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个邪邪的小故事:歹人
12月23号下午6点14分周五
南湖大学附近的公园里,一个身穿运动服的年轻女子正在紧张的寻觅着什么,望着周围匆匆走过的行人。天黑的很快,渐渐地,女人感觉周围的行人开始模糊起来,她犹豫着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黑色的钻戒,这颗钻石看起来非常古怪,它的底部是漆黑色的,而上面却不断闪烁着一种诡异的紫光,女人握着这颗钻石朝着公园的垃圾桶走去,天气很冷,但她的额头却已经见汗了。垃圾桶后面是一片树林,漆黑一片。女人越靠近垃圾桶,越感觉树林后边藏着什么东西似的,走到垃圾桶前,女人咬了咬牙,将钻石扔进了垃圾桶。
然而,一股冷风吹过,就在女人抬起头的瞬间,却看见极为恐怖的一幕。
从此,这个世界上少了一个人,多了一个鬼。
(小白作者,写的不好,请多担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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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号上午9点08分周六
南湖大学的307号宿舍,正在熟睡的陈冥被一阵阵吵闹的声音叫醒,他下意识的骂了句什么,然后不得不坐起身子,揉了揉疲惫的双眼。
“完了完了完了完了完了。。。。。。”
陈冥愣了愣:“警车声?搞什么嘛。”
陈冥跳下床,又伸了伸手抓住床上的衣服,三下两下的穿好后,他发现整个宿舍似乎就剩下他了。他感觉到很莫名其妙,平日里这几个货都起得那么早嘛???今天什么情况,怎么人全都不见了,外面出事情了么?不至于吧!
好奇心驱使着陈冥离开了宿舍,他走到外面,发现校门口聚集了大量的人,有穿着保安衣服的人,有教统计学的卢教授,还有大量的学生,他们都聚在校门口,而校外停着好几辆警车,陈冥只听见那些警察不停的在喊着:“回去,都回去,现在谁也不许离开!”
陈冥低了低头,看见自己脚下有一颗黑色的钻石,他很好奇的拿起钻石仔细看了看。这是谁掉在这里的?校园里居然有人带着钻石。
陈冥抓起钻石向门口跑去,挤在人群最后的张兴哲看到了他,朝他挥了挥手:“嘿!陈冥,你过来。”
跑过去后,陈冥呼哧带喘的扶着膝盖,问道:“这什么情况啊今天,校门出事了么?”
张兴哲神秘兮兮的说道:“我告诉你,外面死人了!”
“啊!?死人了,谁啊,怎么死的卧槽。”
张兴哲似乎不太相信的说道:“我听说哈,死的是一个女人,挺年轻的,但是吧。。。”张兴哲想了想,咬咬牙说道:“死因警方一直没调查出来,现场一点线索都没有,你敢信?现在警方要给这起案子定性为女人自然死亡。”
“别胡扯了,哪儿有年轻人自然死亡的,肯定是别的原因,会不会是自杀?”
张兴哲摇了摇头说道:“兄弟,我告诉你吧,只告诉你啊,你最好别外传,因为警方肯定会让我们保密的。。。”
陈冥不耐烦的呵斥道:“我说你哪儿那么多废话啊,到底怎么回事。”
“这个女人应该是昨天晚上就死了,发现尸体后警方一直在调查!直到今天,很多人都发现了,警方才只好出动警力维持秩序,怕引起大家恐慌!因为这个案子,没有目击者,没有脚印,没有任何线索,女人既没有中毒痕迹,身上也没有伤口,目前最可信的说法,是她在晚上5点-7点多之间,走到垃圾桶附近突然心脏停止跳动,然后就这么倒在地上死了。”
不知道为什么,听完这番话陈冥突然感到很不舒服,他攥紧了戒指,将它随手扔在了身后的地上。本来他打算先拿在身上,找到失主以后再还给他,可现在他却觉得哪里不对劲。
校外的某个警察举起了大喇叭:“各位老师同学们,很抱歉今天耽误了你们的时间,但是现在警方确实需要调查情况,请你们先回到自己的宿舍,教室或办公室不要离开,我们警方会尽快调查清楚的,感谢你们的配合!”
