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雪负江山
早已经过了午休时间,小五却逗留在外面,迟迟不肯回办公室。
北外滩比起总有游客驻足拍照、熙熙攘攘的对岸总是凄清的很。在这个工作日的下午甚至连沿江散步的人影都没有半个,越发显得独自站在江边的小五形单影只,十分落寞。三月的江风很大,夹杂着残冬的寒气席卷而来,像一个心有不甘的怨妇在小五耳边哀嚎,还时不时粗暴地掀起她的披肩和衣衫。
小五却浑然不觉,脑子里只有刘敬刚才打来的那通电话。他说:“限购了,社保两年变成五年,我们的房子恐怕买不成了。你别担心,我会再想办法。”语气很生硬,声音里带着哭腔。他们的社保都交的断断续续,累计两年尚且需要公司给开证明,五年……
小五能想象得出刘敬在电话彼端拼命忍住哽咽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想象中的这一幕好像比消息本身更令人难过。她的心像是湿漉漉的破抹布被猛地攥了一把的,皱巴巴的抽痛起来,那攥出的水竟从眼睛里流了出来。
她想起初见刘敬时,他笑起来的样子。自信随着他嘴边的笑涡一起舒展荡漾,仿佛整个世界和眼前的女孩他都志在必得。去年深秋,在凑不出首付她愁眉不展的时候,他曾对她说好心情是最昂贵的。
“落叶就像秋天支付的黄色纸币,提供舒适的温度,干爽的空气。就是为了换取人们在秋日里爽朗的笑声,所以要开心啊,不能拂了自然的美意。”
可春天也是应该开心的季节,他却哭了。也许是因为买不成房子,比买不起更可怕。
她和刘敬看房看了一年多,从内环三十平米的老公房,到外环工业区里的伪loft都看了个遍。不是他们挑剔,而是预算太低,可选择的对象少得可怜。
最后总算是选好了外高桥的一处房子,房龄不老可以贷款贷上29年。刚装修不久,还可以省去装修的费用。
可是缺点也很明显,那个小区紧邻外高桥电厂的大烟囱,看房的时候就觉得烟尘滚滚扑面而来。
中介说这电厂排出来的烟是经过处理的,排放一整天其中污染物质的量都不如放一串鞭炮。可是他一边这么说,却一边掩住口鼻,剧烈的咳嗽了几声。
即便如此,小五也觉得在上海能拥有自己的房子,就算委屈自己的肺几十年也值得。她和刘敬这几年始终省吃俭用,不舍得吃穿,没命的攒钱也值得。
因为没有房子太苦了,小五来上海七年,房子换过九次。
刚到上海的时候,小五跟自己的学姐合租了一间朝北的卧室,跟他们同住在桃林小区八号楼501室的总共有八个人。
这所房子只有一个卫生间,为了避免争抢厕所的尴尬,她总是起的很早,经常七点钟不到她就洗漱完毕、穿戴整齐的去上班了。她永远是第一个到公司的人,不仅每个月都拿全勤奖,年底还成了公司的优秀员工。
但是也有非常糟心的时候,有一次她趁没人占着卫生间的时候洗澡,洗到水漫过脚背才发觉下水道堵了。她下意识的用手去掏堵在洞口处的杂物,结果掏出来一大团毛发,黑的黄的、曲的直的、长的短的,都扭曲的纠缠在一起。还夹杂着灰垢和皮屑,就像群租在一起的八个人通过这种方式,入侵了彼此本来就所剩不多的私人空间。
几年过去了,她依然对自己当时的感觉记忆犹新:赤裸着身体,胃肠紧紧的纠缠在一起,手指变得冰冷麻木。流水的声音在耳边变得刺耳又不真实,像是永远不会停止的嗤笑,笑她的贫穷和窘迫。
然而就是这样的房子,一年却涨了两次租,令她难以承受被迫搬离。之后她每年都要搬一到两次,原因不一而足:有的是因为房东毁约。还有租下来的是违章建筑的,早上出门时还在,下班回去就被拆了。也有地方过于偏僻的,每天上班单程就要两个小时……
