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巷

那徘徊在世间不肯安息的灵魂,

是否有什么执念没有完成?

世间万物有什么能够长存,

高楼大厦下掩盖的黑暗与腐朽,

钢筋泥土中混入的血肉,

就在你身旁。

苏小沫是一家医院的护士,经常会颠倒日夜上班,她对这种不规律的生活习以为常,但仍旧不喜欢晚上睡不了觉的感觉。在又上了一个夜班以后,她在医院的宿舍里睡了一觉,醒来以后已经是中午了,这个班次过后有两天的假期,她拖着还未睡醒的身躯回家。

太阳暖洋洋地晒在身上,乌城很少有这么明媚的太阳,在路过回家必经的小巷时,她注意到了一个女人,这个女人长得瘦瘦弱弱,皮肤苍白,坐在家门口晒太阳。苏小沫经过她身旁的时候,有些疑惑地望了她一眼,她记得这个长长的小巷是没有住户的,此时此刻却多了一扇门,还有门外的女人。那个女人感受到了她的目光,缓缓抬起头来看着她,阳光晒在身上很暖,苏小沫却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尴尬地对女人笑了笑。坦白讲,这个女人长得挺漂亮的,有一双大大的眼睛,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苏小沫总觉得那一双眼睛很无神,像盲人似的,可是有哪个盲人能这么定定地盯着别人?

苏小沫忍不住回头看了看,那个女人仍旧面无表情地盯着她,仿佛她是一个外来入侵者,打扰了这宁静的午后,苏小沫加快了步伐,赶紧跑回家。

到家以后,她舒舒服服地洗了一个澡,睡意全无,她开始做饭,不知道为什么牛排闻起来那么刺鼻。

吃完饭以后,苏小沫躺在沙发上睡着了,迷迷糊糊之间,她梦见自己回到了之前路过的那条小巷,那个女人仍旧坐在门口晒太阳,不同的是,巷子里有很多户人家,都坐在门口晒太阳;长长的街道上有几个小孩子在周围跑来跑去,手中挥舞着风车。她慢慢往前走,这是一条普通而又有些旧意的小巷,就像这个城市中还未被现代化的很多地方一样,在她左手边有一个小卖铺,小卖铺的玻璃桌上摆放着一个插着很多糖的大盒子,她小心翼翼地走过去,拿了一根糖果,小卖铺的老板是一个慈祥的老大爷,笑眯眯地看着她。

她继续往前走,看见几个大爷坐在一块儿下象棋,有人在一边围观,一边指点。

这个小巷如此热闹,和她在现实生活中所见到的冷清截然不同,现实中的小巷很少有人经过,那里的住户好像也都搬迁了,白天里冷清得连一只狗都看不到,更别提晚上,整条小巷就像通向地狱之门一样,伸手不见五指,只是在远处挂着一盏昏黄的灯。而这盏灯的位置又十分有艺术,距离巷子另一边十分遥远,就像一个触不到的希望一样,丝毫不能减轻巷子的黑暗。

巷子的这一头,是冰冷而机械的医院,而巷子的另一头,则是繁华的世界。

苏小沫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医院旁边会有这么一条诡异的小巷,偏偏又是连接她家最近的地方,尽管她凭着女人的直觉总感受到那个地方的阴森,却又不肯放弃少走几步路的便利,喜欢穿梭其中。毕竟她是学医的,医院的停尸房也没少去,能理性对待所谓的阴森,这也是她为什么能出现在这无人问津的小巷的原因。

这条小巷平时很少有人走,晚上就更没人了,人们好像看不到这条路一样,又或许看到了,却不知道它到底通向何方,于是畏惧。小巷没有名字,立在十字路口的路牌好像被谁用烟熏过,上面的字都看不清了,当然也没人关心这一切,这条路本就是被遗忘的路,自然也不会有人想要知晓它的名字。

