蝴蝶飞不过沧海

我感到胯下摇摇晃晃的,“飞红”的步速越来越慢。它的蹄子深陷在能没过小腿的雪里,每走一下都仿佛抽空了它所有的气力。我尝试呼喊它的名字,它应着声走了几步,就再也没动了。

我下了马,轻轻梳理它秃白的鬃毛。它已经发不出洪亮的声了,透过它灰霭的眼,我知道这片渺无人烟的雪地可能就是它的归宿。

但我不怪它,真的。它为我父亲效命了近十五年,并在我父亲无故失踪后,独自跨过半个山岭回到了家中。在我眼里,它是我和失踪的父亲的唯一联结。骑在它背上时,我总能想起父亲策马扬鞭的高大模样。

“飞红”值得一个体面的葬礼,它的归宿不应该在屠宰场里。它无论如何也该有一块空地和一竖石碑。事实上我早已开始在我的小屋后面给它安排地方了。可能是因为我心里仍觉得自己欠着父亲一个完整的葬礼,我总想让“飞红”的后事体面一点。只是没想到它这么快就要走了。

也是,如果不是今天事出紧急,它也不该止步在这里。我看着远处点点闪烁的火光在半小时内就逐渐染遍了整个松叶林,意识到山火可能有变大的可能。如今“飞红”怕是走不了了,作为守林人的我该怎么给山下的林业局通报消息呢?

松木燃烧的香气飘了过来,我紧靠着“飞红”坐下,这倒不是因为惊慌失措,而是知道于事无补。8年前,我父亲在山上守林失踪的时候也发了山火。那年碰上了几十年不遇的极寒,乡里决定封山,父亲要独自一人守完整个冬天。母亲决定上山陪父亲,将12岁的我托给村主任养。山火起来的时候,我的父母也没能及时下山通报,导致火势蔓延了上千里地。整个地方都被惊动了,上级说要严厉查处。然而火灾过后,我的父母没有一个人回来,只有“飞红”自己在数日后回到了村里的马棚里。

所有人都说我父母是畏罪逃了。主任说我爸妈没来得及逃,一起被山火烧死。那时村里吃了上头批评,气氛闹的凶,所有人都给我眼色看,弄得似乎是我放的山火一样。我气不过去争论,说“飞红”是不会离了我父亲独自回来的,事情一定有蹊跷,但是没有人相信我,也没有人去找过我父亲。在村里的档案上,我父母最后的记录都是“畏罪潜逃”。

只有我知道我父母的失踪和“畏罪潜逃”毫无关系。畜生比人靠得住,“飞红”是我父亲从小带大的,它决不会无故离开我的父亲。虽然我没有证据,但我心底知道是谁搞的鬼。

是山鬼。

山鬼的传说不是代代相传下来的,而是我父亲那辈开始逐渐流传的一个故事。据说山鬼是饿死鬼转生,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山上的守林人就要小心了。守林的人有个规矩,入夜前应该将门窗锁死,然后缩在墙角静待子时的降临。当山谷在午夜归于沉寂时,山鬼就会徘徊在屋旁,轻轻扣门三下。这时如果守林人懂得规矩,早早准备了食物放在马厮旁,他就会反着敲三下门以示回应。这样山鬼就不会再做纠缠,它们多半拿了食物就离开了。但如果守林人坏了规矩,它们就会整夜整夜疯狂敲打房门和窗户,同时伴随着非人的尖啸声。有时,如果

