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贼王娇艳如花看我如何制服她

正对着楼梯口的那间破旧的办公室此时烟雾缭绕,午后的阳光懒散的透过狭小、老旧的木格子窗户,形成数道青色的光柱打在地中间的松木茶几上。此刻茶几上的杜鹃花开的正艳,即使花盆里的茶叶根、烟灰折煞了风景。过了时的地砖就像长了秃疮的脑袋,花纹和颜色都被岁月侵蚀的斑斑驳驳。窗户底下的黑色人造革沙发已经褪了色暴了皮,里面的弹簧已经塌陷了多处,屁股坐上去弹簧弓子会发出闷响。铁管焊接成的单人床铺着草绿色的军用毛毯,一床军被叠得方方正正。对着门口紧靠左侧墙壁放着一张一头沉的写字台,写字台后边中队长的一张大脸在烟雾中显得有些灰暗,几面锦旗规规矩矩的挂在那张大脸背后的墙壁上。两个软长白山的空烟盒无精打采的躺在写字台上,七八个年轻人神采奕奕的散坐在沙发、板凳、床铺上,让这间老旧沉闷的办公室焕发了些生机。中队长弹了下烟灰从缺了一只轮子的老板椅上站起来,椅子立刻向一侧歪了过去,“都别瞎吵吵了,这次反扒队重新组建,你们没有一个人是我要来的,自己咋来的心理都清楚吧。明天的行动都别给我掉链子。再强调一条纪律,今后开会都自己带烟来,这个月你们这帮小子已经抽了我两条长白山了知道不!还有就是别老把烟灰往花盆里弹,在家你老婆让吗?都提高点修养懂点规矩成不!行了!就这些,都回去准备吧,散会!”

挨了训的几个年轻人并没有因此而沮丧,他们对于明天的行动依然充满了热情,但对于第一次参加反扒队的菜鸟来说,过度热情的结果必然导致有些局促和不安。老马端着茶杯,慢悠悠的经过走廊。老马何许人?老反扒队员,案子办得虽然不多,但也在反扒队混了半辈子,擅长脱口秀。激动时经常是两只手臂伴着唾沫星子满天飞舞。“都别端着了,过来吧。”老马话音刚落,小伙子们一窝蜂似的冲进老马的办公室。

“都是巡警底子,干反扒确实有点赶鸭子上架”,老马眯着原本就不大的睡眼。“我就不服,这能有啥了不起的,抓小偷能难哪去?上了三年警校我就不信连小偷都抓不住?”亮子一向沉不住气。“啥玩意?抓小偷能难哪去?瞅瞅你们,眼睛里有活吗?我俩手指头都伸半天了,咋还没人上烟呢!”老马拄着腮帮子的右手食指和中指来来回回的做着剪刀手。叼住大明递到嘴边的烟卷,老马深深的吸了一口,烟雾中那双睡眼让你雾里看花分不清东南西北。对眼前的这帮菜鸟们环视一圈,老马拧了两下脖子“知道明天咋回事?”宝子抢先回答“抓那几个女的”,大国忙补充“三个女小偷”。站在后边的大光伸长脖子大喊“抓女贼!”老马头摇的像拨浪鼓“就刑嫌资料说的那点玩意能行吗?还女的,还小偷,还女贼!你们以为做游戏呢”,小军似乎有些激动“马哥,我知道,她们三个叫小丽、小颖、小娇”,“你还知道啥,还小丽、小颖、小娇,你以为三只小天鹅呢!”

终于,点烟的点烟,倒茶的倒茶,脖子肩膀也开始有人抢着揉捏。老马得意的露出了标志性的微笑,眼睛完全陷在了鱼尾纹形成的褶皱里,手臂开始挥舞起来“这三个人,那是普通的小偷吗,那是贼王!小丽,瘦小枯干,一幅良家妇女的老实模样,老单片子(刀片)厉害着呢。割书,让割多少页,上下误差绝对不会超过2、3页。小娇,别看她叫小娇,没女人样,人高马大、虎背熊腰,剃个毛寸,一脸横肉。不是吹”老马瞪着睡眼盯了一圈让小伙子们浑身不舒服“单个和小娇撕吧起来你们不一定能占到便宜。小颖这娘们最乍眼,鸭蛋脸,大眼睛,长头发大波浪,体型老厉害了,该凹的地方凹该凸的地方凸”老马咽了口吐沫连忙喝了口茶水“人长的好看,会打扮,披金戴玉,就连脚脖子上也套着金链子。单片子也不软。这三个人有分有合,蹬小轮(公交车)啃地皮(市场)哪人多上哪得瑟”。

老马擦了擦嘴角的沫子,续了颗烟,啜了口茶“98年冬天,有位立新的老兄,卖粮得了八千块,在城里喝完酒,把钱揣在军大衣的内衣口袋里,坐市郊车回家。车上人多没座,这位老兄就站在过道中间把着吊手在那晃悠。酒劲发作突然觉得香气扑鼻,后背燥热好像被一团柔软的海绵包裹着,一回头,小颖的脸蛋就贴着自己的后脖梗。这位老兄借着酒劲壮着胆子身子往后挺,美女非但没生气还冲着他笑。到家老婆管他要钱,这位老兄才回过神来。内衣口袋下面齐刷的大口子,八千块早已不翼而飞”。