苏小沫最近觉得自己被盯上了,黑暗中仿佛一直有一双眼睛在密切的监视着她,而每当她回转身想要去寻找眼睛的源头时,那种感觉又悄然消失。

人的第六感是很神奇而又道不明的一种感觉,据说来源于古时候,人们需要避免成为野兽的盘中餐,于是有野兽盯上他们的时候,他们会脊背发凉,能够感受到危险的存在,从而做出防御,避免灭亡。尽管在科学上对这种所谓的直觉通常是嗤之以鼻,尤其是对女人的第六感更是称之为无理取闹,但人们不得不承认,这种没有依据的感觉,往往都是对的。

苏小沫没有再在小巷里见到过那个女人,但那个女人却总是出现在她的梦中。

又一次,她继续在梦中的小巷往前走,仿佛就要走出这条小巷了,那个女人仍旧坐在门口,她看起来很享受,微微眯着眼睛好像要睡着了,在苏小沫经过她的时候猛然惊醒,然后对着她笑,苏小沫也回以笑容,而女人笑着笑着,忽然“啪嗒”一声,她的脸上掉了一块肉在她的手里,她仿佛没有察觉到一样,又是“啪嗒”一声,左眼球掉在了她的腿上,她似乎才反应过来自己发生了什么变化,抱歉地用空洞的左眼和完好的右眼瞥了一眼苏小沫,抓起眼球往眼睛里安。

苏小沫像被定住了一样,惊惧地看着这一切,她想跑,却迈不开脚步;她想尖叫,却发现自己拼命张大了嘴巴,然而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好不容易喉咙里挤出了一点“嘶嘶”的叫声,就像蛇在吐着信子一样,这丝毫没有减轻她的恐惧,反而让她接近崩溃了!

女人向她伸出了手,那原本白皙的皮肤此刻却是黝黑的,像她那被烤熟了的牛排一般,而黝黑的皮肤底下,分裂开来了一丝红色,就像她平时爱吃的六分熟,还带有意思献血。猛然间,女人焦炭似的皮肤里钻出了一条白色的蛆虫,那条虫冲着苏小沫扬起了身子,好像在对她打招呼,接着成百上千条蛆虫从女人的皮肤里钻了出来,女人脸上带着诡异的笑容看着苏小沫,嘴巴一张一合好像在说什么,然后她的嘴唇从脸上脱落,掉了一块肉的脸颊里看得到粉红的舌头和白色的牙齿。

苏小沫再也无法忍受了,她使出全身的力气尖叫着,挣扎着,想要逃离这地狱一般的地方!

她睁开了眼,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她家的窗帘,随风摆动,阳光轻轻洒进了房间,她斜躺在地上,环顾四周。她仔细回忆了一下,应该是刚刚在沙发上睡着了,做了一个噩梦以后滚到了地上,回想起刚刚的噩梦她还心有余悸,深呼吸了一口,“一定是最近的丧尸片看多了,再也不要去看生化危机了!“她自言自语。

可是想到那诡异的小巷,她决定以后都不抄近路了,宁愿多走几条大街,也不要经过那该死的小巷,那个地方确实有些邪门!

小巷那伸出来的屋檐以及落寞的一盏灯,仿佛在提醒着将它遗忘的人们,曾经这里也是门庭若市的地方。

苏小沫是一名护士,她总是尽职尽责地对待她的病人,从不嫌弃任何人,她总是软言细语地安慰病人,鼓励病人,因此大家都喜欢这个真正的白衣天使。

在他们医院里,护士门最讨厌照顾的就是重度烧伤病人,那些病人被烧得溃烂的皮肤有时候即使及时处理了,也可能流出黄的白的脓,或者是不知名的液体,往往还会散发着恶心的味道。那些病人有很多都是躺在那里翻不了身,生活无法自理,不管从前的他们是什么模样,此时此刻都会蜕一层皮,但是不会像自然界顺应规律蜕皮的动物一样获得新生,往往是从此走向黑暗无际的边缘。

