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两点

1.奇遇

连着三天没有打到鱼了,再这样下去不仅人要饿肚子,家里的猫都要离家出走了。

天依旧灰蒙蒙,满目雾霾空念远,虽是正午,却日光稀薄。好在海面无风无浪,乔正的小船还能出海打鱼。

船体粗糙破旧,空间狭小,最多能容纳两人。在这小船上,桥正弯腰,放缓呼吸,慢慢收着渔网。网格渐次出水,却不见一条白肚皮的鱼儿翻腾。

这时,手上力量突然增强,网拉不动了。看来是渔网勾到海底什么东西了,乔四不敢再收网,深吸一口气,摸入海底。

奇怪的是,将海底的渔网摸了个遍,除了渔网还是渔网,根本什么都没有勾到。可刚刚感觉到从网那边传来的对抗力量那么顽固,乔四不死心,忍着海底水的冰冷和压力,再顺着网摸了一遍,网上还是什么都没有,脚底还踩到了一个光溜溜的坚硬东西。

回到船上,收回渔网,查看踩到的东西,原来是个脚板大小的贝壳,贝壳颜色接近泥土,和这天气一样,灰蒙蒙的。打开一看,贝壳里面很是干净,一颗婴儿拳头大小的白色珍珠藏在其中,它表面光滑,放出淡淡温柔白光。

这么大!常见的珍珠都是绿豆大小,了不得有黄豆大小的都是世间少有,而这颗!并且很像是传说中的夜明珠!乔正兴奋紧张起来,他把珍珠举起,想借着稀薄日光将其仔细看个清楚。

他却没有留意到远处有风携着浪墙已在逼近小船,前进的水波让船身摇晃起来,乔正没抓稳,珍珠从手中挤出,桥正急忙一扑,珍珠划过优美的抛物线,掉入乔正嘴巴,还在往下,在乔四喉咙停滞了。此刻浪墙已至,转瞬之间,小船倾覆!

乔正被珍珠卡到,正感窒息,又掉入水中,此刻命悬一线。

人生的大喜大悲来的如此之快,海洋,你是如此恐怖!

没有感到冰冷,没有感到压力,胸腔轻松的不像在海里。喉咙也不疼了,珍珠居然往下到了肚子。乔正也蓦然意识到自己可以在海底呼吸,无视海温海压自由轻松潜行。

人生的大悲大喜来的如此之快,海洋,你是如此可爱!

乔正在海底四处游荡,好奇心、新鲜感充斥身心,他反复试验着身体的新发现。

却不知,那颗又大又自带光芒的“珍珠”,是龙珠。

2.采珠人

那日到家后,桥正忍不住和爹娘分享了自己获得海底自由潜行能力的事情,一时兴奋,只说了自己的新能力,忘记说大“珍珠”的事情。

乔母在浣衣时,又把这好事分享给了其他浣衣人;乔父在采珠船上,把它告诉了其他采珠人。

一时之间,乔镇民间人人知晓。

朝廷有令,禁止民间私采和买卖珍珠,并设专门的机构管理官采。乔镇县丞有令,每户必须出一口采珠人,且终身不得改业。采珠得在官员的监督下,上官船,到指定地点后捕捞珠贝,所采珠贝全部上缴官府,官府据每人产量,发放重量不同的大米。

这米让桥镇成为家家有粮,却家家吃不饱,饿不死。所以家中其它劳力大都出海捕鱼,可海大船小,不敢走远,只在浅海捕鱼,由于该处海域特殊,产鱼不多,收获甚微。

采珠比捕鱼进入的海域深,海底寒冷水压压人,黑暗不见沟壑,还常有恶鲨怪鱼出没,又危机四伏。

从这天起,官府收到的珠贝产量较往常提升一倍有余,且大部分珠贝都由乔父所采。这月乔父从官府领得丰厚大米,洋洋得意。过惯了恓惶生活的人骤然家有余粮,逢人便有倾诉欲望,直到半夜三更才到家。

次日,吃不饱的邻里,这个一碗,那个一勺,都来借米,乔父同情不已,慷慨解囊,众人感恩戴德,唏嘘离去。

全体采珠人的生活迎来大变化,之前担惊受怕、置生死于不顾采得的珠贝,换来的大米仅够糊口,现在终于能吃饱一次。吃饱后再下海,性命之忧大于饥饿之恐,不再全力采珠贝,珠贝产量普遍下滑。唯有乔父所采珠贝量反而稳步上升。

星星欲望之火,可以燎原。

从借米到堂而皇之在水下瓜分乔父珠贝,只用了半年。从感恩戴德到嫌弃分得的珠贝太少,众人只觉得这乔老头太不中用,不能多采。

乔父再一次出水收获为零的时候,他愤怒了。看着这朗朗乾坤下,在官兵组织下采珠人依次登记产量时候,那明晃晃的官府刺到了他的眼。于是他冲到师爷面前,大呼冤枉!

