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吻定情:兜兜转转遇到你

我大概忘了你的样子。

可你总是时不时得出现在我的梦里。

我曾像大海许诺,只要还活着,这辈子都不会再见你。

那天的浪很大,我以为大海答应了我的承诺。

却不曾想,那些浪不过是为了迎接明天的台风而欢呼罢了。

那天,天气很好,可不过是暴风雨前得宁静。

那天,你也很帅,可惜比暴风雨来的更恐怖。

我忘了那天我是怎么走得,我忘了你的生日聚会来的朋友有谁!

我只记得你说:你不过就是妄想嫁入豪门的乡下妹,你真以为我喜欢你?爱你?别闹了,就你这颜值身材,那点配的上我?拿着这些钱,滚吧!继续用你肮脏的手段来装你的清高吧。

你把手上的钱全扔在我的身上,像打发乞丐一样。哦不,对于你来说,我还真是一个可怜乞丐,乞讨着你能给我得那点爱。

我忘了我是怎么蹲下身的,反正你扔给我的每一分钱,我一张也没落下,捡的干干净净,毕竟做乞丐就得遵守乞丐的职业操守。

我曾想过我要做很多事,却因为爱你被束缚着。哦,不对,是我为了爱你,束缚了自己。

现在渺然一身,也没有理由束缚着自己,不是吗?

走过千山和万水,见过潮起和潮落。

可终究还会梦见你。

梦见你穿着白色礼服,开着重机车,我穿着雪白的婚纱坐在后面抱着你。我想,如果不是梦,那该多幸福。

梦见你穿着沙滩裤,拉着我往海里走,海水快把我淹没了,你一把拉着我潜入海底。我却因为不会换气,生生呛了好几口水。你笑着说我怎么那么笨,我却哭的更凶了。梦里的你,不停的哄我,而我却因为海水咸的,进了眼睛痛得不停流泪。

几乎每晚都会梦见你,我告诉自己不要沉沦,却每日又怀念梦里的

醒来时,枕头总是湿了一片。

我又走了,离开了这个海岛,当初为了疗伤过来避难,没想到梦里全是你。这可能是因为你曾跟我说过,你很喜欢这个岛,不如我们老了来养老。

走了,再见。

我临走前在礁石上放了一束洋梗桔,宽容大度的放开这段爱情。

我把我们去过的地方都去了一次,这是为了让自己死心,也是为了祭奠我们的爱情。

我们一起在内蒙骑马,我操作不慎,掉下马,是你替我挡了马蹄子,然后在医院躺了40多天。

我们一起在哈尔滨自驾游,出门时还是小雪,没想到刚上国道就鹅毛大雪,我们停在国道上等了一天一夜才有人救援。

车上的食物吃光了,实在饿得慌,看到前面那辆打滑撞到防护栏的白色汽车,你放弃了前进。

太冷了,你说:我们两个去后座抱着取暖吧。

后来我睡着了,连消防员过来救援都不知道。消防员在教你绑车轮,你学的过程也不忘给我拍照,虽然很丑,但是你说这是我们出生入死最好的证明。

你26岁生日,我们去了日本。

好吧,我们的运气确实不太好,遇到地震了。

你睡得像猪一样,那么晃,也没把你晃醒,吓得我哭了你才醒。

幸好,是小地震,你说:“幸好你哭了,不然我早就死了。不过现在没事了,我们福大命大,阎罗王不收我两。”

我们去香港迪士尼,来之前,很多人都说飞跃太空山必须玩。

当里面一片漆黑的时候,你说:小宝贝,不怕,有我在呢。

这是我活了28年听过最有安全感的话。

是了,你是高三来我们班的。

一年的同学,4年的分别。

是了,我们什么时候在一起的?

你说:是认出我那一眼。

其实不是的,是我母亲死了的那一天,你在傍边安稳我,然后我们就在一起了。

而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对你说:“阿宁,要不是你有钱又好看,而我穷的没钱吃饭。”我还真不能卖身。”

你总是说:“啧啧啧,看来你还是有点眼光的。”

哈哈,其实我知道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是白陌回来了。

她告诉你:其实我母亲死了我一点都不难过,我所有的眼泪,不过就是为了得到你而已。

她告诉你:她流产是我为了得到你而搞得鬼。

她告诉你:你父亲心脏病发死亡,是我的功劳。

我知道,你试探了我好几次。

可我却愚蠢一直以为,清者自清。

当然,我想等你挑明说。

但是,很遗憾。

其实我们的感情并没有那么牢固,不然凭我一个青梅的话,你就这样对我,何尝不是我的一厢情愿?

