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血缘关系的至亲

1

“金城武主演的《喜欢你》上映了,我想去看。”

庾骁说:“我今天陪你去吧,不然明天放假我回家,就陪不了你了。”为了谢谢他陪我去,我买了票。

岁月从来不伤害那些好看的人,金城武老了还是那么帅。金城武给女主告白的时候,明阳给我来了电话,吓得我赶紧挂断,给他发微信。信息还没编辑好,他又打了过来,我再一次挂断。然后回了他一条微信:我现在上课,一会给你打过去。

看完电影,我和庾骁到小吃街吃了点东西。他给我买了好多吃的,让我带回宿舍给室友吃,还开玩笑说,追一个女孩子要先讨好她的室友,这样离成功就近了一步。

她们果然吃这一套,我回寝室之后,她们吃完东西就站到庾骁的阵营了,一个个都和我说庾骁是暖男,长得好看,这儿好那儿好的,一直到凌晨一点多,仍然意犹未尽……临睡之前,我想起来还没给明阳打电话,凌晨一点三十六,我想他应该已经下班,在回家的路上了吧,就给他发了微信。

“到家了吗?”

“没呢!北京的夜景还真好看,白天可能比这还好看吧!”

说完给我发了个小视频,霓虹闪烁,来来往往的车子从他的视线里经过,隐隐约约听到有嘈杂的KTV音乐,天桥下像是有人蜷缩在那儿,小贩正打算收摊回家,小孩有模有样地帮他妈妈数着钱,经过明阳身边的那对夫妻真有闲心,大半夜还在遛狗……

灯红酒绿,人间喧嚣,偏偏明阳最孤单。

“到家了吗?”

“到了,你快睡觉吧!明天还要上课呢!别上课犯瞌睡被老师罚了。”

“现在大学上课睡觉老师才不管呢!”

“那你也要好好听课学习啊!哥盼着你能有出息呢!别玩手机了,早睡早起!”

“知道,那我睡了,你也早点休息!”

放下手机之后,我却翻来覆去怎么样都睡不着。明阳真的很辛苦吧,我很没用,还不懂事。

天亮了,阳光从窗户透进来。

我叫明远,明阳是我哥,就像他的名字一样,他很阳光,而且温暖。

2

我的思绪被带回到那一年,也是在电影院,我旁边坐着喜欢的男孩,明阳给我打电话,我吓得手心出汗,急忙挂断了,颤抖着手,大着胆子发短信给他说我在补课。

明阳后来打电话骂了我一顿,说我补课不好好听课,还带什么手机。我哭笑不得,对于欺骗他的事情很愧疚,又觉得明阳真的好傻,这么好骗。

喜欢的男孩向我表白,我和他在一起了。

说来也奇怪,明阳像是知道我在干什么一样,每次和那个男孩约会的时候,他都会好巧不巧地打电话给我。说让我在学校好好学习,叮嘱我出门和同学玩要注意安全,不要轻易和男孩子出去。如果知道我在外面玩,一定会问清楚有多少人,男的女的,有的时候还会让我身边的人接电话。

和那个男孩在一起的时候,我就胆战心惊地向他汇报近况。很多时候和同学聚会,他都要让我身边的人接电话,没有女孩子的话,我是和他说不清楚的。

同学们都说,“你哥怎么管你这么严啊,都什么年代了,男女同学一起玩再正常不过了。”

我也很反感,所以常常因为这些事和明阳吵、闹。不是他被我气到挂电话,就是我被他说哭。但我的这些小动作始终都不起作用,明阳还是一如既往地给我打电话,这么多年一直没有变过。

后来我分手了,再也不用编谎话去骗明阳了。但是明阳却不知道怎么了,总是怀疑我在谈恋爱,用各种幼稚而且笨拙的方法来试探我。要我的社交账号密码,翻遍每一个联系人,从头到尾看每一段聊天记录。

我没有谈恋爱了,自然不会心虚害怕,反而巴不得他全部看完才好,这样他就会因为不相信我但却没抓住我任何把柄,羞于面对我了。大概他觉得除了他自己,任何人都有可能伤害到我吧,于是我生活里的异性朋友,都成了他的假想敌。

明阳很执着。社交账号里没找到证据,他就转战我的同学和朋友们,明里暗里旁敲侧击地问他们,我有没有谈恋爱或者有那个动向。结果当然是徒劳无获。

明阳真的很执着,而且很过分。我放了寒假,他也终于回了家。那个假期他总是找各种理由,假装借我的手机打电话,然后很久才还给我。他仍旧什么都没找到,我以为可以翻篇了。

那天我在打扫客厅,突然手机响起了短信提示声。我甚至都没有反应过来,明阳就已经从我的围裙兜里抢走了手机。我和明阳大吵了一架,我骂他不懂得尊重我的隐私,很长时间不和他说话。

有天我偶然听到了他和妈妈的对话,他叹息、自责。妈妈劝导他说,我现在正处于不懂事的年纪,就算担心也不要过多干涉我。

我听见明阳说,“不管什么年代,现在的人是什么观念,我只是不希望在她身上出现任何不好的事,我就这么一个妹妹,我不担心她谁担心她?”

后来,我主动找明阳和好了。

3

高考结束,我就去浙江找明阳,他答应会带我去玩。

七月的浙江很闷,很热。刚下火车,我就想回到火车上去,完全没法儿待。在埋怨天气的碎碎念里走向了明阳和嫂嫂,他一脸笑意,一把接过我的背包,嫂嫂递给我一杯冰镇的西瓜汁,拉着我朝着回家的方向走去。

明阳也不顾额头上流下来的汗,问我通知书什么时候下来。

我说:“还不知道录没录取呢!”