平民对官兵有天然的畏惧,在他哆哆嗦嗦的讲诉中,师爷由不明所以转为震惊。

3.县丞官路

公平是什么?

是所有的采珠人不得动用其他手段,每个人本本分分凭自己的本事采珠?采珠人人人公平?

这是乔父目前想要的公平。

是官路和同窗同僚一样亨通,不管出身背景如何,都能飞黄腾达。

这是县丞想要的公平。

乔父被师爷带去三天了,此件事情前因后果被问了个明明白白。

县城开庭审理此案,将其余采珠人以非法掠夺、欺瞒官府的罪名,均打了二十大板,今后各凭本事采珠。

这些人伤好未愈就被令再次下水,引来恶鲨,十之八九葬身鱼腹。剩下十之一二采珠人,被鱼吓的肝胆俱裂,上岸后没多久便缠绵病榻,相继离去。

但乔父仍未放回,甚至连乔正也被传唤。

这是乔正第一次进入牢房。牢间木栏粗壮,地上阴湿寒冷,角落蛛网遍布。

乔正被绑到十字型,面前一个烧得旺旺的火盆,两旁木架上挂着锋利的刑具。

乔父跪在县丞面前,满心疑惑。

“乔老头,我已如你心愿,处罚他人。但你可知罪?!”县丞摸着胡子,笑眯眯问道。

“回大人,草民不知。”

“私夺他人珠贝,是欺瞒朝廷。乔老头你半年前起珠贝收货颇丰,都是你本人所采?你,有没有欺瞒朝廷?”

“这…”

“哼!乔正!你告诉本官,乔老头为何能有如此大的采珠能耐?”

“我…因为我能在海下自由潜行,所以我可怜我爹辛苦,是我事先采好珠贝,在水下交给我爹的。大人饶命,都是小民的错,和我爹无关!求大人放过我爹!”

“你承认就好,按事实论述,你们两个都有欺瞒之罪,罪情更加严重,可判四十大板!这四十大板打下去,乔正你可能还能留条小命,你这老爹可就说不定了。”

“饶命啊!”

“乔正,现在给你个将功补过的机会,只要你按我说的做,我不追究你和你爹的欺蛮之罪。”县城笑得更开心了,仿佛能看到一条康庄官道在他眼前铺开,“传闻东海三百里下,长有罕见红珍珠,你去把它采来。”

凭借着稀有珍珠铺路,县丞很快升迁。调任新地,县丞也秘密带着乔父,以此牵绊乔正继续为其卖命。

4.龙公主

县丞要的珠贝越来越多,种类越来越稀少,乔正不得不离岸越来越远。

生活不但没有改善,还被同镇排挤–家里的猫无故被人打死,爹爹危在旦夕。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乔母思虑成疾,渐渐走向油尽灯枯。

桥正再也忍受不住失去,在母亲床前痛哭起来。情到悲处,甚至哽咽干呕。

“噗–通–”

一颗婴儿拳头大小,散发淡淡光华的大“珍珠”贝桥正吐出。

“这,这是–”乔母惊讶!

待了解乔正的特异功能,正是来源于这颗大“珍珠”,乔家的亲人相离来源于这颗大“珍珠”,甚至桥镇的家破人亡也来源于这颗大“珍珠”,乔母恨透了它,拼尽全身力气举起凳子向它砸去。

乔正抢救不及,大“珍珠”被砸个正着。

轰隆隆!惊雷响彻桥镇。

窗外闪电雷鸣,风起云涌,黑云压城,倾盆大雨,即刻就下起来了。

转瞬间,屋内多了个窈窕女子。她眉目精致,裙带飘摇,美丽异常。额头生有两角,怪异异常。嘴角流血,虚弱异常。

她捡起被砸成两半的大“珍珠”,吞入口中。

“身怀宝物,而不知闷声收敛,致使天下皆知,乃愚;

