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婚

吾之幸甚

桦桦

周深深,女,今年29岁,大学的时候就认识了她的男朋友高朗,毕业后,两人辛苦工作,攒了几年钱,合起伙来开了一家小众的首饰店,专卖各国小众的设计师饰品,开在大学城附近,一时间很受欢迎,两人在小挣一笔的同时,也商量起了结婚的事情,房子也早就买好了,一切都很顺利。

然而就在昨晚,A城下起了大雨,深深担心店里会漏水,所以一早就去店里看个究竟,没想到竟然发现本应该是今天晚上才到A城,前往国外进货的高朗已经回来了,而且还跟店内的工读生曾小柔衣衫不整地睡在了一起,被发现的当下,两人并不惊慌失措,尤其是高朗,用着一双沉静的眼睛沉默地看着她,一言不发,仿佛这样的局面正在他的意料之中,反而是深深本人,没出息地尿遁了。

于是,深深就这样不明不白地失婚了……

深深是个精致的猪猪女孩,脸上不带妆不能活,连高朗都说,你什么时候能让我看一下你的素颜,深深总觉得结婚之后可以让高朗看自己的素颜,但没结婚前的两人还不是时候。但是,经历过失恋打击的周女士,出离地愤怒了,老子天天画着精致的妆,穿着婀娜的衣,男朋友居然出轨一个脸没老娘漂亮,胸没老娘大的黄毛丫头,难道年轻真的是王道?深深越想越不明白,于是,在这个晚上,她选择了买醉,独自一人在酒吧畅饮,一杯接着一杯,本来有几个男人想趁机搭讪,但是,看着美女这不要命的喝法也被吓了回去。渐渐地,视线开始模糊了起来,头越来越低,越来越低,最终,完全低了下去,埋在了桌子上,这时候,有个高而瘦的男人走了过来,轻轻地推了深深两下,深深看了他一眼,咕哝了句什么,就又闭上了眼,男人的脸一阵青白,因为他清楚地听到,深深喊得是,“爸爸”。他直接将深深扛了起来,周围的人见状,也见怪不怪,只当是来酒吧捡尸的,只有两个女生悄悄议论道:“现在帅哥这么没有市场吗?连捡尸的长得都这么好看?”“红马甲是新的时尚单品吗,他穿上好好看。”

头好疼,深深困难地睁开了眼,看着熟悉的天花板,她又重新闭上了眼。“不对”,猛然睁开眼,呵,“昨天不是在酒吧吗?我是怎么回家的?”深深陷入了深深的苦恼。

“不对啊,我怎么觉得昨天最后见到的人是老爸,可是,老爸早就不在了啊”。深深一边挠着头,一边出了卧室。

呵,厨房里居然有一个人,穿着老爸最爱的红色马甲,但是比老爸高,比老爸瘦,深深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双手使劲地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吓,幻觉还在,幻觉居然还会唱歌,正在一边煎蛋,一边唱歌。深深努力保持冷静,“请问……您是……?”

男人回过头来,在清晨阳光的照射下,深深发誓,这是自己这辈子见过的最好看的人,浑身充满着阳光的气息,微微一笑,深深感觉全世界的花都开了。

深深承认,自己是被美色所诱,所以两人现在能够平静的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

“哼哼……”男人清了一下嗓子,“我从迷雾中来,笼罩在一片黑暗中,穿越千年的孤独……”

深深睁大了眼睛,她震惊的问:“您是金侁?”

男人突然害羞了,含羞带怯地看了深深一眼,“我是周小申,人家一直随你姓的,你忘了吗?”

深深浑身一激灵,突然这么娘是几个意思。可是,周小申,周小申,这个名字,(⊙o⊙)…,跟自己的名字这么像,现在的骗子怎么这么懒,骗人的时候连个名字都不愿意起了。

“我不认识你。”深深肯定地回答。

“别总往正常的方向想。”周申眨巴着眼睛看着她,把下巴放在了手上,深深莫名地感觉有些熟悉,恍惚之中,她好像看见周申洁白的牙齿,不对,周申没有张嘴,怎么会有兔牙。有什么东西突然进入了深深的脑子,从小到大,她认识的叫周申的,并且从正常角度思考得不出结论的,好像只有……呃……她曾经养过的一只兔子。再看向周申,一人一兔莫名地重叠在了一起,她颤颤巍巍地举起自己的手指,“你……你是那只兔子?”

