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豆

在我小学五年级的时候,班上转来一个长得特别漂亮的小姑娘,大大的眼睛,脸颊两旁一边一个浅浅的酒窝。即便正处于换牙时期,缺了牙的她笑起来也很是可爱。

她转来的那天,语文课,老师站在讲台上一笔一画地写着板书,而我照例趴在桌子上百无聊赖地转笔,用铅笔在本子上乱涂乱画。

我当时在班里属于那种老师极度头疼以至于爱恨交织的学生,成绩还算不错但是却不爱学习。

在别的同学埋头做作业看书的时候,我却老想着跑出去和小伙伴们疯玩,甚至有时候上了课都找不到人。

就在我迫切地等待下课铃响好出去浪一波的时候,没听到下课的铃声敲响,却看见班主任推开教室前门牵着一个女孩的手径直走了进来。

女孩头上别了一个红色的蝴蝶形卡子,穿一身白色的吊带长裙,皮肤很白,眼睛很大,水汪汪的,像极了两颗新鲜的葡萄。

此时班里的同学都用少有的端正姿态抱臂坐好,不约而同地看着站到黑板前面的班主任和那个女孩,期待着下文。

要知道,转校生这种事搁我们班一个学期也未必能碰上一个。

班主任来回扫视了一下抬起了脑袋静静等待他开口的全体同学,发现只有我仍在玩着橡皮,点出我的名字并瞪了我一眼。

我这时发现他旁边那个漂亮的女孩很认真地看了我一眼,喜欢争强好胜的我当然不甘示弱地看回去。

看着看着,我竟觉得那双眼睛是如此美丽,比春天的花朵还要娇艳,我的心里顿时涌现出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竟忘了露出凶狠的表情,只是痴呆呆地沉醉在她的眼神里。

于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怦然心动,就这样猝不及防地发生了。

班主任终于开口了:“同学们,今天我们班迎来了一位转学生,从今天起她就是我们班级的一员了,大家要多多照顾她啊……”

“好!”老师还没讲完,我就带头鼓起掌,接着其他同学也哗啦啦全部鼓掌表示对新同学的欢迎。老师又狠狠地瞪了我一眼,但是这次我却很开心,因为她又看了我一眼,虽然短暂,却依然让我回味无穷。

她没来的时候,我在班上不是找人打架就是自个儿睡觉。她来了以后,每个上学的日子,不打架也不睡觉的时候,我就趴在课桌上盯着她的背影看。

有时她回头看到我深(wei)情(suo)的目光会愣一下,然后迅速扭过头,用后脑勺上扎着的两束黑亮的马尾辫隔空抽向我的脸。

每次我都被抽得一阵心神摇曳,春心萌动,恨不得立刻叫我爸妈带着我一起去她家提亲。如果她父母不同意,我就拽着她一起私奔,天南海北,只要有她在,哪里都去得。

那时我每天上学唯一的动力就是为了看她,要是她哪天突然请假了,我下了课和伙伴一起打弹珠、打乒乓球就会发挥失常,大把大把的弹珠从我口袋里被赢走,但是打起架来却会格外的凶狠,倘若不把对方打哭决计是不肯罢休的。

而到了第二天,她要是照常来上课,看着她挺拔的背影还有熟悉的马尾辫,我就会在心里高兴地拍起手来,昨天输了那么多弹珠的懊恼一瞬间烟消云散,甚至才揍过的人我也会去主动勾肩搭背,尽释前嫌。

虽然在学校里没事就看她,但是我始终不敢主动开口跟她说话,说起来还有些不好意思,和隔壁班小霸王都敢一对一单挑的‘玉面小蛟龙’竟然没勇气和一个才转来不久的区区小女生讲话,传出去都叫人笑掉大牙,但是我当时就是不敢。

