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丨他出轨、还酗酒,我终于决定离婚了

孩子出生以后,胡杨并没有像米燕期待的那样,因为“爸爸”的身份变得成熟。他爱孩子,但那是不喝酒的状态下,醉酒以后,谁都不重要。一生不羁爱自由,是他放纵自己的借口。

两个人的摩擦越来越多,胡杨似乎已经肆无忌惮。“你嫁给我了,孩子都生了,还能怎么样?”这是他的内心独白。他不再让着米燕,戒了无数次酒,失败了无数次。

“这个杀千刀的,怎么不死!他死了我们几个过得还舒坦些。”一次胡杨又出去喝酒,婆婆在家咒骂自己的儿子,米燕跟胡杨吵架,她总是站在米燕这一边。

胡杨的姐姐,也对米燕不错。“米燕,你要跟他离婚,我给你代理!”她当着胡杨的面,恨恨地说。米燕信以为真,感动地无以为报。

天气暖和起来,米燕带着孩子,去省城看看大姐米英,顺便散散心。

米英住在窑厂边上一座低矮的房子里,虽然潮湿,却收拾得干干净净。米燕来了,她高兴得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自己的心情,每顿饭都炒上五六道菜,鸡鸭鱼肉,什么贵买什么。

米英偷偷告诉妹妹,他们已经在省城看好房子,并且已经攒够首付了:“到时候你就不用往这个地方奔波了,直接大巴开到家门口。”米英很是兴奋。

米燕看着操劳的大姐,虽然辛苦,气色倒是很好。她这辈子的愿望差不多都实现了:生个儿子,在省城买套房子。

姐姐们虽然没有大富大贵,可生活都过得蓬蓬勃勃有生机。只有自己,这日子没一天舒心的,米燕不禁顾影自怜起来。

来省城之前,米燕还特地打听到了许老师的地址。听说,许老师早就从学校辞职了,在省城一家国有企业,当中层领导。

小学的时候,米燕就发誓,总有一天,她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站在许老师的面前。所以这次去见许老师之前,她特意穿上了自己最喜欢的磨砂牛仔喇叭裤,上身是一件咖啡色长款皮衣,配上她一头柔顺的长发,颇有点省城女人的味道。

许老师打开门的那一刻,米燕有些恍惚。一个留着小平头的中年男人,身体微微发福,眼角处明显的沧桑,眼神也不如年轻时明亮了。

米燕端着茶杯想,时间真是无情,再帅气的人,也难免被岁月打磨,她心中那个阳光青春的许老师,再也找不到了。

“优秀如许老师,也还是被生活耗尽了灵气。”米燕心想,“人生苦短,就这么凑合着过吧。”

在她知道胡杨跟桃红的事情之前,她从没想过要离婚。

胡杨跟桃红的事情让米燕难以置信。她只是想不明白,那个和自己耳鬓厮磨的人,怎么就能上得了别人的床。当看到他的摩托车停在理发店门口的时候,她没有大吵大闹,因为胡杨不觉得丢人,但她觉得丢人。于是她隐忍着回家,但是心里早就已经拔凉拔凉的。

等到胡杨终于回家了,米燕关上了房门,却不知道从哪儿说起,她只觉得这段婚姻最终还是到了头。

“你冷着脸,跟家里死了人样。谁欠你米还你糠了?”胡杨倒是先开了口。

“你昨晚在哪儿睡的?”米燕冷冷地问。

胡杨有那么一秒的愣神,米燕心里更凉了,看来一切都是事实。只有自己这么傻的人才会不明白。“你管我在哪儿睡的,你不是有本事跟我吵架吗?”胡杨虚张声势。

“在桃红那儿,是不是?”米燕紧紧盯着他。胡杨慢慢移开了目光,说道:“是的,但我们不是睡在一起的。”他还振振有词。

呵呵。米燕最讨厌胡杨的一点就是,哪怕什么事情已经败露,他还能死活不承认。你没有亲眼看到,我就不承认,你能吃了我?他常常拼命抵赖,到最后,连他自己都觉得是被冤枉了。

这一点,胡杨绝对是得到了他妈妈的真传,胡杨妈妈头年得了气管炎,医生说不能抽烟,她躲躲藏藏地抽,听到家人进门就把烟掐灭,放在枕头下面。一次枕头下面冒了烟,大家才发现那儿一堆烟头,但老太太一口咬定自己没有抽烟,至于烟头,她说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米燕默默地收拾了孩子的衣物,丢下一句话:“离婚吧。”她抱起孩子,拎起包。

“把孩子留下……孩子又不是你一个人的。”胡杨看米燕来真格的,心里有点慌,他想,孩子是米燕的命根子,孩子留在家里,就不怕她不回来。

米燕一狠心出了门。孩子“妈妈妈妈”地哭喊着,她的眼泪,不听话地流了下来。她在心里对孩子说:“儿子,对不起,妈妈对不起你,但是妈妈实在是忍受不了了。妈妈也明白,为了你我应该委曲求全,可这日子,实在是没办法过下去了啊……”

其实,从小苦到大的米燕,穷不怕,难不怕,可是这种背叛,这种寒冷,让她受不了。她没有回家,因为她不想让娘知道,为她操心,她去了爱平那里,在她家住了下来。

一个星期过去了,除了两三个好友,谁也不知道这件事。米燕照常上班、照常工作。

周末的时候,胡杨的姐夫带着校长,找到了米燕。

“米燕,我知道胡杨不是东西,他也是酒后乱性。你就再给他一次机会,看在孩子的分上,孩子这么小,你要真离婚了,孩子怎么办啊?跟你,胡杨打死也不会同意;跟胡杨,那这孩子不知道会遭多少罪。他一喝酒,天王老子都管不住他,孩子饿都饿死了”姐夫是个好人,他真诚地规劝米燕。