“昂,你总算认出我了。”兔子很欢快,显然,被认了出来,让他感觉很满意,但是深深的情况就十分不妙了,她眼前一花,直接晕了过去。深深好像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里,妈妈抛下了爸爸和自己,去了国外,老爸担心自己孤独,就买了一只兔子回来给深深当宠物,小兔子是白色的,深深每天放学回来最开心的事就是跟兔子玩,但是兔子并不爱搭理她,她给兔子起了名字,叫小申,告诉兔子它跟自己一个姓,是自己罩着的兔,兔子的眼里闪过了一丝不耐烦。深深每天每天地给兔子喂胡萝卜,跟它说话,每天提着它的耳朵在屋里转来转去,终于,兔子每天一见深深就要往身上扑,深深写作业,兔子就蹲在她的脚下,一人一兔构成了最美的画面。直到那一天,深深回家发现兔子不见了,爸爸告诉她,我们要搬家了,新家不能养小动物,深深哭啊闹啊,但是一直宠着女儿,愿意满足女儿小任性的周爸爸这次却没有妥协,后来,深深听说小兔子被吃掉了,哭了一整个晚上。兔子好像对自己说,深深宝贝,你一定要等着我回来。

……

深深睁开眼,迎上的就是周小申期盼的目光。“深深,你是不是想起我了?”他摇头晃脑的说话,深深仿佛在他的头上看到了一对耳朵在晃来晃去,也许是越看越像,深深从心里也觉得眼前的这个人就是自己记忆中的兔子君。

餐桌的两端,深深和兔子君分坐两端,俨然一副谈判的样子,当然,这是应周深深女士的要求,对面的兔子君早就迫不及待地想要坐到深深旁边。

“这一切是怎么回事?”伸手制止兔子君想要过来的动作

“什么怎么回事?”兔子君一脸迷茫。

“你不是被吃了,怎么又变成了人?”

“咳咳”,兔子君清了一下嗓子,郑重其事地说:“我可不是一般的兔子,可以算作是兔子中的精灵,你们当时吃掉的只是我的肉身,而不是我的灵魂。”见深深一脸震惊,他又补充道:“好吧,你们吃掉的不是我的元神。那个时候,我在你们这里历劫,趁着我身体虚弱的时候把我捉了起来,成了你的宠物,后来,你就都知道了”。我的天,敢情自己当年养的还是一只凡兔。

“那你在我身边晃悠啥?”

“我跟着你已经一个月了,前些年我一直在兔届休养生息,强健体魄,决心锻炼好身体,提高仙力再去找你,这样就再也没有人能把我们分开。”

“哇,那你现在岂不是很厉害,能不能表演一个胸口碎大石?”

兔子君突然害羞了,他低下了头,害羞地说:“其实……人家这么多年,身体真的特别好,再也不会随便变身了……”说完,还眨巴了眨巴眼睛。

“所以,其实,你的意思是,你什么法术都不会?!!!”

“诶呦,话也不是这样讲了啦,不是说男人最大的优势就是脸吗,你看我的脸,是不是特别完美,特别好看,见过的兔子都说好,难道你不喜欢吗?”

望着他白瓷一般的皮肤,深邃的大眼睛,还有红润的嘴唇,深深自叹弗如。

“人家喜欢你。”兔子君娇羞地抛下了最后一颗炸弹。

深深跟兔子君正式开始了同居生活,每天早上,兔子君做好早饭,虽然都是草,呃,蔬菜类,但好在还有一颗鸡蛋。白天,两人一起到店里上班,晚上一起下班,兔子君过起了给霸道总裁深打工的生活。

自从深深目睹了高朗和曾小柔的奸情,这俩人可能自知理亏,就再也没有出现在深深面前,而深深每天的生活也被兔子君填满,过得圆满而充实,直到这天,高朗神情憔悴地到了店里,对深深说:“小柔怀孕了,她还是个大学生,我得对她负责,深深,对不起,店跟房子都给你,祝你,以后幸福。”

高朗走后,深深哭得不能自已,其实从看见那一幕开始,深深就已经明白自己跟高朗回不去了,两人在一起多年,相比刚认识时的喜欢,更多的可能是彼此在一起的习惯,深深此时的眼泪更多地是在哀悼自己逝去的青春,毕竟,自己的青春岁月中充满着一个名叫高朗的痕迹。