其实不怪你,我两都有错。

你不愿跟我对质,而我不愿主动解释。

其实,你不会知道我有多爱你。

但是这些不重要了。

我很感谢你这四年来的陪伴,这四年里,你是我的救命稻草,也是我用命爱的人。

亲爱的,相信我!

无论现在我有多难过,我都愿你永远永远是那个阳光的男子,温暖你爱的女子。

再见。

从此是陌路人

横安儿给阿宁最后的一封信。

我的相亲对象竟然是初恋

咖啡馆墙上挂着一只欧式大挂钟,钟摆嘀嗒嘀嗒摇摆着。馆内摆放着几张圆形餐桌,整整齐齐。米色的桌布和桌上粉红色、天蓝色的摆花很是搭配。吧台传来舒缓的布鲁斯音乐让人着迷。空气中弥漫着香浓的咖啡味道,让人忍不住想坐下来喝一杯。

小美看了眼挂钟,叹了口气,心想:都二十分钟了,怎么还没来。这要是公司开会,我都可以扣他工资了。要不是妈妈威胁我再不来相亲就不帮我养狗狗,我倒宁愿去看一场电影。

小美在一家企业任职高管,自大学毕业后就一心扑在工作上,从十年前世界五百强公司的实习生如今做到了高层主管。说起事业她就像打了鸡血,干劲十足,说起感情似霜打茄子——蔫啦。前不久刚过了三十五岁生日,“光荣地”成为人们口中名副其实的剩女。她谈过恋爱,十七年前在高中的时候,恋爱的滋味早已被时光冲淡。如今的她何尝不想忙碌工作之余有一个高高帅帅的男生来嘘寒问暖,共同分享心中的秘密花园,只是自己忙碌于事业,相亲的男的又一个比一个……“如果这个人没什么说不过去的,不如给他个机会试试看!”小美暗下决心。

“叮!”手机响了,收到一条短信。小美拿起手机一看,是他发来的。

短信写道:“你好,我快到了,请稍等。”

小美放下手机,决定再等会。

“叮当!”咖啡馆门口挂的铃铛响了,一个人急匆匆的走进来。小美断定这就是自己等的人。多年的白领工作使得小美养成了做事果断干练的习惯。为避免浪费时间,小美举起手来,示意这个人过来。

坐定后,这人解释道:“抱歉,路上堵车。”

小美故作镇定状:“没事,你的咖啡凉了,要不要换一杯。”

小美看着眼前这个人,觉得有点熟悉,但又一时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这个人看着小美疑惑的眼神,笑道:“你恐怕都想不起我来了吧。我是朱峰,你还记得我吗?”

朱峰?是谁啊?小美皱起眉头,眼睛转了一圈,脑海里也搜索了一遍,仍旧没有印象。

那人看小美仍旧没有回忆起来,便自我介绍道:“我也是香城一高的,我记得你。你高中刚入校时喜欢披肩长发,后来年级主任不允许披散头发,你喜欢扎马尾。我们高三是同班同学。”

小美心想,同班同学?她更加用力的在脑海里搜索起朱峰的影子,然而只有一个模糊的影像,尽管她再怎么用力,也想不出更多来。

朱峰低头搅拌着刚端来的咖啡,说:“我记得咱班杜冲是你男朋友啊,就是大家都说长得像张根硕那个,怎么你俩没修成正果啊?”不知哪个顾客咖啡喝的高兴,勺子碰到杯子发出清脆一声,仿佛代表小美的心声:“咣当”一声,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引得朱峰向小美身后瞟了一眼,随即又低头摆弄起咖啡勺来。

朱峰的话勾起了小美的回忆。那是多么美好的岁月,小美一度认为是自己生命中最幸福的时光,每到课间偷偷和他的目光相触就是最快乐的,每天自己抽屉里都有一份小礼物,有时是一根香肠,有时是一颗桃子,有时是一封情书。他曾经告诉她没有什么可以把他们分开,还说等到了大学他就向她求婚。小美幻想着到了大学可以和他名正言顺的在一起。然而就在高三毕业那个暑假,杜冲突然失去联系了。电话打不通,QQ没有回复,去他家敲门也没有人答应。直到有一天,小美在杜冲家楼下看到杜冲和一个女生相拥吻别,那个女生身材高挑、走路外八。小美从女生的姿态看出来,那是香城一中的芭蕾舞艺术生。

“喂,想什么呢!”朱峰用手在小美眼前晃晃,小美才回过神来。

“呵呵,时间过的真快哈!”小美无奈的笑笑,没想到,事隔多年,想起来仍旧有些心酸。

“真没想到我们竟然都单身到现在,真是缘分啊!”朱峰无聊的滑动着手机,向四周望望,目光停留在小美身后那个人身上,又移开。“要不我们换个地方玩去?就当今天高中同学小型聚会呗!”

