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外人

八溪村,是即墨县下属的一个山中小村。它藏身在十万大山深处,离最近的苗寨也有三座山的路程。

若能乘着风,从人潮汹涌的黄果树景区起飞。只需要向北略过五个山头,你就会进入一片寂静的崇山,然后再一路向前,浏览三十里苍翠隐流泉,云雾绕山间的仙家景致,就能见到这个在山顶与黑石松泉为伴的小村庄。

不过,这样的描述只是方便你对它位置的了解。这片山里人的长度单位,不会有‘里’,‘公里’这样的词。他们之间的距离只有‘山’,而山在这里也能代表很多东西。用“县城在十一座山外”来描述理想,用“蒙妮在五座山外”来描述爱情,用“阿爸死在山那边”来描述生死。

我初初来这里支教,就领会了山的神奇。这山里,几道山梁就能是一个新世界。连我在城市最宝贵的‘时间’,也能在这失去价值。

清晨,在犬吠中醒来。由四间竹楼围绕的操场上,星散着歇脚的鸟雀,竹楼外一圈半人高的竹篱,便是学校的外墙。春日里,我会在八点起床。走下竹楼,把绕着脚跳腾的阿黑好一通蹂躏,再甩着毛巾去溪边洗漱,一路惊起无数五彩斑斓的飞鸟。对着刚爬上山顶的太阳,喷出甘甜的山泉,一天就算正式开始。

八点起床,其实是一年中最早起的时候。因为春种,山里人会把需要上学的孩子早早赶出家门。所以当孩子们在春花烂漫中三三两两跑进教室,十点是个刚好的时间。

山中学校的教室只有一间,面积也只有成里教室一半大,但坐十个学生仍旧显得空旷。每次朗读,整齐的读书声或高亢,或含糊,或稚嫩,或青涩,在四周的竹木墙壁间跳跃,像是在琴弦间跳动的音符。

“春雷跟柳树说话了,说着说着,小柳树呀,醒了。”

“战国时候,魏王派西门豹去管理漳河边上的邺。”

“蚩尤作兵伐黄帝,黄帝乃令应龙攻之冀州之野。”

普通教材在这里用不成。山里的学校,能分出年级的很少;能按照教案读到小学毕业的更少。过了十岁的孩子,在山里已是家里成熟的劳力。所以山里人送孩子来读书的原由,基本是能识字、会算数、学校管饭。

对此,我们初来时的四个人都对山里人的短视义愤填膺,都为孩子们的不幸痛心疾首。“知识改变命运!”的伟大口号,成为了我们最崇高的理想。而三个月后,连续一周的大雨和断粮,却让这理想随着三个落荒而逃的背影,消失在茫茫大山中。

大山每天都会消失很多东西。所以除了这所学校仅有的十个学生,加上睡过头的我,难过了两天。他们的消失和他们的到来一样,没带走一片云彩。

我很喜欢这里的云彩,不论是早晚如七彩海波般绚烂的烟霞,还是不时会飘进窗口的雾带,我都喜欢。于是最懒惰,不靠谱的我,留了下来。

教材用不成,如今的上课内容都来自心血来潮。这是村里的老教师蒙甲老爹的经验。他的这份经验很符合山里人读书的实际需求。我曾在无聊时和他谈论起,系统的应试教育与他所谓的实用教育,究竟孰优孰劣。当他用哲人一般的口吻说出:山里人和山外人在智慧上从无差别,唯一的差异只是信息量的不同。在山外自然是山外人的经验好些,在山里还得听山里人的经验。我就决定,在山里教书的这几年,一定谨记老人家的教导。

一天三节课,午饭前语文,午饭后数学,最后用一个故事作为结尾,是我最后定下的课表。于是在春日的细雨中,我和十个脏兮兮的孩子一起托着下巴,看着一场只笼罩在山顶的雨;一个关于苗族勇士爱上龙女的故事,飘出教室,飘进雨里。

作为祖国西南最外围的一所学校,通电已经足够让我满足。至于手机已经大半年没有信号,习惯了反而是个惊喜。放下手机,我发现整个世界都开始变得单纯。十个月看完一百本书的事实,让我始料未及。进山时往电子书里存了这些书,本想着一个月两三本,足够我熬过三年的时光。如今又用了八个月,把所有书再看了一遍,我便开始试着让自己更像个山里人。

