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艺人”——我们的故事

来源网络

文/末千先森

01

在如今这个一泻千里、浪潮一波又一波的流动社会里,智能手机已经像空气一般存在,是人不可缺少的物质,由于手机的出现,所以出现了一种新的手艺人——“手机艺人”

我是一位手机艺人,和大家都一样,每天用葵花点穴手捣鼓着乔布斯他老人家的毕生心血——智能手机。

对于手机这件事我从不马虎,我不会放过任何时间,只要有空我就会把它拿出来钻研。

每天起床第一件事就是睁开眼睛,第二件事就是摸床边的手机,刷刷刷,持续二三十分钟。

上班等地铁、公交、电梯,吃饭,排队,上厕所,即使有时候在时间比较紧不方便的情况下,我也会尽全力想办法把它拿出来,哪怕一小会,这种情况经常在上课上班开会的时候发生。是不是觉得挺厉害,那你就错了,厉害的在后面,这只是一点皮毛入门级的。

02

在跟朋友家人吃饭时,我不喜欢跟他们说话,因为我觉得那样很没劲,反正都是一家人嘛,有的是时间,不急这一时半会,我只想钻研我的手机。所以吃饭时,我会找一个位置坐下,拿出手机,等着服务员上菜,任由他们去聊天讲话,他们叫我我也有一搭没一搭的随便应两句,不会加入他们。等开始吃的了,我也不会闲着,我要时刻盯着手机,一手刷手机,一手拿筷子夹菜往嘴里塞,也不管是什么,有时候我会先很快的吃了饭然后再刷手机。

在马路上,我也会刷手机,即便有时候会撞到电线杆啊、行人啊,在或者说被车撞,但是没关系啊我不怕,反正他们装了我就让他们赔钱。有些司机经常朝着我按喇叭,害的我都没法专心刷手机了,所有他们越是按喇叭我越是装作没听见,走慢一点。

在晚上我会到很晚才睡,一天当中这个时间段最宝贵,因为我可以尽情地玩,没有任何打扰,很多时候我都忘了时间,一直到深夜两三点,有时候甚至通宵。网上有很多说熬夜伤身体,会猝死什么的,我才不管那些,身边很多人熬夜,怎么没见猝死的,我年轻身体好着呢。

最讨厌一类人,就是我在忘我的刷着手机的时候,过来打扰我。比如周末休息,在客厅沙发躺着玩手机,没一会妈就过来唠叨了,“出去走走啊,逛逛街啊”“啊!不想去,我只想玩手机,别来烦我啊!”

还有在飞机上也是,那空姐人长的挺漂亮,却没一点礼貌,我正玩得尽兴的时候,她既然叫我把手机关了,还有比这更气人的吗,我当然不听她的,我要跟她理论,跟她闹,刷手机这么重要的事怎么能耽误,少拿起飞危险有干扰什么的来忽悠我,我可不吃这一套,手机可是我的命。

03

作为手机艺人,我从来不当心这门手艺会失传,因为这手艺易学,上手快,不复杂。没有年龄、性别限制,下到咿呀学语的孩子,上到六旬花甲的老人。它就要某种寄生虫一样,只要一碰便在你的内心生根发芽,茁壮成长侵蚀你的灵魂,潜移默化的慢慢变成他的寄主。

最重要的是普及广,孩子们喜欢。孩子们每天跟着低头父母,慢慢的自己也学着模仿,很快就学会了,而且比父母做的还好,像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沉浸其中。

在开始初学阶段也许不会那么顺利,会有一些阻碍。

渐渐的也像开始父母对我那样,当自己有什么想跟父母说时,父母会叫我自己到一边去玩,父母跟我说话时也开始爱理不理,开始整天沉迷手机。

父母开始骂我,甚至有时候开始打我,说我整天只会拿着手机刷刷,但父母们从没想过自己在刷手机的时候,把我冷落到一旁,为什么现在我不能像他们那样刷手机。

即使我在继承手机这条道路上经历各种坎坷,吃尽苦头,但最后我还成为了一个出色的手机艺人,在任何情况都能游刃有余的操作着手机里各种软件,

我相信在手机这条道路上,我并不孤单,还有千千万万个像我一样不断努力的人,我一直朝一些更高进阶的高人努力,他们能做到在生命危在旦夕的车祸现场还能拿出手机来刷,这种至死不渝的精神是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的。

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成为更高人一等的人吧。

1

百里璟静静看着眼前的女子,象牙白般的皮肤,眼睛如清泉般澄澈,带有丝丝灵动,小巧的鼻子,朱唇娇艳欲滴。青丝自然散落一边,微风扶起,丝丝翩然。

她轻轻唱着歌,如同天籁之声,轻转哀婉,凄凄瑟瑟,如同黄莺低沉浅唱,声音微微沙哑,透入到百里守约的心中,像是小石子扔到平静如洗的湖面,泛起点点涟漪,一圈圈扩大,扩大。

百里璟微微闭上双眼,阳光慢慢洒在他的脸上,神情有些低沉,他的嘴角微微上扬,轻轻浅笑。

他想起了洛洛,十年了。

他第一眼看见她时,是在一座小亭子里,他与好友一同泛游,讨论诗文,阳春三月,阳光明媚,太阳微微射在亭子里,暖暖春意。

杯子在水渠中悠悠地转,随着水缓缓流下,清澈的流水缓缓推送着杯子,杯子在少年面前停下来。少年缓缓拿起杯子,一饮而下,动作十分优雅,举止之间有种难言的气质。

少年自愿服输,作了一首诗。诗文清新自然,欢晓流畅,众人喝彩叫好。百里璟静静打量着少年,干净的脸庞,器宇轩昂,风度翩翩。散会后,百里璟轻轻走在少年的旁边,请教文学问题。

百里璟和少年在文学方面有些许多同样的见解,笔风微微相似,见解独特犀利,虽有淡淡避世退隐之风,却超凡脱俗,活得肆意潇洒。不为功名利禄所累,只求本心。一路畅言欢。

小生有一事相求,不知当讲不当讲。

百里兄不必客气,说即是。

可否与王兄结为结义?

