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思似海深,旧事如天远

我这辈子做过的最失水准的事,莫过于同意帮着沈凌去抢亲。

我这辈子做过的最有意义的事,莫过于在抢亲的路上,“邂逅”了一个叫甘棠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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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穿过那条足有一公里长、逼仄曲折、荒草丛生的巷道,尽头右手拐弯处是一处破旧的制炉废弃厂房。阿五阿六两人第N+1次将角落里的那个黄皮革单人沙发搬出来,横在厂房的中央位置,又第N+1次扯着自己的衣服袖子,将上面的落尘擦干抹净。

“方哥,请坐!”

他俩异口同声,毕恭毕敬。

我的皮靴,接连撞击水泥地面的声音,不疾不徐,在空阔的厂房四周回荡。

吞云吐雾,第二支烟抽完的时候,近些日子占据头条的那几条新闻报道,也浏览了个七七八八。

“让沈凌进来。”就着沙发,我让自己躺卧了个最舒服惬意的姿态。

沈凌戳着头,不说话,也不看我,跪得倒是挺干脆利落。

再点上一支烟,隔着缥缈的烟雾,他内心的焦躁不安和着不均匀的呼吸声,清晰可辨。

吐出一个大大的烟圈,我仰头瞪着彩钢板的屋顶看,那里的几个蛛网残破不堪,却黏挂住了不少飞尘,在透窗而来的微风中,呈摇摇欲坠之势。

“你打算怎么做?”我问。

他这时才肯抬头看我,但只惶惶一眼:“我要把她抢过来。”语气低沉,却坚韧。

沈凌是个非常能沉得住气的人,性格内敛沉静,很多时候有主见的过分,是目前我手底下最得力的干将(兄弟),如今这般理智不在线的状态,多年来头一遭。

可从覃城段大少的手里抢亲,又决不是闹着玩玩的。

“她肯嫁别人……听说是心甘情愿的。”

“我不管这些!”

“……”

“我爱她,她就得是我的!”

“……呵!”

——是啊,我们这些在道上混的,压根就不会在意那些弯弯绕绕又乌烟瘴气的“情感游戏”规则,是非对错,我们有自己的一套评判标准——那就是首先得让自己顺心顺意了,至于其他人,是否情激愤、意难平,就不属我们的关心范畴了,就算他在原地爆炸了,也是他的事。

沈凌一心想抢过来的女人,叫肖逍,两人从禁止早恋的高中时代,一直琴瑟和鸣到快三十岁。

快三十岁的时候,终于想领证了,可想领证的时候,女方却被告知她男盆友是“FZM”一员。

其实除了FZM的内部成员,根本没人知道FZM是什么,代表什么。

问题出就出在沈凌这货突发神经,想结婚前对他未来的妻子做到开诚布公、毫无保留,故而才很正常地引起了肖逍的猜疑和恐慌。

——男盆友是黑道上的,据说还是个小头头,依照电视剧上的情节,那可是干杀人放火勾当、过刀口上舔血日子的人……

不是谁都有做大哥女人的勇气和胆识,所以,肖逍退缩了,任沈凌怎么解释都没用。

沈凌再一次抬眼,眼神视死如归:“方哥,你会支持我吗?”

他要落实自己的计划,还得我这个做大哥的点头应允。

那我能不能应允呢?

这个……得有万全之策,谨防……因小失大。

兄弟曾为我鞠躬尽瘁,我理应为兄弟两肋插刀。

做新娘的女人,势必一整天都会被众星捧月,活动在众人的视线范围之内。

就这个状况,想要劫得神不知鬼不觉,难度系数着实还蛮大的。

但我们这群人身份背景特殊,为了不引人注目,我只指派了三名兄弟给他做帮手——我保证派出去的个个都是一等一的身手,可至于劫不劫得成功,就看他们四个的智慧和造化了,毕竟那段大少爷在覃城,也不是吃素的主儿。

沈凌自然是理解我的顾虑的,他说:“三个人足够了,我沈凌谢方哥肯答应帮忙!今日,无论我成功与否,方哥的恩情我都会报答的。”

我挥挥手,制止他继续煽情下去:“快走吧,别赶不上了。”

等他走了,阿六小心翼翼地问:“方哥,这样得罪段家……会不会暴露我们?”

阿五也说:“段家势力大,和各方明的暗的关系也是盘根错节,到时候……到时候再为了那女人把覃城的天给翻过来……”

听着不是很舒服,我就着玻璃烟灰缸猛敲了一下桌子,于是他们在惊恐之下,立马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

阿六:“……我们不该灭自己威风,长他人志气……方哥您别生气。”

阿五:“对,咱‘FZM’也不是好惹的!我们怕过谁呀?嘿嘿,是我说错话了方哥,您大人不计小人过……”

“你俩再不闭嘴,就自个儿给我掌嘴!”