放弃改变别人和尝试改变自己,都能让生活变得简单。

放学后带着阿黑,陪着那些小小身影穿行在林间小道,一路笑声掺杂着狗叫走进山下的村子,已经是我每天都要做的事情。一是为了找到新的乐趣,二是为了能亲自运送学校的补给。这样做,并不是突然觉醒了某种高尚情操,而是我实在受不了一个膀大腰圆的女人,放下袋子后向我投来的古怪眼神。深山里的白苗人,至今还保留着一部分母系社会的习俗。

“像你这样的汉家子,在老寨子里可是会被抢走的。”

姆家阿姐大咧咧地坐在竹楼的台阶上,说这话时的眼神无比真诚。

对此我只是笑着给她端了碗草茶。任谁每天听几个不到十岁的黄毛丫头,喊着长大要娶自己回家,神经都会变得无比坚韧。在她们的眼中,每天清早,女人带着竹筒饭进山干活,把男人留在家里操持家务;晚上两人围在火塘边吃了饭,把男人推倒在床上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劳作、吃饭、睡觉,养儿育女,周而复始。当接受了这一切,便是山中无日月,相顾至百年。

“听说你们山外人每天有很多事做?”

我扛起装着粮食和蔬菜的袋子,正把手伸向一挂腊肉时,姆家阿姐好奇的问。我努力回忆着在山外的生活,想要炫耀一下山外的繁华。可思虑良久只是回答:“干活、吃饭、睡觉。没什么区别。”

对于我的回答,蒙甲老爹作为村里最见多识广,也是唯一去过省城的有识之士,自然很不满。于是当晚,他挤在我办公室兼卧房里的小火塘边,语重心长和我展开了一次关于山外世界的交流。他觉得我身为山外人,对生活过于懈怠。他就听说过很多好地方,比如酒吧、夜总会、洗浴中心。也不知是哪个混蛋,把这些东西告诉了这个淳朴的老人。害得我只得斟酌着用词,来向他解释那些地方是多么的‘淫毒糜烂’。

老爹听了我的解释,脸上映着跳动的火光,舔了舔干燥的嘴唇笑道:“一般情爱事而已。想当年,老汉我也不知道爬过多少竹楼。年轻人没见过最好的,自然什么果子都往怀里藏。”

“那您知道什么是最好的?”

“我是最抢手的年纪,被你姆家阿姐抢去结了亲。她给我生了三个孩子,后来岁数越来越大,面皮越来越丑,脾气还越来越大。可是现在身边要没她,我就是睡不踏实。”

老爹絮絮叨叨说了很多,却始终没有清楚回答我的问题。月亮爬上山腰的时候,他打着手电回村了。我站在主楼前的操场上,看着月色渐渐透过树梢,照进松林。风吹稀了天上的云彩,让月光越过一座座山顶把崇山化成银白的海面。

我想起自己也有过一个那样的姑娘。此时,在一千座山外。

“你的脸色为何那样苍白?”

“主人好生懒惰,未曾给我上色。”

(壹)

世人皆道紫檀谷的即墨公子好福气。

有人羡慕他坐拥偌大一个紫檀谷,吃穿不愁,不用似大多数世间人那般为谋生计奔波劳碌;有人羡慕他是即墨家这一辈唯一的子嗣,即墨老家主过世后,他也就自然成了当今世上唯一会偶术的人;有人羡慕他天赋异禀,技艺精湛,才能雕出府上数十名美人,个个身段婀娜,妩媚动人,料是后宫佳丽三千人的当朝天子也比他不过。

不对不对,要我说,即墨公子最最值得羡慕的,是他的画技和纸艺。他的画技,宫中最优秀的画工也望尘莫及。而他的纸艺自然不用我多说,你且瞧瞧我就行了,实不相瞒,我连每一根头发丝都是出自即墨公子之手。