小美歪头想了想,也好,换个地方透透气。于是说:“这坐了将近半个小时了,出去走走也行。”

于是把外套再次穿在身上,从包里拿出墨镜,站起来往门口走。

这时,朱峰自然的拉起了小美的手。小美有些猝不及防,没有躲开。十几年没有被男生拉过手的小美,感觉自己的手仿佛失去了知觉,又觉得从手指尖涌出一股暖流涌向自己心头。唉……找个人一起手牵手走下去的感觉也不错,要不就是他吧!

这时小美似乎听到身后传来椅子被粗鲁挪动的声音,与小资情调咖啡馆内的布鲁斯音乐形成鲜明对比,似乎在表达什么不满。

不知不觉两人已在门外。街上的阳光很是耀眼,阳光从墨镜缝隙透进来,小美觉得不舒服,不自觉的扶了扶鼻梁上的墨镜。她下意识的回头看朱峰,怎么他还没跟上来?朱峰正低头按着手机似乎在发送信息。

“喂,去哪里啊!”

“呃……”朱峰眼神从手机上闪开,看着小美似乎还没回过神来。

“不走啊?”小美问道。

“走……哦,我们去星星电影院吧,高中时大家最喜欢去!”朱峰恢复了状态。

是啊,高中时看电影,要背着爸妈去,漆黑的影院,和朋友坐在一起,沉浸在电影的世界里,最是享受。对于被囚禁在校园太久的青春少年来说,电影院是真正的天堂。

“好啊,走!”

朱峰回头看了看咖啡馆。

“看什么啊!”小美疑惑的问道。

“没什么,走吧。”朱峰的胳膊放在小美肩膀上,拥着小美往前走。

小美有些不习惯,她甚至是被拥着往前走。

两人买票坐到了位置上。朱峰把爆米花和可乐交给小美说,我去下卫生间。小美低头一看,朱峰这傻子,手机掉了都不知道。

小美捡起手机,“叮咚”一条信息发来。小美下意识看了一眼,看到发信息的人是熟悉的两个字:杜冲。

是他?小美一惊。好奇得点开看两人对话记录。她又深深得吃了一惊。

只见杜冲和朱峰的对话:

朱峰,我相亲竟然遇到前女友小美了,现在约定的咖啡馆门外不敢进去啊!

什么?相亲遇到前女友,你演连续剧呢?

废话少说,快来救场!

放她鸽子不就得了。

你高中时候不是挺喜欢她的吗?

多少年前的事了,不过我确实想知道她现在的样子。

那还等什么,我在烟台路228号南湖咖啡馆。刚刚看她起身要走,发了个短信让她多等一会。

好的,你先稳住。

屏幕上显示聊天记录间隔了二十分钟,正好是朱峰和小美咖啡馆聊天的时候。

杜冲,你小子就坐在后面是吧。不要过来叙叙旧吗?

杜冲,别装没看到信息啊!

你不说话小美就是我的了。

我和她没可能了,你好好对她。

看到这,小美心想:天,原来在咖啡馆的时候,他就坐在我身后啊,怪不得我总觉得有眼睛看着我。

你小子,拉手?好歹等我走了再拉吧。

你叫我来救场,我哪能空手而归。

小美心想,刚刚咖啡馆那不协调的声音莫不是他?

还搂肩膀?你真当我是空气啊?

刚刚在咖啡馆谁拿我当空气来着?旧情人在眼前,你真打算装陌生人啊,一点情谊都没了?

正看着,屏幕上又显示出新消息,是杜冲发来的。上面写着:自打那年咱学校芭蕾舞系花在我家楼下亲我那一口被小美看到以后,我就知道我跟她完了。这真是我这辈子最倒霉的事,我当初真不应该相信那学芭蕾的,她把脸凑过来说跟我说句话就走。我更没想到小美当时就在不远处看着。

小美顿时愣住了,她想起那天是那个芭蕾舞女孩告诉她,杜冲让小美在楼下等着,有惊喜给她。小美做梦也没想到竟是这样的惊喜。

这时朱峰走过来,微笑着看着小美说,还要看电影吗?