说完他转过身对自己身边一个高大消瘦的男人说道:“王队,还说什么?”
被称为王队的男人摆了摆手:“不用说了,你跟他们在这看着吧。”说完,队长王坤整理了下警服和帽子,上了身后的一辆警车:“走,回队里。”
校内,看见了张兴哲和陈冥的胖子康帆兴奋的叫着:“冥哥,老张!”说完胖子和另外两个男生跑了过来。
一个叫做彭刚的高大男生给了陈冥一拳:“你特么起了啊,猪吧!”
陈冥故作生气的回了彭刚一拳,说道:“还不是被你们这堆人弄醒的,老子梦里正和一个马尾妹子———”
“去你大爷的吧,净想着跟妹子,想兄弟了么!”彭刚骂着
“怎么着,下回睡觉想你?”
“滚!”彭刚踹了陈冥一脚后,也忍不住笑着。
另一个戴眼镜的男生有点紧张的说道:“我看这架势,警察还得在门口守半天,咱们下午怎么办?”
胖子康帆皱眉说道:“我说老马,都出这事还想着网吧呢,今天都死人了还撸个毛啊!”
陈冥叹了口气,他说道:“这事有点。。。”
“不对劲是吧?”彭刚严肃的接过了陈冥的话:“知道年轻人只有什么情况下会自然死亡么?”
“自然死亡?”康帆问道
“就是心脏停跳,可你们知道什么情况下才会让一个健康人心脏停跳么?”彭刚此刻的表情严肃的让人害怕。
陈冥低头踩着地上的石子说道:“被吓死。人遇到令他极其恐惧的——东西时,会被吓死,被吓死的瞬间心脏就会停止跳动,这种情况有时就被称作自然死亡,但是一个年轻女人为什么会在大半夜去公园的垃圾桶附近呢?想不通。”
五人面面相觑。
张兴哲突然开口道:“那个,我听说她好像不是学校的学生,听说是附近的一个普通住户,估计是个上班族什么的。”
“听说听说,你丫听谁说的啊。”
“听翔哥说的啊,他那天正好在公园,而且他说自己是目击者,他甚至看到了警察一开始调查。。。。。。”张兴哲说道。
“翔哥?就那个篮球队队长?”彭刚问道
郑宇翔,南湖大学篮球社的成员,也是号称南湖最强队伍的“天狼星队”的队长,外号翔哥。郑宇翔喜欢运动,在球场上从来都是女人们关注的热点,也是令队友爱,对手狠的一个超级前锋。但是平时的郑宇翔却冷漠至极,据说他一个月说不过十句话,当然了,那只是夸张的说法。关于郑宇翔有没有女朋友的事情,一直是女人们八卦的热点话题,但是郑宇翔本人对这件事情却并不怎么在意,每当有女生主动凑上前问这个问题的时候,郑宇翔只是淡淡的“哦”一声作为回应。
彭刚有点兴奋的问道:“那他人现在干嘛呢?”
“回家了啊。。。”张兴哲说道:“他跟我说,他听见警察说这个案子很棘手,要调查南湖大学,他觉得麻烦,就躲过警察悄悄翻墙回学校了,然后一个多小时前吧,他回家了。”
众人不禁感叹:这孙子
门外的人们在警察的阻拦和劝告下也只好纷纷离开校门口往回走,警察也终于松了口气,看得出来,熬了一晚上的他们也是疲惫不堪,好多警察望着人群散去后,也终于能够从车上拿出几瓶水喝了起来。
“现在怎么着?”康帆问道
“买几盒泡面呗,我早上还没吃饭呢,你们吃不,一起去?”彭刚提议道
众人都点头决定离开门口去超市买吃的,陈冥是队伍最后的,他离开自己站的位置时刻意的回头看地上看了看,然而地上什么都没有,刚才的钻石呢?