有个守林人曾经不信山鬼的邪,他不知从哪儿来的勇气,竟想刺探山鬼的真容。他故意坏了规矩,任凭屋外的山鬼嘶吼。这样的嘶吼只持续了一会儿,几分钟的安静后,当他以为山鬼已经离开时,“砰”地一声,屋门一下被撞晃动起来。生锈的门栓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每隔几秒,木门就要迎来山鬼的又一次冲击。要不是守林人聪明地提早用铁皮加固了木门,恐怕后来也就没人能记述山鬼的真容。据他说,门被撞了几十下后终于不作声了,他以为山鬼已经走了,就想撩起窗帘悄悄打探屋外的情况。他满满挪步到窗边,缓缓地拉开帘子的边角。透过一层铁栅栏和覆着薄雪的窗户,他终于如愿瞥见了那苍白、枯瘦、骨骼突出的简直不像人的面孔,还有那掺杂的猩红血丝的蓝眼球,后者正贴在栅栏上,以一种豺狼觅食的饥饿目光盯着他。他后来自己说,他完全有理由相信,山鬼绝对不只吃些冻梨和腌肉之类的东西。如果那夜他没加固木门的话,山鬼是一定会吃人的。第二天的时候,他发现马厮的门被撞开了,那匹马不见了踪影。地上有斑驳错综的雪痕,黑红色的血液和冰雪凝固在一起,沿着马厮点点滴滴一路通向密林。显然它被拉走前做了抗争。守林人吓坏了,他没遵守约定,第二天就徒步下了山。

但是村里只有我和父亲相信他的话,人们都说是他把那匹属于公共财产的顿河马给养死了,才编了这么一个故事,把罪名安给莫须有的山鬼。那时这马金贵,主任还等着那匹马回来育种,没想到马没回来,只回来一个疯疯癫癫的老头。于是就有好事的人提议,要苛扣守林人的口粮,紧缩我们的待遇。这项提议不是第一次被提出的,早就有人怀疑“山鬼”只是我们守林人之间共同编造的一个谎言,一个用来向村委会讨要更多的粮食的借口。

只有父亲弯下身和我说,如果不是真出了大变故,没有一个理智正常的人会选择徒步穿过山脉回到村里。

后来,父亲替了那个老头当守林人,那时主任迫于群众压力,缩减了父亲的口粮。于是父亲不得不省吃俭用来供养山鬼,不出两年,本来壮硕的身子就变得干瘦蜡黄起来。到我母亲上山的那年,全国各地都在闹饥荒,母亲怕父亲饿死,想着多一个人能多一份配额,于是申请跟父亲一起上了山。她本就吃的少,省下来的应该刚够父亲吃饱。那年她走的时候,我清晰地记得她坐在“飞红”的背后,穿着一件红底的花袄,随着马的摇晃朝我挥手,要我乖乖听主任的话,等她开春回来。

她开春没有回来,我也没听主任的劝慰,成年后选择上山当了守林人。走的时候没人送我,只有主任把一杆猎枪递到我手里。父母的死让无神论者的他心生愧疚,无论有没有山鬼,他都希望我能平安回来。

就是这杆猎枪,在三天前救了我的命。那时我刚替换了上一个守夜人没一个多礼拜。到了晚上,我正准备合被而眠,忽然就听见“飞红”的嘶叫声,我当即熄了蜡烛,从桌上抓起猎枪。我知道它们一定会来我的屋旁,因为我根本没放粮食。一个礼拜来,我一直在等着和它们会面。

“飞红”的嘶叫声停了,我知道它们离开马厮了。于是我俯下身子,盯着门缝看,清白的月光在雪地的反射下穿过缝隙,隐秘地揭示着屋外的秘密。接着,我听见脚步陷进积雪里的声音,一步一步,非常缓慢。我睁大眼睛盯着门缝,直到月光被一团阴影遮住。

“咚、咚、咚”三声,每声都隔了近一秒。

它们来了。

我无声地站了起来,肌肉有点发僵,左腿的小腿肚子不听使唤地开始抽搐。我不得不右手抓着沉重的枪杆,左手伏下去压迫住抽搐的小腿,好让自己站起来。

但是我的小腿猛然一抽,右手一时失了力道,猎枪脱离了五指,重重地摔在地上了,发出了铿锵的落地声。

我愣了有几秒,现在它们一定知道我在屋里了。果然,短暂的安静后,急风骤雨的撞门声夹杂着尖锐的叫声,彻底打破了雪夜的宁静。那叫声不是野狼似的长啸,而是急促的,频率极快的吼叫。那声线时而高亢到嘶哑,时而低沉到几近恶毒,每个音节都好像巫觋跳大神时的呓语一样,似人言,又近兽语。

我想起母亲有心病,她一定曾被这夜半来客吓得不轻。一想到父母可能就是被它们害死的,我就有了力量。于是我鼓起胆子冲到门前冲它们大喊:“滚回去!你们再也别想夺走我的东西!”