或许是他厌倦了雕偶人,想换换花样,又或许是他把我折的实在太精巧,不赋灵实在可惜,总之那是他第一次把即墨家的秘术,也就是赋灵术用在除紫檀木以外的物件身上。于是就有了我。

那日我从桌上灵巧落地,从一个巴掌大的小纸人不一会儿便长成一个正常大小的女子,心想着总得对自己的创造者表示表示,于是装模作样的施施然行了个礼,唤道:“爹爹好。”

即墨公子的笑容滞在脸上。

(贰)

我真棒,我是第一个唤即墨公子“爹爹”的人。

也会是第一个唤他“主人”的人。

谷里的其他女子,全是上好的紫檀木雕成的偶人,一个个声音或若莺啼般清脆,或若微风般温柔,皆唤他“公子”。

许是主人的纸艺还不成熟,又许是赋灵术真的不适用于除紫檀木之外的物什身上,总之,我虽年龄与谷中他人相仿,声音却是软糯如孩童,个头也比她们明显矮了那么一截。主人说,谷中正好缺个小童,端茶送水的那种。我这个大小的,正合适。

作为紫檀谷唯一的小童,我自认为办事是十分得力的。自从我给主人端上自己亲手泡的第一杯茶,主人就再没有喝过其他人泡的。我嫌自己声音软糯,不像自知音若天籁的那些偶人般话多,主人夸我安静的像个小傻子(我觉得从主人的表情看,应该是夸),待在书房时只许我在一旁服侍,替他研墨。

主人有许多藏书,就算一天读一本,一辈子也读不完;主人的字写的好漂亮,虽然我一个也不认识;主人的画最好看了,也是我唯一能看懂的东西。

不过,与其说我喜欢看主人作的画,不如说我喜欢看作画中的主人。修长的手指骨节分明,手中的笔像变戏法一样在纸上游走,我看着那手所经之处,有时现出连绵起伏的山峦,有时是幽暗林中的一汩山泉,有时干脆只是一匹马或一株树,不过马是“飒沓如流星”的骏马,树是“凌寒独自开”的腊梅。

诗是主人教我的,他本想教我识字读诗,但我老是心不在焉,他也就作罢了。不过我还是记住了这两句诗,我觉得形容主人的画很合适,就记住了。

但主人似乎更喜欢我的寡言,所以我只能在心里小声赞叹。

其实主人也是会和我闲谈的,一次他搁了笔,指着纸上的骏马问我:“你看这马怎样?”

“飒沓如流星,”我摆出认真思索的样子,惜字如金道。

他来了兴致,嘉奖的摸摸我的脑袋,又指着马蹄旁的花,问道:“这个呢?”

“这个,”我这次真的在很认真的思索,“这个,好看。”

主人敲我脑袋,不过我有看到他在笑。

(叁)

主人只喝我沏的茶,只许我进他书房,话本上貌似管我这种~这种现象叫受宠。所以,那几个偶人姐姐出现在我面前时,我一点也不惊讶。

她们当中的一位挺着饱满的胸脯,说我干巴巴的像个豆芽菜,另一个紧接着挺了挺胸(她们似乎觉得这样很有气势),说我个头比她们差一截,身份也理所应当的更低贱,后来就不那么整齐排队了,你一言我一语,一群麻雀一样叽叽喳喳的。

末了,为首的一位撂下一句“别再让我看到你在我家公子面前卖乖”,便扬长而去。

当晚我照常去书房为主人送茶水,主人把手中的书卷放下,接过茶抿了一口,眼睛看着杯中香茗,嘴中话却是说给我听的:

“她们说你,你就一言不发听她们讲?”

“我一句话也插不上,想着她们比我更想说话,就让她们说好了,反正她们说什么我都不在意。”

“当真不在意?”他这次看向我,“我看你脸色苍白的很。”

“我脸色本就苍白,我的主人好生懒惰,未曾给我上色。”我答的理直气壮。

他被我气笑了,难得跟我较真道:“那你的黑发墨瞳还有红唇哪里来的?”

“我在意了,但她们说的都是真的,我没什么可以反驳。”我的声音越来越小,不晓得他有没有听见。

“这样吧,”他忽然开了口,“你的个头什么的,全是怪我,作为补偿,我答应你,这辈子只造你一个纸人,那样你就是这世上独一无二的了,可好?”