前阵子沸沸扬扬的“辱母杀人案”还没出个结果,热度似乎已经慢慢在消退了。母亲的不堪凌辱、儿子的鱼死网破,随着热度渐渐退去,我不禁感慨尊严不过被视作尘埃,生命不过被视为草芥!时间真是一剂良药,没过多久,便治愈了网民的愤怒。
黑社会到底离我们有多远?其实,我拼命考上大学,就是为了结束与黑社会为邻的日子!
1.注射器与带血的针头
读大学之前,我一直生活在一座五线北方小城,从我出生开始,就没有搬过家。我家离学校很近,无论是小学还是中学,步行路程均在十五分钟以内。
初中同学是从全市各个片区考过来的,开学一个多月,大家互相熟络了,我渐渐听到了一种让我感觉很不舒服的声音:“你家一直住在这,这里很乱吧?我妈让我放学后和同学结伴回家,说这一片黑社会很多!”
读小学时,同学基本都来自同一片区,从没觉得有什么不适应,只是时常听说有同学被小混混打劫了零花钱,这样的事情从一年级到六年级都时有发生,我们早就习以为常了。直到听到来自其它片区同学的质疑,我才开始留意这个我生活了十几年的街区的异样。
一个周末,我无意间听到了母亲和姨妈的谈话:“姐,我和你说,我们这的停车场隔上两三天就会出现注射器和带血的针头,肯定是瘾君子留下的。以前孩子们放学总在那里玩儿,现在我真是不敢让她去了!”
“有这事?”
“前几天,我女儿小学同学的妈妈因为盗窃被抓了。她既吸毒,又贩毒,没钱了就以打麻将之名攒个局,顺便从别人家顺点东西!”
有一次我背着妈妈偷偷溜进停车场,果然看见了注射器和带血的针头,那一次开始,我竟害怕起了自己从小生活的地方。
2.我是摆摊的,打我的不是城管
随着社会的转型和经济结构的调整,1999年前后,我们那座五线小城的人纷纷下岗了。
离开了集体,每一个人都必须以一己之力在社会上谋生,对于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人,这种转变真是一件太难太难的事情。特别是曾经那些事业单位里的老油条,靠着一腔油滑深受领导喜欢,面对自谋生路,他们第一没有技能,第二怕失面子,于是,在社会的进步中,处在了骑虎难下的尴尬位置。
那一年,我们对门的塑料厂副厂长竟然也下岗了!还在上初中的我每天出出进进也能看懂他因现实落差而导致的忧郁和失落。
靠着极其有限的下岗生活金维持了将近一年,节衣缩食依旧入不敷出,于是,他终于放下了面子,支了个摊在街角买起了炒面。
生意日渐红火,勤劳有了回报,也让他彻底放下了面子的包袱,“我不是什么厂长了,我就是个买炒面的,虽然听起来不如厂长,但实惠,一个月下来比当厂长时赚得还多,我挺知足的!”后来,他日渐丰富了货品的种类,除了炒面,还有炒饼和包子稀饭。
这样的日子大概又过了一年,突然有几天我没见到他,等再见到他时,头上缠着纱布,手臂上挂着绷带,面孔淤青得让人害怕!他被人打了,狠狠地打了!
“两周前有几个男人和我说,让我以后别在这做生意,说这片是他们大哥的。我知道是谁,咱们这一直都归他管,但没想到现在他们连我这小本生意也不放过!