直到有一次她在楼梯间跟我狭路相逢的时候低下头脸红了一下,我当时就懵逼了。

心说我都没脸红你脸红什么,这时候总喜欢跟在我屁股后面的瘦猴凑上来顶了一下我的肩膀,一脸坏笑地指指我俩,然后比出了一个心形。

“去你的!”我一脚就把他踹了个屁股蹲儿。

但是瘦猴利落地拍拍屁股起来,笑着冲我做了个大拇指,“老大,咱班我谁都不服,就服你!”然后趁我下一脚没踢出来之前撒丫子溜走了。

我站在原地思索了半天,晚上终于鼓起勇气写了一张纸条,第二天早早地起来在她上学的必经之路上埋伏着。

但是等了一会儿她还没来,我瞅见路边的小花盛开了,姹紫嫣红的很是好看,就拽下一丛抓在手里,顺便也把纸条夹在花丛里。

过了一会儿,我终于远远地看到她的身影了,吓得我赶紧闪身躲到大树后面,偏着头偷偷地看她慢慢走近。

在她快要路过我藏身的大树的时候,我鼓起勇气从树后面走了出来,手上紧紧攥着一丛红中带紫的无名野花,花丛中隐约可见一张白色的纸条。

我虽然站出来了,却没敢看她,低着头走过去把夹着纸条的野花硬塞进她手中,然后……就一溜烟跑远了。

……妈的,这一点也不像老子平时的作风啊,我一边跑一边质问自己,却没有得到答案,迎着风我越跑越快,一颗心却在风中忐忑。

因为我在纸条上写着,无论刮风还是下雨,你总是一个人回家。但你要等,等我打得过你爸,我就背你回家。

纸条她应该看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没回,这直接导致整整一周我都心不在焉,精神萎靡不振,不说成兜的弹珠进入了别人的口袋,就连打架都被人连着阴了好几手。

又过了一个礼拜,我在家看电视剧,《孔雀东南飞》,忘了是哪一集了,我偶然间发现红豆代表着相思的意思,虽然我当时还不太知道相思究竟是个什么意思,却觉得我对她很是想念。

以前上学就是上学,在班里面打打闹闹一天就过去了,到了周末心就更野了,有时候能一天都不回家,并且总是希望这种不上学的日子越多越好。

但是自从我遇到了她,上学玩耍也不专一了,打架好像也不如别人了,就连周末心思也不在玩上,总是时不时地想起她的一颦一笑,还有那串在前方晃晃荡荡的马尾辫,像是直接挠在我的心上,再也拂不去。

我在家附近的山上找了很久,也没找到电视里那样的红豆。最后,实在没办法我就跑到邻居李伯伯家里要了一把绿豆,然后拿水彩笔把它们一个一个涂红了。

第二天早上我还像上个礼拜那样堵在她上学的路上,只不过这一次是把一粒粒‘红豆’硬塞给了她。

都说吃一堑长一智,这一次我学能了,没有立刻拔腿就跑,也没有低头,而是站在原地仔细观察她的反应。

她看了一眼被硬塞到手中的一把‘红豆’,又看看我,不解地问道:“这是什么?”

