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狙击手》

狙击手‖雨荞

父亲把那匹白马撂倒在地上,在轰地倒地那一瞬,马暴厥过去了。

黯澹的背光里父亲手拿从枪头上卸下的枪刺站在马尸的前蹄旁,刀刃上疑似有一线血迹。

我拿起枪朝那肌肉发达的胸口扣动了扳机,瞬间一股酡红的浓血往外突,隐隐带着热气,不时冒出小气泡,破裂,又冒出,又破裂。

我深吸了一口气,转身之后,拖着长长的影子和长长的尾巴(枪管)左右踉跄着走向“窝”(藏点)。留下父亲和那把刺刀独对白马的流泪。

一阵风吹过,我散漫地把枪取下丢在“窝”旁一堆沾满泥垢和血迹斑斑的衣物上。我深知军人的枪是不离手的,可我现在不想深知的太多,不想知道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不想知道为什么会有匹白马?不想知道白马是什么?我不想深究待在这里的意义?我甚至不想知道自己是谁?可面对眼前支离破碎荒静的一片狼藉,我不由地只能追问这些我不想知道的东西。要是不那样做,我将只能看着那些横七竖八的躺在废墟上、挂在半壁上、睡在砖瓦下、伏在树茬下的敌人尸体发呆,还有身后隔着七堵颓圮残墙两棵焦黑不知名树和一条潺潺小河的旁边的小山包。

从我扣动第一枪算起,白天和夜晚加起来已经过去了六十五个刻钟和不知多少的零碎分钟。这段时间以来,为了不让自己睡过去,我时刻保持着脑袋的运作,想着一些可想的东西。可是现在神经不起作用了,想的东西也近于殚尽。我已经开始不知道自己是在做梦,还是在想东西。

我倚在“窝”里,用袖口擦拭着瞄准镜的镜片。这个用铁水烙在步枪上的瞄准镜,显得有点儿突兀。父亲也伏在“窝”旁(我的旁边)目不转睛的用一只眼望着两公里以外的情况。忽然,一句“来了”,我立即反身膝盖着地,将枪管从“窝”上两颗石头中间的洞里缓缓送出去。从瞄准镜里我看见了几个人、再几个人、再几个人……最后是一辆正方体样的淡黄装甲车。父亲弯腰哆嗦着移开了。我将枪缩了回来,拉动枪闩,从裤兜里用指间夹出三颗子弹压入,推进膛内。又轻轻的送回原位瞄准,瞄准那群人中最显眼的一位,他身上的服装相比其他的更加鲜艳,并且挂着亮丽的璎络。过去的八场枪战中,我一共扣动了八十六次扳机,其中两发击中的就是这样的军官,五十八发则成为响声,其余的弹无虚发。

“扑通扑通”我的心跳有点儿加速。父亲弯腰回来了,“走近了再杀” 。他的话几乎像蚂蚁说话,听不见,只看到嘴巴在翕动。其实他每次去报信回来都是这么一句,也就不必认真。

父亲原名付勤,他坎坷的身世就像他的这身肉体一样——体无完肤。二十一岁那一年,他在某村名叫“光大小学”的破房子里教书。当战火光顾这里时,他挺身而出救下了全校学生——六名。而他的左腿腿肚子被子弹击穿,发炎腐烂割去了一大块。他现在的腿如同被斧头砍了两刀的树干一样既难看,又危险。因为那六名学生的家长不幸成了战火亡魂,付勤先生便成了真正的父亲。往后,由于祖国多难,兵劳力不足,他进到兵工厂打铁。在一次打铁中他用铁锤将他的左手大拇指敲碎了。再后来,大军节节败退,矢尽兵穷,他就参了军。由于长了一对鹰眼和一双猫耳,也就被派给我当帮手。不过很不幸,他的一只眼睛在那八场战火中的第三场中被飞过的子弹擦伤,失去了已有的眼力。现在也就只有一只在发挥作用。他的坎坷不平,他的丰功伟绩不止这些。由此,在军营里大家都奉他为父亲。