作者:Leda与天鹅职业:译员爱好:写字,看书,打球,梦想:和男朋友环游世界

楔子:在一些人自以为是的信仰面前,即使是错的,他们也不愿意面对现实,根深蒂固的东西不变,迟早会走向消亡。

人们发现被尊为信仰之物的黑猫横死之后,人心惶惶,各色人等轮番上场,最终决定以最高贵的方式将其厚葬,最后在下土之时发现黑猫已不知所踪。

若不是亲眼所见,谁也不敢相信这只死猫从天而降,本来是空旷无人的广场,却因老街口酒鬼一句谶言,万人空巷,都疯了似的跑到这广场上。

本来是欣喜着,欢愉着急切的想要看到一直在教廷内养尊处优的活化石,没想到在这个月光如银的夜晚,人们亲眼目睹了一只蓝色瞳孔的黑猫从天而降,横死广场。

人们议论纷纷,一开始谁也不敢走上前去看,在这里,猫是最神圣最高贵的动物,但却几乎没有人见过,大概存活的只有那只被奉若神明的蓝色瞳孔的黑猫。

那些侍从在教廷服侍那只横死的活化石的时候,都是将它每一天要吃喝的都放在它的雕像前,白昼进食两次,午夜还要加夜宵,无论它是否动过那些食物,到了规定的时间,就必须换掉,否则就会被认为是亵渎神灵,那样的话当天服侍的侍从也会被处以极刑。

传教士:“安静安静,都听我说,”这位身穿黑色袍子的牧师看上去明显是年纪大了,一只手拄着权杖,一只手被随从搀扶着,并颤颤巍巍地说,“所有人都不能把今天这件事情说出去,咳咳,”

他拿出手帕轻轻的擦拭了一下嘴唇,看上去是病了似的,他又强调了一下,“我说的是所有人,否则神灵不会放过你们的,你们也将会因此受到惩罚,说到惩罚,咳咳,用来处理你们过错的惩罚可多了去了,切记”

这老牧师的语调虽不是掷地有声,不过可以看的出来他的威严,原本躁动的人群活像古罗马教堂壁画,逼真的恐惧,吃惊的神情,面面相觑却哑口无言。

他正是这块圣地的传教士,年轻的时候也是一个普通的信徒,不过在一场事件之后就成为了教徒们的大主教,据说那时候那只黑猫还活着呢。

商人:“你们莫要听一个酒鬼胡说噻,我们可是正儿八经的商人呦,昨天来的时候就给小裁缝送布去咯,早早就睡了,一晚上没曾出去过。

每次来都要给铁匠铺对面的小裁缝送锦缎绫罗百匹,不信您尽可放心去问他,将军大人您瞧瞧,这是上好的三梭罗”,商人又谄媚的笑了笑,这个伪善的小个子商人在廷卫军将军面前点头哈腰。

“您要说那个酒鬼,咱们昨天的的确确是碰到过,就在我们跋山涉水风尘仆仆到来时,刚进城门不远处看见了那个酒鬼,我这马也是疲倦了。

我牵着马走,后面跟着的是我们的商队,没想到那个酒鬼却醉醺醺的跑到商队后面,呆呆地跟着的后面的马车,拍了拍车上的货物,可能是闻到了我们带来的好酒的味道。

我们急忙赶走了了他,像这种醉鬼,不会带来什么好运气,您清楚的,我们大老远来一次可不能只是送布呢,我们还要生活噻不是,家里还有妻儿老小要养活的,至于您说的贡品里,那是上好的红酒,和远东科威尔小镇的特色甜品,昨天就送到城堡前的招待处了,是的将军,您说的没错,我确信无疑,一定是那个地方,并且我交给那些穿制服带着紫色围巾的女人了、

您可别笑,在我看来,那围巾确实像手帕,不对,是擦桌子用的脏手帕,还有,不得不说女人穿上那样的衣服简直难看死了,还裹这么严实。”这个小个子商人说着说着噗嗤笑了出来,看到了将军一本正经的神情之后立马变得恐惧而严肃起来。

“是的大人,送去的贡品确实有吃的有喝的,不过要求我们非常保密,就连送给谁吃喝我们都不知道,您要知道,送城堡的东西,出了问题我们可担待不起,就算赔上我们这些小命也没有用是不是噻。”

“大人,我确定我不是第一次来这里,可侍女和修女咱们还是能分的清楚的,修女怎么会穿那种衣服,我确定那一定是侍女的衣服。”

枪手:“哦,伙计,你看这儿可真不错,但我这从红海西海岸运过来的朋克长靴都沾满了令人厌恶的红色番茄汁,简直糟糕透了,”

法克挺了挺他的胸脯,两只手把手上戴的手套搓了下来塞在了口袋里,一只手纠正了他的帽檐,一只手顺过胸前左口袋的丝巾,仿佛面前有镜子似的,可是面前只有税特。

“天哪,伙计,那可不是番茄汁,现在可不是开这种鬼玩笑的时候,从来到这个地方,我就彻头彻尾的后悔了,从来就没有去过这么邪门的地方,这才没有我们想要的黄金,而是遍地狼藉,我这皮夹克可不廉价,你瞧瞧,都被弄脏成这样了。”

“你还记得昨天贫民窟那个小子吗,真是个可爱人儿,他说那马车后面箱子里全是金子,可我们去了那里见得黄金,还不就是几瓶红酒,伙计,这还不算是奇怪的。”

“你就这样轻信那小子的话,哈哈,他可能刚长齐牙齿吧,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我都忘掉都说了些什么荒诞的东西,那还能有什么更奇怪的呢?”