“红豆。”我吸了吸鼻子,故作镇定地说。

“能吃吗?”她又问。

“千万别……你放好就行了。”我吓了一跳,赶紧说道,这可是我的心血之作,要是真被吃了那可比吃了我还要令人难受。

“哦……”她说完便不再理我,背着书包继续向前走。

我站在原地直楞楞地看着她直挺的身影渐渐远去,再次吸了吸鼻子,不禁有些怀疑她是不是练过舞蹈,要不怎么走起路来活脱脱像一只骄傲的小天鹅呢。

后来我还帮她修过凳子、钉过锁、养过蚕。

为了把她的蚕养好,我每天放学后会都要跑去很远的一个村子里摘最纯正的桑叶,然后又赶在天黑前跑回家,免得让我爸妈怀疑。

尽管每次摘桑叶都很累,还要爬树,但是我想起她看着蚕宝宝茁壮成长时脸上不加掩饰的喜悦就觉得满足,这世上也许再没有比这还要划算的事情了。

一开始我比蚕要白要胖,但是后来,我就不如蚕了。

经过一个学期不懈的努力,她见到我时开始对我笑,也不再连忙扭头了,有时还会目光闪烁,像等着我隔空对她说点什么。

六年级的儿童节,她报名唱一首《采蘑菇的小姑娘》,在很多条举起来的手臂中,老师选中了我给她当伴舞。

之后半个月,每天放学后我们俩都会去老师家里排练,排练结束后我就顺道送她回家,路上我在她身后踢着石子,而她在前面低着头往家走。

每次我和她走在那条由鹅卵石铺就的小路上的时候,都是一步三晃,磨磨唧唧,怎么也不肯走快些。

我第一次发现有些路真是短得可恶,就比如这条路,短得让人舍不得迈开步子,市政府那些人怎么就不多花点钱,把这条小路修到五十公里那么长呢?

排练结束的那天,她在路边的小溪旁看到一丛五颜六色的小花,想去摘下来,伸手试了几下,但是却够不着。

我把书包往地上一扔,对她说:“你拉着我,我帮你摘。”

“那你小心一点儿。”她点点头说。

那天我的手被她拉着,整个人在路边的槐树上挂了差不多有十多分钟,最后终于摘了不大不小的一束花送给了她。

她接过去后闻了闻,笑逐颜开,然后对我说:“真的很香,你要不要闻一下?”

我自觉很有爷们儿气质地冲她摆摆手,说:“你喜欢就好,我就不用了,咱快点走吧,明天还要演出呢。”

“嗯。”

文艺汇演的当天,她涂了腮红,穿着崭新的白裙子在前面唱,我则剃了个傻逼兮兮的平头,穿着一身叶绿色的短衣短裤,背着一个装有很多纸蘑菇、用红纸糊的纸篓在后面跟个神经病似的上窜下跳,还不时地把纸蘑菇往舞台上撒。

在领了个三等奖以资鼓励散场后,我满头大汗提着纸篓吃着奖品……一个甜筒,一边吃一边往回走。

她突然从我身边跑过去,随手把一个纸团丢在我的纸篓里。

我看着她快速跑远的背影,愣了愣,然后从纸篓里拿起纸条,打开。

“红豆掉色了,但我又把它们涂红了。”

我的老爸据说出生在1949年4月14日,为什么是据说呢?

我奶奶一谈起我老爸的出生,总是如此:那一年呀,怀着你老爸时,快要出生的那个月,正值春耕播种。突然传来“鬼子来了”,来不及收拾,一大家直往冈岭上(村上的地,地势高,有很多高又深的地沟,便于隐藏)跑,一直在地沟里躲了两三天。

村上倒没听到枪声,你老爸呆不住了,要出来了。不到半个时辰,你老爸便呱呱落地了。哈哈哈,就那一年,解放的那一年,你老爸跑出来啰!哈哈哈!

每逢听到这里,老爸便在一旁嘟嚷,49年哪有什么鬼子进村嘛,根本就是人家解放军来我们县。敲锣打鼓,被误认为是鬼子来了,吓得要命。

明明是解放军来了,解放军来了,明明就是50年嘛!

可一字不识的奶奶就那两个字:49年!

老爸虽说对自己的出生时间有过质疑,可是当了十多年村支书的他在一次次户口登记、户口更新中,在自己的出生年月那一栏他总是认认真真地填上:1949年4月14日。

也许是因为生在地沟里,我老爸特别热爱土地,特别热爱当农民。

老爸有四兄弟,一个姐姐。爷爷当时是保长,虽说带了个“长”,却没给老爸他们的生活带来半点好处,但却足以说明一个问题——我爷爷是属于根红苗正的贫农。

贫到了什么程度呢?家里人要吃饱全靠老爸在外偷红薯、偷萝卜。

1962年,大伯凭着根红苗正光荣参军了,家里少了一个抢饭碗的,爷爷奶奶松了一口气。

过了几年,老爸大了,根红苗正的爷爷家又得到了一个光荣的指标——参军。

爷爷对老爸说,让弟弟去吧(三叔、四叔和老爸年纪相差不大),你留在家里和我一起种田。四叔顶替老爸的指标,光荣地参军去了。

不久,县造纸厂招工,根红苗正的爷爷家又得到了一个光荣的指标——进厂当工人,这个指标再怎么也该轮到老爸头上来了。

老爸说,让老三去吧,老三身体弱,不会弄田地里的活。

三叔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工人,老爸和爷爷奶奶在农村种着田地,帮衬着大伯娶媳妇,帮着三叔四叔找老婆。