他说:“那不是早晚的事嘛!”那笑声比我还开心。

在没到浙江之前,我以为明阳和嫂嫂住在那种宽敞明亮,舒适清凉的员工宿舍楼里。上班的地方乘电梯上下,每天打卡进楼,朝九晚五。却原来是朝五晚九,黑白班颠倒着上。

我和明阳说,“你每天忙着上班,嫂嫂怀着孕也没办法陪我玩,不如我去你上班的厂里上班好了,还能挣点小钱。”

他说,“老板不要童工。”

我反驳:“我已经满十八岁了。”

他说:“明天再说吧。”

就这样一天等一天的,后来明阳终于耗不过我,他说:“你一个学生,做不了这个。”就是找各种理由拒绝我,不让我做和他一样的活,说我好好学习就行了。

后来,他自己经营了一个烧烤摊,我说:“这下我总该可以帮你做些事了。”

他说:“行,你帮我算账就好了,其他的我来。”

不让我靠近烧烤架,说是油烟对我的皮肤不好;不让我打扫,说会弄脏了我的衣服;不让我洗菜,说怕我洗不干净……反正我什么都做不了。

晚上收摊回家时,他骑着小三轮车载着烧烤用具,我骑着电动车跟在他后面。他时不时就回头叫我注意看路,骑慢点。回家的那条路就那么点距离,来来回回无数次,他次次都要回头,没有一次放心过。

那些深夜里在家与烧烤摊之间,来来回回奔走的路程,让我突然看懂了我与他之间的距离。不管与我逆向或是同行,他先行或是我先行,我走多远,有多勇敢和独立,他都不曾放心过。我说不必追,他嘴上答应着,却跟着我走了好久好远。

别的人或许会送我玫瑰,陪我越过山丘淌过流水的人是明阳;别的人可以陪我看电影,为我斩过荆棘挡过风雨的人是明阳。

爱,任何一种爱,总是温暖明媚而且美好的,这是人们的感官接收到的。你看烈日下明阳的汗珠朝下流汇,那模样像不像玫瑰;还有明阳不愿让我看到的朝五晚九,是不是就像电影里男主角一样倔强。

4

五一小长假的时候,我去了浙江。

明阳一年前就离开浙江了,他现在在北京,在一家料理店学厨。

刚下飞机没多久,明阳就打电话给我,问我和谁一起去的,让我注意安全。

我在鲁迅故居的时候,恰逢他午休。他和我开视频,说他在浙江的时候都没怎么来这些地方玩过,我就一边游一边和他介绍那些景点,这样,我所到之地他也能够感受一遍了。

我回了大连之后,有一天明阳给我发微信。

“你应该是谈恋爱了吧,自己有点分寸”

“我对象可好了!”我笑着逗他。

他回了我新的信息,气氛沉重起来。

“现在北京街上,随便遇见一个人都是大学生,你别错过了该学习的时候。我现在其实挺后悔的,该读书的年纪没珍惜,很多地方都不如人……”

“我会好好学习的,知道你的良苦用心了。”

明阳初中都没毕业就出去工作了,很短的时间内,就从一个小小少年慢慢长成了坚强的模样。

明阳是被逼着成长的,单亲家庭的环境下,母亲没有余力给予我们更多的爱护。明阳从来不怪母亲,他清楚,母亲只是个妇人,是个文盲,仅有的能力已经用来解决一家人的温饱了,她没有错。无可奈何,即便意难平也都只好认了命。

明阳常说,“我们家就你这么一个大学生,哥哥们都盼着你有一天能有出息呢!”

“你以后有出息了,也就算给哥长脸了!”

“以后毕业了,找个好工作,能挣大钱最好,不过一定要有一个正式安稳的工作!”

明阳把所有自己没能实现的愿望都寄托在我身上。你别说他自私,你不知道那是怎样一种绝望,他只是觉得自己太卑微了。他希望我以后能挣大钱,并不是因为钱对他来说有多重要,而是真的穷怕了。

明阳和我说过,他出门那一年,鞋子坏了,想要一双新的鞋,母亲没给他买。后来他挖了好几十斤的药草卖了9块钱买了一双新鞋,在学校穿,快回到家了又换坏的穿回来。

我觉得明阳真的很心酸,也真的很让人心疼。

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可凭什么偏偏是明阳。

5

相比较之下,我生得晚,比明阳幸运了太多。而我所有的幸运,都源自于他。

因为他只能靠自己微薄的力量,我却被他纳入了保护范围,像生活在温室里。从小到大,明阳都护着我。在学校里,只要有他在,没有人敢欺负我,一起玩的伙伴,没有谁可以在我面前说脏话。长大后我才明白,他给我的,只有这个世界美好的那一面。

明阳小时候很瘦、很单薄,像只小猴子。学校到家的路很远,常常我走不动了,他就会背我,歇歇走走,却从不喊累。

每次期末我拿了奖状,他笑得比我都还要开心。

高中毕业的时候,母亲要我报学校报得离家近一点,而我一心一意只想去北方。

我哭着说她,是不是要一辈子把我拴在她身边。她也偷偷抹过好几次眼泪,毕竟只有我这么个小女儿,山高水长的要见一面很难,不放心。我问明阳我应该报哪所学校,他说你喜欢去哪就去哪,我和她谈。最后,母亲妥协了。

明阳向来都支持我的,我想做什么他都站我这边。不会问太多,但凡是我想要做的,不犯错,他都会让我去尝试。

我想学画画,他说等你变成画家,要把我画得帅一点;我想学吉他,他说等你学会了弹给我听;我想写小说,他说等你写好了我做第一个读者。

我的所有想法他都无条件支持,尽管他也不知道我有的是一种什么梦想,但我的方向都是他的希望。

6

我不是一个好的载梦者。

我常常循环往复,时而奋发努力只求上进,时而又颓废到忘乎所以,时而害怕辜负了他的期望,时而真的觉得自己无能为力了。

倒是他,始终坚定,从未放弃过对我的期盼。

我也怕我没能完成自己的梦想,害得他替我失望。

未来很迷茫,想着想着大概想出了一些方向。

已经凌晨一点多了,他应该下班了在回家的路上。

我没有和别人去看电影,没有要回他电话的理由。

我也终于明白,他为什么总好巧不巧地在我和别人看电影的时候打电话过来了,最亲密的亲人之间都是有感应的。明阳对我的好,让我觉得除了他,我害怕全世界都会有恶意。

“到家了吗?”