“后来,我换了个地方摆摊,还是被警告了,我就又换了地方,换了个不起眼的,人流量也就以前三分之一的地方,可他们又来了,说我太不识相,就三个人一起把我打成了这样!”邻居问起他的伤,他这样答道。
3.要么不管你的死活,要么你现在就没法活
小学三年级开始,我家附近就有个烤羊肉串的摊档,放学后妈妈经常给我买几串解馋。摆摊的是个总带着一副墨镜的中年男人,听说是因为一只眼睛有残疾,才时常带着墨镜的,也正因此,大家都叫他“眼镜”。
几年了,整条街的人早已习惯了他和他的羊肉串,街里街坊熟络了,大家都知道他是从农村来的,在这没什么亲戚,也没什么手艺,一家四口就是靠着他烤羊肉过活的。
差不多和炒面摊同时,烤羊肉串的摊位也不在了,烧烤的炉架和桌椅板凳凌乱地散在地上,几天了,还在维持着被砸抢过后的狼藉。听附近小卖部的店员说也是同一伙人干的。
“那天他们把‘眼镜’打得可惨了,血流了一身。‘眼镜’跪在地上求他们说,‘大哥,求你们了,我们一家就靠这点小生意活命呢!’‘管你的死活?老子让你现在就没法活!’临走那些人还放狠话说,‘要是明天再摆摊,下一次打得就是你儿子和媳妇!’
“‘眼镜’躺在地上哭了好长时间,我们真想出去把他扶起来,可真是不敢。直到他老婆像往常一样准备帮他收摊时,才知道了真相,那时‘眼镜’已经晕过去一阵了。他们是坐120走的,从那天起,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了!”
从初中开始,我便越来越讨厌,甚至痛恨我所生活的街区!
4.你怎么忍心欺负我们孤儿寡母?我是你的弟媳呀!
暴力或许真的是会传染的,生活在暴力文化中的人们,似乎不知不觉间就会染上暴力属性。我曾见过一点都不亚于黑社会残暴的普通人。
初二那年,我们住的四合院搬来了新的邻居,是正房邻居的弟弟和弟媳。正房夫妻俩住的是父母的祖产,弟弟结婚后一直在外租房,弟弟因盗窃被判刑过一年,刑满释放后工作难找,没什么收入,父母便让他们与哥嫂同住在祖宅里。
哥嫂独占祖宅已经十几年了,突然要让一半出来着实不情愿,但又没办法,一口恶气就这么压着。
没过多久,弟弟再一次因为偷窃被发现而出逃了,哥嫂故意找了个茬就闯进弟弟家,两口子一起把弟媳打了!
哥哥用脚踹,嫂子又是拽头发,又是扇耳光,两口子的口水轮番吐在弟媳脸上,任由一旁的小侄女惊叫哭喊,却视之不见。
“你怎么忍心欺负我们孤儿寡母?我是你的弟媳呀!”弟媳声嘶力竭地哭喊,丝毫唤不起哥嫂的一丝怜悯。弟媳妇好不容易抱着孩子跑出来时,内衣都被撕烂了,半个胸露在外面……
那天半夜,一向睡觉很实的我被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喊声惊醒了,是弟弟半夜里回来用铁棍给哥哥的脑袋开瓢了,之后又窜着房顶逃走了……我们的那个院子那几天真是一股血腥味儿,弟弟继续出逃,哥哥也住进了医院,嫂子终于压抑了积怨和愤怒不再找茬了,原本血浓于水的两家人再也不说话了。
5.我拼命考上大学,就是为了结束与黑社会为邻的日子
我的高中生活开始了,我家那一带也被传出了拆迁的风声,拆迁的诸多政策我并不懂,只是看着一些人已经开始谋划着占政府的便宜了。我们住的那个院子临街的一排是窗户,屋门都是在院子里面的,突然有一天,街面上多出了一间十几平方的房子,占用公共面积私自盖房也太过明目张胆了吧!
如果换了别家,一帮喜好搬弄是非的妇女恐怕早就用口水招来了政府爪牙的干预,可这次盖房的是大家都知道的黑社会人物,街坊们谁都没吭一声,政府部门视而不见,于是,这只突然造访的“怪物”就这么顺理成章地安营扎寨了。
这是我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我本应对它充满感激与思念,但我却越来越想从这个充斥着恐惧和暴力的地方逃离!