提到儿子,米燕的心一下子就软了下来。离开家的这几天,她总是睡不好,习惯了儿子的脑袋顶着她的下巴入睡,习惯了那肉乎乎的小东西在怀里动来动去。米燕想儿子想到肝肠寸断,她想偷偷跑回去看看儿子,又不想被胡杨发现,让他怀疑她的坚持。

姐夫给米燕讲了过去的胡杨,他初三的时候,因为打架斗殴被学校开除,他姐姐辗转托人,另找了个学校,又因为喝酒被劝退,换到一个偏僻的农村中学,最后才拿到毕业证。毕业以后跟几个同龄的小混混,组成团伙,到处喝酒闹事。

米燕这才明白,难怪他当年说到“冯一”“王二”那两批混混的时候,两眼放光呢,难怪他说,他才不怕他们呢,原来,他是比他们资格更老的混混。米燕苦笑,自己对这种人深恶痛绝,却竟然嫁了个这样的人!

其实她并不讨厌胡杨,不喝酒的胡杨有很多优点。

他笑起来坏坏的样子;他讨好她的时候耍的贫嘴;他做了好吃的总是往米燕碗里夹;过年的时候米燕爱吃的东西他都准备双份;米燕爹娘生病的时候,他像照顾自己父母一样对待他们……每一桩、每一件,米燕都感恩在心。

“为了你,他真的改变了不少。他也在努力,只是年少时没学好,你再给他点时间,说不定就改造成我这样了。”姐夫说。姐夫往年也不是个省油的灯,但胡杨姐姐绝对是驯夫有方,现在,他是远近闻名的二十四孝好丈夫。

“走吧,跟我们回去吧。”校长说,“你觉得在这个小镇上,你能跟胡杨离得了婚?他喝完酒,一准跑去敲你的门。”

校长说到了米燕的心坎上,这个问题米燕不止一次地思考过。这么小的地方,米燕一定会不堪其扰,就算报警,总不能三天两头报警吧,何况胡杨喝了酒,是什么都干得出来的人。

“你这样住在朋友家里,也不是个事儿。不如先回去,再从长计议。”校长意味深长地说。于是米燕简单地收拾了下,就跟着他俩回去了。胡杨在家做了一大桌子菜,招待校长和姐夫,看到米燕,他厚着脸皮笑笑,就去里屋忙了。

儿子跑过来,张着双臂要米燕抱:“妈妈,你这几天都去哪儿了啊?怎么不带着我一起呢?”他扬起脸,委屈地看着米燕,又紧紧搂着米燕的脖子,“妈妈别再走了,我想你。”

米燕的眼泪,哗哗地停不住。她把儿子搂在怀里,在心里说:“儿子,为了你,我再试一回。”

晚上,米燕和胡杨开启了长谈模式。米燕诚恳地说,为了儿子,也为了维护这个风雨飘摇的家,愿意再给他一次机会,但这是最后一次了。

胡杨态度也极为诚恳,他给米燕写了保证书,还在签名的地方按上指纹。米燕心里明白,这一次不像以前,以前她是真的原谅他,想要与他走到最后,这一次,她是为了儿子,在凑合。她心里在流泪,貌合神离、同床异梦,恐怕是她今后生活的写照了吧。

米燕在家的日子,胡杨老老实实地遵守着保证书里的话。他自己也说,他并非有酒瘾,不喝也不会死,米燕想,到底还是自己离家出走比较管用,这一次,他或许是真的弃恶从善了。

米燕娘又觉得不舒服,捎信让米燕回家一趟,于是米燕带上儿子,回去看娘。下午胡杨打电话,问他们娘儿俩是否回家,米燕说不回了,晚上在家跟娘聊聊天,好久没在娘家住过了。

绍鸿的小洋楼已经盖好,还简单装修了下,这天正好找镇上的人来装热水器,天擦黑的时候,儿子吵着要回家,米燕便决定搭他的便车回去。

当米燕推开门的时候,胡杨正握着酒杯,跟他父亲对酌。他的拇指和食指,把酒杯捏得实实的,那个动作,实在是纯熟。

绝望的感觉,吞噬了米燕的全身。她决定放弃了,这个男人,朽木不可雕,他是世界上最懦弱的一类人,没有毅力,不懂责任。一个什么事都靠别人监督的男人,是扶不起来的阿斗。

痛苦,是因为在乎;纠结,是因为还寄予希望。一旦决定放弃,米燕竟忽然轻松起来了。

从此,她不会再为这个人伤心难过,不会再听到电话铃声就开始紧张,怕是他的饭约,也不会再因为他深夜未归而担忧得不能入睡,更不会再为他的背叛而痛彻心扉……她的心死了,但她整个人却感觉好像活过来了一样。

作者简介:沐儿,对外汉语硕士,旅居欧洲,喜欢瑜伽和徒步,热爱美食和旅行,脚印遍及三十多个国家。简书、十点读书签约作者,慈怀读书会专栏作者。

本文为独家内容,摘自图书《山月不知心里事》,标题为编者所加,汇智博达出品,转载请私信联系我们取得授权。

我在漫天的白色中前行,冰锹扎到的地方是厚厚的积雪,没有到底,我知道下面是坚硬的千年寒冰和冻土,是整个世界最严寒冷酷的部分。这条路异常崎岖,我还得继续前行。冷风拍击我的脸庞,让我感觉到我还活着,我的睫毛上都是细小的冰粒。我很累,特别特别累,但我不敢大口地喘息,这里的空气寒冷而稀薄,继续走下去,随时会遇到铺天盖地的雪崩,但是我不能害怕,因为害怕会让我的血压升高,在海拔3000米的地方,如果心浮气燥马上就会缺氧而死,我不能死。