跟刘敬在一起之后情况有所好转,毕竟两个人一起租房子,预算会充裕一些。他们现在甚至不必跟别人合租了,整租一个一居室,带厨房,可以做饭,也算有了独立的二人小世界。拿到钥匙之后,他们欢天喜地的去宜家买了很多简易家具和织物,把房间布置得很温馨。
小五对这里有种莫名的眷恋。小区所在的街道叫欧阳路,名字很有古意,地处市区却十分安静,有慢悠悠的老上海气质。路口每天早上会有个阿姨卖好吃的油墩子。傍晚坐着刘敬的小电动车拐进小区大门,也有几个常年坐在门口摇蒲扇的爷叔亲切地跟他们打招呼,平添了几分回家的仪式感。
四处看房的这一年,小五曾想过,就算以后拥有了自己的房子,她也永远不会忘记这里,欧阳路364弄。
尽管这房子在一楼还朝北,终年不见天日。夏天特别闷热,冬天异常湿冷,窗前的小天井里每天都散落着楼上丢下来的垃圾。衣柜里的衣服永远湿湿黏黏的,还时常会有样貌恶心的蛞蝓爬进卫生间。因为过于潮湿,小五的身上还时常会起奇痒难忍的湿疹和汗疱疹……
另一个令她难以忘怀的地方叫作檀宫,是在长宁区的别墅群。记得有一次跟刘敬路过,他说里面每一栋房子都要价值几个亿。小五看着眼前一闪而过的白墙和绿树,只觉得它们和自己不属于不同的世界,一个寂静的、昂贵的世界。
像是为了迎合小五的心情一样,天空中多了许多翻滚的云,它们改变了刚刚还有如丝绒的形态,厚重的叠在一起,蓄谋一场春雨。
就在快要下起雨的时候,一个电话把小五拉回现实。一个客户叫她改稿,语气急吼吼的。说是打工位电话没人接只好打她的手机了,客套地说着不好意思,却完全没有歉疚之意。她职业性的应和着,说马上回去看邮件。
她习惯了,不仅有过许多次凌晨被客户叫起来改稿的经历,还曾有一篇稿客户改完,客户的老板改。客户的老板改完,他们公司的合规部门又要改。合规改好,客户又觉得过不了自己这一关……最后整整改了四十八次才算完。
可是回到工位上,看到客户的改稿要求,她却真的不想改了。本来文章的标题叫《在魔都,月入两万的我却不敢生二胎》,客户在邮件里说现在月入两万只能属于底层,本来就不具备要二胎的条件。题目太平常了也不够有冲击力,要她改成月入五万。虽然只是改题目的小要求,本来应该觉得松一口气的,可是小五心里却像扎了一根刺一样,敏感又尖锐的疼。
月入远远不到两万,属于底层的她没办法执笔去写这样的题目。也没想好怎么去回应客户,总不能说自己买不了房子,心情不好吧?索性就搁在一边不去管吧,滚动鼠标一条条的刷着关于上海楼市“最严新政”的新闻,越看越沮丧。
没过一会儿,座机就响了。电话太老旧,来电铃声有点走音始终没修,如果迟迟不接,刺耳的声音就会响彻整个办公室。小五赶快接起来,还是刚才的客户:“小五,你改完之后发我邮件了吗?我没收到啊!”
“我……没改。”说了三个字,小五就哭了,一直哭,哭到客户挂了电话。
不断有路过的同事看到这一幕,甚至有几个人聚拢过来安慰她。她想止住哭泣,却哽咽的更厉害了,这个时候电话却又响了,是部门总监。
在总监那间有窗的办公室里,一抬头就能看见北外滩停靠的一艘艘游艇。小五却始终低着头,光是控制自己不哭就花光了力气。她能想象得出总监正透过厚厚的眼镜用细小的眼睛打量着她。她脸上狼狈的残妝、红肿的皮肤、涕泪的残痕都被一览无余。心底徒然升起的的羞耻感令她透不过气,长久地沉默更凝结了空气。就在她快要窒息的时候,总监喝了一口水清了清喉咙,然后说:“从明天开始,你休息两周吧。”
他的声音听起来浑浊又不祥。她在这家广告公司工作了三年,现在因为一篇稿子就全毁了。
在回家的路上,小五突然介意起自己的年龄来。她今年虚岁三十,来上海已经七年了。也许人跟城市之间也会有七年之痒,既然无处安身,工作也要不保,是不是到了该离开的时候呢?可是离开了这里,又能去哪里呢?