当炽烈的阳光爬上头顶的时候,反扒队的小伙子们分成三组已经在站前广场的埋伏地点蹲守多时了。广场上光秃的青石板道被阳光晒的锃亮。温度在不断攀升,汗珠子开始从汗毛孔往外钻。第一次抓小偷的菜鸟们,亢奋的心情变得有些焦躁起来“靠!怎么还不来呢,线索不准吧”亮子有些不耐烦。“急啥,家里有孩子等着喂奶啊!”队长瞟了一眼亮子。宝子和阿涛强忍着没笑出声。“快了,11点45的市郊车一到她们准来。”队长看了下表又抬头望了望出站口。

大海靠在公用电话亭旁展开了一张列车时刻表,透过列车时刻表的缝隙盯着通城路上来来往往的人群。当广播里传出市郊车到站的消息时,大海从人群中发现了三个女人。高个子梳着短发,藏蓝色的牛仔裤几乎就要被那对肥硕的大腿给撑破了。矮个子女人盘着头发,瘦小枯干,碎花衬衫,白色七分裤。中间的妖艳女子一定是小颖,长发披肩,戴了副茶色太阳镜、深V领的紧身连衣裙、高跟鞋,脚脖子上的链子泛着金光。

三个女人随着出站口的人流不紧不慢的来到公交车站点。站牌下,小颖歪头晃着熨直了的长发几乎冲着所有投射过来的目光媚笑。小娇抱着膀、叉着肥腿,瞪着眼珠子肆无忌惮的扫描着的大包小裹。只有小丽不停地用手扇着风,向四外张望……一辆公交车缓缓的驶进站台,拥挤的人群挡住了反扒队菜鸟们的眼睛。当公交车一个不落的把那一群人都拉走的时候,空荡的站台上已经不见了三个女人……

下一站上车的小军并没有在车上发现目标。亮子、大国在站前广场四周寻找了好几圈也不见踪迹。这时中队长灰着脸擦着额头上的汗珠子从站前商场走出来,“跑了,公交车来的时候她们趁乱躲到了商场里,一定是和大光在站台上的那个照面吓到她们了,她们从商场的员工通道溜了”。“狡猾,这几个玩意还真不好对付”回去的路上大海在心里叨叨咕咕……

自从菜鸟们的那次不成功的抓捕之后,三个女人没了踪影,直到第二年春天,三个女人终于又有了消息,转战石家庄的她们最近又开始在百货大楼频繁出现。反扒队的小伙子们终于等来了复仇的机会,如今他们已经不再是菜鸟,一年的时间里他们快速成长,一口气押进去了36个小偷,这一次他们有资格和三个女人掰一掰手腕。

大海和服装业户赵老板并排坐在德盛园的单间里。赵老板端起酒杯“小偷我们百货大楼做买卖的这帮人都认识,就你们警察不认识,见着你们就跑。”赵老板似醉非醉的撇着大嘴。大海脸涨得通红“大哥,兄弟惭愧,我再敬你一杯!”咕咚一声,大海喉结连动都没动一下一杯二两半的老窖就见了底。“她们再来百货大楼掏兜你给兄弟打个电话行不行。”“不行,说老实话,我也不怕你笑话,我就是怕她们报复,你是不知道,这几个玩意狠着呢”赵老板抿了一口酒,刀条子脸一会白一会红,夹在半空中的一片熘腰花被扔进嘴里,眯起眼睛嚼的很享受“你不相信警察你相信小偷,你越怕她们她们越嚣张!”大海攥起的拳头砸在桌子上,刚刚倒满的酒把桌布阴湿一片,赵老板也被吓了一跳,大海瞪着眼珠子一把搂住赵老板的脖子“大哥,别挑理,我不是冲你,我是冲那几个娘们!”赵老板端起酒杯眼睛盯着熘腰花“别把我当你点子,我不干!”“我打个比方,你们家真有事了,你是找警察还是找小偷?”大海用手点着赵老板的鼻子“你们家服装床子被盗、被抢、被砸了,你是打110报警还是找贼王、找盗圣,还是找我大海——你亲兄弟?”大海和赵老板把两个酒杯碰的叮当作响,仰脖一饮而尽,赵老板把喝干了的酒杯倒扣在桌子上“我就他妈找你大海,谁让你是我兄弟!亲兄弟来着”。大海抬手咕咚又是一杯老窖。赵老板捏着空酒瓶子声嘶力竭“服务员上酒,再来一盘熘腰花!”大海晃晃悠悠的站起来双手抱拳冲着赵老板作揖“好!我今天就认你这个大哥了!服务员,酒呢?再来个溜肥肠!”“要大肠头!”赵老板趴在大海的肩头狠狠的亲了大海一口……

华灯初上的时候,德盛园绚烂的霓虹灯映射出两张发紫的脸,两张脸一大一小,此时大脸紧贴着小脸,肩膀也紧搂着肩膀,“你小子阴呢,你他妈的让哥做你的点子”。大海打了个响亮的酒咯“哥,咱不是点子,咱是勇敢市民,咱是他妈英——雄!”……两个贴着的贴得更紧了,搂着的也搂得更撒不开了……