两个月前,当我在家中接到恩师死讯的时候,我的脑子登时一片空白。愕然和惊讶也无法描述当时的心情。我不敢相信,直到报纸上登出了“世界登山第一人殒命珠峰”的大标题我才如梦初醒。原来这是真的,恩师真的去了。

我的恩师叫伯恩,他是世界上最有名的登山者,没有之一。从17岁开始登山,五十年间,他征服了世界上所有险峻陡峭的山峰。中国的黄山、峨眉、阿尔卑斯的勃朗峰、南极洲的文森山、阿根廷的菲茨罗伊峰、克什米尔的南迦帕尔巴特峰等等。

总之,世界上所有你能够叫得岀名字的,难以攀登、值得攀登的山峰,都曾留下过他的足迹。当中的许多山脉,恩师还是作为第一个登顶的人。

无论从哪个角度而言,无论依照哪个时代的标准,恩师都是世界登山史第一人,后人莫说超越,连能够接近他的人都寥寥无几。他从一个穿着简陋登山鞋、背着旅行包、披着大棉衣的冒险者,一步步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登山之王。这么多年,一切都在变,恩师却没有变过,只是苍老了许多。

我实在是累的走不动了,必须停下来坐一坐。我倚着一块巨石坐了下来,隔着厚厚的四层衣物依然能感觉到这巨石的刺骨。放眼看去,我身边是不计其数的雪坑,这是雪崩留下的景观,雪把山体凹陷的地方填平了。

就在这山峰皑皑的白雪下面,是不计其数的尸体,是的,我正坐在这些尸体之上。它们都是登山者的尸体,在这样极寒极高的生态条件下,尸体无法运送下山,就只能这样躺在珠峰的各个角落,和冰天雪地融为一体,他们有些人是缺氧而死,有些人是饥饿而亡,有些人遭遇了意外,遇到雪崩被掩埋、或者从峭壁摔下来,有些因为寒冷导致心脏出现问题,进而机体衰竭。

总之他们的死状千奇百怪,有些人就死在离补给站一两百米的地方。我还见过一具尸体,准确的来说是两具,只不过是两具尸体搅在了一起,看起来就像一具,他们应该是一对情侣,死的时候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有些人觉得这很浪漫,歌颂爱情的伟大,其实,他们可能只是希望互相取暖,从而活下来。在高峰之上,只要出了一点意外,死神就可以紧紧咬住你,死亡并不可怕,等待死亡的过程才可怕。因为严寒,他们的尸体不会腐烂。从他们身边经过,你还可以看到他们临死时的神态。

记得那是我第一次随师傅一起挑战高峰。在菲茨罗伊峰。因为地势地貌,菲茨罗伊峰非常难以攀登,虽然它只有3405米,爬起来就像34050米一样,而且与世隔绝,有一种寂寥的恐惧。在接近山顶的地方我第一次看到登山者的尸体,那是一个矮小的男人,三十来岁,他的表情神态可以清晰地看出他临死时的痛苦、恐惧,就像一个溺水的人,挣扎着往上浮,最后失败了。如果他有妻儿,我能够想象到他生命的最后时刻在意识里如何想紧紧抓住妻子和孩子的手臂,但最后他失败了,沉入死亡的深渊。

“老师,我们会像他一样吗?”我喘着粗气,指着尸体问老师。

“有可能。”老师笑着说,我的老师是那样与众不同,他从来不会用虚假的鼓励欺骗学生。

“我呼吸很困难,是不是快要死了。”我感觉我厚厚包裹的膝盖传来阵阵剧痛,眼泪都要流出来。

“如果命运要你死在这里,就大胆挺出你的胸膛,要像个男子汉一样,不许哭。”我看到老师神情中的坚定,然后我们转身继续攀登,最后我们成功了……

思绪回到当下。我顶起身子,继续奋力前行,眼前是白茫茫的一片,我知道他有8844米,但是爬起来,就是永远也到不了尽头的感觉,看不到峰顶,看不到希望,但是我还是得继续走下去,因为我有需要完成的事情。此时我的高度已上升至6000余米,随着高度,登山者的尸体有一个分布规律。

“只要有人挑战的山峰,就会有尸体留在那里,一座高峰尸体最多的就是在接近山顶的地方。山脚下不会有,因为敢于挑战险峰的人一般不会送命在山脚下,山顶也不会,能够到达的人少之又少。死人最多的地方是接近山顶几百、一千米的地方,那个时候你知道目标近在咫尺,这种感觉是最难熬的,接近终点的时候体力已经接近极限,这个时候人想的就是快点结束,而终点就在眼前,于是内心开始煎熬,觉得怎么爬都爬不到顶,然后绝望、失望袭来,体力透支,很快死神就来了。太多太多人死在这里。所以,桑楠,记住,要看着脚下。”恩师咬着他那根黄褐色的玉米芯烟斗缓缓说道。

看着脚下,我要继续往前。我的脑海里只剩下这一个声音。我用力把冰锹往下扎,一下、两下、三下、我要扎到这座山峰的肌肉里去,我支撑住自己的身体,我不能倒下,风猛烈地刮过来,风里有雪和冰粒,我的身体在冷风里摇摇欲坠。我努力收紧自己腿部的肌肉,小心翼翼地呼吸着,让不充盈的氧气填满我的肺。

