阉人的生活血泪

即使有最高昂的兴致与最强健的体力,苏丹也无法应付后宫那么多嫔妃的需求,而大多数苏丹并没有上述条件,更何况他们还有很多军国大事要处理,因此,嫔妃们在一年里头平均只能有一到两个晚上“分沾”到苏丹的#雨露”而已。以一(苏丹)敌千(嫔妃),即使以中国道家的标准来看,也是一件无法摆平的事,因此,帝王后宫在表面的奢华背后,实隐藏着祜躁、厌烦与挫折的心理气氛,而这也使得后宫成为一个难以掌握与管理的是非场所。伊斯兰教国家远在奥图曼帝国之前,即根据该地区特有的传统,将这个任务交给被认为最合适的人选——阉割过的男人,也就是宦官。

基本上,理由相当单纯,阉割过的男人无法染指嫔妃,一个生殖器被全部或局部割掉的男人,皇帝可以“放心”地让他在后宫四处走动,从事各种服务。但理由尚不止此,早在公元前6世纪,塞鲁士大帝(CyrustheGreat)就认为阉奴和他的家庭脱离关系,自己又无法结婚生子,没有亲情瓜葛,这种人最能效忠他的主人,乃是最忠实的仆人。他们虽然不能人道,但其他方面的能力并不逊常人,塞鲁士说:“在主人遭遇不幸时,没有人比阉奴表现出更大的忠诚来”,因此,在他身边照顾他,保卫他的都是他最信任的阉奴。

但塞鲁士也不是近东地区第一个起用阉奴的统治者,根据公元前14別到1250年间的亚述帝国法律,丈夫如发现妻子和人通奸,他可以杀死两人,或者只将妻子的鼻子割掉及将奸夫阉割。亚述帝国官家机构及王族后宫服务的阉奴不虞匮乏,正表示这种刑罚有某一程度的风行。在后宫服侍嫔妃的阉奴,做任何事情都必须和嫔妃们保持七英尺以上的距离。

亚述帝国的后继者波斯帝国则更进一步,将监狱里的囚犯阉割,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说,波斯人只挑选最英俊的年青罪犯来阉割,这表示这些阉人并非为传统的宫阉生活而设的。有名的波斯王大流士甚至要求巴比伦及亚述的残存王国提供500名阉割的青年做为贡品,贩卖阉奴的习俗似乎从那时候就开始萸延开来。

中国人可能是从波斯人那里学得以阉人做为帝王家仆的观念,但也可能是自行发展出来的。在中国早期的刑罚里,有相当于阉割的“腐刑”,受腐刑的罪犯被迫要到帝王之家服务。当这种罪犯短缺时,就以金钱收买穷人家的男孩来阉割充数,但在中国,以阉人为家奴的只限于帝王之家。

希腊在受到波斯的影响下,也有阉割的事例,但主要是一种商业行为。根据希罗多德的记载,在奇涯地方有一个名叫帕尼尔尼斯的人“靠一种肮脏的贸易营生,他把他可以弄到手的英俊的男孩阉割,运到沙迪士或埃非色斯髙价出售”。罗马帝国也有从事阉割的“理发师”,不仅当时新兴宗教的神职人员支持阉割,某些贵妇的情夫们也双手赞成。后来德米钦大帝明令禁止阉割,不过奴隶贩子仍操纵着阉奴的市场。

在基督教的拜占庭帝国,阉人另有他们独特的命运。因为王位的继承充满了明争暗斗,而使统治者不得不选择被认为没有家族野心也就是没有后代的人来担任大官或教会的主教,在当时,帝国有八个重要的职位都保留给这些人。结果,一些生了很多儿子的父母就将其中一两个送去阉割,希望他们将来出人头地后,能庇阴没有阉割的兄弟们。而确实也发生过这种事情,其中最有名的是JohntheOrphanotrophus,在他得势后,他企图将他的大哥,然后是他的侄儿扶上帝国的宝座,米迦勒六世愤怒之馀,将他放逐,并将他家族中所有的男人悉数阉割。

但在西方的基督教王国,则甚少采行以阉人为帝王家奴的制度,一方面是每个国家的国土都不大,不必授权他人,而国王“象里”也没有那么多需要管理的女人;而且,西罗马教派特别谨记旧约申命记里所说的一句话:“那些在石头中受创的人,或者私处被切掉的人,不能参加上帝的圣会”,这是古代希伯来人遗留下来的典型游牧民族的观点。而这种起源于希伯来的观点可能随着阿利安人的入侵而传到印度,印度人认为阉人是极为不洁的,印度的皇宫主要以年老的男人及武装的女人来守卫。

一般而言,伊斯兰教徒并无人种的歧视,但对阉人则“黑白分明”,在后宫服侍嫔妃的都是黑阉奴(约600到800之数),而白阉奴则只在苏丹自己的住处服务,这种“黑白分工”有它实际上的考虑,因为没有人能确定那些白阉奴是否真正的性无能。从非洲来的黑阉奴外生殖器全部割得干干净净(小便时需借一根炉管子之助),但15世纪来自匈牙利、斯拉夫、德国等地的白阉奴,通常只割掉他们的睾丸^从希腊时代或者更早以前,人们即已经知道阉割并不会使性欲消失,一个阉人如果阴茎还在的话,在某些情况下还能勃起,甚至还能射精。希腊人知道这个内幕,罗马人也知道。罗马的讽剌诗人朱文诺尔(Juvenal)即曾写诗讽刺一些罗马贵妇豢养阉人做为情夫的内幕。