星期天的上午,大海接到了他哥打来的传呼“速来三层女人海精品屋”。当小颖割开一位女士的皮包拿走里面的三千元现金时,亮子和大光从背后掐住了她的手腕;当小丽拎走一位试衣服顾客的背包时,阿涛和强子挡住了她的去路;当小娇将自己扒窃来的钱包和作案用的刀片扔进垃圾桶时被大海逮来个正着,发飙的小娇扑上来疯狂的撕扯想要逃脱,大海一个切别摔将她放倒双手牢牢的扣上了手铐。

当阳光最灿烂的时候,三个女人像脱了水的狗尾巴草,瘦小的更枯干了;没女人样的更没女人样了;百媚千娇的小脸越发的晦暗了。老马捏着茶杯在走廊里摇头晃脑的哼着沙家浜的曲“这一次——人赃俱获,当里个当……”。

正对着楼梯口的那间破旧的办公室依旧烟雾缭绕,此时门虚掩着,袅袅的青烟和着队长高亢的声音一起在走廊里飘荡 “贼就是贼!女贼又何妨?都给我记住,咱们才是王!

他迈着优雅的步子,左手端着一杯热气腾腾的苦茶,右手握着一束金光闪烁的荨麻,即便过了豆蔻年华不再无知,却依旧是一个人扬起时光的船帆,只为一个莫须有的答案,她甘愿跌入情海,随波跌宕起伏,即使到最后会一无所获,还是选择去尝试着追寻,他那双夺人心魄的深情也并未让她轻易沉沦,彷徨无措的她望着海面,细数这千千念,辜负谁?拥抱谁?等候?启程?她恨这现实嚣张的气焰,也难舍红灯酒绿的奢华。

《神雕侠侣》中,她最喜欢的是风陵渡那段剧情,郭襄对杨过看的第一眼后,从此情劫缠身,以至于立身峨眉宁可孤独终老,偏执的人,往往可爱的是痴情,往往可恨的是固执,她愿成为郭襄这样的重情奇女子,又不愿学她的爱情观,那么的放不下,带着三分好奇七分期待,她如同脱缰的拉斯,撒着欢奔向远方的城市,只身在外跨进大学门槛,享受最后阶段的清浅时光。

他是生物系的大二学长,成绩优异,为人沉默寡言,给人一种拒人千里之外的疏离感,负责接待的学长抽不开身,拉着路过的他来充当苦力,本想拒绝之际,仿佛冥冥之中,有谁附在他左耳提醒,抬头瞬间,他的视线越过人海,凝聚在她的身上,再也无法移开,一个纤细的身影拖着大大的行李箱,背着占据大半身高的包裹,就像跑完马拉松归来的模样,气喘吁吁,每一步的蹒跚,都让他怀疑下一步是否可以安全着陆,让人心生怜爱,属于他的怜爱,他不动声色走来,这么多的新生里,他唯独对她伸手将所有的行李揽在自己身上,带她走完入学流程,一路护送到宿舍,她不停说谢谢,他没有一句回应,如同鬼魅一样出现在她眼前,如同侠客一样洒脱的方式消失。

神经向来横向发展一路走到黑的她,竟然意外的收获一次失眠,那晚,他留下的冰冷背影使盛夏里的蝉鸣都静止了,可她却被心底传来的阵阵灼热折磨着,辗转反侧,她以为只不过是一场美丽的擦肩,谁也没想到,这场而过换得致命的一击,闭眼梦他,睁眼念他,宛如癌细胞不停的光速分裂疯狂扩散,到最后造就出一个似郭襄般无可救药的怀春少女。

美术系的她点开校软,翻阅本系所有的学长资料,曾经豪言过,自己宁可画一万章节的漫画,也不多看书一个字的她,如今,却放下矜持倍受屈辱的挑灯熬夜在密密麻麻的资料库中不断寻觅着,哪怕关于他的蛛丝马迹,为的,只不过想要亲自走到他面前,看他耸耸肩,然后点点头说,这没什么,无论何时何地,他必须无条件的收下她一句谢谢,就算威逼色诱,也在所不惜。

如果这就是爱情刚开始的喜欢,她愿意用尽全身的温柔小心灌溉,后来的她从陌生走到熟悉,渐渐和这里的人、景还有掠过的风融为了一体,经过多方打听,才知道他是生物系高材生,是生物学教授的得意门生,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捧着香芋味奶茶,安静的坐在午后的图书馆,在书海畅游,最厌恶的事,就是在他低头决定专注的一瞬间,有人喊他的名字。

时间恰恰好,就在他沉溺其中时,她的出现,是他的意料之外,她站在门口冒冒失失喊着他的名字,冲他挥舞着双手,满脸通红,就像是许久未见的恋人,打过招呼,没有经过他的邀请和同意,她就这么理所当然的坐在他对面,低头在画板写写画画,以一副事不关己的姿态尽力去蹂躏着他的雷区。

