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的现在

文|凉一

九月十三日凌晨零时零分到黎明这段时间,浪矢杂货店的咨询窗口将会复活。为此,想请教过去曾向杂货店咨询并得到回信的各位:当时的那封回信,对您的人生有何影响?可曾帮上您的忙?希望各位直言相告。如同当时那样,来信请投到店铺卷帘门上的投信口。务必拜托了。

我叫韩雪,春光中学七年级一班的学习委员。他叫夏阳,年级主任的独生子,一个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纨绔少年。

“韩雪,这道题怎么做?”夏阳歪着脑袋,顺手扯了扯从他课桌旁边经过的韩雪的校服衣袖。

那节自习课,刚好轮到韩雪当值日班长,值日班长的职责就是维持教室自习秩序,像这种敢把值日班长叫住问题的行为绝对是少有的突发状况。

我顺着夏阳的铅笔,看到一道几何题,我问:“是这道题吗?”

他不看题,只看着我的眼睛,点头说:“是。”

我弯腰,拿起他手中的笔在草稿纸上画图,一边画一边读题,画完图我扭头看他,刚好撞见他认真看我的眼神。我一愣,感觉脸颊发烫,眼神吓得四处闪躲,吞吞吐吐忘了要说什么。

我越慌乱,他越得意。

我放下手中的笔,要走。他抓住我的衣袖,说:“这题还没讲完呢?”

“我……不会。”我瞪了他一眼,拽了拽袖子。

他突然站起来,凑近我的耳朵,轻声说:“你的睫毛真好看。”

我……僵在原地,半天说不出一个字,只觉得胸口扑通扑通乱跳。

这是我和他的第一次对话,也是我青春荷尔蒙发酵的开始。

那天之后,我再不敢抬头看他,再不敢正视他的眼睛。感觉他的眼神有魔力,就像万有引力,会陷入深不见底的黑洞。

可是,正如汤显祖在《牡丹亭》里所说的“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那样,荷尔蒙的种子已悄悄种下,我们共处同一间教室,阳光和雨露滋养它成长。

九十年代,大街小巷都张贴着“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计划生育宣传标语。我爸我妈一心想要个儿子,但是我的出生并没有给这个摇摇欲坠的家庭带来丝毫的安慰。

我爸下班后常跟朋友出去喝酒,醉醺醺的回到家。我妈一边扶他进屋,一边劝他少喝点酒。醉如泥的他不知道哪来的那么大的劲,一把甩开我妈的胳膊,佝偻着身子,伸出食指颤颤巍巍地指着我妈的脸恶狠狠的说:“你这个没用的女人,连个儿子都生不出来。”说完,“咣”的一声,一头栽在新铺的大理石地板砖上。

我妈一句抱怨也没有,怔怔地看着趴在地上的嫌弃她生不出儿子的与她结为夫妻的男人。我没听到她哭,但是我看到她拿手背擦了擦脸,然后使出浑身力气把地上的男人拖到床上。我听到她拧毛巾的水与洗脸盆里的水撞击的声音和开卫生盒的声音,我猜,我爸的额头一定又流血了。

第二天我爸醒来,摸摸头,照照镜子,以一句“哦,我昨天又喝醉了。”来总结他酒后失态行为的原因。说这话的时候,我妈刚好在梳妆镜前擦脸。他们的眼神在梳妆镜里触碰、交流,似乎在说,这事就算翻篇了。

这种事他们从来不跟我说,我也从来不问,但是他每一次喝醉回来骂的那些话我都听到了。因为他们不知道我晚上偷偷拿手电筒躲在被子里看跟同学借的童话故事书。我和他们话不多,因为我知道他们不喜欢女儿,他们喜欢儿子。

我不爱笑,经常像一座行走的冰山一样拒人于千里之外,与我相伴的,只有一整架的书籍。

可是人生就是这么奇妙,你遇到的每一个人,看过的每一张笑脸,心头涌动的每一次温暖,都不是无用的。

夏阳是一个很快乐的人,因为他的笑容常挂在脸上。

我坐在他后面两排的位置,一抬头刚好可以看到他嘴角上扬的侧脸。说来也怪,从新学期开始,我和他就保持着两排课桌的距离。期间,我无数次抬头,可是从来没有一次将视线定格在他的脸上。然而,自从那节自习课之后,我抬头的次数比平常要多,并且总会用余光扫一眼他的脸,只为看一眼他脸上青春洋溢的笑容。

那笑容很甜,容易让人陶醉,不可否认,我很喜欢。

课间,我喜欢静静的坐在课桌上看他和别人说笑、嬉戏。那时候,只要有他的地方,都会有我默默投去的目光。我觉得,只要能一直看到他的笑容,那对我就是最好的岁月静好了。

我从不奢望能得到他的关注,更不奢望能和他有更亲密的接触,因为,我享受的只是他的笑容,我想要自己灰色的人生透进来点金色的阳光。

可是,偏偏一个周末,我在亲戚家写作业,打开书包却发现把练习册落学校了。周末,学校是不开门的,我正懊恼自己的粗心大意,却透过窗户看到了那张我痴迷的笑脸,是的,我看到夏阳在楼下院子里打球。