山鬼停了一下,可能是没意识到里面的住客会这么大胆。我的额头沁出冷汗,我不知道它们是不是准备就此放弃。我伸手进口袋里,摸出早已藏好的枪弹,正当我掰开枪管准备准备填装时,我听见了金属相击的声音。

它们显然会用某种工具。我那时太过慌张,一时没意识到它们正在撬铁皮。那么多年过去,铁皮早已在山鬼的撞击下松动起来。等到铁皮从门上脱落,伴着一声闷响落在雪地上时,我才回过神来,加紧速度将子弹填入枪管。

没了铁皮,木门很快就顶不住巨力的撞击。它们的冲撞一下一下很有节奏,我看着那门栓逐渐松动,就要从墙面上脱离了。

终于,当上门栓被撞落,月光从上门缝的开口里倾泻而入时,我扣下了板机。

那是我第一次开枪,子弹出膛时巨大的后冲力让我倒在了地上。等我站起来看时,门被击穿了一个巨大的窟窿,清冷的月光通过圆洞照在我的眼上。门外传来山鬼渐行渐远的怪叫声。我握起枪杆追了出去,看见两个墨绿的影子窜进树林里。

地上有一摊血迹,还没来得及和白雪凝在一起。一把小臂长的刚刃落在地上,我认出那是一把刺刀,部队下乡时我见过有士兵带着它,显然山鬼就是用它来撬开铁皮的。

我回想起刚钻进树林的两个身影,虽然高大,但仍没有到非人的地步。

现在我确信,山鬼是人。

然而这个发现这对眼前的山火没有任何帮助,对于命不久矣的“飞红”也了无裨益。山火是今天突然燃起的,此前没有雷劈。我本应该赶着飞红下山,即使它殒命在半途中,我也必须徒步走到村里,这样才对得起守林人的使命。但一个邪恶的念头抓住了我。我的父母失踪时他们毫不在意,那我又何必对他们的得失上心呢?比起这些所谓的“公共财产”,我更对山鬼的真实身份着迷。

于是我站起来,拽起“飞红”的缰绳,任凭身后的火势越烧越旺,头也不回地向山顶走去。我没能给父亲送别,至少我应该给“飞红”一个完整的告别。

但等到我迈过一个小坡,看见我的小屋出现在视野里时,我一下警觉了起来。虽然之前房门开了个大洞,但我从橱柜上卸下了一块木板,补在了门后。门栓也被我重新钉了上去。前往查看山火前,我特地有锁了屋子,就是不希望山鬼趁我不在将粮食偷窃一空。

而如今,我的屋子门户大开着,没了铁皮的保护,木门被轻易地撞开了。我将“飞红”拴在不远处的林子里,握着枪杆躲马厩后面,仔细注视着小屋的动静。

没多久,我就看见一个人拖着一袋粮食走出屋子。他很高很瘦,皮肤白得不像人,穿着军绿色的大衣。显然他已经没有多少力气,因为他不得不拖着粮食袋走。

但我没动身,我知道还有一个。

果然,没多久,另一个也拖着袋子走了出来,他肩上还披着我的厚褥子,显然是准备带回去防寒。

我悄悄地逼近那个披着褥子的。走到两三米处的时候他回头看见了我,我也注意到了他。他确实如老头说的一样,骨瘦嶙峋,面容苍白,眼珠充血而又面目狰狞,但最让人直观的都不是这些,而是他不是中国人。

是的,他是个有着稀疏粘腻的金发,充血的蓝眼睛和深邃五官的毛子,看上去已经是中老年了,常年的饥饿让他深陷的眼窝显得尤为恐怖。他看到我时没了夜晚的神气,他丢下褥子就要逃走。我一跃而上,用枪托击倒了他。另一个毛子听见声响,粮食袋也不要了,叽里呱啦地乱叫着想钻进林子。我朝着他后背就是一枪,他怪叫着倒在了地上。