风如刀,割伤我的面庞,我的耳鸣非常严重,所以只能听到如同女人哀嚎的声音。令我突然想起李金发的《弃妇》:“黑夜与蚊虫联步徐来,越此短墙之角,狂呼在我清白之耳后,如荒野狂风怒号,战栗了无数游牧。”我就像那个衰弱的老妇,被暴风寒雪肆意地摧残,放眼望去,一片肃穆之景,在世界上最高的山峰往下眺望,真正可以说出那句,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我虽然还没到山顶,但也差不多了。这白雪皑皑的珠穆朗玛,如同一把冰冷修长的天剑,深深地扎在神州大地之上,数千年来,多少雄才大略的征服者望而却步,这座山脉作为世界上最稳固的天然屏障,庇护了一个民族数千年。而今,他又成为世界上所有冒险者征服的目标,成为伟大登山者的象征。此刻,我也作为他们其中之一,站在这里。如果成功了意味着我可以得到一大笔奖金,意味着我拥有了征服世界上最高山峰的荣誉,媒体们会说我接过了恩师的衣钵,会把我捧成前途无量的登山王者,但这些,只会令我感到烦躁。

我要带恩师回家。这是我的信念,唯一的信念。我曾经说服过自己,不要来,不要上这座山,远离登山者的身份,做一个柔软的人。但是我发现我做不到,这个信念在清醒和昏睡时折磨着我,镶嵌在第一缕朝阳和最后一道夕阳之中。我知道如果我不来,这个信念会折磨到我死去。于是我顺从了它,听从了命运的安排,在一片叫好和嘲笑声的欢送下来到了这里。我一定要完成这个愿望。

我用冰锹拨开前方的积雪,这里离山顶应该不到1000米了,我相信老师就在那里。

路变得越来越窄,山体的坡度越来越大。我想我应该系上绳索了,我把登山索捆在腰间,麻利地将铁钩往上方抛去,铁钩定住了,于是我以它为支点开始往上爬,现在是真的在“爬”,每一步都非常吃力。

突然,铁钩松动了一下,只听见轰隆一声巨响!我的身体随着雪球、石块一起滑了下来,看来160斤的我造成了一个小型的雪崩,我的身体从上方往下滑,因为穿着厚厚的登山服,我的腹部没有被石块和硬冰割伤,但是滑落的时候扬起在空气中的一些东西飘进了我的眼睛,我现在睁不开它了。不知道滑到何处,定下来的时候,我整个人以五体投地的姿态扑在一块布满积雪的岩石上,浑身都非常疼痛,加之体力耗尽,我的意识开始模糊,冷气袭上我的肺,这时候我也顾不上老师的嘱咐了,大口地喘着气。

可能几分钟之后我就会死在这里,跟随恩师一起长眠在这皑皑雪山。我没想过我会因为登山而死去,不,我不害怕因为登山而死去,就如同恩师曾说的,如果命运要我死在这里,我会挺出我的胸膛,不会怯懦,我也热爱登山,一直都很爱,直到几个月前,我选择了放弃它。

那是一个午后,阳光非常温暖,照在身上感觉非常舒服。我为恩师的玉米芯烟斗装了一袋烟丝,拿到他的面前。

“老师,我不能再跟着您了,我要走了,来向您辞行。”

听到这句话,老师抬起头看了看我,接过烟斗,一句话也没说,半晌,他才开口。

“要去哪里?”

“游学,去丹麦,去菲英岛的欧登塞,看看那个叫安徒生的人出生的地方。老师,我想了很久。我认为我对登山已经没有激情了,对您,我几乎无法找到任何一个词汇形容我的感恩之情,但是老师,对不起,这次,我真的要走。”我一口气说了出来。

听完后,老师吸了一口烟,阳光让烟雾变得有点金黄。三分钟后,老师拉开抽屉拿出了一个信封。

“这是一点钱,作为你的路费吧,也没什么能给你的。”

拿着这个褐色的、沉甸甸的信封,我非常诧异,为什么不挽留我,在跟老师辞行之前,我非常痛苦,他待我恩重如山,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我该如何权衡?梦想和情感交织的海洋,漂浮其中就是巨大的痛苦。但没有想到恩师如此平静,难道早就希望我离开?我不禁这样想道。

“老师……我……”

“桑楠,我知道你在想什么,还记得当初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么?”恩师笑着说。我当然不会忘记,那是很多年以前.那个时候,恩师作为世界闻名的登山大师到我们海滨小城来,他说要在这座城市挑选一个孩子,作为他第一个学生,也是惟一的一个。世界登山大师收徒,我们小城里炸开了锅,报名的小孩足足有300多个,经过严格的筛选,剩下40个人,很幸运,我是其中之一。而后我们40人又经过一个月残酷至极的训练,最终大浪淘沙,剩下6个人,我依然是其中之一。

“你记不记得,最后我要你们诚实地告诉我为什么要登山,你是怎么回答我的。”

“我没有登过山,不知道山顶的模样,想去看看。”当年,说完这个答案后,我就直接被老师收为学生,在一同训练的孩子们羡慕得不敢相信、嫉妒得咬牙切齿的目光下。

“当年最后剩下你们6个,我记得有一个孩子跟我说,他想成为像我一样的登山大师,另一个说登山可以拥有强健的体魄和一大笔奖金,还有一个说他想完成母亲的愿望,这些回答都很实际,但为什么我最后选择了你,你知道么?”