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哪里都有生存的压力。
小五大名叫洪伍娣,家里有四个姐姐,一个弟弟。她的身世在名字里昭然若揭,饱含着父母想生男孩的执念,还有接连落空的挫败感,好在到她这里,是他们最后一次失望。
小五的年龄里也暗藏玄机,她的弟弟六六比只她小一岁。这也就意味着在她只有一岁的时候,就几乎失去了父母的对她本来就不多的爱意和注意力。毕竟要照顾六个孩子的他们太忙了,也太累了。
她的大腿外侧有一道很深的月牙形疤痕,据说是尚在襁褓之中的时候因为穿的裤子太紧,又是勒又是磨的出了很多血留下的。对她而言,这个印记意味着父母之爱的缺失。
所以现在尽管每周都会打电话问候父母,却在每次拨出号码之前都会踟蹰不已。一来是除了干巴巴的问候不知道该说什么,二来她的父母现在依然很忙,忙着照顾弟弟的儿子,他们的大孙子。弟弟二十四岁结婚,二十五就生了一个男孩。虽然其他方面不争气,但在传宗接代这一点上,他延续了不负众望的风格。
所以,她的身后没有退路。
往事不断涌动,脑子里像塞着一团纠缠在一起的耳机线,不觉间已经走到了地铁站。小五突然感觉有人在身后拍了她一下,一回头,竟然是公司的人力资源部的杜姐。
“小五,我去找你发现你已经走了,打电话也不通。有些担心你就追过来看看,还好你走的慢。不过也没什么大事儿,给你一个清单,回去趁着放假准备好这些资料。公司要给你办居住证积分,你们总监特意交代的,说这样你买房子能容易点儿。”
“我……”
“好了,你看你,快回家休息休息吧!再见。”
她爽朗的笑着,看见地铁来了就作势推小五的背。
“对了,这次休假不扣钱!”
小五匆忙上地铁的时候,又听见杜姐的声音从背后传来。那话音温暖明快,就像拥挤的乌云间隙中漏出来的一束阳光。
她回到租住的地方,觉得身体沉重如铁,只想好好睡一觉。
正在掏钥匙准备开门的时候,门却被从里面打开了。
“我就猜到你会回家,打电话给你不通,我都有点着急了!”刘敬这样说,他的脸上却一点都没有焦急的神色,笑着接过小五的背包,作势又把她拉进自己的怀里。
他说:“房子的事,我想到办法了。”
“不可能,新闻我都看了……”
“不能买就先不买了,首付的钱有很多,我们去旅行吧?我还有两周年假。”
刘敬身上有阳光的味道,闻起来就像一个悠长的假期。
1
在妖里头,修炼出人形所花时间最长的,大概就是我们蜚蠊(fěilián,蟑螂)了。一万年。
我记得小时候母亲说过,我们蜚蠊是这世界最早出现的生物,我们的祖先比诸天神佛出现得还早……
我们的数量很多,一只雌性的蜚蠊,一年可以生出几十万只小蜚蠊。但是,其中只有极小一部分会活下来,因为我们的个体十分弱小,其他生物随时可以将我们吃掉或踩死。
我绝大部分朋友都没活到化身为人的那天。他们有的修炼了几十年,被人踩死了;有的修炼了几百年,被几十年的螳螂妖吃了;有的修炼了几千年,被几百年蜘蛛妖吃了。
我们蜚蠊修炼不需要杀戮,不需要参悟,活着就够了,只要活够了一万年,就能化作人形。
我的头被弄断过几百次,但我每一次我都逃跑了,然后再长出新的头来。为了活着,我不记得自己吃了多少被遗弃的食物,跑了多长的距离。
一万年的卑微与苟且,都是为了等到站立为人的那天。
一万岁那天,我化作了一个女子……从来没有那么痛过,全身的骨肉仿佛在不断被利刃割开又愈合,割开又愈合……那场蜕变,大概经历十个时辰。我万年之中所经历的磨砺与灾难,或许都是为那天准备的。
完成蜕变不久后,我碰到了一个上山砍柴的农妇。她说她丈夫有一次上山打猎便没再回来,女儿也远嫁他乡。
那时候,我还没有衣服,全身都是裸着的,我说我是方才炼化为人的蜚蠊,然后她就笑了,说要收我做干女儿。她教会了我人类世界的一些规则与道理,直到老死的那一天,她也未问过我的过去。她死后,我便不断往一个方向走。
在路上,我碰到一伙几百年道行的狼妖,它们说要吃了我。
我说我是修得人身的蜚蠊,曾历经万年的痛苦与苟且,这世上很少有东西能杀死我。
狼小子们大笑,说不信,然后炫耀它们的牙能轻易咬穿人类最厚的铁甲。
我便任由他们在我身上撕咬了三天三夜,却只是破了一点点皮毛。最后我觉得厌倦了,便催动妖力,将皮肤硬化,他们留下一地破碎的狼牙,狼藉逃遁。我捡起了其中几颗比较完整的狼牙吞入腹中,继续上路。