后来,等偷褥子的毛子醒了,我用枪抵着他的后背,让他带我去他的藏身处。那时我才发现,他们住的地方就在小屋一公里外的一个山洞里,正处在一个山坡的背面,怪不得对我们的形踪总是了如指掌,而我们却又发现不了他们。洞窟不大,地上铺着几张没切割过的动物皮毛,上面堆了一些破旧的衣物。那堆衣物中,我一下就看见了那鲜艳的红底花袄,当即明白了发什么了事情。毛子看见我拿起它,跪在地上就要求饶,我用子弹回答了他。

在山洞里我找到了很多父母当年的遗物。手表、钢笔、头绳、帽子······这两个毛子倒是很细心,我父母的物件他们一样都没放过。我同样也找到了两个毛子的军服和勋章,显然这是两个逃兵。

但我一直没明白他们为什么要杀害父母,直到我在洞底发现了当年留下来的麦麸和稻糠。想来是因为那年饥荒,守林人自己都以粗糠度日,无暇他顾。两个毛子却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便纵山火吸引我父母出门,再将他们杀害,夺走了所有财产。而这次山火,显然也是他们知道我不好对付后,故意吸引我下山的一个策略。只是因为我有了猎枪,才不至于半途被劫害。

我看着那堆厚厚的衣物,除了我父母,应该还有不幸的过路人遭受了迫害。我拿了父母的物件和毛子的军服作为证据,准备趁天还亮着的时候下山。

下山时候我的心空落落的,觉得一桩大事完了,人生突然没有了着落。出了山火,守林人是当不下去了,回村里也难逃上级处罚。父母不在了,天底下似乎也没有容身的地方。

这么想想,我倒是同情起那两个毛子的遭遇来。有时候,倒是做山鬼比做人快活。

04年我13岁,上初一,妈妈给我转校到了隔壁镇上的中学,在新的班级里我的成绩暂时排名第一,然后顺利的当上了班长。副班长是我选的,也是从其他学校转校来的,成绩只比我当时低一丢丢,叫钟锦康。

到现在我仍然记得他进班级那天,早上,门被推开的瞬间,阳光洒下一片来,穿着黄背心的他顺着光就这么进来了,背后的光晃得眼都睁不开。

后面的日子在当时的我看来就是不咸不淡的,他称呼我为老班长,偶尔会跟其他人一样打趣叫我“琳”,不是“啊琳”,或者“老班长”我们每个星期都有一个抄好词好句的要求,每每都是他给我抄,要不我就趴在他桌上眨巴眨巴着眼,拖长了音“锦康,锦康,你就帮我抄了嘛,抄了哈,我就当你答应咯”,“本子在这点的”要不就是拉着他的胳膊摇一摇,“嗯嗯,我晓得你会给我抄的,谢咯”然后把本子放在他桌子上,一准他会给我抄好放在桌上。

“锦康,今天纪律算你的”,“锦康,班任那,你去拿卷子来发”,“锦康,自修课你负责哈”“锦康…”在这期间班里又转来一位男同学,篮球打的好,个子还挺高,长得还挺帅,还老是和班级长得漂亮的女生玩作一起,作为班长我跟他的关系也还行。

初一那年暑假,我忙着补习英语,忙着转学,进入新环境,结交新的朋友,可还时不时的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那时候的西南小镇手机还没普及,靠的仍然是书信,所以我开始给他们,我在那个班级里玩得好的同学写信。

那时正好英语正在讲you,yours,you friend可以写作yours,然后在信的落尾我都是写的yours 琳,现在我就是回忆不来当时我是给他留的your friend,还是yours,反正第二次给我回信的时候他说他谈恋爱了,和班上的英语课代表,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感觉心一下被掏空,却没法言说。

初二下学期,我逃课了,逃课去了以前的学校,那个星期天下午,我们在小镇后面的果林里玩得那叫一个开心,他和他女朋友也在,我说我喜欢狗尾巴草,左手拿了下把,右手空着,我看着他去路边摘了一把递给我,当着那么多同学的面说送给我喜欢的你,我还在愣神间他却转了身走开了。

从临校回来,我像突然开了窍,心心恋恋都是他,给他写信,每个星期都写,但就是没有回信,辗转间听说他去了职校,又听说他转校了,留了一级,再见到他是我高二的时候,他高一。

08年,虽然手机开始普及,可学校里不允许带手机,仍然以公用电话为主。

高二会考结束,一众初中同学约在一起,那时候学非主流,穿着超级多鞋带的鞋子,白绿相间,鞋带也是白色一副,绿色一副,他就在那踩我的鞋带,“锦康,你踩掉了我的鞋带,”我把脚抬起来“快给我系上”“好,没问题”我看着他毫不犹豫的蹲下身,仔细的系了个蝴蝶结“这只一起了嘛,”我抬起右脚。

若说他对我没意思,那他做这些是为什么呢,若说有意思可为什么不说出来呢?