那夜天上无星,我却从公子的眸中看到了璀璨银河。

(肆)

那些偶人发现威胁并不管用,我还是沏我的茶,研我的墨。有时候还能大胆的在主人作画时插句嘴,比如“我们的画真好看”之类的。

起初主人会固执的坚持不是“我们的画”,是“主人的画”。不过还是被我说服了,墨是我研的,画也有我的一份功劳。

然后主人给我起了个名字,墨儿。

平常的时候,主人就墨儿墨儿的唤我,我瞧着那几个偶人的眼里要喷出火来。

只是没想到真的喷出来了,不过不是火,是满满一杯茶,我亲手沏的。

我才知道,纸是碰不得水的,即使是大名鼎鼎的即墨公子制的世上唯一一个纸人,也不能例外。

我的右手臂遭了秧,变回了纸,湿哒哒的垂着,黏糊糊的一团,好丑,好难受。

我并不怕疼,我只是难过,因为我不是很喜欢单手沏茶,因为我怕主人不愿要一个残废做小童。

他当真不要我了,此后的一日,两日三日四日,主人独自待在书房里,不许我陪他。

第五日,主人从书房里出来了,把我拉进当初制我的暗室,我只知道自己眼前一片黑暗,重新看到光明时,我的胳膊已经回来了,我的纸身被涂了一层特制的蜡,从此也不怕水泼了。

主人说,这次他还顺便给我上了个腮红。

(伍)

我本来还很感动,可主人忽然故意一拍脑袋,“遭了,光想着给你上腮红,又忘了给你装脑子了!”

我想给他一拳,这么重要的事情也能忘!

不过我可不敢给主人一拳,我的脑海里浮现出那个为首的偶人漂亮的身躯变成一堆上好的劈柴堆在院子里的惨状。今天的午饭,大约要烧去她身体的三分之二。

我问他,烧了那偶人,是否觉得可惜。

他摇头,脸色没有一丝变化。他告诉我,谷中不能没了规矩,那个偶人破坏规矩,做出伤害同类的事,就该受到惩罚。

再者说,那些偶人不过是傀儡之躯,没有实实在在的灵,最重要的是这些个偶人其实不是他自己制的,而是先辈一直传下来的老古董。再说了,谷里紫檀木多的是,那个用了几百年的东西,烧了也不可惜。

偶人与规矩相比,规矩更为重要,所以为了规矩,烧了偶人,很合理。

为了规矩?这样子的么?……

他是会敲我脑袋的主人,也是会施加刑罚的谷主。敲我脑袋是因为有趣,施加刑罚是因为那个偶人坏了规矩。

那时主人的表情很是陌生,以至于我忽然在想一件很可怕的事,有朝一日,主人会不会为了一个更重要的目的而把我当燃料用了,像他对待那个可恨但也的确可怜的偶人那样。

我看着主人深潭一般平静的眼眸,思绪飘回今天前,又好似是好久好久以前,公子认真看着我,眼中是揉碎的星光。

“可我觉得那个偶人姐姐罪不至死,她那么漂亮,还在谷里呆了那么多年,就这样成了柴火,我怎么想都觉着怪可惜的。”我没有去看主人的眼睛,视线落在他紧抿的薄唇上,一瞬间又泄了气。

“我,我的意思是,其实主人可以把她卖了换钱,哈哈,主人说过,这偶人世间罕有,只有即墨家的人能造出来。”

主人白我一眼,说,我要钱做什么?

也对,主人是世人皆羡慕的即墨公子,他什么都有。

(陆)

世人皆羡慕,皇帝也不例外。

世人皆有贪欲,皇帝更不例外。

所以,当听说皇帝亲率十万大军大军浩浩荡荡前来紫檀谷时,即墨公子的表现倒也不是特别惊奇。

没事,我早就听做饭的偶人婆婆说过,即墨家的人,有特殊的本领,都会操纵偶人傀儡,甚至让正常人成为自己的傀儡。加上武学要诀,傀儡们个个都能成为不怕死的绝世高手。

我一瞬间忘了不久前的不快,拉起主人的手,两眼放光注视之。我活了那么久,到还没见过人打架,更何况是即墨公子这样动口不动手的高手表演一挑十万现场版。

主人反拉起我的手,一脸大义凛然道:“跑路。”

“好嘞!”