我一边惊喜,作业的问题可以解决了,一边紧张,我要怎么开口跟他说话,紧张的同时还带点窃喜,因为这是千载难逢的走近他的好机会。

我站在窗前磨磨蹭蹭思考怎么开口,一个小时过去后,我迈着轻快的步子出门。可是越靠近一楼步子越沉,心跳也越快,呼吸也越不顺畅。

还有最后三级台阶,我就要暴露在他面前了。但是,我怂了,我想,大不了明天早上早点去学校补作业,打定主意,我转身准备上楼。

“韩雪”我听到他喊我的名字,但是我当时的内心独白绝对不止这两个字,“什么,他还记得我的名字?”

一听到他的声音,我吓得站在原地,没敢动,感觉像是心底的小九九被人发现了似得窘迫。

“你怎么在这?”一眨眼的功夫,他已经拿着球站在我的面前。

“呃,我亲戚住这楼上。”说出这话仅仅只是完成大脑的指令,而我真正想说的是,“真巧呀”。

他哦了一声继续朝楼上走,留我独自愣在原地。待他从我的视线中消失之后,我才反应过来我是来找他借练习册的。于是,赶紧快步追上去,“那个,能不能借我用一下你的练习册,我的忘带了?”

“可以,跟我来。”

跟着他的脚步,我人生第一次进了一个男同学的房间。

他的房间很大,一进门正对着立式书架和一张木质书桌,书桌上放着还没打开的单肩书包,然后是一张大床,处在房间的正中间,床单是灰色的,被子叠的很整齐,放在枕头的另一端。再往里看就是衣柜了,从衣柜的大小不难看出他的衣服应该很多。

他把篮球放在木质地板上,问我:“你喜欢音乐吗?”

“嗯?”我疑惑地看着他。

他冲我微微一笑,从背后拿出一个mp3在我眼前晃悠。mp3这种东西在我们那个年代,真的算是奢侈品了,只有有钱家的孩子才能用的起。

我瞪大眼睛看着他手中的mp3,羡慕之情全写在脸上。他招呼我坐在床边,递给我一个耳机,我侧耳倾听,阳光透过玻璃洒在两个少年身上,我想,那画面一定很美。

耳机里传来的是周杰伦的歌声,我觉得很好听,但是是哪首歌,我当时并没有听出来,只是有一句歌词我记住了,“为你弹奏肖邦的夜曲,纪念我死去的爱情”。后来,他告诉我那首歌的名字叫《夜曲》,他很喜欢。

那学期结束后,我再次见到他已是十年后。

“韩雪,班主任林老师提议这周末办场同学聚会,地址我一会发给你,一定要来啊,不跟你说了,我还要通知其他同学呢。”毕业这么多年,我与很多当年的同学都失了联系,乐乐是唯一一个一直保持联络的朋友。我张了张嘴想问问都有谁参加同学聚会,可是电话那头已经传来“嘟……嘟……”的声音,其实我关心的只是他会不会来。

周末,我跟领导请了一个小时的假,换了身新买的白色碎花裙子,穿着一双水粉色尖头平底鞋,嘴唇上抹了点口红,拎上手提包挤上回家的公交车。公交车上人很多,摇摇晃晃不紧不慢的前进,我生怕被人踩脏了鞋,蹭花了妆,小心翼翼地站在人群的最里面。

可能有的时候越是着急越容易出状况,下车的时候,车没停稳,我站在车门口晃了一下,脚崴了,当即脚踝就肿了。我站在原地,疼的不能动弹,正发愁要不要给乐乐打电话说我去不了的时候,我看到一个高大的身影向我走来。

是他,我朝思暮想了十年的男人。这一次,我没跑,也没躲,虽然内心从见到他的那一刻早已掀起千层浪,但是我静静的站在那里看着他向我走来。

“好久不见。”他的声音变了,更加厚重。

“好久不见。”说这话的时候,我的眼眶湿润了。

“走吧,大家都等着呢。”

“那个……我脚崴了。”我尴尬地低下头。

他看看我的肿的跟包子一样的脚踝说:“不能动吗?”

