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他的独白

埃米莉.迪金森说:“在人世间没有找到天堂的人们,在天上也不会找到它,因为天使就住在我们的隔壁,不管我们往哪儿搬家。”

我原以为我这一生与恶魔阴霾相伴,直到我遇见了她,才完全信了这句话,也许天使就住在我的隔壁。

初见时,她梳着干净利落的马尾,一趟又一趟的搬着行李穿梭在楼梯与新家之间,彼时我正拎着豆浆油条上楼,与她擦肩而过时,闻到了她身上淡淡的樱花味道,很好闻,那就原谅我唐突的称呼她为樱花小姐吧。

樱花小姐来敲我家门时,我正趴在桌前焦头烂额着我的下一部文章,地上堆满了废弃的纸团,垃圾桶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我踢翻了,里面残存的烟头也七零八落的撒在地毯上,崭新的地毯被微弱的火光烫了个洞,我想:写不出文章的过气撰稿人果然是丧气满满呢。

“您好,我是新搬来的邻居,请多关照啦!”我下意识的接过樱花小姐递过来的小礼物,抬头便正对上樱花小姐那双灿若星辰的眼眸,她冲我甜甜的笑着,是那种很可爱的月牙笑。

“谢谢。”我回了她一个微笑,我能感觉到是那种很不自然的笑,因为我真的好久都没有笑过了,我为了活着,碰了一身灰。

“不客气啦!那我就先回去啦!以后就多多关照咯!”樱花小姐笑着和我挥了挥手,嘴边的两个梨涡倒是格外耀眼。

送走了樱花小姐,我好奇的打开了装着礼物的小盒子,映入眼帘的是和我这个一米八魁梧大汉丝毫不搭的小丸子玩偶,还有一张卡片,卡片上写着:隔壁的你,希望你天天开心!

我笑了笑,将玩偶和那张卡片一同安放好,樱花小姐也许是个很有趣的人。

之后的我整天窝在家里写稿寄稿,日复一日的丧,有一次拿着被退回来的稿子从外面回公寓,天色已经暗下来,一抬头赫然发现天空被一道光劈成两半,一半是金粉,另一半是灰蓝,异常瑰丽,一套清晰的光弧从天空中划过,自西向东延伸,漫长至极,我循着光迹往回去,恍然大悟,原来是太阳落山,遗漏出来的金光被云截住一半罢了。

我不禁感慨:再宏大的景象都见过了,怎么依然那么丧气呢。

我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看出了我的丧,想给我的生活加一些乐趣,过了那天,樱花小姐倒是隔三差五往我家跑,每次都给我带不同的便当给我吃,点缀着番茄海苔的熊猫米饭,心形煎蛋,糖醋小排,还有一些我叫不出来的美味,感谢樱花小姐的到来,拯救了我成天吃泡面的胃。

我和樱花小姐的敞开心扉大概是从冬天那顿火锅开始的。

樱花小姐说:“天冷的时候就去吃火锅吧。”

那天火锅店里人声鼎沸,我和樱花小姐围在一个两人桌旁,正中间的锅永远在不断地将各色食物煮熟,我和樱花小姐点了酒,频频举杯,几杯酒下肚,两个人都因为酒精或者水蒸气而面红耳赤,也因这几杯酒敞开心扉,也许是我压抑了太久,也许是对樱花小姐的信任,一顿饭的功夫,我把心中所有的情感都宣泄了出来

我说:“你知道吗我是个很丧气的人。”

“我交过一个女朋友,我拼命写书,每天的生活就是在寄稿和写稿中度过,有一度大脑一片空白接近崩溃,什么都写不出来,但是为了给她更好的生活我熬过去了,但是最后换来的是她的出轨。”

“后来我得罪了一些媒体,在出书之后被各种无良媒体报道,说我抄袭,一传十十传百,即使不是真的,大多数人也就信了。”

“再后来我就如你所见,混吃等死,过气的自由撰稿人。”

那天我和樱花小姐聊了很多,不过大多数都是她听我发牢骚,对于樱花小姐的故事我还是一无所知,只觉得她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孩子,但是这顿火锅拉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是真的。

樱花小姐每隔一段时间就嚷嚷着要去吃火锅,整个冬天我都被暖意包裹着,一点儿都不觉得冷,直到我吃的满脸痘痘,她才停止了她的火锅大业,买来了一堆面膜扔给我,对我说:“少吃辣,对身体不好。”

我的投稿大多都石沉大海杳无音信,樱花小姐笑我江郎才尽。

“是啊,头发都拔光了也写不出来了。”

“哈哈哈,你越来越爱开玩笑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变得爱开玩笑了,也爱笑了,虽然文章依旧没有什么进展,这难道是近樱花者笑吗?