家有余粮,帮助邻里无节制,放纵邻里欲望膨胀,乃笨;

妄求公平,反使羊入虎口,乃蠢;

被人欺压,不敢自救,反伤自身,乃傻;有问题不找自身原因,反怪宝物,乃拙;乔正,你有这愚笨蠢傻拙的父母,这一世,你还是苦命,宝物也改不了的苦命。

”她长叹一口气,“罢了罢了,最后再帮你一次,从此你我再无瓜葛。”

她转身离去,带走风雷一片。

风雨雷电都停息了,世界安静了下来。

同一时刻,宫内灯火通明,热闹非凡。皇后正主持举办官宴,会上皇族贵女、诰命夫人均头戴珠钗,脖戴珠链,手戴珠环,宫灯下,颗颗珍珠柔和美丽。

远处一片黑云飘了过来,闪电雷鸣,黑云压城,风雨交加。片刻黑云又飘走了。

贵人们身上所有通过县丞得到的珍珠,都化为水滴,弄乱了贵人的头发,沾湿了贵人的衣服,冰冷了贵人的手腕。

因珍珠化水事件,县丞很快被革职,流放。

看守乔父的人跑了,乔父恢复自由,他流浪了一年,终于回到了日夜思念的家。

贵人们失了面子,再也不爱珍珠了。

官府慢慢撤销了采珠事项,乔镇也没了采珠人。

近海已没了珍珠,但各色小鱼多了起来。

乔镇靠海,以渔谋生。

1.

我有些吃力地抱着怀里杂乱无章重叠起来几乎快抵住我下巴颌的书,两只眼珠在眼眶里不住地转动着,细细地查看着屋内的陈设,绝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

哦,对了,这里可不属于我的地盘,我是个可耻的入侵者,对于闯入别人的领地我丝毫不觉慌张,因为我很清楚的知道这家的主人是不会回来的。

我再次打量刚刚被我洗劫过的那面靠墙密密麻麻摆放着各色书籍的书柜,书籍五颜六色的书皮占满了一整面墙,书籍跨度之大,几乎从历史文学到各色报刊杂志都整整齐齐分门别类地摆放在一起,由此可知这家的主人可真是个博学之人。

挤满书籍的柜子上方左侧第二格兀地空出一大块来,十分醒目。

我把怀里的书放在光洁的米色地砖上,戴着像洁癖狂那样的白色手套的手一一抚过我身高力所能及的书架,说实话看着这些书让我打心底里感到满足,纵然它们不属于我,不过那又何妨?现在还能有谁能拥有它们。

我小心地把空出的位置重新摆好,使它们看起来好像原本就应该待在那个地方。

靠着门框,一边洋洋得意的欣赏着自己的杰作,一边又回想着是否还有什么被自己遗漏掉的地方。

双眼毫不经意地扫过门口的实木鞋柜。啊!瞧瞧我这个笨蛋!差点忘了这么重要的东西。

我上前打开鞋柜,柜子里整齐地摆放着清一色的42码黑色男士运动鞋,心里不禁嘲弄起来。嗬!真是个无趣的家伙!

就在一排排黑色运动鞋下方的一个角落里居然放着一双卡其色女式牛皮凉鞋,我拎起凉鞋,这个可不能留在这里,这是初夏时母亲买给我的鞋子,都还没怎么穿呢。

我抱着一摞书,食指与中指间卡着塑料手提袋,里面装着鞋子,大摇大摆地离开室内。

老式的旧小区没有电梯,我只能抱着一堆东西从七楼走下去。虽然心理上没什么所谓的负担,可是肉体上的负担可是实实在在的。

楼上下来一对母女,我侧身靠边让她们先走。女子走到我跟前对我礼貌一笑,我也扯开嘴角露出腼腆的笑容。

她指着我怀里抵着我下颌的图书,露出关怀的神情:“看看一个小姑娘抱着这么多东西,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帮你。”

对此,我毫不犹豫地表示了拒绝,我不是一个习惯于求助别人的人。

女子没想到自己的好意会遭到拒绝,笑容僵在脸上,或许她正在懊恼着自己的自作多情,旋即向我点头表示理解。

在她们母女与我错身而过的空档,那个穿着浅蓝色连衣裙,看起来只有五六岁的小姑娘躲在妈妈的身侧睁着黑白分明的大眼有些含羞带怯地盯着我。对上她的目光,她立刻像个受惊的小鹿低下头不再看我。

面对孩子的窥探,我却笑不出来了,甚至感到惊慌失措,那种被他人看穿的恐惧感直窜头顶,有点儿发昏。

2.