一路上,我的肚子里又多了熊妖牙、虎妖牙和龙牙。我觉得这些牙大概能卖给城里的铁匠,换成我在人类社会的生存资源。
我以前曾听蜚蠊一族的长老说过,化身为人的蜚蠊,若融入人世,尝世间酸甜苦乐,便有机会参透世界真理,升仙成佛。而佛,可以左右因果,脱离轮回,是绝对自由的存在。
自由对我而言,是可以不逃跑,是可以不食人丢弃之物,是不再仰仗什么,是永生。我向往它,我要成佛。长老说过,要想成佛,可以去找人类里的和尚,成为他们的一员,和尚是离佛祖最近的人。
2
我来到了人类的皇城,那里的大街车水马龙,一片繁荣之像。我先找到了当地最高大的寺庙。
到了这寺庙的山门,我看到一个年轻和尚正在扫地上的枫叶。
枫叶太多了,在地上铺了厚厚的一层,秋天的风又连绵不断,总有新的叶掉下来。
那守山门的小和尚眉清目秀、唇红齿白,看着像十几岁大。他见我走近,似乎显得有些慌张,脸上微微泛起红晕。当我走到离他几步远的时候,他便背过身去。
我走上前去,手轻轻搭在他背上,“小和尚,你叫什么名字?”我轻声细语地问。
“小……小僧法、法……法号悟空,女、女……女施主……有何指教?”他身体猛地一颤,又转过身看我一眼,接着往后退一步,双手合十,扫把掉在地上铺的枫叶上。说完,他便低头看着地上,嘴巴里不断念叨着“阿弥陀佛”。
“呵呵,那你今年多大了?”我见这小和尚慌张的样子,觉得有些可笑。
“小、小、小……僧,今年……二十。”他依旧结结巴巴。
“为何慌成这样,你没见过女人?”我笑着问他。
“见过,只是……女施主你……”他一边说,一边瞥了一眼我的胸口位置,脸有些微微发红。
我疑惑地看着他。
“女施主,你……有妖气。”他说。
“哪里来的妖气?你一个二十岁的青皮小和尚,不经世事,少见场面,又怎能识得妖气?”
我心想:莫非他天赋异禀天生可识得妖气?
“悟能师兄说,穿成你这样的都……有、有妖气……”
我噗嗤一笑,扯开话题,说:“我想当和尚。”
“女施主莫要打趣,只有男人能当和尚,你只能当尼姑。”他先是一愣,然后皱眉道。
“那尼姑可以修道成佛么?”我问。
“可以,但应该更难一些……因为女……菩萨的数量很少。”他说“女菩萨”的时候,声音小到将将可闻。
我说,“知道了。”
说完我便往回走去,到一棵大树后面,等到四下无人,便施展妖术,将自己幻化成男人模样。
我将十几颗狼牙当成玉石送给寺庙,他们十分高兴,很爽快地答应了我在龙泉寺里当和尚的要求。方丈说我捐了那些“价值不菲的玉石”,算是不小的功德,便赐予我一个特级法号,唤作“悟生”。
我问师父“悟生”的含义,他说,“为师也未尽数参透,你说你之前在山中猎野为生,害过不少生灵,身上定是带着杀气,便赐予你悟生之名,放下屠刀,普度众生。”
“不是只有佛才能普度众生吗?”我问。
“所以这是个特级法号。”师父说。
3
我第一次见着悟空的时候,他正在接受“扫落叶一月”的处罚。
扫了一个月落叶,他重新获得听师父讲佛法的资格,但只听了一句话,他又被罚扫下个月的落叶。
当时,师父说:“世间万物如悟空所扫落叶,不断落下又不断生出,扫之不尽,落之不绝。”
悟空便反问:“既然扫之不尽,落之不绝,又为何要去扫呢?”
“悟空,罚你下月继续扫落叶,今日讲佛不许再听。”师父说。于是悟空又回到了枫叶堆里。
悟空离开讲佛堂后,旁边的悟能小声告诉我,悟空大概是这寺庙里最反叛的和尚,平时听佛法也只有他敢向师父质疑。他皈依佛门前是城里柳将军的儿子,从小读过很多书,其实大家都挺喜欢他的,师父偏爱他悟性高,对他算是爱恨交加,而师兄弟们喜欢他能讲出很多关于妖魔的志异故事……
“悟能,休要在讲佛时耳语,罚你和悟生陪悟空扫落叶一月,望你们有所领悟。”师父说着,右手做了个轻弹姿势。
我看到三颗佛珠嵌进悟能肥肥的脸褶子里,他“哎呦”一声惨叫,有点像杀猪。我帮悟能将佛珠摘下来,看到他脸上留下三个圆圆的印子。
找到悟空的时候,他正杵着扫把发呆,像是在沉思什么,身上已经沾了一些火红的枫叶。
“师弟,师弟……”悟能喊悟空,但悟空一动不动,似乎没有反应。
“他又这样,他每次发完呆后,便会胡言乱语,现在俺们……还是不要打搅他的好。”悟能一边说,一边哼哧哼哧喘着气。
突然,我听到悟空喉咙里传来轰轰隆隆的呼噜声,他大概是我知道的唯一一个能睁着眼站着睡觉的人,而且声若震雷。
我问悟能:“师兄,你知道怎么成佛吗?”