……

“啥?”我没听错吧?

我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不爱学习,全随了我的主人。

主人还是即墨小公子时,他父亲教他武学,他就在心法秘籍的空白处画满涂鸦,还撕掉所有没有空白可供涂鸦的纸页,折小人玩儿。

怪不得画技和纸艺的那么好。

十万大军,在到谷里前就被谷口的迷魂阵干掉了大半,剩下的大部分也没能过了瘴气林,不过皇帝带了十万人,死了九万九千多,也不碍事,更何况剩下的全是武功高强之辈。即墨公子一边跟我说着战况,一边慢条斯理的收拾包裹。

(陆)

以后很多年,世人对发生在紫檀谷的那场动乱避而不谈,他们隐隐约约知道些似真似假的消息,像是皇帝被救回来了,但已经成了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在回京路上就咽了气,像是前往紫檀谷的十万大军,居然无人生还……

临安街头多了一个疯子,被烧的千疮百孔的衣服连蔽体的作用都起不到,脸上身上全是狰狞的可怖疤痕,残余的右手臂像是个被烧废的大号火柴棒。嘴里倒是还能时不时说出话,断断续续的,全是些胡言乱语。什么美女,什么火海,什么蜡糊的纸人……

还是一个闲的无聊的说书先生认真听了他的疯话,然后编成话本在不入流的小酒肆里说着关于紫檀谷的传闻秘事——

那个疯子是当时十万精兵中一个勉强保了一命的幸存者,据疯子所言,(再加上点说书人自己为了故事有趣的胡编乱造)能够大致推断,当时精兵闯入谷中,只见数十位美女偶人聚在院子里,一个个手无寸铁,楚楚可怜,俨然是等着被欺凌的良家女子,好不动人。众人都是军营里待惯的汉子,哪里收到了这般诱惑,自然前去争抢。就在众人推攘之时,不知道从哪里忽然窜出来一个纸人,面色苍白,身上被抹的蜡隐隐闪着不详的光。

纸人高举的火把毫不犹豫地插进它自己的头发,人们只看到火光在跳跃,张开血盆大口扑来,偶人似乎也被事先泼上了油,风涨火势,整个谷瞬间变成一片火海。

那个万恶的纸人现在已经连灰也不剩了,也该说是罪有应得。

那天的紫檀谷,俨然成了人间炼狱。

只是那即墨公子,不知所踪。

……

(柒)

“你不是说这辈子只造我一个纸人么?”我敲了一下即墨的脑袋。

即墨也不愠,慢条斯理的从包裹中掏画,“好歹实现了一半,你现在还是世上独一无二的纸人。”

“那你不说不离开紫檀谷么?”我忍着笑,继续敲他的脑袋。

即墨抖了抖画,一匹骏马飞跃而出,我还没来得及惊讶,人已经在马上了。

“那我们现在就回去!”

马一路奔驰,当真是飒沓如流星。

No.1

我叫伍甜甜,一个韩语系本科在读的咸鱼加宅女。

我的人生信条:能躺赢绝不努力。

人生挚爱是奶茶,尤其是招牌五分甜加椰果,想像一下醇香与Q弹在唇齿间的交融,简直完美。

别人都说学韩语的妹子又潮又美,我觉得我可能是个例外。客观评价,我长得并不难看,但我从不化妆打扮,原因很简单——懒。

而谈起我的恋爱经历,鲁迅先生曾说过:表情包多的人,没对象。现在想想,只能感叹文学巨匠果然很有远见。我,人送外号“临水街表情包扛把子”,剩下的我就不解释了,说多了都是泪。

综上可知,本人,一无所长,实实在在的咸鱼一条。

No.2

与许籼的相识,说巧也巧,说不巧也不巧。

巧的是,他是我最喜欢的那家奶茶店——甜蜜转角的学徒,这就意味着,我们俩会经常见面。不巧的是,我实在是对这个人……一言难尽。

我们的第一次见面就充满了不愉快。

那天大概是他做学徒的第一天,我像往常一样上完课过来买奶茶,店里只有他一个人。本来也没有什么,偏巧那天奶茶店搞活动,刷xx银行信用卡可享受五折优惠,这么好的机会,我这样的下水道女孩岂能浪费?