兔子君快要疯了,他一直以为,这么多年,只有当时自己的离去给深深带来的打击最大,最伤心,并且为了这个在兔届臭屁了很多年,他一直没把高朗放在眼里,没想到深深竟然能为他哭到这个地步。哼,不就是一个小白脸,兔子君恶狠狠地吃了一口草,他已经忘了自己才是脸最白的那个。深深跟朋友聚会完回来,看到的就是这诡异的一幕,兔子君一边吃草一边恶狠狠地看着电视屏幕,突然,不知道看到了什么,嘴角突然扬起了笑容,他长得好看,这抹笑容仿佛周围的一切都失了色,突然,深深很好奇究竟是什么能让他笑得这么好看。

第二天,深深终于明白了昨天兔子君的笑是什么意思,兔子君开始每天坚持不懈地向深深求婚,无论是什么对话,都以求婚为结束。

“周小申,帮我结账。”

“你跟我结婚,我就帮你结账。”深深脸色通红,顾客们笑得不能自已,有人还起哄,让她嫁给他。

在数不清的求婚之后,这天,兔子君一早就不在,深深喊了几声,没有人回答,感觉很不习惯,她突然惊慌的发现,自己并不知道兔子君的联络方式,如果他突然失踪,自己竟然完全找不到他,那他现在是走了吗?深深的心沉沉地往下坠。

“深深宝贝,我回来了。”在深深自怨自艾的时候,兔子君蹦蹦跳跳地回来了。

深深一脸纠结地看着他,就在刚才,她意识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自己好像……仿佛是喜欢这只兔子的。

“深深宝贝,跟我结婚吧。你看,我给你从兔届带回来的。”兔子君伸出了手,里面有一颗很漂亮、看起来很透彻的红宝石戒指,“这是用我肉身上的兔眼做的,是不是很漂亮?电视上说了,女人喜欢漂亮的戒指,我身上最漂亮的就是红眼睛了,你看……”

听着兔子君絮絮叨叨的话,深深突然流下了眼泪,自从母亲离开,父亲去世,被高朗抛弃之后,她有多久没有体会到这种被关心的纯然的幸福,她抬头看着窗外,突然发现,往常被雾霾笼罩着的天空,今天依然很蓝。

人生最好的旅行,就是你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发现一种久违的感动。

旅行照片我只附了一句话:多年后,希望我们还能记得小巷里彼此最美的笑容。

我们的旅行是5月5号出发前往鼓浪屿,这是毕业旅行。

武汉至厦门北。七个小时的车程,听了近七个小时的歌。有人说,有心的人听的是歌词,无心的人听的是旋律,“我以为你懂的每当我看着你。”

天气随着往南的方向不停变换。打了一路的牌也没人觉得我们在车厢里嬉闹,周围的几位中年陌生乘客反而侧着脸用一种莫名的微笑看着我们。我知道他们在怀念青春,在他们眼里我们就是青春。

也许若干年前他们也有这样一段温柔的时光。离目的地还有一个小时路程的时候他们几个都睡着了。伏在小桌上,我就静静的看着。四年一瞬,刚入学仿佛是上周才发生的、想到这我心里忽然一疼,四年来的这些人分开之后有多少我就再也见不到了。

厦门的空气比武汉好,不过是个不大的城市。这是我对厦门的第一印象。在武汉待久了之后才发现,很难再觉得有占地面积比较大的城市了,也许只是我走过的地方太少而已。

我多想再回到我曾经拥有的时光、我也曾经像你一样、想度过不一样的时光、我也想和一个人一起去一个陌生的地方。

上岛是第二天的事了。

厦门五月份的清晨我觉得还是要穿一件外套。轮渡靠岸后,灰蒙蒙的天晴了起来。午饭过后我们开始寻找去海边的巷子。不得不说南国沿海的地方满足了不少吃货的愿望,这里的建筑很特别,名字更特别,“陈罐西式茶货铺”、“古厝甜头”。印象最深的还是一家叫“赵小姐的店”的甜品店。

后来我和别人聊到这里,我说,我见过草原沙漠的壮阔,古镇遗迹的深远。但从来没到过一个让我的心觉得这么安静的地方,也许是去的时间刚刚好,没有那么多的人挤在一起,我从来没想过我会喜欢上一个地方。