悟能说:“师父说过,众生皆可成佛,成佛只在一念,他还说只要觉着自己成了心中的佛,那便是佛了。但好像师兄弟里,没有谁明白他的意思。”
这时,悟空的呼噜声暂停,他大喊一声“万象皆空!众生自由!”,接着又继续”轰隆隆”地打起呼噜来。
我吓了一跳,问悟能:“他刚才是怎么了?”
悟能说:“他是在说梦话,他经常喊这一句,没人知道他怎么回事,不过久而久之,大家见多了也就习以为常。不过他这毛病扰了其他人休息,师父就让他一人睡在柴房。俺觉着他大概梦到了前世,大概他前世也是个和尚罢。”
“那你心中的佛是什么呢?”我问。
“快乐,俺心中的佛大概是快乐、无拘无束、自给自足的那种,俺是两年前从几百里外的村子流浪到龙泉寺的,生养俺的村子被叛军毁了。你别看这城里一片繁华的样子,但其实世道乱得很,外面好些叛军在烧杀淫掠,因为好些地方都是连续的大旱……俺还想娶媳妇生孩子,但这话肯定不能跟师父说,不然他要罚我扫一辈子枫叶吧。”悟能说。
“和我的有点像。”我说。
4
有一次,师父让我下山化缘,等我第二天回来,发现龙泉寺的和尚全都不见了。我闻到了很浓的妖气,是一只食梦貘。
食梦貘依靠吞噬梦境来修炼,他能喷出一种带有幻能的雾气,不管是人是妖,修为不高的,但凡接触到这雾气,便会昏睡过去,然后坠入梦境。而被催眠的人,所梦到的都是心中最渴望之事。
梦本由欲念而生,所以食梦貘实质上吃的是欲念。它若参透了众生欲念,便能修道成佛。
我几千年前曾见过一只食梦貘,它将我催眠几次,食我几场梦,便将我放走了。
我推测大概是这只食梦貘要将大家饲养起来,把他们当成产生梦境的牲口。
只是他为什么要抓一群和尚呢?
我寻着这妖气想去救回大家,可一出寺门,食梦貘的气息却了无踪影。
还有一股怨念十足的妖气,这股妖气和我之前遇到的狼妖像是一类,但又有些不同。我寻着妖气找到了柴房,只见地上凝了一层血,还有零零碎碎的肉。我闻到了悟空的味道……悟空大概被吃了。想起第一次见到悟空的场景,想起他讲妖魔故事的时候,我觉得有些伤感,决定帮他报仇。
这股妖气十分浓厚,我寻着它就找到了它的主人——“悟空”。
确切来说,那只是化作悟空模样的獒妖。这只獒妖身上不仅有妖气,另有鬼森森的死气,想必不是由正常模式修炼而来的妖。
我找着他的时候,想先试探,便隐藏了自己身上的妖气,先喊他“悟空师兄”。
没想到这獒妖竟然有悟空的记忆,他认得我,喊我“悟生”。
“你为何吃了悟空?”我质问他。趁着说话间隙,我嗅清了他身上的气息,他大概有千年修为。
同时,我从腹中抽出锋利的龙牙抵在“悟空”胸口。龙牙上面附着了浓郁的妖力,尖部闪烁起紫红的光。
“我是吃了悟空,但也融了悟空,我就是悟空,悟空就是我。悟空的记忆,悟空的思考,也都在我心中。”他说。
“那你知道如何成佛吗?”