有一次附近发生了重大的火灾,送来了很多病人,轻微受伤的不过是胸口呛入了浓烟或者奔走中摔伤了;而严重烧伤的病人有被烫掉一层皮的,散发着烤肉的味道,他们痛苦地呻吟着,祈求着这些白衣天使拯救他们,减轻他们的痛苦。

苏小沫不眠不休地照顾了这些病人三天三夜,终于累得晕倒在了输液室。

她不忍心听到病人的呻吟,也不忍心去看眼前的惨状,更不忍心接受生命流逝的现状,但她不得不接受。因为她的工作岗位,她的工作场所,会让她逐渐对于生老病死产生麻木的接受,再到习以为常。

她猜想自己最近做噩梦的原因,可能是工作压力太大了,毕竟她也只是一个女孩子,天生胆小,对于血腥有一种抵触感,尽管她的工作让她不得不每日去见证那些血腥和冰冷,也受过专业的学习和演练,不论是救人还是死亡。

又是一个通宵的夜班,她闻了闻自己身上因为工作太久消毒水混合着汗水的味道,实在不好闻,她只想快点回家洗澡睡觉。她衣服都没换,提着包包就出了医院。

站在小巷口,她犹豫了两秒,“这个地方也没那么邪门吧,况且大中午的,应该没事。‘她思考着。

最终快点回家的念头战胜了噩梦的恐惧,路的尽头那盏灯仿佛在向她招手,“快来呀,快回家躺在软软的床上美美地睡一觉。”

她迅速地冲进了小巷,打算用几分钟跑完这个长长的路程,一路顺畅,没有遇到任何阻碍,但是奇怪的是眼看着就要接近小巷尽头的那盏灯了,她却始终无法走近。她死都记得那盏破破旧旧的灯,并且一直疑惑着为什么那么一盏破灯没被新城市的繁华换掉!她跑得有些累了,停了下来,最多十几分钟走完的路程,她跑了至少不下于十分钟了,却没有跑出去。

她看了看自己的手表,时间显示着三点钟,她摇了摇手表,“奇怪,表坏了吗?”

她记得自己离开医院的时候是中午十二点,总不可能她在这个破小巷里跑了两个小时吧?

她环顾四周,之前那个女人坐着的地方只有一堵墙,根本就没有门,她感到一丝恐惧,好像分不清梦境和现实。

她望向她的左边,原本是一面墙的地方,出现了一个小卖铺,她不由自主地靠近那个小卖铺,小卖铺的玻璃桌上摆放着一个插着很多糖的大盒子,她小心翼翼地走过去,拿了一根糖果,小卖铺的老板是一个慈祥的老大爷,笑眯眯地看着她。

她放眼望去,小巷里热闹非凡,几个小孩子举着风车打打闹闹地奔跑,不远处几个大爷坐在一块儿下象棋,前面还有人摆了一个修鞋的摊铺,不远处还有一个包子铺,上升的蒸汽提示着过往的顾客,新鲜出炉的。

而她梦里的那个女人,不知何时出现在了她的面前,那个女人脸上带着盈盈的笑容,眼神仍旧空洞无光,这使得她的笑容显得有些恐怖和勉强。

那个女人向她伸出手,一切忽然变了模样,明明是大白天,天空却迅速地黑了下来,直到伸手不见五指,她刚刚见到的一切都被黑暗笼罩,不知道是消失了,还是仅仅只是看不见。

那盏昏黄的灯光闪了两下,然后亮了,尽管不能将道路完全照亮,却缓解了一丝黑暗带给她的不安。

苏小沫急促地呼吸着,白天热闹的小巷此刻归于平静,刚刚看到的一切就像一场梦一样消失不见,她小声地安慰自己,“我一定是在做梦,一定是在做梦。”

忽然,她左手边的那户人家里有星星点点的火光,然后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可是没有人发现,那么深的夜,所有人都沉浸在梦中。不知道是气候干燥的原因,还是房子挨得太近,火势迅速地开始蔓延,一家接着一家,然后整条小巷都被熊熊大火照得像白天。