当时没有人知道被截断的阴茎是否还会“生长”,近东地区的御医一直小心提防后宮里的阉人,但中国在这方面似乎有所疏忽。据说直到十八世纪,才有一位大官(因为有个宦官得罪了他)向乾隆皇帝报告说“阉人虽已被阉割,但在很多情况下,被切掉的阴茎仍会长到需要再一次阉割的长度。他听说明朝就曾发生过这种事(但正史里并无记载),太监与嫔妃间传出秽闻……为了防止发生类似情事,他请求立刻检査宫中所有的太监,对又长出部分阴茎的太监再度‘斩草除根,。”乾隆皇帝同意他的建议,结果很多太监又被迫进行另一次非人道的“手术”,不少人且因此而死于非命。中国的阉割和非洲类似,是将阴茎全部割掉,可能是第一次阉割时残存的组织形成疤瘤,而被误以为是“再生”的阴茎所致。

男性阉割有四种方式,有的是将阴茎和睾丸全部割除,有的只是割掉睾丸。若是年纪很小的幼童,只将睾丸压碎、扭挤或压缩,即能造成永久性的伤害,性器无法发育。有时候则只割掉阴茎,保留睾丸和生殖能力,但却无法发挥。阉割的方法和卫生设备各地不一,因此死亡率也有很大的出入。17世纪,尼罗河上游是“全阉”奴隶的主要供应地,在全阉后能活存下来的只有四分之一。

阉人如何处理他的“家珍”,为人类心理学提供了一个有趣的偶然启示。法国哲学家华莱理(PaulValery)曾说,法国大革命期间的历史学家将时间花在用被砍下的头驴互相“炮轰”上,而古代叙利亚信奉大母神(Cybe>的信徒则表现得更为出色,他们将割下来的生殖器抓在手里(大母神教的祭司有在神庙前自阉的仪疼),在大街上狂奔,直到跑不动,而将它丢进最近人家的窗户。大母神教传到罗马后,祭司亦需阉割,罗马公民是否反对那种奇怪的仪式,史上没有记载,但罗马大母神教的祭司似乎表现得较为安详,他们以某种生殖仪式将他们的“家珍”埋在地下。而中国的阉人则不愿和他们失去的东西分开,他们对待“家珍”的态度就好象小孩子对待他脱落的牙齿般,将它装在一个密封的容器里,放在高处的柜子里,等到他过世时,一起和他的遗体入棺。但保存“家珍”还有其他原因,直到19世纪末,一个太监要升迁,必须拿出他小心用盐腌好的“家珍”让上司过目,才能过关。

在一般人的想象里,阉人常有一幅讨人厌的、阴险的嘴脸,说话声音尖锐、皮肉松软、喜好美食及声色之娱、性情乖戾、报复心重等。如果他本来就有这些倾向,那么,阉割适足以鼓励其滋长。但以拜占庭帝国的阉人观之,在自愿阉割的人身上,就看不到这种强烈的“阉人形象”。事实上,阉人是令人同情的,他们先是非志愿的成为一个社会体制下的牺牲品,然后又因这种栖牲而受人鄙视,他们有权利表达他们的愤想。[在帝王宫闱里供差遣的阉人没有留下回忆录之类的东西,我们很难知道他们的心情。但在成年后始被迫阉割者的悲愤,则一直在历史上两位庫有名阉人的著作里回晌着,他们是中国汉朝时伟大的历史学家司马迁,及法国伟大的逻辑学家与教师彼得?阿比拉德(PeterAbelard)。

司马迁因在汉武帝面前为兵败于匈奴的李陵说话而下狱,受宫刑(即阉割),8年之后,在“报任少卿书”里提起这件惨痛往事时,仍说:“遇遭此祸,重为乡党所戮笑,以污辱先人,亦何面目复上父母之丘墓乎。虽累百世,垢弥甚耳,是以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

而法国的阿比拉德则是受到他所挚爱的海洛丝的叔叔无情的阉割,开始时,他觉得“所受到的羞辱更甚于阉割的不幸”,但最后他将它升华,12年后,他写信给海洛丝时,要求海洛丝记住“上帝对我们的慈悲……他以其智慧让邪恶自行滋长而仁慈地将我们的不敬置于一边,因此,借着我身上一个小部位上完全充罪的伤口而拯救了我们两个人的灵魂。”司马迁和阿比拉德都是知识分子,两个人都在阉割后的打击与心理剧变后,逃到心灵隐密的避难所中,但在帝王宫闱里供使唤的阉奴则无所逃,而且整天接触的都是同样遭遇的人,在同病相怜之中,他们的心情也许是我们无法了解的。在19世纪末期,每年至少还有8000名以上的阉奴输入到阿拉伯、埃及与土耳其,以供应末日王朝的需要。到20世纪初年,阉人才随着几个帝国的崩溃而成为历史陈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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