终于又一年,公社的合作社成立,需要在村上招收一名售货员,这个指标又光荣地落到了根红苗正的爷爷家。

每逢听到这里,我都松了口气(虽然结果我已知晓),我老爸终于要走出农门了!

老爸在合作社只做了两天,便把这份工作让给了村上一位没有父亲的、身体很瘦弱的朋友(这位朋友出去之后,一路高升,受到乡长器重,后来成就了一番大业,这是后话)。

老爸回来对爷爷说,做不惯那份事,就喜欢种田。爷爷高兴地说,罢罢罢,你就是种田的命。

听到这里,我总是仰天长叹。老爸呀,出去了,还回来。你不为你自己想,还为我们想想啰,说不定我们也是大官的崽女哟!

每逢这时,老爸总是笑笑。

在老爸60大寿那天,我认真地问老爸,你真的就那么喜欢当农民?你不后悔一生这样清苦?

老爸笑笑说,当时我不回家种田,一大家怎么活?

爷爷身体差,虽说他不好阻拦我出去,可是我出去了,家里田地里弄得出来?一大家活得下来?(大妈、三婶都是乡下的老婆,虽说大伯、叔叔们在外,可是他们的家人都在家,都是张着嘴要吃饭的)

听完老爸的话,我再也没有仰天长叹过了。这么多年,老爸用行动诠释了这份爱。

如果说当年的选择是因为爱,那么今天的爱就是因为当年的选择。在我们家乡的这片土地上,老爸倾注了一生的爱。

在当年揭不开锅、吃不饱的年代里,老爸总能从土地里翻出吃的来。

红薯、土豆、萝卜……一袋袋往家搬,害得奶奶总是担心有人来告状,实际上一次都没有。

老爸当上村支书后(老爸的那位瘦弱的朋友当年任乡长时,极力举荐老爸当村支书。虽说老爸的这个村支书,有“走后门”的意思,可老爸一干就是十几年,老爸深得民心却是肯定的),着着实实干了一件件体现他对土地由衷热爱的事。

记得那一年,老爸他们在外学习后,运来一车车桔子树,在村的周围、家家户户的院子里、渠道边上挖下了一个个坑。挑粪、施肥,把这些我们从没见过、我们村从没栽过的桔子树像稀世珍宝一样栽进了坑里。

老爸豪情满怀地说,过个三五年,我们的村子就是桔子村,到处果实累累,金黄金黄。

听着老爸的话,我如醉如痴,嘴角流出了一大片口水。可是那一年却是霜冻最厉害的一年,冬天过后,老爸他们栽下的桔子树却再也没有变绿了。

眼瞅着桔子树在我们这是栽不活了,老爸又把目光投向了村里头的几口大塘。原先这些塘都是闲置的,一年到头起一次塘,全村一起捉鱼,挖藕,倒也一年当中有两三天有鱼吃,有藕吃。