她很像某种双翅目能发出“嗡嗡嗡……”又很容易惹人厌的昆虫,他也不例外,热水房拧不开水杯的是她,打篮球时欢呼声最高的是她,书的殿堂里抱着画板专心练素描的还是她,为了惩罚她,他只用一招就让她乖乖听话丢盔卸甲俯首称臣,深陷其中,无法自拔,那就是,“你喜欢什么?”他问,“我喜欢画画”你呢?她说,“我喜欢你”他的第一次笑容没有给人一种惊悚感,反而有种林深时见鹿的惊喜,让她倍感受宠若惊,毕竟,暗恋的人,主动对自己说“我喜欢你”,那大概是冬天里蹲在他撑起的避风港中捧着烤地瓜的感觉吧,闻起来甜甜的,吃起来暖暖的,回味起来美美的。

岁月河流看起来似乎很长很长那么的遥不可及,当曲终离散的目送触痛到心脏时,才发觉,这对让同窗羡慕的眷属所拥有的甜蜜时光,就在一不留神的经意间被汇聚成一步之遥,让人难以置信,毕业后,教授把唯一的举荐名额送给他,国内顶尖生物研究方面的公司,那天,她哭的死去活来,拉着他的手久久不放,他还是一脸的平淡,眼眶不停旋转的湿润已经说明了一切,他当着她的面,清晰而又缓慢的讲出,她爱看哪些方面的剧、她为数不多的幸运色、她的所有联系方式、她的家庭住址可能去的城市、见的第一面说的第一句话流露出的第一个表情……

他的话,平淡无奇,却字字有她,临走,她费力的拖着大大的行李箱,亲自送他去机场,她对他说,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见你,就是一辈子,一生的不离不弃,他回头一霎那,看她无助而又孤独的蹲在原地埋头大哭,像一只被主人抛弃无家可归的幼猫,他的眼泪终归还是夺眶而出,苦心伪装的坚强很难瞒的过对她疼爱到无限接近灵魂的那种喜欢,有那么一刻,他想转身再抱抱她,又担心自己真的会走不掉,他决定在她毕业前,安定好自己的事业,他思虑周全,不像她那样没心没肺的沉浸在自己的童话里,单纯的喜欢,为了守护她天真无邪的明媚心态不会轻易被现实伤害,他只有更加的努力,这个世界,爱情需要的不只是简简单单的相聚,还有现实的物质作为基石,他不停告诫自己,要从一而终,毕业后,一定会向她求婚,红毯之上,佳人是她,新郎是他。

一个人的青春里,恰好遇见他的她,头顶着是枝节繁茂的韶华,少女咬着嘴唇红着脸将爱慕尽数藏在罅隙中,特意挂在最显眼的地方,期盼着被那个人路过时发觉,如期而至的暗恋如盛开在烟火里的昙花,谈长久立誓言,此时此刻,清风徐徐掀起,乌黑的刘海下,原本她那双明媚的眸子中,莫名的多出一丝忧伤。

“橙子,你看,那只熊好可爱,我们摸一下好不好?”

“快走啦!发布会都要迟到了。”

“就摸一下!”

“我才不去,会被人笑。”

“哎,你!”

不由分说,闺蜜硬拉着她穿过人行道,逆行站在发传单的那只“熊仔”面前,看到她们,“熊仔”抬起的手突然僵在半空,就像被武林高手点到穴道一动也不动,闺蜜大大方方揉来揉去,毕竟是女孩子,她也忍不住动起了手,也不知道是男是女唉,到底要不要看看?念由心生,她的手一点点接近“熊仔”头部,零点三毫米的距离时,她正打算掀开就被闺蜜拽走了,“真的要迟到啦!”闺蜜风风火火拉着她飞奔而去。

“你真的不打算说么?”

“是的。”

“你真傻,值得么?”

“只要是她,我无所谓。”

明明她就在眼前,却如同海洋与太阳的距离,笑纳了所有的浮光掠影,唯独没有感受到一丝丝热度,无限拉近又无限的扯远,“熊仔”里,满脸沧桑的他红着眼反复追问自己,究竟值不值得?得到的答案,始终是无法释怀,很想给她一个熊抱,但是已经不知道以什么名义去见她。

她用力的喜欢他三年,模仿他说话的语气,走路的姿势,重新看一遍他看过的书,那个时候,天真的认为他伟岸的身影完完全全的覆盖着她整个世界,每次向他习惯性求助,很困难的事一旦落到他手里,轻而易举就能解决,他走后的最后一年里,她渐渐发现,自己爱上的只是假象,在没有他的日子里,她活的越来越像自己。

毕业前夕,“分手吧,我们不合适。”她坐在一个陌生男人里的豪车里,哭着给他打电话,尽管很不舍,她还是这么做了。

“傻瓜,今天可不是愚人节。”电话那头,他捂着胸口,语气平淡。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她不停的道歉,满心的愧疚和难过。

“傻瓜,我的小尾巴终于有自己的想法了,蛮好的,希望你幸福下去,别愧疚,我原谅你,别难过,你不欠我,别蹙眉,这可是你答应过我的,最后,彼此拉黑吧。”

“嘟,嘟……”

有人说,这个世界的情侣每秒每分都在陌路和相爱,原本安静沉睡中的屏幕,每次亮起,他第一时间跑过去看是不是她,每次熄灭,心里空空的,等待一个不确定的人,宁愿等待,也不想错过的感觉,真的好难过,也好恨自己,为什么偏偏不是自己,成为她喜欢的人呢?