“万象皆空,众生自由。”他说。
我将龙牙刺进他的身体,却像刺入了一团棉花,接着我感觉全身的妖力都向他流去,直到眼前一黑再没有一丝力气……
再次醒来的时候,眼前是个巨大的脑袋,一张眉清目秀的脸,是“悟空”。
我发觉自己已经失了人形,变回了半个手掌大小,万年修为也仅存了几百年。现在我正趴在“悟空”的手掌里,被他的妖力束缚,他正盯着我看。
“悟生,你想要自由?”他问的时候,面带微笑。
“想,我想成佛,然后得到自由。”我说。
“我吸收了你的道行,也有了你的记忆,你的万年苦难我都感同身受。我会助你成佛,你随我修行即可。”他说。
“好,那接下来要做什么呢?”我犹豫片刻,给出了答案。现在,他大概是这世上最懂我的人。
“吃遍天下作恶之人,或许这是妖的成佛之道。”他说。
随后,我便待在他口袋里,随他修行。他大概吃了几万人,有贵族,也有叛军。直到有一天,他跟我说,他吃够了,也觉得厌倦了。我问他接下来要干什么,他说:“悟”。
他抬头凝望天空,柔和缓慢地说:“平尽世界,不公之事。”
他带着我到了一座远离人世的山崖边上,他坐禅冥想,看日出日落。我便化成原形待在他的光头上,和他做一样的事。
时间过得太久了,久到我难以再将它记清楚,久到我重新修得了人身,久到他渐渐化作一块石头……
5
我每天就在这山崖边陪伴着他,他虽然化作石头,但我能感觉到这石头里蕴含的灵力越发无穷无尽。
在这些岁月里,我交了不少朋友,兽鸟花草都有,它们时不时陪我说话。我给它们讲我和悟空的事,它们也给我讲它们的事。日子也不算太过无趣。
期间也有不少妖魔见这石头灵蕴无穷,想将其夺了去,却都被这石头吸了进去。
深夜,清冷的月光透过参差的树叶,在地面上勾勒出斑驳的光圈。阵阵冷风出过,席卷走地上的树叶,吹不走里纸醉金迷的气氛。
林宁不顾合作方对她的叫喊慌忙从包厢中跑出来,本以为是正常的合作案,没想到才开始一会对方就对她动手动脚。她匆忙拐进来洗手间往自己脸上铺一层水,哗啦啦的水声冲走了她脸上在包厢中沉闷的燥热。
林宁抬起头,用手抹了一把脸上的水,妆已经全部花了,合作肯定是谈不成了,她打算直接回家,索性抽出一张湿巾,边擦边向外走。
走出卫生间没几步,刚走到走廊拐角,林宁猝不及防撞上了一个同样形色匆匆的人,她赶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
对面的人没有任何反应,林宁疑惑,抬起头来,对上了一双深不见底的眸子,昏暗的灯光下闪着波澜,逼人的视线落在她身上。林宁愣了,擦着脸的手停在半空中,她不用想也知道自己现在看起来有多狼狈。此刻,她的内心满满都是震惊,她从没想到会这么快就遇见他。
分开这几年,林宁曾无数次幻想过再遇到傅明时会是什么场景,无论哪一种,都不是现在这种,他衣着光鲜,她形容狼狈,甚至,连妆都是花的。
林宁叹了口气。“然后呢?然后呢?”电话那头,肖筱还在追问。
她突然什么也说不出口了,
在看到他的一瞬间,林宁身边的空气好像被抽走了似的,稀薄的让她喘不过气,只不到一秒,便用尽全身力气推开他,快速跑了出来。
电话挂断,林宁靠回座位呼出一口气,狼狈就狼狈吧,在他面前,她好像每时每刻都在丢人。她从车上翻出一瓶矿泉水拆开喝了一口,把车内空调打开,温度很快就降了下来,林宁内心的烦躁减轻了些。
不由自主,她向酒吧的门口看了看,他没有追出来。刚刚压下的烦躁一下子又涌了上来。林宁嘴角牵出一丝嘲讽的笑,林宁,你还在期待什么呢。
恍惚间,她的眼前又浮现出了那双眸子。
他真是,这么多年,没有丝毫的变化。
1
“明时哥哥,你抬头看看嘛。”林宁趴在桌上,晃着傅明时的手臂,撒娇道。
傅明时昨天一晚上没睡,在医院待了一上午,下午刚来到学校就倒在了桌子上起不来了,刚闭上眼没几分钟,就被找到班里的林宁吵。
他烦躁又低沉的“啧”了一声,没理林宁。
林宁并不计较,她和傅明时一起长大,他一向话少,她早就习惯了他这副冷冷的样子。
她把头枕在胳膊上,把凳子往靠近傅明时的方向拉了拉。头凑到傅明时的耳朵旁“明时哥哥,你别睡了啦,醒醒了。”
傅明时感觉自己的耳朵好像被空气挠了几下,轻飘飘的,有些痒,又有些舒服,一阵一阵,吹在他心上。
他彻底清醒了,把头从胳膊中抬起来,漆黑的短发理得干净利落,衣服袖子卷到胳膊肘处,露出一截冷白削瘦的手腕。
“什么事?”傅明时没有看林宁,从书桌中抽出一本书,重重的摔在桌子上,语气有些不好。
林宁看到傅明时醒了,嘴角咧开一个大大的微笑,上半身向傅明时那边靠拢,从口袋里拿出宣传单,摆到傅明时眼前“噔噔噔噔,海洋馆!”