老爸说,一年吃一次,太少了。于是,从外地买来了鱼苗、藕种,搞起了养殖、种植。

结果一两年下来,全村人不仅鱼、藕管够吃,每家每户的荷包也鼓起了许多。

确实老爸对土地的理解与他人是不相同的。有一年干旱,双抢时早稻收进了家,轮到晚禾下田,几十天没下一滴雨。种在田里的晚禾秧苗焦黄焦黄的,秧田里都干得开裂了。

那个时候栽禾,先得把秧苗扯出来,扎好,再挑到田里去栽。要到干得开裂的秧田里扯秧苗,那是一件既困难得要命又痛苦得要死的事。

我记得那是一种叫“现优”的禾种,还没扯上两三下,老妈、我、妹妹手上便全是血泡。

看着焦黄的一片秧苗田,我连死的心都有。当时有“不栽八一禾”的说法,八月一日眼看就要到了,秧苗还不知什么时候扯得出来,可以栽到田里去。

老爸把锹一挥:“我来铲,你们来搭土。”

老妈连忙上前阻拦:“不行,会全死掉了。”

这也是事实,当年这些秧苗可全都是庄稼人的命,娇嫩得很。不要说用锹铲会弄断那宝贵的根,就连引水进秧田在那时候都是绝不能做的,因为怕会腐烂了根(这样的说法不知是当时人们思想的守旧,还是科学技术的落后。现在不说护不好秧苗,就是在田里撒下谷照样能长出一片青翠,获得丰收)。

可是老爸不容老妈争辩,挥起铁锹,一块块粘着土被铲断根的秧苗便铲出来了。顾不得讨论,秧苗便被我们运到了一块块田里栽下来了。

“会活吗?”“长得谷出来吗?”是我们那段时间念叨得最多的话。

在雨天之后,我们甚至都想重新栽过。老爸却说,栽了都没用,时节过了。

也不知怎么过来的,我只记得那一年割晚禾时,老爸说,今年多收到了几袋谷。

不知是什么给了当年的老爸那么大的自信,我想,也许是老爸对土地的爱吧,这份爱让他确定他的土地一定能长出好庄稼。

【壹】

夜色如酒,一口一口地深下来、醉下来。

月已到了中天,光辉洒落在江府后院的亭台楼阁之间。花树摇曳着月影,正合着阁中叮当的乐声。

丝竹悦耳,熏香弥漫,终于将这凄冷的寒夜浸润出些许温度。

一曲终了,少女轻缓地放下了手中翠玉制的长箫:“夜已经深了,碧笙就不再打扰了。”

“哎呀,”江主事望了一眼外头,一副才发现天色已晚的样子,“是我不对,听着碧笙姑娘的曲声入了迷,竟然忘了时间了。”

屋里缭绕着袅袅的香气。

碧笙不在意地笑笑,冲着他微微一礼,起身便要告退。

江主事却先她一步站了起来:“更深露重,碧笙姑娘这会儿回去,怕是会着了风寒。再说这深夜无人,近来王城里又频发那毒杀的案子。姑娘若不嫌弃,便在我府上住下吧。”

“多谢江主事美意,”碧笙先是应了一声,接着盈盈一笑道,“如今正是国丧,举国都禁了丝竹乐饮。若碧笙明早再走,怕是会被众人瞧见,平白坏了江主事的名声。还是趁着夜阑人静,先行离去吧。”