冬天和圣诞节总是接踵而来的,超市里摆满了三角形状的树,根部包裹着破旧的报纸,树梢却悬挂着如同揉碎星辰的般的塑料亮纸,商场的荧幕上都写着“Merry Christmas”的字眼,这就是圣诞,而我一贯很讨厌过节的,每当万家灯火,我的寂寞就更无处委身,它就像罪行般被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满是猝不及防的尴尬,况且圣诞节这个西方国家的节日对我而言就更有隔离感了。

但是今年的圣诞节仿佛有了樱花小姐的陪伴变得不一样了,樱花小姐兴冲冲的拉着我去过圣诞节,却只是找了个有圣诞气息的KTV唱歌,樱花小姐美名其曰:“肆无忌惮的唱吧,在这里只有我们俩,come on!”

那天的我俩唱到喉咙沙哑。

那天樱花小姐对我唱了《可乐》:“可惜在遇见我那天,你并不快乐,可能是因为,我们相遇的太晚了。。。。”我的心久违的漏跳了半拍。

那天我瞥见樱花小姐的脸泛起了红晕。

那天樱花小姐对我说:“别那么丧,至少你的生活不是在原地踏步啊!”

也就是在那天,樱花小姐对我表白了:

“我喜欢你,我们在一起吧。”

我知道女孩子鼓起勇气说出这句话有多难,但是我拒绝了,那是我第一次在樱花小姐的脸上看到了失落。

从那之后,樱花小姐再也没有找过我,我的生活又丧到了低谷,熬夜通宵的写稿,日复一日的用泡面毒害自己的胃,望着自己吐出的烟圈像是在对自己说死亡又离你近了一步,脑海里时常会浮现出樱花小姐的影子,直到一个匿名快递的到来。

是一个精致的本子,跃然于纸上的字迹娟秀工整。

“你的那本《救赎》是我单方面认识你的第一个途径。”

“你在书中写道:所有人都想要当救世主去拯救苍生,却唯独忘了拯救自己,拯救自己的灵魂,那么就让我来拯救你吧。”

“读这本书时是我和初恋分手的第三百天,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得到了自我救赎。”

“后来你被舆论攻击,被媒体肆意捏造不实新闻,你经历了人生的低谷,但我懂你,因为我们都一样。”

“我通过各种渠道打听你的住址,我想做你书中自以为是的救世主,去拯救你。”

“世界真小,你和我高中同学一个学校的,我向他要到了你的住址。”

“搬家的那天,我碰到了你,你拎着豆浆油条上楼,还看了我一眼,身上有一股很浓的烟味。”

“你戴个眼镜斯斯文文,高高瘦瘦,骨子里散发着一种与年龄不相符的成熟,嘴边还有一些小胡渣,拎着最简单的食物上楼,那个写书很厉害的人物原来也是个普通人。”

“我小心翼翼的挑礼物,挑来挑去只选到了一个小丸子给你当见面礼,也许你觉得很幼稚,但是那是我最喜欢的,我想把最好的东西给你。”

“见你的时候你丧到没变,连笑容都很勉强。”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啊,我开始喜欢上你了,不仅仅是才华横溢写书的你,还有现在这个生活在边缘的你。”

“在我的日记里你有个特别的名字,叫做救赎先生,不过这一次换我来救赎你啦。”

“我开始学做饭,还好我天赋异凛,不然又要再一次折磨你的胃啦,哈哈哈!”

“我们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多,一起吃火锅一起唱歌,听你诉苦陪你聊天,我看到你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我想是时候了。”

“那天我向你表白,但是你拒绝了,我看到了你眼中一闪而过的不自信。”

“我想那就这样吧。”

樱花小姐还写了好多好多,但我不敢再看下去了,很奇怪,我这个大男人竟然哭鼻子了。

我不得不承认我真的喜欢上了樱花小姐,但是因为我的不自信我的害怕我的胆小拒绝了他,我是个怂人,我也怕给不了樱花小姐想要的,但是樱花小姐从来没有要求过什么,只是默默的陪在我身边,我应该勇敢一点儿去面对自己的内心了。

故事的最后如你们所想,樱花小姐和救赎先生勇敢牵手。

后来我的灵感一发不可收拾,写了一本《樱花小姐》感谢樱花小姐长久的陪伴。

书中的结尾我写道:

你来,清空万里。

你走,乌云密布。

既然长路漫漫,不如听从你心,爱你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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