不知道明阳什么时候回我……

0.火车

天终于蒙蒙亮的时候,青青拖着箱子走出候车室。火车到站的时候,外面还是一片漆黑,青青就从出站口绕到候车室,等着天亮起来,她还没有习惯独自在黑夜里活动,哪怕是坐车。

火车站前的广场上稀稀拉拉站着几个等客的出租车司机,他们嘴里叼着烟,远远地向青青望过来,烟头一明一灭,仿佛某种暗号,又像无言的召唤。但是当青青走过去的时候,他们之中却没有人走上前来招揽生意。

他们只是一齐静默地看着她走过,目光中有着某种奇特的怜悯。青青不知道他们是否从她的一身黑衣上看出了些什么,她的脸上并没有哀伤的神色,她现在不会为任何人哀伤。青青最终放弃了打车,她的箱子里装着眼前这些人最为忌讳的东西,她现在目不斜视地从这些出租车司机身边走过,一句话都不说,已经是对他们最大的善意,她能够对这个世界抱有的善意,实在是不多了。

青青走出火车站前的广场时,小城还笼罩在一层稀薄的琥珀色光亮中,但很快太阳就从远处的地平线上升了起来,云朵由远及近从绛紫逐层褪为粉红,朝霞映照下,一座七歪八斜的破败小城无处遁形。这是潘笠的故乡。

青青看着太阳升起来,打了一个大大的寒战,她对着自己的手心狠狠呵了一口气,仿佛要将昨天晚上那个穿灰色衬衫的男孩儿留在她身体里的寒冷驱散。

这是一座很偏僻的小城,时至今日,只有一列普快列车还会在这里停留五分钟。青青似乎是这趟列车上惟一一个买了软卧席位的乘客。她箱子里带的东西,让她无法身处人群之中,于是她买下了四张同一房间的软卧车票。不过上车之后,她发现远远没有这个必要:几乎所有的软卧房间都空空如也,她从车厢里穿行而过,每一扇门都上了锁,房间里的黑暗被列车的颠簸不断稀释,它们透过房门上的玻璃淡淡地看着青青。

青青是在盥洗间遇到那个穿灰衬衫的男孩儿的,男孩儿的出现让她稍微有些意外,也有些失望,她原本以为这节车厢,起码在今晚,是属于她一个人的。

男孩儿的眉目十分疏淡,已经入秋,身上依然只穿着单薄的衬衫,看起来不到二十岁。他斜靠在盥洗间的门框上,看着刚洗完脸的青青,问她去哪。青青说她去一个很近的地方,天亮就下车。那还买软卧?男孩儿不以为然地说。

他凑近青青,盥洗室惨白的灯光让他的皮肤泛出一些青色。青青发现他的眼睛似乎有些不能聚焦,但他又显然不是一个盲人。她耸耸肩说,带的东西多,怕不安全。

男孩儿不屑地摇摇头说,你以为软卧就安全么?我上次有一双很贵的篮球鞋,就是在软卧车厢被偷掉的。青青礼貌地笑了笑。

或许是从中得到了鼓励,男孩儿很快滔滔不绝起来,说自己经常混在这趟列车上,硬座、硬卧、软卧、餐车,每节车厢他都去过,他认得出这趟车上所有的惯偷,对他们各自固定的作案地盘了如指掌。他让青青在车厢里等着,他要去餐车给她偷一瓶红酒,以证明自己所言非虚。

男孩儿脸上那种强烈的自以为是的神情和急于卖弄些什么的姿态激起了青青的兴趣,她曾经见过一个和他很像的男孩儿,在后来的日子里,她一直在想念他。

在这个夜晚,在这节仿佛被从整个地球抽离而出,孤零零悬浮于黑夜中的车厢里,青青忽然决定,要心平气和耐心地等着这个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钻出来的男孩儿,听听他还会说什么,等着看他还能做些什么,这样,她也许就能够试着猜测一下,那个她一直想念的男孩儿,究竟是怎样变成后来那个样子的。

男孩儿果然带回了一瓶红酒,从瓶身上的标签来看,这是一瓶廉价的、很可能已经过期的酒。青青看着男孩儿从腰间摸出一串钥匙,用其中的一把插进瓶口的软木塞子里,然后用力把它戳进瓶子里,在这个过程中,血红色的酒汁洒了一些在软卧的床单上。

如青青所料,这是一瓶过期的廉价葡萄酒,除了酸涩的口味之外别无其他,她喝着倒在白瓷茶杯里的红酒,听着男孩儿虚张声势地说着他的那些了不起的见闻,有几桩差点要打动了她,但她很快嗅出了其中夸张和编造的成分,比如他说自己曾在一列火车的锅炉房里睡了整整一个星期,醒来的时候外面白雪皑皑。你知道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多雪,都看傻了,男孩儿说。

潘笠似乎也说过这样的话,他的故乡,她即将抵达的那座小城,位于温暖湿热的南方边陲,几乎从没下过雪。

男孩儿后来还吹嘘了其它的事,但是青青都没听见。因为说到雪,潘笠从窗口消失前的那张面孔在青青的脑海里浮现出来,她被尖锐的恨意所刺穿。

她借着酒意咕咕地笑起来,对男孩儿说,你吹牛的吧,你到底从哪里来的?要上哪儿去?怎么混到软卧车厢里来的,是不是来偷东西,说!她伸出食指歪歪扭扭地指着男孩儿。男孩儿突然伸手抓住她整只手掌,脸凑到她跟前,小声说,这是我的秘密,我只告诉你一个人。

车厢的灯不知道什么时候熄了,列车正从荒野奔驰而过,有零星的灯光穿过车窗玻璃掠过男孩儿的脸,他谨慎而真诚的神色蓦然亮起,旋即隐没在黑暗里。

整个过程都很仓促,青青一直有些心不在焉,她担心着坐过了站,毕竟列车的停留时间只有五分钟。但最后,在男孩儿微微的抽搐中,青青却感到了一丝久违的快意。一切仿佛早该如此,她知道自己自由了,她不再欠潘笠什么,潘笠也不再欠她什么,即便她会很快被偷个精光甚至被勒死在这节车厢里,她也不在意了。

她长吁了一口气,腰微微向下沉,要把自己收回去,男孩儿却伸手搂住她,嘴里喃喃说,别,冷。男孩儿皱着眉头,嘴唇发青,仿佛青青是他在这世上贪恋的最后一丝温暖,最后的救命稻草。青青这才注意到,男孩的整个身体几乎是完全冰凉的。

青青知道刚发生的一切荒谬而不堪,却终于不忍推开他,她看到放在床角的箱子,轻轻拍拍男孩儿的后背,说,你告诉我一个秘密,作为交换,我也告诉你一个,好不好。

男孩儿抬了抬眼皮,在青青怀里点点头。青青指着那只箱子,说,你知道吗,那里面,还有一个人,我这次,是送他回家的。男孩儿点点头,似乎毫不感到惊诧。青青想,或许他以为她只是在讲一个拙劣的笑话吧。

青青没有坐过站。她醒来的时候,男孩儿已经消失不见了,如同他来时那般安静而突然。最坏的事情并没有发生,她的鞋子、衣服、包包和那只箱子,都还在原处。只有他留下的寒意还在她身体里盘桓不去,让她的腹部不时微微战栗。