敌军已进入一公里以内。父亲又清了清,“九十一个”,顿了顿,“加上装甲车足足一个营”。我脸上已划落了几滴白汗,心跳的速度也比以往任何一场都厉害。寡不敌众的态势给我很虚的兆头。

父亲用脚蹭了蹭我半悬的脚后跟,示意可以了。我深吸了一口气,稳住,瞄准,扣动,拉闩,又推进。一瞬间,那位身上挂满缨络的军官倒下了,敌军瞬间扑地找掩护。只有装甲车冒出更大的烟前进,几个步兵侧身隐进了车的后面。我还没来得及开第二枪,左侧三百多米地方的四十五个战友已经疾风骤雨。

“胎胎胎车车……”父亲语无伦次,嘴抖的变形。我迅速将枪移向车胎,瞄准扣动,没打中,又扣动没打中,又抓弹压入。瞬间,战场一片一锅粥。

“跑”父亲一声没落,轰一声,我进入一片白茫茫的混沌。

在白茫茫的混沌中,我似乎在挣扎,又似乎在沉睡。时间好像过去了一生一世。

“扑通”我又掉进了万丈深渊,寒气冰冷入骨。我垂死挣扎,吐了一条血河。我确定我死了,踏进了天堂。天堂熠熠生辉,刺的睁不开眼睛,只听见咳喘和河水汩汩声,背上感觉有人使劲儿的锤打。我努力睁开眼,眼前出现了一堆旺火,一条小河和一个人,他一手扶着我一手捶打着我的背,我咳喘着,全身湿透。

原来我没有上天堂,醒过来了,当时已是深夜时分。是父亲将我从“窝”里背进河里,救醒。醒后,父亲隐约说了些东西,我只听清他说“为了避开敌军扫荡”这句,就煨着火又睡过去了。

第二天凌晨,我被无边无际的饿梦饿醒。不过,比昨晚清醒很多了。父亲在不远处一个天然凹下去的地方费力做着什么,我爬起来走过去一瞧——尸骨成堆。既眼熟又模糊,我跪地失声痛哭。父亲蹲下来拍了拍我的肩

“一个班都在这里了,敬个礼吧!”

布土,堆拢,拍固,敬礼,完毕。又拖着身躯往“窝”的方向行进。父亲将身上的枪取下,挎在我的肩胛上,扶着我行走。

从小河边走过两棵焦黑树再走过七堵残墙,花费了我们整个中午和半个下午的时间。我的体力不支饿的已经出现幻觉了,父亲也差不多。他虽在早上吃了半片耳朵大的玉米饼(从战友包里搜到的),但我知道他在我“死去”之后一直干着体力活。所以当他在跟我说“我们班算是全军覆没了,敌军大概也损失了两个班,其余撤回原驻地,我们要死守阵地”时,他自己却死恹恹的倒下去倚在一块石头上呻吟。过久之后,他又目不转睛的盯着他前面一堵九步之远的墙角排水沟。当我沿着他的方向看时,发现那排水沟里有一只白鼠在鬼鬼祟祟。即刻,我像看到敌人一样也盯住了它。当白鼠蹿出水沟时,父亲和我不约而同的一并扑向白鼠。白鼠沿着墙角拼命逃窜,当接近白鼠时,我抓过肩上的枪,准备用枪托将它顶死。可一个趔趄,我轰地倒下,眼前的白鼠跑着跑着跑成了一匹白马。

父亲把那匹白马撂倒在地上,在轰地倒地那一瞬,白马昏厥过去了。我拿起枪在白马的胸口上狠狠地射了一枪,然后转身走向“窝”。父亲从枪头上卸下钢刺在白马的脖子上抹了一刀,刀刃上留有一线血迹。