于是干脆利落地点了五分甜加椰果的招牌奶茶,并且十分狗腿地把自己的信用卡递了过去。可万万没想到的是,我这个二百五竟然错递成了校园卡,这直接导致许籼看到了我那张不忍直视的录取证件照,并让他成功记住了我的名字。

“伍甜甜?”他把卡还给我,一脸皮笑肉不笑的表情。

我本来就因为犯蠢而陷入被陌生人看到证件照的巨大尴尬中,正想找个地洞钻进去,可是看到他那副表情,一向怂包的我不知怎地心头火起,大声质问道:“怎么了,就是本姑娘我,你有意见?”还特意把尾音提的很高,像只被踩了尾巴的鸡。

“没意见。”他的回答反而让我更生气了。因为语气过于平静,还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了。这种把天聊死的无力感让我郁闷地想发表情包,难道我这个人真的只适合和别人做网友嘛?我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失落且无助。

可是对面的“罪魁祸首”完全没有意识到我的抓狂,还在气定神闲地做奶茶。我咽不下这口气,于是主动开口:“你叫什么?之前没有见过你啊。”好吧,我承认自己这话说的,很像是在搭讪。

“许籼。”他连眼皮子都没抬一下,但我却噗嗤笑出了声。

“你叫许仙?那我还白娘子呢。”我总算抓住机会可以好好打击报复他一下,正想继续调侃他的名字,却被对方突然杀来的一记眼刀吓得闭了嘴。

“籼米的籼。”他的表情依旧冷漠,就差在脸上写两个大字:闭嘴,我也终于识相地不再开口,好吧,其实是我怂。

沉默了大概两分钟,许籼同学终于把我的奶茶做好了,端过来的时候还很细心地用纸巾擦了一下杯壁上的水。我被这个细节打动,深刻意识到自己之前挤兑人家的行为是多么幼稚,于是立马换上一副笑脸,准备双手接过,许籼却突然开口:“你自己插吸管还是我帮你插?”

彼时我正沉浸于愧疚之中,许同学给我台阶下我自然是要把握机会,于是笑得十分谄媚:“嘿嘿你插你插,你是专业的。”可是许同学却好像被我的马屁雷到了,整个人愣了两秒,才伸手去抽吸管。

我默默汗颜,正反思自己是不是吹捧太过了,俗话说过犹不及……还没等我反思结束,许同学已经把插上吸管的奶茶递了过来,脸上带着些好笑的神情:“你慢用。”

我傻笑着接了过来,直接送入嘴边,打算享受一波心头挚爱,刚吸入一口,“啊呸呸呸!”我气得整张脸都皱成了小核桃:“我点的是五分甜啊!你他妈把糖罐子打翻了?”

许籼十二分不诚恳地向我鞠了一躬:“不好意思哦,我今天是第一天上班,原谅一下新人吧,以后我会努力变‘专业’的。”妈的,居然还用我说过的话来怼我。

我怒视着面前这个皮笑肉不笑的人,内心想了100种报复他的办法,比如把手里的这杯奶茶泼他脸上、比如打投诉电话让他混不下去、比如……可我一种都不敢实施,我之前也说了,我是个怂包。

最终我只能装作恶狠狠地说一句:“下不为例。”

结果许籼却突然笑开了花,他满意地点点头:“好啊,以后常来。”

……

这算什么?他是在暗示我什么嘛?

No.3

我确实是乖乖照做了,我指的是“以后常来”。

但我发誓这只是因为我偏爱那一家奶茶,和许籼没有半点关系,虽然他蛮好看的,在认真做奶茶的时候还蛮吸引人的……但我只是为了奶茶!