“妈妈,你看那个叔叔正在看着我们呐。”

在路过生活广场时,小女孩拉着年轻母亲的衣角不肯迈步。

女子左瞧右看也没见到什么奇怪的人,对于女儿的举动很是不解:“好孩子,哪有什么叔叔?”

“你看啊!”女孩儿惊异于自己的母亲居然看不见吗?她激动地指着前方。

女子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投去视线,入目的东西让她感到既无语又好笑,摸着自己小女儿的脑袋:“那只不过是一个雕塑而已,可不是人呐,人是活物,会呼吸会说话,但雕塑却不会。”

“你怎么就知道他不会呢?万一他会呢?”女孩仰起天真的面孔。

女子不知道应该如何向年幼的孩子继续讨论什么生与死的差别,啊!教导孩子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不过对于这座两天前突然出现在广场中央的石膏雕塑她也很是不解,不明白把它放在这里的人是怎么想的,原谅她的愚昧,她可一点也没欣赏出它的美感。

我不是一个善于同人交际的人,总是喜欢独来独往,当然你也不能说我孤僻、清高、眼高于顶,那可是天大的冤枉。我自认为我对所有人都怀着同样的善意,即便是我不怎么喜欢的人也从未怀有过任何哪怕一丝的恶意。

尽管我如此善良,身边却还是没有可以称得上是朋友的人。这不是我的问题,当然也不是别人的问题,那到底是什么地方出现问题了呢?

这个问题困扰了我许久,但像是突然有一天茅塞顿开,就像被阻塞已久的血管突然被积蓄起来的力量冲开。我知道我们都没有问题,只是我还没有遇到我的“同类”而已。

我走进我最近常光顾的一家书店,店名叫“沉思”,这个名字与书店倒是相得益彰,想必这家店的老板应当是一个相当有意思的人。

第一次路过这家门面不大的书店时,说实在话,它窄小的门面并没有怎么吸引我,也不知道老板是不是为了省电,店里黑漆漆的,从正门一眼望去,一条长长的走廊延伸进去,两旁都是书架,天花板上沿着书架两侧一列小小的圆形水银灯发出微弱的光芒,隐约之下这条直直的走廊看起来好像无尽延伸,看不到尽头。

黑洞洞的,里面没有一点活的生息,让我联想到了地狱之门。不免心生抗拒,总觉得好像被什么不好的东西拉扯着。

不过吸引我走进这家店的原因也是因为这个,这看起来来有些自相矛盾,但我是一个有着浓重好奇心的人。

才跨进店门,坐在门口柜台后的老板就立即热络地和我招呼道:“小姑娘,东野的新书到咯!”

这家店的老板与想象中的大相径庭,他是一个年近四十的胖子,胖到令我惊讶的程度,身体看起来就像一个被吹得膨胀起来的气球,相当均匀。圆脑袋剃着利落的平头,这使他看着像是一大一小的球形组成,几乎看不见脖子,两片偏厚的嘴唇往上一咧,原本就不大的眼睛被挤得不见了踪影。

他的身上有股奇异的力量,我把它称之为“场”,一种气场,即便他是一个十足的大胖子却并不令人感到油腻,笑起来平易近人又憨态可掬。

我熟稔地与他打了声招呼,就转身拐进了我常待的那个角落里,果不其然,在我面前的书架第二格的位置放着一本崭新的书,书皮纯黑色,侧面写着书的名字——《恶意》,是东野圭吾的新作。

我拿着那本书背靠着书架席地而坐,就着书店内不算明亮的灯光品读起来。不时抬头动动酸麻的脖颈,扫了眼对面隔了一个书架正搂在一起的年轻男女,应该还是学生,他们把脱下的校服外套随意的塞在书架的空隙里。

我没有窥探别人隐私的爱好,只略微一瞥就收回了目光。不过这里可真是一个幽会的好地方,即便被人撞见也可以打着学习的幌子作为掩护。

嘿!说不定老板原本就是这样打算的,做一个可爱的掩护者,却偏偏闯入了我这么一个异类!

