建怎么样?

罗馥:“挺好的,幽默,大家都喜欢他。”

小周煞有介事的凑近罗馥耳边说:“那你可得抓住了,咱们公司有多少小姑娘暗恋杨家建。”

“我已经是老牛了。嫩草还是留给你们年轻人。”

“哎哟,我跟你说认真的。我看他啊,对你有意思~”

罗馥当成笑话一听,心里却好像被敲了一下。难道自己真的应该开始一段新的感情了?

下班时间一到,大家便忙着离开。杨家建磨磨蹭蹭的等着罗馥,罗馥也察觉到了他的意思。

“你中秋节要和家人一起过哦。”杨家建与罗馥一起乘坐最后一趟电梯。电梯里静静地,杨家建有些紧张的问。

罗馥觉得有些好笑,这还是每天在自己面前活蹦乱跳的杨家建吗。

“没有,我一个人,我家人在外地。”罗馥说。

杨家建觉得心脏砰砰直跳,平常能说会道的不知怎么现在说不出一句话来……看杨家建半天不语,有些同情一个大男孩的感情,便说:“你有什么安排吗?”罗馥心想,或许接触一些新的朋友了。遗忘一段感情最快的方式,不就是开始一段新的感情吗?

虽然罗馥说服自己快要把那个男人忘的差不多了。可每次耳机里放他们一起听过歌时,每次夜里睡不着时,每次走一段寂寞的路时,那个男人的模样总会突然冒出来,将罗馥的心刺得好痛。

没想到杨家建却说:“中秋节我得回老家。”

因为杨家建压根没想过自己能够约到罗馥。

罗馥不是傻瓜,她当然知道杨家建对自己是喜欢的。她从小就是被喜欢到大的,她还以为杨家建会知道自己假日没有安排,会主动约自己。

罗馥也并不失落,随口说道:“哦,你家是哪儿的啊?”

“叮!”

电梯到了。

“楚城的啊。你知道楚城吗,我们楚城有……”

下面的话,罗馥没有注意去听。光是楚城这个名字,就又让罗馥陷入了痛苦的回忆。要不是那个从楚城来的电话,这个时候自己大概应该和那个男人在纽约的家中一起做晚餐吧。

罗馥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被杨家建猛地拉进怀中。

“喂,你没事吧!”杨家建紧张地问。他不知道罗馥怎么能呆呆地往马路中间走,要不是自己赶紧拉住她,肯定会被路上疾驰的车辆撞到。

罗馥仰头望着满眼关切的杨家建,喃喃地问,好像自言自语般轻声说:“楚城一定是个很好的地方吧?可惜我从来没去过。”

杨家建脸涨红了,放开了罗馥,责怪般的说:“我可以带你去啊。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你也不用往车上碰吧,真是吓到我了。”

好!那就去楚城吧。那个男人的故乡,就让自己把他埋葬在那个地方吧。

楚城是中国东南沿海,经济发达的一个城市。楚城临海而建,街道上开满了大朵大朵火红的相思树。每当凤凰花绽放,整个楚城就变成了涂成红色的城市。当杨家建走到家门口的时候,脑子里还是有些懵的,是高兴懵的。他做梦也没想到罗馥能同意和他一起去楚城。

杨家父母看到罗馥的时候也很惊讶,惊讶中透着些暧昧的笑容。

“叔叔,阿姨。过节好。这是一点心意。”罗馥毕竟比杨家建要成熟些,虽然杨家建说不需要买东西,罗馥还是挑了两瓶适合中来年人的红酒,和一些A城的特产。

“哎呀,这多不好意思。”杨妈妈赶紧把罗馥往家里请,一面说:“你看家建这孩子真是越来越不懂事了!你来,他也没提前给我们说一声。这家里也没收拾,乱七八糟的。我们也没准备什么好菜。这真是……”

杨爸爸却说:“哎呀,能来的也不是外人。你这么客气岂不是不好?”

杨妈妈一拍手:“哈哈,也对,也对。”

杨家建喜得挠着头说:“爸妈,这是我同事,罗馥。”

杨爸爸会心一笑说:“好的,好的。”

杨家爸妈一团和气,非常热情好客,而且他们也能看出儿子很喜欢这个姑娘,饭桌上更是把这家人的幽默发挥到淋漓尽致,笑话一个接一个,把性子向来沉静的罗馥也逗得哈哈大笑,几乎快忘了自己来楚城,明明是带着一些悲剧的情怀,掩埋一段感情的。

饭后,在杨家父母的强势挽留下,罗馥住进了杨家的客房。宴尽人散,罗馥坐在一个陌生城市的陌生房间,脸上是红酒与大笑余留的两抹红晕。杨家很热闹,此时终于安静下来,罗馥更觉孤单。

罗馥从窗口望去,楚城的街道上绚丽夺目的凤凰花隐没在黑暗中。

与那个男人的回忆像是这凤凰花般美丽,却成为了罗馥心底最肮脏的秘密。想到那些过往有多甜蜜,罗馥的心里就有多痛恨。

过去都是一场谎言。

只因罗馥一句话,他便可以连夜开车去另外一个城市为罗馥买一个点心。那个男人一向成熟稳重,却可以为罗馥做任何疯狂的事情。罗馥深深地迷上了他,在罗馥快要带他见父母的时候,罗馥接到了他妻子的电话。