离开站前广场时,青青回头望了一眼还亮着灯的小小的候车室。她看到门口多了一道灰色的影子,那影子仿佛正隔着一条无形的河流,与她遥相对望。他也是在这里下的车,他没有骗她。

在昨夜的火车上,穿灰衬衫的男孩儿在车厢的灯熄灭之前,凑近青青的脸,在她耳边说,我不是小偷,告诉你,我从你来的地方来,我要到你去的地方去,我在这火车上来来回回十年,那么多趟,只是想找一个人。这个秘密,我只告诉你一个人。

1.街心花园

火车站附近的小旅馆意外地陈旧而整齐,隔着塑料门帘,这里有种异样的安静,掩埋在混乱和喧嚣里的带着破旧气息的安静,正是青青现在所需要的。

房间在三楼,楼梯和走廊都打扫得很干净,墙壁的下半部分漆成绿色,走廊上挂着昏黄的灯泡,两边的房间里不时传出仿佛很遥远的电视新闻播报声,还有细碎的笑声。放好箱子后,青青去公用水房,把热水开到最大,让蒸腾弥漫的热气彻底驱散身体里残留的寒气。她需要尽快地恢复元气,打起精神。

青青的丈夫潘笠,四天前从医院大楼十一层坠落身亡,青青要把他送回家。她有三天的时间做这件事,如果一切顺利,三天之后,一切将彻底结束。

而首先要找到街心花园。

那是一座很小的城,城中心有一座街心花园,不管你从那座城的哪个角落出发,最多走上半个钟头,就能走到街心花园,然后你就只能再花最多半个小时走回去,这就是那座城的全部。潘笠曾经这样对青青描述自己的故乡。

潘笠说的没错,他对这座小城的厌烦也没错,这的确是一个很乏味的地方,在网络上几乎查不到任何信息,没有好吃的,没有好玩儿的,没有名胜古迹,也没有风景优美的公园,就连记忆,也是贫乏的,因为潘笠很少提起他在这座小城度过的日子。

她和潘笠相识十五年,结婚十年,这是她惟一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来到他的故乡。

在阳光下,小城仿佛蒙着一层浅灰色的雾,无数细小的微粒在空气中漂浮,前路看起来有些影影绰绰的。青青回头去看来路,并没有人。

那个男孩儿没有跟踪她,青青也并不希望和他再有什么瓜葛,她之所以现在还总是想到他,不过是因为他们互相告诉了对方一个秘密。那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秘密,那些事可能仅仅对他们自己是重要的。

街心花园出现在青青眼前时,青青看了看表,刚好半个小时,这已经是最远的路了。而青青抵达的,不过是一座在她的城市司空见惯的环岛,这座小城惟一的一座环岛。四条道路围绕环岛,分别通往小城的四个方向,这里就是中心和交汇处。

所谓的街心花园,不过是一个稍大一些的花圃,里面种满了红色、黄色、蓝色和紫色的小花,它们拼成一只硕大的蝴蝶图案,花都是一些很轻贱的品种,蝴蝶死板地趴在花圃里,丝毫没有要飞起来的迹象,花丛里立着两个鲜红的塑料大字:欢迎。

青青觉得,这个花圃看起来很像潘笠最后消失的地方。

那天他们本来是要把事情彻底解决掉的。出门之前,潘笠再次向青青确认,他绝不会离开她,一切都会变好,他们会有一个孩子。

潘笠还说了很多,说着说着,这件事就仿佛变成了他们两人生活的一个重要转机。如果是真的,我们会有一个孩子,潘笠一路上反复说着这句话,两眼放光。

青青看着这样的潘笠,禁不住想,仙仙的怀孕,也许并不像潘笠说的那样,只是一同出差时发生的一桩意外,而是潘笠处心积虑的结果。

那么,他们之间,就一定还有过许多次。青青不知道,潘笠从医院的十一楼窗口坠落的那一瞬间,她心里那汹涌的恨意,是不是与这念头多少有点关系。

青青对潘笠的恨,让她自己也有些意外。她早知道自己没有资格恨他。

青青十七岁的时候就和潘笠在一起了,那时候,青青没有上学,也没有工作,潘笠带着她,住在租来的房子里,给她做饭,洗衣服,陪她看病,带她去散步,晚上哄她睡觉。

每个月发了工资,他就会买一个她最喜欢的蜂蜜蛋糕带回来,如果竟然还挣得了一些额外的奖金,他会带她到城南的批发市场去买条裙子,或者一个带蝴蝶结的发卡。青青觉得自己有一部分是潘笠亲手养大的,虽然他只比她大两岁,对她而言却承担了一部分父亲的责任,一个人怎么会恨自己的父亲呢?

青青结婚后,一开始,因为她的病,他们无力考虑孩子的事,后来病渐渐好了起来,潘笠的事业也逐渐上了轨道,可是他们一直没有孩子。

潘笠后来和家里恢复联系后,青青听见过几次他和父母的通话,他家里催得很急,潘笠总说他们还年轻,青青的身体也一直没有好全,这事不着急。但青青知道潘笠是着急的,即使在已经完全不能碰青青之后,他还是好几次旁敲侧击地问过她要孩子的事。他的语气让青青觉得,他其实早就已经不在意她了,他只想要一个孩子。

青青自己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也已经不在意潘笠了。她的潘笠,那个像爸爸一样扶养她,又像情人般爱抚她的男人,已经消失不见了。那次意外之后他们创立了自己的生意,她就渐渐地不再认识他了,那件事仿佛让他们都脱胎换骨,也让他们渐行渐远了。

但一个星期前,潘笠公司里一个叫仙仙的女公关直接把电话打给青青,说自己怀了潘笠的孩子,还是让青青有些意外。这些年来,青青早就和潘笠没有任何肌肤之亲,潘笠也似乎不再有这方面的需要,不工作的时候,他几乎都在家里待着,看书,种花,养鱼,盘核桃。

和青青说话,也大多是研究怎么把生意做得更大,在这件事上他离不开青青。青青觉得这是这些年来他在外面,不论明的暗的,一直没有其他女人的原因。让她深恶痛绝、痛苦不已的东西,却也是最终保护了她的东西。

但是潘笠想要一个孩子,必须有人能继承他挣下来的产业,这件事是可以和青青完全没有关系的。他终于还是做了。

但是青青还能够怎样呢?她是由这个男人养大的,他在自己也还是个孩子的时候,用尽自己所有的耐心和心力来扶养和照顾她,而她在经年的疾病和后来的剧变之后,已经完全不知道,离开了他,她还能怎样活下去。