我点点头。

“那我们先去医院吧。”说完,他扶着我的胳膊,一步一步往前挪。路上我们聊了聊这几年各自的变化,他初中毕业就没上学了,喜欢音乐,可是出去闯荡了几年,吃了亏,现在回家接管家里的生意,以前就听说他爸爸开了家公司,现在生意应该做的很大了吧。他问我这几年过得怎么样,我说很平淡的校园生活,现在在实习,很快就要开始找工作了。

去医院,医生给我拿了一块冰袋,又给我开了一瓶云南白药,他帮我去取药,然后我们又一起慢悠悠的走到饭店。

饭后,我们交换了微信,能再次联系上他,我觉得无比的幸福。

之后,我们偶尔在微信上聊聊天,但是都只停留在同学之间相互礼貌的关心上。他的朋友圈,很多都是他的自拍照和在唱吧里录的歌。他录的歌,很好听,我一遍遍的听,一点不觉得腻耳。但是却听出了忧伤和不甘心,我猜,肯定是光阴把他变成了一个有故事的青年。

歌词里的故事何止他一个,不同的是他的故事里面没有我,而我的故事里全是他。

七年级结束后,我们分班了,我知道他在哪个班,但是我从来没去找过他,因为我看到他的身边从来不缺女同学。看不到他的笑容,我又变回了那个沉浸在书中的寡言女孩,只是多了对音乐莫名的着迷,特别是那首《夜曲》。

初中毕业,我离开家乡继续读高中,他离开家乡去大城市寻梦,我们越走越远。高二那年,市里邀请艺人来为当地的旅游业做宣传,在体育馆办了一场规模不小的演唱会,我们作为学生有幸能拿到免费的入场券。那是我生平第一次看演唱会,也是我第一次真真切切的感受到明星离我那么近。

那天的演唱会,我只记住了一个人,张震岳。因为从他的歌里,我似乎可以给多年的自己一个交代。

我想我的思念是一种病,久久不能痊愈。……也许是上帝给我一个试炼,只是这伤口需要花点时间,只是会想念过去的一切,那些人事物会离我远去,而我们终究也会远离,变成回忆。”

十年来,白天黑夜,我一遍遍的想念,只是这想念从来没有回应,也没有翻山越岭。青春期来的那么悄无声息,分别也来的那么猝不及防,甚至连再见都来不及说。

我怕我没有机会,跟你说一声再见,因为也许,就再也见不到你。我不能答应你,我是否会再回来。”

演唱会的热闹是他们的,绚丽的灯光阴影中,我听的泪流满面。我一直想问的,却没问出口的,我一直想说的,却没说出口的,都在张震岳的歌里得到了答案,我想,这也许就是最好的安排了吧。

十年来,当初发了芽的荷尔蒙的种子,没有了阳光和雨露的滋润,早已停止生长,犹如贫瘠的沙漠,寸草不生。

十年后,再次见到他,胸口依然小鹿乱撞,面颊依然泛红,青春的幼苗肆无忌惮的野蛮生长。

一切都如期待的那样甜蜜的进展。只是光阴已变,少年不再。

九月十二号晚上十点,我洗漱完毕正要睡觉。他打来电话:“我在你家附近的KTV,一起过来玩会儿。”我沉默了五秒钟,推辞道:“太晚了,我明天还要上班,就不去了。”挂掉电话后的两分钟,电话再次响起,还是他:“韩雪,我喝醉了,有点不舒服,你过来陪陪我。”我拉开窗帘看到马路上厚厚的积雪,吱吱呜呜了半天,却不忍心拒绝他。

KTV里只有他一个人,桌子上乱七八糟摆放着几个啤酒瓶,点唱机里正放着周杰伦的那首《夜曲》。他看到我,笑了,我也笑了。

他问我还记得这首《夜曲》吗,我点头。他说他想唱给我听,我继续点头。他拿起麦克风,站在舞池中央,熟悉的声音回荡在耳畔,我毫无防备地沦陷在他早已布好罗网里。

他拿起桌子上的酒瓶,把剩下的啤酒一饮而尽。我学着他的样子,也拿起一瓶啤酒往肚子里灌,酒很凉,但是身体很热。

迷迷糊糊,鼻息嗅到酒精中夹杂着古龙香水的味道,耳边传来喘息的声音,我一个激灵,睁开眼睛看到身上压着一个男人,男人的双手在我的身上乱摸,而那双手的主人正是夏阳。

我感觉一阵恶心,使出浑身力气推开身上的男人,整理好衣物,落荒而逃。

那夜的雪下得格外的大,很多人说好多年没有下过这么大的雪了,鹅毛般的雪花打在脸上,落在头发上,我感受不到一点寒冷。只是拼命的奔跑,拼命的逃离那个男人,脸上的泪水早已没有温度,只留下一道道泪痕。

凌晨一点,我回到家时,身体冷的像冰棍,眼泪和鼻涕染花了妆。第二天早上我没有醒来,等到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已是第三天下午。室友芳雯抓着我的手紧张地说:“韩雪,你终于醒了,你要吓死我了。”

我缓缓睁开沉重的眼皮,轻声问她:“我怎么了,这是哪儿?”

“我还想问你怎么了,你发高烧,睡了两天你知道吗?要不是我及时发现,赶紧打了120,你现在……唉……”芳雯的脸色不好看。

我说:“我还要上班呢?”

“你都这样了,还上什么班,我帮你请假了,你好好休息吧。”

“谢谢你。”

闭上眼睛,那夜痛苦的回忆涌上心头,眼泪顺着眼角流到枕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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