他的手指对准删除选项,迟疑好久,还是没能狠心点下去,也没再打扰,也许,她也是没有勇气删除吧,朋友圈被权限,彼此之间,心有灵犀的各自潜水,那段灰暗的折磨,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过,去拳击馆陪练,头一天走着进去,当天躺着住院三天,别人陪练是尽力格挡,而他是尽力找揍,递交了辞职信,他拖着疲惫,身躯躺在冰冷的大街,以流浪的方式走到哪算哪。

窗外是华灯初上的狂欢夜,这对情侣,心怀憧憬的,以为仅凭着手机依偎着,就能驱散缠绕在心底深处的孤独,如同相伴于枫叶枯黄季节里的神仙眷侣,绵绵情话铺满了整个长安,走过的大街小巷,处处是誓言,是承诺,是不悔,怎么安和桥的一场繁华,轻易的就迷了她眼。

她以为能瞒过他?同一家动漫媒体公司上班,一直空缺的设计部主管被刚来不久的她稳坐,在人事行政部的堂姐私底下给他打电话说明了一切,劝他早早放手,没必要执着,从小两小无猜,他相信堂姐,但是,他不相信四年感情会廉价的一文不值,他满口答应堂姐的嘱咐,偷偷坐上去远方的列车,他跨过一座座城,在她上下班的必经之路的附近,打着散工,谁能想到,一个生物系的高材生,会发广告单,吃着十元盒饭,睡在地下室。

他想等等看,等自己心死如灰,也等她幸福嫁人,曾经的诺言,他一一记得,他说过,即便新郎不是自己,也要看她披上婚纱笑着走,她反驳说,怎么可能,新郎除你之外,绝无二人。

记忆在胸膛肆意膨胀,偏偏如梗在咽,一次次从他的世界路过,他成了“哑巴”,躲在人群里的他默默奢求,她会不会如他一样,一眼穿透人海,目光锁定到他,哪怕是匆匆一眼。

新作发布会那天,通过堂姐得知真相的他,并没有拦她,真正的成长,是需要亲身经历过伤痛的教训,才能刻骨铭记,发布会是她一手精心安排的,只不过落幕前,那个开着豪车的男人,也是她的老板,突然单膝跪地,向另一个女人求婚,那个女人用她的作品成为公众人物,再加上今天的这颗彩蛋,引起公众一致喝彩声。

开着豪车的男人,浑身带着如狼般野性的刺光,情场纵横多年,对付她更不在话下,她的一个眼神,一个表情,一句话,一个肢体动作,他都懂,也都不懂,也可以说是经验所致吧,遇见这个男人,她觉得自己真的找到懂自己的爱情了。

开着豪车的男人,对她说只不过暂时逢场作戏,爱的还是她,让她再等等,很快就可以在一起,她完全没有防备,就这么相信了,如果不是有个好心人用匿名的方式发给她那些不堪入目的照片,现在她还被蒙到鼓里。

曾经在他这连拧盖子不舍用她的手的人,怎么到别人怀里什么都不是了,好卑微,好心疼,也好无奈,他是路人甲,不停提醒自己。

知道么?那个一直在等你的好心人,就是我,就是我啊……

还能坚持多久呢?梦里他嘴角微微上扬,一步步濒临崩溃不敢回头,低声呢喃着什么。

将那个男人送的所有礼物打包扔给他,从此一别两欢,她心死如灰回了老家,父母试探性提出相亲,她无所谓的点点头,现在的自己,嫁给谁都行。

听闻爱情,她就想吐,恨自己遇人不淑,又很想念一直保护她的那个学长,优秀的他恐怕身居要职,也有女朋友了吧,看着他的情侣头像一直没换,心里有股冲动,想亲自提醒他,趁早更换,免得女朋友生气,与其说提醒,更不如说是重温旧梦更合适,这辈子,愧疚他的是她,她已经没有资格再说爱他,思念蠢蠢欲动,她拼尽全力压抑着。

她不知道,列车上,他就坐在后面,她不知道,家乡的某处,他随便找了家快递工作,她已经记不清他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并非不记得,而是从没仔细的在乎过他,他可以一字不落说出她所有的喜好和避讳,她只有隐约,依稀。

假装谁都没来过,烈酒入喉,迷蒙的醉眼中,他的头像,整整齐齐排列在好友栏中,安静的不发出一丝一毫声响,眼泪哗啦啦流下来,她亏欠他,物是人非后,她才想明白这一点。

爱情是什么?有的人选择随着面包走,出卖灵魂最初的纯洁,接过金光闪烁的荨麻,即便被扎的鲜血淋漓,有的人选择原地守候它,在最困乏最无聊最清贫中苦苦挣扎,正因为我还喜欢着你,即便那段喝着苦茶的记忆,也不过是沧海一粟,咬咬牙,会过去的,如果没有你,金山银山又有何意义?