我仰头望着头顶昏暗的水银灯突然冒出这样的想法。

我曾不止一次地感叹自己如果没有走进这家书店会怎么样,不过这世上压根儿就没有如果那回事儿。

3.

书店老板是个有趣儿的人,和他聊天完全不用感到负担,即便我有时会提出些莫名其妙的问题,他还是会一本正经地回答我。

比如我突发奇想地问他,如果这个世界上还存在着另一个我,要是我死了,那她会帮我过完余下的人生吗?

他低下头,一只手摸着眉毛,看模样是在认真思考着这件事的可行性。

我睁大双眼,期待着他的答复。

书店老板皱着他两条毛毛虫一样的眉毛:“那前提是你死了,像这种没发生的事往往是不能预料的。”

面对老板的回答我忍俊不禁,说不定我终于找到了我所谓的“同类”,尽管我们看起来不怎么相称,不过皮囊终归仅仅只是皮囊,皮囊仅仅是灵魂的寄居所。

第一次被书店老板邀请去他家,一进门就被那一整面墙的书给震撼到了。

“书这东西完全是作者为了和这个世界讲道理而写下的东西。”书店老板肥厚的大手端着与他不怎么相称的白瓷茶杯,笑眯眯地望着我。

“哦,”我回望着他,“看样子老板你也很善于同人讲道理咯。”

“不不不,我可没那种耐性,”他苦恼地挤起眉毛,“要是遇到胡搅蛮缠的人,讲道理是没用的。相较于讲道理我倒是更擅长用暴力手段解决问题。”

我随手取下一本书,翻开内页:“不,暴力有时候也是讲道理的一种方式,只不过表达形式不同。”

他听完我的话哈哈大笑起来,声音听起来十分爽朗,想必是对我的回答十分满意。

“你可一点不像个女孩子。”

“那女孩子该是什么样?”

他看着我一时语塞,停顿许久才道:“反正不是你这样。”

我醒来时已至黄昏,迷迷糊糊地从沙发上坐起,盯着对面的书墙,才意识到自己是在什么地方。

我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已经全然没了印象,不过我绝不是那种走到哪儿随便倒头就睡的人。

书店老板端着胖乎乎的身子从厨房走出来,手上还拿着一把带血的菜刀:“哟!可算是醒了。”

我整理好外套,坐直身子晃了晃脑子,总觉得脑子并没有和身体一块儿醒过来,此刻脑袋里完全是一团浆糊。

“不介意的话留下来吃晚饭。”他把手里的菜刀冲我指了一下,示意他正在做饭。

我看了眼窗外还剩半个的太阳,摇头拒绝了他的邀请,要是再不回去的话怕是要被念叨了。

在某个晴朗的午后我如约而至,蜷缩在相同的位置看着相同的书,原本是打算早些回家的,却被老板留了下来。我是一个守时的人,不过老板似乎有很重要的事想与我商谈,一个劲儿地朝我使眼色,出于好奇便留了下来。

书店老板一脸神秘地领着我下到书店地下室。我难以相信这小小书店下方竟然隐藏着另一个世界,我的直觉一向不会出错,这个地方就是一个地狱!

地下室里幽暗冰冷,潮湿的霉味夹杂着一丝古怪的药水味儿,整个地下室十分宽敞,左手边放着两列和书店里放书一模一样的架子,不过那上面放的不是书,而是一排排罗列整齐的玻璃瓶,瓶子有大有小。

里面装了什么具体看不清,只看得有什么东西被泡在浑浊发黄的液体里。

右手边被完全空了出来,墙角边立了一个大砧板,比普通的砧板大了至少两倍,看起来用了挺久了,中间的刀痕几乎凹陷进去,我似乎还能看见上面未被洗净的肉沫。

引人注目的是墙面中央还竖着一面巨大的穿衣镜。

书店老板注意到我的目光,他走过去站在镜子面前,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做事的时候喜欢看着自己的模样,人呐,有的时候一旦疯狂起来六亲不认也是常有的事哟,为了避免这种事情,我会看着自己。”

“这算是一种救赎?”我看着站在镜子前的他,是他又不是他,皮囊还在,可是里面的东西却被换掉了。

“我不需要救赎那种玩意儿。”

“你有自信带我来儿,是认定我不会告发你,还是认为可以解决掉我?”