初中成绩并不算好的我,高中三年真是全力以赴了,我拼命考上大学,就是为了结束与黑社会为邻的日子!当我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我没有丝毫犹豫,开始和妈妈一起变卖家当,彻底和这里告别了!
我去南方读书,已经退休的妈妈就和我在一起生活。
一年后,我们回来探亲,逛街时偶遇了当年祖宅里住着的儿媳妇。她比我妈妈小几岁,管我妈妈叫姐。
“姐,你们现在去哪住了?”
“我和孩子一起在她读书的地方生活。你是身体不好吗?怎么脸色这么差?现在搬到哪住了?”
“姐,我好羡慕你呀!我丈夫自从跑了就再也没回来,院子里的人都搬走了,只有黑社会家和我家。人家是三倍的补偿金也不搬,还想讹诈更多;我是想搬却实在没地方搬!我没技术也没文化,只能帮人家卖卖衣服。丈夫一跑,婆家更是不管我们娘俩了,我和女儿只能住在祖宅里,住一天算一天吧!
“水电早就被停掉了,后来就有人半夜砸烂玻璃,往屋里扔石头,孩子吓得天天哭。开始我还换新玻璃,后来也不换了,换完了也是砸。咱们北方不比南方,大冬天零下十几度,女儿和我就在这没玻璃的房子里过了个冬,每天都担惊受怕的,真不是人过的日子!
“黑社会那家隔几天晚上就聚集好几十个男人,动不动就是往箱子里装砍刀的声音,我不知道他们要去做什么,也不敢看,但真是吓破胆……”
我采访了一位学姐,学姐把她的故事讲给了我,以上所写,就是我从她口中听到的。我一直以为黑社会离我非常遥远,直到学姐把她的故事讲给我听,我才明白于欢不只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
你也是正在遭受黑社会侵扰的于欢吗?或者你是我的学姐,已经成果地摆脱了黑社会呢?黑社会离你有多远?你真的清楚吗?
1、珠珠
我和珠珠原是青梅竹马。小时候的我们,毫不怀疑地认为,我们以后会结婚生孩子,那时的珠珠还总是担心生孩子会疼。
我安慰她说:没事,大不了,不要孩子。
在我上小学之前,珠珠的爸爸比较争气地赚了一大笔钱,然后珠珠一家便搬到了县城生活。从此我跟珠珠天各一方,她开始在县里的小学读书,而我依旧在我们村里上学(xiao,二声)。
为此,我在心里曾多次对自己的父亲表示过不满意。我之所以对父亲不满,首先是因为我跟珠珠的分开,其次是珠珠家直接从村级跳到县级,给依旧只能在村级行政区里生活的我带来不小的落差。
落差,对于一个拥有着强烈自尊心的少年来说便是伤害。
从那以后,我便失去了这位红颜知己。虽然我所在的村子跟县城只有十五公里的距离,但这个距离对于那时连一辆儿童自行车都没有的我来说何止是遥远。
好在,我比较努力也比较幸运,经过多年的抗战,我并没有像村子里其他的战友那样被九年义务教育所击垮,我考上了县城的一中。
在县一中,我再次遇到了珠珠。那个曾经跟我一起活泥巴的人儿此刻已经出落的亭亭玉立,她虽然穿着略显肥大的校服但并没有拖垮她的美丽。
2、再遇
再遇珠珠,我并没有感到太多的惊喜,反而有些陌生与不知所措。珠珠的脸上并没有露出特别的表情,她似乎很开心,一笑便露出了那对标志性的漂亮的小虎牙。
我以为她张口会说普通话,因为很多县城的女孩都说普通话,但出乎意料,她依旧是一口土味儿家乡话。
珠珠邀请我去她家吃饭,被我委婉地拒绝了,因为我觉得她也许只是出于客气才那样说的。后来,我将我的想法告诉了她,她却笑我傻,她说她当时是真心想让我去她家吃饭的。
一别十年,从再遇到再次熟悉,差不多花了半年的时间。半年后,我们再次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我其实心里有些失落的,因为你若跟一个女生成为无话不说的那种关系,便很难再成为情人关系。
高二的某一天,珠珠问我:“思涂,有什么好看的小说推荐一下?”