相亲跟两个奸商交易前的一样,看面相顺眼,先初步交涉,再互探底细,最后看谁的技法高超,以物换心,以物的一方,不是不想用真心,可那玩意太稀有,一辈子或许只有这么一颗,还被一条喂不熟的狗叼走了,功利性很现实,不得不承认,在这个你假我也假,你渣我更渣的冷漠时代,这种见面方式直接有效,不会熬粥一样,尽心尽力还出不了锅。

那个男孩在父母护翼下,并没有被现实洗礼,他的心还是完好如初的,从他的眼里,她仿佛看到了当初的自己看学长时的样子,眼冒红光,小鹿乱撞。

初次见面,谈不上喜欢,也说不上厌恶,短暂见面到结束,她的心古井无波,男孩的心七上八下,粉紫色短肩小外套,再搭配一条嫩黄色齐膝裙,一双肉色细高跟,漆黑的长发有弧度的搭在肩上,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每一次的眨眼,男孩的心猛地一跳,看她清冷的五官在阳光下散着毫无热度的光泽,那个女孩子好神秘也好漂亮,男孩心想。

男孩看到的,是现在更好的她,善于化妆,善于伪装,也善于面善心狠,过去的她,跟在学长后面,宽松的T恤,宽松的裤子,一双蓝底白面球鞋,像个假小子,找不出一点美感,可被一个会打篮球,会疼爱,又会看书的时候陪着聊天的高材生,硬生生爱了四年,她却捡起别人扔过来的面包,狠狠将他推开一去不回头,并不是她有多现实,只是他保护的太好,让她孩子一般,还不知道一个肯用全部去爱她的人有多重要。

彻底删除那个名字后,她满怀祝福的说,只要你好……

男孩懵懵懂懵的红着脸,在夜深人静的树荫下告白,没有戒指,没有礼物,也没有鲜花,他不懂,她不怪他,因为这个男孩,就像当初的自己,凭什么自己讨厌自己,即便真的讨厌,也要努力打压现实嚣张的气焰,重新忠于爱情。

她爱那个男孩么?被男孩生涩的拥在怀里,她不禁想起,结婚吧,将就吧,就此一生吧,一手好牌被自己打的稀巴烂,还有什么理由不选择遗忘呢?就让它们埋进土里,任过往的行人踩在脚下越来越坚固,永远的被封藏,没有期盼,也不会奢望,毕竟,留在美好过往的那道道伤痕,每一眼都那么的触目惊心,使自己歇斯底里,不过没关系,熬过这辈子,就会彻底忘记你。

相处半年,双方父母和谐攀谈,门当户对自然容易达成共识,交接手续顺利进行到订婚,他们去马尔代夫拍的婚纱照,图片修的很美,新郎笑得最过分,新娘最冷艳,摄影师调侃说。

男孩问她,你真的愿意嫁给我么?

她不知道,还是点点头说,嗯。

在爱情的列车上,她真的不知道应该喜欢谁了,确切的说,关于喜欢的神经,从根的地方就已经坏死了,她假装睡不醒,有句话说的蛮有道理,往后余生里,你多遇到一个人,就会少一分喜欢,直到最后,遇到对的那个人,也很难用尽全部去爱,更何况身心俱疲的她,皆是咎由自取,她认命。

结婚前一天,她穿着男孩精挑细选的漂亮婚纱,独自不吃不喝盘坐在新床上,今晚的星辰圆月都隐匿在夜幕里,夜好可怜,病的入了膏肓,就像她看不到希望的样子。

明明你也很爱我

没理由爱不到结果

只要你不敢懦弱…………

铃声响起,是祝福她么?是人事部的一个交情淡如水的女同事,接起电话,还不等她礼貌性的问好,对方一顿毒骂,就像端起一盆盆冷水泼在寒冬里,衣衫单薄的自己。

“你知道么?你把我弟弟伤的够狠够绝情,为了你这样的女人,他工作丢了,跑到你的城市,吃最差的,住最差的,更差的是放不下你,每天偷着关注你,一直尽他所能的保护你,你呢?用力摸摸你那颗脏掉的良心,你还不如一条狗,我告诉你,我弟弟在你的家乡给人送快递,因为车子坏了耽误了时间,被几个混蛋打了,现在他一个人就躺在医院,没有朋友亲人,你知道他电话里哭的多可怜么?你但凡还有一丝人性,就去看看他,暂时帮我照顾他,我在去的路上。”

“啪!”她再也没有力气捂紧手机,许久没有太大波动的心猛地一疼,窒息一样被狠狠扼住了脖子,衣服都没想过换,他堂姐说的那家医院离自己不算太远,她披着婚纱光着脚不顾一切冲了出去,背后传来的父母训斥声都抛之脑后,纵然万劫不复,她也要去,此时此刻,她就是他的救命稻草。