尽管阿五阿六说的都是事实,但我也用不着他们提醒——早在答应帮助沈凌的那刻,我就思量好了,于是吩咐他们:“马上订两张去因斯布鲁克的机票,要最近的航班,最好今天就能出发。另外,派人到酒店通往机场的各个路口,必要的时候接应你们沈哥,然后直接送他和肖逍去机场……记住,机场需要提前疏通关系。”

阿五和阿六跟着我混了几年,现在也算是混出了道行,接收这种突发的号令的能力很强,前一秒呆愕,后一秒完全消化并服从——他们异口同声了句“好的,方哥。”就跑步出门执行任务去了。

老虎嘴上拔胡须,沈凌眼下是铁定不能待在覃城了,大概他自己也是知道这一点的吧。

部署好了一切,我开着车在街上晃荡。九点四十接到电话,事情还算顺利,新娘子已经成功“绑”到。

——沈凌这个原本的准新郎,应该是嫉妒地紧,他根本没给“自己的女人”和别的男人走进礼堂,走上红毯的机会,在迎亲车队来临之前,他就开车潜伏进她娘家所在的小区,使计把人喊出来,给直接塞进车里,拉跑了。

看似开了一个好头,但我们“大声笑”的时间并不很长。

这要是平常人家,早就慌乱地不知所措,等时间到了,直接给报到警局寻求帮助,就算是能做的最大的反应了,可那人是涉足黑白两道的段大少,他手底下养的保镖一点也不比我FZM的弟兄少。

人家一得到消息,也是全体出动,开启了疯狂的围追堵截模式。

去机场的路不过四五十公里,但沈凌他们就是上不了正道,大家你追我躲,尽绕着环城高速做不规则运动了。

我没打算自己参和这事,如果不是肖逍那通“带着哭腔的可怜巴巴的”电话……

“哥,帮帮我……和沈凌,他要是落在段老大手里,不死也得落层皮……现在,弟兄们也快顶不住了,我们上不了主干道……根本去不了机场……哥,帮帮我们,求你了……”

她说得时断时续,语气或轻或重,不难想象是旁边的沈凌在夺电话、制止她说下去。

这丫看样子还是挺在意沈凌的,但她给我捅娄子,惹出这么大的麻烦,我的心情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调转方向头,转上高速,我冷着脸漫不经心地问:“事儿不是你犯的吗?段老大是你未婚夫,于情于理你应该跟他求情才对……”

那边突然传来沈凌的声音:“方哥,我们马上就会突围出去……你别听这娘们胡扯,她就一惹祸精,回头我带她到你面前,任凭你处置。”

这对冤家,不说是亲夫妻都没人信!我把车子飙到200码:“那让你家娘们发个位置信息给我。”

“方哥……”沈凌吃惊。

“你先拖住他们,等着我,十五分钟后在距离机场最近的路口碰面——我开道,完了你们马上走。”

“哥!我……”

他还待再说什么,但被我打断了:“别废话了,机场有人接应,直接走人就对了。”

沈凌他们的确绕得有点远了,我转为“龟速”,最后还是先两分钟到的那个路口。

一辆黑色的雪佛兰Suburan,横在路中央。

我有意降速,一直到后视镜里能瞄到沈凌的车子过来,才卯足了劲照着那雪佛兰车车尾撞了过去……

它被我生生推到了路边,后一秒沈凌的车子穿“缝”而过。我很快倒车,像刚才的雪佛兰那样横在路中心——两辆车“站队”,结结实实堵截了后面的所有车辆,追兵也好,自己人也好,路人也好……

肖逍的脖子伸出窗外,一直望着这边。我看到她脸上似有水渍,新娘妆被糊得一塌糊涂。

那车里的人应该是没弄清楚状况,等反应过来,一个紧急倒车——那是一点也不怕撞死后面的我的节奏……

我不可能让其得逞——等着被他撞,不如自己主动迎上去。

二次“交战”,双方车子势均力敌,两败俱伤。

这阵势,让在场的人都看得目瞪口呆。

我正头昏脑涨之际,车窗外面被人挡了光,站那儿的,好像是一个女人。

——墨镜挡住的眼睛、红唇、高马尾、黑色紧身职业装……看不见脚,但我知道是高跟鞋没错——嗯,足够英姿飒爽。

她敲窗,我“勉强”睁着眼睛看她;她再敲窗,我就直接装死给她看,不过在这之前,也没忘了将车门打开……

所以她一探头进来,就被我“顺手”给劫持了。

她手下的那些人急红了眼,顿时将车子围了个水泄不通,个个摩拳擦掌起来,嘴里喊着“甘姐”,盯着我时的样子好不凶神恶煞,但好在我FZM的弟兄还算神勇,一起从后面包抄了过来——生生让形势逆转,使对方不认怂也得认怂了。

甘小姐双手被我铐在方向盘上,非常能沉得住气,从头到尾也没吭一声,坐姿也是大大方方——就坐我腿上。

我用两根手指把她那碍眼的墨镜挑下来,就那样挂在手上,侧头好整以暇地近距离端详她的脸:“吆,眼睛很漂亮嘛,不遮起来显得整张脸更好看呐!”