当时的我喜欢看日本漫画不爱看小说,我看过为数不多的小说便是古龙与金庸的武侠小说,但我觉得女孩子应该不会喜欢那种类型的小说。
恰巧,我从同学那里听说有一个名叫村上春树的日本作家写的一本名叫《挪威的森林》的爱情小说很好看,于是我毫不犹豫的推荐给了珠珠。
后来,珠珠问我:“你有没有看过《挪威的森林》?”
“没有。我不喜欢看爱情小说。”我实话实说。
珠珠将手里的那本《挪威的森林》递给我,脸上带着奇怪的微笑,“看看吧,挺好看的。”
我从小就听珠珠的话,这一点即便是我长大了也依旧没有改变。晚自习时,趁老师不在,我开始看那本小说,越看越是头皮发麻,这哪是爱情小说?这分明是性爱启蒙书。
我将这本书性···推荐给了珠珠?
“那本书好看吗?”再次遇到珠珠时,没想到她竟然会这样问我。
“其实,那个——”我一时语塞,支支吾吾的不知道怎么回答。
珠珠又笑了,虽然我很喜欢看她笑。但这个时候我却无暇欣赏,只是感觉越发的尴尬。
“你很单纯呀,思涂同学。”
我觉得这话里有嘲讽的意味,内心的尴尬瞬间被一种男子气概所取代,我觉得我不能让她看不起我。
我刚要说,这本书虽然看起来有点黄,但很真实,很深刻,是符合日本国情的。
却听见珠珠说,“嗯···嗯,我喜欢你的单纯。”
3、烟消
我们约定——实际上是珠珠的规定——高中最多只能牵牵手,并不能进行更深入的恋爱动作。
可是,我却没想到这样的约定让我们的恋爱永远停留在了牵手这一初级阶段。
珠珠再次离开了,这次她不再是离开村子去了县城,而是离开了这个世界,去了另一个世界。
我甚至没有见到她最后一面,我原本要见她最后一面的,但她死活不愿见我,她说她的头发都掉光了,她不想让我看见她丑陋的样子。
这虽然不是我第一次面对死亡——在我很小的时候爷爷跟奶奶便离开了我——但这次感觉不一样。死亡真的是一件让人失去希望的事情。
当一个你爱的人离开你所在的城市去往另一座城市的时候,甚至你爱的人不再爱你的时候,你虽然同样会感到悲伤,但这种悲伤是可以通过心存侥幸或虚无缥缈的希望所弥补的;但当你爱的人撒手人寰的时候,那种悲伤是缥缈而绝望的。
因为你知道你再也没办法听到她的声音,看见她的笑容,再也没办法牵她的手了。
她在你所在的时空里真正地烟消云散了。
4、未知
得知珠珠去世的消息,是在高考成绩公布的的第一天,我的考试成绩超过了一本分数线,但这并没有给我带来丝毫的喜悦。
这个暑假,我没有待在家乡,而是去了另一个城市,为了打工赚钱,更是为了逃避——我不敢再待在那座城市。
我不愿意相信珠珠就这样离开了,我不止一次地怨恨自己的懦弱。珠珠在的时候,我为什么不能抱抱她,亲亲她呢?珠珠走的时候,我为什么不能坚持自己的想法去跟她道个别呢?
一个男人,我为什么总是那样听女人的话呢?!