偶尔看见院子内或者观鸟赏花或者坐在一起闲聊的老头老太太,真好。养一盆花、饲一缸鱼、爱一个人,生活的模样大约如此。

我们在岛上找了一个安静的别墅旅馆,带一个有很多秋千藤椅的院子,墙外就是喧哗的街道,粗糙的假山和一池子鲤鱼,墙外有几株茂盛的树伸展进来,夏日的夜晚房东开起了墙灯也不会觉得诡秘。

后来我们每次结束了一天的“行程”后就会回来坐在秋千藤椅上开始玩桌游直到到墙那边不再喧闹。

我是这样描述鼓浪屿的,一万条比昙华林还美的街道小巷拼凑在一起。

这地方吃的很多,海鲜更便宜。第一次见炸海星,半个手臂长的章鱼脚,但是朋友中只有我一个人受得了海蛎煎的味道,在一家环境清幽的酒吧点了一杯黑方,岛上还有很多移动商贩,叫卖着台湾香烟,还有20块钱一包的1916,都是假的。

到现在还记得一个叫叶氏麻滋的摊位,听说摆了十几年了,味道冰凉冰凉的,甜甜的一点都不腻,入口柔,但没有一线喉。

这的确是我第一次见到海,这是太平洋。碧海蓝天这个词在这里可以做到最完美的诠释,这里的海水是碧绿的,并没有向往中的蓝。

照了很多合影自拍,发现了远处跳跃的海豚,无法让人忍受的百香果。最后一天呆在鼓浪屿的晚上我们坐在沙滩,唱着十年、唱着曾经的你,心里想着我们一起把谁埋起来。

其实我们一起的六个人里面有两位曾今是恋人。我问那个女孩子,为什么你们仍然可以像朋友一样的去聊天去开玩笑。她回答:“就算不是恋人了是但仍然还是同学,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太靠近一个人,往往很难把对方真正看清楚。她沉默了一会又说:“到底是因为我们没有那么相爱而已。”

那天晚上我们聊了很多,关于将来或者是那些没有完成或根本无法企及的梦想。总要等到过了很久,总要等退无可退,才知道我们曾亲手舍弃的东西,在后来的日子里,再也遇不到了。

那天晚上我又做了同一个梦,又是那个小院,又是那个天台,又是那一群人。关于这个梦真是不止一次的出现在我的睡眠里,但每次我都会记得。

时间走了好远,离开那些日子已经这么久了。突然发现以前的同学好多都已经结婚生子,而我依然在自己的梦想和希望里徘徊。有这样一句话,只要前方的梦想有一点光亮都值得我们为之奋不顾身的前行。不忘初心,多美好的一个词。

那天晚上我们在海边坐了多久我已经不记得了,回去的时候街巷里都看不见一个人。有关梦想、青春、未来的对话被海风吹散。

最后和所有矫情的年轻人一样,在厦门大学芙蓉隧道刻字留念,往住在自己心里的人、或者远方的朋友寄一张明信片,然后怅然若失的离开这个城市、这个岛。

有个人跟我说,照片真是个好东西,存下了那么多美好的日子。

写到现在我都不知道我在写些什么,也离在鼓浪屿的日子过去了很久,只不过因为前段时间做了个梦,梦见你们坐在海边的礁石上对我喊:“别闹,一定要把人全部拍进去!”只可惜这只不过是个梦。

其实那天在沙滩上看那对旧情人聊天,我依然可以从他们的眼睛中感觉到对过往的可惜,即使有人打碎了你的心,总还是会有人愿意修补好它。毕竟世事太沧桑,烈酒品不出旧事模样,谁不是翻山越岭去相爱。

好在时光仁慈,我还能拥有回忆。

1

天阶夜色凉如水,池渊浮在溟海上发呆。回想着年复一年的艰苦修炼,两行清泪瞬间滑下:这苦日子啥时候才能熬完啊?