人们开始呼救,尖叫,有的人家打开房门逃了出来,身上还穿着睡衣;有的人家好像还沉浸在梦中,不肯醒来,或者已经无法醒来;有人一家一户地拍门,有人提着水泼向大火,然而杯水车薪,有人哭闹奔走,有人沉默不语。

消防车过了很久才来,此时火势已经无法阻挡,他们忙着扑火救人,随后救护车赶到,抬出了几个昏迷不醒的人,还有烧得黝黑的躯体,赶往最近的医院。

那些被大火烧黑的躯体,熏黑的脸庞,让她辨不清他们的模样。

她站在这里,有人穿过她的身体跑了过去,大火在她面前,她却感受不到一丝灼热。她又看到了那个女人,那个女人穿着一条黄色的裙子朝她走来,女人每走一步,,脸上的皮就会掉下一块,当她走到她面前的时候,整个人就像一个烧干的木乃伊。

苏小沫再也忍受不了眼前的恐怖,她大声地尖叫,她想逃走,却好像被禁锢在了此处一样;她闭上眼睛,睁开眼睛,想要看到自己家,想要告诉自己这一切只是一场梦,可当她再次睁开眼,那个女人仍旧站在她的面前。她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要为了省时而踏上了这块禁地,她的眼泪鼻涕抑制不住地往下流,她已经崩溃了,她闭着眼睛大喊,“你想干什么,你到底想干什么!啊啊啊!”

女人伸出手,擦了擦她的泪水,她感受到粗燥的手指划过她的脸庞,她缓缓睁开眼睛,女人歉意地望着她,模样恢复了正常。

她停止了尖叫,抑制不住身体的颤抖,而女人善意的眼睛让她开始打量这个女人陌生而又熟悉的脸庞,她忽然想起了,那些出现在小巷里的面孔,都是她熟识的人。

那是一个冬天,她还在念高三,她的理想是当一名医生,那天她头有些疼,于是睡得很早。在睡觉之前她因为衣服湿了,架在火盆上烤,然后她忘了,她睡着了。

她的妈妈还在加班,当她回到家的时候,看到的是燃起的一片大火,她赶忙跑到自己家门口大声喊着苏小沫的名字,没有任何人能回应她。那一片燃烧的火海容不得任何人闯入,她不管不顾地要往里冲,被旁边一个奔跑泼水的邻居拉住了,邻居告诉她消防车要来了,她仿佛没听到一样,力大如牛往房子里跑去,那个个头一米八的壮汉竟然没能拉住她,眼看着她冲进了那一片橘黄。

后来人们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被烧得焦黑,睁大了眼睛,仿佛在寻找什么,而她紧紧搂在怀里的,是早已因为吸入太多二氧化碳而死去的苏小沫,奇妙的是,苏小沫竟然没有被烧伤。

苏小沫是这家医院的护士,仿佛她一生下来就是,她每日在医院里为病人输液,打针,做检查,仿佛一生下来就会。

她没有朋友,没有亲人,仿佛只是为了救人而存在。

她因为一丝执念停留,因为那场火灾中死去的人而停留,她忘记了自己是谁,忘记了自己的亲人,她只知道她叫苏小沫,是一名护士。

那个女人微笑着向她伸出了手,“小沫,我们走吧。”

她拉住了她的手,“妈妈,对不起。”

那条小巷依旧伸手不见五指,而远处昏黄的灯泡上,忽然缠绕了一条白雾,仔细听能听到一声叹息。

小孩子在外面玩皮球,皮球滚进了巷子,隐没在了黑暗里,小孩子站在巷子口揉了揉眼睛,不敢进去找自己的皮球,哭闹着回头找妈妈去了。

你有没有一个人走着走着,就突然泪流满面的时候,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东西曾经从生命中被剥夺了一般。那是一种自己都无法言喻的感觉,像阵痛一般,等过了这个时间点,你又会觉得莫名其妙。