男人的谎言被揭穿后,发誓立刻与妻子离婚,只求罗馥不要离开自己。罗馥当时也绝望过,坚决要与男人分手。可两人一个月没联系后,男人顶着苍白憔悴的脸孔出现在罗馥门口的时候,两人再也忍不住相拥而泣……可最终男人也没有与妻子离婚,罗馥绝望的回国。

“咚咚咚……”

罗馥抹去眼角的泪水,开门。是杨家建来送水果。罗馥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因为杨家建的睡衣印满了粉色的哈喽Kitty,与杨家建充满阳光帅气的外形竟毫无违和。

杨家建笑着问:“卡哇伊吧?”

真是个很爱笑的男孩子呢。

罗馥连连点头,忍俊不禁。

“那你心情好点没?”

罗馥点点头,努力露出一个比较温暖的笑容,表示对杨家建的感谢。

“这个地方有对你很重要的人吗?今天我说到楚城的时候,你整个人都呆住了。”

杨家建的真诚,灼灼逼人,但那时段难以启齿的过往,罗馥只能把所有的苦涩吞进自己肚子里。

罗馥刚想说没有,只是当时有点不舒服,电话响了,看到一个楚城的陌生号码,罗馥突然脸色发白,一下子挂断了。可那电话立刻又纠缠不休的打了过来。罗馥不知道该怎么办,求助似的看了一眼杨家建。

“接吧。”杨家建轻声说。

罗馥收到了鼓励,接了电话。

是那熟悉的充满磁性的声音:“喂,是我。”

“嗯。”

“你在哪里?”

“不是说了再也不要联系了吗?”

“我离婚了,馥儿。我们可以在一起了。我知道之前是我对不起你,我以后会好好补偿你的。”

如果这句话男人早一年对罗馥说的话,罗馥一定会立刻奔向这个男人。可现在,罗馥犹豫了……

“我们一直是相爱的,对吗?”

“我现在不想说这些。”电话那头停顿了两秒,说道:“好。等你不生气了再打给我。”

挂了电话,罗馥对穿着粉红睡衣的杨家建说:“他回来了。”

谁回来了?是她以前的爱人吗?可是她为什么一点也不开心呢?为什么脸上会有愤怒,眼角会有泪水呢?杨家建并不知道罗馥的过去,但他不想罗馥不高兴,不想罗馥哭,便点点头说:“对了,今晚有一个聚会,你跟我一起去吧。”

好,去玩吧,去疯吧。不要再想那个男人。他曾经再三欺骗自己,别再去相信他的话了!

“好,走。”

于是半夜十二点,杨家建带着罗馥来到城西的一个空无一人的偏僻广场。一轮明月高照,广场上只有零散的健身器材,和一块刻着“爱心广场”的大石头。

“杨家建,你是在逗我吗?”

“嘘……”杨家建神神秘秘的说,“你等着瞧好了!我要给你见识你一辈子没见过的有意思的事情。”

杨家建跳到大石头上,朝着月亮发出“嗷呜~”一声长叫,然后得意洋洋的看着罗馥。

这杨家建平时看着人模狗样的,没想到竟有这样的精神病,罗馥心想,一面暗暗打量着周围的环境,如果杨家建再有什么奇怪的举动,就立刻逃跑。

“哇,好棒好棒。家建啊,快下来吧。别摔着了啊。”罗馥哄着杨家建。

“不。我要让你亲眼看看,这有多神奇。”杨家建鼓起一口气:“啊呜~啊呜~”

妈呀,这杨家建可是真疯了。下一秒该不会要变身了吧?可看他那样子,似乎神志并没有丧失啊。

“杨家建,你到底在搞什么鬼?”

“嘘,你听,它们来了。”

“谁们?”罗馥问。

刚说完,罗馥也听到了粗重的喘息,啪啪的脚步。

是狗,上百条不同品种的狗朝着他们快速跑来,跑到石头下停住,眼睛看着杨家建,伸着舌头快活的大喘气,上百条尾巴一齐摇着。

杨家建站台石头上,背后一轮明月,面前一百多条条狗狗,一个女人。神奇极了。

“怎样?还以为我是精神病不?”

“这太神奇了!你是狗王吗?”

罗馥惊讶到捂住了嘴。

“不,它们都是我的朋友。”

“汪汪汪!”群狗一起大叫,好像在回答杨家建的话。

“朋友们,今天给你们介绍一个新朋友,当当当!罗馥小姐!”杨家建像一个主持人一般对着观众喊道。

“汪汪汪!”观众热烈鼓掌。

一只秀气的白色小贵宾犬,轻轻咬住罗馥的裙摆,把她往石头上拖。有几只小狗用鼻子顶着罗馥的脚踝,把罗馥弄的痒痒的,只得顺着狗狗们的指引爬上石头上。

罗馥第一次见到上百只狗狗,摇着尾巴一起看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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