“也好。”江主事已是有些醉了,被碧笙一提醒,才记起了国丧的事。想着便打发管家送碧笙回去。

碧笙得了准,刚一转身,却正好就撞上了前来收拾果盘的小丫头。

“怎么看路的呢?”江主事骂骂咧咧地说了句,想是醉得厉害,也没多责怪。

碧笙道了句“无碍”,又回头看了醉醺醺的江主事一眼,才提着裙摆悠悠地走了出去。

江主事望着她离开,嘴角微微有丝迷醉的笑意。他松了一口气似地,摇摇晃晃地向后院走去。只没几步,他忽然觉得眼皮沉得很。

江主事伸出手,想就近扶住些什么。身体却随着这前倾的动作,忽然就倒了下去。

碧笙出了府门,谢过管家,让他不必远送。

在踏上轿子的那一刻,她回过头去望了望江府那故作朴素的门面,忽然露出一个诱人的笑来。

管家不明所以,只能低头道了声“姑娘慢走”。

碧笙刚放下轿帘,就听得府里起了凌乱的喊叫声。然后是管家急匆匆地跑进府去的脚步声。

“走吧。”她对轿夫说着,便懒洋洋地靠了下去,一脸心满意足。

两位轿夫干净利落地抬起轿子快步走去,将灯火慌乱的江宅府第落在了身后。

刚走过一个街角,软轿边上忽然飞快地闪过一个人影,轿夫出于惊异,停下了脚步。

碧笙一手轻轻地拂开竹帘,只望见了一个飞奔而去的背影。

那一袭黑衣在夜风中猎猎作响。而腰间那金丝绣的缎带却在月光下更显闪耀,昭示着来人的身份。

“王城最出色的捉妖师啊,当真是俊朗风华呢,”碧笙放下竹帘,轻轻地笑着,“走吧。”

轿夫们抬起软轿,在月色中继续疾步拐过弯去。

却没有人发现,那位离去的黑衣男子忽然停住脚步回过了头来。直瞧见软轿粉色的布帷消失在街角,他才回过身去,继续向前走去。

只是,更没有人注意到,在碧笙离开江府的时候,她腰上系着的那块粉色碧玺石,不小心被那打扫的小丫头撞落到了地上。

江府上下乱作一团,没人有心思去多看一眼地上洒落的半杯残酒。以及落在一旁的,那价值连城的小石头。

【贰】

“这是第几桩案子了?”青冥揉了揉脑袋,“我都记不大清了。”

“十二。”方沐霖正蹲在地上查看江主事的尸体。又是一样的死状,全身没有伤口,是中毒猝死,而且又是一种从未被记载的毒。

“都死了十二个人了,这案子就一点进展也没有?”

“怎么没有,”方沐霖站了起来,“京兆府最大的进展,不就是确认了这案子是妖异所为,然后一股脑地扔给了我们钦天监吗?”

“唉,”青冥叹了口气,“这之前被杀的都是些江洋大盗、穷凶极恶之徒,朝廷也不重视。如今死的可是吏部的考功主事,我们怕是有大麻烦咯。”

方沐霖笑了一声:“比起凶手,这种时候不是更应该查查人家为什么要杀他吗?看看他和那些个十恶不赦的人有什么一样的地方。”

“这事可轮不到我们管,等会儿自然有督察院的人过来查看。”青冥说着,看了方沐霖一眼,就去后院查看了。

等青冥走了,方沐霖才移开脚,俯身捡起了一颗粉色的碧玺石。上面系着的丝线断了一半,还揉了灰,却完全没能掩盖它的熠熠生辉。

方沐霖走出楼阁的时候,正瞧见几个下人搬着沉甸甸的包铜红木箱往后门走。

“干什么呢你们?”

“方大人,”管家过来作了个揖,“这是吏部尚书吩咐搬出去的。等会督察院过来搜府,有些东西,留着不方便。”

方沐霖听着蹙起了眉:“这府里所有的东西都是物证,怎么能说搬走就搬走?”

“哦,”管家做出为难的样子,嘴上却道,“这些东西已经交由青冥大人看过了。”

方沐霖不再接话了。

江主事被杀的原因似乎不用再查了。年关将近,如今正是吏部考评朝廷官吏的时候。

这考评的尺度握在江主事的手里。而这结果则直接决定了明年开年这些人是迁是贬。

府里这一箱箱不太方便的珠宝珍玉,想来起了不少的用处。

“江主事昨日到底见过谁了?”方沐霖问。

“近日政务繁忙,大人有些烦闷,便和夫人一起小酌了一杯。”

“这会可是国丧呢,尊夫人熏这么重的香吗?”方沐霖看了管家一眼,“我不过是为了查案,有些事情也不会说出去。”

见管家的表情有些犹豫,他又问:“昨日府里是否来了乐师?”