这个暑假是疲惫的,也许只有疲惫才能填补内心无尽的空虚。
大学开学后第二周,我便请了两周的假期。
我决定一个人进行一次旅行。
这次旅行是奇怪且未知的。之所以奇怪,是因为我决定进行这次旅行是源于我做的一场春梦。之所以未知,是因为我不知道这场旅行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它就像数学中的一个未知数x。
说起那场春梦,那是我成年以后做的第一场春梦,也是那年的秋天做的唯一的一场春梦。
我梦见了珠珠,梦里,我不仅抱了她,亲了她,还跟她睡了觉。就在高中那块长满青草的足球场上。星空为被,青草为床,偌大的足球场,就只有我们两人裸身相对。
“思涂,喜欢跟我做吗?”珠珠说。
“喜欢,非常喜欢。”我说。
珠珠将头靠在我的胸口上,“后悔吗?后悔在我死之前没有跟我做?”
我没有说话,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思涂,还记得高三的时候你告诉过我,再次遇到我之前,你曾经暗恋过一个女孩子。”
“记得,是我的初中的同桌,名字叫陈灿。”
“去追求她吧,答应我,去追求她,然后······”
我醒了,我不记得珠珠最后跟我说的什么话了,这与即将开始的旅行一样,同样是个未知数。
5、同桌
初中的同学,我已经有好几年没联系过了,不过没联系不代表不知道他们的动向。
打开空间,我找到了一个小橘猫的头像点了进去。“小橘猫”最近的一条状态是这样的:讨厌军训,本来就不白的皮肤真的要晒成煤球啦!
这句话下面,并排放着两张穿着大学军训校服的女孩的照片。女孩眼睛很大,面容清秀,她的皮肤并没有她所说的那样夸张,只不过太阳对像她这种皮肤白皙的女生不太友好罢了。
她就是陈灿,我曾经喜欢过的一个女孩儿。
想跟她说句话,但想了一下也无话可说,便作罢。
陈灿考上的大学叫泰山医学院,我记得初中时她的理想是想成为一个作家。也正常,理想这种东西本就是一种一厢情愿且容易动摇的臆想,我记得我之前的理想还是成为画家呢,但我考取的大学却是跟画画毫无关系的建筑大学。
我跟陈灿在初中当了两年的同学,陈灿是个性格开朗容貌上佳的姑娘,当时在我们班级陈灿算是为数不多的的美女。
陈灿属于聪明一类的学生,所谓的聪明类,便是那种看起来并没有认真学习,但成绩却好的一塌糊涂的人。她爱看小说,她最爱看悬疑推理类与武侠类的小说,晚自习对于我来说一向是枯燥乏味的,但对于她来说却是极为快乐且宝贵的时间段。因为她可以安安静静不受老师讲课声音‘打扰’地看小说了。
在她的熏陶下我不知不觉的也读了几本古龙与金庸的武侠小说。
当时我的情窦半开,虽然我也总是意淫爱情电影与电视剧上的女主角,但对我这个长得还算漂亮的女同桌却没有半点意淫的冲动。
那时追她的男生并不算少数,有的跟我关系不错的还让我为他们传递情书。我一开始觉得帮朋友做这种事只是举手之劳,对于我来说并没有好处或者坏处,但后来我的想法因为一件小事改变了。
一个夏天的夜晚,我发烧请了病假在学校外面的诊所输液。
半躺在简陋的病床上,我感到头脑昏沉,眼皮都感觉异常的沉重。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传进耳朵:“‘司徒’兄,一个人在这里逍遥自在,怎么不叫上我这个老同桌。”
只见,一个身穿青衫白裙如同武侠小说人物模样的陈灿走进了这件简陋的病房。
我愣了有好一阵子,言语功能才恢复正常:“你这衣服是哪来的,我记得白天你不是还穿着校服呢吗?”
“网上买的,刚邮到,好看吗?”她在我眼前转了一个圈儿。
“好看,就跟武林中的第一美人沈璧君一样的好看。”我见她手里拿着古龙的那本《萧十一郎》,虽然这本小说我并没有看过几章,但却也知道里面有一个叫沈璧君的绝世美女。
“我才不想当沈璧君,要做就做风四娘,一个率真,自在又专一的姑娘!”