四月份的校园,已经回暖,草木青郁,枝条新绿。鲜嫩的阳光趴在书桌旁边,一排排书架上塞满了沉甸甸的未知。透明的落地窗外,一片橘绿色的湖泊舒展开来,山水为画,如墨中游。一两只飞鸟渐近,也做了墨点,似是在宣纸上抹开。

云层很厚很厚,早已习惯,看不见深邃的蓝色。

午后睡意正浓,浅酌半杯微涩的咖啡,困意略散。起身轻轻舒活筋骨,抬眼望去,只见雨霖池畔,柳枝在水面打转,搅动一池刚刚解冻的春水。

一个长身如玉的身影一闪而过。一眨眼,就不见了。

黎净溪想着刚刚在眼前的身影,有些好笑地摇摇头,为什么最近总是会产生这种幻觉。

六点零七分,她收拾好东西,抱着新借的书,从图书馆出来。当她刷卡走出图书馆大门的时候,身体周围出现了小小的透明的漩涡,就在此时,相似的身影再次出现并从她身边擦过,然后再次消失。

带给她一种恍若梦中的感觉。

可是这一次,黎净溪终于意识到,这不是错觉了。

在家,在路上,在学校,时不时都会看到这个相似的身影。

难道,世界上真的有鬼神这么一说吗?

女孩子清澈的笑声依旧盘旋在耳畔,纤细的身姿挨在他旁边,葱白般的手指明明握在自己的手中,可是,栾昱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两人总是沿着长长的街道,渐渐走向巷子深处,偶尔吃一点热乎乎的馄饨,或者酸酸甜甜的红枣糕等杂嘴零食。就这样走下去,好像要一直走到时间和世界的尽头。每每这个时候,平淡的空气中似乎都溢满了甜味。

怪兽总是蛰伏在黑夜,带给黎明重重的一击。

手机闹钟响起,栾昱缓缓睁开眼晴,已经整整一个月了,果然,还是找不到她。

她提供的信息、家庭住址都是真的,但是得到的结果都是查无此人。就像喉咙里面的一根刺,时时刻刻逼着栾昱紧张的神经。

可是他清楚的知道,她不会骗他,所以,她说的一切,都是真的。

黎净溪是三个月前莫名其妙出现在眼前的。

对,就是莫名其妙出现的。

就是仿佛眼睛晃了一下,她就突然出现了的那种。栾昱从雨霖池旁边走过,她就突然出现,然后笑着打了个招呼,掩饰着一种不安与惊讶,接着泪光闪烁,然后想要落荒而逃。

那种眼神他懂,是看到故人的表情。

但是明明从来没有见过她,心却莫名颤动了一下。

“等等,我们不认识吧?”栾昱现在池边的一块石头上,居高临下地望着路径上的女孩,口吻清淡。

“嗯……额……”女孩子一脸纠结,似乎还没想好要怎么说。

“虽然我知道你不相信,但是我真的,在另一个平行世界里面是认识你的。只不过……”在我的世界你已经死了。

当他以为她不会说了的时候,她忽然染上一股视死如归的情绪,大声地吼了出来。

“噗——”他确实不相信,这或许是他听过最独特的搭讪方式了,“那你说说,在平行世界我们是什么关系?”

“栾昱,栾昱,我好想你……”女孩子已经低声啜泣。

还知道他的名字,果然是有备而来啊。可是姑娘你别哭啊,弄得他手足无措。

“我是黎净溪,和你一起长大的黎净溪。我是C大中文系1班的黎净溪。你一定要记住,我是黎净溪。”