是日,我像往常一样,下完课后“不经意间”晃到了甜蜜转角,许同学正忙着接待客人,阳光透过层层树叶倾泻在他头顶,画面美得不得了。我痴痴地看着,突然鬼迷心窍掏出手机想要把这一刻拍下来,而许同学偏偏在我按下快门的瞬间抬头,脸上还挂着笑容,眼神温柔,我看着手机屏幕,竟愣在了原地。

“伍甜甜!”我被他的声音拉回了现实,想到自己刚刚的偷拍行为,瞬间红了脸。

我慢慢地蹭到他面前,却支支吾吾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招牌五分甜加椰果?”许同学许是看出了我的窘迫,替我开口。

我红着脸点了点头,依然想不出什么可以缓解尴尬的话,心里急的想骂娘。

“你们是不是快期末了啊,复习得怎么样?”这会儿人不是很多,他仿佛很有兴趣和我聊天扯皮。

“哟,你还知道我们快期末了啊?”我对天发誓我只是想打趣一下,可是话一出口就发现我有多蠢……这里来来往往的学生那么多,随便聊聊不就能知道?

可是许同学好像没有在意,低头笑了笑,回答我道:“再过两周我们学校就进入期末了嘛,虽然每个学校不太一样,但也差不太多的吧。”

这回轮到我震惊了。

“喵喵喵?你居然还是学生?”我一急,就容易控制不住自己的音量。方圆10米的人都向我投来疑问的目光,我又想钻洞了……

倒是许同学好笑地看了我一眼,“怎么,我看起来不像吗?”

“你别告诉我咱们俩还是校友?”我捏了捏鼻子。

“应该不是。”他停下手头的活,冲我摇了摇手。

“那你哪个学校?”我被勾起了好奇心。

“K大。”他冲我笑了笑。

……

我感觉自己心里有一万头草泥马奔过,一时说不出话来。

K大是这所城市最好的学校,同时也是全国前五的高校,我万万没想到,许同学竟然如此优秀,长了一张帅脸也就算了,居然还是个大学霸。

“你怎么了?”大概是看我好久没有反应,许同学“亲切”地关心了我一下。

我整理了一波思绪,终于抬起头,假笑:“没事没事,您忙您忙。”狗腿的语气连我自己都听不下去。

“给你,奶茶好了。”许同学眉峰一挑,选择性忽略了我刚刚的恶心姿态,他嘴角挂着笑,看起来心情似乎还不错。

“你到底怎么了?知道我还是学生,就对你打击那么大?”他还是那副皮笑肉不笑的样子,几句轻描淡写就把我的心事暴露于阳光之下,一丝情面都不给。

可不是嘛,对我的打击不是一般的大。当然,这话我只敢在心里讲。

我默默地接过许同学递过来的奶茶,再机械地插上吸管,整个人像只没有灵魂的牵线木偶,毫无生气。可我怎么可能淡定?K大,那可是K大啊。本来我心里一直觉得许同学只是个精致的陶瓷娃娃,外表华丽,可是里子毫无东西,浅薄得很。现在才发现,浅薄的是我,小看别人的是我,我到底哪儿来的优越感啊。

奶茶到手了,我自然也没有什么再留下来的借口了,想了想决定和许籼打个招呼就离开。可还没等我开口,他先抬眼看我:“伍甜甜,我最近可能不过来了,要准备复习考试了。”

我不知道他突然没头没脑地给我解释这么一句干嘛,但不接话又显得我不礼貌,想了想还是说:“当然当然,学业要紧学业要紧。”

可他没说话,就那么安静地看着我。

我感觉自己要被他盯得发毛了,正想问问他怎么了,他却再一次先我一步开口:“伍甜甜。”

“嗯?”我弱弱地回答。

“考完试,我们俩去看电影吧。”

No.4

我躺在宿舍的床上,许久不能入眠。

不知道把许籼的那句话在耳边循环播放了多少遍,“考完试,我们俩去看电影吧。”

我感觉自己的脸有些发烫,摸摸床头的手机看时间,2:33分,我终于承认自己是彻底失眠了。可是这个时间,怎么看起来还那么喜感,233,难道是为了嘲笑我吗……

天啊,都怪许籼!