池渊是北冥的一只鲲,唯一一只鲲。北冥在仙界最北边,中有一海,浩瀚无边,名曰溟海。北冥中有着各色各样的生灵,它们可以修炼成人。池渊也一样。

池渊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可能是女娲造人时,随手造了一只鲲吧。她心里经常这样想。

自己已经在这里修炼了几万年了,看着身边的小伙伴一个一个修炼成人,或下凡游历,或嫁个如意郎君,池渊不禁翻起白眼。

“哟,这丑鱼,还会翻白眼啊。”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响起。池渊心下一惊,抬头看去。

只见溟海边上站着一个墨发金袍的男子,正仔细打量着溟海里泡着的大鲲鱼池渊。夜色中,池渊借着灯笼的亮光,勉强看清他的样子。

“大胆!”池渊一声怒吼,“何方妖孽,敢说我丑!”虽然还未成人形,但作为北冥中修炼时间最长的动物,池渊到底还是有点地位和脾气的。

“哦哦,小鲲鱼,别生气嘛。”懒洋洋的声音又响起,“在下垂云,是南冥的鹏仙。”

池渊一愣,垂云这个名字她早有耳闻。南冥唯一一只鹏鸟,还是只修为极高的鹏鸟,长得颇具纨绔子弟的风流之感。

看看人家,再想想自己。池渊一阵腹诽。

兴许是池渊好一会没说话,垂云觉得气氛不对,开口说道:“那个……你叫啥?”

如此接地气的问法,池渊有点想笑:原来这就是令万千少女小仙心动的鹏仙啊。

“池渊,池鱼思故渊的池渊。”池渊故作平静地答道。

“好名字。”垂云眼珠一转,“你咋还没化成人形呢?”

“我……你怎么知道我还不能化人?”池渊生气回嘴。

“看你长得蠢!”垂云一脸嫌弃地说。

“你……”池渊一时哑然。耳边回荡着垂云放荡不羁的笑声。

现在的池渊还不知道,眼前这个人,最终成了她一生的劫。

2

相处几天后,池渊才发现,垂云不是她想象中的那样,总是爱打嘴仗,而是比她想象中的还要过分!以至于垂云晚上借住在冥花仙人家里时,池渊才稍稍松口气。

她也渐渐知道了垂云来北冥的目的。

他要找一味药,用来炼铸金甲圣剑的最后一味药。

“我一直在寻找,终于找齐了炼铸圣剑的材料,可是,还缺一味药。”垂云在给池渊讲述时,眼中流露出一种炽热的渴望,“据说,那药只有北冥才有。”

“嗯,可是,炼铸圣剑为何会用到药呢?”池渊不太明白。

“这是个秘密。你不要知道的好。好好修炼吧!”每当池渊问到这个问题,垂云都含糊地掩饰过去。

不知道,还是不知道的好啊。等到池渊知道了原因时,才忽觉这个秘密被揭开前,一切的一切是多美好。

垂云白天帮助池渊修炼,有时还会给池渊做些佳肴,晚上则借住在冥花仙人溟华那里睡大觉。

池渊虽然总被垂云的毒舌给攻击,但在垂云的帮助下,池渊的修为大有长进。

每天都这样,快快乐乐的,没心没肺的生活,其实挺不错的。池渊偶尔会在暮色中浮在海面上想。

更大的惊喜正等着她。

不知道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多久,有一天早上,池渊在海底醒来,刚浮出水面,就感觉身上有点不对劲儿。

酥麻的感觉传遍全身。池渊精神有些恍惚,头也开始发涨。

垂云,垂云,救我。她想喊,却没发出声音。接着,眼睛一闭,池渊彻底昏了过去。

像做了一个梦一样,池渊在梦里好像与垂云一起,在一座大殿里……举行婚礼!场面极其壮观,无数神仙在为他俩庆贺……

“啊!”一声尖叫划破长空。一个深蓝色长发的妙龄少女从床上突然坐起。一旁昏昏欲睡的垂云被吓了一跳。

“醒了,池渊?”他试探着问床上的少女。

少女一愣,低头看着自己的腿。

“我,我这是……”她喃喃自语地说着,“我成人了?”

“哎,你也真是命大!”垂云一脸无奈,“你已经睡了七天了!”

那天,垂云去找池渊,还没到海边呢,大老远就看见一条翻了白肚的鱼,那鱼的大脑袋上,还布满了深蓝长发。

垂云立刻明白了,这是老天开眼,让池渊进化了!他赶忙捞上池渊,去找溟华。

溟华看到后也是哭笑不得,“这傻鱼,都长出头发了,还不赶快上岸!”溟华让垂云寸步不离地看着池渊。

垂云心里那个郁闷啊,七天,整整七天!