正当栾昱想要扭头看她的时候,忽然原地空落落的,什么也没有了,心里骤然一紧。

他对眼前发生的奇异的一幕,丝毫不感到害怕,相反,竟觉得头疼无法呼吸。

接下来的三个月里,黎净溪会时不时出现在栾昱身边的每一个地方。

比如有的时候,栾昱正在学校餐厅点了份饭回到椅子上,她就忽然出现在对面,接着抢了他的食物,自顾自的大快朵颐。

比如有的时候,栾昱正在书店淘新书,她就突然捧着一本漫画从背后拍他的肩膀,然后给他推荐了很多平行时空的相关书籍。

比如有的时候,栾昱正在寝室擦头发,我就突然笑吟吟出现在镜子里面,吓得栾昱赶紧回头把洗手间的门关上,然后她就红着脸消失了。

比如有的时候,栾昱正在河边写生,她就突然出现在风景之中,栾昱在她甜甜的一笑中,画笔不自觉勾勒出她的模样。

……

本来栾昱是不相信她的一派胡言,可经过无数次事实证明,他们真的不在同一个频道。

春日稍微有点烫人的阳光,奇异的花香味弥漫,风吹的心痒痒,栾昱想,自己真的喜欢上了一个并不存在的人吧。

如果它还没有发芽,就不要给它机会长成参天大树。

“你到底是谁?你到底在哪里?”

三个月之后,栾昱却从此以后再也没能见到黎净溪,对她的印象也然是越来越模糊,时间一遍一遍地冲刷,任何人也能被搁置到角落布满灰尘。

其实,那次他去她提供的地址找人的时候,旁边藤椅上躺着一个白发苍苍已经不能言语的老人,听到他说起黎净溪三个字的时候,早已经泪流满面。

可是栾昱并没有看到。

净溪,我可怜早逝的孙女。

栾昱正在慢慢老去,在临终的那一刻,他忽然想起来,在大学的时候,他曾经抱着木吉他,唱过一首歌,身边的女孩子,好像不是妻子。

可是,她是谁呢?我完全想不起了。

既然在彼此的世界我们都已经死去,那么,我要如何才能与你相遇?

黎净溪觉得自己像是做了一场梦,她每次看着那个相似的身影出现时,总会不由自主地会浮现出一些在自己的记忆里面从来没有过的画面,好似电影回放。但是她无比清晰地认识到,那个男孩子,牵动着自己的每一根神经,不能自已。

三个月后,黎净溪再也看不到透明的光点波动了,也再也没能看到那个身影了,心却是沉重无比。

有一次,她竟然泪流满面,就像很重要的东西消失不见一样。

那场号啕大哭过去之后,她就像没事人一样,所有的一切都烟消云散了。只是偶尔听到老狼的那句“我的姑娘,你在何方?”时,觉得似曾相识。

后来她结婚,生子,平凡之中带着伟大,心里暖洋洋的、无比柔软却从来没有感受到它的心动。

所以,黎净溪只好把一切,都归因于逝去的、未来得及挥洒的疯狂青春。

黑处有什么,有可望不可即的爱。

爱尔兰有个传说:如果一对恋人彼此离开了对方,天上就会有颗星星会熄灭。我希望那颗属于我们的星星永不熄灭,永远闪亮。

1

认识安然的那一年,我23岁,她24岁。我和她第一次见面是在分管我们领导的办公室里。我进去时,她已经坐在皮质沙发上,面前放着一杯水。

我们各自向领导介绍了自己的名字,在这之前,安然已经在其他媒体跑了二年的法制记者。她新进来的媒体单位,和我是同事。

虽然安然瘦瘦的,但脸上棱角分明,走路携带风,乍一看,像是疾风中行走的女侠。

那时候,我是个不爱说话的女子。很多人,打过一次照面,并不会立刻就会熟络。而安然却是个例外。

后来,一段时间我再没有见过她。原来,她是去生孩子了。她猜想,那么长时间没见我,我可能离职去了别的单位。

在安然生孩子的那一年里,我很少见到她。当我再次见到她时,她的产假已经到期,她也来单位上班了。

然后,我们约饭,约聊,约逛街。

2

(安然送我的精美书签)

安然屁颠屁颠地跑来,要给我介绍对象。

她问我:“我手头有个单身男,你见不见?”