“他说如果让他摸摸我这胯下的枪,他就会给我说一件充满想象力的事情,你也知道,伙计,我们这枪可不能随便给人玩,尤其是小孩子,于是我就一脚踹开了他,嘿嘿,那小子还真挨揍,不过后来我还是让他摸了,你也知道,我法克是个讲信用的人”

“你可真逗伙计,上次那酒钱还欠我几百刀呢,可也没见你怎么讲起你的信用呢”

“讲真的,他给我说了一件让我感到好笑的事情,真的是好久没有碰到过这样有趣的事情了,不过他说这件事要保密否则我们可能都会被杀的。”

“哦,我的伙计,还有什么有趣的事你没做过没听说过,什么被杀的事能让你感到恐惧,以前咱们西部淘金,杀过马贼,也杀过对手,杀过大票的人,不还是好好的吗。

那次在海子里洗澡时,你的枪袋因为沾了点血被秃鹰拉走了,我们急忙跑上岸,还好我的枪还在,趁他还没有飞高就打死了它,不过那秃鹰的肉是真的好难吃”

“这算什么,这和我要说的根本不同,他说他偷看了一个老修女换衣服,我当时就想踹死那小子,这算什么事,我还对那小子说你可太猥琐了”

“天哪,我的伙计,换作是我,我就一枪崩了他,或者转身离开,这算什么事儿呢。”

“不过我是被他说的事情震惊了,他说那个修女换上了侍女的衣服,要知道,在这里,仅仅是修女偷换了其他职业的衣服,被发现的话就会失去性命。”

“这样又有什么惊奇的呢,这样你就害怕了吗我的伙计,以后我们还能结伴而行吗,我真是嫌弃你。”

“过来,过来”,法克轻声细语道,“那小子告诉我廷卫军从今天开始要抓捕城里的异乡人,如果没有通行证或者身份证明的话就会进大牢的。

那小子可是个机灵鬼,被我踹了一脚后要挟我让他摸下枪,否则他就去告发咱们,我可不想把事情闹大,不然我肯定会崩了他。”,“哦,法克,真是他妈的糟糕透了”。

法克和税特在旅馆马厩给马喂草,听到了旅馆背街哒哒的马蹄声,叮叮当当的金属碰撞音,二人急忙转身闪进旅馆。

检察官:“你确定他们有枪?这东西说出口错了可是犯了污蔑罪的,那么你是说他们偷了商人的黄金不成,不过这也够他们进大牢的。

但是,孩子,这可并不是我想要听到的,要不是你的身世实在是令人怜悯,你也不会能好好地坐在这里和我说话,你难道以为你平常做的小动作不够你入狱的吗,即使你年纪小,那些惩罚却也够你受的了,收起你的小聪明,还敢和我谈条件。”

“我确定,法官大人,您说的是,平常我做些什么事情都逃不过您的法眼,也知道您的眼线众多,可我有个您不得不答应的条件,您就再多给我五百刀,这点钱对您来说,根本不值得一提,您说是吧。”

“嚯,我到要听听你有什么我不得不接受的理由,好好说话,不好好说清楚的话,你看左面拿羽毛做笔录的人,不知道他会在你的证词上写点什么呢”

“法官大人,我看到了一件可笑的事情,一个修女换了侍女的衣服,而且……”法官听到后青筋暴起,有些抓狂,不过还是听到了那小子说“法官大人,我还看到……我确定那个修女您一定认识,您看这个理由可以吗”

“够了”,检察官大声怒斥,气到帽子和假发一起偏离了头顶,险些掉下来,旁边做笔录的书记官乐不可支,但被检察官嗔视了一下之后立马变得战战兢兢,不敢再出言语。

检察官向右后面的陪审官挥了挥手,那小子倒是很机灵跟着检察官右面的陪审官溜了出去,房间里只剩下书记官和检察官,安静了好大一会,书记官才敢缓缓再说“我尊敬的检察官大人,要不要我去找几个懂事的人好好的把那小子送走”

检察官修正了一下帽子,顺手摘掉了眼镜,有点沮丧的说“算了,算了,这两天风声正紧呢,我可不想让这个臭小子坏了事。”