“我不太清楚。”

这确实是多年以来困扰我的问题,当初老师的这个选择使我背负了巨大的压力,一个从没见过世面的小孩,突然成了所有人的焦点,学校里的领导来找我,要我在全校师生面前分享心得体会,街道办的人找到我的父母,告诉我的父母我被评为区的优秀少年,连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突然之间多了许多朋友,收到一些书信和礼物。一个人群中毫不起眼的人,突然感受到这个世界无边的青睐,这种感觉很多人以为很好,但是对不起,真的很不好,这令我非常痛苦,我并不自卑,但是我一直希望当个普通人,我害怕成为焦点,害怕自己暴露在人群之中,那样感觉好像他人在欣赏我的裸体,我不要那样。有一次两个同学嘲笑我连山都没爬过居然就成了大师的高徒,这样的话反而让我觉得很自然,说不上为什么,因为我知道有些东西,其实不是我的,我不能因为它离我很近,就以为它是我的。

“因为你是一个纯粹的人!”老师放下了他的烟斗。“我要的不仅是一个身体意志出众的人,这种人遍地都是。更重要的!我的学生!必须是一个纯粹!极度纯粹的人!纯粹!就是!你懂我的意思么,我可能没有说清楚。”恩师罕见地激动起来。

“我出生在马来西亚一个叫做大山湾的地方,那里山峰成群。当我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我望着家门口那座山,在夕阳之下染上一层血红,他只是一座无名的山峰,矮矮的,那个时候我心底涌出一种感觉,有一个声音在召唤着我,那个声音温柔而极富力量,他是上帝,他是宇宙,也是我的命运,他叫我,踏上去!甚至为我规划了每一个脚印的落点,那一刻,我已经看到了我人生的全部轨迹,我知道我要走,我要爬,我要踏上一座座山峰,这就是我的生命,这就是我的路。有些人把我写成山峰的征服者,这是非常荒谬的!我没有想要征服什么,这就是我的命运,我在雕琢我人生的石像,那时我已从一块巨大的岩石里看到它了,我要用铁锤,把多余的部分一一敲去,然后就是我生命完完整整的呈现。我无法停止,不!我也不会停止,我这一生都没有妻子、孩子、朋友、兄弟,并不是我没有情感,而是我不希望让这些东西模糊了我的视线,我不是什么登山大师,我只是一个纯粹的人,直到今天,我身体里依然住着那个稚嫩的孩子。”恩师拍打着自己的胸口。

然后恩师走到我的面前,帮我整理了一下领子,这是第一次。他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

“好样的,这么多年来,我都在考验着你,看看你有没有迷失而变得不再纯粹,我知道你曾经也迷惘过,但是你表现得很好,你今天来这里,向我辞行,更证明了我当初的选择是正确的!你找到了你人生的路途,那我还有什么理由留下你呢?那样就不纯粹了,我要给你祝福,你那篇写安徒生的文章我看了,你感慨一个一生苦难的人留下传世的作品,你说你愿意像他一样承受痛苦、孤寂,看看生命会如何绽放。我非常感动,桑楠,我为你而骄傲,因为你有跟我一样纯粹的灵魂。”恩师眼中是激动的泪水。我非常高兴,真的非常高兴,是的,我要走我自己的路,我会是一个一尘不染的理想主义者。

“老师,虽然我离开了,但是等您征服珠穆朗玛峰的时候,无论我在何处,都请让我知道!”我激动地说。

我知道登山是老师的生命,但我不知道他为何停下来了,这一直是我的疑惑。老师已经4年没有登过山了,他已经登过所有著名的山峰,但我知道世界上还有一座山,那是世界上最高的山峰,是登山者的耶路撒冷,只有它,恩师还没有攀登过。也知道终有一天,老师一定会去的。

听完,老师重新拿起烟斗,深深吸了一口烟。

“好,到时候,你会来找我的。”老师缓缓地说,嘴角露出一抹复杂的笑容。

此刻,距离我们的见面,应该还有不到300米的距离。我支起身子,做着最后的登顶,通往山顶的险径极其狭窄,我要小心翼翼地保持平衡,我踩着冰块和山石,往上攀爬,爬上最后一块巨大的岩石,上头,就是顶峰了,我坚持着,将最后一口气憋在我的胸口。这不知是多少人的梦想,此刻,就近在咫尺,在没有真的到达之前,离得越近就会越焦虑,我的胃此刻翻江倒海。我要坚持住,我知道,我会上去的。

终于,我到了。

我终于可以直起身子来,腰部非常疼痛,眼前是阳光,非常耀眼,因为这是世界上离天空最近的地方。放眼望去,在一片茫茫的雪白中盘坐着一个人,他背对着我,我知道他是谁。于是我朝他走了过去。

“老师,我来了。”我用手触摸着恩师的肩膀,恩师穿着白色的登山服,看起来与这白色的雪峰融为了一体,我的手在颤抖,此时,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像爷爷去世时的感觉,与从别人口中得知的不同,当你看到敬爱的人真的安详地倒在你的面前,你体会到的不是悲伤,而是一种巨大的恐惧,颤然若失的恐惧,生命被抽走了鲜活的一部分,一瞬间,似乎整个世界都变得喑哑。我的嘴角在颤抖,膝盖弯了下来,一点力气都没有。我想将恩师的身体转过来,这费了我很大的力气。