“好吧,你喜欢就好。话说,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而且,晚自习不用上的吗?”
“知道你在这并不难,咱学校附近并没有几家诊所。至于晚自习嘛,你了解我,只是换个地方看小说罢了。”
“所以说,你来着是为了陪我?”我心里有些感动。
“算是吧,反正我自己在座位上也挺没意思的。”说完这句她便没再说话,斜躺在我旁边另一张空着的病床上继续看起了手捧着的小说。
我开始第一次“不怀好意”地打量起我这位异性同桌。
她的腿很细很白,在白色的沙裙中若隐若现;青布衫下那微挺的胸部此刻正起起伏伏,未被书本遮住的雪白的颈部上正挂着几滴晶莹的汗珠······脚下那双洁白的帆布鞋此刻正一摇一晃,似乎正对着我招手。
这个场景虽然并无半点露骨的成分,也与性感擦不上边儿,但我承认那一刻我罪恶了。从此我看我这个同桌的眼里便多了一点特殊的意味,别人让我帮忙传情书的时候我也不再那样淡定了。
但,当时木讷的我跟活泼的陈灿并没有在那个单纯而美好的时代擦出浪漫的火花。后来,陈灿也没再穿过那件跟她很配的颇具古风的衣服,而我也有幸成了唯一一位看过她穿那件衣服的人。后来,我问过她为什么不穿那件衣服时,她告诉我说觉得不好看便退掉了。
但那件衣服穿在她身上真的很美。
6、回忆
我没有立刻买火车票前往泰安去找陈灿。
想先回趟家去珠珠的墓前跟她说说话,我觉有我有很多心里话要对她说。北京去禹城的火车只有下午四点半的唯一的一趟。
在网上买车票发现这唯一的一趟车票已经售空。于是,买了去德州的车票打算晚上在德州住一晚第二天再回禹城,反正这次回禹城的目的并不是想回家所以并没有告诉父母。
我买好了车票,收拾好行李便前往了火车站。
我总是很纳闷为什么北京车站无论什么时候总是那样的拥挤?难道每天都有人被吸引到这座大城市或者说每天都有人因为厌恶要远离这座城市。
我忽然想起了一本小说,钱钟书先生的《围城》,我说过我并不爱看书,我知道这本书是从珠珠那里,还是从陈灿那里来着?我的脑子一时混乱,记不清楚了。
北京这座大城市对于人来说不正是一座“围城”?这座车站不正是便是围城的一个缺口?想离开的从这个缺口里挤了出去,想进来的从这个缺口里挤了进来。
在这进进出出的拥挤中,一座城市的繁华便由此展现了出来。
这不是我第一次离开北京,或者说考上北京的大学并不是第一次来北京。第一次来北京是在我小学四年级那年,由于成绩还算理想,老师便为我报名参加了奥数比赛。
不知道是不是运气好我闯进了决赛。闯进决赛的学生全禹城只有十人,另外九人都来自禹城市实验小学,而我是唯一的一个来自村小的人。
也许是身份的原因,我在这优秀十人组中似乎显得更加优秀,因为大家总是一脸神秘地看着我。带领我们去北京参加决赛的老师是个十分幽默的男老师,我感觉他应该是十分喜欢我的,因为他第一样看见我便一脸微笑地看着我说:“同学,把脸上的鼻涕擦掉。”
这时我才明白,也许大家看我并不是因为我的优秀,而是因为我的脸上挂着鼻涕。
我顿时羞红了脸,还好我长得黑,以至于羞红难以击败黝黑的肤色而呈现在脸上。我把鼻涕擦的干干净净后,大家好像不那么看我了。
说到这里,我不得不提起我人生中暗恋的第一个女孩子。我并没有在珠珠面前提起过这个女孩子,因为我也几乎忘记了这个女孩子,只知道她叫苏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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