“给你说了多少次,以后不要再来偷偷见我了,我曾在神灵面前发过誓,不会杀你的,希望你也不要让我食言,”黑袍人双手合十,念念有词,万能的神,求求你,放过我,也放过这个疯女人吧,给她一条活路吧,

酒鬼:“我可不是故意的,就算您要治我失口的罪,我也认了,将军大人,可您给我上的这个镣铐,那分明就是误会了我。

虽然我经常醉酒,但是我我保证我是清醒的,最起码那天晚上肯定是清醒的,好吧,您说我是个冒失鬼我认了,您说我是个扫把星乌鸦嘴我也认了,可我在这里生活了四十多年,我熟悉这里的一切,哪一条街有哪几个酒馆,都叫什么名字,每天新进的都有什么酒。

当然,还有一些压箱底的好酒也逃不过我的鼻子,什么龙舌兰了,万年红了,啧啧啧,将军大人,如果您能将城堡里存了上百年的阿尔萨斯之泪,给我看一眼,再让我品上那么一口,就一口,我这几十年也算没有白活了。

您让我做什么,我绝无二言,保证会拼了老命地去做,就算您要我这条小命,那也值了。”

“什么黑猫,我那晚上可不是那样说的大人,您可以去向那几个不胜酒力的人去打听打听,我可没有说过那样的话,我也不敢说啊您说是不是,这世间的酒我还没品尝过多少呢。

作为一个资深鉴酒师,对,我自认为是,大概是因为我和那些一喝酒就烂醉如泥的废人不一样,那天晚上的前一天我一如既往地喝了点酒,被人扶着不知道在哪儿睡了一夜。

大早上醒来就闻到了好酒的味道,您要知道,几条街也遮掩不了好酒的香味,我眼睛都还没有睁开,就沿着气味跟了上去,你猜怎么着,那是个商队,乖乖,那阵容可不小,而那种气味的好酒确实是红颜容。

这可是极品的红酒,可我只走近上前还没有仔细看红颜容在哪个马车里,但我确定那商队最后的马车上可不是我想要的红酒,我也说不清楚那四四方方的东西是什么,可一群烂人就把我轰走了。”

“那天晚上我们平常几个爱酒如命的人又凑在一起喝酒,喝的醉醉醺醺的时候,又来了两个人,看的出来是外地人,不过我一般不怎么看人的,能在一起大口喝酒的那就是朋友。

更何况,他们还带了红颜容,我就想去抢了过来,谁知道他们还有枪,乖乖,那家伙可不是闹着玩的,我立马就放开了手,不过我还是在醉意中听到他们,一口一个黄金,我都不知道欠了那家酒馆多少刀了,刀都没有,更何况黄金。”

“是的大人,我原话是这样的,为了红颜容,我只好说城堡那里有比黄金更贵重的东西,他们就顺手开了一瓶,可他们根本不懂酒,连什么样的酒该怎样开都不知道。

其中一个人开的时候不小心洒了出来,我真为那些酒感到可惜,成品酒也是有尊严有信仰的,我也有信仰,我根本没说什么比黄金更珍贵,不过他们不给酒,就让我们傻傻看着。

几个醉的不行的人其中有个人耐不住性子了,把黑猫给说了出来,他说,那城堡里有只黑猫,待遇可比以前的大帝还要好,里面当然是少不了黄金宝石,你们去广场前的城堡去吧,然后他就顺手夺了一瓶红颜容,乖乖,那味道可真不错。”

“那俩人自然不信,异乡人,尤其是这种初来乍到的异乡人,怎么会知道我们这里的信仰和规矩,他们毫无疑问地噗嗤大笑,那笑声可真的像猪进食一般,我们一人分的半杯酒,也跟着笑了起来,他们还骂了我们。

说的好像是,几个醉醺醺的傻子,一只黑猫比大帝还要雍容华贵,噗嗤,这可滑稽透了,是要笑死我了,还他妈住在广场,不对,是城堡里,真是个天大的笑话,看来今天要在广场好好和这只黑猫玩玩了,另外一人又说是城堡,说完又相视哈哈大笑,两人说着说着走出了酒馆,不过在这声音混杂的酒馆还是能够听到他们的笑声。”

“这您大可去问酒馆老板,他和我可是熟人,那是再熟不过了,每次都想把我轰出去,可是都碍于情面,当然每天都有这么多顾客,大多都是我带来的客人,可老板也不敢轰他们俩,应该是看见了他们的枪吧,只是在他们扬长而去之后警告我们不要声张,可是都喝成那个样子了,谁也没有停下来,还是一样议论纷纷,热闹异常。”