但最终,死去的是潘笠。在四天前的清晨,他们一起出门去接仙仙到医院做检查。那时他为了稳住青青,对她信誓旦旦,在路上,他把油门踩到底,却不过是奔向了一个和他既厌烦又无法割舍的故乡小城里的街心花园大同小异的地方。

围绕街心花园的四条道路川流不息,看得久了,就仿佛道路本身在旋转一样。四条路里,必定有一条通往潘笠的家。青青拖着箱子,顺着四条道路旋转的方向,开始慢慢地走。在每条道路离开环岛的路口,青青就停下来,静静地等待片刻。

终于,在第四个路口,街心花园的南边,她手里拖着的那只箱子,几乎难以察觉地动了几下,箱角的小轮磕在地上,发出轻微的“咚咚”声。青青看到路口树着的四路公交车站牌,她蹲下去,点了点头说,知道了。

2.广场

黄昏的时候下了一场雨。青青的房间只开了一个很小的窗,窗子对面紧挨着一堵灰色的墙壁,她从窗口费力地探头出去,极细的雨丝从上方被夹成一线的灰白色天空飘落下来,密密地刺在她脸上,让她产生了缓慢下坠的错觉。

虽然下着雨,青青还是决定出去一趟,她已经一整天没有吃东西了。

据说广场上有夜市,青青向前台的老太太问清楚方向,就拖着箱子出门去。

虽然是雨天,这里还是很热闹。许多小摊都已经支起了深红色的篷子,篷子下吊着的橘黄色灯泡蒙了厚厚一层油污,隔着雨丝望过去,朦胧而温暖。

服装摊上的小音箱里飘出热闹而尖利的歌声,小吃摊上的炉子早就生好,摊主们此起彼伏地颠着手里的铁锅,油烟和香气混杂着升腾起来。一派活色生香的烟火人间,而这些很快将不属于她。

青青走到一家没有客人的小吃摊前,旁边一只全身毛湿得打起结来的狗先是对着她吠了几声,突然又垂下耳朵趴在地上。摊主有些奇怪地看看狗,又看看青青,没有说什么。

青青要了一盘炒饭和一杯果汁,坐定之后,她看到火车上那个穿灰色衬衫的男孩儿,正蹲在不远处一个地摊旁,像是隔着一条河一样看着她。他的眼神似乎依然无法很好地聚焦。

青青向他招招手,男孩儿就站起身,跨过那条并不存在的河流,来到她身边坐下。小吃摊的老板并没有过来招呼男孩儿,而是继续视而不见地拨弄着炭火架子上的肉串。青青想也许男孩儿常在这里摆摊,和老板早已熟稔,所以见惯不怪了。

男孩儿问青青,你的事办完了吗?

青青耸耸肩说,现在还不是时候,得等到后天晚上。

她又问男孩儿,你呢?准备什么时候再回火车上去找人?

青青并没有相信过男孩儿告诉她的所谓秘密,谁会花十年的时间在火车上找人呢?看他的样子,十年之前,也不过八九岁的孩子,又能真正懂得什么呢?

她只不过认为昨晚在火车上发生的事,多少让她有了一点逗逗他的资格,这是少有的让她感到轻松的时刻,也是她少有地感觉到自己对这个世界尚存的稀薄的善意的时刻,这种时刻会越来越少,她现在已经开始有些舍不得了。

男孩儿却只是极认真地对青青说,快了,我只是怕,我们会忘了。

青青幽幽地笑了起来,花十年的时间去找的人,一定很重要,怎么可能忘了呢?

男孩儿像昨晚在火车上那样凑近青青的脸,问她,你还记得这里原来是什么样子吗?

青青笑着摇了摇头,说,我怎么会知道?我是第一次来呢。

男孩儿用似乎难以聚焦的眼睛努力地盯着青青,说,这里是一个广场,原先可热闹呢。青青看着这张隐约有些熟悉的面孔,说,现在也很热闹呢。

小城曾经是新建的矿业特区,这里地处边陲,除了被意外探测出的丰富矿脉之外,几乎一无所有。矿区的工人大多从内地随企业搬迁而来,一同到来的,还有他们未成年的子女。许多家庭仿佛被连根拔起的树,从原先的土壤,硬生生地被安插在这个为了采矿而仓促搭建起来的城市里。

男孩儿和女孩儿都是矿区子弟。和他们的祖辈、父辈都不同的是,他们不用在黑暗里生长,但这并不能让他们的成长快乐一些。

因为缺乏规划的过度开采,矿区很快枯竭了。和当年轰轰烈烈的搬迁进驻相比,矿区的衰落安静而迅速,孩子们在家中消失的时间则开始越来越长。

作为第二代的矿区子弟,他们已经不需要去同小城的临时、陌生和荒凉作斗争,一切对他们来说都是顺理成章既定了的。他们生于斯,长于斯,早就接受了小城这座牢狱,并且理所当然地像囚徒那样无聊、消沉和易怒。

监狱中惟一的娱乐场以小城的广场为中心,电影院、茶座、溜冰场、露天卡拉OK,台球桌,还有镭射录像厅。

少年们整日流连在这些场所,喝加了冰块、杯底有着可疑沉淀的“港式丝袜奶茶”,对着18吋电视屏幕上细眉红唇的香港女演员嘶吼beyond的《喜欢你》,在黑暗里等待屏幕上装醉的小马哥把藏在花盆里的枪拿出来对着包房里的大佬们怒射,光着上身抓着球杆走向球桌上留给自己的球局,同时迅速地在经过的女孩儿的屁股上重重拍一下,在没有冰的冰场上靠着围栏,闭上眼睛,任凭顶棚悬挂的彩色灯球不停旋转,沐浴在杂乱污浊的灯光中,自以为是地作出一脸心碎的表情……

而此时,世上已千年。

矿区的衰败斩断了许多人的人生,包括那些看似一脸无所谓的只等接班的少年。那一年,男孩儿19岁,是同伴中为数不多上到高三的人。高中文凭将能为他争得厂里宣传科的位置,一个高中生,下井就可惜了,写写画画什么的才合适,父亲说。

他帮他想好了所有避免下井的借口,就好像还有什么可以让他们这样的人家拒绝一样。男孩儿感到无望,但是他只能听从父亲的安排,像他一样,用一种自以为是的极端盲目来抵御崩塌中的人生。他知道许多和他一样大的孩子都是这样。

那个女孩儿则是个例外。比起矿区的许多坐等下岗的职工,她的父母似乎更有先见之明,他们在矿脉彻底枯竭之前就离开了小城,他们极有默契地离了婚,又不约而同地决定到外面去闯荡一下。他们走之前都不愿带走女孩儿,她也拒绝按照父亲的安排回到老家奶奶身边去。