说实在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不得不承认我惹上大麻烦了,而且还是性命攸关的大麻烦。

此刻我应该感到恐惧的,至少在正常情况下,奇怪的是身体分泌过多的肾上腺素,让我感到异常兴奋,甚至压制了内心的恐惧感。

他一步步向我走来,我想我是该逃的,应该立即马上拔腿狂奔,一边喊着救命。可双腿却违背了本人的意志,一动也不愿动。

任由恶魔搭上我的肩膀。

“从一开始我就知道,我们是同类哟。”他低声在我耳边细语。

4.

现在我的娱乐场所又多了一个地方,没错,就是那个阴冷潮湿的地下室。

我坐在那面巨大的穿衣镜前欣赏着镜子里的人,镜中是一个十六七岁打扮温婉的少女,及腰的黑发懒散的绑在身后,淡青色的纯棉连衣裙衬得女孩皮肤雪白,腰间系着白色围裙,围裙上到处都是灰白色的石膏混合物,手上也满是石膏泥。

她蹲坐在一个矮小的木凳上,面前摆着个大理石座,石座上的东西已初见模型,看起来像是一个人躯干,在她巧妙灵活的动作下,头发和脸渐出轮廓。

她像一个魔法师,让一个东西从无到有。

说来,我从没说起过自己的职业,但我觉得这并不能称作一种职业,这只是我的爱好,我喜欢创造,善于创造,享受着一个物件从无到有的过程。

不过像这样坐在镜子面前盯着自己做这样的活计倒是从未有过奇异的体验,镜子里的人和站在这里的我是完全独立的两个人,我们只是共享着同一个皮囊。

包庇杀人犯自然是违法的,每次想到这里,心脏就不停的地砰砰直跳。不过我却没有丝毫的愧疚感,我想我从骨子里就是富有冒险精神的,我从未做过伤天害理的事,小时候连一只蝴蝶都没抓过呢,我只是知道了一些秘密,而不愿意与他人分享。

不过既定的事实是掩盖不了的,随着失踪的少男少女越来越多,警察们的手段也愈加雷厉风行。估计他们也是许多个夜晚没睡过好觉,而变得烦躁不安起来。

书店老板最近开始发愁,作为一个恶贯满盈的连环杀手他当然不惧怕铁笼子,他怕的只是无趣而又不体面的生活罢了。

看着他愤懑不安地在地下室里来回踱步,浑身的肥肉也在同步震动,我似乎能想象到那光滑的皮肤下厚厚的油脂层,就像过年时母亲在砧板上用锋利的菜刀切开煮好的腊肉,白亮的油从刀口流出。

我实在不忍心看见他这副可怜样,所以决定帮帮他。

虽然这个主意十分疯狂,可是他却欣然接受了。疯狂的主意理所当然拿给疯狂的人,这一切也就不算疯狂了。

已经是半夜十一点半了,父母都是极为自律的人,无论多忙他们一定在十一点以前熄灯休息。

我穿着单薄的睡衣窝在床头,双眼无神地望着漆黑的天花板,耳边是自己清浅的呼吸声。

不一会儿,外头传来一声石头落地的声响。我翻身而起,拿起床头的外套披上,就着暗淡的月光下楼打开了大门,将等候在门外的书店老板邀了进来。

我领着他进入我的工作室,轻轻拧开门把手,门刚打开一条缝,里面的空气就溜了出来,一股浓浓的石膏粉味儿。

书店老板好奇地四处张望,惊叹道:“你可真是个艺术家!”

面对他的夸赞我扬起笑容:“说不定你会成为我最杰出的作品。”

我坐在平常塑像的高脚凳上鼓捣着石膏泥,像往常那样做着准备工作。

“你怎么能弄到麻醉剂的?”书店老板的声音含混不清,听起来像是个大舌头。

沈朝歌正在后面的大厅,和昨天送许暮酒过来的两个年轻人商量事情,冷不丁就听到她在外面惊慌失措的声音,顾不上和里面的人交待就赶紧走了出来:“怎么了小九?”

“沈朝歌。”

看见他的身影,许暮酒一下子扑了过去。

沈朝歌单手稳稳搂住她,低下头问道:“怎么了?”

许暮酒委屈巴巴的把手机举到他眼前:“你看这个……这个鬼是什么玩意儿?”