你保护我这么久,现在换我保护你了……

来的途中,拌倒好多次,脚也被划破了,但是比起他,她一点都不觉得疼,跑到医院,紧紧抓着护士打听他所在的病房。

推开门,他额头缠着纱布,一双熊猫眼,浑身上下的衣服没有一处是完好的,真的好丑呀,她捂着嘴巴,努力不让自己哭出声,还好他睡着了,轻轻抚平眉间的紧皱,他还在疼着吧。

在梦里,他一如往常追她,追的好累好累,一边追一边喊着她的名字,就在他以为跟以前一样,无疾而终时,他的左耳旁,缓缓传来一句,别怕,我在这。

从梦中惊醒,反复看了看她,给自己一耳光确定这一切是真的,他伸出手想为她擦拭眼泪,脑海想着有什么好笑的事对她讲,可是想来想去,都是那么的悲伤,看她一身婚纱,他手抬起,又放下。

“快回去吧,明天,你就是新娘子了,别让人说闲话。”他强颜欢笑说。

“迟了,这身婚纱是为你准备的。”她用力主动搂着他,随他怎么拒绝,都没有想过再放手。

“你真傻。”

“你还不是一样,一副臭乞丐的狼狈样。”

“我乐意”

“不好意思,我也愿意”

再见到他一瞬间,她才明白自己最终想要的是什么?面包纵然精致却很难吃,不属于自己努力过应得的,别人赠予的再多,也是一无所有,不是所有的爱情,都可以成为天长地久,不是所有的拥抱,都能安慰黑夜的孤独,依旧是那个人,成为了她的唯一。

读懂自己亦是尊重爱情,很多人被伤时,变得盲目而又敏感,口口声声指责爱情太假,不再相信它,嘲讽它,吐槽它,作贱它,让它变得廉价,谁能想过,导致这一切的是金钱,是现实,是你自己,爱情真的很无辜,让我们还原爱情最本质的浪漫与善良,终有一天,会有良人像他们一样,几经坎坷后重逢,只要相信爱情,即便千转百回,也会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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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又和任子伦吵架了。

吵完架,他面色绯红,怒气冲冲地对我说,“何璧言,你身上哪有一点儿世家小姐的样子,总是这么蛮不讲理,无理取闹!”

说完这些话,他就离开了,把我一个人留在书房。

其实我也不想蛮不讲理,可任子伦每次对入画,对府里的其他人,总是温文尔雅,体贴极了。

而对我,却是爱答不理,兴趣缺缺的样子。

一想到这,我心里的怒火就会熊熊燃烧,忍不住发起火来。

之后我们就会大吵一架,两三个星期不说一句话。

“小姐啊,你这样下去可不行,会吃大亏的。”阿碧忧心忡忡的劝我。

爹娘去得早,我自小在任家长大。因在襁褓里就和任子伦定下了婚约,大家都知道我早晚是要嫁给任子伦的。

如果真的和任子伦吵翻了,他拼死退了婚事,我该去哪里呢?

阿碧的担忧也不无道理,我思考了一番,决定和任子伦化干戈为玉帛。

2

三更时分,夜凉如水,月亮冷冷地挂在中天,像一颗孤零零的汤圆,又白又亮。

我带着阿碧,偷偷的推开了任子伦书房的门。

他吓了一大跳,待看清是我之后,拂了拂衣袖,放下手中的书,冷冷的看着我。

我有些紧张,咽了咽口水,从阿碧手中接过她刚刚熬好的银耳羹,端到任子伦面前,一脸讨好地说,“表哥夜里读书… …辛苦,我… …我特地给你熬了一碗银… …银耳羹,你喝了早点休息吧。

这几句话被我说得七零八落的,我更是连头也不敢抬。

这么晚来任子伦的书房,这还是第一次。

我是又窘迫,又难堪。半晌,没听到任子伦说话,我偷偷的提起头,瞄了他一眼。

他的眼睛瞪得很大,圆圆的,里面满满的都是惊异。

我一时有些发懵,也呆住了。

我俩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半天都没有人动一下。

最后,我的胳膊终于酸了,把银耳羹往桌子上一放。“你喝不喝?”

他清了清嗓子,不太自然地说:“你没下毒吧?”

3

从任子伦的书房回来之后,我把头狠狠的埋在了被子里。

太丢脸了!

往日里,虽与他争吵,但我都理直气壮的,从没有落过下风。今天呢,我居然要端着银耳羹,小心翼翼地去讨好他,真是太丢脸了!

阿碧偷偷的的凑过来,耳语道:“正面进攻不行的话,小姐还可以试试侧面进攻,说不定效果更好呢!”

“侧面?”

“入画天天陪在公子身边,小姐可以送入画一些女孩子喜爱的胭脂水粉,并和她明言,待你和公子成亲之后,会说服公子纳她为妾室。她一定会为小姐说好话的。”

这倒不失为一个好方法。经过阿碧的打点,入画看我的眼神明显不一样了。

以前,她总是怯生生的,有些怕我。现在,她会对我笑一笑,眼睛里还有感激的味道。

4

我再次去看任子伦的时候,他的态度明显好了很多,至少没有了不耐烦的神色。

入画轻轻的为我端来凳子,然后蹑手蹑脚地离开了。

阿碧也借口去倒茶,跑得远远的。

书房里突然安静下来,我还真有点不自在。

“你过来给我磨墨。”任子伦突然说。

我看了看四周,只有我一个人。然后我就挪着步子,来到了任子伦的书桌前,忐忑不安的磨起墨来。

写了几个字之后,任子伦突然抬起头,定定地看着我,“入画昨天和我说,你其实人很好,心思单纯,没有坏心眼。”