“五点半第二篮球场我有比赛,来吗?”“好,一定到”篮球场上的他是帅气的,投篮,抢球…

“喂,钟锦康,你家阿琳饿了,她想吃一食堂的煮粉”,闺蜜莲莲总是会打着我要吃的旗号打电话给他,每次他都能最快去买来送到宿舍楼下,可总让我困惑的是他到底对我有意思吗?

临近高考,每天试卷如雪花般,忙得我无暇再去思及锦康。

时间跳到11年4月,闺蜜发给我一条短信:如果世界末日了,全世界就剩下我和你两个人,你会对我说什么?虽然这是一个完全没有智商的问题,恰好那时候到处充斥着2012年冬至是世界末日,“我问,锦康,如果世界末了,你会对我说什么”,“你至少还有我”那是晚上八点,我在C区103教室自习,狂喜的我背着书包在玻璃门前摔了个四脚朝天,但这仍抵不住我那份喜悦的心,我说“锦康,你快要高考了,志愿填我这里,我在这边等你”,“我一定来找你”。

5号,距离高考还有两天,晚上六点,“锦康,这两天放松一下,高考其实没那么难,”“老班长,我不能比你低,至少也要和你平起平坐…”眼泪掉下,努力平息声音,我怕我颤抖的声音吓着他,“好,你去准备考试,我挂了”。

他去了家乡的一所师范院校,我们有半年没有联系,不死心的我放寒假去了他的学校,好巧不巧,吃饭时我生病了,全身汗来,就像中暑一样,他背着我,我能感受到他的焦急,可我不知道他的心。

来年在隔壁学校认识了一个老乡,有他的影子,每周约我去看电影,给我提包,即便上公交车也会照顾我,我打电话说“锦康,有人在追我,你觉得怎么样”?“祝你幸福”。从此我断了联系。

14年我毕业,回到家乡,开始新生活,爱,爱过还是撩拨,无从得知,但那十年我爱过。

阿彩是平安县人民医院心内科的一名小护士,整天在医院家里两点一线的来回。

阿彩十几岁便离家在外地求学,后来毕业了也没回老家。虽然是个小县城但是要进一个好点的单位,手里没几个闲钱没点关系那也是不好进的,所以阿彩就和朋友去了西藏待了几年。后来因为某些原因,又想家,就听爸妈的话回了老家,最后阿彩爸妈到处求爷爷告奶奶的把阿彩塞进了县人民医院。

阿彩觉得最近有些奇怪,科室里经常找人借钱但老是不还的周晓燕居然还她钱了。说起来这周晓燕可是她们科一大名人啊,这人特爱打麻将,手气又特差,发了工资第一天就被她霍霍完了。大家每次发了工资刚放包里没揣热和呢就被她借走了,更可气的是每次都要过了很久才还,而且还只还一半,让你有气儿都没地儿发。阿彩又是个闷葫芦,只能在心里各种骂,可明面儿上都是笑嘻嘻,还问你够不够的那种。结果人家今天主动还钱了阿彩也是高兴,打算晚上回家就带爹妈到小区楼下新开的火锅店开开荤。

大家都诧异呀,问周晓燕怎么有钱还了,周晓燕一脸后怕的看了看四周“我昨晚上做了个梦,梦见有只老虎使劲儿追我还问我还钱吓得我立马就醒了,第二天就找我爸妈要了点钱拿来还你们。”话还没说完大家便笑了“你就被只老虎吓成这样啊。”大家都觉得周晓燕这胆子也太小了,因为梦见老虎而怕成这样的她也是头一个了。“你们不知道,我晚上睡觉卧室的窗户都关的死紧了,结果半夜醒来的时候那窗帘居然被风吹的乎乎的,吓得我赶紧跑我妈房间和她一起睡的。”周晓燕一脸恐惧的看着阿彩她们。不过大家也没怎么相信这人,主要是她的信誉在她们心中已经是负负数了,只当她又是在作什么妖。