终于,我将恩师的脸转了过来,恩师的脸上布满了雪和薄冰,但却给人一种安详的感觉,他的手上攥着一个笔记本。我想伸手拭去恩师脸上的冰和白雪,但是对不起,恩师,对不起,我做不到,我不敢,我的手完全抬不起来,我是一个如此懦弱的人,从第一次登山您就要我不许再流眼泪,我怕我会控制不住我自己,我的手在颤抖,感觉呼吸非常困难,我做不到,真的做不到。我的手收了回来,抚摸着自己的胸口,努力叫自己平静。

稍微平复后,我冷静了下来,对,我要带恩师回家,我要保持,保持让自己,活着。此时老师手中的笔记本映入我的眼帘,我伸出手,废了很大力气才从老师冻僵的手指中掰下它。我拍掉落在笔记本上的白雪,渐渐地,几行字,显现了出来——

桑楠,你终于到了。我知道你会来,现在我来解开你的疑惑,对的,登山是我的生命,我会去征服每一座山峰,也终究会征服每一座山峰,但是你知道么,真正让人恐惧的,不是险峻的地貌和恶劣的气候,而是一种空无,深不见底的空无,是所有意义的消逝。

你一直劝我登上珠峰,阿楠,登上珠峰,然后呢?然后我以一个完美登山之王的身份从此退役,然后写书、出版自传、上娱乐节目、去学校演讲,对不起,我不会这么做。桑楠,你知道,‘生命’这两个字意味着什么吗?意味着,它是我的全部、唯一的意义。我跟你说过我是一个纯粹的人,我不会做生命之外的事情,所以你以前总是问我不登山之后想做什么?老师现在就告诉你,我没有不登山的时候,我知道我的命运,上帝会在我爬完生命的最后一座山峰之时离开这个世界,我知道我的命运,我并不惧怕死亡,但我想最后再看看这个世界,所以我大概有3年多的时间都没有再登山,这三年多的时间,我渐渐将自己的一切通通放下,我不再接受采访,谢绝了颁发给我的一切荣誉,然后将基金会转手他人,散尽我的财产。我正慢慢卸下对这个世界的牵挂,而当那天下午你来找我,告诉我你要离开的时候,我觉得,我的时间到了,是要去征服最后一座山峰的时候了,当你找到属于你自己的路,我真的非常高兴。

我的生命会结束在登山的最后一刻,孩子,不必为我伤心,我的生命是圆满的。还有,我要告诉你,纯粹的人,其实是最勇敢的人。我希望你永远记住这一点,我们可能无法成为优秀的教师、政客、父母、伙伴,我们有时候恐惧人群,总想隐藏自己,那是因为我们无需扮演多余的身份认同来充实空虚的生命,我们的生命本身就是完整的。我知道你一定会来,因为你离纯粹还差最后一步,而此刻,我陪你走完这最后一步。你可以把这本笔记和我的登山表带走,但是请把我的身体留在这里,我是属于山峰的,请不要让我离开它们。

然后,我的衣袋里裹着几块干面饼,放几天都不会坏,还有一些体能补剂,你带上它们和我的遗物,下山去吧,我知道以你的体力如果到了这里会是怎样的光景,谢谢你,但是我不跟你回去了。让我在风里坐一会儿吧,阿楠,你知道此时我眼前的夕阳有多美吗,我已经到了山顶了,正坐在世界上最高的悬崖绝壁上,我感觉非常好,只要一个转身,我就能找到下山的路,去接受人群的欢呼,但我绝对不会这样做的。孩子,下山吧,去走你自己的路,不要为我的离去而哭泣,我不允许你哭。

——老师-伯恩·巴维克。

看完老师的笔记,我摇着头,有点伤感,但也有一丝不可名状的喜悦,呵呵,这个老男孩到最后一刻依旧是个赤子,想到这里,我边摇头边坦然地笑了起来,然后我拭去眉毛上的冰粒,将头靠在了恩师已经僵硬的肩膀上,就像小时候那样,感觉依旧是那么熟悉,就像他从来不曾离去……

太阳渐渐西沉,燃烧的烈火,如此近距离的观赏,就像一滴饱满的鲜血,这样的极寒之地,赋予人一种温暖的感觉,那晚伴随恩师的应该也是这样的景致吧……

两天后,我从展示恩师遗物的新闻发布会大厅走出来,身边簇拥着数不胜数、穿戴正装的媒体记者。

“请问您如何看待伯恩先生的遇难?是否攀爬过程中出现了什么意外?”

“桑楠先生,请问您作为珠峰最年轻的登顶者,您的下一个目标是哪里?”

“桑楠先生,请问您是否将会接管伯恩先生的登山基金会?”

………………

对不起,我根本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或者说这些问题根本就毫无意义,我只顾往前走,丝毫没有理会,突然,一段尖锐刺耳的女声传入我的耳朵。

“桑楠先生!您觉得伯恩先生征服最后一座山峰的失败!是因为他的个人原因还是因为珠峰险峻的地势?您觉得有必要对世界上所有爱好登山的人说些什么吗?”

我终于停下脚步,缓缓转过身,目不转睛地看着这位短发的女记者,她看起来不到20岁,我想她被我过于锐利的目光震慑住了,有点不知所措。我停了下来,深深地吸一口气,理了理我的衣领,然后缓慢地,也很庄重地说出了下面的话:

“我的恩师是一个斗士,他是勇敢的人当中最勇敢的那个,他以一颗赤诚之心和无尽的温柔对待着这个世界,以单纯而热诚的激情攀爬着每一座山峰,他从来不曾失败,那些认为他的死亡意味着失败的人,在我看来,连评价他的资格都没有。如果要我向那些崇拜他的追随者们说些什么,我想说,去走你们自己的路!”