她扯着嘴角,露出一个大大的短暂的假笑:“谢谢夸奖。你的人已经跑远了,这会怕是已经在飞机上了,你还这样铐着我,合适吗?”

也就在此时,我收到沈凌已到达安全地带的消息。

我回头看着怀里的姑娘,哼笑:“我也得回家不是?少了您的护送,这万一断胳膊断腿了可怎么整?”

她一听,可能是意识到我不可能放人,就当下不再废话,而是朝她底下那些人说道:“任务失败,我自会回去跟少爷领罚,你们先撤。”

那些人自是不甘,领头的一个年轻人冲动地往前挪了一步:“不行甘姐,怎么可以把你一个人留下!万一……咱们还不清楚这人的底细,万一他……”

“哎,放心!我怎么着也算是个良民,你还怕我会杀人劫色不成?到了覃城市区,她就安全了,我保证。”以防他再臆想下去把自己吓死,我只得往自己脸上贴上一层金。

“甘姐……”那人不理我,还想挣扎。

结果叫“甘姐”的女人发火了:“让你们走就马上给我走!我甘棠什么时候要你们护着了?再不听话,小心我回去打断你们的腿!”

看样子这个甘棠就是做惯了他们的大姐大,她一发话,这些人再不甘心,也决不敢反驳。

远处隐隐可闻警车的鸣笛声,这帮人终于悻悻然退去,我也招呼一声众兄弟:“好了,咱们也撤。”

再回头看着甘棠:“恐怕得劳烦姑娘挪个地儿,您坐在这里,我不好开车啊。”

“你坐过去,我来开。”

在我听来这破天荒的一句话,却被她说得神情自诺,就好像我跟她不是第一次见面、不是十分钟前还斗的热火朝天的对手似的……不过震惊归震惊,灵魂深处,我到底还是喜欢迎接挑战的:“……可以呀,你来开。”说完我就将自己挪到了副驾驶座上。

我倒要看看,一个丫头片子能玩出什么花招来。

“你可以松开我的一只手,这样我好控制方向盘。”

她说话时并不看着我,但是我的眼睛没离开过她,只是那张脸和她的语气一样,叫人啥也揣摩不到。

“没关系,两只手都可以松开。”我伸出手,收回了铐子。

——我不轻敌,哪怕对方是个女人,我只是对自己比较有自信而已。

所以当车子使进市区,远远甩开了我那些跟班,被拐进一条小巷子的时候,我也保持住了最初的那份淡定。

甘棠将车子挺稳当了,才缓缓转头看着我,笑得一脸不可捉摸。

“怎么,你家在这里?顺便将自己送回家了?”我也装出一脸的天真无邪来,等着她亮出爪牙。

她不说话,右手的拳头却如疾风一般,冲着我的面门直呼而来……然而我只是抬起胳膊挡了一下脸——看起来好下意识,好条件反射。

我如此弱鸡一只,她带着试探的那记拳头,我猜就没有理由落下来。

果然,她暗骂一声,收回了手,神情略微懊恼。

——败给了一个软柿子,想来谁都不会甘心。

“……大侠,您这是练过的呀?这出拳,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呐!”我不动声色再一次摸出手铐,再一次用二分之三秒的时间锁死了她正要重新发动车子的双手,然后好不无辜地笑,“像我这种手无缚鸡之力的,您应该不屑于动手的,对吧女侠?”

她以快得出奇的速度转身,左脚踢向我的右侧脖颈——还好我早有防范,就近抬右手一拦,再顺势压下来,将其抱在身侧,左手忙着托住她劈头砍下来的“二刀合并、威力超强”的手刀:“哎姑娘,我们能不能好好说话了?你冷静一点可好?”

她动不了,牙缝里挤出恶狠狠的俩字:“小人!”

我贱笑,笑得诚意满满:“你的老师没教过你‘战略上要蔑视敌人,战术上要重视敌人’的吗?这是人家毛主席说的唉,啧啧,看来你不是个好学生!”

她有点不耐烦了起来:“说吧,你想怎么样?”