她刚上高一,成绩不错,她不愿意转学,她能照顾好自己,只要他们按时寄钱回来。此外,从小一起长大的男孩儿也会照顾她。她明白他的心意,她的父母也明白,他们就这样把她托付给了男孩儿和他的父母,仿佛也托付了她的终身。以盲目来掩盖和回避盲目,几乎是他们这样的人用以应付人生惟一的招数。

但是男孩儿很清楚,即便他和他的家庭愿意无微不至地照顾她,她也注定不会长久地留在这里,她不会把自己托付给她。他的父母留到了最后,他和他们是一样的人;她的父母离开了,她和他们也是一样的人。她只不过需要一个暂时的庇护和借口,而他们两家关系不错,两人从小一起长大。如此而已。

她会陪他到广场去喝奶茶、看录像、打台球,在彩球旋转的光线里从冰场的地上爬起来,艰难地抓着铁栏杆学习滑行,她用这些换取暂时的庇护和安全,但是她也会冷静而专注地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她将考上一所大学,然后永远地离开这个暂居之所,不再回来,把男孩儿和他的家庭都抛在身后。

她本来会有自己的人生,不被任何人和事所左右的人生。可男孩儿却把她,和她的人生,都弄丢了。

青青在暖融融的灯光里寻找着男孩儿难以聚焦的眼神,她凑过去,幽幽地对他笑,说,我知道,我都知道,可你自己,也不过还是个孩子。

她伸出手去,握住了男孩儿的手。男孩儿一愣,脸庞随即浸没在一种深深的怜悯中。他反手握住了青青的手,青青带着快意,感受着男孩儿手掌蚀骨的寒意穿透自己,是她早晨刚刚依靠漫长的热水澡将之驱散的那种寒意。

3.百货大楼

青青醒来的时候,男孩儿已经走了。枕头上有一张他留下的字条,上面写着:我不是孩子,你很快会知道,署名是“小歌”。青青把被子裹紧了一些,窗子外面局促的天空洒下来一些稀疏的阳光,她身上还是很冷。时间还早,她还能像昨天那样再细细地洗个澡,然后,她要去逛逛这里的商场。

现在许多城市已经没有百货大楼了,那些高耸闪亮的大楼外,汹涌的人潮卑微地从巨大的电子屏幕前穿行而过,屏幕上一刻不停地循环播放着纤毫毕现的商品广告,趾高气昂地展示着某种无懈可击的、华丽而诡异的生活幻景。

它们都被冠以“购物中心”、“新时代广场”、“SHOPPINGMALL”之类的名称,而眼前这个似乎被时间遗弃了的小城,却还保留了这么一座真真切切的、充满着往昔岁月的古旧气息的,百货大楼。他们当初也是去到像这么一座土灰土灰的百货大楼去挑选婚戒的。

青青曾经有过一个孩子。那是他们在一起的第五年,他们终于因此而决定结婚。这个决定似乎让他们都暗暗地松了一口气,在他们几乎被艰辛的生活磋磨得心灰意冷的时候,这个孩子给他们带来了某种非常朦胧的希望。青青觉得自己终于能够报答像父亲一样照顾了自己五、六年的男人了,她的病一直断断续续,没法出去工作,潘笠四处打工,非常辛苦,却从来不肯告诉青青他在外面做些什么。

青青不确定他是否真的想要一个孩子,一个活生生的、属于他们的孩子,但她终于能够报答他了。潘笠后来对她说过,他原本是可以读到高中毕业的,但后来,没有那纸高中文凭,让他被许多应有的机会拒之门外。

虽然潘笠不肯说,但青青总觉得,他的学业的中断、命运的改变,应该是和自己有关系的。只是她不再有机会弄清楚事情的前因后果。在流产之后,她忘记了自己和潘笠认识之前所有的事,甚至记不起自己是怎样认识这个男人的了。

青青原本没有指望任何的誓约和仪式,那时的她还太年轻,又生着病,任何一点点微弱的暖意都足以让她在卑微中感激涕零,更何况是一个男人持续五、六年的忍耐与照顾,以及最终的,许以终生。

1

“咚咚咚……”

一连加了好几天班,每天凌晨两三点才能合眼。难得的周末,之清却一大早就被震耳的敲门声吵醒。她揉着黑眼圈打开门,竟是爹和妈,带着一身寒气。

安顿他们吃完早饭,之清挨在沙发上刚准备歇口气,妈就义正辞严地亮出她一贯的大嗓门——

“我们这次来,没别的事,就是想让你给我们生个孙子!”

“现在养个孩子哪有那么容易,你看,粲儿上个幼儿园,还是公立的呢,一学期就要五千多,还要上钢琴,舞蹈,都要花钱,我们一个月才五千块的工资,还要还房贷,再生个二胎,拿啥来养?”

起床气,加着这么多年来对重男轻女思想的厌恶,之清顿时火冒三丈。

“你生下来,我们就带回去带,幼儿园别上了,等快上小学了再给你送回来。不行就小学中学都在村里上,我能把你供着上了研究生,再供一个也完全没问题!

“再说了,一个也是养,两个也是带,学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有用吗?你小时候不也啥都没学,不是照样考上研究生、公务员!”妈越说越来劲。

“妈,现在已经不是我小时候那个年代了。现在,村里的小学里还有几个老师,有几个学生,您能这样想,真是不可理喻!”之清咬牙切齿。

“我不管,我没个孙子,在村里就抬不起头!这不正好放开二胎了吗,你不管怎么也得给我生个孙子!”妈声调拔高了一个八度。

“妈,我从小就听您说,姑娘是外人,嫁到谁家就是谁家的人了,再不是您老王家的人了。现在,您又来让我给您生孙子,你这是什么逻辑!”之清无语至极。

“你那不争气的嫂子能生出来的话,我还指望你干吗?!我养你这么大,供你上学,现在你翅膀硬了,不听话了……”妈继续纠缠。

妈嘴里“不争气的嫂子”,为了遵从妈的意愿,给她生个孙子,这几年光打胎就打了七八回了。每回怀孕四五个月就去做B超,只要是女孩就打掉。

如今,已经连着两次怀孕不过两个月,胎儿就停止发育了。

医生断定,是因为之前打胎次数太多,子宫壁太薄,已经无法孕育孩子了。嫁给哥哥前挺水灵的一个姑娘,这些年灌下了数不清的中药,忍下了数不清的苦痛,现在面容憔悴苍老,还落得一身埋怨。