2017.02.09

《我不是潇洒女生》

NO.1

高二上学期秋冬交接的时候,天气渐渐转凉,我妈特地给我做了一条小被子。以至于返校那天,我一只手拉着行李箱、一只手拎着那两条小被子、后面还背着一个重重的背包,活脱脱一个逃难的。

下了车,看着我小山似的行李,我正纠结着要不要打个车回学校,突然眼前一亮,看到了骑着那辆红色的山地车在车站周围晃悠的木南乔同志。

“林沐沐,你搬家呀,怎么这么多东西?”木南乔皱着眉头喊道,一脸揶揄。

“哎呦,我妈非让我带的,累死我了,赶紧帮我载一下。”我想是看到了救星一样,扯着木南乔的衣角喊道。

闻言,木南乔夸张地后退一步,大声说道:“不行不行,上个月载了你一次,我腰疼了一个星期。还有,林沐沐这还没到冬天呢,你就裹得跟只狗熊似的了,我看到了冬天你穿什么?……”

“打住!木南乔你来这里不就是为了接我吗?你丫废什么话?快点儿。”我轻轻拍了拍木南乔的肩膀,淡定得有些过分。

见状,木南乔一脸嫌弃地将我扔在放在后架上的被子塞进我的怀里:“自恋。谁说我来这里是为了接你?我……”木南乔抬头看了看,微眯着眼睛指着不远处的菜市场说道:“看见没?我是出来买菜的!”

你家住在城西,你丫来城东菜市场买菜?呵呵。

“喂,林沐沐你什么意思?不信是不是?”木南乔见我一副“你接着编”的模样,白净的脸颊上顿时泛起一层淡淡的红晕,他跨上车子,回过头来挑眉说道:“买菜去喽!你自己想办法吧,加油!”说罢,不等我有所反应便骑着车子扬长而去。

竟然……就这样走了?

我托着行李走到路边招呼了一辆出租车,我坐上车摇下车窗懒懒地看着倒退的街景。远远地,一个穿着五中校服的男生朝我们这辆出租车挥了挥手,看着男生手中的大包小包,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油然而生。

“叔叔,那个同学也是五中的,载他一程吧。”我扯出一个甜笑,对司机叔叔说道。

那个男生高高瘦瘦的,很有青春的感觉——脸上长满了青春痘。那个男生一上车就盯着我看了好久,看得我挺不好意思的——我知道我长得挺标致的,可你要不要这么……不加掩饰。

“同学,我认识你。你是林沐沐对吧?”他说。

哦?原来,我在五中的知名度这么高呀!想到这里我心里有些窃喜。

“是吧,可能我长得辨识度比较高啦。”说着,我故作矜持地挽了挽耳边的碎发。

“不是,是因为你每次大考都是第二名。”他认真地回答道,“高一的时候,我每次都押你是第二名,结果就没输过。”

无聊,我有些无奈地翻了个白眼。

“额……林沐沐同学,你可以选择面无表情,但你做的每一个表情我都可以从后视镜里看见。”他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模仿着律政剧里法官的语气说道。

闻言,我忙不迭整理表情冲后视镜扯出一个甜笑。

“哈哈,林沐沐同学你真有意思。”那个男生笑得花枝乱颤,和前一秒那个一本正经模仿着法官的样子判若两人。我很认真地担心,他笑成这样,脸上的青春痘会不会突然爆开?我在脑海中想象着青春痘爆开的画面,不多时便有种反胃的感觉。我赶忙扭过头去,呼吸了几口新鲜空气。

突然,一个穿着红色夹克,骑着一辆红色山地的少年从我眼前略过,向相反的方向驶去——那不是木南乔是谁?现在知道回来找我了?玩儿去吧你给我!