说完,我转身大步流星,留下一群大惑不解、瞠目结舌的记者。

我回到了家里,将恩师的登山表摆在了我的书桌上,上面的日期定格在2月24日,是的,恩师去珠峰的那天正是他的生日。然后我打开恩师的笔记本,微笑着写下安徒生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记录于日记里的两句话——

我梦见,我在哥本哈根城外的路边,死去了,我躺在路边,对那些路过的人说,看!我没有死,我会在春天,再次盛开。

银狐

建国之初,民生凋敝,百废待兴。农村更是贫穷落后,迷信猖獗,关于狐仙鬼怪的异事层出不穷。但是不管何年何月,人和动物都要和睦相处,因为动物也是有灵性的,我们要爱护它们!

村里的善二爷,呷了一口酒,夹了一块猪头肉放在嘴里,慢慢地咀嚼,香啊!也不知多长时间没吃到过肉了,今天破破例,买了二斤。反正这日子就这样了,还能好到哪去?吃一口赚一口吧!

善二爷这样想着,又端起最后小半碗酒,滋溜一声喝进嘴里,嘴抿着,憋着气,似乎想让这辛辣的味道,在嘴里多绵延一会儿。过了好一会儿,只听咕咚一声,喉结蠕动了一下,酒进了肚子里,酒没了。

“唉,愁啊!”善二爷长叹一声,随手点上一锅旱烟,吧唧吧唧的抽上了,顿时,屋里青烟缭绕,善二爷那张愁苦的脸,在这烟雾里显得朦胧起来。

善二爷也是村里的能人,垒砖砌墙,和泥盖房,都是行家里手,只是现在岁数大了,干不动了。他尤其擅长下夹子,逮野兔、野鸽子、野鸡什么的,闲暇之时,就去逮些野味儿,既贴补家里,顺便解解馋,喝点儿小酒,挺好!

只是这些天,善二爷心里有事没那心思了,就是逮也逮不着,心里乱着呢!“就知道喝喝喝,你看咱家里都成啥样了,还有心吃肉喝酒,呸,老东西!”老伴儿嘴里叨叨着,一个劲儿的冲善二爷吹胡子瞪眼,两只小脚在屋里来回踱着。

家里人口不多,四口,老两口再加儿子儿媳,本来日子还算消停,可谁知天有不测风云,儿媳乳房上长一个不大不小的疮,看了多少郎中,就是不见好转,花光了家里的积蓄不说,还欠下一屁股饥荒,把孙子都给耽误了,能不愁吗?今天也是豁出去了,一狠心买了些肉,自个儿喝起了闷酒。听老伴儿絮叨,翻了翻白眼,鼻子气也不哼一声。

喝完酒,心里闷得慌,溜溜达达来到街上。只见几个后生在神神秘秘的谈论这什么。其中一个年长的在比划着:“你们不知道吧,那窑疙瘩上的狐狸,一到晚上就都出来了,成群结队,有黑的、白的、还有花的。为首一只老银狐,浑身雪白,据说已有千年的道行,要是能逮住它,可就发大财啦,怎么说也值个一头二百的!”旁边的后生是啧啧称奇,两眼放光,一脸的羡慕。

善二爷听到这里,心念一动:对呀,家里现在都快揭不开锅了,何不也去逮上几只,卖些钱贴补家用也好哇!他不再犹豫,转身回家,把他逮野兔的家伙什儿,翻腾出来,该修的修,该补的补,一通忙活,准备今晚就去大显身手。

现在是深秋,田野里漆黑一片,荒凉孤寂,还刮着凉风。善二爷缩了缩脖子,裹紧身上的破棉袄,老黄狗在前面跑着,不时地停下,支棱着耳朵这儿听听,那嗅嗅,为主人保驾护航,十分警觉。

窑疙瘩是一座废弃的砖窑,有十几米高,离村子七八里地,紧赶慢赶,没多久就到了。善二爷知道,狐狸有昼伏夜出的习性,而且十分机警狡猾,要逮住它们不太容易。不能有火光,只能在瓦砾堆和草丛中搜寻,找到狐狸的洞穴,选好出没的路线,才能下夹子下套。

善二爷跌跌撞撞,凝神定气,仔细搜寻着。风渐渐大了起来,从云缝透出几丝月光,借着微弱的月光,他似乎发现了什么,刚要蹲下身查看。只见身边的老黄狗,一声狂吠,窜了出去。把善二爷吓得一激灵,顿时一头冷汗。他有些后怕,这荒郊野岭的,孤身一人搁谁谁都怕。但人要是穷急了,也就变得胆子大了——怕啥,反正也就一条穷命,没值钱的。

善二爷这样想着,把心一横,定了定神,心说:“你就是阎王爷来了,今天我也要掰下你几颗牙来!”顺着老黄狗追去的方向,善二爷瞪大眼睛观看。只见窑疙瘩最高处,有一个白乎乎的影子,一晃就不见了。

老黄狗还在狂吠,过了一会儿回来了,夹着尾巴,垂下耳朵,在主人面前一副落魄样。善二爷拍了拍黄狗的头,表示安慰。是啊,老黄狗跟了他十好几年了了,也如他一样渐渐的老了,不如从前那样矫健敏捷,它是斗不过那只狡猾的狐狸的,这不怪它!