酒馆就这样传开了黑猫在广场的事情,三人成虎,人言可畏,酒馆里的人也口口相传,虽没当回事,可就这样从酒馆传了出去,从大街到小巷,从巷头到巷尾,不一会,人们开始躁动了,传来传去,竟然一语成谶。

修女:“神啊,我平心而论上半辈子都没有做过什么亏心的事,无论是黄金还是宝石,我都可以放弃,我只不过是想跟一个男人好好的生活下去。

可您为什么这么不公平呢,您给我送来的男人几乎都是糟糕透了,全都是披着华丽外袍的盗贼,不仅对感情不屑一顾,而且也将人们常常玩弄于股中。

您千万不要再和我说什么狗屁信仰,我信了半辈子,那只黑猫我也祈福甚者照顾了半辈子,你说普通人能活这么久吗,是它那双蓝色瞳孔与生俱来的长命还是您赐予它这么长的生命,也不问它是否愿意活这么久。

你看呢,每天都会有愚蠢的人们去膜拜,去祈求,无论是什么事,都好像那只猫是万能的一样,可是它和我们一样可悲,诺大的城堡,单是铁笼子都关了好几层,城堡外还有没日没夜不停巡逻的廷卫军守卫,这些恐怕人们都不知道吧。

而那些人们进贡的黄金宝石,一只黑猫怎么会用的来,人们真是愚蠢透了还是乐此不彼的进贡,每周朝奉的时候,我都要在那雕像面前看着人们不断地跪拜,烧香,几十年了,那只黑猫恐怕也不知道它自己这么受欢迎吧。

我还要站在旁边听一个令我厌恶至极的人念叨着一些人们听不懂的话,可人们即使听不懂但也都开心极了,每日每夜无聊的活着,好歹有个寄托,于是就这样欺骗了自己,麻木了多年。

我也曾像那些人们一样,黑猫如同神,而关于它的一切都不会在外面提起,怕亵渎了神灵,可人们最信仰的东西,不过是那个男人一手在操纵罢了,曾经,他的话我信如同神谕,可是当我看清他的真实面目之后,一切都变得如此滑稽可笑。”

“听啊,我至爱的神,你听外面吵闹的声音,那些愚蠢的人们都来了,真的是太奇怪了,今天也不是什么黄道吉日,瞧瞧这些愚蠢的人,都在盼望着些什么。”

修女一边念叨着一边轻推开一小半窗户,广场上挤满了人,都像喝醉了似的,熙熙攘攘,可不比逛闹市的人少,修女也疯狂了,又念叨着,“神啊,今天我就做了个了解,您千万不要怪我,要怪就怪那个丑陋的男人吧”,然后修女打开衣橱,拿出了一套侍女的衣服。

本来是月光如银的夜晚,大街小巷的人们都来到了广场,本来是欢愉着急切地想要看到被视为神明的活化石黑猫,没想到它却从天而降,横死在面前。

将军:“大人,确定是那两个异乡人,虽然不清楚他们是怎么做到的,不过,种种迹象表明,这件事都是和他们脱不了干系。

我不确定他们用黄金收买了哪个侍女,或者根本上就不是侍女,而是随便找的风尘女子,让她假装侍女,然后在城堡最高的钟楼里,将圣物活活摔死,当然,这是最接近事实的猜测,我想这结果也是你想要的,不是吗?”

“是是是,是我的错,大人,我不该随意揣度您的心思,可这么多年,我虽然名义上不归你管署,但私下里我可是处处帮衬你呀,您要知道,出了这么大的事,他一个人可裹不住这团火,是要覆灭这团火,还是让它烧的更旺,这全靠您的打算,我也全听您的吩咐。

我想明天如果您再不给个合理的判决的话,他必定会以神的名义在众人面前诋毁您,说你办事不周,连这点事都办不好,亵渎了神灵之类的话。”

“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你以为我会怕他吗,整天就知道装神弄鬼,什么是都依赖着鬼神,只不过是信赖他的人们多了。”

“大人,或许我们应该找出那个侍女,这无疑来说是最公平公正的做法,将那个侍女先游行示众,然后在城堡前的广场处以绞刑,这就是亵渎神灵的下场。

可据我所知,那只仅存的圣物已经封棺了,正准找到凶手之后埋葬呢,就算让那个侍女粉身碎骨也不能让圣物复活啊,实在不行的话,将圣物埋葬之后就把侍女送到梦魇之潭,那里可都是毒蛇和鳄鱼,大人,这么多年,经我手的罪人可不少,可去梦魇之潭不算太多,很多罪人都宁愿要个痛快也不愿去那里,那可真的不是人待的地方,你看这样如何?”