我考虑都没有考虑,直接给她回话:“见啊。”

其实,率快回答里有一层和她的关系。这姑娘对我是铁了心地关心,我总不会无情地把她的这一点关心也拒之门外吧。

安然办事果然高效率。很快,她约好了K,带我们去离单位不远的小餐馆吃饭。

我进入餐馆,第一眼就发现了K。

这个K我见过一次,闺蜜亲自下厨房做饭,我被邀请去做食客,K也是其中的一个。饭毕后,K就先行离开。

我斜躺在闺蜜的沙发上,一边玩手机,一边问:“那男的谁啊?男朋友?”

闺蜜微微地道:“他一直在追我,带我去吃日本料理,还陪我去爬山。我们还一起去了躺九寨沟,可我就是对他不来电。”

我从闺蜜的话语中,听出个所以然。K喜欢闺蜜,但是闺蜜却不喜欢他。

“那你就不要给他机会,赶紧拒绝。免得人家伤心难过。”我说。

“我拒绝了二次,可他说,在我还没有找到王子前,就让他先做我的骑士。”闺蜜说。

我心里默默地想,K果然是个情种啊。不过,感情之事,还真没有一个准确的定论。缘来是你,缘走不要伤心。

“吃菜。”安然给我夹了一块红烧鱼。

我赶紧回过神来。

吃完饭,我们从餐馆走出来。安然和K去了单位,我坐车回家。

睡觉前,我给安然发了一条微信,你那哥们在追我闺蜜。

安然到底是个聪明的女子,一听这话,早就知道K有心上人了。转而又觉得,在这场关系中,她的处境有一丝尴尬。

3

(安然送我的书)

那天晚上,我和安然上完夜班后,就回了她的家。安然给我看了她和她的大白先生爱情的见证。她和她的大白先生相识于孩提时代,他们的恋爱是从写信开始,再到那一封封信成为古董。

结婚时,大白先生把那些信拎到安然的面前,郑重地说:“我们的爱情正式交给你保管。”

安然红着眼,接过那一封信,满满的感动。

她好爱她的大白先生!

话说,我身边的姑娘们,觉得最励志,最温情的当属为安然了。我若是个男儿身,我肯定要跑去挖大白先生的墙角。我也好爱这个姑娘。

我到外地采访一周,那一周都在深山老林里。手机信号也不好,行程也比较急促。全用流量工作,几天下来,发现手机来了费用不足的提示。交电话费很不便方啊。

我给安然打通电话,并说:“赶紧,给我发个大红包,我交电话费。”

那姑娘被我的夺命电话催醒,她一直上夜班,我给她打电话时,她正在睡觉。

我挂了电话,很快,微信里有安然发来的大红包。我赶紧交了电话费,回到单位后,我把钱再给她。

很长时间,我都经常这样骚扰她。我不爱网购,一来,逛网上商城太费时间,二来,我会刹不住,对一些无用处的东西大卖特买。买书之外。

当然,后来,我连书都懒得买了。直接把书名发给安然,或者要把买的东西链接给她,她给我买。我去收快递。

庆山的新作《月童渡河》一预售,网上炸开一片。我很喜欢那本书,于是,给她给了链接。没想到,这姑娘一下子买了两本。给我赠送的那本上,还写着她的祝福语。

祝福语是这样写的:

影子:要美丽一生,安然一生,宁静一生。很幸运在自己最懂事的年华遇上你,和你成为朋友,感谢上苍,让我们相遇。落款人,安然。

我拿到书后,眼睛一酸,泪水止不住地往下流。这姑娘总会温柔地戳到我的泪点,不到一星期,我就读完了那本书。

安然知道,我酷爱写作,还写专栏。她总会给我枯燥的生活带来一丝温馨,她送得每一份礼物,都能让我安心写作。

我和她经常时差不一起,她上夜班,我上白班。我白班接到她的电话,我第一个反应,“取快递吗?”