这时黄狗又飞身窜出,一路狂叫。循声望去,只见那个白色的身影又出现在窑顶。善二爷似乎明白了什么,一声断喝:“回来!”但看老黄已然不见了。“你这是在调虎离山呀,真够狡猾的,差点儿上当!”善二爷彻底明白了,它想把我们引开,附近一定有狐狸的小崽子。

这次善二爷心里乐了——不用下夹子下套,省大事了。于是他拨开草丛,翻开瓦砾,仔细寻找,果然,在离他不远处,找到一个不大的洞穴,里面有悉悉索索的声音,隐隐约约看到一双忽闪的光。

顾不上许多了,善二爷一伸手,把那小东西抱起来,小东西在手里微微颤抖,嘴里呢喃着。他把小崽儿放进了挎包,唤回老黄,准备回家。他不想再和白狐斗法,因为他知道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人。

月亮隐进云里,比来时还要黑,风吹得一些干枯的玉米杆子,哗哗作响。离窑疙瘩渐行渐远,黑暗中,善二爷似乎听到几声,凄楚的长鸣,他知道那是白狐的叫声,他在为失自己的孩子而难过。“等着吧,过不了几天你们母子就会团聚的!”善二爷心中窃喜。

善二爷把狐狸崽子,关进一个笼子,只给水喝,不给饭吃,就是让小崽子使劲儿的叫唤,越叫得欢,善二爷越高兴。折腾了半宿,累的够呛,躺下就睡着了。大概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朦胧中,就见一只白色的银狐张牙舞爪,向他扑来,一口叼住了自己的脖子,憋得喘不上气来。

猛然惊醒,吓出一身冷汗。不楞不楞脑袋,才发现是老伴儿用手掐着自己的脖子在喊:“都啥时候了,还不起来!”做了一个梦。他一扒拉老伴儿的手,翻身下炕,来到笼子跟前。

他大吃一惊,只见笼子面前,放着几只田鼠和两只野兔。老狐狸这是夜里来过。看到此情此景,善二爷心里不再平静,伸手掏出旱烟袋,捻上一锅,咔咔地打着火石,也不知是冷,还是别的原因,手有些僵硬,半天才点上烟,悠悠的吸起来。

这畜生也有灵性,更知道心疼自己的儿女啊!善二爷心生爱怜,可是利益最终战胜了恻隐之心。“没办法啊!咱不是磨盘压着手了么,但有一线生路,我也不会让你们母子分离啊!”想到这,抬起一只腿,在鞋底子上磕磕烟灰,琢磨着晚上如何逮住老狐狸。

狐狸崽子仍在哀哀地叫着,那声音里带着忧伤,无助,可怜,他不吃不喝在笼子里乱转,善二爷的心也在旋转。

今天夜色很好,月光照如白昼。半夜,一条白色的影子,从墙头飞跃而过。善二爷瞪大眼睛瞧着。它在笼子旁边,布下了天罗地网,单等银狐上套。只见银狐在笼子旁边转了几圈,几声长鸣,划破夜空,打破了乡村的宁静。而后,来到善二爷门前,用爪子不断挠门,嘴里呜咽着,甚是凄厉。

老伴儿听着,心惊肉跳:“净做缺德事,快……快把那小狐狸崽儿放了,你就积点儿德,让人家母子团聚吧!”善二爷也是哆里哆嗦,急忙下炕,提了根棍子,轻轻拉开屋门,棍子高高举起,让他做梦也想不到的一幕出现了:母狐正对着房门,伏着身子,两只前爪平伸着,脑袋伏在两爪中间一动不动。

听到开门声,母狐身子先是微微一颤,圆睁了一下眼睛,然后又把眼皮合上,在明亮的月光下,分明看到两颗亮晶晶东西,簌簌落下,嘴里一声哀嚎,撕心裂肺!更让善二爷吃惊的是,那银狐匍匐向前,来到善二爷脚下,在他脚面上轻轻的吻了一下……善二爷的棍子举过头顶,两眼紧盯着银狐,随时会让银狐的头脑浆迸裂。

这温情的一吻,吻得善二爷高高举起的木棍,颓然地落下。那利益的防线,被这轻轻的一吻,冲得荡然无存!长长的叹息了一声,把棍子狠狠丢在一旁。他顿时明白:天地之间,人与动物,均是血肉之躯,应同情同理啊!善二爷满含热泪,毫不犹豫地打开了笼门,狐崽用力蹿了出来,扑向母狐,母子重逢,卿卿我我,难舍难分。这种绝处逢生,母子重聚的情景,深深地震撼着善二爷的心。

母狐护着小狐,双眼一直牢牢地望着善二爷,那神情里有喜悦、感激、爱怜和忧郁,还是不相信眼前的事实?“去吧!”善二爷擦拭着双眼摆了摆手。母狐仰起头,又是一声长长的低吼,飘向黛蓝的天际,似乎在发下一个不为人知的誓言!低吼了过后,小狐狸迅速跳上了妈妈的脊背。母狐驮着小狐跳到院门口时,兜兜转转,然后吃力地立起身,合起两只前爪,对着善二爷作了个揖,便驮着小狐消失在夜暮之中……

善二爷呆呆地站在门口,一动不动,他内心在翻滚,在激荡,在悔恨!“放的好,放的好!多少钱能值这一片心啊!”老伴儿颤颤巍巍地说着,不知是夸,还是怨!反正今天夜里,善二爷睡得特别香!

那只银狐再也没露过面,听人说,它带着自己的孩子走了,到很远远的大森林里去了,那里清静,可以安心修炼,不再有人世间的纷纷扰扰。

说来也怪,打这以后,儿媳的病,一天比一天见好,最后痊愈。善二爷这个高兴啊,他在想——这是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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