不可不可。

少年连忙推了推手,微微道歉。

今日遇见,已是我王水各三生修来的福气。不必拜把,以文会友,尚乐。

二人缓缓前行。

2

第二次遇见是在文学大会上,健康满城才子争先写文。再拿去评比,若是得到王家人的肯定,此后定是飞黄腾达,青云直上。若是优秀者,王家便将女儿许配之。

百里璟也去了。

王家,名门望族,各大家族只在内部通婚,不得让外人踏入半步。他的少年伙伴得到王家人的举荐,在官场上青云直上,百里璟心里微微动摇。

百里璟挥手写下骈文,汪洋肆意,落落大方。文笔干脆利落,有淡淡的超脱自然之风,他理了理纶巾,挥手而去,木屐鞋的声音微微作响,月华般宽大的长袖随风飘扬。

百里璟获得第一名,他迎娶了王家的女儿。

凤冠霞披,高抬大轿,红色的海洋。喇叭声绵延不绝,鞭炮声轰轰作响,小朋友捂着耳朵,眼睛里面都是红色。

风光无限,豪华无比。

他接开新娘红罩头那一刻,手微微愣住,眼睛里一片惊讶,眼前的少女肤如凝脂,眼睛如同辰星般璀璨,精致的妆容,清新淡雅却不失端正妆容之气。

王兄?

百里。

她是王兄,王水各,王洛洛。

王氏家族唯一的女儿。

我愤怒了,我一直滔滔不绝地说着让我自己遍体鳞伤的伤心往事,王涵默默无言地听着我的抱怨。我的心无时无刻都在痛着,很痛,很痛。我清秀的脸庞因为愤怒而扭曲,明亮的眼睛因为怨恨而狠毒,连我自己都觉得我已经疯了,我情愿自己变成一个疯子,变成一个精神病人,那样的话,我还可以在自己的梦中继续做着我的梦。可是,我此刻却非常的清醒,我终于明白了事实的真相,而真相却是那么的残酷,残酷的让我无法接受。

我和王涵是自由恋爱后结婚的,我们是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的。那一天,我穿着一条粉红色的绣着玫瑰花的裙子,我看起来是那么的美丽动人。王涵第一眼看见我的时候,就被我吸引了。聚会晚餐时,他主动的坐在我身边,我们谈天说地,聊了一顿晚饭的时间,他要了我的联系方式,我们就开始了交往。

王涵有是一个非常腼腆害羞的男孩,他约我一起去游湖,我们一起散步在公园的时候,他不敢牵我的手,我伸出了手离他很近,他才紧张地握住我的手。我说,“你该不会第一次牵女孩子的手吧。”他说,“他太紧张了。”我觉得他十分有趣。

在绿湖上,我们一起欣赏着美景,高山峻岭和流水潺潺,我沉醉在湖光山色之间,他的嘴突然吻上我的唇。我已经心乱如麻,意乱情迷。他就这样迅雷不及的夺走了我的初吻,我也发现一直单身的世界中多了他,我们因为热恋而结婚。

结婚后,我觉得自己是全天下最幸福的女人。因为我的世界里有一个全心全意爱我的男人,我从来不去羡慕别人。虽然,我们日子过得并不富裕,我们的钱不多,银行里全部的存款还没有一万元。虽然,他的身价不高,只是一个普通家庭的孩子。但我觉得我非常富有,因为他是如此的爱我。

可是,结婚后,当我嫁到他家里的时候,我的生活彻底改变了,因为我要面对的人不止是王涵,还有王涵的爸爸妈妈,我十分别扭地喊着爸,妈。我知道他们不是我的亲生父母,我却要喊他们爸爸妈妈。但是,他们并没有真正把我当成他们的亲生女儿。

他们总是嫌弃我家里穷,我的出生也是农民家的孩子,家里确实十分贫穷,但是他们也只是普通的工人家庭,只是比我家好那么一点点,就这样子的看不起人,女孩子都喜欢漂亮衣服,都爱美丽,都想要打扮自己。每次和王涵的妈妈一起去逛街买衣服,他妈妈总是说,钱要省着点花,不要买太多衣服,女人要节俭持家。”

我听了,忍着眼泪没有去反驳,我说,“好。”自从和他妈妈住在一起后,我总是偷偷摸摸地自己一个人去买喜欢的衣服。我怕她说我不懂得生活,浪费奢侈。

类似的事情发生太多次后,我的心里却充满了怒火,为什么我会变成一个疯子,变成一个母老虎?因为我在他妈妈那里受到委屈了。所以我渐渐地控制不住自己,每次当我和王涵独处的时候,一想到自己的委屈,就开始向他抱怨,就乱发脾气。我好恨他的父母,为什么没有把我当成他们亲生女儿,媳妇在他们的眼里就是一个外人,他们从来也不会关心我,也不知道我的感受。

每次发完脾气,我都觉得自己对不住王涵。我都会后悔自己为什么要去伤害他,伤害爱我的人,我知道他是爱我的,因为,我生气的时候,我看见了他的痛苦。

王涵是一个乖儿子,他从来不会说他爸妈的不是,即使他爸妈那样刻薄的对我,他也没有为我说话,我也不希望他们母子有间隙,但是他必须为我出头,因为我是他的妻子,一个男人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保护好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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