林宁兴奋的说道:“市里新开了个海洋馆,我爸妈给了我两张票,这周六咱俩一起去吧。”
听到林宁说爸妈,傅明时的心情莫名变得及其糟糕。
他知道,林宁爸妈一定是想他们一家三口去海洋馆,只是林宁非要和自己去罢了。家里宠着惯的的小公主,说什么就是什么。
傅明时说不出心里的滋味。
昨晚,他的爸爸再一次深夜带着满身酒气回家,和在客厅等了许久的妈妈又爆发了争吵。
家里能砸的全都砸了,激烈的争吵声和噼里啪啦砸东西的声音直到凌晨才停息。
他就在自己房间,倚着房间的门坐在地板上。以往的经验告诉他,如果这时候他出去劝架,所有的指责都会冲着他来。爸爸指着鼻子的辱骂,妈妈哭泣的控诉,全都是他的,都是因为他。
他不知在地上坐了多久,久到地板的寒冷都冻彻他的心,终于,在重重的摔门声后,一切都寂静了。
他轻轻地打开门,尽力不让门发出任何声音,放轻自己的脚步,把存在感降到最低,走到客厅却发现,捂着正在流血的头倒在客厅地板上的妈妈,她的旁边,被砸的七零八碎的花瓶,躺在地板上无声的哭泣着。正如这个家,支离破碎。
叫救护车、送医院、进急诊室……这些记忆傅明时都有些模糊,能记住的,只有被巨大的恐惧笼罩时的无力。一直到下午,他的精神才稍放松些。
他什么都没有,他一个人,没有家。
“明时哥哥,怎么样嘛~”林宁又开始摇傅明时的胳膊。
傅明时回过神,还是淡淡的两个字“不去,没空。”
林宁没再继续这个话题,她坐直了身子,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抿了抿嘴,又说:“我最近新学了个魔术耶,你要不要看。”
傅明时敷衍的嗯了一声。
他知道,林宁的小脑袋里有数不清的小主意。若是他不看,她不知道会有什么鬼点子。
每次都是这样,傅明时心想,她就是个被宠得无法无天的小公主,万事都要顺她意。偏偏就是这样的她,每次都能得逞。
林宁忽略傅明时语气中的不耐,胳膊肘顶了一下他,“看这边。”
傅明时没有看她,视线落在刚拿出的书上,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林宁两只手夹住傅明时的头,试图手动把他的头转过来。
傅明时闷哼一声,拨开她的手,自己转过了身子。
林宁笑意更浓,把两只手都伸出来,紧挨在一起,像是犯了错误在等待老师打手板。她说:“看,手里什么也没有。”
少女的手很小,粉粉嫩嫩的,掌心中透着白,指甲很短,几乎剪进肉里。
傅明时不由得想,女生的手都这么小吗,像小孩的手似的,他都一只手就可以包住她的两只手。
林宁把一只手握成拳,另一只手五指分开,在握成的拳头上转圈,嘴里还发出嗡嗡嗡的声音。
过了大约五秒钟的时间,她停下,刻意压低了声线对傅明时说:“现在,这只手里已经被我便出了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宝物。”
傅明时觉得林宁今天的把戏格外的好笑,没由来的,他却出乎意料的想配合,他说:“哦,是什么?”
林宁没想到傅明时竟然会配合,以往他都是一点反应都没有的,偶尔给个语气词都会让她天大的欣喜。有时候,他会给她几个眼神,毫不掩饰的嘲笑,嘲笑她的幼稚和不成熟。大部分时候,他连个眼神都不给的。
她脸上的笑容怔了片刻,接着,笑意更甚,她把拳头收回来,另一只手包住了拳头,拳头慢慢展开,与此同时,包住拳头的手握成了拳,似乎攥住了什么东西,放在已经平摊的手上。
林宁一下子把这只手伸到傅明时眼前,傅明时以为她要戳他的眼,下意识的闭上了眼,不过三秒,没感受到预想中的感觉,他缓缓睁开眼,眼前,她的大拇指和食指捏在一起,堪堪构成一个小心型。
傅明时看向林宁,少女笑语吟吟,声音像浸过了蜜一样甜:“比心。”
他愣了愣,林宁的声音向一根羽毛拨弄着他的心,痒痒的,却很舒服。话里的内容却像一把利剑,直接穿透他的心,他有些呼吸不畅。
她从来没有过这么出格的行为,甚至连暧昧的举动都没有过。以前她和他一起,有过同学开他们的玩笑,他却从来没有往这方面想过。
他和林宁从幼儿园就认识,因着他比她大,她一直都叫他哥哥。小时这样叫没什么,只是一天天长大,傅明时自己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奈何林宁好像没有任何尴尬,一直都这样叫着。她不说,傅明时也不方便向她开口。不过慢慢的,身边的人也都习惯了,默认林宁是傅明时的妹妹。
她喜欢他吗?
傅明时心里一颤,因为家庭的缘故,他从来不相信爱情,更不会奢求谈恋爱。爱又怎么样呢?像他的爸爸妈妈,不也是曾经相爱吗?现在不还是恶语相向甚至大打出手吗?因为曾经相爱,彼此都知道彼此软肋,攻击起来更是招招致命。
傅明时僵硬的转过头,耳尖微微发红,声音却一如既往的淡薄:“快上课了,你赶快回去吧。”
林宁有些懵,表情有些呆滞,好像没有听清,嘴微张:“啊?”