沈朝歌:“……”

弯了唇角低下头拿下巴蹭了蹭她的发顶,却在触及到微信屏幕上,一张放大的赤蓝鬼脸时候,变了脸色:“这是什么?”

许暮酒:“我不知道啊,这个人突然就出现在我微信里了,还发了一句很奇怪的东西。”

“这个……在你好友列表里多久了?”

“不知道,就是刚刚给我发了个消息,我才发现有这么个人的。”

沈朝歌:“……”

神色凝重的把手机递回到她手里:“小九,不是人,这个鬼脸,是后卿。”

许暮酒手一抖,手机啪哒掉在了地上。

“后卿?”

“嗯,他和你说了什么?”

许暮酒想了一下:“他说欲知后事,速到后山。”

沈朝歌皱眉:“后山?”

“嗯”。

“跟我进来。”

沈朝歌沉吟半晌说了一句话,随后就自然的牵过她的手,走向后面的大厅,许暮酒轻轻挣了一下没有挣开。

大厅里原本端坐在椅子上的两个人,看到他们,立即站起来:“帝君,小娘娘。”

沈朝歌点了点头:“赵小哥,我们有些事情需要您的帮忙。”

“帝君请说,我等世代受帝君庇佑,帝君有所吩咐,必将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沈朝歌:“我们想去你们的的寨子里看看。”

“这个……”

两人中较矮的那个皱了下眉头,许暮酒敏感的抓住了他的迟疑:“不方便吗?”

“不是的小娘娘,您不知道,我们的寨子已经有近百年没有对外面的活人开放过了。”

沈朝歌瞥了身边有些泄气的小姑娘,几不可察的弯了下唇角同那两人说道:“既是我的妻子,就不用当活人看的。而且我也想知道,为什么本来应该被送到警局的尸体,却在第二天出现在这里,到底是我这边出了问题,还是你们那边出了问题。”

那两人神色一凛:“帝君的意思是?”

赵小哥黑了脸:“不可能,我们寨子里的人都很淳朴,大家日出而走日落而息,不会出现叛徒的,现在寨子里的人就算出去赶尸,赶的也都是无主的尸体,我们养尸王,要的就是纯阴之气。有主的会沾染凡间亲人的阴气,不适合尸王。”

沈朝歌:“是不是,去了自见分晓。”

赵小哥神色凝重的抿了下嘴唇:“那好,我们准备一下,今天晚上回一趟寨子。”

沈朝歌点头:“好,辛苦二位了。”

那两人离开后,许暮酒窝在沈朝歌的怀里,一言不发。

刚刚沈朝歌说:既是我的妻子,就不用当活人看的。

她心里很不舒服。

虽然说她早就知道沈朝歌是鬼,而且他们是明媒正娶领了证的合法婚姻,事实上和冥婚压根儿没什么差别,她在嫁给他的时候,就和死了没差了,活人谁会嫁给一只鬼,但知道是一回事,听他这么理所当然地说出来又是一回事,真的好想打人怎么办!

“怎么了?”似是察觉到她的异样,沈朝歌低下头问了一句。

她眨了两下眼睛,压下心里的那份郁结之气,看着面前的男人,语气里带着一丝不确定:“刚刚那两个人是赶尸人?”

“嗯。”

“他们平时不住在这里吗?”

“住的,赶尸人都分散在湘西各地,赶尸匠的家里,跟一般农民一样,照样日出而作,日没而息。只有接到赶尸业务时,他们才将自己装束一番,前去赶尸。”

许暮酒:“……”

“那为什么我问村子里的人,他们都说没有赶尸这行业了?”

“因为赶尸人都被下了禁咒,说不出自己的真实身份,见过赶尸人的,都会因为这禁咒而被抹去记忆。”

许暮酒:“……”

听起来好高大上的赶脚。

“可……赶尸人都被下了禁咒还怎么代代相传的?”

沈朝歌扶额:“可以收徒弟的,赶尸人的身份可以师徒相传,却不可为外人道。”

“收徒弟?那赶尸需要什么条件吗?”

沈朝歌看了她一眼:“这么感兴趣?”