我不知道他突然说这些是什么意思,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他放下笔,一双凤目牢牢的盯着我,“何璧言,你什么时候学会收买人心了这些技俩了,往日我竟小瞧了你。”

我瞬间怒了,把砚台往桌子上一贯,墨汁溅得到处都是。

任子伦淡绿色的袍子上星星点点,缀满了露珠似的墨水。

他一句话也不说,只是冷冷的看着我。

我气极了,明明已经那么低三下四的去讨好他,做得那么丢脸了,甚至愿意为他纳妾,他还是这么讨厌我,不喜欢我。

我张了张嘴,想像往日一样说出狠话来气气他。可不知道为什么,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的泪水如同七月的碧水河,泛滥成灾。

泪珠落得极快,衣襟不知道何时已被狠狠的的打湿了。

听到声响,阿碧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跑了过来,急得赶紧用袖子帮我擦眼泪。

奈何我的眼泪越流越多,怎么也擦不尽。

然后,我就被她连拉带拽的带回了自己的房间。

5

许是刚才哭的太厉害,我的头有些发晕。

几缕晚风夹杂着窗外的细雨飘了进来,吹在我有些发红的脸庞上,冰冰凉凉的,很是舒适。

我索性打开了窗子。

天色已晚,窗外默默矗立着几颗芭蕉树,雨水一打,更是绿得发亮。

大概十五六岁的时候,我读古诗,里面有一句“雨打芭蕉叶带愁,心同新月向人羞”,情窦初开的我顿时被诗中的意境所打动。

凉凉秋夜,月色如水,美人独自坐在窗前,看着蒙蒙细雨飘落在绿油油的芭蕉叶上,思念着心中的情郎,该是怎样一幅美好的画面。

当我和任子伦说起这些的时候,他是很不屑的。

思念情郎,去看他就是了,何必苦苦思念。

但不屑归不屑,天晓得他从哪儿找到几颗上好的芭蕉树,移栽到我窗前。然后他一脸认真的和我说,以后若是想我了,去书房看我即可,万万不要想出了一身病。

羞得我对他一阵粉拳秀腿。

如今不过两年光景,芭蕉树长的还是那么的肥壮浓郁,他却不喜欢我了,甚至讨厌我去书房看他。

人都是这样善变的吗?

6

翌日,姨母让我去她的房间一趟。

往日里,姨母也会喊我过去,和我聊聊故去的母亲,问问我最近读了哪些书,刺绣有没有进益,任子伦对我好不好。

但今天,她面色凝重,眼神黯淡,仿佛随时会落下泪似的。待我坐下后,她紧紧握住我的手,“言儿,自小你就和伦儿有婚约,你们二人也一贯和睦。却不知怎么回事,伦儿今早和我说要解除婚约。”

听到“解除婚约”几个字,我的耳中一阵嗡嗡作响。

最害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这一刻,我突然明白了一件事情。

我往日里所害怕的,并不是未知的未来,而是永远的离开任子伦。

懵懂如我,竟不知道,任子伦对我而言已如此重要。

姨母后面的话我再也听不清楚,只看到她一直在落泪。我伸出手,想帮她拂去泪水,她却却将我的手牢牢握住,“言儿不要害怕,你还有姨夫姨母。”

我恍惚记起,八九岁时,有一次我和任子伦乘着元宵节大人们忙碌,无暇顾及我俩时,偷偷从后门溜出去玩。

那晚的月亮又胖又亮,像一颗璀璨的夜明珠。

街上的灯真多啊,五颜六色,奇形怪状的,好不漂亮。

我俩边走边看,不知不觉中,竟迷了路。渐渐的,天越来越晚,小贩们也收摊回家了。

街上越来越黑,我忍不住害怕的哭了起来。任子伦紧紧握着我的手,认真的对我说:“言儿不要害怕,我会永远保护你的。”

我早已忘记那日是怎样回到家中的,但任子伦说的话,我却再也忘不掉了。

如今,言犹在耳,他却不肯要我了。

7

拖着沉重的步子离开了姨母的住所,我再一次来到了任子伦的书房外。

许是猜到了我要来,他竟早早的把书房的门关上了。

我用尽全身力气使劲砸门,“任子伦,你出来!”

“你告诉我,你为什么这么讨厌我?”

“你明明答应保护我一辈子的,为什么会食言?”

阿碧静静地站在我身边,一脸疼惜的看着我。

我越砸越用力,不知何时,门上有了血迹,阿碧心疼地喊:“小姐,你的手流血了!”

门终于开了,任子伦一脸严肃的看着我,他的眼中有决然,也似乎有一点怜惜。

我紧紧抓住他的衣袖,“表哥… …”

他把我的手指一根一根掰开,我终于绝望了,跌坐在门口。

他伸出手,本欲扶我起来,但最终什么也没有做,只是吩咐阿碧帮我包扎好伤口。

8

任子伦的绝情彻底伤了我的心。

往日的温情不在的时候,那些曾经最最温暖的回忆,就会变成锋利的刀子,凌迟着我的心。

我病了,一连昏睡了好几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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