“方大人。”一声打断了他的问话。

方沐霖抬头,见是钦天监的一个弟子。

“都尉府传来消息,说昨日有人夜探。都尉虽说无碍……青冥大人的意思还是请您过去看一看。”

方沐霖点头应了。等到了都尉府,一进门,他就闻到了和江府一模一样的香气。

用过晚膳,天色已经暗了。方沐霖在中庭坐下,屏退了众人,等着妖异现形。

坐了一会,他便无趣起来。不知怎么就拿出了袖中的碧玺石。石头磨成了菱形,暗红与浅粉错落有致地呈现其上。

妖异落下的东西,会是什么法宝吗?

方沐霖想着,开始对着月光转动它的位置,试图发现什么奇异的图形。

然而,并没有什么用。

“好看吗?”

“好看。”

方沐霖说完,蓦地站了起来,赶紧把碧玺石收进了袖子里。一转身发现身后站着个小姑娘。

一袭紫碧纱纹双裙,和碧玺石的颜色倒有几分相似。

颜色虽是好看,也不过是平常的缎子。

面前的少女乐师并非想象中的妖娆艳丽、蛊惑人心,反倒寻常得一如邻家的小姑娘。

【叁】

“还我。”小姑娘伸出手。

“你的?”

点头。

“这可是在命案现场捡到的物证啊。”

点头。

“你就是那只妖精?”

“干嘛这么大惊小怪,你又不是第一天知道。”碧笙一脸无所谓地说着,竟然在方沐霖的位置上坐了下来。

方沐霖被她说得一时语塞。

从这个连环毒杀案出来之后,他就跟着京兆府的人去查探过。

之后接连的几个案子,他更是早已从那弥漫不去的香气和目击者们的证词中,得知了凶手少女乐师的身份。

他知道她的存在,甚至看到过她翻墙逃脱时一闪而过的裙角。很多次,他明明是有机会抓住碧笙的,可他没有。

就如同昨夜,他循着香气一路找向了江府。远远地看到里头慌乱的火光,就明白已经出了事。

而他也明明知道那疾行的轿子里就堂而皇之地坐着凶手,却还是放任她离开。

如同他选择隐瞒这块碧玺石的存在。

方沐霖以为他们会维持着这样的距离,彼此心照不宣、各行其是。却没想到,今日就这样与她打了个照面。

碧笙端端正正地坐在他面前,紧紧盯着他的神色。这让他的心思全然无处隐藏。

“为什么要杀都尉?”方沐霖开口问她,来回避刚才的话题。

“我不要杀他呀,我就是来找你的,”碧笙对着他眨了眨眼睛,伸出手来,“快还给我。”

碧玺这么一动,院子的香气愈发浓郁了。

方沐霖叹了口气,语气竟然有些担心的意味:“你这么张扬,就不怕被抓到吗?”

“你方大人都抓不到我,我还怕别人做什么?”碧笙轻快地笑着,“再说了,你也舍不得让人把我抓了去吧。”

方沐霖被她说的心头一乱。

低下头去,却见碧笙微微仰着头,正盯着自己的眼睛,嘴角扬着一丝魅惑的笑容:“你和我一样,觉得他们都该死,对吧?”

话音刚落,原本只留月色的庭院里忽然亮起了灯盏。脚步声接连不断,院中很快围满了府兵。

“原来真的有妖异呢,”都尉大人自人群中踱步而来,“只是……方大人,您这是在做什么呢?”

此刻,碧笙正翘着腿,惬意地坐在院中的石凳子上,而方沐霖站在她的身边,倒像是护卫着她的模样。

“自然是捉妖了。”方沐霖波澜不惊地回着话,看着碧笙却不知道该怎么办。

“原来你们钦天监就是这么捉妖的?”都尉冷笑着,已经抬手示意府兵放箭。

这时候,他们脚下的地上忽然闪起了点点光亮,很快连贯成一道道符咒的模样。府兵们慌乱地往后退了几步,不知道还要不要执行都尉的命令。

方沐霖淡淡地道:“都别乱动。我的符咒可不认人。”

碧笙这才站起了身,盈盈地笑着,看向了方沐霖:“你以为凭这点东西就可以抓住我?”

方沐霖没有答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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