“好,我们今天不谈这个话题了。你和爹难得来趟省城,我带你们去转转吧!”之清先妥协,转移话题。

“你得先答应给我生个孙子!”妈一味执拗。

之清觉得自已的头有两个大,她用手使劲按压着太阳穴,想把突突地跳动压制下去。

“我们老两口都六十多了,不知道还有几年的活头,就这一个念想,你从小就是个孝顺的孩子,就不能满足我们这一点心愿吗……”爹也加入了妈的行列。

“我看就是把你供着上学上坏了,你看隔壁老张家的润娃,就上了个高中,嫁给了我们县上农牧局局长的司机,现在两个儿子,见天抱着在我们面前显摆。你嫂子不争气,你也不生,我和你爹的脸都没地方搁了……”妈越说越激动。

之清看着面前的父母,两张嘴开开合合,话说得越来越难听,她的头越来越疼,一个手的按压已经完全无济于事,用两只手狠劲地按着。太阳穴却突突突地跳得越来越响,之清的意识越来越模糊……

2

之清在家里排行老二,上面有一个哥哥。上个世纪80年代,计划生育政策下,之清能生下来,全靠家在西北农村。在这个偏远的乡村,交罚款生二胎,已经是不成文的规矩。

小时候听奶奶说,之清出生后,爹给村支书交了200块罚款外加两斗玉米面。要是男孩,就得交400块罚款外加两斗白面。

在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对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来说,这笔罚款已经算是巨款了。但村里每家都至少有两个孩子,有的家庭为了生个儿子,不惜四处借钱,砸锅卖铁,生三胎、四胎。

妈一直不喜欢之清,“生个女娃不能下地干活,长大后还是别人家的人!”之清从小就听着这样的怨怼长大。

之清小的时候,妈一直想把之清送人。有一次,她借着去镇子上粜(tiào)米的机会,把还在襁褓中的之清放在了镇子上一户人家的门口。妈回到家,奶奶看她没带回之清,哭着问明真相后,颠着一双裹过的小脚,跑了三里地,把之清要了回来。

所幸,那个时代,人们都很纯朴,没有为难奶奶,把之清还给了哭肿了眼的奶奶。

在村里,之清没有什么朋友。因为家里总有干不完的活,根本没有时间出去玩。

之清很小的时候,初中文凭的爹就凭着一手打得很好的算盘,被乡水泥厂招去做了会计。

这在村里是很值得炫耀的一件事,妈为此一直觉得脸上很有光。但水泥厂离家很远,爹经常五六天才回来一次,地里的农活都落在了妈身上,家里的各种家务活自然落到了之清身上。

每天妈出门去地里干活前,都会给之清交待一堆的活,“把院子扫干净,碗洗了,猪狗鸡喂了,中午要吃的面活好、菜洗好……”很多时候,妈走出门很远了,声音还在村头飘荡。

中午,妈从地里回来,看到哪样活没干完,或者干得不合心意,总会大发雷霆。

妈有很多种教训人的“秘密武器”,让之清从小就不得不绝对服从。“柳鞭”就是其中一种。

春天刚到,柳条刚刚经过一个冬天的风雪洗礼,在春日里暖暖的太阳照射下由枯变柔,但还未抽出绿芽,这个时候的柳条柔中带刚,最有韧性。

每到这时,小伙伴们都会折下几根柳条,在手上细细搓转,直到将外皮和里面的枝干分离开后,把外皮蜕下,成一个中空的小筒;

再把两头削齐整,其中一头留出半厘米宽的一小条,用小刀或者指甲刮去最外面褐色的表皮,只剩绿色的内皮,当作吹孔,一个柳笛就做成功了;

做柳笛一定要用这时候的柳条,早了,柳条还不够柔,任凭怎么搓皮和枝干也不会分离。

晚了,叶子绽出后外皮就脆了,一搓就裂,不会成中空的小筒。

这种柳条,却是之清最痛恨的。

每年这时,妈妈都会带着铁锹,去树上砍下一大把这种柔中带刚的柳条,用布带绑起粗的那头,细的那头便是分散开来的鞭头。

若之清哪天“表现不好”,妈就一手死死拽着之清,另一只手高高扬起“柳鞭”,狠劲甩下去,之清的后背和屁股,便马上火辣辣地疼。如此几下,之清的后背就血红一片。晚上睡前脱下衣服时,总会有血痂连着衣服被剥落,又是一次揪心地疼。

最初,之清挨揍的时候会哭着求饶。可是,有一次之清挨揍时哭的声音被院子外的同班同学听到,第二天在学校被同学笑话一通后,以后每次被揍,之清都倔强地死咬着嘴唇不肯出声,于是,她总会被揍得更狠。

极偶尔,哥哥也会挨揍。记得有一年冬天,村头涝池的水都结了冰,贪玩的哥哥和村里的小孩们一起上冰上去玩,还在冰上凿出一个冰窟伸手进去捞鱼。

妈看到后,又急又气。拽着哥哥回家后,把门前大树下的结的一大块冰放在院子里,让哥哥光脚站在上面站了半个小时。哥哥冻得嘴唇发紫,一个劲求饶,并再三保证再不会去玩冰了才被放下来。

那次,在家干家务的之清也被妈一顿揍,原因是没有看好哥哥。

总之,哥哥挨揍的时候,之清肯定也会被揍。而之清挨揍的时候,哥哥总是在旁边嘲笑她。

之清比哥哥聪明。自上小学以来,她就一直是班上的第一名。

可是,之清从来没有得到过妈的赞许。

在妈的眼里心里,只有哥哥是一块宝,即使哥哥考试不及格被留级;即使哥哥在村上调皮捣蛋被抓了现形扭送到妈跟前;即使哥哥屡屡欺负之清撕坏她的书本掰坏她的钢笔,妈都会淡淡地说一句,“男孩子,小时候就是要皮些,长大了才有血性!”

后来之清才知道,这句话,不过是妈掩盖重男轻女的一个说辞罢了。

自记事起,之清就知道,自己不论怎么努力,也不会得到妈的一句表扬和认可。别人家的孩子,包括哥哥,在妈跟前也会撒娇,但她不敢。她怕妈眼里的那种恶狠狠的火焰。

这种火焰,在爹每隔五六天回一次家再走后,会变得更加炽烈。为了防止火焰灼伤自己,之清学会了躲着妈。衣柜、炕沿下、桌子后、甚至臭气熏天的厕所,都是之清的藏身之所。

每次藏起来前,之清都会找一本书躲起来看,享受那一点点属于自己的自由时光。

离开妈,离开家,是长大后的之清唯一的想法。

3

“老婆,你终于醒了!刚才吓死我了!”