这样想着,我的心里却骤然暖暖的,像洒进了阳光。

“叔叔,不用找了!”心情好了,人都变得慷慨了。到站后,我特豪爽地从钱包里掏出20块钱递给司机叔叔。

“小姑娘,做人要厚道,一共24块。”那位大叔面无表情地说道。

“哈哈哈,我来吧我来吧。”坐在副驾驶座上那个男生笑得不能自已,随手付了钱。

下了车,我拿出准备好的钱想要给那个男生,结果那个男生的脑袋摇得跟只拨浪鼓似的,死活不收,看到他这副坚决的样子,我有些无奈,正想着把手收回去,结果这哥们儿来了句:“同学,真的不用了,要不,改天你请我吃个饭吧。”

请你吃饭?那我还是还钱吧。于是,我义正言辞、不容拒绝地还了钱给他。

“林沐沐,我们还会再见的。”这是他跟我喊的最后一句话。

网络图片,侵删

耍活的原名叫温家明。但他的外号比真名响亮,也被叫做万货。耍活好理解,玩具的意思;万货经常会被前缀一个洋字,比如说——你看你个洋万货,通常指拧巴,不按常理出牌,胡搅蛮缠之类的。

要说,温家明被叫做耍活,起初还真不怪他。他是家里的小三子,上面已经有两个哥哥。到他,爹娘都希望是一个老闺女,谁知道又是一个带把儿的。农村都重男轻女,但葫芦娃太多,也不被父母稀罕了。重点来了。和两个哥哥不同的是,温家明出生嘴角上就有一颗指甲盖大小的黑痣,黑痣上长了一根长毛。爷爷见了,说:这不是一个耍活嘛!爷爷笑得咳嗽起来。可不是,温家明脸上的痣,不用化妆就是秦腔舞台上丑角或者媒婆的样子。邻里都来看这个带着记号的孩子,大家都觉得他是一个耍活,因此耍活的外号就此传开来。

但耍活不是一个幸运的孩子,或者就像别人私下里说的,耍活的命硬。耍活还没吃娘奶几天,他那壮实得像母牛一样的娘就莫名其妙地去世了。他娘的突然死亡让人们后怕了很久,那时候人们不知道还有羊水栓塞一说。可怜耍活襁褓中就成了没娘的娃娃。

耍活八岁的大哥和五岁的二哥穿上了长长的孝衫。他们的孝衫都是租来的最小号,尽管如此成人的衣服穿在他们身上还是宽大得像袍子。他们穿着能把自己绊倒的袍子,在他们的母亲灵前守桑。长明灯昏暗的烛光一跳一跳,白天熟悉的光影也变得陌生。他们有些害怕,又有些莫名的兴奋。大哥将袖子抖了几抖,才露出自己的手。这让二哥嘿嘿地笑,他说他大哥就像唱大戏上的文官,提袍甩袖。耍活的二哥用袖子拉板胡一样地擦着擦不完的鼻涕。二哥不小心吹了一个鼻涕泡,这下轮到大哥笑到捂着肚子。

耍活呢,再没有那么小的孝衫。耍活的小姨在炕上找了一条白色的烂被单,扯了一绺包了耍活,让他也算是给他娘披麻戴孝了。耍活平时很乖,米汤糊糊灌饱了就睡。他娘的灵柩被抬起来送往墓地的时候,耍活哭了。他小姨抱着耍活掉眼泪,说耍活舍不得他娘。耍活的大姨瞪了妹妹一眼,把装糊糊的奶瓶塞进耍活嘴里,耍活快活地咂起奶嘴儿,就忘了舍不得他娘了。

埋葬了耍活的娘后,大姨小姨们也都回去了,耍活成了烫手山芋。虽然上面有两个哥哥,但那时候有他们的娘在,娃娃饿了掀开衣襟就可。爷爷和爹哪来的照顾婴儿的经历?爷爷和爹也不是没有想过,把耍活送给没有儿子的人家。但命硬的孩子已经背负了不好的名声,哪家人愿意收养呢,更何况带着明显标志的耍活?他好像天生就是来嘲讽人世的。