“况且想要找出那个侍女也是不是件难事,只要您吩咐,最晚明天一大早红日初升的时候,您推开窗,听见吵闹的声音,不用多想,那肯定是我带人拉着那个侍女游行,让她受尽人们的鄙视与唾骂,然后再送去梦魇之潭。”

检察官听到这里冒了一身冷汗,然后故作镇定地说“我看这件事情应该到此为止了,你说的也没错,不过肯定是那两个异乡人搞的鬼,我命令你去抓捕他们两个,明早我会推开窗户,等着听吵闹的人群声淹没他们哭喊声,等着看你带着廷卫军拉着他们游行呢。

虽然不能说侍女不是帮凶,但毕竟是本地人,就算做了也肯定是被人所逼迫,她不可能没有信仰,不可能不知道圣物对这里的重要性,我相信神也会原谅她的,好了,你就按照我说的这样去做吧。”

“对了,圣物不是才被封棺吗,按着太阳历来说的话,明天游行完,他一定会在正午让你们当着人们的面去将棺材埋葬,然后再把那俩可怜鬼送去梦魇之潭,这才是关键的事情,抓两个人应该没什么问题,不过你们尽量小心点,他们可能有枪。好了,该说的我都说了,去做吧,勇士。”

众人:“牧师大人,大人,等一等,等一等,”正是那个向检察官敲诈的小子,那小子不顾廷卫军的阻拦,愣是穿过人群跑到了圣物棺材前,惊呆了一众人。

检察官看到那小子显得有点愤怒,将军大人见状,连忙摆手示意廷卫军,就在廷卫军拖住那小子时,小子大声喊了几句“牧师大人,我有个惊天秘密要告诉您,大人,大人,这事和圣物有关。”

将军走上前大声怒斥“你这小子满嘴跑火车,哪里有一句实话,你们把他赶紧拖出去,任他喊叫。”

牧师感到十分诧异,就让廷卫军停了下来,检察官鄙夷地说道“我敬爱的牧师大人,您作为一个离神最近的人,能轻信这个无头小子说的狂妄之言吗”

“正是如此,我才要听听他有什么秘密要讲,何况还是跟圣物有关,你看这圣物还没有下葬,就听他说说吧,就算有什么秘密,故事,也都随这圣物入土为安吧,你们说呢。”

人们自然无话可说,只看着这些人你一言我一句,不过都像是赞同牧师说的话,检察官看到摇摇脑袋叹了声气,“好吧好吧,大人都这样说了,我肯定是会尊重的呢。”

廷卫军把那小子放了下来,那小子从两个廷卫军的胳膊上滑了下来跪在了地上,往前挪动了两步说“大人,大人,你听我说,那棺材里根本没有东西,”

“哦,是吗”检察官忍住没笑倒是用非常奇怪的语气问,接着又说“牧师大人,您瞧瞧啊,这种玩笑也敢开,都已经封棺要入土了,怎么可能会轻信这种鬼话。我看这小子就是想要亵渎神灵,来人拉出去,要埋棺材的伙计们都等不及了。”

“等等,我想听听他为什么要这样说。”牧师充满了疑问。

“大人大人,棺材里什么都没有,你看你看。”那个小子说着从怀中掏出了一把枪,正是那两个异乡人的,“大人,囚车里根本不是那两个枪手,而是两个极其邋遢的酒鬼,我在酒馆后亲眼看到的,至于这把枪,你总该相信了吧。”

众人看到他掏出那把枪,很是诧异,甚者恐惧,检察官也有些慌张,牧师问“在场的人有谁认得这把枪。”

那小子说“大人,酒馆老板肯定识得这把枪,你可以把他喊来,他就在人群中。”

牧师将疑就信的点了点头,对将军摆了摆手,将军对着那小子说,“这么多酒馆,谁知道你说的是哪个酒馆老板呢,你这是在耍谁呢,我的伙计。”检察官听到这里都乐了,前围的人也哈哈笑了起来。

“法克,你看,他们真的蠢死了,”税特在人群中和法克低语道,“这可真有趣,这小子可不简单啊伙计,还好我们那时候找了两个替死鬼,不然死在这么蠢的人手里,这大半辈子可就白活了。”

“我认得”一个人从人群中突然走了出来,自然是认得那把枪的酒馆老板,“大人,我承认这个臭小子在这件事上确实没有撒谎,这把枪的确是那两个异乡人的,因为当时他们拿枪指过我,我站出来的原因是请您别耽误了时辰,圣物可等不得呀大人,一定要让它入土为安,才能保佑这片土地啊。”

“确实是这样,那好吧,今天是圣物入土的时间,就把那小子放了吧,我想神也会在今天原谅这个孩子的,你们快些动手吧。”牧师颇有感慨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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