化成人类的池渊还挺有几分姿色的,深蓝长发,水蓝长裙,大概是常年泡在水中的缘故,池渊的皮肤极其白嫩。

“就像一块白白软软的豆腐……”这是垂云第无数次“夸赞”池渊了。

“啊!”一声惨叫,正在修炼的溟华只见眼前飘过一道白影……是被池渊一掌扇飞的垂云。

“老妖婆!你等着!”垂云咬牙切齿地从地上爬起来。

溟华看着两人,心里暗暗发誓:这俩闹腾的家伙,下个月一定要让你俩交房租!

北冥的溟苍山上,垂云和池渊并排躺着。

“池渊,”垂云不经意间叫了一声,“今天的落日真美。”

“嗯。”池渊应道。她别过头,正对上垂云的明眸,她悄悄红了脸。

“要是一直这样下去该多好。”垂云轻声说。

是啊,该多好啊。池渊心里,有什么东西在疯狂滋长。

只是,她不知道,事隔经年,自此,几生几世,轮回千年,这样的场景却再也不见。

3

像平时一样,池渊正帮助溟华打理后院的花草,垂云却突然闯进来。

“池渊,快跟我走!”垂云一把拉起池渊,就向外跑去。

“你……要去哪儿?”池渊心里满是疑问。

垂云没有回答,只是领着池渊继续跑着。

平日里,垂云常常会给池渊带来大大的惊喜,因此,池渊没多想,只是一路跟着垂云。

只一小会,他们便进了溟苍森林。溟苍森林是北冥最大的森林,里面阴气极重。以前,池渊是死也不会进来的,而现在,这个牵着她的手的人让他感觉心安。

“到了。”两人停下来,停在了一棵大树前面。

“这是……溟苍神木?!”池渊心里一惊。

溟苍神木是北冥的守护树。树大无比,直径可达五百米。树干上有一大洞。

“嘘,别说话!”垂云一把捂住池渊的嘴。

“你……你松手!你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池渊突然感到一阵莫名的恐慌。

垂云没有回答,只是拉住池渊准备往洞里走。

“回答我!”池渊大叫,“垂云……不,你不是垂云!”池渊颤抖的话里带着恐惧。

“是的,我不是垂云。”那人停下脚步,从脸上撕下一张人皮面具,“你不是想见垂云吗?来,跟我来。”

“你会人皮易容术?!”池渊大惊失色,失声喊道。

人皮易容术是仙界禁术之一,因为它虽易容效果绝佳,但需割取死人的人皮。

池渊看着眼前的人,撕下面具后的他,仍和垂云有很相似,只不过脸上多了一道疤。

池渊心里一惊,“你把垂云怎么了?他怎么样了?”池渊近乎疯狂地吼道。

那人仍然没说什么,拽着池渊的胳膊开始往洞里拖。

池渊想催动功力,却发现做不到。只能听天由命了。

洞里七弯八折,那人领着池渊,只管往洞里走。

垂云,垂云,你怎么样了?池渊的头有些疼,心里七上八下。

“到了。”正在池渊胡思乱想时,两人停了下来。

面前是一座石室,石室的门通体雪白。

“看到了吗,池渊?垂云就在里面。”毫无感情的冰冷冷的声音响起。

池渊冲过去,就想推门而入。

“想好了,池渊。别后悔。”

“嗯,不后悔。”坚定的回答。

池渊不会知道,这一进去,便是万劫不复。

巨大的石室空荡荡的,正中间有两口棺材,一口水晶棺,里面好像有一个女子,另一口褐色棺材不知装着什么。

一柄剑静静地浮在水晶棺上,剑周围泛着金光。

一个人正站在水晶棺前,墨发白衣。他缓缓回过头。

垂云,是垂云!

池渊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正在这时,垂云突然抓过剑,向池渊刺来。

石室外,带着池渊来这里的男子听到里面的动静了。他冲进来,拉住池渊便向外跑。

4

池渊有些迷糊,只是跟着那人。身后追着他们的垂云渐渐被甩开了。

那人却不像刚来的那样轻车熟路地在洞里穿梭,他似乎不认路。

两人终于还是走进了死胡同:眼下,一无路可走。

那人皱了皱眉,看了看四周,对池渊说:“暂时他找不到我们的,你坐下吧,我给你讲个故事。”

池渊将信将疑,坐了下来。

“你一定想知道我是谁吧。我啊,是一只影子怪。”那人说。

“影子怪?!”池渊吃了一惊。

影子怪是仙界里一种半仙半妖的存在。它们是仙界人们死后,灵魂凝聚成的。一般来说,影子怪都是透明的,正常情况下是看不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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