送不出去,就养着吧,养羊养猪一样地养着。成年人一天吃三顿饭,耍活一天比成年人多吃不了几顿饭。爷爷和爹下田了,两个哥哥照看耍活。爱的时候,他们拿他当玩具,玩厌烦了,就朝炕上一扔。耍活有过被热米糊烫了嘴哇哇大哭还不丢奶瓶的时候,有过在炕席上蹬破了脚后跟的时候。也有过会爬后掉到炕底下,头上起大包的时候。都过来了。

耍活从小就不爱哭,后来挨打也不哭,不逃不求饶,笑嘻嘻梗着脖子叫劲儿。这让他父亲再也下不去手,可怜的小三儿没吃几口奶就失去了母亲呢。哭是有人爱的孩子才会产生的痛感,耍活没有这样的感受。

上学的时候,耍活除了光脚,就是穿着完整的鞋。他不会穿着露大拇指的鞋让人笑。他和哥哥们的鞋子都是大姨小姨在忙活完了自己家的针线后,抽空一针一线做出来的。千层底布鞋怕水,尽管一再小心,有时候鞋底也会漕烂。耍活不怕鞋底烂,只要鞋面上完整,对于他就是一双好鞋子。

耍活在同学们中间人缘还好。没有人管束,耍活的胆子最大,上树掏鸟蛋下河捉王八,都是耍活一马当先,闯下祸了耍活替孩子们都背着,因此在小孩子中间颇受拥戴。虽然耍活说话的时候,他嘴角上的痣总跟着一跳一跳地,像一个豆大的苍蝇爬在哪里。

除了出去淘气,耍活最爱去的还有邻居温博文家里,虽然温博文家里总有难闻的尿骚味儿,红花油味道。耍活去温博文家里不用进大门,从他家和温博文家倒塌的隔墙处跨过去即可。温博文是耍活出了五服的小叔,家里有一个瘫痪的娘。温博文快要十八岁了,他有时候会对他娘恶声恶气,这让耍活挺同情他的。他总对比他小很多的耍活说,因为他娘瘫着,他都定不下个媳妇。但温博文也有良心发现的时候,那时候他又对他娘特别好,这时耍活又觉得该被同情的是自己了。不过,耍活很少让自己遇见人家母子秀温馨的时候,这是他之外的世界,和他无关。

温博文还是娶到了媳妇,耍活看见温博文的蛤蟆嘴笑得咧到耳朵根了,真能装进一只蛤蟆。耍活讨厌看见温博文那样犯贱地对媳妇笑,因此耍活很久不到温博文家去。

温博文抱出来一个花生豆一样白白胖胖的娃娃时,耍活又开始到温博文家里玩了。他喜欢胖娃娃,看娃娃把自己的手咂得啧啧响,看胖娃娃把尿撒在他爸爸的裤子上,他爸爸还哈哈大笑。耍活想起了自己爸爸那张总是苦楚着的脸来。温博文的媳妇也并没有耍活以为地那么讨厌,她虽然丑却挺喜欢笑,对耍活也这样笑。时间长了,耍活也不觉得温博文的媳妇丑,也不觉得她的屁股像磨盘了。温博文家里又添了奶香味儿,脂粉味道。

温博文的儿子学走路了,学说话了。这让耍活更加爱他,温博文媳妇忙不过来的时候,也总把儿子托付给耍活照顾。因此,温博文的媳妇也会给耍活一些恩惠,比如买来的水果分给耍活吃,做了什么好吃的给耍活舀一碗,比如帮耍活钉脱线的纽扣。耍活常常端着饭碗到温博文家里来。倒不是温博文家总吃好吃的,温博文家和他家差不多,逢年过节才吃一顿好的;耍活也说不清自己为什么喜欢来温博文家。大概,是喜欢看胖娃娃叫一声爸爸,再转头叫一声妈妈吧。温博文家里敬着灶王爷,灶王爷管着人间烟火。耍活家里没有人敬灶王爷,家里总少了些什么。