“这正是我想问你的,甘小姐,你把我拉到这……这么偏僻荒凉的地儿,你想干什么?”

她别过头,不说话。

“你想制服我,然后带到你们老板跟前,好为自己的失职请罪?”我挺“善解人意”地替她回答了。

“你不放了我,最后你也讨不到好果子吃。在覃城,得罪了段家的,还没有几个能善终的。”

我终于被她逗乐了:“那怎么办?我把人家新娘子抢了,这已经算是惹大发了呢,放不放你,都恐怕要死无葬身之地了,难道说放你回去,你还会替我求情不成?”

她也是突然变出了一副“好”脸色:“那也说不定,段少爷是我亲表哥,我这个表妹说的话,有时候还是顶管用的呢。”

我把她的腿推回去,坐直了目视前方:“鄙人受宠若惊啊,可我怎么觉得还是把你扣着当人质,更为保险些呢?”

她终于有些气馁,不再挣扎,也不再说话,和我一样,只管瞪着前方出神。

这次在大庭广众之下暴露自己,也是因为不得已。没能全身而退,又被那么多人记住了模样,恐怕很快就会被来个人肉搜索吧……呵,想想心还挺累的。

两分钟之后,我再一次取下那只手铐:“别动小心思了,你打不过我的,甘姑娘。回去吧,咱俩这样耗着,即没结果,也没劲的很。”

她这次很老实,只是下车时的动作,就不是我以为的那般干脆利落了。她就那样像思索着什么,一步步绕过车子,最后站定在副驾驶座的窗外。

我摇下车窗,就听她说:“你不是要扣着我当保险吗?或许……可能真的有用也说不定。”

我拢了拢衣服,下车,准备换到驾驶座上去——我得尽快回去——有些事必须得做,怕是已经要来不及了。

经过甘棠身边的时候,我故意凑到她的耳畔,低语:“那个叫甘棠的女人,我好生喜欢。记住,我叫方祯茗,希望还能——再相见。”

我发动车子,使出了巷子,但片刻之后,我又倒退了回来——不得不退,外面到处是警察、警犬,而且,正在逼近此处……

我拨出去两通电话,然后往椅背上闲闲地一靠,盯着几步之外的甘棠,释然地笑了。

她应该是也听见了巷子外的动静,猜到了一些事,才开始同情起眼前这个行至末路的人了吧。她说:“你有什么话,想带给什么人吗?”

这样的问题,我不带想的,于是摇头摇得很干脆:“没有。”

——最需要让人知道的,刚刚已经当面说过了,倒是她这突如其来的关切,着实挺让人感动。

但她非常执着地又问了一次:“不,你肯定有,再好好想想。”

于是我还真的好好想了想,最后在手机上打下一行字,伸出窗外,放到她手上:“手机也用不到了,给你吧,随便处置了就行。”

巷子里面除了几个大垃圾箱之外,再空无一物,倒是偶有行人来抄近路,从一条街到另一条街。

甘棠不再说什么,握着手机后退至墙角,然后一直沿着墙根,快步赶上一对正买菜回家的老人,一起从巷子的另一端出去了。

一辆警车呼啸着开过来,正好与她们擦肩。

〈二〉

这个故事就此结束了,我再次得以重见天日,已是十年之后。

当年我在手机上打下的那几个字——“找冯叔,散FZM”,被甘棠那女人作为线索,透露给了警方,我的众多兄弟也因此被缉拿入狱,FZM从真正意义上被彻底瓦解,从此不复存在。

归根结底,FZM成员是咎由自取,我倒是没有很怨恨甘棠,只是势力庞大的段家,背后居然跟覃城公安局亲如一家,这消息一出来,着实让我困扰了好些时日。

当年那条巷子所在的这一带,如今已被改造成了主题公园。

大概不是周末的缘故,公园里游人并不多。我寻了一处长凳坐下来,隔着浅湖,遥望对岸的摩天轮。摩天轮下面好像是一对年轻夫妇,男人怀中抱着的,应该是一幼儿……这情景让我莫名想到沈凌和肖逍——计算时间,他们的孩子应该小学快毕业了吧。我当年的其中一通电话,就是打给沈凌的。

微风停歇,极细极细的雨丝,根本不足以沾湿人衣。

我抬头望望天,突然就很想抽支烟,尽管我已经戒掉它快十年了。

一根玉溪,突兀地从侧面被伸到了我眼前。

顺着那条胳膊往上,我居然看到了……沈凌。

“喏,打火机在这里。”

另一个声音,从另一侧响起……

原本以为早就被遗忘在时间和空间罅隙里的记忆,却在顷刻间尽数苏醒了过来,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正击穿心脏,在渐渐渗透我的灵魂。

……甘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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