然后,我就跑下楼去,给她取快递。她买的好物总会让我尝尝。

她买的最多的是茶叶,下午,她才来单位。

我把快递拿到水房里,她会来接水。水房是我们每次见面的地方,像是恋人们约会的固定地点一样。碰到茶叶,她总会给我一些,让我尝尝。我尝完,写一篇茶专栏,然后,她转发到朋友圈。

久而久之,我们的关系变得坚不可摧。话说,我已经到了离不开她的地步。这种离不开是精神的离不开,灵魂的离不开。

4

(安然送我的金色玫瑰)

安然考了心理学的证,很快,她成为身边人倒苦水的地方。我每次遇到烦心事,就会在她跟前抱怨。她就安慰我,找出问题,并帮我分析。

“我不想上班了。”每次工作中,遇到棘手事情,或者被挨批,或者某些其他的事情。我总会在她跟前提这话。

“可以,那就走人。反正,也不缺您这位。只要你走出去,就不好走进来。你想想,有多少人需要这个看似光鲜的岗位,又有多少人一直要辞职中,却一直犹豫不决”

我猛然清醒,安然说得太对了。“我不想上班了”或者“我想辞职”这句话,我不知道在安然跟前说了多少回。每次,她都会像个专家一样,替我分析,然后再给我美美打上一针鸡血。

安然每次说完,我看到她脸上有种奇异的东西在闪烁,那是魅力。我被说得哑口无言,同时,也觉得身边有这样的朋友蛮幸福的。

后来,我才知道,我需要这样的笃定,需要这样的鸡血,也需要安然这样的盔甲。我的软肋必须要她的盔甲来掩盖,这样,我才能一步一步向前走。

5

(我和安然)

我和安然一起去学茶道,也一起结伴去参加雅集。

我记得那次,我们坐在出租车上背诵卢仝的《七碗茶》。许久没背过东西,背起来还真有点吃力。前一天,老师布置的作业,一定要把七碗茶诗背会。

下出租车的前一秒,我们竟然对《七碗茶》倒背如流。来到老师的茶室,老师带领我们喝七碗茶,整个过程中特别顺利。我们也真正走进“七碗茶”的境界,大获收益,简直妙不可言。

写专栏时,总会卡文。安然送我一个小琵琶禅乐,喝茶的时候可以听,写稿的时候也可以听。我简直喜爱的不得了。

2016年我们的生日,彼此为彼此过。安然送我印有我名字的礼物,一朵金色玫瑰。每当我看到那些礼物,总觉得亲切。安然还送给我有我属相的大红袍。

我说:“这块大红袍,我要收藏一辈子,等我们退休了,再一起喝。”

安然说:“等你将来生儿子,就给儿子娶媳妇;生女儿,就当作嫁妆。”

然后,我们两个人捧腹大笑。岁月漫长,那一天将很遥远,若那一天果然来到,那我们就衰老成满头银发的老太太。

等我结婚时,安然已经儿女双全。这个姑娘到现在,已经和她的大白先生一起相爱十九个年头。她结婚早,做母亲亦早。

安然见过一次我的先生,事后,她对我说:“你的先生长得很英俊嘛。”

我很骄傲地对她说:“是啊,很多人都说像朱亚文。”

我知道,这个姑娘总算不再担心我,总算让她放心了。单身姑娘们,遇到各种麻烦之事,解决起来很费劲。如果身边有个人,能陪她一起走过风风雨雨,最起码,觉得爱情也是蛮美妙的。

如今,我也过起接地气的生活,不再是那个没有烟火气息,满脑子全是天马行空想法的敏感女子。

而回顾走过的这些年,我唯有和她在一起时,我是裸着身子的,对她亦没有任何保留。她能看到我的皮囊,也能看到我的内心。

这女子,我今生不会忘记。

作者的话:

写这篇文章的时候,竟然不知道如何写。于是,就出现这篇四不像的文章。我们的生命当中,总会有一个人见证着我们的成长,而我们却把那个人妥善收藏,怕被惊扰。安然对我来说,可不是一般的朋友,她是我的繁星。此生只愿她丰盈、喜乐、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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