之清睁开眼,看着面前的老公,竟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她刚想张嘴说“没事”,眼泪就大颗大颗从眼角滑落。她紧紧拽着老公的手,似乎想靠这从痛苦的梦魇中走出来。

“老婆,你怎么了,告诉我……”老公一脸紧张。

“没事了,没事了……”之清哽咽着。自己从小经历过的事情,在身为城市家庭独生子的老公看来,简直匪夷所思。所以,之清从来没有把小时候的经历讲给老公听过。

“爹和妈呢?”之清问。

“他们带着粲儿去楼下玩了……”

“什么?这怎么行,他们人生地不熟的,还带着孩子出去……”之清心中立刻警笛大作。

“他们非要带粲儿下去,说去楼下坐摇摇车……”老公见之清一脸紧张,也跟着警觉起来。

“快,快走,下去找……”之清翻起身,硬撑着还有些摇晃的身体,拽着老公往下走。

之清心里很清楚,爹妈心里对孙子的执拗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她不敢想,为了逼她生二胎,爹妈能做出什么事情来。

之清和老公寻遍了小区内外,包括常去的几个小超市,摇摇车无休止地唱着歌,上面却没有粲儿,爹妈的身影也遍寻不着。

之清心里一阵发紧,她拿起手机给爹打电话。接通后,之清的一声“爹”还未喊出声,那头就传来妈蛮横的声音,“粲儿我们带去村里了,你什么时候怀上二胎,什么时候再来接吧……”然后,电话便断了。任之清再怎么拨打,都是一片忙音。

之清绝望地蹲下身去,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掉。

“老婆,这是怎么回事?爸妈怎么一声不吭就把粲儿带走了?”老公难掩怒意。

“老公,都是我的错!我们去把粲儿接回来好不好?我不能让他们把粲儿带走,他们不会善待粲儿的……”之清泣不成声。

之清和老公收拾好,踏上回村的大巴时,已经是下午三点。冬日炫黄的日头在车窗外一路跟随,甩之不去,之清本就心焦,更觉得口干知燥。

“老婆,你眯一会儿,这几天都没睡过一个整觉了。你别太着急,毕竟是你爸妈,不会对粲儿做什么。”老公拥过之清,让她靠得舒服一些。

之清不敢闭眼,怕一闭眼,就看到最怕出现的场景。之清的眼泪怎么也止不住,双眼早就又红又肿。她恨不得马上飞回村里。

随着大巴的颠簸,之清离城市越来越远,离村子越来越近。

车窗外,都是荒凉的田地,废弃的白色塑料地膜在黄土地上随风乱窜,就像找不到家的孩子,东躲西藏,想找个舒适点的栖身之所。一如十年前矮旧的房屋,墙头上苫着的干枯的苜蓿草,在风中摇摆不定,不时发出不满的呜咽,似乎也在怨天尤人。

这样的黄土地上,布满了小之清的影子。五六岁时,在田里拔草;九岁起,就弯着身子用铁锹给土豆加垄;十来岁时,割麦、晒麦、打麦、扬场……各种农活,之清都干得很熟练。

下了大巴,又雇了个小三轮,在寒风刺骨中行驶了一个多小时,才回到村里。天已经全黑了,走进村里那条熟悉的巷道,之清紧紧挽着老公的胳膊,以免被各家各户晾晒在路面上疙里疙瘩的牛粪、羊粪,还有牛羊吃剩的玉米秸杆等绊倒。

这条巷道,是之清长大的地方,也是她想方设法逃离的地方。小时候,之清经常在别的小孩子在巷道头玩耍的时候,干那些永远也干不完的农活和家务。

即使这样,之清拼着一股韧劲,从这儿逃了出去。她以为,从此可以远离这个地方,过自己的生活。可如今,她还是灰头土脸地回来了。

还没走到家门口,就听到了粲儿嘶哑的哭声。之清早就知道,等着自己的,只会比这更糟。

破旧的院门在里面用一把锈迹斑斑的大锁反锁着。

之清敲门,除了粲儿的哭声,再没人应。之清觉得心里有一只大手在使劲翻搅,搅得她心头直疼。她知道,爹妈这是跟她来狠招了。

风在巷道里乱窜,卷着牛粪、羊粪和其他乱七八糟说不清的臭烘烘的东西,直往之清身上扑,之清脸上的泪被风吹干又流下,流下又吹干,生疼。

“爹,你劝劝妈,你们这是要我的命啊……”之清的嗓子也哭哑了。

“爸,妈,你们有话说清楚,这是干吗?”一向好脾气的老公也急眼了。没有爹妈的声音,院里只有粲儿低哑的哭声。

之清又饿又冷,浑身被刺骨的寒风吹得冰凉。她瑟缩成一团,用胳膊紧紧地环抱着自己,想以此来让自己暖和一点。可根本无济于事。

之清的头又剧烈地疼起来,她用环抱着左胳膊的右手使劲按着太阳穴,太阳穴突突突得越跳越响,之清再次失去了意识。

4

之清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梦里,她一直在村里的黄土地上走,走得鞋底都快要磨穿了。

她担心鞋底磨坏了妈会生气打她,她就脱下鞋子拎在手里,光脚在地上走。

黄土坷垃硌破了她的脚底,枯黄的草根划破了她的脚腕,她越走越慢,好不容易,看到一片细细的黄土地,像细沙一般,之清赶紧跳进去,想让脚舒服一下,谁知,她一跳进去,就陷了进去。她越挣扎,陷得越深。

她不敢动了,可还是在往下陷,黄土马上就淹没了她的胸口。她大张着口,想喊救命,可是却发现根本发不出声来……

再醒来的时候,之清躺在医院病床上。一睁眼,只看到洁白的墙壁、洁白的床单、洁白的顶灯。床边一个人也没有,她疲倦地闭上了眼睛。

不一会儿,听到有人轻轻走进来,她想睁开眼,却觉得眼皮格外重。

来人看了看她正输着的液体,就又走了出去。

又过了好一会儿,她听到门口有急促的脚步声传来。她努力了一下,还是没有睁开眼。

来人没进来,在门口等了一会儿,又有人来,两人说起话来。

转载请注明:约嗲社区 yuedia.com 我们的青春故事  http://yuedia.com/category/qingchun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