阿彩这天上夜班到了凌晨2点才回了家,也是她运气差,不知道得罪了哪路神仙被分到了全院最累的科室。累得回家的路上感觉也没有什么黑影跟着她了,其她觉得有可能是她自己在吓自己,但奈不住她胆子小啊,使劲儿捏了油门,赶紧冲回家。回了家洗了澡躺床上虽然眼睛累得都睁不开眼了但是强迫症使她必须追一集剧再睡,结果房间的信号太差,没办法只能关了手机睡觉。

阿彩觉得这两天可能太累了,躺在床上的时候总感觉心跳得特别快,还特慌,该不会是科室太忙了导致身体累出病了吧!嗯,等空闲下来的时候去好好的检查一下身体,结果没多久医院居然通知全院职工体检,这算是瞌睡来了就有人给送枕头了么?还好后来大概检查了一下没什么大问题。

阿彩的妈妈李女士因为阿彩老大不小了还没找个男朋友也是着急得不行,给阿彩介绍了好几个人,结果不是阿彩看不上别人就是别人看不上她,有时候也有那么一两个看对眼儿的,后来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就不了了之。

要说阿彩以前也是个标准的外貌协会,不说高富帅,但也得又高又帅,那时在西藏的时候特迷一位兵哥哥,但是无奈阿彩长得太平凡,也没有什么出众的优点,那兵哥哥只把她当哥们儿,阿彩就只能一个人默默的在角落里舔舐伤口了。后来随着慢慢长大,发现一个人外表不重要,至少得三观一致,若果三观不一只怕两人过得会很苦。

这天阿彩的小姨就给阿彩介绍了一位,说是在五星级酒店里当大厨,可把李女士高兴坏了,让阿彩早点下班好好打扮一下去某某餐厅见人,那位先生长得白白胖胖的,也不像阿彩想象中的油腻腻,身高大概只有170的样子,比阿彩想象中的人要好太多。不过那人和阿彩以前的标准那也是天差地别的,但是阿彩怕回去的太早又被她妈给炮轰,只能继续坐在餐厅里和那位白白胖胖的170先生尬聊。可能每个人的第一次相亲都是从没话找话开始,后来再陷入无尽的沉默吧。不过后来白白胖胖的170先生倒是经常做各种好吃的带给阿彩,后来白白胖胖的170先生凭借自己一手的好厨艺掳获阿彩这个吃货,两人便顺顺当当的在一起了。

周扬珂刚出生时长的特漂亮,就连接生的老医生都说她们医院可是很久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孩子了,那时可把周爸给美得,那可不,也不看看是谁的儿子。周爸周妈也是将将30了才有了周扬珂这一个宝贝儿子,平时自然也是对他有求必应,那是周扬珂七岁以前最幸福的一段时光。后来有一天他突然觉得手脚无力,但没一会儿又慢慢恢复了过来,当时周爸周妈也没放在心上以为可能是缺钙引起的,就给他买了些钙片吃着。可是后来不知为何竟变得越来越严重,先是动作变得迟缓笨拙,后来浑身上下一点力气也提不起来,吓得周爸周妈赶紧抱着孩子到医院,结果被查出得了一种很罕见的病“肌萎缩侧索硬化病”医生说10万人口里就只有2―7个人可能会得这种病,而且这种病以现在的医疗条件也没有找到治愈方法。周爸周妈当时只感觉天都要塌了,他们好不容易才有了扬珂,可现在命运却和他们开了这么大的玩笑,周妈当时便接受不了晕了过去。

周爸周妈不愿放弃,便带着周扬珂四处求医,周扬珂从7岁过后吃的药比吃的米还多,那时候还小不懂为什么爸爸妈妈总是让他吃那么苦的东西,就又哭又闹,后来被周爸狠狠的揍了一顿也消停了些。