许暮酒:“算了,不问你了,我自己去百度。”

拿出来手机,却想到那张赤蓝色的鬼脸,心里便有些发憷:“我还是不看了。”

沈朝歌笑了一下:“学这行业的,必须具备有两个条件:一胆子大,二是身体好。而且,讲究一个眼缘儿,师徒两人必须在午夜时分的城隍庙前举行简单的拜师礼。赶尸匠从不乱收徒弟。一般来讲,要年满16岁,身高1.7米以上,同时还有一个十分特殊的条件,相貌要长得丑一点。”

许暮酒:“……”

感情这赶个尸体的行当还有外貌歧视,长得好看的还不能做了。

“赶尸人又分为赶尸和养尸,养尸比起来赶尸要更神秘,他们以尸体做蛊噬养尸王,凭借尸王的阴戾之气达到走阴通灵的目的。养尸人的寨子在道观村,所以我才让你直接来这边的,他们的寨子就在后山。”

养尸……

想想都觉得可怕……

“那……我们还去后山吗?”许暮酒战战兢兢的问了一句。

沈朝歌搂过她的腰,轻轻叹了口气:“原本不想让你参与这些的,可是小九,上次在酒吧,你被人抓着不放,但凡我去的再晚一些,可能后果就不是你我能承受的了,虽然到现在我也不知道那个人是不是后卿,但肯定和他脱不了干系,小心一些终归没错。而且,与其等敌人攻上门,不如咱们主动出击,把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我不清楚后卿用什么办法能在微信给你发消息,但是这一次我们一定要永绝后患。”

许暮酒点了点头:“好。”

“小九。”

“嗯?”

“没事,吃早饭去吧。”

“好。”

“小九。”

许暮酒心里扑通扑通跳了几下,总感觉沈朝歌有些不对劲:“怎么?”

“没事,走吧。”

许暮酒:“……”

这个人今天怎么这么奇怪?

吃过饭,许暮酒回屋子里睡了个回笼觉,醒来时候,沈朝歌正坐在床头玩手机,不知道看到了什么,眉眼间一片笑意。

许暮酒刚要出生揶揄他两句,黑白无常突然凭空出现:“参见帝君,小娘娘。”

沈朝歌敛了神色:“你们怎么来了?”

“帝君,血污池出了问题。”

“池头夫人呢?”

“我等寻遍整个冥界,踪迹全无。”

沈朝歌冷了脸,低下头沉吟一会儿,和许暮酒说:“你等会儿去县城里接一下沈家的人,坐地铁直接就能到,阴灵会给你开路,你接到沈家人后,晚上让她们陪你去后山,遇到什么事,握紧我给你的青玉默念我的名字。”

“好。”

“我走了。”

“嗯。”

“我走了。”

“沈朝歌……”

“嗯?”

许暮酒隐在衣衫里的手,不自觉握成拳头:“小心一点。”

“知道了。”

沈朝歌跟黑白无常匆匆离去,许暮酒又呆坐了一会儿,才爬起身去寻到县城的地铁。

地铁站不远,走几步路就到了。她走上去挑了个靠近门的座位,坐好后,总感觉身后阴风阵阵冷飕飕的。虽然以前沈朝歌也会让一些鬼差跟着保护她,但这次的感觉好像特别强烈,是那种特别压抑的阴冷。

坐在座位上,她不经意间向窗外看了一眼,却看到一张赤蓝色的鬼脸正贴在窗户上。

许暮酒心下一惊,从口袋里翻出手机想打电话给沈朝歌,却不想手机屏幕上突然跳出一张放大的赤蓝鬼脸。

她啊呀一声把手机扔了出去。

原本就没有几个人的地铁上彻底安静下来,所有人都看神经病一样的看着许暮酒。

她尴尬的揉了揉鼻子:“那个……我在看鬼故事,有些入迷了,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啊。”

匆匆捡起手机揣进兜里,她靠在座位上闭起了眼睛,不看就不怕了。

地铁到站,也就十几分钟的路程,她走下来舀起手机拨打了沈朝歌走之前给她的手机号。

电话嘟嘟响了几声,没有接通。

她抬头四处张望了一下,看到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向她走来。

女孩子比一米六出头的许暮酒高半个头,站在她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她:“我是沈玲珑,你就是许暮酒?”

许暮酒:“……”

mmp沈朝歌是不是有毒,把帝都出了名难搞的沈家二小姐沈玲珑喊过来,谁不知道这沈家二小姐是领养的?谁不知道这被领养的沈家二小姐喜欢她哥沈朝歌?

心里一万句草泥马,面子上还是得端起微笑:“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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