傅明时的脸火辣辣,下一秒可能就会烧起来,他清了清嗓子,更加疏离:“我说,马上上课了,你快回你班吧。”
林宁反应过来,有些恼怒,说不上来的憋屈,自己都这么明示了,他竟然一点表示都没有!快到上课的时间,班上人越来越多,林宁不好发作,不过她还是气不过,重重地把一张票拍在桌上,凶狠道“你不去也得去!”接着她起身就回了自己班。
傅明时叹气,他现在全身都已经烧起来了。他听出来林宁有些生气,奶凶奶凶的,声音甜甜软软的,他脑子里轰的一下好像要炸开。
他扶额,不会真栽在她手里吧。
2
一直到周六林宁和傅明时谁也没有联系谁。
林宁原本第二天就受不了要去找傅明时,一想到傅明时的态度又有些生气,和他赌气硬生生憋到周末。
傅明时这几天既要照顾妈妈的伤,又不能耽误学业,一直医院学校两头跑,忙的脚不沾地,有时饭也顾不上吃。
到了周六,林宁起了个大早,她可是要美美地去见明时哥哥。想到这,林宁的心情低落下来,这人来不来还不一定呢。转念一想,傅明时和她这么多年交情,应该会来吧。不喜欢她拒绝她就是了,反正她还可以再追嘛,没必要用这种方式吧。
想到这,林宁的心情又好起来了。
“这件怎么样?”林宁从试衣间出来,边照镜子边问肖筱。
肖筱斜靠在沙发上,打了个哈欠,眼里含着泪说:“大小姐,你五点一个电话把我叫到你家就是为了给你挑衣服吗?”
林宁又问:“这个颜色会不会太老气了?我觉得还不如刚才那件好呢。”
肖筱随手捞了一个抱枕扔了过去:“你有没有听我讲话!”
林宁又拿了一套衣服进入了试衣间,语气有些雀跃:“今天可是我和明时哥哥的第一次约会,当然要高度重视。”
肖筱笑言:“不是,人家答应你了吗,这怎么就第一次约会了!”
林宁毫不在乎:“反正他早晚都是我的。我说是约会就是约会。”
话音刚落,她穿着刚换上的衣服从试衣间走出来。
肖筱刚想嘲笑她,抬起头,眼前的人站在镜子前。
水蓝色的连衣裙勾勒出修长的身材,长长的头发高高盘起,轻盈优雅中又有一丝这个年纪人独有的单纯天真。她水灵的眼睛清澈透明,白肌似雪,美貌惊人。
她走到镜子面前,微微低下头,摆动裙子的外层的薄纱,宛如天仙。
清晨第一缕阳光投进来,肖筱惊讶的合不拢嘴。
“林宁,没看出来呀,打扮打扮这么漂亮!这一身出去,我都要拜倒在你的石榴裙下了。”
林宁有些不好意思,脸红扑扑的,作势要打肖筱“你胡说什么!”
肖筱一躲,笑道:“我可没有胡说,我说的是句句属实啊,就这一身,别说一个傅明时,十个傅明时都不在话下。”她尖起嗓音,细声细气的模仿林宁,“明时哥哥,你看我美吗?”
林宁绷不住,拿起她扔过来的抱枕追着肖筱打:“不许取笑我!!”
两人玩闹一阵,林宁安静下来:“这样会不会显的我太刻意了呀。”她有些忐忑。
“刻意怎么了,女为悦己者容嘛!反正他都知道你的心思了,打扮一下怎么了。”肖筱安慰她,“你不用担心啦。”
林宁放下心来,又在搭配鞋子犹豫不决。
穿高跟鞋吧,她真的没穿过,害怕会出丑:运动鞋吧,又不太好看。
最终,她还是选择了高跟鞋。
人生能有几回搏,此时不博何时搏!
林宁视死如归的穿上了她的白色小高跟鞋,在镜子前满意地转了个圈。
肖筱蹲在她旁边,搞怪地把手括成喇叭状,放在嘴边,抬头对着林宁:“林仙女,旗开得胜啊!”
林宁忍俊不禁,给自己鼓鼓劲,小仙女要下凡征服凡人了,凡人乖乖投降吧。
3.
傅明时再一次在医院醒来,趴在床上一夜,他手臂被压的又酸又痛,脖子也僵地不能动。他甩了甩手,扭动脖子,又伸了个懒腰,这才觉得身体恢复正常活动。
病床上,傅明时的妈妈王向梅闷哼一声。
傅明时赶忙凑过去,轻声道:“是头还疼吗?”
他爸爸砸那一下子几乎要了王向梅的命,他的神经一直紧绷着,生怕出现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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