后来又是什么时候害怕爸爸妈妈扔下他的呢?是慢慢看见自己的下半身慢慢的萎缩越来越丑?还是慢慢的说不出来话,甚至连面部表情也做不了的时候?啊,应该是12岁的时候知道即将有一个弟弟要来取代他的时候吧!后来周爸周妈把对他的爱分了一半给那个弟弟。有一天看着弟弟翻身时差点捂死自己的时候,他想弟弟就这样死了会更好,就没有人来和他分享爸爸妈妈的爱了,可又不知道为什么他的行动快过他大脑的指令,用唯一两根还可以动的手指按了轮椅上的报警铃吸引了爸爸妈妈过来。后来弟弟慢慢长大了被他吓哭,说他是“怪物”的时候,心里边就后悔那时救这家伙干什么?捂死他算了。后来爸妈知道了当时就对弟弟来了一顿混合双打。

为了能更好的照顾他和弟弟爸爸妈妈把他送到了平安县,平安人民医院也变成了他最后的栖息之地。平安平安,这个词与他真是一点关系都没有呢。

在医院的日子很无聊,那时候就喜欢一个人跑到楼道间待着,就在想如果就那么死了是不是会重新投胎成一个健康的人,没有病痛的折磨,也不会这样一直拖累家人,不知不觉间便转动轮椅到梯子边缘,突然背后想起了道女声“你是想自杀吗?其实没必要啦,死亡也不是解脱的好办法。如果这世上真的有另一种存在的东西,那你应该感到幸运,你现在还活着,你能吃到很多好吃的,能看见很多漂亮的色彩,能被真实的爱着,死亡是最愚蠢的办法。”周扬珂看着眼前这个女人,觉得她的安慰真是一点都不走心,可是一双不大的眼睛很认真的注视着他。

呵,居然有人第一次见到他,没有任何害怕,可怜的神情,也不会被吓得尖叫逃走。他觉得这位小姐姐胆子挺大啊。平时他在这楼道间也遇见了几次陌生人,那些人哪次看见他不吓得尖叫逃跑,所以平时他很少到这里来。今天病房里住进了一个小孩儿,吵得他没法休息,只得到这里来求得半刻安静了。没想到竟遇见了这样一个有趣的人,后来才知道原来她也在这里工作啊。他觉得这无聊的生活终于有点小波动了,他时常跑到她科室去看她,偷偷躲在一边观察她,原来她叫阿彩,她的话很少,也很笨,做事喜欢丢三落四,不过她自己到觉得自己挺聪明的,真是不知道她哪儿来的自信。渐渐的他似乎很喜欢看着她。喜欢她说话时眉飞色舞的样子,喜欢她不论什么时候总是笑容满面,仿佛所有的不开心都没有在她的世界出现过。

还差一天就要满23的时候,他死了。重新睁开眼的时候他变成了阿彩口中以另一种方式生在这世界的人,原来这个世界真的只有黑白没有其他的色彩,虽然死了,但是有了一双健全的腿,他有了一个健康的身体,他可以说话,他还可以尽情的大笑,可是他的家人却见不到了。看到家人因为他的离开而伤心过度,虽然伤心但是这样也好,他不用再拖累他们了。

他离开了家,不知不觉又飘到了第一次遇见阿彩的地方“”,他看见阿彩她还是过着以前的生活,并没有因为他的离开而像家人一样为他流泪,不知道为什么觉得好伤心呢?他跟着她去了她家,才发现她还是一个特别不会照顾自己的人,生病了也不知道去买药吃,就那样耗着,这人,真是一点都不珍惜自己,她不知道别人有多羡慕她有健康的身体。

周扬珂一时不知道该去哪里,也没有牛头马面来勾他的魂,让他重新去投胎。而且他感觉他待在阿彩身边身体也不会不由自主的乱飘,嗯?这是怎么回事儿?