温博文儿子三岁的时候,耍活十二岁了。夏天时,温博文媳妇给她儿子买了一条带尾巴的小内裤。耍活总喜欢揪着那个小尾巴,让那孩子学羊叫咩咩,学牛叫哞哞。耍活自己的裤子里外就一条,他不知道什么叫内裤。就像他不知道温博文家后院晾着的,几根带子连起来的两个小布碗碗是干啥的一样。

耍活后来无师自通地知道了内裤是干什么用的。那是一个突然醒来的夜晚,耍活盖的被子上留下了滑腻腻的东西。耍活的大脑一片空白,直觉告诉他,这个有些搞不懂的问题,不能问他的父亲。哥哥呢,耍活的大哥二哥都打工去了,一两年也回来不到一次。耍活努力捕捉梦里的情景,却始终不能想得起来。

温博文的媳妇找不到自己的一条灰色内裤了。她也没有深意找,平时大大咧咧地她想,说不定内裤放在哪个角落,哪天找东西时不经意就翻腾出来了。第二条内裤不见的时候,她也仅仅是奇怪了一下子,就把这件事忘在脑后了。

那天,温博文的媳妇带着孩子打算回娘家。她草草收拾了包包裹裹,骑上自行车走到半路,才想起给她娘买的帽子没拿。她把孩子和自行车放在自己家院子,就匆匆地跑回房间拿帽子。她抓了帽子刚要走,被衣帽架后边的人吓了一跳,她吃惊地呵斥说:耍活!你咋在我房间里呢?

耍活脸红得充血,头上冒着冷汗。耍活像被猫抓住的老鼠,僵直地站在角落,两眼直楞,不说话,不会动。耍活的样子让温博文的媳妇莫名地有些害怕,她说:去,出去玩去,别再到我房间里来了!

耍活深吸了一口气才会动,他哧溜一下子从温博文媳妇的身边窜出去了。温博文媳妇后怕地坐了下来。

第二天,温博文家和耍活家中间界墙的豁口处就堆起了刺篱笆。很快地,温博文家就修补了界墙,从此和耍活家隔开。

那件事后不久,有一次他在自己房间里,听见温博文媳妇对他爸说:哥,耍活大了,你要给耍活零花钱呢。他爸唯唯诺诺,耍活知道他爸没有钱,他爸的钱都用来买油买盐了,给他交学费了,给他爷爷买药了。耍活眨了两下眼睛,他对自己说,这破烂的老房子,灰尘把老子的眼睛弄眯了。

耍活在自己家里深居简出,他无心上学了。他恨自己没有长大,不能像两个哥哥一样远走高飞。耍活跟他爸说他要出去打工,他爸说你看哪里要你你就去。反正你也大了。耍活能到哪里去呢?

恰好村里有老人下世了,请了省城的大戏班子来演戏。耍活想,就去做一个丑角吧,既然嘴角有痣,说不定真就是吃这碗饭的呢。他到戏班子里毛遂自荐。戏班子的人哈哈大笑,说:你以为我们还是旧社会的戏班子呢,我们这里可都是戏校专门培养出来的呢。耍活认准了戏班子拿事的人,死缠硬磨。拿事的人松了口,说:你学学孙存碟试试。从来没有扮过丑的耍活把孙存碟模仿得惟妙惟肖。拿事的人点头,收下了耍活这个半路出家的学员。

耍活流泪了。他从来都不愿意做一个耍活的,他曾经无数次试着掐嘴角的痣,痣却从来没有消失过。

十八九岁,出师的耍活已经有了相当的名气。但他有一个怪癖,从来不接自己家周围的戏。耍活的艺名也不叫耍活,叫花活宝。花活宝的家乡人说,花活宝架子大,出了名不认乡亲了。但耍活难得回家乡看爷爷和老爸时,他们又老远地就对他笑起来:家明,回来啦!要常回来看看呢,乡亲们都想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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