睡不着的我只能把手伸向床头去找深夜救赎——手机,习惯性地打开微信,点开了许籼的聊天窗口,上面只有一句话。

[我通过了你的朋友验证请求,现在我们可以开始聊天了]

这是我们加微信好友的第一天。

他说,“考完试,我们俩去看电影吧。”是陈述句,且一脸平静。

我很想反问,我们俩很熟吗?我为什么要和你去看电影……

可是我说,“好。”

我的下一句是,“加一下微信吧。”

我握着手机,把屏幕上的系统消息反反复复看了很多遍,感觉自己的脸又开始发烫了。该死的许籼,凭什么他自己一脸平静,我却在心里放烟火大会?但是内心深处却疯狂地生出隐秘的快乐,我隐约知道是因为什么,但又不那么确切……在这种复杂的情绪转换中,我渐渐沉入了梦乡。

接下来的两周我都没有再去甜蜜转角,也许是为了好好复习、也许是因为许籼说他最近不会来了……我想见他,又不敢见。正如这两周我无数次点开他的头像,想要关心一下他的复习情况及考试安排,却怎么都编辑不好一句普通的关心。

我想要心怀坦荡,可我心里有鬼,所以我不敢发消息。如果被他看出了我状似无意的问候下包裹的期待和关心,我岂不是很没面子?

是他自己要约我看电影的,可是他还记得吗?

第三周的周五,我终于结束了本学期的最后一门专业课考试,心情无悲无喜。在宿舍和室友讨论最近有什么好看的综艺时,手机震了一下。我随手按亮屏幕,却感觉眼睛也被点亮了。

“怎么不来喝奶茶了?考试还没结束吗?”是许籼。

我抱着手机在心里把这条消息读了好多遍,才小心翼翼地编辑消息发送:“今天刚结束最后一门,你呢?”

“我前两天就考完了。”

“这两天又来甜蜜转角帮忙,都没看到你。”

“我以为你还在期末ing……”

许籼接连发了三个短句。我想象着他在屏幕对面敲字的样子,感觉自己的心像在被一只温柔的大手抚摸。还没等我编辑好回复的消息,许籼又发了消息过来。

“来喝奶茶嘛?”

“今天我请你。”

我对着手机屏幕笑开了花。

然后珍而重之地敲下了我的答案:好。

No.5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出门前还要大费周章地焚香沐浴更衣,明明我只是出门去喝个奶茶。

临走之前室友问我干嘛去,我下意识地回答喝奶茶,脸上却有些烧。于是只能选择性忽略了室友带有审视意味的目光,匆匆关门走人。

K市已经入冬。

从学校到甜蜜转角只有10分钟的脚程,我选择走路过去。

我并不喜欢K市的冬天,这里的冬天除了冷还裹挟着一股浓重的湿意,尽管已经在这里生活了两年,我还是难以抵抗这种魔法伤害。

但我喜欢临水路。出于历史原因,这条路上种了两排高大的法国梧桐,左右两侧整整齐齐,像是在守护着什么。每次经过这里,我总能从两侧的古树上读出时间留下的斑驳痕迹,这让我得以暂时忘记自己的烦恼,毕竟,在这些跨越了漫长时间维度的古物面前,我的小小心事实在算不得什么。

法国梧桐的叶子一直在掉,但直到现在也没有完全掉光,仿佛在和“秃顶”做着最后的斗争。想到这里,我不禁笑出了声,最近是魔怔了吗,怎么什么都能被我和脱发扯上关系。一脚一脚踩在还未被扫去的落叶上,嘎吱嘎吱的声音让我觉得安心,我现在,是要去见他啊。

远远地就看到了许籼,他今天穿了一件白色衬衫,套着甜蜜转角的服务生统一的黑色围裙,整个人干净地就像从漫画里走出来,再加之头上立着几根呆毛,又让他的帅气平添了几分可爱。

我的心跳开始加速了。距离他只有不到100米的距离,我却突然忘记了应该怎样自然地走路。

“伍甜甜,你来啦。”周围那么嘈杂,马路上汽车的鸣笛声、经过的行人的交谈声都在向我的耳道发动攻击,可那一刻,我却只听得到他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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