没办法周扬珂也只能继续待在阿彩身边了。待得久了才发现,这人真是不负她负数的智商,科室里那个老是找她借钱那人就是看她人傻钱多还好欺负便老是找她借钱么。唉,没办法,谁让他善良呢,见不得她发愁,然后他便去了周晓燕家,趁她睡着时附进她梦变成一只老虎吓唬她让她赶紧还钱,还小小的扇了点阴风吓得她第二天就把钱还给她了,结果这臭丫头居然带着她爸妈去吃火锅了,哼,我才不喜欢吃火锅呢。

这天阿彩刚下班回家包里便被她妈李女士塞了一个符,说是带辟邪挡灾的,阿彩当个宝贝似的放包里。阿彩胆子小,所以特别相信那些怪力乱神的事情,有个寄托也是好的。周扬珂在一旁嗤之以鼻,呵那玩意儿要有用他还在这儿干嘛,阿彩想靠那破符保护她,还不如找他呢,她每次下了夜班总感觉有黑影跟着她,呵要不是他,这些黑影指不定要怎么吓她呢!

虽然生前他体弱多病,结果没想到死后这具身体到是很强壮,一通乱打,揍得那些孤魂野鬼自己都不认识自己。

唉,这丫头真是不让人省心,眼睛眯成缝儿了还要追剧,本来就丑还这样熬夜,她是打算一辈子不找男朋友了吗!真是不知道她们这些女人的怎么这么爱看脑残剧。周扬珂释放了点阴气,阿彩房间的磁场瞬间紊乱,结果阿彩看了屏幕中间的小圆圈转了半天都没转出剧情来,阿彩只好放下手机,关灯睡觉。

第二天周扬珂听见阿彩正和李女士说最近有点不舒服,老感觉心慌。不雅的翻了个白眼,废话晚上累成那样了还要玩手机没休息好,心能不慌吗!李女士让阿彩去检查检查,阿彩打算等空闲了再去。周扬珂想说“你丫就是个拖延症懒癌重度患者,等你决定去检查的时候怕是几年以后你也可以见到我了”。

当天晚上他便飘到阿彩她们院长家,让他做了个梦,梦见医院里某位医生给病人做手术的时候不小心割破了手,导致血液落在病人伤口上,后来查出这位医生有艾滋,那位感染了他血液的病人也被感染上了艾滋,那位患者的家人闹的医院里好几月都不安生,吓得院长第二天一大早和其他几位院长商议了后便发了通知,让全院职工体检。还好那丫头没事。

他现在才发现他只有待在阿彩身边魂体才会稳定的原因,原来他们的存在是依靠执恋和怨气而生,他对阿彩有执恋。可是只有执恋他只能保住魂体一年,一年后他就会真正的消散于这天地之间若是有怨气,可能会活得更久一点。

他不知道他是何时对阿彩生了执念,是第一次在阴暗的楼道间生涩的劝住想要自杀的他而生出的执恋,还是后来偷偷的观察她时生出的执恋,也有可能是死了过后不得不待在她身边几个月而日渐加深的执恋。

一年以后,阿彩要和她胖胖的170先生结婚了。他知道他没办法像那个人一样真实的陪在阿彩身边,他也想陪着阿彩的呀,可是阿彩听不见他说话,听不见他在她耳边说喜欢她,看不见他现在不再丑陋萎缩还很健康的身体,更感受不到他现在――正抱着她。

阿彩和白白胖胖的170先生结婚一个月后的某天晕倒了,她还做了一个梦,她梦见一个无意间认识的男人,听说他总是沉默寡言,喜欢一个人坐在一边发呆,阴沉沉的看着你的时候特别瘆人。全身大多数肌肉骨骼萎缩后使他看起来特别瘦小,有时候他坐在轮椅里从背面看都有可能看不见他。后来她发现他喜欢到科室来偷偷的看她,她有时去找他聊天他也不理她。

她看见那个男孩儿俊朗的面容上正慢慢浮现出一抹温暖的笑容,如同冬日里的暖阳,嗯,原来他不丑啊,还很帅气呢。然后阿彩感觉他在说什么,阿彩想走近一点仔细听他在说什么,结果那个人却消失了。她似乎听见他在说“阿彩,祝你幸福!”

第二天阿彩醒来总觉得自己做了一个梦,但是又想不起来了。后来阿彩看见170先生真开心的抱着她,说她晕倒是因为他们马上就要从两口之家变成三口之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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